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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现况和整顿论文

2022-12-12 08:59:0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绿色好心情”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渔业安全生产现况和整顿论文,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渔业安全生产现况和整顿论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渔业安全生产现况和整顿论文

篇1:渔业安全生产现况和整顿论文

渔业安全生产现况和整顿论文

论文关键词:渔业安全生产生产现状福建省监管海洋渔业资源安全隐患海水养殖业市场经济事故原因整改对策

论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海洋渔业资源的急剧衰退以及海水养殖业的迅猛发展,我省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认真分析现阶段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仔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对策,对保障渔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和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调查,由于近几年海洋捕捞渔民的亏损面达70%以上,船修、机修、设备的配备以及人员的培训等欠帐较多,尤其是部分连年亏损的船只,事故隐患整改乏力,许多船龄长、适航条件差的渔船勉强在支撑,一旦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果不堪设想。

海洋捕捞是一种高风险行业,不少渔民弃船上岸后,海捞业劳动力资源减少,随意招雇的外来打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海上必备的安全常识,是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目前不少地区尚未设立专业的海洋气象预报台、站,渔民在遇到台风等恶劣气候时不能及时避险。由于海难救助网络不健全,遇险船信息反馈慢,缺乏有效的救援手段。

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已经建立多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对进出港渔船的有效控制一直难以落实,导致部分“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的渔船、职务船员不全的渔船、违章作业没有结案的渔船擅自出海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有些地区没有固定的渔港,许多渔船平时就无序地分布在沿海滩涂和港口,主观上,出港签证时做不到逐船检查,大多只能凭船舶所有人自述。同时,港监,边防,闸管等职能部门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渔船股份制改造后,海洋捕捞生产组织化程度降低。往往会出现船与船之间相互不通报确切渔场位置的情况,大大降低渔船自救、互救的能力;少数干部和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一些渔民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设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量和手段不能有效地实施监督管理。沿海渔政、港监分站只有两三个人,但一般要管辖几个乡镇、几十公里的海岸线,力量明显不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单位与生产船只之间也缺乏全天候联络的通讯设备。目前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主要靠船只在港期间的常规检查和宣传教育。

针对上述的事故原因和隐患,必须积极探讨整改对策。

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人、船、港、滩涂”。一是以实行船员持证上岗为抓手,强化船员安全管理。职务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务证书方可在渔船上任职,普通船员必须持有“四小证”和“基础训练合格证”。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二是以整治海水养殖生产秩序为突破口,强化滩涂安全管理。加强对养殖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下海交通工具和养殖人员要配备必要的海上救生设施。对从事滩涂小取作业的'船只,严格实行临时载客检验,未经检验的养殖船(艇)一律不允许出海。三是以港口“三防”为重点,强化渔港安全管理。整治渔港停船秩序,强化渔船停港值班制度,完善港口消防设施,取缔无证供油船、电焊船。四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渔船报废规定》,强化渔船管理。“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未按规定检验的渔船、船用安全设施不全的渔船,一律不得出海生产。

积极探索海洋渔业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我国海洋渔业生产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捕捞许可制度,但尚未建立准入制度。内陆非渔业劳动力的无限涌入,海上技能普遍较低,安全生产状况恶化。因此要通过实施船员持证上岗制度来探索渔业准入制度,凡从事海洋捕捞和滩涂养殖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证件后方可上岗。对使用无证外来人员而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和业主的责任。

建立重点渔船追踪制度,强化签证环节的监督功能。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实施的好坏决定着事故预防的成败。应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渔船普查和清理整顿“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的基础上,建立“高危”渔船和违规渔船“黑名单”,分发各签证点实施重点监控,防范重特大恶性事故;二是及时与签证点沟通海上、港口检查的情况,由签证点掌握隐患船舶名录,把住出港关;三是建立限期整改情况反馈制度,没有反馈情况的,坚决不予放行;四是建立范围广泛的违规渔船协查制度,加强系统内的配合与协作,形成合力,让违规者无处藏身;五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港监、边防、水利(闸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构筑阻止隐患船只擅自出海的坚固防线。

组织捕捞渔船编组生产,引导渔民参加互助保险。针对渔船改制后,作业分散风险加大的情况,可以按照作业方式、作业习惯、船长住所等,采取大船带小船、钢质船带木质船,编组结对,明确组长;要逐步建立渔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渔民(捕捞)协会,提高新形势条件下的生产组织程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成立海上流动党支部,发挥党员在抢险救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鼓励海难救助行为,应给海难救助基金扩容,对救援渔船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引导渔民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和船东互保,提高渔民和渔业单位化解灾害和恢复生产的能力。

