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丁丁猫先生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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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丁丁猫先生散文
我的丁丁猫先生散文
我的生命里,不光是只有人才成为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还包括一些动物,其中,有一只猫,它不仅仅只是我养的用来捉老鼠的,它还是我的朋友,重要的朋友,陪我和家人走过的朋友。我为生命里有过这样的一个动物朋友而欣喜和感恩,感谢人生中有它参与的16年美好时光。我想,无论是正值青年的我,还是有天到了白发苍苍的我,想起它,翻看它留下的照片时,我的脸上一定是面带笑容的,我的心里一定是充满温暖和感动的。
——题记
我有一只猫,一只叫作丁丁的猫先生。一只帅气漂亮有些爱撒娇的猫先生。
就在今年的这个夏天,我彻底的失去了我的猫先生。是的,我永远失去了丁丁猫先生。
在我又一次外出归来得知猫先生已有20天没有回来了,我开始慌乱了,这是16年来从没有过的。对于16岁高龄的猫先生来说,20天未回家不仅仅是个单纯的失踪事件。尽管我不太想也不愿把它当作不好的消息,我还在期待着奇迹。期待我亲爱的猫先生突然归来。
丁丁猫先生是在下学期快要开学的时候,妈妈花10元钱从同村一个伯伯家抱回来的,那时的10块钱估计都比现在100块值钱。那是我妈妈卖一天菜收入的一大半,是我初中时期一个星期的生活费。在我们村一直有个习俗,小猫要花钱买来才能在主家安下家,听主家的话,抓老鼠,守好粮食,作主家的看家猫。
农村抓猫的习俗与抓猪,抓狗不同。猪和狗只要满月就可以抓来养了,猫必须在原主家养满100天以后才能让新的主家抓去养。只要过了百天,小猫才能被主家养活,没满百天抓了养视为不吉利。老辈的人都是这么告诉下一辈人的。
丁丁猫是一只漂亮的小猫,全身的毛有两种颜色,黄色是金灿灿的,好像透着光一样,白色是雪白雪白的,比冬天的雪还白。黄白相间,长长的腿,闪闪发亮的眼睛,就是一个可爱又帅气的帅哥。妈妈把它抱回来的那一刻我和妹妹就喜欢上了它。
离开了妈妈,离开了它熟悉的家,小猫有些害怕有些认生,一直喵喵叫个不停。妹妹拿出她的玩具,一只旧的铃铛,摇晃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它被吸引了,不再喵喵的叫了。我们用一根细绳栓在铃铛上,逗它玩,它很快就和我们熟悉了起来。它非常喜欢铃铛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我决定就叫它丁丁了。妹妹没有反对。猫先生就开始了丁丁猫的生活,开始了它离开妈妈的新生活。
后来,毛线团,土豆,拖鞋,甚至一片树叶都成了丁丁猫的玩具。一直,丁丁猫都是顽皮的,活泼好动的。更甚至会在下雨天回来,故意将它一身的雨水摆弄到我们脸上。又或是用它沾有泥土的脚,在我和妹妹的书本上印上朵朵带着青草气息的梅花。有时也会从草丛突然跳出,惊你一身冷汗。还有的时候也会在我们去菜地摘完蔬菜,赖皮的呆在菜篮里偷懒,让我们拎着回家。就这样春去秋来,过着快乐的一年一年。
初中毕业后,我开始外出打工,那时候和妹妹的书信中,末了总是会写上丁丁猫好吗?请一定照顾好它。偶而打一次长途电话到村里,还是每次休息时先打过去让帮忙喊爸妈接电话,约好几点到点在拨过去。电话末了也总是在叮嘱妈妈要帮我照顾好丁丁猫。以至于后来村上的人都开玩笑说,我打电话不是想爸妈了,是惦记猫了。猫比人重要。
3年打工的生活,没有回老家,我就通过妹妹的书信,偶尔的电话知晓家里的境况,以及丁丁猫的生活。它长的更大更壮了,都有快20斤,妹妹都快抱不动了。是一只大大的肥猫。但它的本领却更厉害了,更敏捷了,能抓更多更大的野雀了。邻居家借去呆几天,老鼠很快就被抓了,剩下的也都吓跑了。更有次勇敢的打败咬死了一条准备偷食小鸡仔的菜花蛇。
鉴于猫先生的漂亮和种种事迹,来村里收猪的商贩一次次商量花钱来买丁丁猫。价格由最初的500块,慢慢加到块。邻居有人劝妈妈卖掉,在给我买只猫仔喂。当妈妈问我的时候,我非常生气的表示不同意。后来商贩的城里亲戚专门去了我家一次,出5000块让卖掉丁丁猫,妈妈没有答应。村里人告诉他们说,猫是我的命,卖了我会和他们拼命。他们才不甘离开了。要知道那时的5000元,我差不多打工要省吃俭用存上大半年,当时我一月的工资才700元。还有租房子,日用开销。
3年后的第一次回家,妈妈说丁丁肯定不认识我了,我一点不相信。是的,丁丁猫从没忘记我。它还是如过去一样用头蹭我的小腿,喜欢我抱着它,喜欢蹲在我肩上和我一起在乡间小路上看野花。一起去树林里摘野果,在我面前打滚表演咬尾巴。喜欢和我一起去菜地扑蚂蚱当它的点心。
后来的日子,大多数我都往返在家和异乡。偶尔回家,丁丁猫从未忘记我。如同我没有忘记过它。
16年。我和我亲爱的丁丁猫先生。我们的16年。如匆匆那年,弹指间划过。
