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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023-08-19 08:08:4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吴小作”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篇1: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据鹤山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应急预案专项抽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区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2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地质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险品污染或泄漏,压力容器管到事故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以及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等重大集体事件;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2.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文秀华

副组长“钟定科

成员:杨丽平王美彩 梁凯欣 吕文倩 余艳珍

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杨丽平职务:安全主任 办公室电话8385203 手机:13822393722

2.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缓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缓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2.3

3事件报告

3.1报告范围

对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给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和较为严重效果的突发公共事件,规划方案《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杨丽平

3.2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既有关部门报告。

3.3报告要求

3.1.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1.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象情况(3)事故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2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机构

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余艳珍 副指挥长:吕文倩 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4.1.1救缓后勤组。负责组织应急救缓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4.1.2联络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响委办,政府办,市教育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4.1.3人员疏散组。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1.4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4.2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4.2.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2.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

4.2.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2.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4.2.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4.2.6开展事故调查。

4.3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4.3.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篇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医院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公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

(一)日常监测机制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室、

预防保健科及医院医务科组成,医院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传染病及肠道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

去向等进行登记。

3、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定期对部段内各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程序

1、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集体中毒、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急时向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院应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院发现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医院发现涉及职工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病例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会同两委办及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医院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转院。

(三)医院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

(四)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后,应该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资料。医院要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2、医院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门诊、急诊、治疗、注射室、观察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六)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职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职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职工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职工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一旦发生疫情,对总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人员外出总段的管理规定,限制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院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工作人员必须向医院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医院报到,接受必要的身体检查。

5、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乡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单位的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由医院安排集中观察。

(七)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院内办一些健康专栏和讲座,宣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充分利用本院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篇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省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1.5应急预案体系

篇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省总体应急预案。省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省专项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是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省级部门应急预案。省级部门应急预案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市县应急预案。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省属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报省级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由有关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6)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同级政府审定。

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也要制订应急预案,重点体现操作性。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特别重大、重大或者需要省政府负责处置的跨市(州)行政区的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省长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

2.2指挥机构

省上已经成立的各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等机构为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省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如果不属于专项预案的范畴,由省长或省政府常务会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及成员;或省政府直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省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部门职责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和若干参与部门,其构成在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或省专项预案中明确。

2.4市、县机构

市、县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各类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2.5专家组

省政府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预测、预警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信息监测与预测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

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3小时内报省政府。

3.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监测和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可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期后,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应急处置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1信息报告

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如实向省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先期处置

任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4.3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省、市(州)、县(市、区)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省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省级相关预案,统一指挥和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省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省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事发地市(州)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发地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川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实行应急联动,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驻川部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5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4.6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等工作,保险监管部门督促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5.3恢复重建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6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7应急保障

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省总体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7.1应急队伍

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环保、水利、林业、地震、畜牧等应急任务繁重的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如:矿山,危险化学品,林场等)应组建相应的专业或预备应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应急配合功能。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救援能力。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积极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应急队伍。

7.2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7.3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的物资供应。

7.4基本生活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7.5医疗卫生

要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7.6交通运输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7.7治安维护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7.8人员防护

要规划和逐步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广大群众在紧急状况下安全、有序转移。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

7.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7.10社会动员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需要大规模疏散或转移人员、物资,或者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需要增援人力、物力时,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

7.11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7.12抢险装备

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7.13技术支持

要建立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要依托科研院所,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8.2宣传和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

8.3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快速反映、统一指挥、协同配合,迅速进行救援处置工作。

2)、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无论严重程度如何,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现场领导。施工队单位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经理办/安全部门/行保部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

3)、综合协调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报请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长赶赴事故现场;

4)、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5)、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接到通知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履行各专业组职责,同时启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处置:

6)、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7)、综合协调组:落实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8)、事故抢险组:立即组织调集施工队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工程/消防/设备抢险队员,迅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9)、技术保障组:迅速组织提供抢险救援技术方案、技术措施;

10)、救护组:立即组织救护员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临时救治/处置,并协助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开展救护工作;

11)、物资保障组:协调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交通运输车辆;(项目部班车)

12)、现场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卫对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突发公共事件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1、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开展事故调查,编写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善后处理组:迅速会同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项目部的应急预案要求

1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作业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结合危险源辩识);

2)、应急指挥(包括个各专业组)机构与职责;

3)、工程抢险、消防、救护、保卫人员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职责分工;

4)、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动力、人员逃生工具、人员安全避难所、消防设备、急救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准备;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与响应;

6)、工程抢险措施、紧急处置措施、现场急救措施、人员疏散程序、危险原材料应急措施、重要文件记录和设备保护措施;

7)、与社会单位(急救中心/医院、执法部门、属地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联系;

8)、日常协调机构与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本预案及项目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七、应急预案的培训

1、项目部每年上半年应由相关部门对总体应急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应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提高全体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2、项目部每年上半年应对全体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专项预案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并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培训记录。

八、应急预案的演练

1、项目部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一次,做好各个应急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和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协调指挥;

