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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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演讲稿
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演讲稿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最近,我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同志,就湘潭市养猪协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湘潭市的养猪协会是随着生猪产业的发展,由农民和龙头企业自愿发起,政府引导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各种类型的养猪协会l26个,共有会员5.4万多个,占全市养猪农户的13%,年出栏生猪138万头,占全市出栏生猪总数的30.25%。
从调查情况看,湘潭市的养猪协会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湘潭市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生猪产业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全市拥有伟鸿、港越、先锋、三旺、金锣等生猪加工企业13家,年加工能力170万头。这些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养猪协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全市由龙头企业带动创办的养猪协会74个,占全市养猪协会总数的59%。如以分割肉加工外销为主的湘潭伟鸿食品有限公司带动发展的养猪专业协会有40个,拥有会员3000余个,建立了年产优质安全生猪近80万头的'供应基地。该公司出口创汇850万美元,今年上半年出口创汇逾750万美元,预计全年可创汇近万美元。二是基层组织举办型。全市由基层组织创办的养猪协会21个,占养猪协会总数的l7%。湘潭县青竹村养猪协会就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牵头成立的,村支两委成员既是协会骨干,又是养猪大户。这种协会的形式深受群众欢迎。目前除了本村272户养猪户入会外,还吸引了周边9个村的800多户加入协会。20,协会出栏生猪3.8万头,预计今年该协会出栏生猪5万头以上,农民人均新增纯收入400元左右。村支书卢国良带头养猪致富,年他家出栏生猪325头,养猪纯收入3.8万元,预计今年出栏生猪380头,养猪纯收入6万元左右。三是专业大户牵头创办型。全市由专业大户牵头创办的养猪协会22个,占全市养猪协会总数的17%。湘乡市东郊乡新塘村养猪协会由5个养猪大户牵头创建,发展会员165个,2003年协会共出栏生猪2.96万头,会员人均养猪纯收入过200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60%。四是技术服务部门领办型。全市这类养猪协会有9个,占全市养猪协会总数的7%。湘潭县石潭镇畜牧站与镇信用社联合创办的养猪协会,拥有会员758个。2003年协会出栏生猪7万头,创产值5000多万元。通过创办养猪协会,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畜牧防疫部门的服务功能。
湘潭市养猪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从事生猪产业化经营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1)统一引种。为确保生猪品质,协会帮助会员搞好生猪品种改良,统一引进种猪,并提供技术服务。(2)统一质量标准。协会印发《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程》,要求会员严格实行科学化、标准化养猪。湘潭县青竹村养猪协会实行联保户之间互相监督,对出栏生猪进行登记标志管理,强化了会员养猪的安全质量意识。他们还注意创建生猪品牌,申请了注册商标、无公害基地认定和无公害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3)统一借贷。协会一般都建立了信贷联户担保制度,实行会员借贷联保责任制。由3—5户会员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再由协会向银信部门申请借贷,协会和联保小组监督借贷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有效地解决了会员养猪借贷难问题。湘潭县石潭镇信用社通过这种方式今年已向养猪协会会员发放借贷1200万元。(4)统一防疫。协会和龙头企业形成了自己的生猪疫病防治体系与制度。韶山市三旺公司聘请兽医,分片就近为l200多户养猪户提供服务,不收出诊费,只收药品成本费,兽医工资由公司负担,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例生猪烈性传染疾病,其它病死亡率也控制在2%以下。(5)统一饲料。协会组织供应的饲料不仅价格较低,质量有保证,而且会员还可享受赊销优惠。正大、正虹、汉德利等饲料加工企业与当地养猪协会签订饲料供应合同,降低了会员的养猪成本。(6)统一培训。协会注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养猪技术培训服务。今年全市养猪协会已举办技术培训班324期,培训会员2.8万人次。(7)统一销售。协会发挥外联市场的优势,统一对外签订生猪销售合同,减少收购环节的工作量,防止收购商对养猪户压价、卡秤,保护了会员利益。
二、主要成效
调查表明,湘潭市围绕壮大发展生猪产业,引导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养猪协会,对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1.促进了生猪产业发展。近几年来,湘潭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产业不断壮大。生猪养殖规模扩大。2003年,湘潭市出栏生猪457万头,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出栏2.24头。全市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5.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在养猪协会的
带动下,全市规模养猪户明显增多,其中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有32家。岳塘区摇泉村党支部书记、养猪协会会长李国清今年已出栏生猪2000多头,全年可出栏生猪5000头。生猪外销出口增加,市场开拓能力增强。全市共有11家出口注册活大猪猪场,4家自营出口大中乳猪分割肉加工企业,l9家皮革加工企业和肠衣、骨粉等企业。2003年共加工出口生猪24万头,创汇1400万美元,其中由协会组织供应l9万头,占出口总数的79.2%。生猪产业链得到延伸。生猪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运输、饲料、兽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雨湖区砂子岭饲料、兽药批发市场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有大小批发商50多家,年交易额达4亿元。目前,湘潭市已成为全省中仔猪出口、猪肉加工、猪皮加工、种猪生产、兽药生产的重要基地。
2.提高了生猪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猪产业服务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手段落后、功能不强等问题。养猪协会的组建,通过对会员养猪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养猪户普遍面临的信息难寻、疫病难防、资金难筹、生猪难销等问题,完善了生猪产业服务体系。湘潭县青竹村的群众说:“协会对我们喂猪实行一条龙服务,特别是解决了我们喂猪怕死猪怕卖不出的难题,养猪协会真是好!”
