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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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立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16〕38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6〕2号)要求,推动“五新”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福建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推进创新发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的实施,指导推动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四)统筹协调省创新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完成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主要任务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志南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 集 人:陈照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秋立 省科技厅厅长
林文斌 省发改委副主任
严效东 省经信委副主任
陈国龙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王喜瑛 省卫计委保健办主任
陈 强 省财政厅副厅长
汤昭平 省人社厅巡视员
林瑞良 省住建厅副厅长
王智桢 省农业厅副厅长
林月玲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刘德培 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苇洲 省文化厅副厅长
林 杰 省国资委副主任
罗恩平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黄培惠 省工商局副局长
吴 赳 省质监局副局长
游建胜 省科协副主席
邱大南 省国税局副局长
苏文贤 福建证监局副局长
黄志强 福建保监局副局长
林伯德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郑怡彤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郭学斌 省人才办主任
温正斌 省金融办副主任
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为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也可委托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总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以及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确定的创新发展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按季度设置任务进度,认真填报“福建省重大创新项目清单”,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进行汇总通报。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确定重大项目,建立定期协调机制,每季度汇总提交省政府重大项目调度会审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3月23日
篇2: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松阳县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完善统计工作的方案措施,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和资料交换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统计信息的沟通交流,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向县统计局报送有关报表、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资料;建立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维护机制。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具有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和县统计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副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相关处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综合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及时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工作。
县民宗局:牵头做好民族宗教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组织全县宗教团体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宗教组织各类寺庙等增减资料。
县农办:牵头组织做好农村和新农村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工作。负责全县农家乐统计工作;负责农家乐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
县发改局:牵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涉统工作。牵头做好部门服务业统计监测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网吧除外)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等行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经济商务局:组织实施全县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中法人单位的全数调查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评估、分析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贸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负责提供对外贸易进出口等数据。重点关注工业增加值、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科技局:组织实施科技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知识产权服务、研究与试验发展、地震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牵头做好科技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工作。
县公安局:牵头做好人口(户籍)、治安、车辆等统计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民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团体、社会福利业、婚姻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牵头做好社区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
县司法局:牵头做好律师行业统计和社区(村)依法自治达标情况统计工作。
县财政局(地税局):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机关、群众团体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县财政总收入、财政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数据。重点关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速度等与 GDP核算相关指标。负责税收统计,负责提供税务登记单位名录资料。重点关注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发展速度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城镇居民收入工作。
县国土局:牵头做好国土、矿山等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地质勘察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等行业的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做好建筑业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公共设施管理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房地产中介、公共设施管理等增加值、商品房销售面积、城镇单位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交通运输仓储业及个体运输户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协助做好现代物流业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公路运输周转量发展速度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教育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
县水利局:组织实施水利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水利管理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县养殖大户的清查、申报工作。重点关注农业增加值。
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林业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林业管理、保护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文广出版局(体育局):组织实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公共文化县场管理、服务业文化服务和娱乐业等行业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体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体育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监测。
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卫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和个体诊所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人口计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环保局:组织实施环保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治理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县旅游局: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部门业务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住宿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旅行社和旅游景区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增加值。配合做好乡村旅游等休闲旅游业的统计监测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全县工商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企业(单位)和个体户注册登记、市场贸易和商标统计等资料提供工作,组织全县广告业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药商店的财务统计调查,负责全县医药商店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分析。负责提供县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相关数据。
县国税局:负责税收统计;负责提供税务登记单位名录资料。
人行松阳县支行:组织实施全县金融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金融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重点关注金融业增加值、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和保费收入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县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部门统计调查工作。重点关注工业用电量及其发展速度。
县质监局:组织实施全县质监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做好名牌申报和统计工作,组织全县质检技术服务等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及时提供单位增减及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行政记录资料。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的副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要求分名录库管理、GDP核算、服务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综合监测评价、主要指标数据评估等专题形式召开,其中服务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由县相关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其他专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通知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参加联席会议时,要对本部门本行业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趋势性把握。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统计局提供相关年月度数据和资料,数据要无偿共享(纸质或电子版),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在线数据处理。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前,必须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协调与匹配。对于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部门资料,各部门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按要求报送统计部门。各部门引用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的行业统计数据,应与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一致,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核认可,不得对外发布。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篇3:建立工业经济运行分析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工业经济运行分析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准确分析、判断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现、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工业经济运行分析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体系。