16岁高龄的.猫先生已经老的不行了,走路都是摇摇晃晃颤颤悠悠的,身形也不在肥肥胖胖的了,是现在流行的苗条型。春节的时候看着它每次朝我走来,我都担心它会不会跌倒。它依然喜欢用头蹭我的小腿,只到我坐下,年轻的时候,它总会飞快的一跃到我肩膀上,或者跳到我膝盖上。现在它只能由我从地上抱起它,由它趴在我膝盖上,像过去一样用旧木梳帮它梳理毛发,它则慵懒的享受的好梦一场。只到甜甜的从梦中醒来,满足的伸上一个懒腰,才会心满意足的跳下去,开始去散步,晒太阳,去林中捕食,或者和新认识的美丽猫小姐去约会。
16岁的它已经不再热衷去散步什么的了,它像我刚刚成为它主人的那时候,总是温顺的跟着我。用它摇摇晃晃快要摔倒的脚步紧随我身旁。它的身躯不在像过去那会矫健灵活了,它已经没办法再去捕食,更别提捉老鼠了,它的牙也都老的不行了,鱼干,猪肉,米饭,它都咬不动了。我把鱼干用磨碾成鱼粉,伴在煮的烂烂的粥里,猪肉炖的烂烂的,猫先生很满意我为它定制的餐点,喵喵喵喵的叫着,用它不在明亮的眼睛瞅着我,好像是在表达满满的感激。
或许它早有预感,所以在春节那时光总是像个孩子一样依恋着我,跟随着我。原来那就是它生命中最后和我相伴的时光。现在想来,满满的感动还有心酸。我亲爱的猫先生。我知道你已老去,我知道有天你一定会离我而去,但我从没想过那段时光就是诀别。
年后,我去了外地,再次归来,你已不再。我在林间,在田间,在草丛,找寻你的身影,都没有,都没有。我依然期待奇迹,一月过去了,我不得不停止每天无数次的喊叫,我停止了我的脚步。因为我知道,我的丁丁猫先生在和我玩捉迷藏,只是这次你藏的会很远很久,你藏在一个叫做天堂的花园了,那是你的最终乐园,是我到达不了的地方。我知道,你藏在那里,在偷偷的看着我。我知道,你不会像过去一般从草从,从树梢,跳来我怀里,肩膀。
主人,我累了,我在天堂花园安新家了。梦里,猫先生这样对我说。
炎夏的雨总是伴着狂风雷电,风中,天在流泪,雨中,我在流泪,我不难过,我只是被风吹了眼,被雨淋了心。我亲爱的猫先生,狂风暴雨是为你送行的赞歌。多么美妙啊。所以,你在新家要快乐幸福,不要被其他猫欺负。我也会快乐,一直快乐。
寥寥文字,难以言清我与我的朋友的这段情缘。或许,我不仅是丁丁猫先生的主人,它更是我的朋友,是我的家人。一月过去了,我没有找到猫先生的尸首,也没有消息证明它还活着,但是我知道它活在我心里。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写寥寥数字,祭奠它,祝福它。我想它会知道我想它。我希望它会看见,一定会看见。是的,一定。
篇2:哭丁丁散文
哭丁丁散文
二零一六年二月八日——正月初一,与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三年的丁丁走了,去了另一个世界。
那天早晨,我起床后要下去去给两位长辈拜年,刚刚推开家门,病了二十多天的丁丁从它自己的窝里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带着满嘴的鲜血,慈祥地望着我,先我下了几个楼梯台阶,然后无力地躺下来。
我心想,丁丁是想跟往常一样要让我带着它出去遛弯,可惜它已经走不动了。我下了几个台阶,站下来,抚摸着它的头,它慈祥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泪水;我的泪一下子奔流下来,哽咽起来。
我哭泣着说:“丁丁,你这是怎么了?你想出去吗?”
说罢,我放声大哭起来。丁丁的头软软地垂下来,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定定地看着我,我的泪水奔流不止。
妻子和女儿、外孙闻声推门出来,劝着我,他们脸上也挂着泪。我来到丁丁的窝前,掀开用小被子做的帘子,看见丁丁吐在它铺在身子底下的沙发软垫上的一滩滩鲜血,我的泪水又爬下脸庞,心也隐隐地疼起来。
丁丁的窝铺是搭建在我家门楼梯平台上的,因为我们这个单元里只进住了两家,一家住在一楼,我们住在三楼,所以也不妨碍别人的。六年前,我们住在烟台时丁丁是跟我和妻子住在一起的,那时女儿住在楼上,我们是住在租来的两个大车库装修好了的房子里,一般不让丁丁与女儿直接接触的,因为女儿要生孩子了。后来搬回海阳住进中盛佳园新居后,因为有外孙童童就没让丁丁住在家里面,就在门外给它用一个大的纸箱子搭建了一个窝铺,纸箱子口儿朝外,里边夏天铺着给孩子铺着玩的那种无毒的性质的泡沫板,冬天铺着软软的沙发垫儿,窝口儿挂着一床小被当帘子遮挡着寒气,丁丁喝水和吃饭的碗就在窝铺的边上。
我立即动手给丁丁撤换了铺的垫子,女儿把它抱回窝铺边,后来丁丁自己慢慢回到窝里。
大约九点多钟,我从外边回来,女儿告诉我丁丁走了。我掀开它的窝铺的帘子,看见丁丁含着满嘴的鲜血侧卧着,眼睛紧紧地闭着,早已没有了气息。我心里一沉:丁丁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早晨那是出来跟自己的“老爸”——我见最后一面啊!顿时,我的泪水又奔涌而出,泣不成声。