认真执行渔船报废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根据《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船只以及虽到达报废船龄,但安全技术状况较差,经维修改造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船只,实行强制报废;严格控制船舶所有人的延期报废申请。提高渔船的整体安全性能。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完善一批与渔业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海洋气象预报系统和航标、通讯联络等基础设施;建立渔业海难救助机构,增强抢险救灾的应变能力。加速渔业安全生产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力争从技术上减少、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篇2: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

区政府将渔业安全工作纳入区级政府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范围。调整充实了区水产局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领导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打击渔船违规载客、电捕鱼等问题;每逢台风或恶劣天气来临,各镇街分管领导到渔港等重点部位现场指导、组织落实渔船就近返港避风和人员撤离。

二、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制定完善了,落实镇、村、养殖户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为提高渔船救灾抗灾能力,我区组建了渔业船舶救助队,主要渔业镇也分别组建了渔业应急救助船队,在每个编队中确定1名信息员,定时报告作业地点和组织遇险救助。通过以上措施,我区在指挥渔业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到了反应迅速,政令畅通。

三、加强保险、规范生产。

渔民人身保险超额完成任务,有效保障渔民人身安全。渔船证书档案齐全、船员培训管理规范,渔民做到100%持证作业。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4月份区水产局举行渔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题培训,开展水上救生操作现场演习;5月份,结合伏季休渔,在全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6月份,结合增殖放流活动,邀请大学生、渔民代表、社会志愿者及电台等各界人士参与,并大力宣传了渔业安全生产的意义。7月份我区结合《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各渔区、港口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条例》宣传工作,使渔民和基层渔业干部提高安全防患意识。今年总共通过电台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新闻4件。

五、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区渔政站联合各镇村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和渔业设施发给整改通知书,通过检查一些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渔政人员和乡镇水产站人员到各港口、码头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和值班,对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对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由于我区做到政府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多级联动。有力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渔业生产安全隐患,保证渔业生产安全,实现多年无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篇3: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 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 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 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 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 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 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 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 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 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 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 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 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 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 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 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 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 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县水产局

二零一三年五月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 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渔政站负责。

第四条 渔政站设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班,负责我县辖区内水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六条 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七条 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严禁夜晚出船作业。

第八条 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九条 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条 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责任人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 水产局,渔政站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渔政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三条 渔政站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渔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渔政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水产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渔政站要组建安全检查队伍,并且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第十六条 渔政站严格管理渔船牌照,规范渔船“三证”发放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渔业水上安全事故,渔业船舶事故人员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

第四条 水产局负责对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渔政站是水产局二级单位,作为执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

(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五)负责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

(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

(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五条 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

(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

(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

(一)负责渔业安全法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

(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

(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

(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

(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 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

(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

第九条 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 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

(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

(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第十二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

第十三条 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对渔业船舶违反下列禁令和规定之一的,应坚决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作业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船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四)严禁未按规定配置有效通讯、导航设备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五)严禁擅自改变船体结构,影响船舶设计稳性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六)严禁违章搭客、超载、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七)严禁其他一切有碍或可能有碍航行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十四条 建立渔业船舶船长违规处理制度,切实落实船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章、违规情节并造成后果的船长,根据不同情况,可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乡镇府、渔政站、渔业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职,失职、渎职,所辖范围内发生重特大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和本实施办法,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先进单位、渔业船舶和船长要予以表扬奖励。

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业主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和风险预警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必须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对渔船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率达到100%、专项执法检查登记建档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水产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行政许可股、渔政站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许可股,负责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排查内容

一是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二是清理和整顿“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三是清理和整顿违规作业渔船。四是检查和落实渔船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重点检查和落实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五是检查和落实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六是检查和落实渔船保险和劳工保险工作。七是渔港防风、防火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八是24小时安全值班规定及应急等措施落实情况。九是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

