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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2025-01-01 08:15:3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huaxiang”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希望您能喜欢!

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篇1: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创新年终干部考核办法 建设有时代特色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近几年来,区司法局党组在全面分析与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与实践,通过认真抓好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达到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目的,特别是在干部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局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部队伍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一、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年终干部考核办法 对干部实行年终考核,是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从以来,我局在干部年终考核问题上,坚持解放思想,联系实际,不断创新、逐步完善了干部年终考核机制,起到了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全面认识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性。19,我局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借国家首次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契机,对全局干部年终考核实行了全面改革。局党组根据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新形势,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后,感到过去的干部考核工作在方法、内容上都存在着一些弊端,已逐渐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需要。群众测评、领导决策的模式和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比分上的平均化,使得考核结果人为的因素干扰过多,容易产生领导凭个人好恶说了算的弊端,很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不客观、真实,不能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从而挫伤了干部积极性,造成一些干部拉帮结派和逆反心理。针对这种情况,局党组经过深入的探讨与研究,统一了思想,及时提出要强化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就必须制定干部考核标准、丰富干部考核的内容、改革干部考核的方式、完善干部考核的程序、加大干部考核的力度。通过规范的、经常的、系统的干部考核,形成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这样才能达到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是坚持锐意创新,勇于打破传统考核方法。创新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和灵魂,是一个单位、领导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精神。局党组在全面分析与研究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如果一个领导在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敢坚持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创新,那么这个领导就不是一个好领导,班子就不会有战斗力。特别在干部考核这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不创新就不可能有凝聚力和出路。为此,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不等不靠,敢于“吃螃蟹”,动真功,制定出适合我局干部年终考核的规则:即“突出实绩、量化工作,首长负责,尊重民意”。在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第一年,就初步推出了新的干部年终考核办法,并在98年的干部考核中予以适用。 三是坚持以《条例》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我们制定和完善干部年终考核的基础。我们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干部考核机制过程中,坚持以《条例》为总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方法的改革创新,制定了《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在制定《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过程中,局党组充分酝酿后认为,改革就意味着改变过去不切合实际的东西,创新出符合现实条件,最终为全局目标服务的新体制。按照上级新的规定原原本本照搬照抄不行,单纯地强调客观情况,违背《条例》也不行。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内发挥《条例》在管理和监督干部中作用,才能切合实际,制定出的《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才能符合上级规定原则和政策,这种创新才能为广大干警所接受。 二、实事求是,善用激励,建立一个新的考核机制 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机制,是保证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局领导在全面分析了司法局现状和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规定后,本着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勇于实践的原则,在考核方式和具体操作上下功夫。有如下特点: 一是突破了考核机制中的实绩比例规定。