我打电话给朋友徐占胜,他开车过来,我们把丁丁葬在了海阳一中的东面一个朝阳暖和的地方,连同丁丁使用的一切物品和给它买的火腿肠都给它带去了。
丁丁是一只宠物犬,是女儿在烟台北大街大庙市场上买回家来的。二零零三年初春,我查出了糖尿病,农历三月二十七是我的生日,女儿和她对象回家给我过生日时把丁丁带回来了,说是让我溜溜小狗多活动活动。我和妻子本来不喜欢猫啊狗的,可是当时一看丁丁那个可爱的样子,一下子就喜欢起来。那时的丁丁,不到三斤重,身材特短,特粗,特胖,雪白的身体上有土黄色的花纹,头上是一个美丽的土黄色蝴蝶图案;走起路来,臌臌蛹蛹,慢慢腾腾,东看看西闻闻的,你一叫他,他就屁颠屁颠地跑到你的跟前儿,极尽所能地去讨你的欢喜。女儿说,他们去买丁丁时,连着去大庙市场观察丁丁两个下午,丁丁有五个兄弟姐妹,每每吃奶的时候,它都会用头把兄弟姐妹们撞开,然后自己再去吃奶,女儿认为它的智商很高,所以就买下来了,看它长得很像他们的一个朋友老丁,所以就给它起名叫着“丁丁”。
我和妻子按照现代人养宠物犬的方法来养丁丁,给它按时打各种预防针,按时给它吃药虫子的药,三天两日地给它洗澡,天天给它梳理毛发,外出时不让它乱吃杂物。那个时候,丁丁就跟着我和妻子睡在老家的炕上,把女儿小时候的褥子被子给它铺着盖着。吃饭的时候,跟着我们一块吃,菜里的肉都和着馒头嚼给丁丁吃。我喜欢吃生的花生米,衣服布袋里天天装着,丁丁也特喜欢吃生花生米,我一吃,丁丁就在我面前讨要着,给它囫囵的花生米,它不要,只吃我嚼好了的,一直到了七八岁了,它自己才可以吃囫囵的花生米。
不到一年的时间,丁丁长到了二十多斤,还是那么粗短的身子,胖胖的,虎头虎脑的样子,谁看见了都喜欢得不得了,可是它除了我们家里人,绝对不让外人摸自己的。丁丁长大了,十分地好斗,出门后,只要看见同类,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也不管是公狗还是母狗,都是猛冲猛打,有时弄得浑身上下全成了一个泥猴。我和妻子看到丁丁好斗,看到它不会躲避车辆,于是外出时就用专门拴狗的'绳子拴着它,以至于几年后养成了拴着遛它的习惯,不拴着它,它就不出去遛弯。丁丁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早晨遛完它,它在家里一天不拉不尿;傍晚遛完它,一晚上不大小便;一旦闹肚子了,丁丁就会去设法叫我们带它出去的,或者去扯你的裤腿儿,或者把你的鞋子叼到门口儿。
丁丁小的时候,我和妻子不论去哪里走亲戚都带着它,我骑着摩托车带着妻子,妻子抱着丁丁,它自己是绝对不肯坐在车上的。等它长到了二十多斤,出门再带着它,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有一年的夏天,我和妻子要去前寨山村的舅舅家里,就商议着把丁丁留在家里。那天,走前妻子洗好了衣服和褥单子之类的东西,挂晒在院子里的铁丝上。我们回到家里,看到丁丁把挂晒的衣服和褥单子等都扯下来铺在自己的身子底下,看到我们回来也没有起来示好欢迎,一副不愿意的样子。还有一次,我们去走亲戚没带丁丁去,回来看见丁丁把妻子放在平房登台上养的花儿全部连根拔起来了。这几件事情后,我们再走到哪里,都会一定带着丁丁去的。后来,为了给丁丁作伴,我们先后又养了当当和丁当两只小母狗,当当因为吃了老鼠药,仅活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丁当一直陪伴丁丁到二零零八年我们去烟台定居时,把它留在了老家,给了我的叔伯兄弟,而丁丁却一直留在我和妻子的跟前儿。
平时儿,我负责遛丁丁,一般都是早晚各一次,每次都在半个钟头以上;妻子负责给丁丁洗澡和梳理,夏天里天天给它洗梳,春秋天一个周洗两次,冬天里两个周洗一次澡。我上班的时候,丁丁就在家里跟着妻子,所以它与我妻子的感情很深,别人逗它的时候,就说:“丁丁,你妈来了!”它就会立即东看西寻地找它的“妈妈”。丁丁决不允许有人欺负它的“妈妈”,包括我在内,一旦看见邻居们与我妻子疯闹,丁丁就会毫不犹豫地冲向前去撕咬人家的,也不允许我们夫妻动手疯闹。一听到有人要进我们的家门,丁丁也不叫唤,就只是静静地守候在家门口儿,虎视眈眈地。没有我们家人的劝说和阻止,客人是不可能走进我们的家里的,即使客人到了家里坐下来了,丁丁也要过去不友好地监视人家一会儿的,直到我们再三给它解释说:“这是我们的客人啊,丁丁不能咬客人的!”它才会就此罢手的。
二零零七年年底,我由于糖尿病并发症引起了心肌更塞,住进了县医院,历时半个月。由于是晚上半宿走的,没来得及告诉丁丁,妻子便打电话让与丁丁极熟悉的我叔伯兄弟于仙丰去照顾丁丁,最后几天里,丁丁由于不看见我们,上了大火了,不吃不喝,把于仙丰的裤子和鞋子都给撕咬坏了。
二零零八年,我们搬到烟台居住,把丁丁也带到了烟台。来来回回一百八十多里地,丁丁晕车十分厉害,所以走的前一天里,就不能给丁丁吃东西了,只能给它喝点水。乘车时,丁丁都要我们抱着,把头伸到车窗外去,否则它更是难受得不得了啊。
那年,在烟台一个人看中了丁丁,要给三千元钱买去。我说:“给三万,三十万,也不能卖的啊!”他问为什么,我说:“丁丁,已经是我们家庭一员了啊!”
