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新文学的起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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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重新审视新文学的起源论文
重新审视新文学的起源论文
如果按照一些五四新文学作家的叙述,五四新文学靠着个别作家振臂一呼,办了一点杂志,在短短的几年内,就能够转变中国的语言,这恐怕可以说是世界语言史上的奇迹。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五四新文学,新就新在运用现代汉语。这几乎已经是常识了。我们一直认为:新文学是五四时期方才诞生的,它是五四一代作家用现代汉语创作的新型文学作品,正是这样一批新文学作品奠定了现代汉语的地位。按照胡适等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的说法,两千年来的中国文学,走的是言文分离的道路,五四白话文运动,才确立了“言文一致”的状态。
但是,一种语言的转换需要整个社会的响应与支持,这是需要时间的。因为语言是整个社会交流的工具,它不大可能只由少数人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支配决定。如果按照一些五四新文学作家的叙述,五四新文学靠着个别作家振臂一呼,办了一点杂志,在短短的几年内,就能够转变中国的语言,这恐怕可以说是世界语言史上的奇迹。胡适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才写了《国语文学史》、《白话文学史》,试图把新文学的白话与中国历史上的白话文本连接起来,梳理出白话文发展的历史线索,寻找出五四新文学白话文的历史依据。但是,胡适的《国语文学史》、《白话文学史》没有做完,只做到宋代。在我看来,他幸好没有做下去,假如他按照这样的线索一直做到五四,那么,鸳鸯蝴蝶派就是当时白话文学的正宗,他们做的白话才是按照中国文学传统一直发展下来的白话。张恨水曾经以《三国演义》为例,说明五四以来新文学欧化句式与当时一般读者的美感距离:“‘阶下有一人应声曰,某愿往,视之,乃关云长也。’这种其实不通俗的文字,看的人,他能了然。若是改为欧化体:‘我愿去’,关云长站在台阶下面,这样地应声说。文字尽管浅近,那一般通俗文运动的对象,他就觉着别扭,看不起劲。”张恨水说的其实是鸳鸯蝴蝶派代表的通俗文学与五四新文学之间的语言差距。因此,我把按照中国文学传统发展下来的白话称作古白话,在鸳鸯蝴蝶派看来,他们才是古白话的继承者。
新文学的白话受到了古白话的影响,但是它们显然又不是鸳鸯蝴蝶派用的古白话。新文学的白话主要是一种带有欧化色彩的白话。如果说上世纪二十年代新文学与鸳鸯蝴蝶派在文学语言上有什么区别,那区别主要就在欧化的程度上。鸳鸯蝴蝶派也受到西方文学的影响,但是它还是从古代章回小说的发展线索延续下来的,以古白话为主,并且没有改造汉语的意图。新文学则不然,它们有意引进欧化的语言来改造汉语,以扩大汉语的表现能力。我们从五四新文学家的翻译主张上,尤其可以看出这一点。如鲁迅主张的“硬译”,就是当时一种改造汉语的尝试。
那么,古白话又是何时转换为欧化白话文,欧化的白话文是何时开始问世的呢?它是在五四新文学问世时方才问世的吗?显然不是。根据我的研究,到五四时期,欧化的白话文在中国已经存在了一个漫长的时段,至少有半个多世纪。对于欧化白话文在中国近代的存在,它们的发展线索,它们对后来国语运动的意义,我们似乎还缺乏研究,学术界也不够重视。
重新发现欧式白话文
大约在19世纪60年代之后,古白话渐渐退出历史舞台,欧化白话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今天看来,这些传教士的译本是中国最早的欧化白话文本,也是最早的新文学前驱。
