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半生缘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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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杯酒半生缘经典散文
一杯酒半生缘经典散文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饮酒的好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从小就见父亲每次和几个朋友喝酒,我则站在一旁闻着那飘过来的一缕缕酒香,朋友见我瞪大着眼睛好奇的看他们,便也试图让我尝试着喝酒,男人嘛,就要学会喝酒,我也毫不犹豫端起酒杯学着大人的样子一杯酒下肚,酒辣咧着嘴,心里顿时却热乎乎的,脸也红红的了,但是嘴里却留下满口的酒香气。自此我也便对酒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情缘。
虽然丛台酒历史悠久,在那个经济还不发达的年代,那时候的丛台酒产量也少,包装也很简单,就是一个光瓶子上面贴着印刷很粗燥的字体,再打上出厂日期就算是一件成品了,但是酒的味道是醇香的。
那时候家里穷,父亲爱喝酒,每次给我几毛钱买几两丛台散酒或拿几个鸡蛋去换酒,回家后看着父亲滋滋有味的品酒的样子,我看的不知道又有多想喝上一小口。岁月如歌,我也渐渐长大,慢慢知道了丛台酒的味道,丛台酒的文化、了解了丛台酒的历史,知道了历代帝王将相,文人墨客饮酒赋诗,都曾在此留下赞美邯郸佳酿的千古绝唱。清代乾隆皇帝于“丛台”行宫饮酒作乐,即兴挥毫书下“击鞠呼卢待罗绮,美酒十千醉不辞”的诗篇。追踪丛台酒的发展史,在2300多年岁月长河中印证着丛台酒历史的味道和岁月的沉淀,丛台酒发展历史的景象时不时缭绕在我的脑海。
酒是一种生活。在含阴笼雾的日子里,有一间干净的小屋,小屋里有扇稍大些的窗子,窗外飘着雪花或杨柳飘逸的风景,在这样的环境里约几个平日里要好的朋友把小屋填满,重在喝酒的氛围和情调,围着火锅,几碟小菜,饮上一杯丛台酒,把喝酒场面搞的生动有趣,热闹非凡。是酒,把男人的情绪引到了高潮。几杯酒后,我们便开始谈笑风生,谈家事、国事、谈天南海北的大事、吹吹牛,猜猜拳、赛赛酒量,生活像神仙似的,待酒渐尽,此时人会明白什么叫清乐忘忧,眉宇间的浅笑淡怨,如阴天如雾气如酒杯里盘旋而上的酒香,会明白有种溶剂可以溶解心情,可以消化生活。
假如人是长在时间里的树,假如熟悉的朋友经过的事是树上的叶子,她和我之间有过的点点滴滴的小事,说过的云飞雪落不经意却记得的.话便是酒;这个时候,你我之间不属于尴尬的沉默便是泡茶饮酒了。话不会很多,声调也不会很高,我可以慢慢地谈我所体会到的一切精致包括对她的相思,而不会被她笑成虚伪。
酒是另一种生活。杯中无日月,壶中有乾坤,我们可以煮酒论英雄,说“儿须成名酒须醉”,这样的时候,远道来了几位朋友,你可以捧出家里珍藏的贞元增,连炫耀带自豪地说,“邯郸本地酒,国优产品,出过广告的河北第一名酒,人民大会堂专供宴酒,好好尝尝,历史悠久啊。”等朋友临走的时候再大方的很有面子的送给朋友几瓶。
酒是火做的水,茶是土做的水。筹桄之后,人散夜阑灯尽羹残,可以在酒里体会一下人与人之间的暖和以及市井里不精致却扎实亲切的活法。酒要喝陈,茶要喝新,人不该太清醒,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不必反复咀嚼。酒高了,可以有难得的放纵,可以上天摘星,下海揽月,可以有泪在脸上静静地流,可以享受一种情感叫孤独。
南有茅台北有丛台,千年古赵出美酒,不是冤家不聚头、数不尽的丛台酒,在这似酒般有浓烈味道的日月中,看如今新建的融进赵文化的、现代化的、古典生态花园式的丛台酒厂更是勇立潮头,历数丛台酒走过的历史能有今天的辉煌,是一代代丛台酒人的骄傲,更是邯郸人的骄傲。
篇2:酒缘经典散文
酒缘经典散文
或许是上帝的安排,又或许是上苍的注定,自己身体里缺少了一些东西,宣告今生与酒无缘。还未体会醉酒欲仙、豪情冲天、才思泉涌、如颠似狂超人境界的我,只能望酒兴叹,莫名感伤。偶尔也学东施效颦一番,用饮料和茶水自斟自饮,自我陶醉陶醉,但始终不得要领,未能领略其中之奥秘。
“不能拥有的永远是美好的”,总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推使我去探寻和思考,也对酒的话题有了更多的关注。那饮酒时的豪情万丈,那猜拳时的淋漓宣泄,那“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的超然。这一切,只能耳闻而不能一试身手,这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个缺憾。既然无缘,那就将这一话题束之高阁吧,就让它随梦境消失吧。可生活中关于酒的话题总是与自己形影不离,正如世上的许多事,你越想躲避它,而它越要在你的生活中时时出现。即使是一顿家常便饭,只要有陌生的朋友或其他人在一起,你总是不能去好好地享受它,而要把那说了上千遍的话语再次说明,再次解释,再次分辨。而这样的努力却很难得到别人的理解,有的认为你清高,有的认为你看不起他,有的认为你不给他面子,有的更是认为这样的人不可交。本来是一次愉快的交流机会,最终都是不欢而散。久而久之,到哪儿一饱口福成了我的一种负担,成了心里的一种痛。惧怕那无聊的舌战,更怕那异样的目光扫过自己谦恭而又无奈的面颊。
