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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2022-10-21 08:43:0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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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篇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简单概述

简单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

二、主要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我国社会福利活动主要通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多种形式的福利企业,帮助适合参加劳动的残疾人获得就业机会。此外,我国政府还通过发行社会福利彩票募集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属、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五)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扶弱济困活动的制度。社会互助具有自愿、非营利性的特点,其主要形式有:第一,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第二,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第三,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社会互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同时政府从税收方面给予支持。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六)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是这样一个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住房保障制度。

我国的住房保障主要经历了实物配给、全价售房、提租补贴、市场供给等阶段。当前,住房保障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高档住房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篇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过去与未来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过去与未来

一、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沿革

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至今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其中三个阶段在计划经济时期。

初创阶段:1949年至1957年,建国初期,国家对社会保障给予了特殊的关注。1950年5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开始了创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195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实施,规定了老年、工伤、生育、遗属等项目的保险办法。以后又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护条例(草案)》、《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等法令,构成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的框架。同期,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医疗、女工保护、退休退职、伤亡抚恤等规定。机关和企业两套社会保障体系的待遇大体相同,与当时实行的统收统支的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

第二阶段从1958年至1965年,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通过并发布了大量社会保障的《规定》、《通则》、《办法》等法律文件,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对社会保障框架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国家从企业按工资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动保险基金,机关和事业单位则由财政部门负责所需资金,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征集、管理、调整、使用的制度。

第三阶段是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一时期遭受严重破坏,最突出的是1969年财政部决定国营企业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社会保障及其他劳保费用在营业外列支。这一“改革”意见完全破坏了社会保障的统筹调剂作用,造成企业间负担失衡,也使积累基金调节人口老龄化负担高峰的职能完全丧失,成为当前面临的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面临许多新的情况,作出了许多变革,正在逐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新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到1994年是新制度孕育、酝酿的时期,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第四阶段。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地区差别、行业差别等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加,社会对保障制度的需求也随之增长。根据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包含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待抚恤四个方面的内容。中国政府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看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进行了多方案的人口预测,深入研究了各层次人群对社会保障的要求,在一些地区实施了不同方案的社会保障制度试点,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模式进行定量分析并建立计算机仿真模型,一些研究人员还将人口变动、经济发展、体制转变、劳动就业、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综合起来,形成大系统模型,进行系统分析。

199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项决定提出:按资金筹集方式、保障目标分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大致由三大部分构成,含13个项目,由国家、工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第一部分是主要由国家财政支付的保障项目,主要为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第二部分由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六项。这些项目涉及面广,直接影响人民生活的最基本方面,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第三部分是以自愿为原则的商业保险,主要是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助性保险三项,可以满足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不同需求,是社会保障主体部分的一个补充,使中国社会保障更加灵活、有效、丰富多彩。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近年来人口老化过程加速,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企业改革中下岗人员增加,又受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育高峰期的影响,每年新增劳动力待业人数也在增加。这三个增加形成了对社会保障的巨大压力。因此,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提出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带动其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的方针。许多政府部门曾发布过一系列有关退休、养老制度、保险工作方面的文件。

1995年至今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革的第五阶段,这一阶段仍未结束。为了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国务院成立了劳动社会保障部,逐步统一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过去分别由各企业、各行业分头征集资金、提供保障的办法,逐步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以便与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与劳动力跨行业流动扩大的情况相适应,与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日益增长的状况相适应。养老资金的管理模式从计划经济下的现收现付制(pay  as  you  go  program)转变为部分基金制(patially  funded  scheme)。在全国许多地区的试点工作说明,采用这种新的管理模式是完全必要的,但也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由此而引起的双重负担问题(twiceburden  problem)、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问题及社会保障基金的分摊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正确体现社会保障的劳动属性、分配属性、保障属性、互济属性,同时,还应当解决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的可靠性、保值与升值,资金的易分割性,以便有效地用好资金,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二、中国养老保障的定量分析模型及其结论

中国最早的养老保障数学模型及其仿真研究由蒋正华、李惠京、张羚广、朱力为等人(西安交通大学、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于1989年完成。1990年7月通过评审。该模型包括人口、经济、就业、生活、养老金支付等五部分,在模型中还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劳动生命表,作出了其动态参数预测。模型对1988年至2050年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多方案的仿真运算,得到六点结论:

1.按照当时的生育水平,中国总人口将超过13亿,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但从实际工作条件分析,当时确定的12亿5千万人口目标难以实现,做好工作可能控制在12亿8千万人左右。

2.到20,中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38%至10.60%之间。21世纪中国老龄化速度将超过任何国家,将面临着劳动就业与养老问题同时发出警报的局面。

3.就业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经济的发展,较高的积累率仍需保持一段时间,同时主要应依靠科学进步推进经济增长。

4.到年非农业人口中劳动力约为2亿人,农业人口中劳动力为5.4亿人。同期生产部门可提供就业岗位总数为1,8亿个,非农业人口中将有1500万至1900万人不能由国家安置到国有或大集体的企、事业单位就业。农业人口在乡镇企业吸收部分劳力外仍将有近1亿剩余劳动力。

5.在适当时机提高退休年龄可以减轻养老负担。

6.对各种退休金制度的分析结果说明,现收现付制难以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养老负担的沉重压力。全基金制虽可为组织水平较低的农民、城镇个体劳动者接受,但易受通货膨胀的冲击,同时又使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在体制转轨时期承受双重负担。作为折衷,部分基金制(逐

步基金制)更适应中国国情。只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就业和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对退休金的基金征收率和退休金的替换率进行调节,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综合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优点而避免和减少其负面影响。

模型计算结果表明,若基金复利率为5%,从1991年起逐步提高基金征收率,到左右使总征收率达到20%,即可依靠基金的调节作用,在总征收率稳定在20%左右的情况下兼顾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

