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晚来天欲雪媚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我单位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我单位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
危险源分析与紧急救援预案,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施工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对施工区域交通管制措施
对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要设立交通标志,并有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对限制社会车辆出入的施工区域,各出入口要有警示标志。
5、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标段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6、井口、高空临边处的安全防护
桩基、预留洞口、爬梯、桥梁临边处的防护措施,防落网挂设情况。
7、施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日检记录。
8、施工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9、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所查隐患及整改措施
接上级通知,我单位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发现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措施如下。所查安全隐患:
1、库房灭火器摆放在角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有效的起到灭火作用。
2、吸收塔西侧一配电箱旁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充气。
3、有部分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
4、现场有一乙炔瓶仪表失效,未及时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上氧化炉的洞口护栏有损坏,未及时维修。
6、现场木方模板堆放不整齐,未及时清理。
7、工人宿舍内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现象。
整改措施如下:
1、库房灭火器现已经放置于库房门口显眼处,若发生火灾能立即投入使用。
2、吸收塔西侧配电箱旁失效灭火器现已更换。
3、对未佩戴安全带而登高作业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监督。
4、损坏的乙炔表现已经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氧化炉洞口围栏现已经修复。
6、模板木方现已有序整齐的堆放。
7、对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罚款处理,管理人员今后将会对这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五、检查意义
1、通过建筑工程安全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地区乃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您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篇2:建筑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按照蒙安办[20**]14号《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建筑工程的集中施工期,在建工程多,施工安全监管任务繁重。面对当前建筑安全形势,镇党委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成立了加强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陈玉颖(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永(党委委员)
成 员:梁玉飞(安监办主任)
李 魁(党政办主任)
葛 强(派出所所长)
主要对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管。
二 、依法整治建筑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依法整治违规搭建脚手架、起重机械超期未检,深挖土方施工坍塌和触电、工地模板构件和高处坠落事故隐患为重点,全面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单位管理混乱,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防止建筑领域各类事故发生。
三 、明确责任,狠抓建筑安全监管责任
各村、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辖区、本单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负总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义镇人民政府
篇3:建筑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丹阳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为期近四个多月的“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已结束,在本次活动中,我公司紧紧围绕“多举措,勤检查,保安全”的活动主题,切实按照我公司于6月21日印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内容自身开展工作,通过这次活动,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得到了保障,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较高的加强,一线职工的生产操作技能也得到了提高,夏季高温施工也得到了平稳渡过。当然在本次活动的背后,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如有的职工安全意识还很淡薄,还有重进度轻安全思想的影响;有关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还不够主动彻底,隐患整改闭合情况还不够完整,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覆盖面还不够等。下面就我公司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6月22日至6月25日,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分管安全和生产经理,质安科、设备科、市场部等相关人员共同对全公司范围内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建工程个数集中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并就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进行了说明和布置。通过大家讨论和分析我公司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就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在以下方面应加强公司的监管和相应的检查工作。
1.要严格审核工程中分包队伍、劳务作业队的从业资格和安全资质证;要能符合工程的施工管理要求。
2.要审核分包队伍、劳务作业队的项目管理架构,要求他们按建质[]91号文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
3.对在建工程项目部、分包队伍要将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概况和要点向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场前进行交底,并要时时监控他们对安全责任制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强化过程管理,预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根据国家、省、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定,要督促好公司带班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人员,专职安全员,真正履行好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要确保领导带班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
5.要求各项目部、分包队伍要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重点,提供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动态、宣传和学习资料,公司各职能科室要积极配合他们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6.公司职能科室要指导、协助好项目部、分包单位健全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他们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7.各职能科室要指导、协助项目部,分包队伍按规定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对安全资料要时常分阶段下工地进行检查和指导。
8.公司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公司《处罚细则》进行实施。对项目部、分包队伍存在重大隐患时,要及时下达书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及时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时,可通知公司总经理同项目经理、
分包队伍主要负责人进行见面约谈,并限期处理。
9.公司也要根据有关应急管理的要求,协助、督促项目部、分包单位建立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督促他们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10.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及我公司与建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去控制好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设施费的使用,要做到按进度专款专用,并要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好工伤保险。
11.各项目部、专业承包队和劳务分包队应严格遵守有关劳动保护法,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并还要求他们加强劳动卫生健康保护,严格用工制度,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对工人工资实行实名制,并按期发放。
12.对特种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接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资料管理表》等文件和制度的规定,要求项目部必须用有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并于我公司签订租赁、搭、升、拆专业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向我公司提交有效复印件备案并按规定向市安监站机械检测中心报检及做好日常性维护保养。在机械设备使用时,应遵守有关安全使用规定,向员工做好安全交底。
13.对项目部、分包单位制定的各项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安
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须按公司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再按要求备案和实施。
