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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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
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
(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用工相关规定,不得再出现随意用工、隐性用工行为,同时将用工情况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日常检查督查范畴。各单位人员进出,必须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劳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内,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劳务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篇2: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把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纳入规范化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整合体系《劳务分包控制程序》、浙长城建司第劳(20xx)35号、浙长建司人资(20xx)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劳动用工管理
1、任何项目部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集团评价合格的劳务分包名录内选择确定劳务分包单位同时分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正式劳务分包合同。
2、各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要求,督促协助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暂住证,应及时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动态管理。
3、各项目部使用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人员时,必须及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集团公司退休或社会退休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书,方可使用。
4、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严禁使用无证、过期或无效上岗证上岗。
5、严禁劳务分包单位和项目部招用社会盲流或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二、工资支付管理
1、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按月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2、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向分公司财务部门领取人工费时,必须凭劳务分包单位人工费发票,不得以其它形式领取人工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
3、项目部必须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对民工的工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分包单位未提供劳动者考勤表,工资发放清单,项目部不予支付人工费。
三、项目部违反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或被新闻单位及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给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的,将严厉查处并对项目部给予处罚。
四、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内部所有项目部。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集团公司文件为准。
篇3: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一、为减少和避免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在劳动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利于公司的经营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站各类人员的招用。
三、招用劳动用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男五十周岁以下,女四十五周岁以下(护卫年龄条件按原规定),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3、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的。
四、经批准招用新员工(包括补充自然减员招用的新员工)必须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劳动服务公司培训中心的待业生和有技术专长者。招聘录用员工按《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从事技术工种或特殊工种的,应当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上岗证)。
六、招用新员工应当规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当辞退。
七、凡现有在岗在职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的员工,各管理处/站应从实际出发,平稳过渡。原则上三个月内必须清理辞退,并理顺好劳动用工,凡违反本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如遇特殊情况的,特别是年龄条件不符合的,必须由各管理处/站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体检证明,才能确定是否继续使用。
八、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4: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厂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规定本厂的人力配置具体管理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实施、甄试、员工录用、试用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异动、离场等。
第三条权责:本厂的用工统一由厂部管理。
第四条招聘计划
用人部门(车间)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员时,可向厂部口头提出招聘申请。
⑴因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需要补充的;
⑵因工作量增加、产能增加导致的定员增加的。
2.厂部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编制、配置情况,检查厂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并依“内部调整优先”的原则作如下处理:
若内部调整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进行内部调整。
若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招聘实施
1.厂部根据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条件、工作要求,作如下处理:
⑴属“内部调整优先”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动调整;
⑵属对外招聘的,应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渠道:
①大规模、多岗位招聘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参展人才交流会等。
②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在厂大门及附近道路侧发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猎头厂推荐招聘。
2.厂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⑴招聘广告,包括本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⑵厂的宣传资料如《员工手册》、《产品图册》、产品成果简介等资料。
⑶用于面试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⑷安排面试的《面试通知》小条纸(外出参加招聘会才用)。
3.招聘时,厂部(或现场招聘人员)收集求职者的应聘资料,并作以下处理:
⑴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重点是身份证明、个人工作经验、薪酬要求、简历填写的质量等;
⑵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试;
⑶对初步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安排其到厂参加面试;
⑷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当面致谢或婉言拒绝,并将其应聘资料集中处理或退还。
第六条甄试
1.甄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或操作考试。
2.厂部负责对应聘者的背景进行调查,并对用工基本条件进行把关;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所应聘职位的技术、知识、身体条件进行把关。
3.甄试的操作
⑴工人的面试由厂部与用工部门共同进行;
⑵一般管理人员的面试由厂部初试,然后转呈总经理复试,或由总经理直接面试;
⑶主管及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直接主试;
⑷涉及操作生产岗位的人员,应加操作面试;
4.认真审查应聘者的相关资料:应聘者填写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个人简历)、证件近照2张、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工程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查验学历、职称证等,技术工种工人还应查验技术等级证或上岗证;
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厂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
⑴通知被录用者入职时间、需携带的相关证件资料;
⑵完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⑶审查核对相关证件与复印件,并收取其复印件
⑷办理临时厂卡;
⑸需在厂就餐者办理餐卡;
⑹需在厂集体宿舍住宿者,办理住宿手续;
⑺职前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培训完毕须让被录用者在培训表上签名确认;⑻设立考勤卡;
⑼带被录用者(连同考勤卡)到用工部门报到。
2.用工部门在接到被录用者后,应进行第二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让其签名确认;
3.厂部门立即建立被录用者的人事档案,并转财务部存。