女儿是二零零六年秋天结婚的,二零零八年决定要生孩子了。她的丈夫与她商议着要把丁丁送人,女儿说你必须要先通过爸妈这一关的。那天,当女婿说要把丁丁送人时,我还没说什么,妻子就泪流满面了,妻子说:“你们过你们的日子吧,将来生孩子了,让你的爸妈来带吧,我们这就回老家去!”从此,女儿这对小夫妻再也没提把丁丁送人的事情。
二零零九年底,女儿快要生产了。一天,在我们的租住的住处吃完了晚饭后,女儿坐在沙发里,摸着自己隆起的腹部,对丁丁说:“丁丁啊,看看,这里有个叫‘童童’的小主人哦!”丁丁就趴在女儿身上闻了好久,退下来后,摇着尾巴,高兴得转了好几个圈儿。等到外孙子童童满月后,我们把丁丁带上女儿住的三楼,告诉它童童在床上躺着,丁丁就慢慢地走过去,轻轻地趴在床沿上,一边注视着童童,一边闻着童童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好久好久不舍得离去。小孩儿的声音总是相似的,不论男女,从那天开始,一直到丁丁走的那一天里,不论在什么地方,丁丁一听到小孩儿的声音,都会四处寻找,我知道它是在寻找自己的小主人童童啊!
童童一天天长大了。有一天,女儿对童童说:“童童啊,丁丁是我们家里的一员,你知道叫它什么吗?”童童瞪着天真的大眼睛,看着妈妈,使劲摇摇头。女儿就说:“你要喊它舅舅哩!”于是,童童就对着丁丁“舅舅,舅舅”地喊起来,丁丁就慈祥地望着童童,摇着尾巴转起圈来;童童看丁丁不答应,就弯下腰来,把头贴在丁丁头上喊“舅舅”,丁丁就去舔童童的小手。从那以后,童童一见到丁丁,就会很认真地喊它“舅舅”,一直喊道四周岁才不喊了。童童很调皮的,姥姥很严格地去管束他,我与他都是没大没小地疯闹,他怕姥姥,不怕我,童童说:“在我们家里,奶奶是老大,我是老二,妈妈是老三,丁丁是老四,爷爷是老五。”一家人就笑个不停,说爷爷还不如丁丁呢。
记得有一年的麦收季节,大概是二零零五年吧,那时我们还住在乡下的老家里。一天的下午,丁丁弄倒了活的门槛儿钻了出去,一直到晚上十点多还没回来,那时它就长到了三十左右斤了。我和妻子把满村都找遍了,也不见它的踪影,然后我们又骑着摩托车去外村找,折腾到快天亮时也没找到。回到家里,疲惫的我们刚刚躺下来,我就做了一个噩梦,梦见丁丁被人活活地杀死了,扒了皮,鲜血淋漓的,我大喊一声,放声大哭起来。妻子摇醒我,才知道是做梦了,于是又爬将起来走出家门寻找起来。最后,在我们家南山下找到丁丁,原来这家伙是在跟我们邻居家里的一只发情的母狗在谈恋爱,把南山根儿那一亩多麦子大都给糟蹋倒了,弄得浑身上下乱糟糟的不说,大概是热了就钻进水沟里的缘故,全身湿漉漉的。
在烟台蓁山花园住时,我们住12楼50单元302室。二零零八年夏天的一天,我带着丁丁在外边玩,那一伙朋友们招呼我过去玩扑克牌打够级。在出牌的过程中,朋友老初因为出牌与我挣扯起几张扑克牌,丁丁突然跃起,一下子把老初的手脖子咬住了!我赶紧吆喝丁丁松口,生气地拍了它两巴掌,后来又陪老初去诊所处理。那次,看到这一幕的人都说丁丁护主,今后不敢随便跟它主人动手动脚拉拉扯扯的了。
在丁丁与我们生活的这十三年里,它一步不曾离开过我们,即使我和妻子其中有一个人在它的身边,而另一个人它多日不见,也是不行的。二零一三年秋天,我回到老家住了了有半个月,丁丁没看见我,它就忍不住了,天天像掉了魂儿,无精打采的,妻子要给它洗澡儿,它就特烦,也不配合,还把妻子的手含到了嘴里,但是没敢真咬。妻子知道丁丁是想我了,就打电话给我让我赶快回来。我回到家后,丁丁高兴得直往我的身上蹭,站起来爬到我的身上,嘴里还呜呜咽咽的,然后就围着我开始转圈圈。
这十三年里,我们从老家高山镇到烟台,再从烟台到海阳县城,反反复复几次变更住所,从没有丢下过丁丁,尽管有朋友表示要留下丁丁好好待它。
丁丁走了,去了另一个世界,也带走了我们家人对它无尽的疼爱与思念。从一月九日到今天,我每天早晨在遛它的那个时间里都会不自觉地走近掩埋丁丁那个地方,远远地注视着,放开喉咙,大声呼喊三声:
丁丁——
丁丁——
丁丁——
喊过之后,泪水奔涌而出。我相信,丁丁在天国的那一边,它一定能听得见它的“老爸”在呼喊它。
前天,我的外孙子童童,突然悄悄对我说:“爷爷,你带我去看看丁丁埋在哪里吧,我想丁丁了!”
于是,我带着孩子去了掩埋丁丁的地方,我们祖孙两人站在那里默默地祝福着丁丁能在天国里生活幸福快乐。
丁丁,丁丁啊,我们家里的人都想念你啊,如果真的有来生,丁丁,你还来我们家吧,好吗?
