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twdsfz”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四川宜宾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各考生: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拟于3月29日起发放,请在203月15日前交了照片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证书,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所选择报名点领取(地址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年3月29日开始,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市会计考办
2016年3月27日
附件1:
宜宾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地址
1、市本级:翠屏区仁和街50号4楼(市会计学会办公电话:0831-8232642)
2、翠屏区: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办公电话:0831-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A区财政局大楼9层(办公电话:0831-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办公电话:0831-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263)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4625771)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办公电话:0831-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0831-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0831-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0831-8832135)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办公电话:0831-5705213)
篇2: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办理通知
四川宜宾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办理通知
关于办理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请通过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及时按公告事宜办理手续,以便统一交到省人社厅办理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背面写清楚姓名及身份证号,照片底色无要求),交到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50号4楼宜宾市会计学会,逾期未交后果自负。
二、领取证书时间:待省财政厅及省人社厅通知办理完毕后,另行公告。
三、联系电话:0831-8232642,0831-8221473。
特此公告。
宜宾市会计考办
2015年10月27日
篇3:四川成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可以领取,请考生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
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
01月18日
篇4:四川内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度二建(或增项)、会计初级、社工师、监理工程师、上半年软考、企业法律顾问和计算机(11、12月)证书已经开始领取,请在201月25日以前交表的`考生带上身份证原件(代领需代领人身份证和被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领取则需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被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112办公室领取;还未交表的考生请在内江市人事考试官网(www.njpta.gov.cn)下载中心下载表格(专业类下载表一,执业类下载表二,会计初级无需交表),填好表后带上两张两寸照片一并交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112办公室(翔龙山报社路82号)。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霜
联系电话:0832-2038862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年01月27日
篇5:四川泸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
四川泸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请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月28日―3月2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张两寸彩照到各报名点登记办理。
篇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
许多学员关心“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问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已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发放。中华会计网校为帮助广大已通过学员及时领取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特整理了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考生可点击关注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汇总>>,及时了解初级职称合格证各地发放情况与领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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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篇8: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公布20取得初级会计资格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16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丁川川等3586名同志取得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20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篇9: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1-5555546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3-2138249
固原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5-7067882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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