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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金细则

2022-11-20 08:43:0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拉胯拉胯选手”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上海退休金细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上海退休金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退休金细则

篇1:上海退休金细则

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

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假设一种理想状态进行估算:25岁拿5000元工资,60岁退休,且35年来每个月工资都是5000元的情况,假设那时候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51元。

上海退休养老金上调能拿多少钱?养老金补发标准

先看养老金部分:

基础养老金=(5451+5000)÷2×35×1%=1828.9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8%×5000×35年×12÷139=1208.6元

最后每月领的养老金=1828.9+1208.6=3037.5元

20上海退休养老金上调能拿多少钱?养老金补发标准

再看职业年金部分:

个人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5000×4%=200元

单位也为我缴交了5000×8%=400元的职业年金。

年满60周岁退休时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总额为25元(不考虑年金投资运营收益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部分)。

最后每月领的补充养老金=252000÷139=1812.95元

所以,最终每月能领取到的养老金为3037.5+1812.95=4850.5元

相关阅读:

关于年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 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篇2:上海退休金细则

养老金上调

同样具有“定心丸”效应的还包括职工基本医保方面的消息。据透露,今年,本市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付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将保持不变,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39万元升至42万元。这表明,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也在继续提高。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朱勤皓在介绍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下简称《条例》)时称,上海已构建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城乡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已达到660元人民币(约788.8港元),位居全国之首。

根据《条例》,在维权服务方面,对8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或接受立案材料并提供免费遗嘱公证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是次《条例》对于赡养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条例》特别规定,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该经常探望;对长时间未能探望的家庭成员,应该提醒督促。此外,如果家庭成员长期不去探望,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来探望。另外,根据上海市公共信息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对子女探望老人进行判决,但子女拒不执行,信息会进入相关平台,对子女的生活工作带来影响。

2016上海补发养老金标准

自今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4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660元(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幅度为15元。

2016上海补发养老金时间

上海市上半年度退休养老金什么时候补发 9-10月底发放到位。今年1-8月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及按小城镇社保办理养老手续的人员,养老金增加额昨日补发到存折内,10月起随每月养老金一并发放。

篇3:北京退休金细则

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

203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按国家确定的原则,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月。此次调整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随3月份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一、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多缴多得

为贯彻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二、按绝对额普遍增加,向低收入者适当倾斜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本市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并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将退休人员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见图表1】。

图表1

例如:李阿姨,全部缴费年限32年,月的养老金为3060元/月,按图表1的第三档标准,应上调14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200元。但与年12月的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第四档人员相比,他们上涨160元后,部分人员会高过李阿姨的3200元(3050元+160元),所以再对李阿姨提高10元,使她达到第四档的最高额3210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李阿姨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是15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62元/月。

三、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体现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优秀传统,自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今年仍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见图表2】。

图表2

例如:王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4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水平3400元/月。

王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380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水平3780元/月。

例如:张大爷,某企业退休工人,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4年12月年满80周岁,基本养老金水平3900元/月。

张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420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水平4320元/月。

四、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4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是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

参加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新闻链接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增332元

2015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80元,二级伤残360元,三级伤残340元,四级伤残3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此二项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于7月1日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3日发布信息,2015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此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3日发布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长幅度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5年当年受益人群为90.7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48.7万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42万人。

篇4:威海市退休金细则

威海市退休金:上调养老金将注重企业和机关退休人员平衡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该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按照5.5%的水平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将特别注重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平衡。

卢爱红介绍,经国务院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这个调整是继去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后的再次同步调整,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卢爱红介绍,5.5%的上调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趋势慎重作出的决策,统筹考虑了经济发展状况、职工工资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人口老龄化等因素。

卢爱红介绍,此次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则是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有所照顾,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我们将特别注重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平衡、地区间的平衡,也会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卢爱红说,由于每一个缴费人员情况不同,上调会有差异。

据人社部安排,下一步该部将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指导各地制定待遇调整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标准,尽快使上涨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威海市退休金:失业人员未领取退休金年龄死亡的相关待遇

王女士提问:

请问失业人员,未到领取退休金的年龄,现已去世。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贴吗?失业人员去世,与在职人员去世,待遇有什么区别吗?自己一直都有交社保。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失业人员未领取退休金年龄死亡,相关待遇同在职死亡。可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7月1日之后死亡的有1000元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缴费满的,为10个月的上年度省社评工资;不满15年的,每缴费1年为10个月的上年度省社评工资的1/15),上述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有遗属,遗属补助由单位支付,缴费不满15年的一次性抚恤金差额部分,也由单位支付。单位和档案托管机构为在职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人员办理减员手续,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者公安局出具的销户证明、单位收据,办理并领取《社保基金返还单据》后,到待遇拨付窗口领取待遇。

篇5:贵阳退休金细则

贵州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3月31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我省87万企业退休人员。

《通知》明确,2016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予以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对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退休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单独予以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按照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累加照顾: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通知》规定,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的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精神,2016年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16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对企业退休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60元的,补足到560元。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退职生活费后,退职生活费(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35元的,补足到535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黔人社厅发[2016]8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黔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精神,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现就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