五、排查治理方式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隐患排查与“打非”行动相结合、隐患排查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结合、隐患排查与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完善“五个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隐患整改机制、持续改进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考核和奖惩机制。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各地区安全生产特点,以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为重点。一要与日常监督检查和港口以及库面巡查相结合。一是航行签证簿办理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二是登临渔船检查,对通讯、消防、救生设施、航行信号设备和职务船员配备不齐以及不适航的渔船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加水上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和超适航区域、超有效航行期、超抗风力等级航行作业等违法行为。二要与落实渔船安全主体责任制相结合。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排查治理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时段:围绕春汛、伏季休渔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时段:围绕秋冬季灾害性大风天气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逐级落实领导督查负责制,实施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监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把打击取缔“三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查处证书不齐、安全设备配备不齐渔船及船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规行为贯穿全年。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事故隐患要建档监控、挂牌督办,逐级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消号制度。要强化渔业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三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和各类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依靠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渔民会议、举办船员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途径,教育引导渔民群众特别是渔业船舶经营者和船长深刻认识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渔民群众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管理、加强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互通信息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工作进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特别是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篇5: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19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来政办电20xx57号)、《来宾市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平“3、11”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通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开展一系列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据统计,今年3月全市共开展开展水上执法行动10起,出动执法人30人次,检查渔船200艘次,排查治理隐患渔船9艘,其中一般安全隐患9项,已整改8项,无重大安全隐患。

一、主要工作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20xx年地毯式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世硬(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副组长:林万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组员:王延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渔业科科长)、韦新洪(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渔业渔政科,并制定来宾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月报制”和“零报告”制度。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以渔民为重点,着重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

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举办渔业安全基本知识、渔业保险及法规、渔船海难事故典型案例讲座,不断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与全市6县(市、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明确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我们紧紧抓住基层渔政执法部门和船主这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直接管理责任。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监督

采取以渔船为核心,以渔船安全生产为工作对象,以渔船船主自检自查和渔政机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我市渔船的实际,严肃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针对当前水上大雾、大风和寒潮等恶劣天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系统、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1、检查渔船的持证情况。确保“四小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员职务证)齐全。

2、检查船检期限和职务船员、救生、消防、通信设施的配备等。

3、检查渔船的安全适航情况。重点检查渔船的船体、主机运行以及漏水、稳性等情况。

(五)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有效的、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针对渔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强化对不适航状态渔船的监管,责令整改,整改率达到89%。同时加强重点水域、复杂水域等水域的通航秩序维护,严厉查处渔船违规作业行为,特别是违规载客、载货运输和非法电、炸、毒鱼以及利用渔船从事潜水打捞奇石等非“渔”行为,打击违章捕捞,有效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1、渔民安全生产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渔民思想观念落后,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2、监控范围广,监管力度不足。来宾市现已登记在册的渔船有828艘,尚有部分船只不在登记之内,而且分布比较分散,执法人员、装备和经费不足,影响安全监管效率。

3、少数渔民受利益的驱使,非法、违规作业现象(主要是利用渔船从事潜水打捞奇石、潜水捕鱼或非法载客)成为我市渔船安全生产的隐患。

4、一些老弱渔民,迫于生活所逼,继续以捕鱼谋生。其中年纪较大近70多岁,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三、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宣传力度;

2、继续实施对渔民进行职务船员和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使渔民熟悉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3、针对违章载客和非法作业,渔政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和检查密度,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4、同时鼓励渔民转产转业,推进转产渔民转移就业,争取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扶持转产渔民或其直系亲属参加非“渔”行业培训,加强渔业行业技能培训,鼓励转产渔民转移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水产品流通等渔业行业。

篇6:安全生产整顿心得体会

本人从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已有十多年,在这些年的工作中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从中接受了教训,也取得了经验,现结合个人的工作经历及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谈下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1、重大危险源识别

每个项目工程开工前首先要进行危险源识别,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到:

a) 加强学习,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能力;

b) 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c) 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对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进行归类评价分级,根据评价分级的结果判定是否可容许。对ⅱ级以上风险必须制定控制措施计划,选择控制措施应遵循如下的原则:

a) 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

b) 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

c) 利用技术进步,采取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d) 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重大危险源应采取分级监控和管理,在对重大危险源调查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并定出第一个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人,落实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设施、场地、设备的安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2、重视施工方案的编制

目前工程项目上施工方案大多流于一种形式,没有根据实际施工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编制,无针对性,过于简单,内容不全,缺乏必要的计算和画出指导施工的详图,计算理论或有关数据错误,且就算是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能有效落实,不能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有鉴于此,在项目工程开工之前,就应重视和制定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调查、研究、分析施工项目的危险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风险评价与分析,找出危险点和重点防控的重点。

