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起跳支舞吗”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20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有内科学、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3个专业方向可以招生。预计招生规模4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
四、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月10日至11月14日。
地点: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一)年12月25日-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西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三)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
2.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临床技能测试等。
3.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济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交学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增加考生经济负担。学校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七、违规处理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试科目详见 “济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4.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九、相关信息
单位代码:10443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荷花路16号
网址:grad.jnmc.edu.cn 邮编:27206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邮箱:yjsc0537@163.com
咨询电话:0537-3616166 联系人:高老师
篇2:蚌埠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蚌埠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蚌埠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7月,由原上海第二医学院分迁和安徽医学院援建而成,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和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山东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是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是教育部临床医学“5+3”改革试点高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学校坐落于享有“禹风厚德、孕沙成珠”美誉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蚌埠,占地面积近1000亩,总建筑面积达33万平方米,是一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集智能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一体的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遵循“以医为主、以本为主、以人为本、以质为本”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教育格局。现有本科专业16个;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护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口腔医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9个二级学科授权点。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生,现有普教本科在校生近13000名,硕士研究生近1000名。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共有教职医护员工近4000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771人,教授、副教授34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16人。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7人;省教育厅拔尖人才、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5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4人。
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战略联盟,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公开出版发行《蚌埠医学院学报》、《中华解剖与临床杂志》、《中华全科医学》3种学术刊物。拥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点,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育婴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近年来,学校发挥高校科研优势,积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教育部、卫生部各类课题项目10余项,获省厅级以上科研立项600余项,申报发明专利10余项,合作参与了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10余项,发表各类论文60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50余部。曾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卫生部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
学校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是皖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是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医院。拥有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十二五”重点专科,4个省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6个省级重点培育专科,3个省高校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拥有安徽省首个肺癌综合诊疗中心和骨关节病综合诊疗中心,床位2400余张。第二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省直三级甲等医院,实际开放床位近1000张,是“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省新农合工作“优秀医院”。医院有一批省级和校级特色学科和专科,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服务优质,深受群众信赖。医院检验科被国家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授予“全国优秀实验室”称号。20,占地300余亩、3000张床位的省重点项目――第二附属医院新院将矗立在淮河岸边,为皖北千万人民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学校另有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0多家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实习基地,主要分布在安徽、江苏、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
学校牢牢把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动手能力、具有一定发展后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高度重视学生临床技能的培养,在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中稳步推行“临床学院教学模式”改革,有效破解了临床教学资源短缺难题。积极探索课堂教学和临床见习融通的“一体化”教学模式,使学生真正能够早接触临床、多接触临床和反复接触临床,达到了提高临床实践技能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学校连续四年进入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并蝉联二等奖以上奖项。在2013年首届全国医学影像专业大学生实践技能大赛中,荣获大赛团体特等奖。学校毕业生以基础理论扎实,动手能力强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总体满意度达100%,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我校非常重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借鉴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经验,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注重研究生培养整体目标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社会高度评价,每年毕业研究生就业率接近100%。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法、德、日、澳等国学术机构、院校建立了协作关系。在亚洲五国招收留学生69人。
建校至今,一代代蚌医人秉承“笃学、精业、修德、厚生”的校训,孕育铸就了“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精诚为医、团结奉献”的蚌医精神,潜心耕耘、知难而进、励精图治、德业日新。学校培养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德培、中国科学院院士段树民在内的各级各类医学专门人才近六万名,为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将秉承优良传统,描绘新的发展蓝图,锐意进取,继往开来,向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目标迈进!
二、招生说明
1、计划安排
年我校申报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50名,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科目考试内容命题方式西医综合见教育部考试大纲国家命题中医综合国家命题护理综合自命题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自命题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自命题药学综合药物分析学、药剂学、临床药物化学自命题3、报考条件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我校专业目录报考条件栏中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提出的特殊要求。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历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确定,复试办法、录取原则及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计划等相关内容将于复试前在我校校园网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
5、报考材料及证件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复试和入学报到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及证件进行审查,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6、其它
本招生简章中未尽事宜,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优惠及奖励政策
1、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0元/年/生。
2、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设立学业奖学金。
(1)新生入学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①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基础医学专业的新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②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其他专业的新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③其余的新生均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12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20%)奖励金额为8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4000元。所有研究生可参与评选,一年一评。
4、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如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
篇3:承德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承德医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承德医学院创建于1945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多学科、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承德医学院坐落在我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国十大风景名胜之一的承德市区内。这里山清水秀,佳木葱茏,被世人誉为“紫塞明珠”,在历史上是清朝第二政治文化中心。学院与风光旖旎,集我国南北园林艺术之大成的避暑山庄和融汉、藏、蒙宗教建筑为一体的外八庙相毗邻。
我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教师1000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8.7%。学院占地约1300亩,建筑面积21.5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亿元,图书60余万册。近年来,学院十分重视与国内外高校建立和发展友好交流与合作,与丹麦、加拿大、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及香港等几所大学建立友好院校和交流关系。
学院有12个教学部门,10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有8个研究所,中药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中药研究与开发实验室是河北省中药学科唯一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2003年,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涵盖26个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个,硕士生导师196人,在读硕士研究生358人,学院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55所。
承德医学院依山傍水,环境优美,现代化的建筑风格让人耳目一新,她正以崭新的面貌迎接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到来。
2014年我院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40名,真诚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学子报考我校。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0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我院考生学历资格
(1)、全日制医学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医学大学专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专业原则
1、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基础医学除外)。
2、请考生注意,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规定,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不包含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本、专科毕业的考生报考。
四、入学考试科目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即:
西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招生目录中所列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本校自行命制: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中药学;护理综合试题由本校自行命制: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4、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4日下午英语(一),1月5日上午西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及录取
1、所有初试成绩合格者复试时需测试专业课和外语,复试形式为笔试和口试,同等学力者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需提供考生本人,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信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
4、录取和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六、凡报考弄虚做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七、本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提供复习资料。
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及“三助”岗位等奖励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及“三助”岗位向基础医学和中药学倾斜。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
九、报名须知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网报时,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确保准确、无误。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13年10月初~2014年7月底),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研招办。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出错率很高,必须确保准确无误,敬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
①“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最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②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③“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④“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⑤凡毕业证书丢失后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填写时须填原毕业证书号码而非“毕业证
明书”号码。
⑥填写“毕结业结论”时,除未取得毕业证书而拿到“结业证书”的往届生应填写“结
业”外,其余一律应填写“毕业”。
⑦“姓名”应与毕业证书、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主要指音同字不同者应特别注意)。
十、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4―2290198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上二道河子 邮编:067000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www.cd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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