实绩主要是指干部履行职位职责情况,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是一个干部奉献精神、才干和勤奋的集中表现。正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干部连实际工作目标都不能完成,就很难谈得上这个同志德才兼备。因此,传统的德、能、勤、绩平均分配的分值方法,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干部的综合素质。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实绩在干部考核中的所占比例由过去的25%提高到了55%,其它的三项总和减少至45%。 二是科学地分配了其它层次的分值比例。我们结合司法局实际,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制定了六道程序的干部考核办法。即:全员、部门内、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领导班子和考核组共六道测评程序;并按有主管部门和无主管部门两种不同情况调整分值比例。对有主管部门的,加重了部门内部的测评分值,相对降低了全员测评分值。对无主管的则正好相反,这样一来,从根本上解决了评选过程中的群众基础问题,确保了评选出来的先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是有一个考核领导机构。在我局,每个年度的干部考核,局党组会、办公会都不直接参与决定,而是由干部考核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行使职权。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有局全体领导、各级部门负责人、科员代表,一般为11人。科员代表由全局大会从每年被评为优秀干部的人选中经民主推荐产生。考核领导小组的作用上:研究决定当年的《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对被评为90分以上的干警,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当年的优秀干部;有时,对某些首要决定的问题进行研究,或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是建立了操作性较强的考核管理办法。自年开始,我局尝试将内部管理通过量化指标实施责任制考核,每年年初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处、所直至个人,并对每项工作的数量、质量及完成时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了对干部考核实行全程监督,我们还创新了领导的季度讲评制度,每季对全局的工作和干警思想状况进行通报和分析,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这些形式的工作,把对干部的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克服了过去泛泛检查和单项检查较多的作法,确保了考核机制运行有序。 五是严格奖罚制度。完备的奖罚制度,是保证考核激励机制的关键。每年,局里对优秀干部都要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兑付有关待遇;对贡献突出的人员实行重奖;对考核基本称职以下的人员实行诫勉;在没有基本称职等级的年度内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这些制度试行以来,大大地加强了考试效力,使广大干部在工作中始终受到压力,形成了动力,真正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个别干警混日子、不作为的现象。这些年来,我们先后对一部分成绩突出的同志兑现了数额从八千元到数百元不等的奖励,有2名表现较差的同志受到了诫勉。此外,我们还对一些单项工作特别突出,对局建设贡献较大的同志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突出贡献奖”,以此作为考核补充,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发展。 三、不断实践,精雕细琢,逐步形成新机制运行模式 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的干部考核方法也不例外。我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十分注重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 一是形成了领导重视,群众广泛支持的合力。每年年终考核前,我们都要召开不同层次的意见征求会,广泛征集和听取干警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统一干警思想认识,重申纪律,讲解考核操作程序和考核原则,动员广大干警积极支持和参与年终干部考核工作。同时教育参加考评的同志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本着对同志、对部属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好自己神圣一票。考核期间,采取网上、墙上张榜公示的形式,将干警完成目标、平时考勤等情况公示于众,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这些措施,以住出现的给被评对象打零分、超常规不正常测分现象大为减少,考评结果逐渐走向了成熟。 二是建立了科学的考评统计制度。正确、科学地统计好干部考核结果,是保证公平与公证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和权威,让全体干警充分相信我们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这些年来,我们十分注重统计的各个环节的工作。首先是把握好统计人员关。选择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统分工作;其次是坚持保密制度。统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尽量缩小知情范围,防止统计结果外泄。第三是使用现代化手段。为防止人为错误发生,我们专门设计了统分程序,使用微机对最后结果进行汇总,确保数据精度准确可靠。最后是反复核对。采取由统计人员自查和考核组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统计结果,及时杜绝错误发生。 三是客观真实,尊重民意。每年的干部考核工作,我们都是用严格考核制度作保障,充分尊重民意,高分取优,不搞人为干预,确保考核结果客观性和权威性。新的考核工作开始的头两年,由于技术因素,曾出现过优秀等级过于集中在某一综合部门的情况,优秀的'层面代表性不强。但我们党组充分尊重民意,不搞人为调整,只是在来年的考核工作上调整政策,以保考核工作日趋完善。根据我们统计,四年来,群众测评总分在前七名的同志,都无一例外进入了优秀阶层,充分证明了我们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四是加强调研,不断完善,确保考核机制的科学性。新的考核办法出台以来,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力量对考核办法进一步进行完善,使这项制度日趋完备。