3.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协会的发展,使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起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或大规模的生猪生产基地,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发展生猪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养猪协会组建后,一家一户不再直接面对市场,由协会统一承担生猪购销任务,解决了养猪户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全市近三年来通过协会收购、外调生猪485万头。湘潭市的养猪协会大多与伟鸿、心连心、三旺等公司签订了长期的生猪购销合同,解决了协会会员绝大部分生猪的销路问题。
4.增加了农民收入。2003年湘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166元,新增收入中有50%以上来自生猪产业。湘潭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8元,增长7%,其中以生猪为主的畜牧水产增收148元,占农民新增收入的69%。青竹村成立养猪协会前的,全村人均纯收入只有l930元,到2003年达到3680元,增长90.7%,其中养猪收入由380元增加到1130元,增长1.97倍。今年由于生猪价格好,养猪规模效益增加,农户出栏一头生猪一般获利200元以上,养猪已成为湘潭市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几点启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湘潭市引导扶持养猪协会发展的做法,为我们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与壮大优势产业相结合。只有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才会有稳固的基础,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湘潭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引导扶持养猪协会的发展,通过协会的发展,变传统产业为优势产业。各地在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来进行。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优势产业得到壮大,农村经济得到繁荣,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湘潭市发展养猪协会注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协会发展的“双赢”。各地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各类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带动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靠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信息优势和销售渠道,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实现良性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等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他们或者掌握一定的销售渠道,或者掌握生产技术,或者有较强的外联能力。通过他们领办专业合作组织,能较好地解决信息、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湘潭市养猪协会在发展过程中,注意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体现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在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民办,就是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民管,就是要由农民自己参与协会的决策与管理;民受益,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突出为会员服务,为会员增收。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加大政府引导扶持的力度。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扶持。中央1号文件指出:“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要制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种措施,采版权所有
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提供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口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列入本系统的项目支持范围;农村信用社应当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为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服务。
篇2: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问题。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农办的有关人员,深入到有关乡镇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和农产品商品化及农民市场观念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合作意识的逐步增强,在县乡两级和有关部门的引导、培育、扶持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快发展。目前,已组建起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0个,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主要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生产同类产品为基础,以“公司+协会+基地+农户”为合作模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如上庄乡奶业合作社以乡奶牛养殖厂为依托,发展成员50家,养殖奶牛500余头,年销售收入200万元,户均增收25万元。
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由种养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农户参加,在组织内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如城郊乡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3000多个,围绕蔬菜产业,统一提供市场、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供应农资、统一产品销售,连带周边农户26万户,发展无公害蔬菜近8万亩。
三是职能部门领办型。以“部门 协会 农户”为创办模式,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县农机局创建的农机协会,在去年“三夏”大忙期间,引进联合收割机近400台,为群众提供机收服务,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加快了农村收麦进度。
四是基层组织举办型。由乡镇、村基层政权组织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王庄镇根据当地社会治安和维护乡村道路发展的需要,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牵头,在村民中建立治安护路协会,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目前,全县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共发展成员6550名,带动农户43万户,占全县农户的286。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劳务、信息、技术、仓储、销售、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等多个领域,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比较明显。
(一)链接农民的“粘合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农户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把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户聚结在一起,形成区域专业化、生产专业化、技术专业化,打破了过去各自为战的局面,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县畜牧协会发展会员400余家,统一制定产品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销售价格,搞好对外宣传和产品推介营销,带动农户16万个。
(二)优势产业的“助推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足服务于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产、加、销等经营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县优势产业发展。县棉纺织和城关、城郊、上港棉纺织协会,吸收会员70余家,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同开拓市场,促进了全县棉纺织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县棉纺织企业发展到101家,有纱锭80万枚,织机5000台,年实现产值46亿元。溧河铺养牛信用担保协会按照“入会自愿、互相担保、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吸纳会员20户,带动农户150家,使全镇皮杂肉牛存栏数达到18万头。
(三)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为成员及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信息难觅、门路难找、技术难懂、产品难销等问题,成为新时期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生力量。沙堰镇贺庄村花生协会把从事花生种植、加工、销售的农户组织起来,开展系列服务,拉长花生产业链条,带动农户800余户,年销售收入1300万元。