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论证、审批后执行。对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的调整和修改,亦须经有关谁、审批后执行。

3、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1)在一线安全施工管理中,对现场实际项目工作而言,安全施工管理应有针对性,特别是针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要依据具体项目工程的实际结构特点、建筑特点、施工场地特点、周围施工环境及施工作业区域特点等等,制定出切实、合理、可行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各类规章制度。

(2)在绝大多数项目工程(不论是建筑工程还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安

全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数据的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给实际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片面性、单一性等,导致许多安全施工管理问题处理中挂一漏万,最终造成许多安全施工管理漏洞。

4、安全施工管理应细致化

(1)现在有些项目部的现场安全管理,常常是依现场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地巡查、检查, 在实际执行中常为“走访”和“讨论”的形式。

(2)安全施工管理检查记录不该笼统,应按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检查对象、检查工程等等几个专项分别检查详细分类记录,要能切实反映出施工现场安全实际状况。日常项目部的安全施工检查记录要形成专项管理资料,做为项目工程安全档案来保存备查。

(3)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域与施工作业区域分开布臵,并要相互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在不同的施工区域入口处要设立明显标志或标牌。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要培养全体施工作业人员把进入施工作业区域戴安全帽做为一个良好习惯,在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基坑周围等都要设臵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标牌。高空作业都必须在安全防护设备配备穿戴齐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5、应强化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层安全管理思想

通过企业与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层长期以来不断的努力和强化教育、培训,从企业到现场一线施工作业人员中形成了企业、项目部、班组三方面组成的一整套稳固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但我们在日常安全施工管理中不能只把希望寄托予一线作业班组或中间的安全施工管理层,而是应该把企业、项目部、班组三方面的安全施工管理层相互连通,上下贯穿起来,形成一个虽然是三方面但又是一个整体的安全施工管理模式。不能把安全施工管理视为只是一线施工现场才有的工作内容。从各个安全施工管理层上要对安全施工管理完全重视,有着长远且可行的日常安全施工管理规程,对整个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达到实效化管理。

6、应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思想、增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应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所有从业人员要对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施工安全要求及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全面学习,并要在日常施工中依法依规管理和施工作业,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把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限度,从而做到预防为先、减少伤亡。

确保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环境,给一线作业人员以足够的尊重,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去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从而以激发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自觉性和提高施工质量的主动性。

目前的建筑行业中的一线施工从业人员,大多数的安全施工作业意识不强,但仅有的这点安全施工作业意识对于我们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是比较好的现象,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自觉落实安全施工管理的平台。但也给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漏洞,我们在平常安全施工管理中,不能只看把安全施工交底做了,还要注重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不能因大多数一线施工作业人员有点安全施工意识,就淡化安全施工

管理,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不能出现口头管理或形式化管理,安全施工管理的各个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一线作业区,去发现和杜绝不安全操作行为及安全隐患的存在,及时安全地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科学、合理、及时、彻底地排除安全隐患。

把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深化安全管理作为己任而身体力行地去落实,要把继续加强和提高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和安全施工管理的主动性做为一项永久性工作而去长期坚持不懈地严抓、严管、严落实。

7、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

(1)施工准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均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行场的计划;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

(2)现场布臵的安全技术措施

(3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5) 消防措施

(6 )水上、大风、台风施工的安全措施

本人认为,在施工过程如何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关键还是在于人为的管理和必须的安全生产用品设施。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打折扣,奖罚分明,努力实现“终年无工伤、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这一最终目标,这就需要我们项目管理人员更加努力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把“以人为本”、“安全无小事”等的安全管理理念贯穿于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去。

签名:日期:年日

篇7:安全生产整顿自查报告

安全生产整顿自查报告

运管所安全生产集中整顿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厅道路运输局《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运管处要求,我所从7月3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区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上级文件落实情况。对于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我所均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到及时总结,及时上报。

(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对于辖区内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我所进行严格监管,要求必须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要求,罐体部分必须在使用期内,安全标志、标识必须达到要求。

(三)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督管理。我所要求辖区内所有危险品运输企业建立、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对GPS进行监控,及时通报车辆情况。在对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检查中,GPS监控记录是我所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对于监控记录不完整,()不能正常实施车辆监控的企业,我所对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要求每个驾驶员写一份如何提高安全意识的心得体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我所对各企业的'培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要求上报培训记录。