14.要求各在建项目部须遵守我公司建立的项目申请报验和内部验收制度,要求他们组织建立项目现场的检查制度并加以落实,须每月向我公司质安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管理情况。
15.对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项目部须报我公司备案,并通知现场的其他施工方共同加以防范。
16.各项目部要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国家或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市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评价标准,并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中资料的规定,填写有关安全记录并要在规定时间内整理移交给公司。
17.在消防工作上,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自觉遵守我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18.项目部在施工中应该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等和环境的保护,如有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要主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9.项目部、分包单位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劳务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督促现场人员自觉戴好防护用品。
20.在工程施工前,各项目部要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按分部分项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
真执行。
21.同时对各项目部原则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应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二)、6月26日至6月30日,由公司各科室、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经分析和查找,我公司科室办公人员在隐患排查上主要还存有:骑非机动车人员有时会不戴或忘戴头盔、骑摩托车等人员有时还会酒后驾车,下班时有人还会忘记关闭办公室电源开关和忘记锁门等现象。项目部在施工环节隐患排查上主要还存有: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不能及时落实或购置,有滞后现象;现场临时用电还不够规范;施工安全措施交底还不够认真和深入;一些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执行的不还够严格等。针对主要存在问题,公司要求各科室、项目部再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好整改措施。
(三)、从7月1日起至9月底,我公司对夏季高温、防台风、防雷电等客观施工时节,采取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并结合丹建安监11号文“关于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丹建安监(2013)13号文“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了四次公司全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平时也有公司职能部门不定期下工地巡查和监督,检查主要按照我公司已拟定的《监管细则》,从安全台账资料和工程现场安全状况两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公司科室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有较大改变:在开、行车和科室安全防范上都能规
范行事;职能部门人员下工地时都有检查记录;发现重大隐患时都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同时对一些重大分部、关键工序、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耳闻目睹的安全案例等也都及时向项目部交底、分析和强调。对在建工程我公司主要检查的内容和部位是:
1.工程的施工手续是否合法,其程序和项目经理执业活动等是否符合丹住建[2013]3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规定。经查我公司的所有在建工程均按规定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提前介入手续,项目经理均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和只在单项工程中进行负责。
2.现场临时用房和围挡等是否牢固。对发现有不牢固和封闭不严的工程都进行了整改处理。
3.对塔机、施工货梯等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情况、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检查,检查它们的基础是否有沉降异常现象,检查地脚螺栓是否松动,起重机械的附墙是否牢固、可靠,施工电梯防坠落安全器标定情况和各机械的转动及绳索等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我们对薛甲经济适用房20#楼和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2#厂房的施工货梯进料口防护门,都及时要求项目部作临时封闭和增设安全门等;对天弘渔具1#厂房工地的塔吊定位要求要偏离北面公路旁高压线和对跑车进行了限位处理。同时对大多数工地的转动部位及已不好用的绳索都进行了检查和更换。我们在对润达交通养护公司的研发楼工程检查中,发现分包单位在使用施工货梯时为无证人员进行操作,我们对其行为都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对吕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荷花池社区一期(四标段)工程的群体塔吊的使用情况,我们也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能符合使用规定要求。
4.另外还对脚手架的连墙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安全网的封闭,作业层脚手板等是否铺满并固定牢靠等进行了检查。对润达交通研发楼工程,由于分包单位在外墙干挂施工时,将部分脚手架连墙件擅自拆除,我公司会同市安监站有关人员进行了多次检查和督促,要求该项目部及时对连墙件进行了恢复,从而防止了由于连墙件过少而产生的脚手架倾覆等事故的发生。
5.严格编制和审核好模版工程的施工方案,同时对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支撑底座是否结实平整牢固等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沃德立电工材料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由于该工程在①—⑤轴处层高达8米,属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工程,我公司都提前编制出了专项施工方案,后将该方案送丹阳市土木建筑学会进行了高支模专家论证工作,同时对论证中提出的修改意见也都及时进行了修正和补充,以保证该专项施工方案能真正指导工程的施工。公司职能科室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也能在暴风雨天气过后,对模板的支撑和基座等情况进行细查,发现有连墙件过少、扣件有松动或有局部下沉等现象时也都及时提醒各项目部木工班组长,督促他们按整改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好。
6.对临时用电是否做到专人管理,漏电保护器是否有专人进行试跳其灵敏性,检查重复接地是否可靠或漏设,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等现象等。我们对科信光电公司3#厂房工地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已
外租厂方人员,因入住需用电,暂时将部分电线接在工地的二级配电箱内,造成一个接线装置接多条电线,我公司都及时要求项目部将其拆除处理,如再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该项目部进行罚款和停工处理,后该项目部都进行了改正。当我们对建山学校教学楼工程检查时,发现西面基础外边有一根电缆(通该校食堂处)外露在基础中,我公司也及时要求该项目部对该电缆要进行保护和架空处理,不能受基础施工而造成该电缆的破坏或引发触电等事故。
7.针对今年7-8月份连续四十多天的高温施工,我公司除发放些防暑降温药品外,还经常检查项目部是否接丹建安监(2013)13号文: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督促项目部不能在高温下连续作业;高温时节不要安排户外加班工作,要抓两头歇中间,保证每天有绿豆汤、茶水等清凉降暑饮品;工地的临时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卫生,要能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场所或生活环境;对一些高温作业的岗位,选择了一些身体素质好、年轻的人员进行其工作,同时也要求各工地要严格控制好作业时间;同时也检查职工食堂卫生,要求采购新鲜蔬菜,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播性疾病的发生。
8.在9月20日至9月30日,我公司又集中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从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场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和机械设备使用等方面入手。经查,大多数在建工程都能规范行事,极少数工地在思想还不够重视,对这次表现良好的工程和项目经理我公司将按“活动方案”进行公司表彰和通报;反之,对还存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工地,我们对该项目经理将进行通报批评、罚款教育等。
“安全生产大检查”虽已落下帷幕,但安全工作仍“任重道远”,为此我公司将切实加强“国庆”、“冬季”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将检查工作做到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各种专项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设备和设备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得到根本提高,使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能得到进一步健全,以全面提高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江苏新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篇4:建筑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
2、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暂行规定》,树立3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工地,带动本县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减少建筑工程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实施: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要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继续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绩溪县建筑市场。
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五、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