“不喝酒总觉得不知说什么好,喝酒之后才能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这就是你对我讲的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并非它有什么特别,只是咱们的相识、相知都应了这句话。酒后吐真言才使我认识了你,了解了你,并建立起一份友谊。早已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有人把你带到我的小窝。站在我面前的是稚气未脱而又略显玩世不恭的你,俊美的脸上浅显着漠然的神情。说实在的,这跟自己保守、稍带内向的性格截然不同,这和自己的交友原则是有很大区别的。因为性格上的差异,以及生活方式和对世事万物看法的不同,我认为连朋友都做不了。在之后的几次见面中,我也只是以一个初到异乡人的身份,履行程序般的尽到接待朋友的礼节。
有一天,你喝了许多酒,尽管我非常讨厌醉酒胡言乱语的人,也不喜欢酒后难闻的气味阵阵袭向你的感觉,可出于礼貌,我还是一直陪你聊着你的话题。在那一刻,我慢慢了解了一个性格与自己背道而驰人的内心,了解了他们的心里动向和思维方式,了解到他们的生活除了冲动、刺激和义气之外还有一份追求和向往,了解到整天看似漠然脸庞背后还有悲伤和思恋。也许他们的内心和生活本来就是如此的丰富与精彩,只是自己从未认识到,也没有了解到而已。毕竟自己接触性格差异这么大的人还是第一次,因此对他们的看法可能有些偏差。
缘分,虽然是唯物主义者的我对它却有几分偏爱,因为缘分让茫茫人海中的你我相识,因为缘分让相隔甚远的你我相聚,因为缘分让我们的生活轨迹有了重合。这缘分集中体现到了“酒”上。有一次,由于你所做的有一件事有些过分,让你的母亲非常地伤心,作为朋友我当着众人的面说了你。可你哪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你的愤怒写满了整张脸,因为在你看来,作为朋友我应该站在你的一边。而我执着的认为,作为朋友,这样的提醒应该是一个朋友所必须的责任,虽然当着众朋友是应该给你留点面子,可当时的.我也有些冲动。我们之间就这样出现了裂痕,出现了相识以来的首次不愉快。
四天,在那短暂而又漫长的日子里,伤感与懊悔在心中缠绕。假如,你能对母亲多一些理解和尊重,假如你能多一分理智,假如我能注意一下提醒的方式,或许我们之间就不会有隔阂,我们就不会为此事而烦恼。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一切都已经发生。在那几天里,时常会为此而心神不宁,也不知是想对与错呢还是在想为什么?第五天,我们都应邀到一个朋友那儿共用晚餐,我们一直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他们都劝你少喝点,而我还能说什么呢!“了解我的人居然什么也没说”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发现了一丝转机和挽回的可能,因为除了我,还会是谁呢!当我深思半天后,劝你少喝一点时,我看到了你发自内心的不易觉察的笑。我们之间的误会与不愉快在这一刻烟消云散,那曾经的不理解和埋怨都在这一刻不复存在了。
时间过得真快,在那些共处的日子里,你总为我解决酒的难题。当我实在推脱不掉时,你代我喝,当别人提起时,你为我解释,并放言“谁逼我喝,你就跟他没完”。虽然这听起来多么幼稚和天真,可我不知怎样才能表达心里的感动。特别当听到有的人说:“居然还有人为了帮他而抢酒喝”时,我真的好高兴有你这样的一个朋友。
如今,我已不再是谈酒色变。反之,对它有种亲切的感觉。因为它使我认识了你,并因为有了酒的浇灌和滋润让我们一路走来。我们已和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只要不是喝得太多,我真希望你能每天都小酌几杯,因为我们应该珍惜酒带给我们的缘分。
篇3:酒缘散文
酒缘散文
酒,爷爷是非常喜欢的。我的爷爷,同酒结下了不解之缘!这种静看如水,饮下似火的物质,让爷爷惦念一生。酒,是爷爷人生的起点,也伴随着生命的终结。
酒,现在已经是走进寻常百姓家了。家里不论有什么黑白喜事,都离不开酒。朋友之间在一起相聚,桌子上放一壶酒,是在所难免的。
去年这个夏天,我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家里便摆席设宴。家里人都高兴,摆了十几桌,好一派热闹喜庆的场面。桌上放满了白酒,啤酒和红酒,觥筹交错。酒杯相碰的声音,宛若紫色的风铃,漾开了清浅的弦音。趁着留意,我仿佛,看见了爷爷的身影……
我想,要是爷爷那个时候,还在,他能够亲眼看见这个场景,一定会很高兴很高兴的。我的升学宴上,大家都在,唯独爷爷在长满杂草的坟头,静静的偷窥这喜庆的一切,独自一人。
其实那个时候,我想起了爷爷,只是默默地安放心底。生怕自己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带给大家一丝丝隐约的忧伤。爷爷生前,我在读高中,我每次回来以后,他都要特别嘱咐我。告诉我,一定要为家里争气。我是家里的长孙,肩负着重担。爷爷常说:“家里祖上几代,都没出一个真正的大学生。”这句话,从我记事时,爷爷的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耳边回响!