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个别特殊情形的可另行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未满,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由用工部门书面提出提前转正申请,办理提前转正手续;
3.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对试用者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合格者,如期办理转正手续;
4.试用期表现不佳,已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工部门提前通知其办理离场手续;
5.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
⑵达不到上岗要求的延长试用期,但延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⑶达不到上岗要求但却符合其他工种(岗位)录用条件的,变换工种(岗位)另行试用。
6.试用人员转正时,应办理正式厂卡;属管理职位的员工,在转正的同时,由总经理签发所任职位的《任免通知书》;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凡入职者,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十条异动
1.异动包括员工的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
2.调岗
⑴员工在部门(车间)内部一般工种间的调岗,由各部门(车间)自行办理,既可临时的,也可固定的;
⑵员工在部门内部由普通工种调为技术工种,应报厂长批准;
⑶员工跨部门(车间)调岗,由厂长统一安排;
⑷部门(车间)不得随意将生产工人调为电工、机修工、司机、管理人员等,如确需要,应报厂长批准。
3.迁升、降职、免职
⑴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以下情形决定:
一是由厂领导决定起用、降职、罢免的;
二是经厂奖惩制度和有关制度考核符合升职、降职、免职条件的;
三是参加厂管理职位招聘考核获得录用而升职的。
⑵员工的升职、降职、免职由厂部按规定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及《任免通知书》,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异动中跨部门调岗、升职、降职、免职等,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清单》:
⑴调离者,应将自己原职位的工作移交给接手者;如一时没有合适的接手者,则该岗位的上级领导作为该岗位的代理人来接手。
⑵调入者,应接手原任职者移交的工作;如原岗位空缺,其工作由该岗位上级领导代理的,代理者应将该岗位工作内容如数移交给调入者。
⒈员工离场分为辞工、辞退、除名、开除等,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辞工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辞工:
试用期内的;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
符合国家规定的;
⑵员工因其他原因要求辞工的,应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厂。
3.辞退员工
⑴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可以予以辞退:
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厂规章制度符合《员工奖惩制度》辞退条件的;
劳动合同期已满,厂不须继续聘用者;
⑵厂因其他原因辞退员工的,将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者。
⑶厂辞退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经厂相关领导批准后。
4.除名
⑴员工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10天者予以除名;
⑵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
⑶厂对违纪员工的除名,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5.开除
⑴员工有触犯国家法律及严重违反厂制度达到开除条件的,立即予以开除。
⑵开除员工,由厂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报厂领导批准。
⑶厂对违纪员工的开除,将用文字形式在厂内予以公告。
6.离场手续:
⑴工作移交:由离场员工所在部门、车间主管的监督下进行,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文件图纸资料、文具用具、工作工具、电脑、及其他相关内容,并由接收人和主管签名确认。
⑵仓库的清退:并由仓库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⑶财务部清退:欠款或借款清退,并由财务人员签名确认;
⑷厂部清退,并由厂部经办人员签名确认:
技术资料、图纸、书籍、
《质量手册》、质量文件、质量资料
厂配给的通讯器材退还
《员工手册》退还
厂卡退还
宿舍领用品退还
宿舍住宿费用(电)费结算
考勤情况及工资结算
发放《离场放行通知》
第十二条审批权限
1.增补人员,在定编内的空缺补员厂长审批;新增编制的增员,由总经理审批。
2.《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3.《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4.《任免通知书》由总经理签发。
5.《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由厂相关领导按职权审批。
第十三条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相关表格:下列相关表格在填写完整后,一律由财务部存档。
《增补人员申请单》
《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录用通知书》 《员工异动审批表》 《任免通知书》
《工作交接手续清单》 《员工离职手续完备表》 《离场放行通知》
篇5: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
(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
(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8、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如在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单位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体检者本人。
12、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篇6: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进院满3年仍未取得执业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至。
第十三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五条:初中考的大专生自学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考的大专生本院工龄3年整,在聘期未受过处分者,可享受公积金;全日制本科生进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积金;在岗期间被聘中层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内享受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遇国家政策性调资,医院将作相应调整。(国家正式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的种类
合同制用工的人员医院办理参加保险手续,保险的险种、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及比例按xx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执行,医院缴纳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合同制人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3、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应岗位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有二项者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夜班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经查属实的。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旷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如在合同期内合同制职工提出解除协议或合同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经医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协议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事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应予支付,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冲突的相关管理办法自行作废。
第二十九条: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主,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单位使用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如劳务人员、在校实习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时间、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均适用合同制员工。
篇7: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1、培训中心使用的劳务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培训中心是用工单位。
2、被录用的所有员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
3、所有员工在被聘用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员工若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报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试用期期满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培训中心将立即与其终止劳务关系,并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务派遣期限届满前30天,培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继续劳务关系,员工应在15日内答复培训中心。
6、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务关系或劳动合同,须按国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满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离店。