截止到目前,我们先后考核办法进行了四次修正和完善,增加许多新的条款。如我们针对考核办法实行初期中存在的优秀等级层面代表性不强的问题,采取限制打分人员优秀票数、出台了各个层次必须要有优秀等级代表的规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与公正。为充分体现民意,我们还规定凡在群众测评时低于前25名的,无论测评分结果如何,一律不能评为优秀,确保评选人员群众基础。同时,对一些政策性强的规定,进行了充分的体现,如对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请事假、病假超过15天的等情况的评定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四、突出重点,搞好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四年来的实践证明,考核作用发挥得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全局工作。我们这些年来,一直把考核工作作为中心环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与目标相结合。新的考核办法运行以来,广大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各科、室、处、所及每个干警个人都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从至,全局办案(证)和法律服务收费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据统计,97年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7389件,法律服务收费503533.1元;98年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 9339件,法律服务收费667625.1元;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11579件,法律服务收费1002889.8元;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13068件,法律服务收费1451645元;20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14431件,法律服务收费1358043.1元。 二是与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自1998年以来,我局就开始尝试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干部考核紧密结合,以政治思想工作促进考核工作的全面发展。每个年度考核工作铺开前,我们都要在全局进行思想动员,要求干警以正确态度对年度考核工作。特别是在考评结果出台以后,局领导更是注重发挥政治思想的优势,把基本称职等级人员的作为重点,加强教育,开展和后进人员谈心交心活动,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找准问题和制定奋斗目标。这些年来,“**现象”就是典型的一例。青年干警**,98年在年终考核时被评为基本称职。局党组并没有把他当作包袱或放任不管,而是积极做罗红思想工作,帮助她找原因、定措施,鼓励她甩开膀子,放下包袱朝前走。通过潜移默化的思想工作,**终于又振作精神,开动脑筋,勤奋工作,近两年来,该同志的进步很大。在内务管理上,主动为所长分忧,在所长三个月在外学习的情况下,**同志自觉做好各项工作,给局里分了忧,给所长分了忧,个人的创收目标也全面完成。“**现象”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干部考评不是人为整人,而是更好工作。 三是与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干部考核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适应工作。我局在这几年对干部年终考核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干警评定的等级过低的原因不是因为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而是因为业务水平过低所致。党组研究后认为,单纯靠一帮一是难以见效,在99年底,决定在全局开展为期两年的“强效能”活动,通过技能达标,在整体上帮助干警提高业务素质。我们为58名干警设立了200多个项目,规定经过两年的努力,使全局干警人人达标。这一活动开展以来,干警业务水平得到了广泛地提高,一些原来不会动笔、不能独立办案的干警已逐步能胜任自己的工作。特别是宣传科的桂美珍同志,以前基本上不动笔,“强效能”活动开展后,进步显著,每年都有20多篇信息、稿件被上级有关部门、专业性杂志刊登,因此还获得了突出贡献奖。 四是与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发展相结合。考核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工作。新的干部考核办法实行以来,我局实现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打破了我局从没有得到市以上表彰的尴尬局面。近几年,我们的各项工作伴随着干部考核制度的日益完善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普法工作有声有色,在全市率先成立的学法用法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受到驻区单位的欢迎,得到上级的好评。民调工作网络健全,调处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两劳”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健全、管理规范,并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公证工作三年跨了三大步,共办理各类公证2万余件,业务收费由30多万元增长到101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坚持“便民、价廉、优质”的宗旨,四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万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千多万元,彻底摆脱了全市系统落后的局面。我局连续5年被评为区政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先后被评为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省政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先进单位、两次荣立市局三等功,今年我局又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8个科、室、处分别被市局和区工委评为文明单位、有1名同志荣立市政府二等功、6名同志荣立市局三等功、3位领导干部分别荣立市局三等功和受到市政法委、市局的通报表扬及嘉奖。有人说,司法局这几年变化是巨大的,我们认为:年终干部考核是引起这一变化的重要因素。