爷爷对我的期许很大,那句殷切的话语,从爷爷身体好说起,说到了后来患了半身不遂,再到生命的终结。现在每次回想起当初的一幕幕,鼻子总是酸酸的。
以前爷爷的身体还算是硬朗。爷爷后来的半身不遂,也是因为喝酒落下的。我读小学的时候,爷爷去参加大伯家孙子周岁的筵席。当时流行要请两天,头一天是晚宴;第二天早上,会有打卤面和糍粑,接着再有一次午宴。倘若第二天中午剩下的饭菜特别多,还会叫上我们一家人去吃晚饭。
当时爷爷就高兴的去赴宴了。再加上爷爷本身就特别喜欢喝酒,加上大伯家这喜事,估计那天晚上就多喝了几杯。那晚是爷爷一个人去的,回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异样。没什么事,爷爷就睡下了……到了第二天,一个晴天霹雳从天而降。
第二天的时候,还是我去叫爷爷起床的。那天早上,我看看爷爷都这个点了还没起床,就去房间看看。喊了一下,没什么回音。去了一看,我……我才发现,爷爷好像全身无力的样子。爷爷躺在床上,全身无力,软绵绵的。我便把爷爷给拉了起来,叫爷爷去吃打卤面和糍粑。只可惜,爷爷再也不能吃了。爷爷之前本身就患有高血压,加上喝了酒,便成了这个样子。这个时候,我们诧异,本来高血压喝了点就也不会变成这样。
直到后来,我们才知道了真相。爷爷那天晚上喝酒回来,没有打电灯,还是从小路回来的。在回来的途中,一不小心,踩失了脚,给摔了一跤。加上高血压和饮酒,当时爷爷也没注意,估计没什么事。躺下以后,就成了这个样子。
奶奶听到这个消息,很气愤,责骂爷爷好酒贪杯。这下好了,弄成这个样子,你高兴了吧。爷爷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低下了头,沉默不语。我站在旁边,奶奶的言语里有责骂,但更多的,还是痛惜与怜悯。毕竟这都老夫老妻这么多年了,一起走过了无数的风风雨雨。那晚,我仿佛听到了奶奶无声的哭泣。眼泪,滴在地上,一滴一滴,那么清晰。
虽然这件事过去多年,可一直是奶奶的心病。本来那天晚饭,奶奶也会去的,家里临时有事,便没有去成。出门前,奶奶特意交代爷爷,少喝点酒,记得回来的时候走大路回来。弄成这个样子,奶奶后悔不已。倘若那天奶奶也一起去了,便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奶奶心里,充满了无限的自责。
记得以前,爷爷常常会给我讲有关于他的故事。夏天晚上坐在院子里乘凉,我便会搬一个小凳子,倚在爷爷的身旁,吵着闹着要爷爷讲故事。因为爷爷喜欢喝酒,有一个喝酒的故事,我记得非常清晰。当时家里有紧急的事情,具体忘记是什么事了,好像是家里当时盖了新房子,需要办理房产证。这件事,就是爷爷靠“酒”给搞定的。
那个时候,想办理个房产证,那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因为家里的这座房子,占用了农田,房产证特别不好批。这不,爷爷一路“过关砍将”,先是通过村里的大队,然后通过关系,终于找到个可以做主的人。可是哪有那么容易,现在不管多大,只要是个当官的,都要给你脸色。况且这个官,还不小。爷爷也是来来回回的往城里跑,爷爷看见有很大希望,怎么着也得竭尽全力,拼了。
后来那个人,真是被爷爷缠的没办法了。就勉强答应去一起吃顿饭,那个人也体谅爷爷的不容易,就答应尽力而为。这下子可是爷爷在酒桌上的表现,那天爷爷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不过爷爷高兴啊,人家都答应尽量帮忙了,这房产证的事,有望了。爷爷的坦诚和质朴,深深打动着那个人,不过占用农田建房子,这个要拿房产证可不容易。
后来知道,这“沉甸甸”的房产证终于到手了。爷爷的酒功,可不赖。每次讲到这个故事事,爷爷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微笑。那醉心的微笑,填满爷爷额头上的沟壑,深深浅浅。奶奶在一旁听着,嗔怪道,还好意思说呢,一顿饭,花去了好几百块钱呢,回来之后,一身酒气。早知道,小时候,几百块钱,也算是一笔钱了。比起现在来,经用多了。爷爷笑呵呵的回应道,老婆子,这不是房产证拿回家了嘛。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微笑,不语。
爷爷是喜欢喝酒的。仿佛他的生命,就是用酒给浇筑的。
爷爷喜欢喝酒,这可是不一般的喜欢。小时候,爷爷喜欢去大港里打鱼,背着自己亲手织成的鱼网,提着一个大大的长篮子。黄昏时分,便会早早地吃完饭,收拾好东西。一切停当后,出发,捕鱼。要出去捕鱼,吃晚饭的时候,爷爷总会喝上一杯酒。有时候我调皮说,爷爷,你是不是晚上出去捕鱼,怕啊,喝杯酒壮胆啊。我笑嘻嘻的说,顺便做了个鬼脸。