7、员工在辞职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8、员工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培训中心予以解除劳务关系。
9、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培训中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被退回的劳务人员必须办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续方可离店;否则,培训中心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篇8: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第14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4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相当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19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擅自离职,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退休、退职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员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5条的情形除外)。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员工向公司交还必要证件或资料之日起10日内,为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23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将根据季节性变化而及时通知。
第27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资福利
第29条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1060元/月。(每年更新)
基本工资是员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0条公司实行年薪制或者是月薪制加绩效工资,依据所在的部门工作性质确定,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31条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2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3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34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公司按照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5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罚款的,可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60元。
第3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7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六章社会保险
第38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完善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分别承担。
第七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9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40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41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程序文件、技术文档、作业指导书等等。
第42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43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44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45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46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47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48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行业的其他公司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公司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报酬总额的1/2。
第八章附则
第49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50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51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52条本制度由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
本公司向每位员工发放本手册,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53条本制度自2022年11月日生效。
篇9: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为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建立适用的用工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动用工要达到五个百分百,即:劳动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百分百。在招收录用中根据文化层次、身体素质、年龄结构,以“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员工的招录。
2、项目部招用新工人必须到指定地点(县疾控中心)进行岗前体检,检查合格的,组织上岗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档案、员工登记表。
3、招收录用新工人要求是年龄在18—50岁之间,并且身体健康且无职业病史。
4、招收录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为其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待员工学会正确佩戴、使用后,方可安排到各生产工作岗位,并建立师徒合同,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5、新员工上岗各队应安排专人予以传教、协调工作,直到实习期满能独立操作为止。要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团结、协作的教育,使其能够很快的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
6、建立职工档案必须完善以下手续:职工上岗前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近期免冠寸照及新工人进场培训考试合格证。
7、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且要持有市级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在学习培训内的工资待遇照发,学杂费由项目部负责,有关培训的证书证件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管理。项目部统一安排的有关其它培训执行上一条
8、对于未满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培训费用按剩余服务期分摊比例进行赔偿。
9、项目部职工,各科室,队管理干部的调动和任命由项目部总经理提议,项目部任命与考核安排。
10、项目部员工在项目部内部调动,必须履行调动手续,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办理交接工作并完善公物归还制度。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交接工作,允许员工对工作变动情况进行申诉,但不允许对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否则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按旷工处理。
1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除名、自动离职、裁员五种情形。辞职是员工本人向项目部提出离开项目部的形为。辞退是员工因工作技能,工作态度,等因素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由项目部强行采取让员工离开的情形。除名是员工因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职工奖惩管理条例,或是个人行为严重与项目部企业文化不符以及有经济不当行为时,受到项目部处罚,强制要求离开项目部的情形,自动离职是员工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离开项目部的一种行为。裁员是因项目部生产经营不善,缩减经济开支而采取的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12、员工辞职就提前一个月向项目部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分层管理的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项目部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本人及项目部各一份。
13、辞退必须依据员工技能,工作态度,因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岗位适应等角度清楚陈述辞退员工理由,报相关领导审批。提前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二份,员工本人及项目部一份。
14、除名是员工所在部门依据项目部规定,申明辞退理由,提交除名申请,报项目部批准式由项目部直接下达辞退命令。
15、擅自离开员工,所在部门应在离职3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不再发放离职人员的一切报酬,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项目部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6、项目部因生产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临时停产放假时段,员工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当不可抗拒因素消失后,必须按通知时间回到工作岗位。
17、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当月的工资由各科,队按当月的出勤统计,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工资领取时间领取。
篇10:劳务用工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年限。