在该模型分析结论中,还就计划生育、为老龄化社会作准备、努力做到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合理解决就业问题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就养老保障体制改革提出了设想,提出在“八五”(1990年至1995年)期间以普及、提高退休金统筹水平,职工个人直接参与分担退休金负担,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基金制过渡作为三大工作重点。

1994年厉以宁等人建立养老金筹集一支付模型,考虑就业政策、经济环境、财政状况和企业效益各种宏观因素的作用,对工资结构和退休金作了测算,提出了三种退休金计发方案。第一种,以退休时点记录工资为计发基数,工龄以上者发75%,工龄在15-20年者发70%,工龄在者发60%;第二种,以指数化平均工资为基数,工龄满15年者发60%,工龄15年以上者每超过1年增发1%,退休金随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80%调整,在社会平均工资下降的年份退休金不作调整;第三种,按连续最高工资时段计算,以陆续最高三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础养老金以平均工资的50%计,每工作满1年加发1%。研究表明,在影响退休金变化的因素中,以工资增长系数的影响为最强烈。

1993年,顾志家在他的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市退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模式研究与仿真模拟测算》中以上海退休职工万人调查资料为基础对上海采取“统帐结合”的改革方案进行测算,结果认为改革方案适合于上海。

复旦大学国际保险研究所于完成了《上海市社会保障体系研究》,提出八项建议:加快立法步伐;实施优惠政策;规范经办机构的行为;加强宣传力度;加快养老金社会化发展步伐;选择适当时机提高退休年龄;降低人口赡养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开设人寿保险新品种,扩大覆盖面。研究报告还就方案实施提出建立、健全上海市社会保障体制的四条对策。

尽管各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对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仍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国家计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在完成的调查中发现,1992年以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不断下降,各地基本养老保险金替代率平均水平为83%,普遍高于国家规定的60%的水平。各地改革方案不统一,显示出种种弊端,亟待总结各方面的经验教训,形成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

三、养老保险资金征集中的双重负担和三重负担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全部企业属于国家,企业的所有利润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财政负担,所有资金需求全部按计划由国家支付,因此不需要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多种经济所有制使情况复杂化,劳动者在不同经济所有制之间的流动更增添了资金管理的难度。就是国有企业,由于经济体制的变革,经营状况的差别使职工享受社会保障的程度发生巨大差别。人口老龄化在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中增加了另一个困难因素。表1中列出了几个国家中人口老龀化的数据。

表1 五个国家人口数据比较

附图

注:CBR―粗出生率,EXO―平均期望寿命,65[+](%)65岁及以上人口百分比

从表1的数据中可以看到,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是许多国家的共同趋势,其主要原因也相同,都是由于出生率下降,平均期望寿命提高的结果。这两个驱动因素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间在中国仍将存在,因此,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也将继续下去。据作者的预测,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最高时在中国将出现在2050年前后,这一数字届时可能达到20%左右,远超过目前世界其他国家的水平。这就形成了所谓“双重负担”问题,即在职的职工不但要负起供养目前的退休人员,还要为今后自己的退休积累基金。表2是作者对今后100年中国人口发展的预测,表2中的数字说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过程将是长期的。

表2 中国人口预测

附图

看起来似乎互相矛盾的是,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就业问题同样在近期成为中国需要解决的重点之一。根本原因在于,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曾经出现过两次生育高峰,这个时期出生的孩子造成了巨大的人口惯性,推动中国人口不断快速增长。这些孩子达到入学年龄时,形成对教育机构的巨大压力;达到劳动年龄时,形成就业的压力;达到老年时则形成老龄化高峰和对社会养老保障的压力。80年代,每年劳动力净增加数量达到1400万。90年代,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劳动力年净增减少到1000万人,仍然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总数。可以说,对政府而言,所面临的是“三重负担”问题,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所需的投入也是沉重的财政负担。

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是经济上努力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一个稳定、统一、平衡的体制,实施过程中则需要综合、协调、有前瞻性的科学计划。依靠这三个方面的努力,中国有信心解决上述的“三重负担”,并充分发挥三重负担中的积极因素。三个方面中,经济发展是基础,体制完善是关键,科学计划是保证。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提供就业机会和深化改革所需的资金,只有完善体制才能使社会保障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转,只有符合实际的计划才能在各种条件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保持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社会保障体制能够顺利地逐步完善。

养老金制度改革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核心,现收现付制在中国已经明显地不能再维持下去,全基金制对目前在岗的劳动者将造成过高的筹资压力,也是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所难以承受的,唯一可能采取的养老金制度是部分基金制或逐步基金制,根据发展的水平,逐年增加养老金统筹的提取率,使在支付当前需要的资金之外,还有少量积累,为将来的基金作好准备。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近年每年增加近1000亿元人民币,2000年财政收入增加近2000亿元,超过年初预算数。超过预算的收入中,很大一部分也投入社会保障基金,从而有力地支持了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仅2000年一年,从超预算的中央财政收入中补充到社会保障系统就达到数百亿元,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最近,中国政府提出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其内容主要包括:

1.在辽宁全省和其他省确定的'试点地区实行企业缴费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开设个人帐户,两者分帐运行。

2.逐步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并入失业保险。

3.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暂时维持不变,公务员转入企业工作者,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工龄在退休时按机关社会保险办法予以补偿。

4.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5.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6.推动社

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养老保险金从原来由原工作单位转到由银行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退休人员逐步实现由职工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的街道居民组织管理,以利于做好服务工作。

试点方案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展开,根据试点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包括退休金、在职人员保险福利费、优抚费用、城乡贫困救济、孤老残和养老福利院费用、价格补贴费、住宅投资等,其中养老金约占总支出的一半。90年代,社会保障费用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最高曾达到13.60%,近年来稳定在5%左右,管好、用好这一笔规模巨大的资金并保证其保值、增值是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