中国自身的古白话是何时开始转化为欧化白话的?这要归结到近代来华的西方传教士,他们创作了最早的欧化白话文。西方近代来华的传教士最初所用的汉语,大都是文言。中国的士大夫由于具有儒家信仰,对于基督教的传教,往往持抵制态度。这就促使西方传教士必须更加注意发展文化水平较低、无法阅读文言的信徒,用白话传教正是在这种状态下进入了他们的视野。西方传教士最初创作白话文时运用的仍是古白话,因为这时还没有欧化白话的文本。然而,古白话那时已是一种书面语言,与当时的口语已经产生了距离。经过不断的翻译磨合,大约在19世纪60年代之后,古白话渐渐退出历史舞台,欧化白话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今天看来,这些传教士的译本是中国最早的欧化白话文本,也是最早的新文学前驱。
我们先看欧化白话的白话小说。西方长篇小说最早完整译成汉语的,当推班扬的《天路历程》,翻译者为西方传教士宾威廉,时间在1853年。当时所用的翻译语言还是文言,后来因为传教的需要,又重新用白话翻译了一遍,时间在1865年。为了便于阅读,在白话译本中还增加了小注,注明见《圣经》第几章第几节。全书用断句,没有标点。因为是译本,自然带有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的白话章回小说完全不同。但是,它又受到中国白话章回小说的影响,每卷结束时,都有“诗曰”,有一首绝句,这是原作中没有的。但是小说中的语言,却已经不是章回小说所用的古白话,大体上已经是崭新的现代汉语。试看:
“世间好比旷野,我在那里行走,遇着一个地方有个坑,我在坑里睡着,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人,身上的衣服,十分褴褛,站在一处,脸儿背着他的屋子,手里拿着一本书,脊梁上背着重任。又瞧见他打开书来,看了这书,身上发抖,眼中流泪,自己拦挡不住,就大放悲声喊道,‘我该当怎么样才好?’……‘我应该做甚么,才可以得救。’”
这是《天路历程》开头的第一段,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已经不再运用古白话的套语。为了忠实于英文原著,作者在运用白话翻译时必须保持原著的特点,忠实于原著的意思,这样的翻译也就坚持了原著的限制视角叙述,白话也就出现了新的特色,带有西方语言表述的特点,作为书面语是以前中国白话小说中罕见的,小说同时保持了西方小说的叙述特点,从而改造了中国原有的白话文学。假如把这一段与今天《天路历程》的译本对照,我们不难发现:它们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差别,尤其是在白话语言的运用上。《天路历程》中有大量第一人称的限制叙述,这种叙述与中国传统小说的第一人称说故事叙述不同,它是严格按照第一人称所见所闻的限制视角叙述,甚至把第一人称限制叙述和第三人称限制叙述交替进行。它是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第一人称叙述,带有很强的抒情性。这些特点都是中国传统小说很少出现的,在白话小说中更是属于创造性的发展。
最能代表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体裁是诗歌,西方传教士对汉语诗歌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传教士要翻译基督教的赞美诗,传教的需要和他们的汉语水准都不允许他们把赞美诗的翻译格律化。于是他们翻译了大量的欧化白话诗。中国古代也有运用口语的白话诗,不过那运用的是古代的口语,不是现代的口语,如《诗经》、《乐府》等等。胡适自己认为,现代白话诗是由他发明的,其实不然。西方传教士在翻译基督教赞美诗时,为了帮助信徒快速理解,有不少传教士就把它翻译成白话诗,现从19世纪70年代的出版物中举出若干例证(原文无标点,只有句逗):
“有位朋友,别人难比,爱何等大,胜似兄弟,疼爱兄弟,爱何等大;世上朋友,有时离你,今日爱你,明日恨你,只有这位,总不误你,爱何等大!”