(五)企业安全生产台账检查。要求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台账式管理,由专人负责台账登记、应用和检查,运用台账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对各运输企业检查过程中,我所重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台账、安全生产活动台账、安全检查及整改台账、事故处理台账、文件信息台账、安全生产设备台账和法律法规台账等7个台账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台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及时等现象,我所对相关企业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进行整改。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相对不足,我们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活动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一些工作不能面面俱到。

三、整改措施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早作准备,提前制定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安排,加大人员投入,加强部门联动,使各项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

分管领导:

运管机构负责人:

运管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篇8:渔业安全生产警示口号

1.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2.渔业生产,安全第一。

3.安全生产,重在防范。

4.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6.广大渔民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7.大力增强渔民安全意识,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技能。

8.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减少安全事故。

9.大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自觉性。

10.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强化渔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2.坚决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13.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14.渔船船东船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5.船东船长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6.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7.安全维系你我他,搞好安全靠大家。

18.觉遵守安全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9.遵章是平安的保障,违规是灾祸的开端。

20.安全是生命的保障,违章是事故的祸根。

21.一时忽视安全生产,往往带来灭顶之灾。

22.今天的隐患,明天的灾难。

24.出海生产切切不可麻痹大意。

25.侥幸心理要不得,害人害己危害大。

26.今日心存侥幸,明日就有可能不幸。

27.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注重安全生产

28.一船遇险遇难,众船互援互救。

29.大力弘扬渔船海上互援互救友爱精神。

30.大力整治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31.大力整治渔业安全隐患,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32.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清除事故隐患

33.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4.严禁“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

35.严厉整治查处非法从事渔业作业的“三无”船舶。

篇9: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 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2. 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3.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 安全年安全月安全日安全分分秒秒

6. 为了您和家庭的幸福请注意安全

7. 父母望您遵章守纪妻儿盼你毫发无损

8. 亡羊补牢虽不晚何不防范于未然

9. 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安全发展

10. 牢记安全千家乐遵章守纪万家福

篇10: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 广泛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

2.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3. 关注安全,平安是福;

4.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5.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6.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和谐风尚;

7. 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8. 生命至高无尚,安全责任为天;

9. 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10. 落实《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11.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12.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3. 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14. 以安全之桨,撑发展之舟;

15. 企业要发展,安全是保障;

16.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7.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18.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

19. 生活幸福来自安全,人生快乐首当平安;

20. 脆弱的生命需要安全呵护!

篇11: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 安全不能指望事后诸葛,为了安全须三思而后行。

2. 容忍危险等于作法自毙,谨慎行事才能安然无恙。

3.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4. 防火须不放过一点火种,防事故须勿存半点侥幸。

5. 安全措施订得细,事故预防有保证,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6. 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无情于违章惩处,有情于幸福家庭。

7. 出门无牵挂,先把火源查。火灾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8. 造高楼靠打基础,保安全靠抓班组。制度严格漏洞少,措施得力安全好。

9. 预防为主加强监督重在落实

10. 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11.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12. 严格执行安全规章落实员工安全责任

13. 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安全化水平

14. 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15.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16. 依法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7.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8.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19.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篇12: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最新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遵章是平安的保障,违规是灾祸的开端。

2、重要渔业船用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

3、制造、改造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审查批准。

4、值班了望很重要,号灯号型不能少,防止事故常来找。

5、增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渔民群众应急反应能力。

6、预防渔业生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渔业生产,安全第一。

8、渔业船舶验船师必须持证上岗,实施现场检验。

9、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粗心大意误大事。

10、渔船收到大风警报,务必及时返港避风。

11、渔船船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2、渔船船员在海上生产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

13、渔船船东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4、渔船出海作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15、渔船出海前必须认真进行检修,确保航行安全。

16、渔船出海航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值班了望制度。

17、渔船出海捕捞务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格上岗证。

18、渔船必须严格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设备。

19、渔船必须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

20、依法对渔业船舶实施强制检验。

21、一船遇险遇难,众船互援互救。

22、严厉整治查处非法从事渔业作业的“三无”船舶。

23、严禁渔船超抗风力、能见度低、灾害恶劣天作业。

24、严禁渔船超抗风力、超航区航行作业。

25、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

26、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生产。

27、严禁“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

28、严格依法检验,热情文明服务。

29、学一分安全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30、学好用好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1、为了全体船员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顶风冒险出海作业。