有时候爷爷觉得喝不够,便会拿上酒瓶,一起出发。那次我吵着闹着要一起去,看看大港里是怎样的一种情景。来到地点,我坐在靠近船尾,和奶奶一起。小小的渔船,载着我们仨人,向港的中心驶去。
这个港,很大,有大海的感觉,宽阔的地方,一眼望不到边际。这里的水流缓急,没有什么草,水面上只有一些漂浮的碎木。在对岸,还就有搁浅的捕鱼虾的笼子。在大港里,偶尔还能够看见淘沙的轮船。轮船驶去,激起波涛,拍打着渔船。吹过的风,似乎带来了海的味道。在夜里,坐在小船上,在中心,打量周遭。仿佛突然之间,觉得自己无比的渺小。流转的思绪,突然被爷爷撒网撞击水面的声音,拉了回来。我刚出神一会,就没看见那精彩的一幕。这下赶紧仔细看爷爷收网,只见布满青筋的双手,拉着渔网,慢慢回收。网还没有完全露出水面,便看到了渔网在动,估计是鱼儿在撞击渔网,挣扎。
不一会儿,爷爷技法娴熟,鱼儿终于上船了。我的乖乖,好大的青鱼啊。没想到在这样的地方还有青鱼。爷爷告诉我,这青鱼估计这是从哪里逃出来的,流失在这大港里,加上没什么人捕捞,所以这么肥。把青鱼拖上船后,爷爷把青鱼塞进了船头。鱼在里面乱跳,扑通扑通地响。在爷爷听来,这是此刻世间最好听的声音。打了几网之后,就换个地方。爷爷把网收拢在船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白酒,轻轻地拧开盖子,呷了一口,如痴如醉。
爷爷的那个年代,酒,很单调,似乎只有白酒。爷爷是个粗人,也不懂得什么红酒、葡萄酒的浪漫情调,似乎只有干烈的白酒,才适合爷爷。我想,这或许也就是缘分所致,命中注定的吧。
换了几个地方,每一网都有收获,这下爷爷可高兴了。那晚,我们满载而归;爷爷之前出发带的一瓶酒,也喝完了。爷爷喝了酒,连撒网的时候都感觉有力。这下好多鱼,卖了很多钱。
卖鱼回来,爷爷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一个老者的形象,那么高大。爷爷高兴,就偷偷地买了一瓶好酒,犒劳自己。喝完酒之后,爷爷估计是以为这是好酒,度数有点高。没喝几杯,就感觉晕晕沉沉的。当时我还打趣,说是爷爷你这么能喝,酒量好。这次遇见好酒怎么没几杯就醉了。
那晚,爷爷上吐下泻。屋子里一股的酒气,连夜就去了村卫生所,度过了一晚。
原来,爷爷买到的是假酒。当天爷爷把鱼卖完之后,路经有一个卖酒的,就买了一瓶。说是好酒,爷爷咽了咽口水,掏钱,买!这瓶酒,一百块钱。爷爷后来想想就亏啊,特别气愤。平时爷爷是舍不得买那么好的酒的,平时买一瓶酒,也就四五块钱。
后来爷爷说是要去找那个卖假酒的,被家里人给拦住了。就爷爷这脾气,还能饶了那个卖酒的。其实爷爷私下还是去找过,只不过人家卖假酒的,都是过路买卖,哪会在某个地点停留。爷爷这次,也就买了个教训。那一次,爷爷觉得,酒,欺骗了他。
后来爷爷因为喝酒,得了半身不遂。可是他依然想喝酒,每次逢年过节,都会看看柜台上的空酒瓶。不过家里人哪里会同意爷爷再喝酒,如果再喝酒,这条老命就没了。因为本身高血压,加上爷爷现在还半身不遂,酒,在我家里,只能以空酒瓶的形式,存在。
过年的时候,我们这里有送灯的习俗。送灯,有时候清明节也会去,不过那个时候,家里忙,几乎顾不上。所以一年到头,也就过年送灯的时候,去看望下爷爷。过年去给爷爷送灯的时候,寒风呼啸,枯草摇摇。我悄悄地给爷爷捎了瓶酒,放了几个杯子,满上酒,放在爷爷的坟头。
在爷爷坟头,站在冰冷的坟前,留下我风中凌乱。为爷爷满上酒,闲聊了几句,汇报了一下家里的情况,让爷爷安心。爷爷在里面,我在外面。我们爷孙俩之间,仿佛只有,一杯酒的距离。
篇4:半生缘,一世情散文
半生缘,一世情散文
时光像个苦行僧,从未停下过前行的脚步。严寒中,一声暖暖的叮咛,才蓦然惊悟:当年那个咿咿呀呀、云雀一般欢快的小丫头,早已长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时逢节令小雪,似乎除了安康,周围到处纷纷扬扬地飘着雪花,使人感到彻骨的寒意。打开手机,女儿的信息蹦了出来:“妈,天气寒冷,你们多穿点儿,注意保护身体。”此时惊觉,时光让女儿成长的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沧桑。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害怕参加婚礼。婚礼上,当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对新人幸福甜蜜结合的同时,总会想到为父为母好不容易把女儿养大成人,转瞬间却挥手告别,转身踏进了别人家的房门,心里几多难受、几多失落。每每听着主持人煽情的话语,我总是现场哭得最厉害的那个人。后来,想念和回忆成了我最幸福的一件事。