“早起看见轻霜薄雪,没到日中已经消灭。花开满树眼前富贵,一阵风来忽然吹卸。”
这些诗已经开始把古代白话诗的以单音节为主转变为现代白话诗的以双音节为主,不讲平仄,不讲古诗格律,它们数量众多,比起胡适“两个黄蝴蝶,双双天上飞”的“缠了足又放”的白话诗,在白话文的运用上,似乎要更加大胆,更加贴近普通老百姓。
我们可以看到,早在五四新文学问世之前,运用类似于现代汉语的欧化白话文创作的文学作品已经存在,除了戏剧目前尚未发现外,小说、散文、诗歌等各种文体都已作了颇为有益的尝试,在欧化程度上有的作品甚至超过了新文学前期的作品。这些欧化白话文作品不绝如缕,在教会出版物中一直延续下来,直到五四白话文运动。
颇有意思的是,这些作品虽然问世已经接近半个世纪,但是它们对新文学作家似乎毫无影响。新文学作家在说到自己的创作时,几乎都没有提到西方传教士的中文翻译作品对他们的影响。他们几乎都认为自己的创作主要接受的是外国小说的影响,或者是阅读外文原著或英译本,或者是阅读林纾等非西方传教士的中译本,仿佛西方传教士的欧化白话文译本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甚至连许地山这样的基督徒作家都没有提及西方传教士的白话文对他的影响。对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需要作专门的分析。而这本身也许就是西方传教士的欧化白话文文本后来被历史遮蔽的主要原因。但不管怎样,正因为新文学作家也是接受外国小说的影响,用外国文学的资源来改造中国文学,所以他们所用的欧化白话与西方传教士可谓是殊途同归。
新文学作家没有提到西方传教士欧化白话文对当时社会的影响,是否这一影响就不存在呢?平心而论,西方传教士的欧化白话文本,对当时的基督徒以及靠拢教会的平民不会没有影响。其实,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文时期,并不是没有人发现五四白话文与西方传教士白话文的相似之处。周作人在19就曾经提到:“我记得从前有人反对新文学,说这些文章并不能算新,因为都是从《马太福音》出来的;当时觉得他的话很是可笑,现在想起来反要佩服他的先觉:《马太福音》的确是中国最早的欧化的文学的国语,我又预计他与中国新文学的前途有极大极深的关系。”可见,早在1920年之前,新文学创作初起之际,就有人发现它与西方传教士所用的翻译白话之间的联系,只是当时的新文学家不愿承认罢了。这一发现其实非常重要,这说明当时有读者是因为先看到了西方传教士的欧化白话文译本,在这个基础上才接受或者反对新文学的,而对这些读者来说,新文学的欧化白话已经不是新鲜事,他们很容易就能够辨别新文学的语言。
西方传教士对于新文学的影响,不仅在于提供了最早的欧化白话文的文本;更在于在汉语的语法、词汇、语音三方面,都推动了现代汉语的建立。一般人都能看到汉语语法、词汇在近代受到的外来影响:外来新事物带来大量的新词汇,汉语最早的语法专著《马氏文通》就是在外国语法启示下成书的。但是一般人可能会觉得,汉字的语音是中国人自己确定的,与西方传教士又有什么关系?其实,西方传教士对汉字语音的认定作出过重要贡献。汉字是表形文字,而不是表音文字,它不能直接读出字音。中国古代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释音”、“反切”、“四声”,这一套注音方式是为培养士大夫服务的,因为它是用汉字本身作为注音系统,用浅显的汉字来注明较难读汉字的读音,或者用前一汉字的声母加上后一汉字的韵母连读。这些方法都需要以认识相当数量的汉字作为读音的基础,假如不认识用来注音的汉字,也就无法读出被注音字的读音。但是,这套注音系统很不适合西方传教士,他们的母语所用的文字基本上都是表音文字,用字母表音是他们的常识,但是汉语就完全不同了,它是象形文字,文字与读音之间缺少表音文字那样密切的联系。传教士晁俊秀说:“对于一个欧洲人来说,汉语的发音尤其困难,永远是个障碍,简直是不可逾越的障碍。”他们要尽快学会中文,很自然地就运用母语的字母给汉字注音,明末的西方传教士提出了最早的汉语拼音方案,晚清的传教士又继续提出各种为官话、方言注音的方案。这些方案至少有十多种。这些拼音方案进入了实践,小孩子通过几天的注音学习可以很快掌握注音方法,实现以前要花几年乃至十几年才能实现的阅读。西方传教士相信,用拼音改革汉字可以作为“一种使西方的科学和经验能够对一个民族的发展有帮助的最好贡献”。这样的一种文字,“是产生一条达到文盲心中去最直接的路”。中国最早的汉字拼音文本是19世纪产生的各种方言《圣经》,在厦门的拼音《圣经》曾经卖掉四万多部,甚至出现了完全用罗马字母拼音构成的方言报纸。后来,西方传教士用字母为汉字注音的方式给中国学者打开了思路,启发了他们,并且成为他们改革汉语文字的努力方向。但是,在西方传教士看来,既然用字母注音可以取代汉字,汉字的存留也就成了问题。这也成为后来中国语言学界的'重要争论之一。