32、为了出海船员的安全,请配备安装集体救生筏。

33、提高船用产品质量,保障渔业船舶安全。

34、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35、守法入渔、编队生产、值班了望、平安是福。

36、事后学乖代价高,不如事前预防好。

37、事后学乖代价高,不如事前把好关

38、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39、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40、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注重安全生产。

41、设计、制造、改造和维修渔业船舶的`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条件。

42、设计、制造、改造和维修渔业船舶必须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43、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

44、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45、人命关天,安全优先。

46、让渔船更安全,让水域更清洁。

47、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

48、强化渔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9、配备集体救生筏是海上遇险自救逃生的有效手段。

50、临水穿戴救生衣,预防万一保自已。

5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52、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如泰山。

53、禁止无证造船,取缔“沙滩船厂”。

54、禁止未经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55、禁止使用旧设备、旧部件和旧材料建造渔业船舶。

56、禁止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机功率。

57、禁止擅自改变渔业船舶适航区域。

58、禁止改变渔业船舶船龄。

59、禁止船东船长雇用无合格上岗证的人员上船务工出海作业。

60、今天的隐患,明天的灾难。

篇13: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们洋口镇是全县的渔业大镇,拥有渔船515艘,渔船总功率23341千瓦,其中120大马力以上的渔船255艘,渔船总数约占全县的40%,渔船总功率占全县50%以上。作为沿海重点渔业镇之一,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但今年全省海洋渔业安全事故呈现多发态势,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也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会后,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坚持四个到位,全面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安全。

一、思想认识到位

会后,我镇将在前期开展宣传的基础上,努力通过会议、标语、入户等广泛深入的宣传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凝聚力量,真正为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会议宣传,通过党政联席会、专题动员会、广播会等各种形式的会议,传达和学习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各个层次的认识,不断增强全镇上下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共识;二是标语宣传,在村头、港口、出海口等地方增设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入户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到船头面对面的展开宣传和引导,使广大镇村干部、船舶所有人和广大出海渔民充分认识到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各方的支持和理解。

二、责任明确到位

我镇政府会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会后,我镇将立即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镇政府将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并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按照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原则,严肃查处专项整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任务部署到位

我镇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决做到步调一致、行动一致。会后,我镇将立即行动,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一是根据县政府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全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根据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周密性;三是根据我镇实际,及时排查工作推进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按序时推进各阶段的工作。

四、措施落实到位

这次整治活动是在前一阶段整治的基础上进行的,整治范围更广、涉及面更宽、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压力更大。我们将以严谨的作风开展好这次整治工作,按照各项整治重点,积极主动深入到矛盾集中、隐患严重的地方去,严格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扎扎实实地解决重大问题,坚决不搞形式、走过场。在查找隐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的同时,强化企业、船主、船东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他们认真自查自改。在整改过程中,针对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采取不同方式的整治手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将根据今天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争取主动,克服困难,创新举措,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迅速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一方稳定尽职尽力。

篇14: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20xx年我们结合实际,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了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现将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海上安全生产工作,将渔业上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领导政绩考核内容,逐级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局领导带队检查渔业安全生产,局长每月至少一次、分管局长至少每周一次定期登临渔船检查海上安全生产工作,遇有橙色及7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及时到渔港码头检查渔船渔民防风避浪措施落实情况。每月组织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问题。起草印发有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文件60余份,指导全区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向重点部位派驻渔业安全生产督导员制度,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了由渔业、海事、公安边防、安监等部门参加的渔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会议,形成执法检查、信息预警、海上搜集等联动工作机制。整合渔业执法力量开展海上执法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海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海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传递风情信息,落实并反馈渔船返港避风、人员撤离上岸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以强化责任制为重点,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明电„20xx‟64号)、《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20xx‟2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20xx‟84号)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基层组织的管理责任以及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渔业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渔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有力。各级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区海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局里设立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街道(社区)设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由一名分管主任靠上抓。沿海居民委员会设有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1名两委成员专职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起渔业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沿海街道(社区)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居民委员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及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和渔船之间联系点或联络员制度,形成了严密的管理网络。