篇2:区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区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全区政法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 机构设置: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八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科、基层科、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局、财务室、政治处,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总支部。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矛盾调解中心。

(二) 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退二线不计)乡科级正职干部1名、乡科级副职干部5名。

(三) 人员结构:司法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31至40岁4人,41至50岁13人,50岁以上6人,队伍呈老化状态,中青年干部严重缺少。干部队伍文化程度偏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人,占总数13%;本科学历9人,占总数39%;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占总数48%。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 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在编在岗人员20余人,肩负着八个职能科室以及二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52%,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5人,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局机关目前有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科室担任重要职能,但因工资待遇低,存在不稳定性。

(二) 教育培训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对人员紧张,基层干部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 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部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

四、下一步拟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工作对策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 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 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区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 坚持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一是在政治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思想交流,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对干警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在工作中激励。注重用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通过学习典型、培养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每一名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在生活上体贴。领导班子经常过问干部生活中的冷暖,对生活困难的干部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使全体人员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 抓教育立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对照自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篇3:区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区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我们xx区司法局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

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配合“双争”活动开展的服务理念教育,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的“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三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并特别增设“每月一法”课程,对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由分管领导或对口科室长备课宣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组织走访慰问、参观考察等形式,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坚持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开展警示教育。经常利用正反典型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党性教育。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和党外民主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强队伍组织建设

我们是区级机关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较早的单位之一,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我们没有仅仅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形式上,而是运用这一改革,通过抓干部队伍组织建设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一是在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同时,既注重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和专业结构,还注重干部的工作经验和岗位交流。二是在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的同时,注重把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等纳入全面管理,防止出现任用盲区,造成用人失察失误。三是注意对年轻干部的使用和培养,积极推荐年轻干部参加组织部门的培训考察。

三、以“双争”活动为动力,加强队伍行风建设

如果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先觉条件的话,那么、深入开展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重点的“双争”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就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近年来,我们把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使之不断健全完善。目前已有四大类二十项280条规章制度,保证了全局干警有了一套高度统一的行为准则。

2、抓作风纪律整顿。通过行风评议、思想作风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年度公务员考核和“两个务必”教育等专项活动,不失时机的抓好作风纪律整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

3、推行公开办公,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公示栏、专题宣传栏,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共产党员岗。建立局长接待日,实行挂牌上岗、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行风监督小组,认真贯彻市局系统“五不准”规定。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文明办案。本网版权所有

四、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目前有3人参加自学法律本科在读,1人参加法律专业研究生学习,3名参加专升本法律学习人员明年也将取得毕业证书。现在全局干警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本科文凭在一半以上,5人具有双学历文凭。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英语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篇4: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xx区纪委、监察局

(2006年10月)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xx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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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组织建设情况:全区现有19个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织,13个乡镇纪委,4个街道纪工委,3个企业纪委,共40个纪检组织。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80名,其中乡镇街道32名,区直属机关23名,企业3名,委(局)机关2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05年以来,抓住区、乡两委换届的机会,将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后的纪检干部知识和年龄结构明显改善。我区80名干部中,35岁以下占22.5%,36至45岁占61.2%,46岁以上占16.3%,呈年轻化趋势;干部学历层次也有所提高,93%以上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以下学历仅5人。

(二)主要做法:

(1)以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为“抓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一是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以课题的调研促进理论学习的深化和工作水平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完成1―2个重点调研课题,写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的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学习针对性。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的同时,组织收看了汪洋湖、郑培民等教育片。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

2、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是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二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心相结合。会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广泛谈心,听取意见;会中,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主要领导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针对性谈心。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话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由于思想交流比较充分,使大家在会前都能写出针对性较强的发言提纲,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三是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关于加强区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

(2)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1、学习《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纪委一班人首先抓住学习不放松,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理解《条例》,明确《条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其次,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制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会议方案时,纪委参加的对象为副书记以上领导。我们根据《条例》精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建议,对照《条例》,将出席会议的对象确定为纪委常委。三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常委会讨论批准关。为了落实《条例》赋予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组织部建立了《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

2、落实《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素质的特殊性。为此,中央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双重管理。《条例》的下发,为我们加强双重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很强的制度保障。

3、贯彻《条例》精神,选好配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针对形势的发展和需要,长期以来,我们对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在加大教育和培养力度的同时,在选好配强上下功夫。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逐步做到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精神。至2005年3月,全区17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二是加强交流,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近年来,宿城区纪委领导班子中输出干部3名,引进干部2名,内部提拔4名。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优势得到进一步整合,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合力。