四、目前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根据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五中全会的建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管理体制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建立起适用于各类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资金的社会保险制度。为了解决待业人员生活保障,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以后的待遇、安置办法作出了决定。1995年国务院又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确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办法。19国务院发布《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具体规定了企业和个人缴费的比例,即: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统筹的养老金;个人则缴纳本人工资的4%,并逐步提高到8%;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所缴费用全部划入本人帐户,不足部分由企业缴费补满。决定还统一了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帐户组成,基础养老金按职工平均工资20%计发,个人帐户按储蓄额的1/120计发。

最近几年,各地区、各行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全面展开。煤炭行业从1995年起实行养老金由省级统筹,起实行全国全行业统筹,有286家企业参加统筹,在册职工达327万人,离退休人员120万人,发放养老金数额占工资总额的29%,由部级统筹后保证了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获得养老金。上海市的养老保险改革始于1993年,现已覆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覆盖面达到97%,保证了社会安定、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表3、表4和表5给出了若干年各种所有制社会保障、退休和辞职人数、养老金发放的数字。

表3 社会保障和福利基金(亿元)

基金总 国有单   城市集体所有制 其他所有制

年份 计   位基金 单位基金   单位基金

1978   7.81   6.91 0.90   -

1980 13.64   11.93   1.71   -

1983 21.25   18.27   2.98   -

1984 25.77   21.34   4.34 0.09

1990 93.79   77.73 15.28 0.78

1992   130.95 109.58 19.88 1.49

1993   167.02 138.65 23.86 4.51

1995   236.13 198.04 29.45 8.64

  336.07 279.74 32.44 23.47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

表4 退休和离职人员数(年末数,万人)

城市集体所

年份   总计   国有单位   有制单位   其他所有制单位

1978   314   284  30 -

1980   816   636178 -

1985 1637 1165467 5

1990 2301 1742566 11

1995 3094 2401621 72

1998 3594 2783604 204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年。

由表3中的数据可见,中国社会保障和福利费用支出从1978年到的间由78.1亿元增长到3360.7亿元,增长42倍,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其中国有企业这部分支出增长39倍,19占全部社会保障、福利费用的83.24%,是主要部分。集体所有制的这项支出增加35倍;其他所有制则从无到有,到1998年其支出占总额的约7%,并且还将继续增加。表4的数字显示,同一时期退休、辞职人数增加10.45倍,其中国有企业这部分人数增加8.80倍,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这部分人数增加19.13倍。表5则分项列出了社会保障及福利费用的使用情况,其中最大部分支付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表5 国有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基金(亿元)

项目   1995    1998

总计 127.68   151.78 173.36 194.24

离休干部养老金   11.40 12.85   15.21   15.37

退休人员

养老金   80.78 99.25 118.39 140.05

离职人员生活补助费 1.07   1.20 1.73 1.70

医疗费用  20.32 23.00   24.06   24.61

丧葬费用及遗属补助 1.88   2.28

交通补助 1.16   1.25

冬季取暖补助 0.83   0.88

其他   10.24 11.10   13.96   12.51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

表6分年度按企业所有制列出了养老金支出情况。由表可见,养老金支出从1980年到1998年增长40.14倍,由50.4亿元增加到2073.7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支出的养老金占总额比例在1980年为86.11%,1998年降到83.23%,反映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在中国发展的情况。

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系统发展较城镇滞后,大部分农户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和消费,因此养老的责任主要仍由子女或其法律责任人承担,这种办法也符合当前农村习俗和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并且得到法律的保护。尽管如此,近年来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也已经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大部分情况下是由村级组织出资,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为老人发放养老金,举办养老院等,并在许多方面为村民提供各种福利。在有些富有的村子里,这些福利所提供的隐性收入大大超过村民的名义收入。表7分地区列出了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发展和为该系统所覆盖的人数。200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1.26亿人,65岁以上的为8600万人,其中约70%居住在农村地区,照此估计,农村老人中现已由村集体提供养老金的人数不足2千万人。由表可见,山东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系统覆盖农村人数达到1千8百万人;江苏其次,由农村养老保障系统覆盖的农村人数达到近9百万人,约占江苏农村人口数的百分之一强,这与山东、江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和村级组织有力的情况是一致的。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农村经济增长,城市化的发展,中国社会保障系统无疑将会进一步扩展到目前的农村地区。商业保险也将在这方面发挥有力的辅助和促进作用。

表6 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亿元)

养老金  城市集体所 其他所有 人均基金 国有单位人均

年份   总计   国有单位   有制单位 制单位 (元) 基金(元)

1980   5.04 4.34 0.70   -   714.0   781.0

1983   8.73 7.40 1.33   -   726.0   787.0

1984 10.61 8.46 2.12   0.03 766.0   815.0

1990 39.62   31.97 7.47   0.18   1760.0 1907.0

1992 57.85   47.43   10.08   0.34   2300.0 2493.0

1993 75.93   62.32   12.39   1.22   2824.0 3029.0

1995  130.56 109.31   18.24   3.01   4335.0 4701.0

1998  207.37 172.60   22.90 11.48   5972.0 6369.0

注:a.本表数据未包括退休及离职职工的医疗费用。b.1985-1988年数字未包括按1985年规定向退休及离职职工发放的肉食等副食补贴。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

江西财经大学与南昌市劳动局合作,根据国务院1995年6号文件规定,于1997年完成一项研究,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与结构进行了测算,得到的结果是:当养老金的替代率达到65%时,养老保险的投入需要本人可支配工资收入的26%;替代率为60%时,该项比例应为24%;替代率为55%时,比例为20%。按目标替代率计算,职工个人缴费数额应逐步提高到10%,企业与个人总征费率不超过工资总额的30%,可以考虑由企业及个人合计负担26%工资总额的费用,其余部分由国家财政投入。这项研究还设计了养老金计发办法,对不同时期就业的职工养老金发放标准作了计算,提出了新、老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方案,并对基金的积累提出了建议。

