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落户条件新规定
“只会呜的呜呜精”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西安落户条件新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西安落户条件新规定,欢迎阅读!
篇1:西安落户条件新规定
1、学生集体户有住所就可迁移
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2、35岁以下技校生可申请落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3、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科技奖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5)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6)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7)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8)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9)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1)博士后研究人员;
(12)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被用人单位聘(招)用,按规定办理聘(招)用手续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4、投资纳税落户
(1)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3)若出资比例最低的股东也达到上述纳税标准,可申请一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由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骨干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5、单位集体户口
凡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拥有产权属本单位所有的办公场所的用人单位,均可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6、买房入户
非本市户籍居民,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7、长期就业有房人员落户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本市市区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人应当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应在有效期内。
(3)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实际缴费满3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对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员工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执行。
篇2:西安印花税新规定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提高印花税征收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陕西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印花税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西安市辖区范围内缴纳印花税的所有纳税人。
二、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1、此次印花税专项检查,采取纳税人自查,各主管税务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2、纳税人自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15日。
3、各主管税务局重点抽查时间为月15日至11月15日。
三、检查年度
自查、检查凭证时限从1月1日起书立和领受的所有应税凭证。
四、检查内容
(一)纳税人应就印花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自查,重点为是否按期申报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准确,是否正确使用适用税率等。纳税人应依照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印花税专项检查自查表》,并于年10月15日前将《印花税专项检查自查表》交各主管税务局。
纳税人可登陆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获取《印花税专项检查自查表》,或到各主管税务局自行领取。
(二)各主管税务局自纳税人自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重点抽查工作,由于印花税具有涉及面广、收入零星等特点,重点检查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企业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税务机关是否及时掌握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变化,以及是否及时足额征收印花税;
2、对大型商业和大型市场等商铺或门面出租签订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检查;
3、对一些漏税较多的应税凭证的检查。如工业、商业、物资等部门书立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调拨单、要货单据等的检查;
4、对各级医疗机构所签订的应税合同,如药品采购合同,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等是否足额征收印花税进行检查;
5、对财产保险合同,包括按《条例》所列举的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检查;
6、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按产权转移书据足额缴纳印花税进行检查。
7、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实行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的核定征收条件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印花税政策和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方便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了解自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二)各主管税务局要及时、主动辅导纳税人认真开展自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中。
(三)各局要对印花税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认真填写《印花税专项检查统计表》,重点抽查结束后要报送本局书面总结,包括查出的主要问题,漏征原因,征管措施及印花税日常征收中遇见的问题和建议等。书面总结和《印花税专项检查统计表》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市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2日
篇3:西安买房落户新政新规
办理条件:非本市户籍居民,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一、西安购房落户政策
买房落户截止时间是月31日(以网签备案合同时间为准)。
所需条件:1、在西安市城八区内购买商品房,面积必须大于或等于90平方米,且取得房产证;2、购买时间必须是207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备案合同时间为准);3、在西安市有工作(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西安市交满一年养老保险;5、工作单位和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名称必须相符。
申报材料如下: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书、落户申请书、居住证明、购房发票或收款收据和填写入户申请表等。
二、2017年西安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所需条件:1、在西安市城八区内有商品住房,且小区房屋已在辖区派出所备案并设立大户;2、在西安市有稳定工作(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在西安市开始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4.工作单位和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名称必须相符;5、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6、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等。
申报材料如下: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书、落户申请书、居住证明、购房发票或收款收据和入户申请表等。
三、三年社保落户政策
所需条件:1、在西安市城八区内有商品住房,且小区房屋已在辖区派出所备案并设立大户;2、.在西安市有稳定工作(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连续交满五年养老保险(必须在35岁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4、工作单位和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名称必须相符。
申报材料如下: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书、落户申请书、居住证明、购房发票或收款收据和入户申请表等。
[2017西安买房落户新政新规]
篇4:西安落户新政策
2017年西安落户新政策
>>>学生集体户 有住所就可迁移
问:这次主要对西安市哪些户籍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
答:具体调整内容是:
(一)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二)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三)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
(四)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
(五)降低买房入户条件,取消政策执行时限;
(六)降低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
(七)重新定义用人单位的概念。
问: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放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西安市原规定对学生集体户口在市内不能进行随意迁移。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可按照就业报到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35岁以下技校生也可申请落户
问: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的内容是什么?
答: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问:35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如何落户?