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六、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篇5: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响应姜政发(20xx)76号文件要求,认真汲取“11.16”、“11.19”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实现“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针对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 田建国
副组长:刘先东
组员: 王 宁 刘 松 鲁德臣 汪金立 李兰敏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作业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车间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
硫化罐、储气罐、行车、叉车、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工作状态正常,是否超期是否有专人管理。
5、操作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周检记录。
6、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7、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检查意义
1、通过安全大检查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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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办公室
20xx年12月6日
篇6: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赣建安委〔xxx4〕3号)文件具体要求,我局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一、 成立安全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xxx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
(1)法定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
(2)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二)施工、监理企业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建设情况;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落实情况。
3.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算使用软件的情况,以及论证、执行情况。
4.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
6.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7.检查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登记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安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可操作性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组织专业人员进价定期检测;起重机械设备顶升作业是否安全;塔吊附墙装置设置是否牢固,“塔吊安全监控系统”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传动系统、安全装置、绳轮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灵尬施工升降机防坠器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等。
8.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五、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9月24日--x月7日)
通知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x月8日--x月15日)检查小组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x月16日--x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
六、具体要求
施工、监理企业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篇7: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东建发〔xxx3〕116号)、《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x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xxx6)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二、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情况;
(二)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塔吊、基坑防护、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施工机具、职工生活设施、文明施工等检查验收情况。
(四)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总承包、分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情况;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验收手续的核查情况;
(五)施工单位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直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胜利石油管理局基建处各自负责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负责对各自建设、施工、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x月15日至x月15日
六、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一要加强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制定各自检查方案,精心部署,认真实施。二要全面检查,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检查,不得遗漏,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开发园区、旧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工程要作为检查的重点。三是严厉处罚,对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分部分项工程未验收的工程,要立即予以停工整改,对严重隐患不整改、管理不到位的本市企业停止招投标3个月,外地企业清出东营市场的处罚。
篇8: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9号)、《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175号)要求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鲁卫医字〔2021〕6号和聊卫医〔2021〕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聚焦重点
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工作,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
(一)整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设备器械开展的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使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技术开展的医疗检查,未按标准收取费用的医疗检查,违规捆绑收费的医疗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整治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重点整治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整治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方案,对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检查检验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和实行“开单提成”等做法严肃查处。
(五)整治违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对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即购置使用该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疗检查行为。全面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重点突出“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三假行为,对不合理医疗检查导致医保基金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约严肃查处。
四、工作方式
采取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县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组织专家飞行检查、有因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由卫健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卫健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具体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健部门。
医保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涉事人员。