(四)农产品销售的“信息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实施“订单农业”,开辟专业市场,在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间架起一座“金桥”,实现了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产品积压问题。县蔬菜协会与央视七套节目和农业部信息中心合作,建立新野蔬菜专业网,对内对外发布产销信息、价格信息,使全县80的蔬菜销到县外。
(五)科技型农民的“孵化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部门合作,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加快了农业科技技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王庄镇养羊协会先后聘请省、市、县养羊专家授课,下发技术资料15万份,推广应用新技术20多项,使全镇农民养羊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目前发展养殖示范区6个,养殖场119个、养殖大户180户。
(六)农民增收的“领头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成员和农民组成“联合舰队”,同船共渡,形成农民利益自我保护机制,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实际收入。王庄镇原有花生购销、加工大户40余家,农民经济人队伍300余人,一到花生收购季节,市场形势好时互相抢购抢销,市场形势差时竞相压级压价。花生协会成立后,与农户签订契约,无偿为会员、农户提供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服务,使全镇花生种植面积比原来扩大了3倍,交易额突破14亿元,花生种植、购销、加工户年均增收600元以上。
二、存在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尚处在政府引导、试点示范的发展阶段,利益连接机制不紧,对农民的关联度弱,规范性程度差,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
(一)思想认识存在差距。一些县直部门和部分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工作中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不到位,对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意义和作用理解不深。二是发动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不高,在引导发展、规范管理、加强扶持等方面投入精力较少。三是对怎样把农民组织起来,参与进去,办成真正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组织,研究不够,办法不多。致使许多农民对这种新兴的合作经营方式持观望态度。
(二)内部建设亟待完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设计、变更、清算等方面的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亟待健全。一是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制订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章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造成管理混乱。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几乎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或流于形式。内部控制制度欠缺,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三是不少专业合作组织在重大事项安排和日常活动中民主氛围不浓,会(社)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许多成员认为协会或合作社是领办部门或领导的事,不关心组织的发展,合作意识不强。大部分会员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组织与会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造成专业合作组织的不稳定因素。(三)合作层次较低。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由于利益连接松散,对成员的约束力太弱,成员只愿共享利益,不愿共担风险,直接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管理体制不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明确一个总的管理机构,工商、民政、科协和业务主管部门虽然参与了管理,但由于职责不清,发展思路不明,管理体系不顺,组织机制松散,谁管谁都不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多头管理、无序管理,甚至管理挂空的状态。一旦发生问题和困难,难以得到及时协调解决。
(五)扶持力度较小。目前,我县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雏形”和“半成品”状态,底子薄,积累少,启动资金极为有限,发展后劲不足,引资能力较差,股份制还未全面形成,若不给予扶持,很难发挥作用,容易出现“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局面。
(六)成员素质较低。农民是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由于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知识较少、政策水平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管理经验较为缺乏,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显得不太适应。有的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办事,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有的单靠各级政府扶持和部门帮助,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组织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组织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
三、对策与建议
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我们认为只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给予有力地指导、支持和必要的监督、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会健康发展,并在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教育引导,促进自我发展
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组建办法和重大意义,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办法,寓教于乐,大力宣传农贸流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党在农村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干部群众“充电”,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层面,增强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能力。三要利用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方面的典型人、典型事,树好典型,广泛宣传,通过活生生的发展实例提高广大农民自觉创办、共同参与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
(二)健全运行机制,做到规范发展
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引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二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风险机制,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为农民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要按照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搞好其建立收益分配和积累等制度,保护会(社)员的利益,保证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四要促使其建立契约约束机制,确定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既保护农户利益,又能使其自身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有序发展
农民专业合组织尽管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但政府适当的监督管理,不失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督管理,不能事无巨细,应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一是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财务管理监督,要重点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三是民主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管理监督,促使其按照合作组织章程,充分行使社员的权力,参与民主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指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依照法律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