(一)有固定年限: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三)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在尊重乙方择业自主权的前提下,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另行签订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确定乙方合同期内在甲方__松南煤矿项目部__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按时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或工作任务。
(六)甲乙双方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岗位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因甲方施工生产的特点,工作时间以月(天)为计算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
(八)甲方采用工资弹性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执行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的工资标准实行月包干制。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整(折合日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整),工资中包含所有的社会保险(除意外工伤保险外);
(2)乙方的工资标准实行单位计量计件制。工资与绩效挂钩,实行多劳多得制,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乙方的月工资总额(从上月日至本月日),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资计量计价标准为:________,工资中包含所有社会保险(除意外工伤保险外)。工程质量合格品率必须达到100%,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和误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逐月以现金(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确认签字。
(十)乙方因特殊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按本合同合同解除规定执行,甲方有关人员按照工作标准对乙方所完成工作验收后,依据本合同关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劳动报酬标准,按实量予以工资结算。
(十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确立社会保险缴纳形式:
(1)甲方代为缴纳;
(2)乙方自行缴纳。
(十二)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确立个人所得税缴纳形式:
(1)甲方代为缴纳;
(2)乙方自行缴纳。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四)甲方需根据乙方岗位责任,对乙方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应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对乙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患职业病和工伤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和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七)甲方应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公示。甲方和职工应该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采取及时救护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八)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九)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和有关保密制度等。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乙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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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劳务用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5月20日止;
二、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用完之后必须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乙方在工作中的工伤事故,按国家工伤事故标准赔偿;
四、劳动报酬:按月结,一月八千,应甲方要求不能全部发完,先发六千,年底一并结清。
五、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劳务用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劳务用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
2、负责对乙方工人的入场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核。
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人员冒险作业,负责承担因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5、甲方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完毕,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7、在劳务用工期间,劳务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为劳务人员发放工资。有义务接受用工单位定期审查。
2、负责向甲方提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的健康劳动者,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健康凭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对其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
4、负责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甲方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和野蛮操作。
5、乙方应对其工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或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岗前安全指导个教育工作。
6、乙方应保证其工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プ袷乩投纪律。
7、负责承担因务工人员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处理事故,但工伤程序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罚款概由乙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2、凡在工作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及责任者承担ゼ追讲怀械H魏畏延谩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务合同的附件,与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3:劳务用工协议书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甲方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用工项目:甲方产品上货柜、发货等相关工作
二、用工方式:临时用工
三、工资结算: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以工资表形式支付乙方人员工资。(共计贰万柒仟元整)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按规定时间、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乙方的工作,必须满足甲方制定标准和要求;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设备及相关资料。
(2)乙方工作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工厂利益和声誉。
(3)甲方有权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纪律、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4)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工具、用具。
(5)甲方不提供乙方所有劳务人员的各项劳动保险费用及其他费用,提供核定的乙方工作人员在协议期内因工作原因而必需的食宿。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管理规定要求工作。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
(2)乙方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若出现违纪情况,甲方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约定:
1、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劳务人员;乙方的劳务人员亦有辞职的权利,但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乙方人员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需双方协商。
2、乙方劳务人员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3、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壹个月,即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劳务用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大棚蔬菜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终止;
2、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日应以不少于4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5:劳务用工合同书【精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实际用工单位)的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工作内容(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