我们一直将“双基”建设作为渔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强化渔业“双基”工作建设,使基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目前,我区已经初步建立完善了渔业安全信息数据库,从而为实现渔业安全动态管理、抢险救助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区渔安委及时下发各类渔业安全管理文件,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和从业人员在渔业安全工作中抓什么,如何抓的问题。结合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将渔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街道(社区)、居委会、协管员及渔养单位、渔船、渔港等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基层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船长海上生产作业第一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每条渔船,每个船员,形成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执行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了责任落实纵到底、横到边。渔船生产组织化程度高,编队生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渔船检验率、渔业船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渔船编队生产率达到85%以上。 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监管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渔船管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进出渔港签证及各项港航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良好,渔船进出港签证率达到95%以上,渔船检查率达到85%以上,违规处理结案率100%。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

我们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治和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今年共举办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6期,受教育渔民5000余人。结合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市海洋与渔业局统一印制的《茂源市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一个渔港、每一艘渔船。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口头宣讲等形式,认真做好《太左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太左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海上自救互救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渔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渔船编队生产、值班了望等制度。通过多方面的教育培训,广大渔民群众对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高,并提高了海上从业人员配备先进安全设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遇险后的应急处置能力。

渔船船员培训机构正规、设备齐全、师资符合要求、经费有保障,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和船东船长安全管理等培训工作有效开展。今年利用休渔期进行渔业船员培训15期,培训职务船员283人、普通船员155人。派验船师深入各渔村、渔港码头对渔船进行登船检验,严格按年检时规定和要求督促渔民配齐配足各种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并对渔船进行拍照存档。至今共为渔船配备各类救生消防设备9600台(件),配备航行安全设备1400件,较好地解决了我区渔船安全设备陈旧失效和配备不齐的问题。同时,认真抓了渔业互保工作,为全区符合条件的渔船及船员进行了保险,解除了渔民从事海上作业的后顾之忧,今年共完成收费172万元。

同时,我们全面掌握辖区渔船动态,加强对转口作业渔船的安全管理,落实渔船编队出海作业制度,做好涉朝韩敏感水域渔船作业管理工作,迅速传达上级关于加强涉朝韩敏感水域渔船管控通知精神,严防涉外事件发生,及时上报《渔船动态》等报表材料。

四、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整治安全隐患 认真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安全生产月、“护渔20xx”海洋渔业执法行动、渔业“打非”行动、清理整治渔业“三无”船舶及多次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为做好节日、“两会”期间及扇贝投袋、海带收获等重点时期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处及有关单位联合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很好效果。结合各专项活动和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加大海陆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和执法检查。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督查等形式,对海上作业渔船和停港渔船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重点查处“三无”船舶非法生产作业,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作业,渔民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渔船证书证件及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携带不齐,船员配备不合格等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渔船700余艘,查处违规渔船30余艘。处罚违规渔船19条,处以罚款16100元。按规定强制配备安全设备60余件套。

为开展好打击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注重打防结合,不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严厉打击渔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渔业“打非”责任管理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成立了包括海上、公安边防、海事等部门在内的渔业“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渔业打非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突出对非法从事渔业生产作业的“三无”船舶、“三证”不齐渔船,非法进行渔港建设或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渔船非法载客,渔船安全设备配备不齐、不按规定编队生产及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作业,船员未持证上岗及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运输石料的船舶等重点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整治。以码头经营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两个责任”和港口、海上“两个区域”重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职能部门一把手和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别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渔业“打非”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牵头组织边防、海事、渔监、交通局、安监局等执法单位对在渔港区非法装运沙石作业行为进行联合执法,予以打击整治。今年共开展专项打非行动63次,参加人员362人次,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宣传31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20幅,查处船员配备不合格渔船10艘,经济处罚0.45万元。经努力协调,积极行动,查获非法装运沙石船2艘,暂扣其中1艘船舶助航设备,交由区八角海事处依法进行处理。通过联合行动,对非法装运沙石船给予了有力打击,起到震慑作用,取得了具体打击整治等方面的经验,为今后全面打击整治非法装运沙石船打下基础。