2、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5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月最低增加35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月增加养老金510元。

(三)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3、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比照上述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三、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6年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6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四、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员月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560元,退职人员月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535元。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16年3月30日

抄报: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6年3月30日印发共印600份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黔人社厅发[]2号)

关于2016年贵州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2、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月最低增加30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0元。

(三)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个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6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3、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比照上述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三、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6年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6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6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四、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月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550元,退职人员月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490元。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篇6:上海退休金计算方法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退休金算法具体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上海市最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规定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 (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 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 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不超过15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上海市企业退休职工增资方案:

基数130+工龄×3+2013工资×3%,另女满60男满65再加20。

上海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数130+工龄×3(注:)+2013年12月工资×3%,另女满60男满65再加20。

篇7:上海退休金计算方法

社会养老保险:按现行政策,个人社保退休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即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一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社会养老保险:按现行政策,个人社保退休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基础养老金,即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一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和滚存的利息。

个人领取社保退休金的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用公式来表示:个人月领社保退休金=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划转个人账户部分+滚存利息)/120。

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与本市平均工资有关,与个人收入水平无关。

个人账户部分,包括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划转到个人账户部分。但因为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划转个人账户部分的比例是逐年下降的,所以说,个人账户部分是主要依靠个人每月缴费的累积。

篇8:甘肃退休金增长细则

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最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甘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以下简称“五七工、家属工”)。

二、调整时间

从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以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8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2015年同类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66%。

(三)倾斜调整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龄计算以退休时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375元的,调整到2375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发放退休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后再统一结算。

五、做好发放落实工作

本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原单位负责发放落实,确保在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要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六、加强宣传维稳工作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新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后首次同步调整。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会同部门内外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动宣传与舆情引导相结合,准确宣传政策,密切监控舆情,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统一认识,避免炒作,化解矛盾,推动调整养老金工作平稳实施;要结合实际对风险点进行梳理,制定部门联动预案;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舆情及时报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七、建立调度报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保经办机构请于209月5日前向省社保局上报《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联络表》(附表1)。

(二)各市、州社保经办机构每周三16:00时前向省社保局上报发放落实情况,重点是资金筹集情况和调整情况。上报表式为《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进展情况表》(附表2)和《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表》(附表3)。

(三)各市、州人社、财政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社保经办机构将《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五七工、家属工”待遇调整统计表》(附表7)和《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统计表》(附表8)报省社保局。

甘肃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

此前,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的700多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2200多元。

6.5%幅度是否合理?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以每年至少10%的增幅上调。这是涨幅定为6.5%,是否合理?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养老金涨幅要高于物价涨幅,但不宜长期超过工资增幅,只要在两者之间,都是合理的。

衡量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标是“养老金替代率(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水平之比)”。国际经验显示,当养老金替代率达到70%左右时,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在职时大体相当,而低于50%时生活质量则明显下降。

“按照养老金与缴费工资基数的比值计算,2015年我国养老金替代率达到了67%。”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尽管统计口径不同,替代率的结果存在差别,但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近年来一直在上升。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养老金待遇与哪些因素有关?

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非常复杂。简单来说,一个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第二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对一些有视同缴费权益的人来说,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以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或地方养老金,这几部分组成了基本养老金的概念。

养老金待遇主要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等四个因素有关。

1375亿多元从哪里来?

养老金上调,钱从哪里来?据人社部统计,2015年,我国企业离退休人数已达到8015万人,即便不加上2015年退休的企业员工,按6.5%的增幅计,一年也要多出1375亿多元的养老金。

篇9: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

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上涨的退休金四川7月底前到位

昨日从四川省人社厅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的待遇今年7月31日前落实到位。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是指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

省人社厅还透露,将加快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开展数据采集、比对和核查,实现参保登记数据库省级集中,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

推动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

四川还将推动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出台省本级按病种支付标准,实现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不少于100个住院病种;配合做好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工作;将持续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力争6月30日前实现全省各统筹区接国家级平台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尽快启动“中人”养老金的准确计算

省人社厅表示,国家近期将下发计算“中人”养老金的相关参数,待收到国家文件后,四川将尽快启动“中人”养老金的准确计算,并从“中人”退休之日起补发。

“中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时,也就是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中人”养老金的准确计算需要的有关参数尚未发布,四川对“中人”退休人员一直采取预发养老金的办法,全国其他省份情况基本类似。

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平均上涨5.5%

4月20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指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并要求各省5月底前将调待方案报两部审核,待两部审核后,各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5月底前上报调待方案

据悉,本月中旬,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要求各省5月底前将调待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待审核后,各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落地四川

正抓紧拟定调待方案

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目前,四川正认真按照国家要求,抓紧拟定调待方案,待两部批复后,将立即组织实施调待工作,确保将调整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使全省广大退休人员充分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同时,四川省今年调待工作有关进展情况,将公布在人社厅官网上。关于四川省2017年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消息,请以人社厅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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