(此文写于丁丁走后“三七”之日)
篇3:我和“丁丁”
我的婆婆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哈巴狗名字叫做“丁丁”。“丁丁”长着一身橘黄色的绒毛,用手一摸,毛茸茸的,可爱极了!我和表妹非常喜欢它。每到星期日,我就闹着爸爸妈妈带我去婆婆家看“丁丁”。
我一到婆婆家“丁丁”就往我身上爬,不停的舔我的手和脚,不断地摇着它那毛茸茸的尾巴,好像在说:“欢迎你来我家,和我一起玩好吗?”于是我就和表妹带“丁丁”出去玩了。有一次,我和表妹带“丁丁”去草地上玩,刚玩了一下,我们发现“丁丁”在草地上走来走去,不知道在做什么?表妹说:“它是不是想撒尿,我带它到那边的大树下撒。”果然“丁丁”两只后腿稍往下蹲撒尿啦。
撒尿回来,“丁丁”又在草地上高兴地跑来跑去,我和表妹也在草地上尽情地玩游戏,等我们玩够了,就带它回家。我喜欢“丁丁”!
篇4:我的猫先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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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说猫的性格古怪,令人琢磨不透;鲁迅先生说猫虽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可我倒蛮喜欢这种优雅而小巧的动物。
这是一只小儿乌黑的猫。它不慌不忙地踏着轻巧的猫步,目不斜视地注视着地面,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像要踩住自己的影子似的,径直穿过我家的走廊。朋友说这是位猫先生,是贵族猫。
开始,我并不把这位猫先生当回事,我朝它轻吹一声口哨。没想到,它竟若有所思地抬起头,一双橄榄绿的杏型眼望着我,“喵呜”一声,露出了藐视的'神情,
作文
天啊,定睛细看,那位猫先生的确正在高傲的望着我。真受不了这种眼神,不由得朝它挥挥手,猫先生轻巧的跳上茶几。我只得倒给它一杯牛奶,推到它面前,还真不知道这位猫先生先不嫌弃呢。猫先生凑向杯子,深嗅一下,然后扫了一下蓬松的尾巴。这时那对猫眼显得更加晶莹了。它用花瓣一样的舌头,轻轻舔本文来自查字典着牛奶,那样子的确像一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猫先生。好一会儿,它抬起头,幽怨的望了我一眼后,淡漠地把头扭向一边,反映着日光的眼睛变成了金绿色,好像有光波在流动。我不由得感到,把贵重的宝石称为“猫儿眼”真的很有道理。猫先生从茶几上轻巧的跳下,像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地走远了。一个小小的,寂寞的身影轻轻转过墙角,消失在了,太阳的余晖之中。
篇5:我和“丁丁”作文
今天我和朋友丁丁到世界之窗看了个究竟,我们一进去丁丁就叫道:我要玩呢个!我要玩呢个!
我们先做了高空单轨缆车,逛逛世界之窗的风景,可美啦!我们俩一个劲的叫:快看这里!快看这里!快看这里!!!开始我们看到了法国:埃菲尔铁塔,我们还看到了埃及金字塔、看到了大峡谷、看到了东南亚水乡、印第安射击场、…可美了。
下了车,我们进了日本的:桂离宫,那里我们看了一场日本的舞蹈,荡了会儿秋千,我们看到了樱花树,上面有朵朵樱花,我们还拿蛋糕喂了小鱼,它们抢来抢去,个头大得很,有金色的、红色的、白色的、还有两种以颜色的呢,不可能有绿色的鱼。
我们去了毛利民居,那里有表演场,我们看了用28个圈子掏出身体,我们都被惊呆了,我们还看了2场表演,那里简直就像沙漠是的“炎热”。
我们去了大风车,在那里有鲜艳的小花,还有我没见过的巨型风车,我们还在那里吃了中午饭,可好吃啦!里面有:白菜、面条、肉丸子、那是我的,我朋友的饭是:白菜、面条、鸭肉、也很好吃,我们还在马里玩了捉迷藏,最后妈妈找到我们了,我们只好投降了,我们还玩了迷宫呢。
我们到了非洲民居,我们看到了怪模怪样的东西,他们的房子都是用:甘草、绳子、圆木做的,可好玩啦!
我们到了金字塔,那里有很久很久的历史,里面还有动画呢,我们转了一大圈才出来。
我们又去了大峡谷深险漂流,哪里最刺激了,我们穿上雨衣,乘着小船出发了,我们刚刚遇到一条鳄鱼,又遇到一个木头,我们从上看下,简直像要从悬崖上掉下是的,最后我们到了大滑梯,刷刷刷! 刷刷刷!乌!就冲下了滑梯,哇真是太刺激啦!
篇6:我和“丁丁”作文
一天凌晨,我还在睡觉,就听见耳边有人大声叫道:“嘿,快起床,火箭就要发射了。”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看,这不是丁丁吗!我最喜欢看《丁丁历险记》了,他可是我最崇拜的人物。丁丁站在我面前,我这不是在做梦吧!我跳起来跟着丁丁来到了火箭发射场,上了火箭,等待着火箭发射。
“……3,2,1,发射!”在火箭发射的巨大加速度下,我们很快都昏迷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丁丁对我说再过几个小时就到月球了,现在我们可以好好地看看我们的地球。透过舷窗,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蓝色星球,这就是我们的家园――地球,真是太美了。
在一阵剧烈的震动过后,火箭在月球上着陆了,我穿上太空服和丁丁、船长一起打开舱门走了出去。我就像第一个登上月球的阿姆斯特朗那样,在月球上留下了自己的脚印。
我们驾驶着月球车在荒凉的月球表面游荡着,突然,船长说:“前面是什么?好像是一个登月飞船,我们过去看看吧。”我们走到飞船旁边,看到飞船上用中文写着“嫦娥3号”四个大字。原来是中国造的一个月球探测器。飞船在这里着陆,那“玉兔号”应该离这里不远。果然在飞船的旁边,我们发现了一条车辙,这肯定就是“玉兔号”留下的。我们沿着车辙走了过去,不久就发现了玉兔号。船长问我为什么要取“嫦娥、玉兔”这样的名字呢?我解释说:“中国古代的神话中有嫦娥奔月的传说,月球被中国人叫做广寒宫,嫦娥和玉兔,就住在广寒宫里,所以中国的探月工程就以嫦娥和玉兔来命名。”
正当我准备向丁丁和船长讲述一下嫦娥奔月的故事,突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嘿,快起床,上学要迟到啦!”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看,爸爸站在我的床前,原来这是一个梦啊!