2、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演习,锻炼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3、项目部及外施队每年至少应组织对专项预案演练一次,以检验专项预案的可行性,确保应急队伍的协调配合和统一指挥,并填写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九、应急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项目部安全部/行政保卫部,每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篇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全体员工能有组织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紧急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施工现场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装修工程等生产经营过程。

三、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施工生产过程中、库房、办公区、生活区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扬尘、汛期施工事故、触电、架子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坍塌、重大设备事故、火灾、损坏地下管线、危险化学品事故、大型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突发治安事件(见附件2)。

2、预案――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应急计划。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机构图(见附件1)

2、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组成,下设8个专业组(综合协调、事故抢险、技术保障、救护组、物资保障、安全保卫、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3、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1)、总指挥王长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事故处理的总指挥及人员组织协调工作。

2)、副总指挥:周海龙协助总指挥工作及其他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3)、副总指挥岳扩强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工作,当总指挥未在现场时,履行总指挥职责;负责接待来访事故现场的媒体和代表。

4)、副总指挥杨文亮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善后处理组织工作和信息联络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工作的指挥及其他工作。

5) 成员:胡耀忠  周敬波    马生国  周万林  郝俊明  吕建昌

王  勇  李  文  岳少奇  谢红霞  王雪梅  王  芳  李  玲

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的组织工作。

4、综合协调组组成与职责(由生产、安全、行政后勤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杨文亮

成员:周敬波  王雪梅  王  芳  李  玲

1)、接受事故/紧急情况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长赶赴事故现场;

2)、向上级机构报告事故抢险救援情况,向指挥部成员和各施工队长通报上级机构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5、事故抢险组组成与职责(由安全、生产、劳务管理部门组成)

组长:岳扩强           副组长:张振华

成员:马生国  郝俊明  吕建昌  王  勇  李  文  岳少奇

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工程/消防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救援。

6、技术保障组组成与职责(由技术部门人员组成)

组  长:周海龙        副组长:胡耀忠

组  员:周敬波  周万林

组织编制抢险救援技术方案、技术措施。

7、救护组组成与职责(由行保部门等人员组成)

组  长:岳扩强(兼) 副组长:谢红霞

组  员:王雪梅  王  芳  李  玲

组织救护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8、物资保障组组成与职责(由材料供应管理部门人员)

组  长:袁向东

副组长:岳少奇

组  员:马超仁、魏彩霞及事故单位物资组

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9、现场保卫组组成与职责(由保卫部门等人员组成)

组  长:杨文亮

组  员:现场保卫组

1)、组织警卫对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组织落实和疏导交通运输车辆。

10、事故调查组组成与职责(由生产、安全部门等人员组成)

组  长:  周海龙

副组长:岳扩强、杨文亮,

组  员:胡耀忠、张振华、周敬波、李  文、马生国

会同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进行事故调查,编写事故报告。

11、善后处理组组成与职责(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组  长:王长春      副组长:岳扩强、杨文亮

组  员:胡耀忠、张振华、周敬波、李  文、马生国

组织会同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与救援

1、应急准备

1)、建立项目部应急救援抢险大队;

2)、各外施队组建救援抢险分队,由各队第一责任人担任分队长。

3)各分队职责:

①建立本施工队的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和抢险队;

②对可能出现的扬尘、汛期施工事故、触电、架子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坍塌、重大设备事故、火灾、损坏地下管线、危险化学品事故、大型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突发治安事件等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

③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学习力,提高执行力,做好应急培训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领导责任到位、具体措施到位、政策执行到位”;

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信息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⑤配备必要的援救物资和器材;

⑥紧急情况发生时,分队长负责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同时迅速上报项目部应急指挥部。

2、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附件4――事故报告救援流程图)

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施工队应立即拨打电话,报告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发生重大事故的同时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2)、应急救援组得到指示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

3)、应急救援组按照总指挥指示,及时报告住六公司经理办/安全监管处/行政保卫处;

篇7: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机构建设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区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应急办设在本单位办公室,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确定3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为联络人,于年统一运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前将应急办人员(主任、工作人员、联络人)、值班电话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农村、社区建立应急办,区直各单位要协助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如每一所学校、每一所医院、每一个企业)组建相应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预案。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各自职责,统筹考虑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于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指导本辖区内的村、社区(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

凡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审批。

三、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是本辖区、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切实加强应急工作领导,强化本单位应急办的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信息报告、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职责、值班制度要上墙,相关资料要进行整理,建立完整档案,并将工作制度于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四、做好应急物资统计和储备工作

各单位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应急物资的统计工作,以表格形式,将各类应急物资分门别类、详实细致地进行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各类涉及应急的社会资源特别是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以及发电设备等大型机械进行详细统计,以备应急工作中统筹调度,提高工作成效。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将应急物资统计表于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

五、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和科普教育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专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加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增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六、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单项应急预案演练,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的课题、队伍、装备、程序和方法,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机制、协调和处理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篇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7)其它突发事件。

三、处置原则: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四、指挥系统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赵明博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救援程序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本预案由大坪初级中学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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