我想,那时,一定是我今生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尽管也是我最辛苦的日子。与女儿相处的点点滴滴、林林总总地如版画一样深深地雕刻在脑海里。
我不知是庆幸还是愧疚,虽然视女儿为宝,却未能使其享受像其他孩子那样时刻被大人宠爱着的待遇。相反,我对女儿的`要求很严。打能走路起,摔跤了,必须自己爬起来。从四岁起,自己的鞋子烂了,得自己去街上修补(农村小镇,安全没问题)。手绢赃了,须得自己动手洗干净。吃饭的时候,别的孩子把喜欢吃的,放在自己面前,而不管他人的行为,这在女儿来说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也养成了女儿坚强、独立的个性。
女儿三岁时,有晚,和女儿泡脚。一壶已经有些烫手的热水放在一边,待洗脚水凉时好添加。再次续加时,女儿可能觉得好玩,突然将小脚丫伸到水下,然后“啊”的一声,急忙躲开。我也傻了,没想到会这样。幸好不是开水,但女儿娇嫩的皮肤还是红了。我心里难受极了,一边给女儿抹烫伤膏药,一边自责着:“都是妈妈不好,太粗心了,才让宝宝受疼。”女儿不但没哭,反而安慰我:“不要紧,妈妈,一会儿就好了。”那晚,乖巧的女儿虽然未吭一声,但小脚疼得不停地动。半夜,我轻轻喊了一声:“波。”“嗯。”女儿也是轻声应答。“是不是很疼?”“是的。”我心里愧疚极了,陪着女儿一宿未睡。
那年夏天,孩子奶奶住院,女儿每天冒着酷暑,来回十次往返家里、医院,给爷爷、奶奶送饭。就这样坚持了整整四十天,街坊邻居,单位同事,无不对女儿交口称赞的。那时,女儿刚满三岁,还要爬近百个台阶。
我们既是母女,又像姐妹。周末,两人赖在床上。起初嘻嘻哈哈,玩笑不断。到了后来,玩笑慢慢变味,开始翻脸,后来,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下,最后,以两个人生气起床。一会儿,又开始喊:“妈,我们早点吃什么?我去买。”我故意说:“别喊我,你想吃啥就吃啥。”女儿嬉皮笑脸地说:“咦,咋那么小气?你是我妈,我不喊你喊谁?”
最有意思的是女儿和我抢衣服。青春期,除了思想上力争断乳、独立,其它方面,也在向成人靠拢,喜欢装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有次,我买了一条牛仔裤,女儿看上了,便说要借穿。可能是岁月忘了在我身上刻划痕迹的缘故,虽近不惑之年,身材依然纤细。想到上次,把我裤子穿了一次,就不要了,我又无法再穿,白白浪费。我就说什么也不答应,女儿便抢先拿了藏起来,我便抢。两人争执不下,老公在一旁开心地看热闹。最后,还是老公做工作,答应给她从买新的才作罢。
新事物永远是孩子接受的最快。刚流行网络那会儿,老公问女儿:“波,怎么申请?”女儿随口答道:“别申请,社会复杂着呢,网上坏人多的很,别被人骗了。”我“噗嗤”一声,笑翻了。这是十二、三岁的孩子对四十多岁的父亲说的话吗?
想想那时候,女儿像一只好斗的小刺猬,随时向周围比她强大的人和物挑战。而首当其冲受害者自然是最具权威的父母了。面对叛逆期的孩子,我也是极为头疼。父母总是自以为是地将自己最好的送给儿女,包括经验,希望儿女少走弯路。恰恰,青春期的孩子最不领情。有时,女儿怕我不知成长期的痛苦,告诉我:“青春期就是这样。过了十四岁就好了。”那就耐心等待女儿成长了。
去年情人节那天,女儿甜甜地喊了一声:“爸,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今天过节,你不打算给你前世的情人表示表示吗?”老公便欣然接受了他前世情人的要求,给女儿表示了,却没有我的。
去年搬了新家,女儿有个快递写的还是以前的地址。老公下了班,女儿一下冲上去,赶忙把老公的拖鞋递上,又是故伎重演:“爸,你辛苦了!我好爱你,你爱我吗?你要是爱我,我给你一个机会,你去朝阳小区把我的快递取回来(我和女儿都不会骑车)。”老公又乐滋滋地取回了快递。
送女儿去郑州大学报到,在美丽的郑大校园,临别,看着女儿逐渐消失的背影,我深知,今生,我们陪女儿朝夕相处走过的路已到此结束,从此,女儿生活里的主角不再是我。在这里,她将插上飞翔的翅膀,在更广阔的天地遨游,离我越来越远。再见她,将须漫长的等待。泪眼中,脑海里又浮现出龙应台的那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
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的确,女儿越来越忙,每次打电话,不是在自习室,就是在图书馆。声音尽量压低,简单两句,就匆匆挂断。发送的微信,通常,她回复的时候,我早已入梦。我知道,女儿如此努力,是想飞得更高更远。不管女儿成功与否,她的羽翼渐丰,离我们终将渐远。作为父母,既欣慰、又不舍。但不管如何留恋,唯有心底默默祝福:愿你一生平安!