(四)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加快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蔬菜、畜牧、棉纺织等优势产业为目标,以建立专业化乡镇、专业化村庄、专业化农户为重点,以全面发展、纵深服务、规范运作、延伸层次为主攻方向,以创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股份合作社、中介服务组织及信用联合体为主要模式,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能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经济、优势资源等,领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要鼓励支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阵地、有证照、有章程、有印章、有制度、有股份成员的“八有”标准,对现有的6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范提高,增强带动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挂靠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有龙头依靠,下有基地农户,把服务推向纵深,推向加工、销售行业,提高安全系数,增强整体实力。三是县、乡(镇)两级的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畜牧、农机、供销等部门,要立足自身业务特点,结合机构改革,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品牌戏,组织单位人员创办服务型、科技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四是乡镇、村基层政权组织要针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积极创建治安协会、护路护林协会、劳务输出协会、水利协会、农机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篇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架起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 ---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载体。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的感到,近年来,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我市涌现出一批农民自发成立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对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弱势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突出表现为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需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规范运作方式,使其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作用。 一、基本情况据调查,至底全市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1055个,拥有成员14.3万人,辐射带动农户20.1万户。其中运行较好的合作组织(成员30人以上,辐射带动50户农民以上)464个。20,全市农村合作组织共代销农产品59万吨,代购农用物资3.75万吨,年内销售收入达到7.89亿元,盈余5616万元,组织成员人均增收500元以上,比其他农户收入高出10~15%。历城区张而草莓协会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百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章丘市食用菌协会连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农研会”。从组织方式看,我市农村合作组织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以运行较好的464个合作组织为样本分析,下同): 一是大户领办型 。由农民经纪人和种养殖大户利用自身生产、经营、购销优势领办。这类合作组织共有327个,占总数的70.5%。比较典型的是济阳县孙耿镇东盐村养猪协会,该协会9月由养猪大户刘成海发起组建,现已发展会员400多个,带动章丘、商河、临邑、齐河等地的养猪大户多户。协会与济南、上海等地的几家大型猪肉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年销售商品猪3万多头,会员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 二是农技部门领办型 。依托乡镇农技服务部门建立,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系列服务。这类合作组织有63个,占13.6%。如平阴县平阴镇肉羊合作社,4月由镇畜牧兽医站牵头组建,现已发展社员600户,户均增收5000多元,群众和社员赞誉“入社养羊,一只保吃粮、五只上学堂、十只盖新房、百只奔小康”。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 。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组织农户共同参与的一种经济利益联合体。这类合作组织共有16个,占3.4%。如槐荫区蔬菜加工协同协会,由樱龙食品公司牵头兴办,发展会员120个,以订单形式组织1000多户农民联合生产、加工、销售圆葱、牛蒡等蔬菜,基地面积发展到5000亩,年出口创汇300多万美元。 四是专业协会型 。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经政府部门审批或农民自发组织而成立,对内提供技术指导,对外推销产品、开拓市场。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有28个,占总数的6.0%。如组建的历城区董家镇张而草莓协会,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北京、天津等国内20个大中城市,现有会员200个,日均销售草莓4-5万斤,会员户均年收入4.5万元。 五是股份合作型 。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成立,对外一般称为公司。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共有30个,占总数的6.5%。如长清区万德种子专业合作社成立于,现有社员8000多户,合作社资本总额71.66万元,分8334个股份,每股50元,集体入股30万元。这个合作社的建立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玉米制种业的发展,目前已形成制种基地3万亩,社员户均增收1000多元。 综上所述的各类合作组织,不论层次高低和辐射面大小,都带动了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盘活了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快了农业标准化、集约化步伐,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还存在 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社会不同层面对合作组织的性质与发展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合作制过时论”、“经济条件论”等错误看法。部分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村级组织认为合作组织发展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和集体不宜插手干预,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合作组织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许多实际困难还难以靠自身力量解决。同时,少数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组织是“重新入社”,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 2、管理比较混乱 。目前合作组织还处于多头管理状态,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许多合作组织由于怕麻烦、怕“双重收税”不愿登记。全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只有126个,仅占总数的27.2%,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的40个,占登记总数的31.7%;在民政部门登记的'63个,占50%;在农业部门登记的23个,占18.3%,登记的名称也不尽规范。这就使许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自身的合法性令人质疑,其市场主体地位在交易中也不被认可。 3、内部运作不规范 。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引导,合作组织在内部运行机制上呈现多样性。一是章程不规范,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有章程,只签订了协议或合同。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三是与社员利益联结不紧密,组织成员眼前利益较重,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的现象,缺乏长期发展的思路和打算。 4、外部环境不宽松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关心、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力度还很不够,缺少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和规定,上级的一些扶持措施也难以落到实处。由于多数合作组织法人地位不明确,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合作组织,合作组织在市场经济的博弈中发展缓慢。 三、对策与措施 农村合作组织作为一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农民自身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市场主体,亟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1、统一思想认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对现行的农村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完善。