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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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综述
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综述
摘要:环境自动监测包括大气自动监测、水质自动监测、噪声自动监测等.环境自动监测技术从技术结构上包括了自动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模拟与数字信号转换技术、信息编码与传输、数据库管理、信息平台发布六个部分.文中从环境自动监测的内容组成、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系统构成、性能特点等方面,对国内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中须注意的一些问题.作 者:蔡同锋 张艳艳 CAI Tong-feng ZHANG Yan-yan 作者单位:蔡同锋,CAI Tong-feng(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南京,210036)张艳艳,ZHANG Yan-yan(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南京,210036;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期 刊:污染防治技术 Journal: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年,卷(期):, 23(3) 分类号:X85 关键词:环境 自动监测 系统组成 技术更新篇2:远程自动监测技术
远程自动监测技术
摘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日趋成熟,本文阐述了基于遥感技术、GPRS技术、Ad hoc网络的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的`现状,分析了每种技术的特点和应用范围,总结了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和前景.作 者:王海宝 吴婷婷 吴光杰 WANG Hai-bao WU Ting-ting WU Guang-jie 作者单位:王海宝,WANG Hai-bao(重庆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重庆,400065;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404100)吴婷婷,WU Ting-ting(重庆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重庆,400065)
吴光杰,WU Guang-jie(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404100)
期 刊: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Journal:JOURNAL OF 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年,卷(期):2010, 26(3) 分类号:X830.2 关键词:遥感技术 GPRS技术 Ad hoc技术篇3:20Hz-40GHz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20Hz-40GHz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摘要:本文对20Hz-40GHz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进行了说明,对系统各个硬件组成部分分别进行了介绍,并详尽阐述了如何通过软件控制完成自动监测功能.最后对监测点的选择方法进行了分析.作 者:肖猛 易春 XIAO Meng YI Chun 作者单位:中国赛宝(总部)实验室 期 刊:环境技术 Journal: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年,卷(期):, 28(2) 分类号:X8 关键词:电磁环境 自动监测 软件篇4: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
关于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环境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自动监测监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建设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负责相关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综合评价和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计量、通信、水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相关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举报破坏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在设施使用、运行、维护和数据采集、传输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举报属实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系统建设
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规划,编制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方案。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方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应当提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用地、布点等条件保障。
第八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制定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设计划。
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投入使用,按规定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要求,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区(园区)两级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并与相关部门自动监测监控信息共享。
第十条 各类自动监测监控站点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市、区(园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联网。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定期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单。列入名单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第十二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立监测系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取水口安装视频设备,对周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三条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管理规定和要求建设保护区的监视监测系统,对保护区内生态环境进行监视和评估。
第十四条 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所需经费,按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职责统筹安排。
污染源监测设备建设所需经费由排污单位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按规定适当补助。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等信息应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环境监测管理
第十五条 市、区(园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站点实行分级管理,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排污单位是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联网后一个月内达到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稳定传输的要求,并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排污单位的`委托运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保证数据稳定传输,数据传输有效率符合国家规定,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第十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向排污单位报告,排污单位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发生故障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排污单位书面报告并检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维修停运期间,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手工监测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报告。
发生严重故障的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经维修后并重新计量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涉及两个以上区(园区)的突发环境事故或者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盗窃各类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不得侵占各类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用地。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运行维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运行维护单位唐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选择第三方对运行维护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对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比对监测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并公布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其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审核、排污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管理、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核定、行政处罚等环境管理、执法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未发现异常,但连续二十四小时内废气排放浓度三次出现小时均值超标、废水排放浓度三次超标或者曰均值超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均值超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其为超标排放,予以立案查处。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依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一)不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
(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未与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联网的;
(三)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联网后一个月内未投入正常使用的;
(四)擅自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行维护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低于国家规定的;
(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停运,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检修、恢复正常运行的;