近年来,社会保障部所属的研究所根据各地试点情况,分析各国社会保障系统的优缺点,根据中国发展的需要,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正在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表7 按区域分中国农村社会保险养老金(1997年数)

农村养老机构及职工数

区域   市区 县级机构 职工数   系统覆盖的老人数

全国总计 214 2046 55894 74518149

北京  -14 251   344985

天津  1-24   80000

河北11   165   4717   4985443

山西  787   2302   1938596

内蒙古   85

6   2154   1134774

辽宁1259   1456   3049306

吉林- - - -

黑龙江 14114 15592340576

上海- 24 3069   1240256

江苏1284   2517   8964196

浙江1070   2942   5818572

安徽9  86   2243   3085416

福建9  79   1408   1404612

江西   10  89   2784   2462555

山东   17134   5692   18099126

河南   15122   24043401959

湖北   7 92   23474109312

湖南   8  116   24742667745

广东   - 2   57 97343

广西 15 91 3235 1637931

海南   2 20   349 261976

重庆   - 23   454 436823

四川   6 88 3166 3356148

贵州   7 67 1420 437566

云南   7 104   2384 1184651

西藏   1 37 166 56864

陕西   9 97 2499 1210944

甘肃   6 38 697 370947

青海   2 26 368 91804

宁夏   - 18 221   139000

新疆   9 44 535   108723

数据来源:1998年中国人口年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编。

五、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中国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因此,社会保障事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起就得到各方面的关注,正在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制度。

2.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也必须相应地作出调整。社会保障制度转变的标志是1994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这项决定,199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了一系列具体方针、政策。

3.中国养老保险由三个部门分工负责:劳动部门负责城镇企业,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含乡镇企业)。三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都在持续进行,推进速度最快的是城镇企业部分。

4.计划经济下的国家统包、现收现付、不留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成为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的障碍,因此必须进行改革。新的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费用,总的原则是以支定收、略有节余、适度积累,以兼顾当前和将来的需要。

5.根据有关部门调查,中国在职职工平均负担1.6人,退休职工平均负担为0.6人,因此,养老金的目标替换率确定在60%左右是适当的。

6.解决因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双重负担”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小心地设计过渡方案,使各代人之间的负担适当平衡。提取适当的养老基金,由国家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将部分国有资产转入养老保险基金,三管齐下,可以解决“双重负担”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是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7.国家重视将尽可能多的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的范围之内。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都在进行试点,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应当选择适当时机、逐步推广。

8.尽管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经获得突破性的进展,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加以补充、改进。这些问题包括:基金的征收、管理、保值、增值,城镇养老制度的统一;如何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平衡在职与退休职工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需求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保证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社会保障常用政策法规[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5).

[2] 么树本,檀婧,成勋,刘捷.中国最新离退休政策汇编与解答[M].北京:改革出版社,1997(4).

[3] James,E.“Providing  Better  Protection  and  Promoting  Growth:A  Defense  of &nb

sp;Averting

the  Old  Age  Crisis”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Review,1996.

[4] Takayama,N.“The  Greying  of  Japan:An  Economic  Perspective  on  Public  Pens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5] Franco  D.,Gokhale  J.,Guiso  L.,Sarter  N.“Generational  Accounting,The  Case  of

Italy”in  Ando  A.,Guiso  L.and  Visco  I.(eds.)Saying  and  the  Accumulation  of  Weal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

[6] Arenas  de  Mesa,Alberto  and  Marcel,Mario,“Fiscal  Effects  of  Social  Security  Reform  in

Chile:the  Case  of  Minimum  Pension”Proceedings  of  the  Second  APEC  Regional

Forum  on  Pension  Fund  Reform,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Asian  Development

Bank,1999.

篇3: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缘起-问题-改革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缘起-问题-改革

一   现代化正向中国召唤。人们在享受现代化社会带来的利益时,也面临着风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对缓解社会摩擦,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暂的。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尚没有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新中成立后,即在1951年2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作了修订,适用对象为国有企业、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内容分为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两大类,项目有退休、医疗、伤残、死亡、生育、疗养等。费用由企业负担,按照工资总额的3%提取,建立保险基金。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实施范围为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保障内容基本和《条例》一致,基金由国家财政拨付。至此,中国城市中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确立。从总体上说,1978年以前,中国的社会保险实际为劳动保险,保险的对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干部,不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干部,也不包括广大农民。保险费的来源,企业职工和干部的保险费由企业承担,计入生产成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干部的保险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支付。这种社会保险实质上是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险,而且是城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

作为保障制度的其它三方面内容: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我国政府一向也是比较重视的。我国内务部于1950年12月颁布了烈军属、残疾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及民兵民工优待抚恤的五个暂行条例;1955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安置复员转业军人工作的决议》;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农村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工分的制度,奠定了中国优抚保险制度的基本格局。中国的社会救济虽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但一直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许多政策性规定并付诸实施。建国初期,中国城市的社会救济工作,采取在自力更生原则下,动员与组织人民实行劳动互助、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方针。1978年以前,我国的救济方法有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两种,救济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生活有困难的居民。我国的社会救济是公正的,无论对于城市或农村的困难户,政府都给予一定的救济。我国社会福利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包含在劳动保障制度之中,称之职工福利。除此之外,社会福利主要是社会救济为主的救济性福利政策和措施,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制度,所以称之为“社会救济福利”。

可以说,从5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就已经建立起项目比较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套社会保障制度在其后几十年中部分内容作了调整,但基本格局没有实质性变化。由于它处于初创时期,不可避免存在着一些缺陷。(1)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不同的社会成员的对待是不平等的。首先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实质是城市保险和城市福利;其次是不同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实质是城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2)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改变了其初衷,不是向低收入的农村居民倾斜,而是大幅度地向高收入的城市居民倾斜。