18,裘廷梁在《苏报》发表《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成为白话文运动的发轫之作,其中就提到:“耶氏之传教也,不用希语,而用阿拉密克之盖立里土白。以希语古雅,非文学士不晓也。后世传耶教者,皆深明此意,所至则以其地俗语,译《旧约》、《新约》。”晚清白话文运动的许多白话作品,也具有欧化白话的倾向。不少人也提出了汉字“拉丁化”的设想,吴稚晖、钱玄同等人甚至认为“汉字不灭,中国必亡”。从西方传教士到晚清白话文运动,再到五四白话文运动,构成了一条欧化白话文在近代的发展线索。明乎此,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五四白话文运动可以做到几个人振臂一呼,就能够群山响应。接受欧化白话文的社会基础已经酝酿了几十年了。语言是文学的基础,文学是语言艺术的集中表现。我们寻找五四新文学的起源,应该看到西方传教士对此曾经作出过贡献。
调整现代文学研究的视野
欧化白话文改造了汉语,促使汉语精细化、明确化,扩大了汉语的表现能力,但导致了不少传统文化内涵的失落,使汉语变得“平面化”,失去了原有的厚度。
欧化白话文改造了汉语,促使汉语精细化、明确化,扩大了汉语的表现能力。但是语言是文化的表现,汉语欧化的结果,也导致了不少传统文化内涵的失落,使汉语变得“平面化”,失去了原有的厚度。现代汉语语法体系是从《马氏文通》发展而来的,陈寅恪曾经批评《马氏文通》的做法:“今日印欧语系化之文法,即《马氏文通》格义式之文法,既不宜施之于不同语系之中国语文,而与汉语同系之语言比较研究,又在草昧时期,中国语文真正文法,尚未能确立,”他认为,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摆脱西方传教士影响的中国真正文法,并没有建立起来。他担心汉语的欧化语法会导致中国文化的失落,他甚至警告当时的语言学家:“从事比较语言之学,必具一历史观念,而具有历史观念者,必不能认贼作父,自乱其宗统也。”20年代还曾经发生过十教授联名发表宣言,拒绝汉语的欧化,要求汉语恢复传统。就是在主流文学内部,也曾经出现对欧化白话文的反思。瞿秋白认为:五四白话文“造成一种风气:完全不顾口头上的中国言语的习惯,而采用许多古文文法,欧洲文的文法,日本文的文法,写成一种读不出来的所谓白话,即使读得出来,也是听不惯的所谓白话。”寒生(阳翰笙)也认为:“现在的白话文,已经欧化、日化、文言化,以至形成一种四不像的新式文言‘中国洋话’去了。”对于当时的白话受到欧化影响,他们的看法与陈寅恪以及十教授倒是一致的。只是这些抗拒欧化的努力,由于不是主流,后来被历史遮蔽了。
19世纪欧化白话文的重新发现,使得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和调整目前的现代文学研究。
首先,现代文学研究的时段必须改变,原来的现代文学研究从19的新文化运动开始,后来上推到19,甚至上推到1898年。但是欧化白话文作为新文学先驱的存在,需要我们把研究时段延伸到西方传教士的中文传教活动。正如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大师布罗代尔早就指出的:长时段的对对象的审视,也许更能说明问题。
其次,我们以往的研究,把汉语书面语从文言到现代白话的转变仅仅看成是汉语内部的转变,很可能低估了近代“西化”、“全球化”的力量。如果忽视了西方传教士用中文创作翻译的作品和他们改造汉语的努力,就只能在我们中国作家内部寻找近代文学变革的因果关系。而西方传教士是外国人,他们的汉语文学活动也不能进入我们的文学史,这种做法遮蔽了我们的视野,也掩盖了近现代文学史上“中西古今”互动的某些历史真相。
第三,我们以往对现代文学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继承了胡适这批学者,以一种进化论的观念,来看待白话取代文言,这往往把历史简化了;其实其中的关系要复杂得多。晚清的文学现代化过程,有着多种选择的可能性。看不到这种复杂性,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像王国维、陈寅恪这样从来就主张现代化的学者,王国维会去自杀,而陈寅恪会认为王国维的自杀是殉文化,为什么陈寅恪这时会认为中国的文化已经凋零到需要有人来殉了。研究新文学的成长,必须把它与旧文学的衰亡结合在一起研究,才能更清楚地看出历史的演变脉络。