2、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派遣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应当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法和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常白班、班 运转工作制),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休假时间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与乙方商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实际用人单位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月薪制,每月为 元。
(2)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按乙方的
业绩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规定考核确定,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实际用工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及标准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4、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5、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6、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实际用工单位同岗位工种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此类原因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或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由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承担连带责任;甲方负责依法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并与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实际用工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依法妥善安置。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劳务用工合同
建筑劳务用工合同范本(二)——工程施工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
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建筑劳务用工合同范本(一)——工地施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部: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劳务施工内容:
五、工期
用工开始日期 年 月日,用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六、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第壹种结算方式:包干单价。根据上海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元。根据乙方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包干单价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贰种结算方式: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天。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乘以工资标准后计算乙方最终结算工资。
第叁种结算方式:计件工资。根据上海市“九三”预算定额规定计算乙方实际施工内容的定额工日,结算标准 元/工日。根据定额工日数乘以结算标准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第肆种结算方式:
篇17:劳务用工合同
1、无论采用上述何种结算方式,甲方均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支付办法为:签订本合同次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标准为 元/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后,经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甲方一次性将结算余额全部支付乙方;若乙方施工工期跨越春节,则甲方于春节前20天向乙方结算已完工程量80%的人工工资,其余20%待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后,一次结算。
2、乙方承担本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事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事后7日内向甲方签证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3、乙方人员增加,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增加的人员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4、乙方施工结束后,若人工费超过合同总价,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八、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达到级文明工地要求;必须达到 级标化工地要求。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施工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并提供施工图纸。
2、提供施工临时设施和水、电源,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
3、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胸卡等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场,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或办理有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上岗证等),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进场前,乙方须确定其负责人,并订立委托书,授权委托其负责人代为与甲方结算、领取工资以及处理与其相关的事务。
3、保证向甲方填报各种资料的真实性,禁止弄虚作假,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4、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方案组织施工,必须更改时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结算工资。
5、乙方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必须佩戴胸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和生活区,非作业时间,不得进入工地。
6、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月节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甲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进度,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计划,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在施工中须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乙方进场前必须如实向甲方告知健康状况,包括有无残疾、传染病等影响从事本工种施工和他人健康的各种疾病。如因乙方残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进场后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中健康状况不适于现场施工作业者,必须无条件退场。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辞退。
10、严格按照施工工序组织施工,未经甲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对甲方所提要求存在异议时,可采取协商办法处理。
1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扰乱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退场。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验收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和地方制订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施工中若国家或地方颁布强制性标准或规范则执行新标准或规范。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需进行返工,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费用。甲方向乙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乙方不得再要求增加费用。
4、乙方应向及时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乙方必须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类返工不顺延工期。
十一、安全施工
1、无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政策、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甲方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拆除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甲方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
4、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等安全措施,禁止吸烟。
十二、产品保护
1、在工程尚未验收交付之前,乙方施工区域内已完工程、甲供材料、成品及设备的产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损坏、遗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和赔偿。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建筑材料、施工工具、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以及公共部位的成品保护。
十三、违约责任
1、施工期间发生以下之一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接到甲方的进场通知未按期进场。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且不及时整改。
(4)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
(5)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浪费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乙方结算金额 计算。