工业经济运行分析部门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经济的副市长主持召开,或委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主持召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金融办、财政局、煤炭局、交通运输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呼铁局乌海货运中心,乌海电业局,各区经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二)相关单位职责。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经济运行基本态势,形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做出分析,研究工业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市统计局:提供全市上月及上年同期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产品产量、停产企业数、财务指标等具体数据,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市金融办:对全市工业企业贷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供企业贷款情况相关数据,包括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等指标的变化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市财政局:对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供财政收支情况相关数据,包括各行业税收变动情况等。
市煤炭局:对全市煤炭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供相关数据。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对全市交通运输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供相关数据,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好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政策,对全市劳动力用工信息变化进行全面分析,提供相关数据,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市水务局:对工业企业用水情况、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供相关数据,提出工业企业节水方法措施,对工业企业用水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市环保局: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通报最新排放标准,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呼铁局乌海货运中心: 提供全市工业产品的铁路运输情况并进行全面分析,提供相关数据,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乌海电业局:提供全市供电情况分析,提供工业企业用电数据。
各区经济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所辖区域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分析,提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工作要求
1. 联席会议于每季度初10日左右召开,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特别是对重要指标的变动、特殊事件的影响进行研判,讨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提出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交流,密切配合,会前提供本单位负责的上季度全市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和经济运行分析材料。统计制度规定必须延后公布的个别指标数据,可按规定推延报送。
2.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所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每季度变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掌握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和今后经济运行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
3. 市经信委每月召开一次经济运行调度会,对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4.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指定具体联络员,专职负责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运行科。联系电话:3959182。
篇4:建立推进福建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建立推进福建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泉州市、三明市、宁德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永春县、永安市、霞浦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省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同签订的.《关于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的合作协议》,加强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推进省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省、市、县空间规划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提出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调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推进空间规划底图绘制、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内容和要素有机叠加整合、差异化空间综合功能管控措施设计和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制定等工作。
(三)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加强综合评估、分析和总结,及时了解和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魏克良 省发改委主任
副召集人:叶飞文 省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江忠欣 省委编办副主任
万崇伟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周锦来 省国土厅总规划师
陈 宁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建萍 省住建厅总规划师
陈培健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伍 斌 省农业厅副厅长
严金静 省林业厅副厅长
赖继秋 省水利厅副厅长
钟 声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林孝文 省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康 涛 泉州市政府市长
杜源生 三明市政府市长
隋 军 宁德市政府市长
庄永智 永春县政府代县长
陈文华 永安市政府市长
颜谋元 霞浦县政府县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叶飞文副主任兼任,省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测绘地信局等部门各指派一名同志参加。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况邀请相关市县和其他省直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试点市县通报有关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篇5:建立黑龙江省冰雪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xx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按照省委深入贯彻落实xx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的部署,为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落实落靠责任,统筹推进我省以冰雪旅游为龙头的冰雪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冰雪经济强省建设,省委xx府决定建立全省冰雪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省委xx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冰雪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落实省委专题会确定的重要部署和任务,协调解决冰雪产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xx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略)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发展委,承担综合协调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和督促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会议通知、联席会议记录和纪要的.起草;牵头负责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沟通协调、对议定事项进行督办检查。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两种方式。定期会议于每年冬季冰雪旅游旺季前后的4月和10月召开。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召集人批准,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视议题情况可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在全体会议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可召开联络员会议,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核后签发。会议纪要在报送省委xx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同时,报送省委、省人大、xx府、省政协、省纪委。
(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信息反馈制和限时办结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冰雪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全省冰雪产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篇6:建立岳西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岳西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精神,加强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推进全县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岳西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体制和机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相关政策与相关部门规章之间的协调和有效衔接;统筹规划、部署、督导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一)召集人: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二)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物价局、县市场局、县地税局、县金融办等单位组成。
(三)县民政局为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 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召集人同意后,直接调整。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 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县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县政府决定。
(三)各成员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联席会议领导下,要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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