最后,我们重新审视这段历史,考察西方传教士的汉语文学活动,也许能够对“全球化”、“殖民化”、“帝国主义”在文化上的影响及其方式,产生更深入的认识。如果我们不把“现代化”只看作“西化”,那么我们就需要对现有的“现代化”趋势和理念作出反思。在文学史研究上,我们就应当对从西方传教士开始的欧化白话文作出新的反思,重新思考全球化和殖民主义的特点,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现代化”问题,重新思考和评价中国近代古今、中西、雅俗三大矛盾冲突的背景与结果。
篇2:重新审视尖子生
重新审视尖子生
一位重点大学的学生骄傲的说:中国的经济建设还得靠我们这类二、三类人才。原因是,国内少数几所名牌大学,如清华、北大等的学生,国家投入了最多的教育经费,集中了国内最好的人力资源,但却是在为美国等发达国家输送人才,成了美国等人才培养基地。这些名牌大学的学生们一年复一年的大量的流向国外,深造后,回国报效的寥寥无几。
样式也曾报导,80年代,我国曾在全国挑选了一批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公费留学美国,结果他们学成后,只有个别的回到祖国。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渐倾产业化,由于学生家庭开支投入过大,这些留学的学子们,更喜欢在国外享受新鲜空气和优厚待遇,回归创业的更少。而多年来,国家教育部却一直不敢向社会公布每年由名牌大学出国的人数及回国人数的比例。更不敢算一算,这几所名校的投资和学生为国效力人数的比值。如果一旦公布,就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国家有限的教育经费重点投向的名牌大学原来是在拼命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培养人才,在为美国等的科技发展源源不断地添砖加瓦,反过来美国科技的发展给美国长期遏制中国发展的国策将进一步提供强大动力。这样就会造成国内社会的舆论,也就会影响某些高层人士争创世界名牌大学的战略决策,影响教育进一步的改革,打击他们急功近利的浮躁情趣及贪大求洋的思想。
这一问题,不能不促使我们反思。
长期以来,我们的广大教师,学校领导,甚至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口中喊着学生全面发展,实际上对尖子生褒奖有佳。在日常学习中老师对尖子的重视程度往往远远超过一般学生,表现在,教师教育学生向他们看齐、向他们学习,遇到赛事往往是重点辅导他们。因为他们能够为教师、为学校、为地方带来荣誉和品牌。
多年来的事实告诉我们,真正在国家、在地方的科研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起主力的多数是能力属于二、三类的'人才。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学业上处于二、三流,但实际上他们才是国家的栋梁和发展建设的希望,(如两弹一星的功勋人才钱学森等倍回国后,现在的后继人才绝大多数是国内派)
因此,作为小学教师,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的确应反省人才的培养观,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真正做到教育教学的公平性,在平时的教学中因材施教的同时,真正做到要关注各类学生,特别是学习一般的学生,把教师的爱多投向他们,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是未来祖国建设的中坚力量,鼓励他们刻苦学习。
篇3:重新审视信任
9月4日 出处:《管理@人》 作者:Roderick M . Kramer
在过去中,信任被认为是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最有力的润滑剂和加速器,
流行的商业管理书籍大力地渲染着信任的价值和作用;专业的管理学家也都肯定了信任的好处,特别是当围绕信任建立起来一套成体系的制度的时候。
想想看华尔街传奇人物麦道夫的例子,这个人“人品正直、家族显赫、名声好”,一切都那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但事实上,那么多的人,包括一些金融专家和商业巨人都上了麦道夫的当,他们错误的相信了他。为什么我们会如此轻易相信一个人呢?