(三)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比对监测不合格的。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依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由公安机关环保警察依法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环境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制度。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毁损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所有者及时予以恢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渎职犯罪和贪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是指安装用于监测大气、水、土壤、噪声、生物等各种环境要素的仪器、流量(速)计、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和音像摄录器材,对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和污染源排放实施自动监测和远程监控。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相关技术规范和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资金补助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篇5:论当代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论当代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摘要:对于已有5文化的中国而言,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速度可以说是令人震惊的,俗话说有一利就有一弊,那么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而同时出现的'一弊便是环境问题,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生活环境的质量也在不断的恶化,在这种情况下环境自动监测技术应运而生,也逐渐成为了科学家们非常重视的课题.本文主要就当代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尤其对我国目前此种技术的发展状况做一个较为详细的分析,为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作 者:何灿明 何嘉慧 作者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环境监测站,广东,佛山,528000 期 刊:中国科技纵横 Journal: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PANORAMA MAGAZINE 年,卷(期):, “”(15) 分类号:X8 关键词:当代环境自动监测技术 现状 发展趋势篇6:浅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管理方式论文
【论文摘要】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管理越来越重要。本文简要介绍两种管理方式的规定、措施、试用范围。
随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不断发展,监测子站越来越多,监测设备型号也越来越多,监测人员需要掌握的技术也越来越多。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管理越来越重要。根据传统习惯,并且参照一些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可以分别采用本站固定人员管理(自管)或者委托有能力、资质的单位管理(托管)的方式。
1.自管方式
自管方式指有固定的管理机构,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经费较为节约,大多数单位都采取这种管理方式,是一种传统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1.1制定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素质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监测人员要明确其岗位职责,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立了《子站巡检制度》、《校准制度》、《标定规程》、《仪器定期检验规程》、《中午报送数据制度》、《数据审核、修约规则》。有了这些制度的约束,才能保证系统在可靠的质量控制之中。工作人员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了对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降低了故障率,并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起到了监控作用。
由于分析仪器牵涉到环保科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光学多种学科,只有不段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慈祥工作。去仪器厂家进行技术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参加国家总站、省中心站组织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质量保证技术培训。通过省中心站组织的“三基”考核,并需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全部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1.2严格子站巡检,安全措施到位
子站巡检是质量保证的关键。要保证子站每周进行一次巡检,检查仪器的运行状态并诊断其参数、空调情况、供电情况站房安全情况、卫生清洁等等并作详细记录。采样系统的日常维护:外采样管路至少半年清洁一次,三通电磁阀每季度清洁一次;采样管路每季度做一次气密性检查,同时分析仪器采样流量及多元气体校准仪也是每半年校准一次,确保采样管路无堵塞、无附着和无泄露,使采样流量恒稳。采样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析仪使用的特氟隆过滤膜每周更换一次,拨码诊断轮参数每周诊断一次,确认其在正确范围内,并作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在标准状态下运行。零气发生器的活性碳和分子筛等过滤材料每半年更换一次,臭氧发生器的生产能力每半年检定一次。真空泵每年检查一次并更换套件,保证采样流量稳定,风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空气压缩机每月排水一次。在校准方面使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作为基准,并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对监测仪器抽测,校准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气体,采用有资质的气体生产厂家,使用到期后及时更换,钢瓶减压阀使用双级调压稳压结构。校零每周进行,校标最少每两周进行一次,线性度的测试每季度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次更换钢瓶标准气体后将浓度输人到多元气体校准仪中)。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是长期连续运行,无人执守,运行安全设施非常重要。因此,必须考虑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为防止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对仪器运行造成损害,子站都要安装了烟雾报警器,灭火器。为防止因外部原因导致子站停电,待供电恢复后,仪器不能恢复运行的事件发生,选用了匹配的带断电延时保护功能的稳压电源。为控制室内温度,安装带断电复位的智能空调。安装温度传感器,超过一定温度时,自动断电,保护仪器。
1.3完善档案管理,为环境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立运行发展做详细记录,比如子站所属的区域位置名称、代表的功能区类型、经纬度海拔高度、采样高度、监测项目、子站周围环境状况。从仪器开箱验收之日起即对仪器的型号、名称、出厂日期、出厂标识、验收日期、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参与验收人员、验收审核及仪器的编号作详细的记录,并保存仪器设备完整的使用说明书,电子线路图及安装调试、运行操作规程等。在仪器使用过程中进行跟踪记录,如标定记录、运行维护记录、事故记录、实验记录和质控记录等等。定期整理、备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原始记录对应的仪器运行时间记录,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并进行资料的.分类整理归档,每年的所有数据(小时值、日报、旬报、月报、年报及统计报表)都要刻录光盘存档。
2.托管方式
托管方式指将子站运行委托给有管理能力、资质的单位进行管理,为保证托管的顺利进行,需对原来的子站维修人员进行配置和监测质量控制规程进行调整,使调整后的子站质量控制工作更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是它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适用于仪器设备品种较多或者人员少或者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单位。 2.1具体措施:根据监测要求,明确托管工作职责。托管单位需指定数名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子站的管理,具体子站巡检、仪器校准维护维修质量保证、档案管理;按时提交系统仪器设备易损易耗件、备品备件和标准物质的购置计划;配合实施子站站房年度维护维修计划;认真收集有关原始记录和各项管理记录,加强对技术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加强对子站监测数据的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管理;认真制定技术培训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出现故障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维修,确保系统准确可靠地连续运行;按系统质量保证的规定对系统子站定期检验、维护和检修;按系统管理规定和监测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制定和落实托管工作计划,对系统监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每月核查托管单位完成的子站仪器设备维护、检修、维修、检验、标定和送检等质控记录,督促其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参与对托管单位的工作进行月度、季度考核和年度审核。及时了解子站站房的使用情况;每年对分析仪器进行多点校准审核,严格按质量控制确定的性能判断的参考标准。
2.2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应签定合同,按合同具体规定的权利义务来明确工作职责。
委托单位承诺按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支付相关维护费用;及时向承包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配合承包方的工作;按时提供必要的标准物质和维修配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承包方的托管工作;托延经费支付,未能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标准物质和维修配件,由此造成数据丢失和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由委托单位承担责任。
托管单位承诺每两周巡检子站一次,进行预防性巡检,内容和本文自管方式一样。如果子站发生故障,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巡检,排除故障;保证中心站机房数据的完整性;严格遵守子站管理制度,按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操作。如未遵守相关的制度和不按要求操作,根据情节轻重按管理制度对其处罚;严格遵守数据备份制度。
2.3考核内容:
对子站的全年运行管理抽检和核查,由自动监测部门以及质量控制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包括
(1)管理制度的执行贯彻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2)子站站房管理方面,比如站房维护、是否漏水、供电、安全防护措施、子站周围环境条件改变对监测的影响等资料);
(3)监测数据管理,保密措施,各种统计报表;
(4)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维护、预防性维护,仪器设备运行考核、校准和标定的记录等等;
(5)监测仪器设备和备品备件的管理;
(6)标准物质的管理,标准物质传递工作记录,标准物质的购置、保管、发放和使用情况记录。
3.结束语
各级监测站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都应该包括:监测子站、中心站、质量保证实验室、系统支持实验室。每个子站的点位设置都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子站管理模式上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自管和托管的方式,但是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最终目的都是保证仪器设备维护及时,保证监测数据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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