针对当时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突出不合理的问题,从1984年开始,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改革探索。主要是:(1)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如社会保险的对象先是扩大到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继而又扩大到一切就业人员,而不分所在单位的所有制性质。(2)提高了保障的标准,如救济水平在提高。(3)增加了保险项目。1986年分别建立了退休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险制度。(4)缓解了企业之间负担轻重不同的矛盾。在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职工退休费用市、县范围内的社会统筹。(5)出台了优抚保障方面的法律、条例,标志着中国的优抚

[1] [2] [3]

篇4:高中政治社会保障制度内容

一高中政治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注意鉴别: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是为工薪劳动者在养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社会救济属于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或遭受意外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所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是最高保障,包括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公共福利,对国家职工的福利和对孤老残幼等社会困难成员的特殊福利;社会优抚是特殊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对烈军属、伤残军人、复员专业军人优待抚恤。

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企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必要条件;

(3)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又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

(4)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

(5)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三.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原则:

①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水平越高越好吗?社会保障水平高,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资金来自国民收入,生产的发展是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的物质基础。在生产一定的情况下,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造成政府的负担过重,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过低的社会保障水平,则会损害劳动者积极性。因此社会保障的基本点要从国情出发,要考虑生产水平,考虑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本着兼顾发展生产与保障劳动者基本社会的原则施行。)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不能认为任何社会成员都同等地享受社会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任何权利的实现都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公民在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的同时公民又有缴纳圣约翰保障费用的义务。对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者,社会有权利把他们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

(2)目标: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篇5:闲谈中国社会

朱镕基总理在位时曾经说过:不过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让我们共同为这位唯独只任一届的总理祝福吧。不久之后,伦敦奥运会就要拉开帷幕了,我们在期待着国人能够拿更多更多的奖牌。我们的举重队,跳水队,国乒,,这些我们自豪的队伍又要一展雄姿了!可我们留给别国的又是什么呢?是我们从东亚病夫一掘成为体育强国吗?有远见的外国人不这样认为,他们看的是我们的胸襟,体育强国并不代表我们是体育大国,强和大虽然只有一字只差,但这体现的是我们国民的整体素质。大可以容百川,纳高山。这是一种度量,一个大国该有的不该摈弃的东西。说说我们的国乒。乒乓球使我们得国球,自然我们就略胜一筹。可现实却不是这样,我们真的太强大了,几乎国际上所有的单打双打冠军都被我们一览无余地收入囊中,这样难道有意思吗?所谓的没有阻力哪有动力,国乒上的创新恐怕是最缓慢的了。我们不应该将乒乓球这个市场垄断,需要给外国人一点生存的空间,这也导致了为什么越来越多外国人选择放弃了这个职业。我们完全可以向美国那样,组建一个我们国乒得nba,或是我们中国的cba,两种差不多,只是知名度不同罢了。我们需要给别人喘息的机会,那样对别人对自己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这个时刻提出这些确实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已经注意到我们发展所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并加以推动,我相信我们可以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我们在国际舞台上不仅仅需要枪杆子,更需要国家的软实力!女人大代表多次在两会期间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这种想法引起了公众的愤怒,因为这有违我们传统的道德伦理。让许多人都无法接受,可是我们想过没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说实话,是因为现在很普遍,这在民间已经是一个人人皆知得事,不奇怪。可为什么一提,就会引起巨大的反响呢?因为我们心虚,某些人害怕……怕以后当缩头乌龟。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权衡利弊把这种事情做下去的,为什么我们总要去掩饰?在古代妓女也是一种文化,他们大多数都是文艺家,她们吹拉弹唱无一不精,琴棋书画无一不晓,她们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只发展床上功夫,这是我们对历史的亵渎,他们大多数与客人之间有的是调情。而现在呢?我们需要以史为鉴,借鉴历史的经验去发展现在得弊端。有些事你可以说它过了,可是有些事你是需要经过一阵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开口的。小悦悦事件告诫了我们什么?我们在追求高速发战经济的同时,又忽略了什么?种种弊端还是会显露出来给世人看的。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经济发展缓慢了,又会怎么样?阶级矛盾一定会突破束缚爆发得,经济好了自然也就无人去顾暇那么多的问题,可有一天经济不景气了,我们又该面临怎么样的命运?近年来我们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群,毒奶粉,黑心馒头,瘦肉精,地沟油种种得食品都在威胁我们老百姓的健康,是政府监管的力度不够吗?也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最根本的还是利益的链条在驱使着人们知法犯法,走上犯罪的道路。现在的人为了赚钱都拼了命得工作甚至做一些有违天理得事情,真是可耻可恨啊。经济发展使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恶略,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这难道就是我们想要的一种结果吗?没钱我们照样可以活,上世纪五六十年那么艰苦的日子我们不还是挺过来了吗?中国的子民请放一放你的脚步。世界需要你的等待。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即将卸任。谁又会但当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呢?想必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是和。但愿他们会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风范吧。更希望看到的是反腐倡廉工作能够落实到地方和中央。拿地方村委会来说吧,每次到拉选票的时候,都是走门户,送礼,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每家每户送口粮。每家最少一百元来说吧,村子最起码也有三四百户,这是多少钱?而村子领导得工资只不过是一千多点,何时他们才能将自己的赤子弥补。从什么地方弥补,为什么这样做?又是什么拉动着他们。事实告诉我们是权财。这些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这就是所谓的民主。虽然是小小的地方,还称不上是行政机关。但这足以证明我们确实存在着无数个全才。我们中国自所谓和平崛起。可是周围却存在着无数双眼睛想要将我们扼杀在摇篮之中。近期印度发射烈火---5洲际导弹射程达五千多公里,可以覆盖中国全境。新德里声称不针对任何国家,可这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我们的安全。印度方面一直嫉妒中国得发展成就,亲近西方利益集团的庞大势力,散布这中国威胁论,与西方军事集团遏制中国的战略相唱和。菲律宾小小国家竟敢三番两次像我们挑衅,不断的挑动着我们的底线,我们的国家领导人韬光养晦试图用和平的方式去解决争端,谁叫我们宣称是爱好和平的国家呢。每年那么多的军费支出难道就不可以给马尼拉一个颜色看看,让它长点记性吗?1987年,菲律宾前总统访华拜会邓小平,谈到南沙主权问题时说:“至少在地理上,那些岛屿离菲律宾更近。”邓小平抽了口烟,说:“在地理上,菲律宾离中国也很近。”从此,南沙再无战事。我们的政府确实应该强硬一些了,我们屈辱的历史已经结束,现在是我们挺起腰板说话的时候了!谈了好多,似乎是我只看到了弊病。不管怎么样,但愿中国的社会会越变越好。