答:既可从符合其他政策性落户渠道落户,也可从这次调整的准入条件中的四个渠道申请落户,包括以下四个渠道:
一是买房入户,
二是国有企业投资纳税申请落户,
三是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
四是技能人才落户。
落户流程
怎么办理?
根据最常见情况,通过咨询、梳理并体验,分几类人群帮您答疑解惑。
流程:首先,与您现住所所在派出所户籍科(室)联系,打电话或者当面咨询,说明情况,领取一张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需要材料的名录,然后根据所需不同材料积极准备,资料准备齐全后,在迁入派出所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3)被申请人户口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
(4)在本市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核原件留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6)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驻西安市区单位养老保险由省统筹或行业统筹的单位出具省养老经办机构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配偶随迁的应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无业证明(农业户口不需要无业证明)。
需要多长时间?
(一)凡是由派出所直接办理的各类户口以及群众申请分户、立户、更改民族成份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内勤民警应按规定当场办理。
(二)受理各类户口办结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公安机关行政许可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凡申请办理各类户口,一级受理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二级受理办结时限为40个工作日、三级受理办结时限为60个工作日。
篇5:西安居住证办理新规定
一、登记半年后可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在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流动的除外。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它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现在申领居住证的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或连续就业或连续就学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领居住证;而原来申领居住证的依据是《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且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应当申领居住证。
为了实现新旧政策之间的成功衔接,使广大流动人口有适应期,陕西省公安厅规定,在2月1日至207月31日期间办理居住登记,且急需申领居住证的,经县级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
二、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每年签注一次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地址证明。身份证明一般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居住地址证明一般指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所在单位、社区(区)或者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呢?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副所长张军宁介绍,从年2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我省不再办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统一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2016年2月1日以前办理的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在居住证到期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期满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自动恢复,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计算。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应当立等可取。
三、首次申领免费居住地址变化应申报变更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地址变更登记、居住证签注等不收取费用。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居住证收费标准之前,继续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和陕西省财政厅核定的15元的收费标准。
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居住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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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安买房落户政策
西安买房落户政策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所需材料
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并声明无多重户籍身份,亲笔签名落款,并留下联系方式;
入户人员的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陕西省或西安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一年(自申请人申请办理落户事宜之日为止,累计缴纳满一年);
申请人的《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购房落户)》,新建商品房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出具的入住证明;
随迁人员情况
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随迁子女须不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在校高中生,要提供在校在读证明;
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办理流程
市房管局是买房入户办理事项的第一受理单位,申请人首先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出具《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购房落户)》并加盖印章,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的查询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城南、城北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
长安、临潼、阎良、高陵、邑区,蓝田、周至县的查询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工作程序参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派出所审批同意后,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签署“以上信息属实”意见并落款,派出所发给户口簿。
群众可在自愿并缴费的前提下,通过邮政速递等方式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等户口证件,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我市户籍准入政策中,凡涉及随迁子女的,其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招生报名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办法按照高考当年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目前政策是:
(1)截止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止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应满3年。
(2)考生户籍未转入者,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基本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西安买房落户政策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西安买房落户政策]
篇7:西安人才落户新政策
具体内容为:在原有户籍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对,没看错!本科以上学历落户年龄再放宽10岁,高学历人才不设年龄限制!
户籍新政
3月1日,西安出台了“史上最宽松”户籍政策,可以概括为“三放四降”:“三放”就是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条件、放宽对“用人单位”的概念界定;“四降”就是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降低买房入户条件、降低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
放宽条件
为进一步吸引人才,西安将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将政策优惠力度再“加码”。具体内容为:在原有户籍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不设时限
西安实施的户籍新政,不仅照顾到了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技能人才、投资纳税者、买房入户者和长期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西安的门槛。为鼓励创业,此次户籍政策调整还降低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条件。并且目前西安的落户新政策没有设置时限,这一惠民政策将长期实施。
补缺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在3月1日西安户籍新政实施运行当天,可实现全流程户籍业务办理的“掌上户籍室”这一落户西安的“神器”同步上线运行。4月17日,公安碑林分局开始试点办理户口补缺制度:群众申请西安户口缺什么材料,户籍民警会以告知单的形式进行告知,让大家一目了然。同时,目前我市正在抓紧研究积分落户政策,探讨其可行性,使部分达不到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通过这一渠道在西安落户。
截止当前,与杭州、武汉、成都的同类落户政策相比,西安出台的户籍新政,无论是从学历、年龄、缴保年限、工作年限、居住年限、住房等办理条件方面,还是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方面,均实现了“建立全国最优惠人才落户政策”的目标。
西安VS杭州
◎西安:在原有户籍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杭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以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3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进杭落户的,应同时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同时,据了解相比杭州,西安在毕业生落户的审批流程上也更简化。”西安将户籍办理由以往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改为派出所一级受理审批,同时减少申报材料,不再要求提供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派遣证、社保证明、就业合同、随迁配偶未就业证明和房产证原件等7类证明材料。
这样一来,与杭州、武汉、成都的同类落户政策相比,西安出台的户籍新政,无论是从学历、年龄、缴保年限、工作年限、居住年限、住房等办理条件方面,还是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方面,均实现了“建立全国最优惠人才落户政策”的目标。
篇8:西安户籍落户政策
西安市将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将政策优惠力度再“加码”。
具体内容为:在原有户籍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对,没看错!本科以上学历落户年龄再放宽10岁,高学历人才不设年龄限制!