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家庭经营“两个不能有效对接”,即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不能有效对接、分散生产与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不能有效对接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不健全、工作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下,合作组织在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服务中,把最新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成果带给农民,有效弥补了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解决了单家独户 “ 办 ” 不了,基层组织 “ 统 ” 不了,政府部门 “ 包 ” 不了的诸多难题。各级各部门应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关心、支持合作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合作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扶持合作组织发展,农民受益最直接。建议尽快制订出台我市《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合作组织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金融部门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解决资金困难;税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和落实相应的减免税政策。今年可选择10个运作较规范、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合作组织给予重点扶持,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提高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整体水平。 3、强化引导与服务 。市里应设立专门的领导协调机构,帮助合作组织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依托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成立合作组织。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确保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帮助合作组织建立规范的章程,具备条件的要办理注册登记,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组织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员素质,拓展发展空间。畜牧、水利、林业、供销等有关部门都要发挥自身优势,对本行业的合作组织搞好指导和服务;财政、工商、民政、税务、金融、交通等部门也应主动配合,共同为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篇4: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从事某项专业生产或经营的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联合建立的,以发展专项产品产业化经营和对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实体.
作 者:雒新昂 作者单位:白银市农牧局,甘肃白银,730900 刊 名:甘肃农业 英文刊名:GANSHU NONGYE 年,卷(期): “”(10) 分类号:F2 关键词:篇5: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施了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打破了原有的“大锅饭”形式的农业生产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发展进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而“散”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市场需求,人们需要探索相互联合组成新的、规模更大的农业生产组织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农户开始尝试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相互联合组成新的、规模更大的农业生产组织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这就逐步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鉴于这种情况,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自7月1日起施行,该项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诞生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是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科学的组织形式。呼和浩特地区在经济区域划分中属于西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相对滞后。普及和发展程度较低。这些与大部分西部地区的农业市场发展特征基本一致,具有较为鲜明的代表性。
一、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概况
近年来,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本着“先行试点、以点带面、边发展边规范”的总体原则,逐步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措施。截至6月底,呼和浩特地区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26家,较上年同期增长22.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数达到15356户;带动农户数达到67989户。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数量增幅明显,同时在不断地摸索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紧紧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组织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村、产业带。带动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促进了现代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发展。
例如。呼和浩特市润土绿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周边1500个温室大棚为依托,现已建成蔬菜示范基地70亩,其中蔬菜保护地示范区40亩,包括厚墙体温室15亩、中棚25亩、生态鱼池13亩、养殖禽畜舍600m2、农家院500m2、科技培训室及配送蔬菜车间1420m2、蔬菜保鲜库852m2,合作社现有社员56户。辐射带动周边乡村5000亩温室及露地蔬菜的种植,直接受益农户1000多户,新增就业岗位约500人。该社通过市场引导和科技扶持等手段协调和规划合作社生产,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推出多个档次的蔬菜产品。目前,该合作社已成为呼和浩特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合作伙伴,奠定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蔬菜种植主导地位。
(二)提高了农业标准化水平
利用自身组织优势,通过与农业、科研、高校等部门的合作,特别是在呼和浩特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带动科技培训与科技示范活动,加快了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
例如,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大部分合作组织每年都会对成员开办1至3期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每年培训农民超过300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超过5000份。同时,还建立了无公害生产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从而把标准化的科技模式通过合作组织推广到农户手中。其中,托克托县大羊场胡萝卜生产合作社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较为突出。该社以蒙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由200户胡萝卜种植户自愿联合组成,有效带动了周边3823户农户。合作社与蒙川公司签订种植和销售订单,实行保护价收购,对社员采取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种植的方式,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产供销链条。
(三)推动了农民持续增收
通过统一经营,开拓市场,有效降低了生产交易成本,扩充了产品市场。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实现利润返还。使成员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利润。在各个环节促进农民增收。
例如,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秀梅奶牛专业合作社,将81户社员的奶牛进行集中饲养、集中管理。,存栏奶牛数570余头,交售鲜奶1000余吨,实现销售总收入275万元。每公斤鲜奶平均比本地区市场中的非社员多收入0.2元,每头奶牛平均收入比非社员高1000元左右。
(四)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通过联合与合作,有效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起到了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较好的弥补和完善作用,有效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例如。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素图林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为社员统一购买种子、无公害农药、安装沼气池、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并注册了统一的商标。定期请专家进行现场培训或指导。同时,在销售上为社员提供统一包装、统一渠道、统一监测,实现了对社员的一条龙服务。