高一:李建宇

篇6:劳动保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 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 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22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24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28条 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 奖励与惩罚

第31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37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38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39条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五章 附则

第40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1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42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3条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44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5日生效。

篇7:安全保障制度

关于安全保障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层级管理

机电科成立安全费用管理领导小组,科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科班子成员为成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

(一)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上报年度及季度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监督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统计上报月度、季度、年度安全费用完成情况。

(二)建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季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

(三)各班组要根据矿控制资金额度编制出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资金计划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挪用。各班组长对安全费用工程和资金完成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汇报便于年底进行结算。

三、提高执行计划的自觉性,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一)安全费用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按下达的安全费用计划内容、工程量、工作量等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资金计划内容,严禁计划外和超资金计划(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工程及设备的发生,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挪用。

(二)安全费用项目必须按计划开工和完成,杜绝无计划施工和超计划的现象发生,对没有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工、不得订货。

(三)以上内容要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四、严格项目执行程序,加强流程管控

(一)凡属于安全费用计划内的工程项目,需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提出开工、竣工报告。

(二)提出的计划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全面预算中心(计划)审查并备案。签署意见后转交供应部门办理进货或发放手续。

(三)对于安全费用工程中的工程项目,必须及时组织完成,分管领导和施工单位须及时组织完成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申请上级验收。

(四)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提前履行汇报程序,由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全面预算中心(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责任追究:因个人原因影响安全费用落实的负直接责任,考核责任人200元。

篇8: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

当今社会,谁生活压力感最大?谁感觉最良好?社会仇富情绪到底有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日前,一份由复旦大学发布的《中国网络社会心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过数据调查,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些问题。《报告》从社会议题、社会情绪、群体认同与网络行动、社会思潮四个部分,全面系统地深度呈现了当前中国网络的社会心态。

90后最“自我”,九成人上网为“娱乐”与“分享”

90后不经常参与网络行动,尤其是网络抗议。数据显示,70.1%的90后从未响应过网络行动号召;此外,其对政务微博、媒体微博、大V等各类微博的@频率均是五大群体最低。

“娱乐”仍是90后上网的关键词,在微博上“记录生活”、“分享心情”、“消遣娱乐”的用户皆超过90%,均为五大群体同比例最高。90后社会心态也相对轻松,但其“生活压力感”、“被剥夺感”却相对突出,57.5%的90后感受到生活压力,认为自己是“穷矮矬”、“被剥夺者”的90后占群体总数24.6%,比例为五大群体最高。但90后仍然相信“梦想”和“希望”:数据显示,90后中仅有3.4%的人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幸福”。

80后优越感差,最善于用互联网“做生意”

80后是最善于利用互联网进行社交的代际群体,也最善于利用互联网进行营销,其网络行动主要集中在个人经济利益上。所参与的“个人维权”频率为五大群体最高,对“公司企业”的抗议频率较大,近2.8%的80后对“公司企业”进行过网络抗议,这是70后相关比例的三倍。

80后对收入分配关注度较高,满意度却较低,34.5%的80后关注“收入分配”,但对现有收入分配表示满意的比例却为0。80后的“相对剥夺感”突出,6.6%觉得“不幸福”,45%表现出“不公平感”,36.4%认为自己处于社会的“中下”或“下”层,仅有14.5%有生活“优越感”。

70后热衷学习,最容易出现“极端情绪”

70后是“情绪有点沉重,愤懑、进取的‘中坚一代’”。50.8%对改革开放表示肯定;但另一方面,70后对体制的评价却明显负面:50.2%的70后对体制持负面态度,其中,持“非常负面”态度的占6.4%,极端情绪出现的频率亦为五大群体最高。

70后用户不经常在微博上消磨“闲暇”时光,但热衷在微博上搜集资料进行学习,41.1%表现出自我提升的倾向。70后群体发布线下活动信息的频率也最高(14.0%),他们也是最支持网络言论的群体,支持比例高达96.7%。71.4%的70后具有良好的发展效能感,31.5%具有社会优越感,但同时也是负面社会情绪的主要持有者,51.2%表现出或强或弱的“不公平感”。

60后喜欢@网络大V,最不倡导“网络言论自由”

60后在网络抗议中与其他微博账户互动最为频繁,其@意见领袖、政务微博、媒体微博、其他阶层微博的频率均居于五大群体之首。60后的网络“攻击性”较强,10.1%的60后曾经在微博中与他人进行“骂战”,是不同年代人中最高的。

尽管60后在网络抗议中表现如此活跃,但其却是五大群体中最不倡导“网络言论自由”的。数据显示,60后认为自己生活舒适安逸的比率最低(52.7%),但优越感却最强(42.3%),该数据在90后、80后、70后、50后群体中的比例分别为16.7%、14.5%、31.5%、10.7%。

50后关注网上的“社会议题”,最关心“养老”

50后(及以前)的代际群体呈现“怀旧、闲暇却不优越的‘失落一代’”特征,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持“非常悲观”态度的人数占10.5%,这一比例在90后、80后、70后、60后群体中分别为0.0%、0.3%、0.6%、0.0%;