户籍新政
203月1日,西安出台了“史上最宽松”户籍政策,可以概括为“三放四降”:“三放”就是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条件、放宽对“用人单位”的概念界定;“四降”就是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降低买房入户条件、降低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
放宽条件
为进一步吸引人才,西安将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将政策优惠力度再“加码”。具体内容为:在原有户籍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不设时限
西安实施的户籍新政,不仅照顾到了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技能人才、投资纳税者、买房入户者和长期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西安的门槛。为鼓励创业,此次户籍政策调整还降低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条件。并且目前西安的落户新政策没有设置时限,这一惠民政策将长期实施。
补缺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在3月1日西安户籍新政实施运行当天,可实现全流程户籍业务办理的“掌上户籍室”这一落户西安的“神器”同步上线运行。4月17日,公安碑林分局开始试点办理户口补缺制度:群众申请西安户口缺什么材料,户籍民警会以告知单的形式进行告知,让大家一目了然。同时,目前我市正在抓紧研究积分落户政策,探讨其可行性,使部分达不到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通过这一渠道在西安落户。
截止当前,与杭州、武汉、成都的同类落户政策相比,西安出台的户籍新政,无论是从学历、年龄、缴保年限、工作年限、居住年限、住房等办理条件方面,还是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方面,均实现了“建立全国最优惠人才落户政策”的目标。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核;
2. 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批后,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我市户籍准入政策中,凡涉及随迁子女的,目前政策是:
1.截止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止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应满3年。
2.考生户籍未转入者,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在陕缴纳基本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篇9:西安落户政策细则
西安落户政策细则
导语: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3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涉及市公安局的第22条事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下面是小编收集的西安落户政策细则,欢迎参考。一、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买房入户办事细则
(一)受理条件
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二)所需材料
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并加盖印章。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区)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
长安、临潼、阎良区,蓝田、周至、高陵、户县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工作程序参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3、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批。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买房入户的办事细则
(一)受理条件
在西安市区合法经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居民,于207月1日至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即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下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3、申请人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人直系亲属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在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
4、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果免税的,提供免税的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第5页就业登记情况“就业单位名称或自主就业类型栏目”须注明“灵活就业”),原件及复印件;
5、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由申请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一年(自申请人申请办理落户事宜之日为止,累计缴纳满一年);
6、随迁配偶在原籍区(县)级以上(包含区、县级)就业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随迁配偶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视为在外地无业,可提供以上证件、证明,不需要出具原籍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入户人员办理落户时需提供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三)办理流程
合法固定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批。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篇10: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西安居住证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持证有望积分落户
申领条件
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
办理手续
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5月25日起《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西安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根据西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
申领居住证要什么条件
《办法》规定,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已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房屋、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
符合条件者申领居住证时,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若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须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而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本人或代办人须持居住证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近期照片、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日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证签注,申报居住证签注时,本人或代办人须提交居住证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
之前发放的居住证仍有效
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居住证160多万个,对此,《办法》中明确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办法》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保障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办法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根据本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还在另行制定当中。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将放宽户籍准入条件 投资纳税落户买房入户条件降低
1月23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市政府正式印发和公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户籍准入条件的调整,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条件、放宽对“用人单位”的概念界定;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降低买房入户条件、降低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兼顾了西安户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放开落户限制
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使学生集体户与本市居民家庭户、居民集体户享有同等权利。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可按照就业报到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依法与西安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市区落户:
1、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
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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