篇5:二十年,一杯酒散文
二十年,一杯酒散文
五一回吉林,意想不到地见到了张国胜、马殿风、杨光、陈志强、陈文斌、于冬东、孔庆禄等初、高中同班同学。其中,后四位,于上个世纪的九二年高中毕业后,至今二十年,首次见面。
公主岭市有线电视台对面的面和面面馆,好象上天的有意补偿,给了我们这次见面这么多的“面”字。陈志强等陆续来到,我们迟疑、端详,握手、拥抱,再端详……在各自的脑海里,对方还是当年稚嫩的眉眼。而眼前,有的同学胖了许多,有的皱纹和稀疏的白发相伴而生,甚至要靠同学介绍,才能依稀找到当年的痕迹……
我们举杯,感慨唏嘘。公主岭市杨城一中,是我们的母校。我们那一届,学校成立学生会、文学社,我们几个也活跃其中。陈志强是学生会主席。常组织活动、写稿编稿。有趣的课外活动,忙碌而快乐,可也因此荒疏了学业。等到毕业的钟声敲响,我们傻了眼:闷声学习的上了大学,乱忙一气的黯然离去……
听说陈志强现在开着一家公主岭市最大的火锅城,酒席间,问他这二十年是怎么过来的,他遒劲的脸聚在一起又展开:毕业后,家里给安排在公主岭的一个工厂,干了几年,没意思,到长春打工。酒店干几年、洗浴干几年,当大堂经理。后来打架得罪了人,躲到黑龙江。在煤矿地下挖了几年煤,出来见天了又跑到白城市包个洗浴,挣了几年钱划拉个老婆,说着一拉旁边不到三十的大美女。这几年,自已年龄也大了,父母也老了,想我,去年才回公主岭!
二十年的青春岁月,他说的轻描淡写。当年骑着单车英俊潇洒的陈志强,而今红衣短发开着丰田越野,脸上透着一股寒气。
说起当年学校的事儿,又说起班上的女生,这就勾起大家纷纷怀想:苏艳梅、石红梅、张轶博、……借着酒劲儿一个个回忆得兴奋热烈。陈志强说那时他对隔班的团书记石红梅着了迷:高个儿,黄裙子,小圆脸儿红扑扑的。纸条递了一个又一个,人家就是没反应,见面还是嫣然一笑,了之。说到此陈志强依然不解且着迷:你说,她什么意思?冲我红一下脸儿或是瞪一下眼儿,我就明白咋回事儿了!可这叫什么?大家笑,说这叫折磨死人不偿命,这叫高手!陈志强桌上听说石红梅在四平市医院,马上就东南西北打电话联系……我忽然想起一事,对着陈文斌笑:说陈文斌这小子,看着老实巴交的,也不安分。当年对咱班一个女生有意思,不知听了谁的谗言,说我也对这个女生有意思,把我叫到校门口,一声不吭就一“电炮”(拳头),眼镜都给我打飞了。哎呀,天地良心呐,这一拳挨的真冤呐!大家一听都兴奋上了,纷纷问是谁,快说那女生是谁!我用手在空中写出这个女生的姓,大家没看明白,说到底是谁?陈文斌有点不好意思,连忙阻止,说啥也不让说。
不说就不说吧,这份经历和感情,有人说过笑过随风过,有人不言不语心上存。每个人都有各自保存自已青春记忆的方式。
转眼二十年,分别时,我们还是稚气未脱的.高中生,再见面,我们的儿女已上了初中高中了。我们共同的人生履历,清脆一声,折断二十年,再次续接,熟悉、陌生、激动、亲切混杂成一股沧桑味道,激荡在我们心间,流窜在我们鼻眼,随着酒入喉咙,周身弥漫……
这时,饭店老板上了一碗鸡蛋面——今天,恰好是我四十岁生日。大家纷纷祝贺。酒喝下去,看着满座的人,都已至不惑之年,沧桑之感又油然而起:当年的一群翩翩少年,怎么一瞬之间,就变成眼前这群中年人了?这么多年,大家各自在外摔打、沉浮,多少甘苦,不言自知。忽然想起周华健的那首《朋友》,于是哼起那熟悉而略带忧伤的旋律: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大家也随着哼起来,我分明看见有的同学边唱边擦眼角。今天,我进入了不惑之年,扩大一点儿说,也是我们满桌人到了不惑之年。为什么上天安排我们二十年后四十岁这天在我们人生出发的地方重聚,在三个“面”叠加的饭馆,喝着家乡酒谈论着我们的当年。或许上天也为我们作一声叹息,让我们以此方式,祭奠永不再来的青春……
篇6:《半生缘》经典台词
1、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
2、我们都是寂寞惯了的人。
3、人的一生只限于半生缘,为何只有半生的缘分,却不是一生一世的缘分,难道天空中的星夜之上一轮圆月必须切割成另一半才能团圆完整只能在剩下的后半生里苦苦等待一个毫无痴心的知己吗?