4、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视情况乙方承担50-80%的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结算后终止。
甲方(盖章)
项目责任人(签)
乙方班组全体成员(签、指印)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 日
篇18:劳务用工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的,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
雇员从事的工种和工 作实践。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 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
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 限,应注明从何时起知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 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雇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 国庆、春节等。
建议双方在签劳务合 同的时候最好明确约定相关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劳务报酬等问题,避免之后因履行 合同发生纠纷。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务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___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风险提示:劳务费用
劳务合同雇员提供劳 务服务,雇主主需要依据协议支付劳务报酬,这里要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 工资报酬外,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 得劳务费,雇主也不用像劳动合同那样为雇员缴纳社保的义务,是否缴纳可以双方协商 约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 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等相应劳务费用,并据此作出详细 约定,以免给雇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纠纷。
六、劳务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___月___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____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
风险提示:
劳务合同中,企业没 有义务为劳务提供者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者若想要取得“五险一金”就应当在劳务 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在合同实际履行时,企业有权拒绝缴纳投保。
七、保险福利: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为乙方购买雇主责任险,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9:用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四弟兄果园管理,树立员工以果园为家的观念,甲乙双方定力以下用工合同:
1、用工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
2、员工工资:由甲方付给乙方每月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整(小写:400元)甲方每月扣取乙方100元的工资作为保证金,满一年乙方无违反规定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果园。
4、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乙方必须按时按量的完成。甲方所安排的工作未完成之前乙方不能做自己的私活,私活不得影响甲方的果树生产。
5、甲方果园内水塘粪池较多,原则上乙方不能带小孩入内,如带小孩必须各自找人照管好,一旦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劳动过程中要爱护甲方的果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及时补栽。
7、乙方不听甲方的安排指挥,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撤离职守及旷工,一次扣当月的10天工资,旷工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工资,不在任用。
8、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后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20:用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有关事宜,协商如下,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乙方及劳务人员三方关系
甲乙双方为经济合同关系,乙方与劳务人员为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劳务,并承担对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责任和日常管理职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劳务人员的条件及数量
1、年龄为18~40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验证明),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史。
3、操作技能符合甲方的工作岗位要求,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机动车辆驾驶作业等)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数量为 人。乙方人员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地点,因乙方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还要按每迟到一人罚款 元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及劳务人员花名册。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调离、调换。乙方私自调离劳务人员,甲方按每调换一人罚款 元进行处罚。
四、劳务人员作业项目及要求
1、劳务人员作业项目: 。
2、乙方劳务人员要按照甲方对施工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程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目标,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3、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敬业爱岗教育,使劳务人员遵章守纪,爱护甲方财产,维护甲方声誉。
4、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发生劳务人员在甲方场所滋事,影响甲方人员正常生产、生活的,甲方可对乙方处以1000~20xx0元的罚款。
五、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提供劳务人员完成了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后,甲方根据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考勤,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人员工资及乙方管理费用。其中:劳务人员工资按工种支付,具体如下: 。 管理费:甲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费(含劳务人员的其他费用及社会保险费用)。
2、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后应将发放单据交甲方一份,作为甲方监督的依据,对无正常原因,乙方不发放或不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3、劳务人员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每月从管理费中扣留10%作为乙方管理保证金,如乙方管理达到甲方要求,次月返还一半,其余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返还,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带来损失,扣除罚款后返还剩余金额。
六、劳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待遇。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劳务前,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职业技能培训,达到上岗的要求。必要时乙方可书面委托甲方培训、取证,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向劳务人员发放,甲方进行监控。
3、乙方的作息时间、作业方式与甲方同步。
4、乙方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员因工负伤或死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劳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务合同。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劳务合同终止: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合同的;
②劳务合同期限届满的。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务合同:①甲方施工任务提前完成或发生变化,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有权提前解除合同;②乙方劳务人员不能胜工作,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或严重违纪,身体状况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退回乙方或提前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务合同:①甲方未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致使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务人员身体健康,并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②甲方连续3个月拖欠劳务费。
5、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劳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劳务合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按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九、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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