麦道夫肯定不是第一个瞒过众人眼睛的人。想想世通公司、安然公司以及其他被爆出丑闻的公司,或许我们的信任真的出现了问题。30年来,我一直致力于对信任的研究,探讨它的优势和劣势以及信任的滥用。真的是时候重新审视我们对于信任的界定和我们的信任行为了。
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我将陈述这样的观点:信任是人类的天性,信任是人类得以生存发展的原因,人类的基因和我们童年时期的学习致使我们很容易相信他人。但是,信任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人们常常会弄不明白谁值得信任、谁不值得信任。从宏观角度来看,绝大多数人都是值得信任的,所以区分不了也不会产生太大的麻烦;可是在个体层面上,这就是个问题了。
作为个体,要想更好地生存,我们必须要学会理智地相信。这种信任,我称之为谨慎信任,要想获得这种能力并不容易,不过通过努力学习,还是可以拥有的。
让我们首先了解一下为什么人们总是愿意相信他人。
信任是人类的天性
信任源于我们的大脑。巨大的脑容量让我们生理上会早熟,而成长的过程又高度依赖监护人。基于这种被保护的需要,我们一进入社会就开始拥有社会网络,道理很明显: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就会把眼睛望向那些围绕着他的人;一段时间后,婴儿的头会追寻传来母亲声音的方向。最不可思议的是,婴儿还能够模仿监护人的表情,而这时孩子的妈妈,则会在几秒钟内对孩子做出回应。
简单地讲,我们生来就是社会性的:我们要与他人一同生活,群居让我们得以生存,正如社会心理学家泰勒所讲的那样,“科学家们承认血脉关系、合作关系以及其他的社会联系,对我们大脑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甚至是人类繁衍至今的决定性因素。”在我们的进化史中,信任起着重要的作用。
研究显示,大脑中的一种化学物质控制着我们的信任情绪。一位研究神经元经济学的学者保罗。扎克发现,我们体内的一种化学物质催产素能够促进信任感的产生,还有一些研究也同样证实了催产素与信任之间的相关性。
识别信任也有一些规律。我们总是容易相信那些在某些方面和我们相似的人。
这方面最有力的证据是利萨。迪卜瑞妮所做的一个研究,她让一些被试者去看一些陌生人的照片,最后发现,被试者更加信任那些与自己长得像的人。或许是由于外貌越相似,就越有可能与自己存在某些渊源。另外一些研究表明,相对于圈外人或陌生人,人们更容易相信圈内人。即使只是随机安排的小组,人们也会对组内成员产生强烈的认同感。
戴奇-科莱特以及其他一些心理学家发现,生理接触也与信任有很强的关系:快速和不显眼的生理接触,相对于夸张的接触更能够引起人们的信任。综合这些研究可以发现,信任其实很容易就能产生。人们或许会说自己很难信任别人,但是行为却是另一回事。事实上,信任是一种潜意识的状态;虽然有时候信任是偶然产生的,但其实信任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我把这种倾向叫做推定信任,意指经验基础上的信任,随着交往时间的增多,了解的加深而对他人产生信任。一般而言,这种信任很牢固,除非信任感遭到严重破坏,否则推定的信任会一直延续下去。
判断有时会错
正如信任是人的天性一样,犯错也是人的天性。大脑里面的化学物质让我们相信他人,但是它同样也会让我们受骗,特别是当我们根据相似性相信他人时更会如此。
我们的知觉有可能歪曲判断,人们总是选择性地关注那些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心理学家把这种现象叫做证实偏差,意指我们花更多精力关注那些能够证明我们观点的信息。
如果我们能够避免刻板印象的话,证实偏差也不一定就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刻板印象反映了对某种特殊群体(肤色、年龄、性别、种族等)的特定感知(诚实的、可靠的、值得信赖的、无能的、软弱的等等)。心理学家把这些信念称为内隐理论,因为我们很难想象这些信念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判断。大部分时候,内隐人格并没有危害,它们只是帮我们快速地将人们归类,但是它很有可能让我们高估一个人的可信度。更糟糕的是,人们总是认为自己的判断要比一般人准确。这种对自己判断过于自信的感觉让我们犯错。
并不是只有偏见会歪曲我们的判断。我们通常也会通过第三方来证实某人的可靠度。第三方对双方的情况更为熟悉,所以他们可以让我们更加理智,不盲目信任或是更放心地相信。我们把这种借由第三方的信任称为转移信任。可是,随着麦道夫案子的被揭露,人们发现,转移信任也并不一定可靠。有证据显示,麦道夫是一个善于构建社会关系的人,例如他所成立的高级俱乐部,他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利益。
研究者已经找出了两种认知误差,它们让我们相信得更轻易、更多、更长久。