篇7:猫先生和鼠小弟
猫先生和鼠小弟是邻居,本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一对,可是鼠小弟总是不打招呼就搬走了刚采来的草莓,啃坏了可爱的布娃娃,还把家里新买的皮鞋咬出个洞来……所以,猫先后一直想找它谈一谈,这天,它们相遇了……
这天,万里无云,晴空万里,主人去散步了,于是,鼠小弟像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地爬上桌,品尝着美味的牛奶,桔子……猫先生呢,在沙发上一觉醒来,看到鼠小弟现身了,不禁沾沾自喜,心里想:“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猫先生一跳,就跳到了桌子上,鼠小弟心中一震,眼睛向上一看,天啊,猫先生正看着他呢,鼠小弟声音断断续续地说:“猫……猫大哥……你有什么事……吗?”猫先生义正词严地说:“你说呢?草莓、布娃娃、皮鞋怎么回事?”鼠小弟眼睛一转,小心翼翼地说:“我错了。”猫先生想:“鼠小弟不可能这么快认错,一定有事。”于是,夜晚,猫先生到鼠小弟家里,将鼠小弟的照片撕坏了,日记擦掉了和铅笔掰断了。第二天,鼠小弟难过地说:“草莓是因为我饿了,布娃娃是因为她老笑我,皮鞋是有味道儿,不过,对不起!”猫先生说:“没关系,下次注意。”
最后,他们握手言和了。
篇8:猫先生和鼠小弟
鼠小弟总是不打招呼就搬走了刚采来的草莓,啃坏了可爱的布娃娃,还把家里新买的皮鞋咬出个洞来……所以,猫先生一直想找它谈一谈。
一天,猫先生在沙发上睡觉,它睡得正香时,鼠小弟又出来搞破坏了,它弄出了响声惊动了猫先生。猫先生看见鼠小弟正趴在桌子底下偷吃小饼干,猫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严肃地说:“死老鼠,你又在干嘛?今天让我逮到了吧!”鼠小弟慌忙说:“我……我饿了好几天了,求你让我吃一口吧!”
猫先生不吃这一套,准备扑向鼠小弟,鼠小弟立马求饶,说:“猫先生,求你不要吃了我,前几天我妈妈被你同类吃了,我一个人四处游走,今天好不容易遇上吃的……”说着说着,豆大的眼泪流了下来,猫先生有点可怜鼠小弟了,语气温和了许多:“那好吧!今天先原谅你,但你以后不要再来偷吃了,没食物时可以来跟我说。”
后来,鼠小弟听了很感动,它改掉了坏习惯,自己开始学本领。从那以后,鼠小弟再也不来搞破坏了。
篇9:我与猫散文
我与猫散文
前几天去老宅子里看望奶奶,她果真是弄来了两只猫。记得奶奶前段儿总是埋怨:“家里没有猫,老鼠简直是要翻天了!”奶奶说:“这两只猫是你姨奶家的小表姑送来的。”奶奶只是用绳子拴住了一只,另外一只却也不跑,人来了它只是躲在离那只小猫不远处的地方,探头探脑,偶尔再奶声奶气地喵喵两声。我问奶奶:“为什么那么偏心?只拴了住一只呢?”奶奶却说:“它俩一公一母,只拴住一只,那只就不会跑了!你放心吧,我会轮流的拴住它们的。”我知道奶奶不是狠心,不给它们自由,而是奶奶养过好多猫,好不容易养大了,能抓老鼠了,一跑出去,就会被心怀鬼胎的人打残,打死。
两只小猫总是怕人似得,也不往我们身旁依偎,连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它们也不敢靠近。我轻轻地走到一只猫跟前,伸出手想要抚摸它,却突然停下了。我怕脏!我怕它身上的细菌沾到我手上,洗也洗不净!,我更怕它会突然抓我,咬我!我还得去打预防针。我只能又远远地退回到一边,静静地望着它那一张小花脸,和那总是无辜的圆眼睛。我知道,这辈子我当真是失去了与猫的亲昵与信任了。
每次看到猫,我总是会忧伤的恍惚一下的,因为我也曾是那样的爱过猫。这一下的恍惚与忧伤,就像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曾经那样迷恋的一样东西,在不知不觉之中就不再喜爱了!是没有力气再喜爱了?还是厌倦了?其实自己总也是想不明白的。
记得小时候,跟奶奶去外曾祖母家。外曾祖母满头银发,总是抱着一只白猫,拿着扇子,躺在摇摇椅上晃着。那画面,就像记忆中的哪一段童话故事似得。常听奶奶说:“你外曾祖母疼那只猫就像疼自己的孩子一样,她们每天都同吃同睡,她不舍得吃的都拿给那只猫吃!”