六、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7月至2022年3月,分5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7月)。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发我县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覆盖率100%。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8月-11月)。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医保基金使用问题,指导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退回医保基金,多收取患者的费用及时退还患者或作相关处理。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数量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100%,一级医疗机构抽查30%,门诊部、诊所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各医疗机构对自查和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查补漏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医疗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2月―3月)。县卫健局牵头,对全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形成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合协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处置,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督促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三)推动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持续改进的长效闭环管理机制。要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引导医疗机构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和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四)发挥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知晓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或开辟专门举报通道,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卫健系统大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检查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不断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各单位要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建立的制度化成果和取得的成效等,形成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篇9: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xx年5月31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军
副组长:洪启春
成员:甘德海、牟剑锋、谢建强、黄选金、冯明湖、邓国洪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处,由生产技术处处长甘德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行政人事处处长牟剑锋和财务审计处处长谢建强担任,负责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组织与指挥;办公室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主管组成,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与落实。
五、活动计划与内容:
1、举办公司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5月31日),5月28日提前发布会议通知。召集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和安标建设工作组成员召开“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公司总经理作动员讲话,公司领导在会上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课。要求安全办公室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让“安全月”活动启动在六月,持续在心中。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活动氛围。
2、组织开展“隐患随手拍”活动,由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要求排查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隐患,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为内容,在6月25日前报安全办公室组织评审。(相关活动方案详见附件二)
3、组织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活动方案详见附件三)
4、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危机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5、定期通过新媒体发布安全生产月展播影片。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部门实际情况召开部门动员会,结合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报生产技术处。
2、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各种活动开展,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3、活动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会,对开展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对开展不重视效果较差的部门给与通报批评;
4、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办公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行为。
篇10: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2017最新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血的教训,坚决破除侥幸心理,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把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和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政府和部门履职情况。各地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尤其要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情况,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
(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涉氨企业)、烟花爆竹,由安监局牵头。重点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防爆阻隔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情况自救和报警求救等教育培训情况。
3.道路交通,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交警开展路面巡查执法情况;对货车、客车(尤其校车、厂车)的安全监管情况;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证、无照经营等违规情况。交通运输局开展客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检查,严格旅客行李物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
4.建筑施工,由住建委牵头。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违反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查处情况。
5.工业企业(化工、烟花爆竹除外),由经信委牵头。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全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备案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订或修订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由质监局牵头。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充装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的行为情况。
7.学校安全,由教育局牵头。重点检查校车、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督促学校与涉校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校车超载行驶。
8.商贸企业,由商务局牵头。重点检查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地各部门自查整改。各地各部门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于1月15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二)各地政府监管督查。各乡镇办场园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并于1月16日之前将隐患整治的项目、地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每个乡镇上报督办整改隐患数不得少于5个。
(三)行业检查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现在开始,安监、公安消防、交通、住建、经信、质监、教育、商务等八个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1月16日之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每个部门上报督办整改隐患数不得少于5个,并在主流媒体公示,实行销号管理。
(四)市政府检查督导。市政府组织7个综合督导组,从1月19日起开始对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督导。每个督导组明确一名同志带队,负责3-4个乡镇,开展检查督查。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检查组要将大检查的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将对全市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处理的,视同事故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吴锦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鸿韬,市政府副市长王志鹏、吴宇慧、雷华、李培刚、董青平、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曹江斌担任副组长,副秘书长江长军、郭慧玲、陶家文、吴家庆、杨于宏、杨寒任成员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乡镇办场园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社区(村居)。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1月15日前一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安全等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天门日报社和天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开辟专版或专栏,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力度,掀起全社会学法、用法的高潮,同时要加强安全知识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的宣传,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构筑群防群治安全防线。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于重大隐患,要实行领导“包保”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事故发生。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场园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3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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