50后对社会议题的提及率、关注度较高,满意度最低,尤其表现在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议题上。同时,50后的生活安逸有余,优越不足:85.7%认为自己的生活稳定安逸,但只有10.7%表现出生活的优越感,除此之外,23.7%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下”层,50.0%感到“社会不公”。此外,相对年轻人而言,60后、50后及年龄更大的人群中,“有一点”不安全感的人数分别占到32.7%和43.1%,比例高于年轻群体。

篇9:《中国社会分层》读后感

《中国社会分层》读后感

首先我说一下一下社会分层的概念分层:原是地质学家研究地质结构所使用的名词, 是指地质构造的不同层面。社会学家发现: 社会也存在着差别、不平等, 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 如同地质结构一样, 也存在高低有序的若干等级层次。于是,社会学家就将“分层”这一概念借用来分析社会, 这种分析就是“社会分层”。所谓社会分层是将社会中的人们按一定标准, 划分成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层次的过程与现象。如果划分根据不同, 则划分的方法及划分的结果会大相径庭。一般说来, 阶层的划分是根据人们的财富、权力、名望等差别。所以, 任何社会分层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每一层次内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相同的地位或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似的特征。每一次分层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 这种标准的某一级别实际上也就是某一层次内的所有个体的共同特征或相似属性。(2)仅仅具有共同特征或相似属性的类属或集团,还不一定就是分层。例如, 根据性别将人分为男人和女人; 根据肤色将人分为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 这只是分类,,而不是分层。分层要求各层次之间应具有高低有序的关系,体现出社会的纵向结构关系。   阶层划分的标准主要是人们与社会性资源关系方面的社会差别和不平等。这种差别和不平等是按劳分工原则分配不均的结果。社会性资源在社会位置上的不平均分配, 造成人们社会位置的高低差别即通常所说的社会地位差别, 从而将处于不同社会位置的人们划分成不同阶层。由于社会性资源的不平均分配造成社会地位的差别, 因此社会性资源的构成要素也被用来作为社会地位的特征, 或者作为地位分层的指标或标准。社会地位主要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职业地位、文化地位等构成。一般用收入作为划分经济地位的标准, 用政治权力作为划分政治地位的'标准, 用职业声望作为划分职业地位的标准, 用教育程度作为划分文化地位的标准。   中国的社会分层结构的不尽合理, 已经引起和将要引起一些社会问题, 尤其是在城市。最主要的问题是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其实, 在中国处于改革开放的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的口号并没有错。只是让哪些人先富起来是非常重要的中国的情况是,最初进入富人层的主要是社会边缘群体, 文化素质水平都不高,这不能说是合理的分层机制的结果。合理的分层机制应该是一种择优机制, 即使社会上的优秀分子能顺利进入社会上层。 因此,要使这局面有所改变应该:首先, 逐步扭转脑体倒挂 现象。按西方经济效用价值论, 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劳动力创造更多财富, 理所当然也应得到更高的报酬。应依据按劳分配、职位功能、教育训练原则, 从整体上系统分析不同阶层、群体和不同职业对社会贡献大小, 排列一个高低不同的序列, 确定社会利益在不同阶层、群体、职业间的理想分配模式。其次, 扶持科学技术的发展, 使现代的消费品能够被大量地生产出来, 从而使居民( 尤其是城市居民) 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低廉, 因而绝大多数居民都能过上小康生活。这样也能避免因争夺基本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生活冲突。再次, 建立健全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 保障贫困层人口的最低生存标准。 最后, 建立严格的税收制度, 将从根本上调解贫富两极分化。实行个人税收入的申报制度, 适时开征遗产税。加强税务部门的管理, 严厉惩罚偷税漏税者。总之, 利用各种办法, 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营造一个适合中间阶层成长的社会环境,这是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的保障。

篇10:后现代主义与中国社会

后现代主义与中国社会

上世纪末,后现代主义思潮西学东渐,来势汹汹,波及到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如今作为一种大规模的思潮它已逐渐式微.进入21世纪以来,后现代主义研究虽然比不上20世纪末那样“热门”,但它在中国的影响却没有减弱,而是悄悄催生着深刻的变化.在新的形势下,结合中国实际,对后现代主义进行解读,可以发现“异质的平等观”作为一种核心思想,贯穿于后现代主义始终;而“后现代思想批判”和“后现代生活”是后现代主义在中国的'两种基本状态.文化领域上的广袤性、理论体系上的零散性和历史时间上的交叠性,是后现代主义的三大特点.

作 者:陈卓 CHEN ZHuo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刊 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13(5) 分类号:B089 关键词:后现代主义   异质的平等观   “后现代思想批判”   “后现代生活”  

篇11:中国社会体育发展趋势

中国社会体育发展趋势

1前言马克思曾说过:现代社会对体育的需要是由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决定的。在物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使社会成员享受各种权益,在体力、身心、精神、道德和个性等诸方面全面发展。这种全面发展的实现和社会对体育的需要,不是以人们的愿望和主观意志为依据,而是由社会生产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体育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