(五)减轻了政府管理压力
有效地将农户集中起来。并以此为基础传达政府对于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减少了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农民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等反馈给政府,增强了政府管理农业生产市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把一些应由市场主体体现的管理职能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抓大事、顾全局、保服务。
篇6: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巧家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扶持下,呈发展壮大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素质、推广新技术、新成果以及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基本县情
巧家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02度52分至103度26分,北纬26度32分至27度25分。东北以牛栏江为界,与鲁甸县隔江相望;西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会东、宁南、布拖、金阳四县毗邻;东南与会泽县、东川区接壤,从南到北长98公里,从东到西宽57公里,全县有总土地面积达3245平方公里,山区面积达98.19%。全县辖16个乡镇18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地处牛栏江与金沙江交汇处的三角地带,最低海拔517米,最高海拔4041米。相对高差3524米,具有典型的“立体农业” 特点,光、热、水资源丰富,县内主要产业是粮、烟、桑、冬早疏菜、畜牧业、矿业等。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58万(其中农业人口48.65万),农民人均纯收入4531元,人均有粮400公斤。20xx年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1,539万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214,981万元,人均财政收入仅371元。巧家是一个典型的财政穷县、工业小县,农业山区县。由于自然环境及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基础设施薄弱,支农及扶贫攻坚的任务艰巨。历届县委、政府对支农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巧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遇,以推进“三农”为平台,以突出农民增收为核心,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xx8个(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入社成员达8666人,带动农户16316户。其中:从事种植业的48个,从事林业的6个,从事畜牧业的64个,从事农机服务的2个,从事植保服务的1个,从事其他的7个。在xx8个专业合作社中,证照登记(按农业部要求)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的有30个,经营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有xx个,其中,实现社超(合作组织与超市)对接的1个,有自己注册商标的1个。按组建机构类型分:一是专业户带头领办型。由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带头领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主要特点是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合作社与超市合作型。由超市与合作社签订供销协议,目前该类型的有1家,主要特点是在技术、资金、销售、储运等方面具有农户无法比拟的优势,对农户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但对基层政府、而且对企业和其他农村经济组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已有9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中央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有5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省级项目资金的扶持。全县共争取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含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贫、科技推广等)扶持资金415万元。到20xx年底已获得省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个,市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县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效应。
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全县xx8个专业组织20xx年实现经营收入达2838万元,实现可分配收益963万元。
二是提高了农民素质。通过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广大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锻炼,从而提高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进一步的提高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是加速了农技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了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辐射带动了周边村社掌握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享受新的发展成果。
四是拓宽了销售渠道。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购配,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
五是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通过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发展规模有限,服务层次较低。由于全县地处山区,受交通、信息的限制,农民对专业合作社发展认识不足,一提入社,心有余悸,对加入专业合作社没有信心。土地分散,农村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困难重重,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系不够密切,所有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联系均为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二)缺乏领头人才,成员投资困难。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真正能够在本地组织和带领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专业生产的领头人很难找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是从零开始,要依靠成员入股筹集发展资金,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很难筹集到起步资金,使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举步维艰。
(三)缺乏管理经验,运作不规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最紧迫的就是规范化建设问题,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都是模仿外地的建设管理经验进行,有些不切合本地实际,有些在管理上比较凌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监管体制。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切实加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加强引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总结推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经验,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发展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使组织成员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三)注重相互衔接,搭建发展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紧密连接起来,既为农民和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零星生产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生产专业经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进一步明确涉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积极争取“红色股份”、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要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培训的机会,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等的培训,培养合作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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