(3)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我们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靠得住,有本事”和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努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1、加强培训,努力实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基本能力。教育培训是能力建设的基础。新形势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要求是更高的文化基础,更深的专业知识和多元的知识结构。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我们每年都选派1至2名领导班子成员到中纪委参加培训。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学习业务制度。开展经济、金融、财会等知识性教育,并鼓励领导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去年,区纪委有2名常委参加了党校研究生班的学习。三是建立了《常委会定期分析案件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查案能力。为了增加实践的机会,通过调整分工实行开展常委内部的“轮岗”,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各常委的分工,使各位常委在分工的变化中得到多方面实践和锻炼,以全面提高他们的能力,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2、深入调研,贴近市场经济,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区纪委常委会一班人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领导成员拓展思路,提高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一着不让地抓实抓好,建立了常委会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年中和年底都雷打不动,还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专题调研课题,使自己的工作更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领导班子的综合水平得到了提高,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发挥。例如在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上,我区率先成立了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办公室,加强公共资源的监督与管理。针对我区加大建设开发力度,重点工程建设上投资力度迅猛加大的实际,我们不断分析情况,研究对策,特别是致力于在源头上治理腐败,及时找准反腐败工作的切入口,取得了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同志经常利用节假日带员到重点工程工地检查,通过现场整改,发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批评,保证了工程质量,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3、围绕发展,服务中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有本事”的具体体现。我们认为领导班子既要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就是深入观察市场经济信息动态,找到产生腐败的源头和环节,解决问题就是找到工作的切入口,走好工作程序,取得工作实效。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加强效能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的任务交给了区纪委、监察局。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查处。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法及有关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们xx区纪委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活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基本做法:

(1)突出一个根本,强化思想教育。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不断推动学习的深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几年来,相继开展了“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为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学文件、听党课、看录像、进行座谈讨论等,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一书为基本教材,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执法执纪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事例为榜样,进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如何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讨论等,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2)坚持两个结合,开展业务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建设。我们每年都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意见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1)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要配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干部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为配合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创新管理机制,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2)完善纪检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交流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强化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有关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完善多种培训方式。培养纪检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中。

规范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对基层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把考核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在考核时间方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二是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个体考核,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并落实到个人。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个人分管的.工作相结合;要把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三、开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情况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都是接受上级纪委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由于长时间驻在部门办公、与上级纪委联系相对较少,慢慢地,“双重领导”更多地变成了“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再加上派驻干部的组织关系、工资福利都在驻在部门,使少数派驻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驻在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一般要向驻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或由于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有些派驻单位主要领导视纪检组长为“副手”,将纪检监察部门视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把部分其他党务甚至业务工作分工给纪检监察机构,使纪检监察部门“忙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家的田”,监督职能淡化。也有少数部门对派驻机构过度“依赖”,将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这实际上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放松。

对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独立性,增强权威性,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直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独立性、权威性愈加突出。其次,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它的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和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并有权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参与调查。再者,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管理权将直接由上级纪委监察局掌握,“监督者”将放开手脚,监督力度一定会增大。

四、其他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关于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以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空档”,导致一把手犯罪越来越多,分析这些人由小错到大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个人主观上放松世界观改造,逐步蜕化变质外,也与我国现行的体制及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关。

一是要充分发挥专门机构监督的职能作用。一方面,要赋予纪委充分的知情权。纪委书记除参加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外,还应列席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政务会议,以取得监督的发言权。另一方面,还要赋予纪委向下一级纪委选派主要领导,向同级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权力,并实行编制和工资单列。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渠道,逐步建立起以纪委监督为主导,其他各种监督协调配合、相互作用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在这个体系中,由纪委居于主导地位,起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实行党政监督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权力机关、民主党派等监督力量联系制度,形成监督的整体效应。

(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岗位交流和级别设置。纪检干部现在往往局限于本系统内提拔任用,如从纪委、监察局选拔任用的干部,多为担任相关部门、单位的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给这些同志的工作开展以及整体能力的提高带来一定的局限。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出口”问题,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和干部轮岗,适当考虑纪检监察干部在非系统内的流向问题。此外,还可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建议把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别,这样更有利于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保持队伍的稳定是必要的,但又容易导致队伍老化、流动不畅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加快队伍更新步伐,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可参照党委、人大任期制,使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满一届再适时进行调整,这样能够较好地提高干部的业务熟练程度,有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三)关于解决好工作任务重与编制设置少矛盾的问题。在明确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后,可在市(县)区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置一名常务副书记,具体做好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从关心纪委常务副书记进步和便于开展工作角度出发,建议可由省纪委出面协调,提高常务副书记职级待遇,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将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针对县区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四)关于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问题。围绕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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