4、半命运选择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恨意,而我们选择的命运,许多时候是含有恨意的。
5、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6、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再看到那个人,很难再有什么感觉,如果有,也许只是问自己:我喜欢他吗?感情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氛围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我们。
7、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那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尾巴经常让人记不起,我们的惆怅常常是这样的事实。
8、有许多婚姻都是相爱的人不能结合,能结合的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意中人。
9、也许真的过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在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恋人,是不是可能想电影或者小说里写得那样,四面相对,傻傻的问:“你还好吗?”
10、本来还有一丝机会再重新相聚一起,但是面对毫无慈悲的命运却要一次次的擦肩而过的感情,不管将来是什么样的人生,事到如今也许只能有十八春的缘分。只要错过一次,就是等于自己错过自己一辈子吗?但愿,那好似一刹那的遗憾。
11、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你像风来了又走,我心满又空,人生匆匆,太多的人,太多的事就在每一个不是巧合的巧合中错过着时间,会改变一切,半生的等待又换来了什么-甜蜜而又绝望的等待和无止境的忧伤,最爱的人,近在眼前,却又是那么遥远。最后的见面,似上苍早已注定的安排,一切都过去了,那些忘不了,变不了的......我们回不去了,时间是一条河,我们顺水而漂,那是再也回不去的了,那个我爱的人,那个我们相爱的时光,那时微风轻轻吹,待如今只有冷雨凄凄呐。
12、如果我们用半生的时间来怀念一个人,在现代人的观念里,如果不是自己状况太差,总是遇人不淑。显得前面的人太好了,就是活得太寂寞了,无所事事,只能在回忆里过日子。
13、不是不可能但前提必须是:爱过的人心底里只有对对方的爱和对上苍的感激,不能再一起是造化弄人,而不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14、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15、前者因了岁月沧海,洞悉。后者因了岁月荣华,天真。
16、很多年以前,我们刻骨铭心的爱过或被人刻骨铭心的爱过的都已经是昨日的黄昏。
17.相爱的人不能结合。结合的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意中人,这真是讽刺。
18.“世均,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没有离开过我身边。”“我把它放在树上了!”“我去把它取下来!”“在那些没有你的日子里,就是这个戒指一直让我支撑到今天的。”
19.“曼桢,给我一次机会,我们从新在来!”“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回不去了你不明白吗?……”
20、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21、命运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人一生一世。彼此不会认识。相距咫尺却行如陌路,而有些人却如命中注定似的要在一起,篼都躲不掉,我和世钧就属于后者,认识的那么突然,仿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22、十四年了,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和世钧从认识到分手不过是十你年的光景。却遭遇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仿佛经历了一场有一场的生,离,死,别。
篇7:半生缘诗歌
我倾尽了一世情
换来了半生缘
从青春年少到白发苍苍
从跌倒攀爬到步履蹒跚
每一步都倾尽了我的心血
每一日都在
我不知道时光有多长
也不知道啥时会遇见那份缘
只知日升月落,花开花谢
都在跋涉,都在追逐着我的梦想
如今,时光已走了一大半
我已倾尽了自己的一世情
终于在暮年找到了答案
不可享受一世,能有半生缘也就知足了
谁该红尘中没有我的缘分
谁该前世五百年前没有修来福分
今生跪着爬行也无济于事
就让夕阳的彩虹映照一下我的人生
一世情,半生缘
微薄的情谊染红了我的心间
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恋
能有一丝的情缘也就满足了
一世情换来了半生缘
缘分那么浅,情愫那么短
红颜薄命多可怜
但我的人生照人寰
谁说朝朝暮暮不是爱
谁说曾经拥有不是缘
谁说我的人生不光亮
一世情换来半生缘,其实也是难得的爱
篇8:半生缘读后感
总觉得很多人都是一样的,无论在年轻时曾怎样张扬肆意过,渐渐都会被岁月磨平棱角,融在人群中,成为他们最鄙夷的样子。
