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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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环保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报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篇2:环保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5月30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年5月30日印发
附件
篇3:环保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提升国家环境治理能力,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我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部党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减少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国环保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环境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人事司牵头,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二)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梳理并公布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环监局负责落实)按照发展改革委统一工作部署安排,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信用中国”建设,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政法司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把实体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编制完善项目服务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研究出台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为规范,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厅牵头负责,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四)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环保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环境经济政策的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部政府的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政法司牵头落实)
(五)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积极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涉及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政法司牵头,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六)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项目建设环境影响、主要环保措施等相关信息,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前依法公开环评文件全本,环保部门受理后,应向社会公开受理、审查、审批等相关信息。(环评司牵头落实)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方面的信息公开。(涉及相关职能的司局配合落实)
(七)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研究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出台政策的业务司局牵头落实)研究推进环境保护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宣教司牵头,会同政法司及有关司局落实)
(八)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业务司局负责落实)推动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贯彻落实环保政策措施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涉督查事宜办公厅会同环监局(督查事项)、督察办(约谈、区域限批等)落实,涉审计事宜规财司牵头落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规财司牵头落实)
(九)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监测司牵头落实)
2、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1月起,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6〕3号),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通过网站、地方主流媒体等公开渠道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监测司牵头负责,并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土壤司牵头落实)
4、自然生态保护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面积、范围等信息。按程序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信息。(生态司牵头落实)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环评司牵头,会同核二、核三司落实)
6、污染减排信息。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要求,报国务院审定后,向全社会公开及“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规财司牵头落实)及时公开环境统计年报信息,编辑出版《中国环境统计年报》,配合《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6》的编辑出版。“六五”前,通过《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布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司牵头落实)
7、重点排污单位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环监局牵头落实)
8、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加快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监测司牵头落实)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公开全国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信息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生态环境专项执法督查信息。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后督察情况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相关信息。(环监局牵头,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督导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时公开信息,我部适时发布新闻通稿。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督促指导地方政府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应急中心牵头,会同宣教司落实)。
1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宣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和落实公众沟通工作。做好民用核安全设备及核安全相关人员资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核电厂和民用研究堆核安全监管信息。做好核与辐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三阶段(受理、拟批复、批复)信息的及时公开。实时发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监测数据。(核一、核二、核三司牵头落实)
(十)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牵头部门组织好协调会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的评议,推动行政机关更好满足申请人需求。(办公厅牵头,会同各司局落实)稳慎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防范恶意炒作。(政法司牵头落实)
(十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司局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联合国务院其他部门出台文件时,文件起草部门负责报批解读方案),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政府的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司局协调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底前部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宣教司牵头,会同有关业务司局落实)
(十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宣教司牵头落实)
(十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宣教司牵头,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十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做好配套内容的修改完善。(办公厅牵头落实)及时公开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政法司牵头,会同办公厅及有关司局落实)
(十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督导各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规范各级网站建设。加快推进部政府的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发挥好政府的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的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及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办公厅牵头落实)
(十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将全国环保系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年内部计划组织省级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督导省级环保部门加强对地市、县级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人事司牵头,会同办公厅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厅牵头负责,业务司局按职责落实并归口指导直属单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
适当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经费,逐步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规财司牵头落实)
(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部领导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批示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研究解决我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尽快见到成效,取得较大进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年底前对省级环保部门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厅牵头落实)
(四)完善激励问责机制
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厅牵头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归口指导,落实情况要及时跟踪问效,部办公厅视情检查落实情况。
篇4: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XX〕5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今年是区政府换届之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健全信息工作体系。大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各部门、各社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1.加大房屋征收、查违拆违等城建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征收补偿方案“三轮公告”制度,重点做好房屋调查情况、补偿标准、安置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拆迁、拆违中的特别困难群体实行社区公示和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2.加大保障房分配、城市低保等民生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以往公开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这一民生工作能够公平公开透明。建立低保“两级联审”制度,将提标、调标、清退和新进等四类低保对象在社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学校招生、就业等社会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有关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方法、录取结果等各类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实行阳光招生。
4.加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领域的全过程监管,在区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每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安全。
5.加大餐饮服务、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力度。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的清理结果,进一步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公开,积极公开许可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各类信息,做到权力清、主体明、依据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加强信息管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信息质量至关重要,信息公开中的失误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必要的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1.完善信息目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目录标准、网站标准等,并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建立起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篇5: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20XX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云贵
副组长:陈修伟、覃振远、邓骁勇、黄 颂、陈新汉、
陈乙明、吕 甦、石文锋、黄宏忠
成 员:叶绍清、潘绍素、杨大团、李品文、覃纪雄、
谭伟英、郑志军、罗信伟、曾进平、梁 威、
周 鹏、陈规崇、周惠强、蓝绍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决算公开
及时公开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 总预算公开内容要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表格,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要逐步列示到“款”级科目。(预算科负责)
(二)稳步推进 “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积极筹划市本级及预算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提前研究制订 “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预算科负责)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