社会体育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人民体质的增强、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是现代社会文明、健康、科学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现代生产方式和人文环境等客观条件将对社会体育的性质、内容、范围、结构、对象及时空关系产生巨大影响。今后是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第2步战略部署,向第3步战略目标迈出重大步伐,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配合国家“九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的实施,运用预测学、人口学、历史学、经济学及社会学基本理论,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体育发展历史,剖析影响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主要因素,结合世界社会体育发展趋势,预测20我国社会体育基本走向,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乃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历史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为社会体育的全面发展和新的飞跃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社会体育。1982年,在5届人大5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体育任务用根本大法确定下来,成为全国人民必须努力实现的法定目标,国家“六五”、“七五”规划也对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它从面向21世纪提高民族素质的战略高度出发,对今后若干年直到下世纪初我国全民健身的目标、任务、措施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是新中国体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将实现一次新的飞跃。随着199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的权利,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得到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使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体育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1978年以来,职工体育呈现全面发展趋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职工人数大幅度提高,职工体育活动的内容也由过去以广播操、生产操、武术、球类为主,开始向体育舞蹈、健美操、气功、保龄球、网球、门球等时尚体育项目扩展。在社会体育活动的高潮中,广大职工体验到了体育所带来的快乐,对体育的价值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转换,职工体育也由单纯行政命令组织活动,向多渠道、多形式演进;职工体育管理也由集中统一向多元化过渡;职工体育的价值取向也由单纯的健身,转向健身与娱乐、消遣的有机结合;其形式也正在向自愿参与、业余为主、以趣择项、多方筹办、有偿服务方向发展。除了行政组织形式、自由结合形式和家庭形式外,社区组织形式和经营型、准经营型、体育俱乐部形式也随着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来。

党的11届3中全会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先导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巨变。随着广大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对精神文化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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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国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

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统一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和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统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

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

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相关阅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4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执行《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府令第1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取消A、B档,统一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取消A、B档,统一按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45%的标准执行。未经批准自行转院或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

三、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含特定病种门诊补助)统一为25万元。

四、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由政府全额资助的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新生儿在出生年度内按新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其他人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篇13:新形势下社会保障制度

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当前已经建立了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她表示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起来以后”的节点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弥补发展短板,全力寻求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要注重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经济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以下为发言实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从制度架构来看,基本保障社会化、补充保障市场化、托底扶助财政化的思路已经确立,我们已经建立了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在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的前提下,社保基金的'结余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起来以后”的节点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弥补发展短板,全力寻求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必须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经济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一、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的内涵

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的内涵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包括目标与手段的统一、静态与动态的统一和刚性与柔性的统一。从协调发展的对象来看,社保制度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阶段、人口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相协调。

二、社保协调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趋势,为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总体来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距离“协调发展”的理想目标仍然存在缺口,主要表现为:第一,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阶段基本适应,但成本高,威胁到经济增长潜力;第二,社会保障难以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第三,社会保障难以缓解区域失衡问题;第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滞后,导致市民化滞后于城镇化。

三、中国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理念、思路与措施。

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协调发展,需要我们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有清醒的认识,并有科学的发展理念,为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四点。第一,建立社会保障的“底线思维”,不管外部条件如何变化,社会保障的核心目标不能动摇,即社会保障要致力于增进社会包容,预防和减少贫穷,促进公平并防止不平等固化造成未来的不公平。第二,要做好“分段走”的准备,推进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能“齐步走”、“一刀切”。第三,实现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协调发展,如果政府和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可以按照相互默契的某种规则、各尽其责而又协调地自动地形成有序结构,其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就愈强。第四,需要“中国特色理论”支撑,与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过程中开始建立的,作为一个快速进入老龄社会的人口大国,一个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要协同推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我们必须摸索出一套中国理论来服务改革。

篇14:-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一、大学生医保的参保范围

大学生医保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均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二、大学生医保的筹资及补助标准

大学生参保的费用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30元,其中个人缴纳90元,财政补助440元。

三、大学生医保的参保缴费及享受期

1.新生在入学体检期间缴纳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209月1日至208月31日。

2.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转学、休学、退学的,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可继续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转学的大学生在第二年应参加转入高校的大学生医保,休学的大学生还应在本校继续缴纳医保费。对于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办理退学的大学生,在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待遇后,高校不再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3.大学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①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以外的费用(急救除外)。②健康体检、计划免疫、预防保健、艰苦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③未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办理转诊转院审批备案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医疗费用。④整形、美容、酗酒、吸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自焚及违法犯罪行为所致的医疗费用,以及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⑤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大学生医保保障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特殊治疗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生育。

1.普通门诊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仅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普通门诊每年最高报销限额500元。

2.门诊治疗意外伤害: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常见疾病。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治疗时,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5%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3.门诊特殊治疗病种:包括各类结石,不设起付线,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5%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4.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按杨凌示范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报销比例如下:

5.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设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2000元,剖宫产30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7、二次补助制度:参保大学生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单次或多次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分段按比例报销。

8、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参保患者个人年度获得大学生医疗保险各类补偿的总和,包括住院补偿、门诊补偿、门诊特殊病补偿、二次补助等 。

篇1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依据:

1、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安全投入依据

①、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②、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③、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④、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⑤、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2、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a、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b、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c、隐患整改项目。

d、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e、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3、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a、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b、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

4、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a、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b、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c、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d、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5、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a、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b、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c、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d、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6、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办公支出、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7、保险投入

a、财产保险投入。

b、车辆保险投入。

c、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8、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a、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b、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c、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d、公司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公司价值损失指公司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公司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由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车间(单位)年度安措项目,指定专人作出计划、方案。

2、主管安全方面的领导根据安全管理部意见召开各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a、确定年度安措项目。

b、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c、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责任人。

d、确定施工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e、规定完成和投用日期。

f、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3、批准后的安措项目由生产部门在下达技措的同时下达。

4、车间应在每年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措计划。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

1、主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主管领导总结执行情况。

2、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3、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单位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1、安全设备的大修费用,生产设备因不合安全要求进行的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理费用开支。

2、生产成本费用,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中,数额大都可分期摊销。

3、安措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年销售收入中提取1%资金支用。

(六)、安全资金的申批程序

1、计划应送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董事长、总经理。

2、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3、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分公司按制度贯彻执行。

4、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物资采购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篇1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公司职员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和健康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内容

2、1费用的设立。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2费用的提取。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0、5%标准逐月提取。

2、3费用的使用。安全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

2、3、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3、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2、3、3职工体检。

2、3、4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3、5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

2、3、6安全生产检查。

2、3、7安全环保宣传活动。

2、3、8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及应急演练等。

2、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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