张爱玲的小说结局总是悲哀的,连着将她的全集读完,便也大抵对她故事的结束有了预测,即便早已料到必是个凄凉的结果,还是无法停止读下去。《半生缘》前几日读到一半,一切都突然急转直下,我对着曼璐与鸿才咬牙切齿,看着曼桢和世钧生生错过,一时放下书竟不敢再拿起。固然作为上世纪的作品,其中的桥段已不算新奇,然而每一个转折还是牵动着我的心。张爱玲笔下的主人公基本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人物,生活在琐碎的日常中,和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怀着这样那样难以启齿的心思。
那时的曼桢和世钧还是处于他们最好的时间里――人生比起仅有的十年青春是那样漫长,仿佛人活一世也只有那短短十年是为自己而活――他们有未来,有彼此,哪怕家累重重,他们都并不觉得灰心。曼桢是坚强、有活力、有新思想的那样一个讨人喜欢的典型的人物,最终也失去了眼睛中的亮光。她身边的亲人加之于她的伤害成了把利剑,砍掉她所有的尖角,与世钧误会的分离加之生活艰难将她打磨成一个普通的麻木的中年人。她攒了那十几年的想要告诉世钧的话,到了可以倾诉的那一天,也就成了两人自此之后清楚明白的永别。
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想想十几年前的彼此,仿佛伸手便可触及,却已隔了一道鸿沟。小半生过去了,他们也终成了对生活妥协的中年人。
对时间,我常抱有一种未知的恐惧,因为它太过庞大,太过神秘,没有人知道它会带给我们什么。我不知道,等到数十年后,我是不是也会成为庸碌生活的人们中的一个。我现在还这样年轻,很容易对世事忿忿不平,希望自己可以改变这个世界(起码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总忍不住有些怜悯被时代落下的人们。多少人都曾像我现在这样年轻过,未经历多少生活的艰辛,抱着激昂的梦想,又归于平静。我怕我会失去对事物的敏感,每天牢骚满腹。
张爱玲的小说读完,便有凄凉的情绪在胸中扩散。看着他们一点点被生活吞噬,将恶循环加至下一代身上,我觉得恨又无可奈何。《半生缘》中的人物最后都因为他们的妥协而错位了,那些错过的都成了念想,身上却一辈子都套着枷锁。
半生缘读后感(二):一世惘然半生缘
夏小燕
喜欢张爱玲的大气,对生离死别的大气眼光。昨天还耳鬓厮磨的小情人,转眼遭遇罪恶的磨难几乎永世不得相见,他们茫然、挣扎,妥协退让,他们满怀希望,顺其自然,得过且过。他们不知道竟然遭遇了这样那样的生活,他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去。终于,后来他们又相见了,哭又何妨?那份爱变了吗?就算那爱变成了撕心裂肺的惋惜和悔恨,那还是爱。回不去了又能如何?难道他们回去了,人生就会顺风顺水一辈子吗?
生命再是比死可怕,也比死可爱。即便生命变得那么糟那么糟,即便每个生命有那么多无法释然的事,有那么多血淋淋的伤痕,活下去的,那份坚强和沧桑,总是美丽的。
小时候听长辈讲故事,索命的恶鬼叫无常,却一直没想过问一下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经历了一些事情后回忆起来,这两个字还真是让人恐惧。倘若在前面再加上世事两字,就更是有了一种绝望的力量。
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却终究未能一起。这算是个悲剧。可张爱玲那样温情而冷漠的笔触,却每每在绝境里给人希望。慕瑾是爱着曼桢的,曼桢对于他,似乎也并不单单的是对兄长的敬重,两个人在最后的结合可能让很多人叹息,可也未必不幸福。这也是我重读了许多次才得出的感觉,犹疑的在文字间找寻证据却并没发觉,可还是固执的相信。
初读时觉着沈世钧很可怜,又觉得有些可爱,带着些懦弱的书生意气。人对于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总显得特别苛刻,好像是害怕被他们重新粘到身上似的。而这次重读,对这个男主角却是无话可说,倘若真的从文字里走出来站在我面前,我也只能像曼桢似的,用最平淡的口吻去问好,询问他们这些年来的故事。
顾曼桢是我一直很喜欢的女性形象,自强,坚定,即使在嫁了祝鸿才之后消沉了一段时间,可是马上又振奋起来,总是在努力寻找和验证着生命的价值。这样的女孩子爱上沈世钧那样的男人,甚至让我有些觉着不平。不过事情好像还真是这个样子,活泼的女孩子大多挎着一个稳重的大叔,而那些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女孩,却大多喜欢和许叔惠这样的男性交往。这样也不错,有些互补的样子。倘若爱情真的是神创造的话,也一定花了不少心思来琢磨。
和主角的暗淡相比,小说里的其他人物,虽然很多只是寥寥的几笔,形象却既真实又丰满。譬如沈啸桐,寥寥的几句话,便勾勒出一个旧时代商人的形象,说起来,现在的'很多父辈还是如此。大谈时局的见解,拙于表达感情等等。
曼璐和祝鸿才,应该算是小说里的反面人物,祝鸿才自不必说,作者已经给定性了是坏人。可是曼璐,张爱玲在她每做一件事的时候都细细的描绘了心理,最后借曼桢的口把她的罪孽归结于时代。虽然她所做的事情不可原谅,可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的人,应该也都有让人可怜的地方吧。
世钧惘然地笑了,他是全心全意地为他们祝福。
看完这句话,我也是惘然的笑,可是笑了也是惘然,大时代里几个年轻人的故事到此为止,三十万字,二十年的岁月,上海,南京,末尾到了沈阳。大部分小说里,政治都是作为一样污秽的背景存在的,可是在这个故事里,几个人的生活却是因为政治的变革而出现转机。张爱玲用这样带着点讥诮的笔锋,把自己那些女性独有的冷漠和温情包容在故事里面。
看的时候感触颇多,可是这样的写下来,却觉得很多感想不免牵强。或者这就是名著的魅力,虽然故事依附于三十年代的上海,但是其中却自有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东西。时间,地域,人种,都不会成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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