结合专项资金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从编制20XX年预算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预算评审、项目执行和绩效评价要全部实现网上运转并全程公开。并从中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专项资金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公示制度,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一是督促区(市)财政部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二是结合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指导镇(街道)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切实增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预算科负责)
(四)有序开展财政热点问题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围绕财政政策、民生保障、财税改革等内容,主动策划、整合信息,推出新的信息公开栏目。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交流平台,及时搜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财政工作或政策问题,建立常态化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及时解答和反馈城乡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公室负责)
(五)加快推进服务事项公开
全面梳理面向机关外部的工作服务事项,集中发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部门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以及软件表格下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六)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
建立健全市级财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建立责任明确、流程完整、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使用。(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四、工作步骤
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学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市关于贯彻落实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梳理准备阶段。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科室,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把相关信息公开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规范完善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势,提高发布时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密切配合。
(二)提高公开意识。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学习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精神,以及区、市提出的贯彻落实20XX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重点业务信息。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要求应当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公开。
(三)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治与教育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
篇6: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要求,参照省、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办发〔20XX〕54号和〔20XX〕3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确保20XX年7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的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二)统一规范,分级编制。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统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填报规范,各乡
(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下同步进行清理、填报并依法公开。
(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在确保完成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清理,依托县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步骤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现在到7月底以前,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依法公开。第二步:8月份开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具体安排如下:
(一)6月25日前,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的制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方案的编制;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7月15日前,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完成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有关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开服务等九大类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录入工作,并报U盘到县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7月底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依法公开。
(四)8月份开始,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填报审查并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龚上迈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启龙、县发改委主任周剑云、县监察局局长戴荣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谢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小兵、孙礼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也要相应明确领导机构和信息员。
(二)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开。
4、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制定目录编制规范,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
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经费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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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局勤政廉政建设,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县委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广饶县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指标,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认真抓好政务公开,保障公众对农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的公开、公正、规范和高效运行,提高机关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增强机关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全县农业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农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规定以外,全局所有工作对外公开,做到工作计划和措施透明、工作过程透明、工作结果透明。
(四)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五)方便公众、有利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六)推进工作。建立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纠正存在的问题,推进单位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公开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
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农业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
1、县农业局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纪律,服务承诺。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 任 人:纪宝庆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2、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植物检疫、农资经营许可等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责 任 人:徐君思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3、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申报及重点项目申报及进展情况,名优农产品申报推介。
责任单位:产业化办公室、经管站
责 任 人:万守峰、姜忠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4、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粮食直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民科技培训、农村沼气建设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生产计划与种植业管理股、科教股、棉办、能环办
责 任 人:张可用、李秋国、庆淑英、才立炜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5、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管体制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落实。
责任单位:经管站
责 任 人:姜忠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责 任 人:宋延清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二)对内部公开
农业局管理规章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干部考核、交流、任免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聘任情况,机关行政事务管理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进行内部公开。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 任 人:纪宝庆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及公开时间
(一)公开的方式
本局本着简明易懂、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原则,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监督为主要目的。
1、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楼前设立职责机构、行政收费依据及办事程序等2个固定公开栏;在一楼门厅内设立综合目标、发展规划、工作业务内容的2个公开版面;在一楼门厅内设立工作流程、办公楼示意图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在党员活动室内设置党务公开栏和党员承诺园地。
2.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对本局重大工作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定期向社会公开。
3、通过“广饶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利用全省农业热线和农业科技服务热线,语音系统、数据库和专家坐诊,进行现场解答,公开;
4、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5、在各服务对象场所对服务内容进行公开;
6、需向单位内部公开的,采取设立内部公开栏、召开会议、信息通报、局域网发布等形式,予以公开。
责任单位: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市场信息股
责 任 人:王春民、纪宝庆、孟宪刚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
(二)公开的时间
1、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
2、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
3、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4、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5、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程序
推行政务公开要本着“真实、方便、快捷”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
1、由单位分管领导提出公开意见,提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2、指派专人广泛收集干部、群众对公开项目的意见、建议。
3、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并进行整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五、监督保障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要建立健全内容监督制度,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同时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高校、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政务公开“五个一”制度等有关制度。
(二)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干部内部交流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三)实行预公开制度。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四)实行定期审计公开制度。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县政府审计机关和上级部门的财务审计;县经管站要认真开展对农村财务的审计和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
(五)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程序、办事结果实施监督,要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六、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公开内容广的工作。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农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篇8: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一)镇政府公开的内容。(1)党政领导职务、职责权限。(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3)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4)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5)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6)镇直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7)债权、债务及支付转移情况。(8)工程项目招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9)向农民集资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及使用情况。(10)镇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11)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12)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二)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公开内容。(1)镇村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2)各村镇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3)计划生育情况。(4)征用土地情况及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5)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6)水电费价格及收缴情况。(7)扶贫救灾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8)干部任免、招聘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9)镇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情况。(10)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情况。