回到家里我就跟妈妈闹着,我也要有一只猫。奶奶就说:“你外曾祖母家的猫快生了,等小猫出生,满月了就给你抱回来一只!”眼看有希望了,我只能怀着欢喜而迫切的心情,左等右等。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奶奶终于抱回来了一只小白猫,似乎跟它母亲长的一模一样,浑身的毛长而雪白,一只眼睛是海蓝色,一只眼睛是橙黄色。我喜不自禁,它简直太美了,像一只柔弱的小精灵。我抱在怀里,摸了又摸,甚至把它贴在我的脸上,去蹭它的柔软。它虽是有些惊慌,却也不恼怒,爪子上锋利的指甲是轻蜷着的。
我拿许多好吃的,嚼碎之后再喂给它,也许是刚断奶,又想妈妈,它吃得并不开心。到夜里它叫的更厉害了,就像是一个着急吃奶的婴儿,再哭泣着呼唤自己的母亲。我总是从睡梦中惊醒,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它,再喂给它一些吃的。也许是它感受到了我的爱,很快就乖巧的睡着了。
那时候我还小,大概9岁多,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房子还是租来的,我只能跟弟弟同睡一间房,一张床。弟弟睡东头,我睡西头,我睡的那头正好对着窗户。有一天夜里,窗外刮着很大的风,似乎是要下暴雨了。小猫跟我睡一头,但我并不是让它睡进被窝里,因为怕它睡进被窝会被我们压到,所以就只能让它睡在我的枕边。本来是夏天嘛,它又满身都是毛,想来它夜里也不会怕冷的,但我还是拿了一件薄薄的衣服盖在了它的身上,之后我就安心的睡觉了。清早一醒来我就找猫,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惊醒了弟弟,他用朦胧的睡眼迷茫地望着我,一边又把手伸进被窝里去挠痒似得。但是瞬间他的表情就来了个180°的大转弯,他惊恐地对我说:“姐,我可能把你的猫给压死了!”我不可置信的望了他半天,然后猛地把他拽起来,小猫的尸体从他的裤桶里立刻就掉落了下来,雪白的毛上还沾满了黄屎。我哇地就大哭了起来,还一边怨恨地埋怨着他:“你怎么这么狠心?把我的猫给压死了!你把它压死也就算了,你居然把屎也给压出来了!你给我赔!我要你给我赔!”弟弟不知所措的立在那,一言也不发。我的竭斯底里惊动了妈妈,妈妈看到这样的情况是谁也不能责怪的,她赶紧将弟弟支出去洗澡,又小声的'劝慰我:“你弟弟也不是故意的,他睡着了,怎么可能知道那猫会钻进他裤桶里的呢?谁也不想那猫死呀?快别哭了,有机会妈妈再给你要来一只!”我虽是止住了哭声,但即使是再要来一只,那也不是我原来的那只了呀!我又停不住自责,为什么睡觉前不把窗户关上呢?为什么不给小猫盖厚一点的毯子呢?
为了能够给小猫一点补偿,我最后决定在水井旁把小猫安葬。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来了,弟弟也愧疚的参加了小猫的葬礼。小猫满身都是屎,我自然是嫌脏的,就用雨布垫着把它拿起来,又小心地把它裹好。这雨布就算作小猫的棺材了,然后就把他轻轻地放进挖好的小坑里,学着大人们的样子,给它堆出个坟的样子来。又做了花圈,烧了纸钱,每个人还落了几滴泪。开始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会蹲在小猫的坟前,发会儿呆,缅怀一下有它的日子的那种快乐,后来我就渐渐的淡忘了。
大概是一个秋天,不知爸爸从哪儿弄来了很多菊花,栽满了整个院子。最后一株它决定把他栽到水井边,结果却不小心把小猫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挖出来了。我虽不敢再看,却哇哇大哭起来,逼的妈妈不得不再要来一只小猫,来断绝我对那只小猫的思念。
后来的这只小猫,是妈妈从外婆家抱来的。她也浑身都是雪白色,但两只眼睛都是橙黄色的,并没有起初的那只猫那般惊艳。但我仍旧是喜欢的,看它也全身雪白,像一团白雪球儿,突然就想起要给它取一个名字来,那就叫它白雪吧!这名字即响亮又不失浪漫!渐渐的大家也都叫它白雪,它自己似乎也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在贪玩时,你若唤它的名字,它就孩子似的跑到你跟前,伸出一只抓子,轻轻挠你,依偎你,我们之间似乎真有一种心灵相通的东西。
其实现在想来,对这只猫的回忆都淡了,淡的辨不清真假,淡到又要自责自己的不够长情。又觉得好像是在原路返回寻找着一个丢失的东西,却又突然记不起要寻找些什么了。只是记得那时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漂亮的樱桃树,它总爱寂寞地爬上爬下,又转回头瞧我目光里对它的注视。只记得它睡着时的呼噜声,妈妈说那是在念经。妈妈对它也是孩子一般地疼爱,它爱吃红薯,我们虽不爱吃,却还特意每天为它蒸些红薯,它当真是成了我们家的一员了。
妈妈知道我是爱猫的,有一天傍晚我放学回来,妈妈就笑着逗我:“丫头,你看,我又给你变出一只白猫来!” 我当然是不信的,却果真是有两只白猫,猛然一看却是一样,但仔细分辨,另一只虽也是可爱,却不如我的白雪清秀文雅。也许是认生,它瑟瑟地躲在凳子底下,一双无辜又憨厚的大眼睛,似在打量着我。我轻轻抱起它,对它逗弄起来,它倒也不排斥,乖巧地窝在我的怀里,白雪看我对这个外来客如此亲昵,竟也跳到我怀里来,逗得大家都笑了。妈妈说这只猫是阿姨送来的,她知道我爱猫,就特地送来一只来与白雪做伴。白雪是母,恰巧它是公,倒也般配了,我们就给它取名白梅。从此这两只猫就占居了我大部分的童年生活。我画了许多猫贴在我卧室的墙上,人来了都要赞美一番,我也自然洋洋得意。虽然上学总是很忙碌的,但我总会抽出些功夫来给两只猫洗澡,夜晚就跟它们同睡一张床。每个早上我跟弟弟起床吃妈妈做好的早餐,两只猫就会任性地分别跳到我左右的肩膀上,妈妈也会给它们分上一份香甜的红薯。
在我的记忆中,不记得我的童年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亦不记得是从哪一天结束。日子一天一天似在重复,在我上初中的那天,终于决定将白雪送给了外曾祖母,她是比我更爱猫的,我自然是放心。而关于白梅,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关于它的结局。究竟是我厌倦了它们,还是不得不做出选择,到如今我自己也难以给自己一个解释了。我记得大概是我初三那年去我姨奶家又见到了白雪,那时候外曾祖母已经去世了,白雪也只得转交给了姨奶。白雪已经老了,它已经生产过好几次。也许是在乡下,也许是它再得不到,当初我对它那般的宠爱,浑身的毛也不再雪白,泛着旧旧的微黄,它那一双水灵的眼睛也浑浊到辨不清我是谁了,它只是那么冷漠地望了我一眼就径自走开了。我愣愣地望着它冷漠地背影,它轻轻离去地脚步似在踩踏着我疼痛的心房。我匆匆消逝的童年是它稍纵即逝的一生,我知道,从此我与猫再无缘了,永远只能两两相望,互不亲昵,互不相懂。每次再看见猫,我总会再想起我的白雪和白梅,深深地,却又无能为力地。
篇10:猫经典散文
猫经典散文
夜深人静的时候,天花板黑漆漆的,常常自梦里听到几声哇-啊-哇-啊的叫声,声音自有月光的窗外传来,那时一阵纳闷,这到底是什么声音呢?楼上楼下谁家的婴儿,还是传说中的鬼魂,还是,老猫?