五、认真抓好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

为防止商船与渔船发生碰撞事故,我区以平安渔业工程项目为依托,全面启动建设了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工程。共为全区全部60马力以上渔船配备安装了AIS防碰撞设备,共计180艘。大季家办事处投资8万余元在老兴村建立了渔业安全值班平台系统。在大头渔港安装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解决了在渔船管理中看不见、找不到、联不上的问题,提高了渔业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开展渔业应急演练在落实好日常渔业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抓了大风恶劣天气渔业安全防范工作,及时传递大风警报等风险信息,切实做好渔业防抗风暴潮台风工作,全年共发海上大风预警等风险信息100余件,并认真落实渔船返港避风情况,确保了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没有发生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恶劣天气渔船返港避风规定的通知》要求,强化大风前落实渔船返港避风措施的落实。分管理领导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渔业安全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密切注意恶劣天气和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及时接收、发布大风预警预报,保证大风警报等安全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通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处立即将警报下传到各个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各居委会再迅速传达到渔民群众,形成了一条快速有效的安全信息传递通道。同时,认真落实渔船返港防风措施,确保风险来临前船进港、人上岸。

我们认真做好渔业海上突发事件的抢险救助准备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审查备案。认真做好渔业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结合伏季休渔期渔船集中停泊和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6月12日,与市局、四双街道办事处在大头渔港联合举办了海上渔业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增强了应对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组织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损失。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使广大渔民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加大海陆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排查治理各种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查处各种海上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加强重点部位监管,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突出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确保了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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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渔业安全生产的总结

渔业安全生产的总结

根据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会议和遵市牧发[20xx]40号文件精神,元至五月份以来,我县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渔业船舶安全执法、渔业船舶安全治理和渔业船舶安全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了渔业船舶安全法制体制机制、渔业船舶安全保障能力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从努力构建渔业船舶安全长效机制上去下功夫,竭力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和做法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畜牧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渔业航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我县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成立了正安县畜牧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落实了任务分解,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了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三个到位。

2、以开展“禁渔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法律八进”为载体,大力开展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出动宣传车到全县渔业水域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政府通告,发放禁渔知识明白纸,在二月至5月四个月的禁渔期内,我局累计出动宣传车45辆次,宣传人员124人次,悬挂标语21幅,张贴政府通告82份,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二是通过办专栏、搞讲座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局共办专栏三期,办专题法制讲座一期,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分管畜牧水产工作的领导和畜牧站长,全县河流承包户,水库经营者,共200余人;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宣传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县城南新天广场进行启动仪式,并开展为期一月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此项活动将于6月1 月启动,6月30日结束,目前我局以出台了专门的宣传活动方案,准备了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具体人员;五是利用我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我局将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纳入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送放心农资下乡,把涉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送到农户和渔民手中,送维权知识到作业水域、到渔民家中、到渔民手中,引导渔民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3、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我县境内渔船主要分布于芙蓉江、三江、清溪河下游河段沿线,涉及乡镇有格林、俭坪、和溪、乐俭、土坪、流渡等六个重点乡镇,渔船持有人是沿江沿河两岸的村民,渔船多为木质结构,只有三艘小型机动船,渔船的规格、配置、性能比较落后,船员专业化水平低,捕捞仅是村民的一个附带产业,捕鱼作为农闲时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经济收入的手段之一,这也体现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含义。换言之,我县目前没有专业的渔民或渔村,也没有一艘质量合格的渔船,多数是农用船兼用。据统计,我县目前有从事捕捞的渔船有46艘,今年前五个月来,我局加大了禁渔宣传与执法力度,对道真、正安两县共管水域渔塘库区的渔船进行清理,特别是开展了渔船上岸、渔网入库、渔民休渔的禁渔专项行动,与渔民签订禁渔和安全生产责任状46份,查处了两起下高网、船舶航行区内作业等阻碍航运的行为,末获得捕捞许可证3起,末通过渔船检验1 起,末配备安全设施4起,目前还没有发现渔船违章载客的行为,即使有,也是船主自身作为渡河劳作的交通工具使用,不具备商业营运的特征。

4、认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治理行动

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地操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县局与乡镇站长、乡镇站长与渔船持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县局渔政站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末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取得的效果

通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使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自觉遵守国家渔业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的能力得到了加强,同时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规范了生产行为,有效窥避了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了我县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通过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坚决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管队伍培训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1、渔船和渔民分布较散,作业隐蔽性强给安全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2、渔船质量差,结构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3、渔民知识和年龄结构不合理,多为文化水平低,年龄较大的人,接受新事物、新知识较慢,抵御风险的能力弱;

4、渔政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弱,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县局渔政站有执法人员5人,且年龄呈现老龄化的趋势,并且渔政站和水产站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既要负责抓生产发展,又要行使执法职能,没有实行专门的定员定岗,致使管理较为随便和松散,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办案设备不足,甚至连执法服装都没有,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较低,成为制约我县渔业生产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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