(三)各站所公开的内容。(1)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度、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2)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镇政府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1)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3)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4)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公开。各部门均要设立政务公开栏;
2、会议公开。主要结合有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在会上公开,也可召开专题会议,就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3、新闻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4、进村入户公开。印发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六、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直各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起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
七、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光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每年11月上旬开展一次自查,并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材料。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要按照考核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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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安排意见,结合水利系统工作实际,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水利行风的根本好转为目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下原则:㈠依法公开原则;㈡真实公正原则;㈢突出重点原则;㈣讲究时效原则;㈤注重实效原则。
三、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活动内容都应当公开。
(一)机关股室
公开水利局全体领导的分工和职责,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党政办公室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全系统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和上报工作;公开全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和任用工作;公开机关和各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准生证发放有关规定和办理结果;公开有关党务工作的内容;公开各类《责任书》的考核情况;公开干部职工调动原则、程序和结果;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条件、结果;公开评模选优的标准,指标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计财股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预算外资金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公开多渠道筹措水利经费的收支情况;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利股(含项目办)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灌溉用水计划、灌溉管理制度、公开常规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指标;公开全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的情况;公开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政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水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公开全区水资源收费标准及处罚依据;公开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查处程序;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设计队公开本队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年度计划内容;公开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喷、滴、渗灌、防洪堤坝、干支渠等建设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防汛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公开防汛预案及水库运行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综经办公开本室的主要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综合经营项目下达指标和落实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二)各基层单位
公开本单位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各级职称的评定条件、分配名额和评定结果;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程序及结果;公开评优选模的级别、数量、条件和评选结果;公开财务、伙食标准的收支帐目;公开本单位待遇及工作奖励情况;公开工、青、妇有关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采取设置专栏、张贴公告、刊登报纸、电视广告、印发明白卡、监督卡、宣传材料,查询等多种形式。做到“两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办事结果上墙。建立健全“一栏、两簿、三项制度”,即:公开栏,政务公开登记簿,民主评议监督簿,政务公开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监督制度。除上述形式结合实际选择使用外,具体要求:
1、机关股室
①统一标准,以壁报、橱窗、专栏等形式公布机关科室公务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和职责,各办公室需要公开的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壁报制度框公布各办公室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定。
③设置临时公开栏,由机关科室负责在栏内公开需要公开的事项。
2各基层单位
①统一标准公布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一职一版),需要公开的有关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黑板或橱窗公布各单位比较固定的
行为准则和规定。
(二)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适时举办咨询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公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依法治水,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创造水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发展水利经济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抓好督办,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七、监督保障措施
1、局纪委负责各单位及机关政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并聘请基层单位的干部职工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纪委经常性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查访结果予以通报。
2、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或者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者办理前,要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3、鼓励干部职工进行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局纪委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4、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结合全系统工作年终考核;对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者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提出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免去其所任职务的建议;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者在政务公开中存在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要追究其党纪政纪处分。
篇10: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泰州市政府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20XX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对 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2.细化主动公开内容。
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3.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
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要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4.加强信息解读力度。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5.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气象部门和新媒体建设。统筹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气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气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2.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全面公开。
3.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
做好气象部门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
4.强化气象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提高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及时将气象部门部署应急工作、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等情况对外公开。
5.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各级气象部门要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5.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
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升气象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四、方案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气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具体落实。
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3.细化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便于监督检查。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4.加强督查和总结。市局办将适时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告。
篇11: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共安丘市委办公室、安丘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柘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马连俊、张国启同志负责有关工作开展。镇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的工作经费等重要问题。
二、全面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配套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于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方案、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工作,镇政府将在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邮箱等多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重点做好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政府数据等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社区)
三、扩大政务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一)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人民来信反映的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社区)
(二)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本级本部门、单位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三)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四、进一步优化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1.充分发挥市政府的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开,强化政府的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的权威信息发布作用,及时发布重大政府信息。进一步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推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4.充分利用镇街区为民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体系优势,及时发布政务服务区域内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解答公众疑惑。5.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6.要明确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篇12: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阆中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等权力行使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真正实现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实现蓝田跨越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建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
四、主动公开事项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2.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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