五年过后,搬了新家,心情闲适下来了。有一天在楼下楼花园里,看到有一只白猫和一只局部毛色块状黑的白猫走来走去,我循着它们跟去,发现在地下层管道间透在地面上的一米高的窗户口,进进出出着五六只白绒绒的小猫。一公一母两只老猫发现了我,老虎豹子似地抖擞起毛发,怒目,低吼着朝我迫来。我胆怯似地在它们铿锵的逼迫下倒退着出了花园,我在花园外假装离去,它们也抖擞着折身朝它们的家和那群猫孩们走去。我返身楼的这方拐角偷偷观望,竟然发现两只老猫也在楼的那方拐角将身子藏了半截探出头来朝我这里观望。我们对视着,相持着,敌进一步则进一步,敌退一步则退一步,它们虎视眈眈。我心生出莫名的感动,我能想象那两只外表优雅和强壮的猫的内心是怎样地不安和紧张,对它们而言我是庞大的敌人,也许它们在誓死保护着自己的幼小骨肉。
渐渐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院子里的白猫越来越多了,它们有时在草坪上嬉戏追逐,有时在水泥庭院优雅散步,有时在垃圾台上不知是觅食还是捣乱。我母亲和邻居们都成天惦记着将家里的肉和骨头和馒头稀饭之类送到楼下给它们,院子里黄昏或者夜晚常常传来哇啊哇啊像小婴孩一样娇柔的声音,原来是它们。
模特是一种优雅的T台走秀,被称走猫步。猫走路,四腿迈步有力且从容,头和颈保持着挺拔,雅而力度的四肢摆动时带动修长的腰身现出娇而恰如其分的`妩媚来。猫步的美妙感觉,更主要的是来源于猫的眼睛,它们美丽而高贵,灵动而淡定,目之所及只为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不需要听从赐食主人的摆布,不需要点头哈腰谄媚什么人,不需要进进出出挤出笑容和什么邻居打什么招呼,不需要在乎旁人的眉高和眼底,它们喜欢逗一只鸟玩,或者一个皮球,或者一片树叶,甚至一块没有恶意的石头,它们展开清纯的笑颜,陶醉在自己的世界当中。
篇11:Hello.L先生散文
Hello.L先生散文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不够优秀,不够好,即使在别人看来,我已经足够有爱一个人的能力,可是我还是能感到自己不自信,我想,这就是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卑微到尘埃里去吧
没有遇见他之前,我很随性而为,可遇见了他之后,我学会了有脾气要隐忍,要不然吵赢了他,输的是自己,喜欢一个人,即使吵赢又怎么样呢?失去了他,我接下来的人生又有何意义,有他陪伴足矣。
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也意味着你准备失去他,这是一部电影台词的`,虽然忘记了是哪部电影,但是那句话不经意间却深深印在脑海里,我觉得我可以什么都没有,我也什么都不怕,我可以一个人走夜路,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这些我都不害怕,我害怕的是他喜欢上了别人,因为我喜欢他超过我爱自己。
曾经看到别人说那些情话时,总觉得很矫情,后来发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自己也很矫情,大概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自己也成了浪漫派诗人,虽然写给他的话,有点杂乱无章,不成文,可是我想说的是那是我内心的独白啊,我想把所有世间最好的情话都要讲给他听,肉麻死他(傻笑)。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愿意每天对他说,早安,午安,晚安,如果有一天,不说了,感觉心里好像缺少了什么,空落落的,难受的时候,不争气的眼泪就啪嗒啪嗒的往下流。总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的以前原则都被打破了,没有遇到他之前,我也希望自己遇到的是白马王子,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即使扔在人海里也能一眼认出来,可是遇见真正喜欢的,这些条件都是假的,都是为不喜欢的人设定,从此以后,你喜欢的已经不是这些条件。而是只要他也爱你,此生无憾。
每次他说我好傻的时候,我总是不争气的想哭要么就是想撒娇,我想说的是,喜欢你,我愿意为你傻啊!只对你一个人傻,乐此不疲愿意为你疯狂啊。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像他给我一颗糖的时候,我就觉得全世界都是甜的,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每天都过的很幸福,可是也因为他的一个眼神,我也会寝食难安,我总是害怕失去他,因为我把他当作了我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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