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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任务

2023-02-02 08:40:0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悲欢宁毅”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任务,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任务

篇1: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任务

教育实习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工作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教学)、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实习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教学工作实习

包括研究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讲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必须至少完成4学时的教案编写;本科生必须讲课4-8学时,专科生讲课4-6学时,讲课时间不包括备课、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环节。实习学生在讲课前必须先进行听课、试讲,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讲课。

实习期间,每个实习学生必须参加观摩实习学校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并相互听课,观摩和听课总时数不得少于10学时,并有详细记录。

篇2: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你正在浏览的实习报告是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的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践必修课程,既是对师范生思想和业务上的多项综合训练,又是对师范生心理、思想、能力及知识等各种因素的全面检验与提高。它在形成师范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帮助学生增强对社会、国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现状的了解,激发学生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理解和热爱,培养优良的师德、师能、师艺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教育实习在整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培养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不可缺少的.职业训练环节。

一、教育实习的任务

教育实习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工作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教学)、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实习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实习(或生产实习教学实习)

包括研究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讲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必须至少完成4学时的教案编写;本科生必须讲课4-8学时,专科生讲课4-6学时,讲课时间不包括备课、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环节。实习学生在讲课前必须先进行听课、试讲,由实习

学校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讲课。

实习期间,每个实习学生必须参加观摩实习学校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并相互听课,观摩和听课总时数不得少于10学时,并有详细记录

教育实习工作条例2

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的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践必修课程,既是对师范生思想和业务上的多项综合训练,又是对师范生心理、思想、能力及知识等各种因素的全面检验与提高。它在形成师范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帮助学生增强对社会、国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现状的了解,激发学生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理解和热爱,培养优良的师德、师能、师艺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教育实习在整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培养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不可缺少的职业训练环节。

篇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篇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全国 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

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

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培训对象

第十条

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

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

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

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内容方式

第十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

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

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

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

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

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

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

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

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师资经费

第三十四条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

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

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

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

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

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考核评估

第四十一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 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 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

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评估。

第四十八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监督纪律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

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

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 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干部教育 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寒假实习任务

寒假实习任务

文化管理学院-学年寒假作业

一、作业内容及要求

1、09级:

(1)写一篇“毕业规划”,含目标、步骤、方法等,时间涵盖3月-7月(要求1000字以上)。与父母、同学、朋友沟通交流后完成。

(2)阅读一本专业书籍,写1000字以上读书笔记(书目附后)。

(3)阅读(《三国演义》)。回校后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考核。

(4)进入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或者写一个调查报告,调查项目在离校前与班主任商量后确定。(1500字以上)。 2、10级:

(1)阅读一本专业书籍,并写1000字以上读书笔记(书目附后)。

(2)阅读(《论语》),回校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

(3)进入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或者写一个调查报告,调查项目在离校前与班主任商量后确定。(1000字以上)。

(4)写一篇“大学学习生活总结及未来规划”,字数1000字以上。 3、11级:

(1)阅读文学名著《红楼梦》,回校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

(2)阅读一本专业书籍,并写1000字以上读书笔记(书目附后)。

(3)进入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或者写一个调查报告,调查项目在离校前与班主任商量后确定。(1000字以上)。

二、作业考核要求

1、作业完成时间:2月6日- 20日。

2、作业提交时间:开学两周内对寒假作业进行考核。

3、寒假作业完成结果作为评优参考。

推荐书目(供参考):

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

1、《行政经理必备心理工具箱》,孙科柳,人民邮电出版社,12月

2、《高难度谈话》,(美)道格拉斯.斯通,中国城市出版社,2月

3、《办公室里的沟通谈判术》,刘必荣,北京大学出版社,1月

4、《企业文化》,陈春花,机械工业出版社,6月

5、《沈夫人致后辈书》,(韩)全圣姬,中国出版集团,1月

6、《向上向上做副手的学问》,(美)罗塞娜.博得期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2月

7、《中国式秘书1、2、3》,丁邦文,天津人民出版社,1月

8、《首长秘书》,于卓,文汇出版社,208月

对外汉语书单:

1、《汉语可以这样教:语言要素篇》 张和生 商务印书馆 版

2、《汉语可以这样教:语言技能篇》 赵金铭 商务印书馆 20版

3、《跨文化交际学概论》 胡文仲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版

4、《跨文化交际与第二语言教学》 毕继万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年版

5、《对外汉语教学语法》 齐沪扬 复旦大学出版社 版

6、《对外汉语教师素质与教师培训研究》 张和生 商务印书馆 年版

7、《中国的品格》 楼宇烈 当代中国出版社 版

8、《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习得过程研究》 王建勤 商务印书馆 2006年版

9、《中国文化要略》 程裕祯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版

10、《中国文化英语教程》 叶朗英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版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1《致加西亚的一封信》(美)埃尔伯特・哈伯德著,罗珈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月

2《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德)韦伯著,陈平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月

3《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崔保国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04月

4《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张晓明 胡惠林 章建刚 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07月

5《管理学》罗宾斯 库尔特著,孙健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12月

6《中国会展经济发展报告》,作者: 过聚荣,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8月

7《文化旅游与文化遗产管理》(加)麦克切尔(Mckercher,B.),(澳)克罗斯(Cros,H.)著,朱路平译,2006年5月,南开大学出版社

传媒经济班推荐书目:

1弗雷德里克.S.西伯特等著,戴鑫译,《传媒的四种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孙光海、陈立生,《传媒博弈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3保罗・拉莫尼卡著,刘祥亚、王静译,《揭秘默多克:传媒大亨默多克的商业传奇》,石油工业出版社

4邵忠,《十年传媒笔记》,天津人民出版社

5塞伦・麦克莱,《传媒社会学》,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6爱伦B.艾尔巴兰、陈-奥姆斯特德著,王越译,《全球传媒经济》,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国际文化贸易班推荐书目:

1菲利普・D・柯丁著,鲍晨译,《世界历史上的跨文化贸易》,山东画报出版社

2马春光,《国际企业跨文化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3叶陈刚,《企业伦理与文化》,清华大学出版社

4范悦,《美国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5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

6克利福德・格尔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7龚鹏程,《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

8叶朗、费振刚、王天有,《中国文化导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9塞缪尔・亨廷顿著,程克雄译,《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新华出版社

媒体财务班推荐书目:

1玛丽・巴菲特、戴维・克拉克著,李凤译,《巴菲特教你读财报》,中信出版社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大学堂》,上海人民出版社

3赵迪,《基金经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4张新民、钱爱民,《财务报表分析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戴欣苗,《财务报表分析技巧・策略(第2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6斯蒂芬・H・佩因曼,《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定价(第2版)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7张先治、陈友邦,《财务分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导演专业(文化经纪、制片管理、艺术管理):

1《中国文化产业评论》,胡惠林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月 2《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张晓明 胡惠林 章建刚 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04月

3《好莱坞首席明星代理人-迈克尔・奥维茨传》,罗伯特・斯雷特著,海南出版社,8月

4《北大文化产业评论》,叶朗主编,金城出版社,6月

5《演出营销》,胡月明,中国经济出版社,

6《艺术管理概论》,曹意强,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7年

7《艺术经济学导论》,顾兆贵,文化艺术出版社,20

8《创意产业经济学:艺术的商业之道》,理查德・凯夫斯,新华出版社,年

9《中国文化产业史》李向明,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

10《电影经营管理》唐榕、邵培仁,浙江大学出版社,20

篇6:实习目的任务

实习目的与任务

毕业实习是英语(国际商务)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是运用所学知识、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目的与任务:

1、通过毕业实习,学生获得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机会,可以检验、巩固和拓展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毕业实习,学生可以接触现实社会,获得初步的社会工作经验,为未来自信地工作打下基础;

3、通过毕业实习,学生可以磨练意志,培养沟通能力,合作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

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集中实习是指由系统一安排学生在同一时间由专业老师带队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分散实习是指在专业教师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学生在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基本要求:

1)能熟练地用英语与外宾交流;

2)具有良好的交际能力和沟通能力;

3)对英语(外语)国家的社会与文化有较广泛的了解;

4)具备较强的口、笔译能力;

5)具备从事商务和国际贸易的业务能力;

6)具有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解决一些突发事件。

除上面的基本要求外,学生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服从系的安排,不挑拣实习单位;

2)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尽快熟悉所在岗位的业务;

3)不怕苦,不怕累,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5)注意仪容、仪表,待人接物应做到彬彬有礼;

6)实习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串岗;

7)不向外宾索要小费、礼物或接受客户的邀请;

8)因病、因事需请假时,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和/或指导教师批准;

9)认真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每人提交实习报告一份,各实习点上交实习日志一份,各班完成实习通讯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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