第一种认知误差是,人们总是不相信不好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即使知道这些事情的存在,也不会把它们和自己联系到一起,就如同我们知道街头暴力是绝大多数城市都很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总认为自己不会那么碰巧成为受害者。
另一种误差是不切实际的乐观。无数的研究证实,人们总是高估好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可能性――婚姻会很幸福、有一个成功的事业、寿命很长等等。即使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是他们会认为自己能够做得比普通人更好。
我们已经知道了为什么我们会对他人产生信任的感觉,但即使信任是人类的天性,我们也需要更加慎重。
不要盲目信任
我们永远不知道别人的真实动机、意图、性格或未来的行为,
我们只能简单地选择信任(一旦遇到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就会受到伤害)或不信任(如果对方是值得信任的人,又会错失很多机遇)。在我们做决策的时候,怀疑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但是,通过调节心智和行为习惯,确实可以让减少怀疑。下面就是一些基本的原则:
原则1 :了解自己
当人们谈到信任问题的时候,总是会走入两个极端,一些人太轻易就相信他人,他们过于大意,认为别人永远都不会做出伤害他们的事。
这样的人很容易就在工作场合中向他人吐出自己的秘密,或是一些敏感的信息,而不加慎重的考虑。他们随意地表达自己对某个人的印象和看法,而不管他们倾诉的对象时朋友还是潜在的敌人。他们轻易地相信有可能给他们带来潜在的危害的人。
另一种人就过于谨慎,从不轻易相信他人。他们以最坏的方式来忖度别人,绝不在社会交往中展露自己的本色。他们害怕信错了人,或许他们不会犯很多错,但是他们也很难得到真正的友谊,因为他们总是与别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不展露真心。
第一个原则就是要明白自己到底是哪一种人,这将决定你如何做出改进。如果你是第一种情况,那就应该更加慎重,更多地分析你所能得到的信息;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你就应该稍微打开心胸,改变自己过于孤僻的行为。
原则2 :从小到大
信任一定会有风险,这无法避免。但是你可以把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合理就是小。社会心理学家大卫。摩斯克和我在早期的研究中,用浅信任来描述那些很小但是又能够为我们带来沟通和信任的行为。
环顾一下你的周围,哪些人是愿意和别人建立良好关系,你经常向他们传递一些微小的、友好的信号,从细微处着手,然后通过长时间的接触来考察一个人到底是不是值得信任,如果值得信任,再逐渐建立更大、更多的信任,这样既可以降低风险,又能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原则3 :写一个免责条款
研究高风险情况下的信任时,我们发现,如果人们能提前预知被欺骗后自己的反应,也就是说想清楚自己能够承受哪些背叛时,他们就能够投入更多的承诺。建构信任之前,就想如果被欺骗会如何,这看起来好像会损害信任而不是有助于建立信任,但是事实上,却能够让员工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相信别人。
因为如果我知道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或者我早已想清楚即使你背叛,我也不会有太大损失时,我就有更多的空间可以自己加以调节。严密的体系也不可能杜绝偶然情况的产生,任何一个复杂的组织和社会系统内,都存在不可避免的错误。所以,事前考虑好那些情况或后果可能出现,想清楚自己可以容忍的程度是多大,以后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就不至于感到措手不及。
原则4 :传递强烈信号
为了确保信任是循序渐进的,由小到大的,就必须不断传递清晰的、强烈的友好信号。曾经做过的一个研究发现,管理者和下属都会高估他们被信任的程度。这种自我和他人认知的差异,显示出一个信任断层的存在,它有重要的意义: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在信任沟通上投入很多精力,因为大家都想当然地认为,别人能够理解自己或能够分辨出我们公正、诚实和包容的心。
传递信号并不只是为了吸引那些愿意相信别人的人,同时也能够威慑那些怀有恶意的人,让他人知道,一旦欺骗你,你一定会反击。这就是为什么有一个强势的名声是重要的,名声决定了你沟通的方式,以及你希望建立的关系类型。有学者的研究显示:为了保持你稳定的信任关系,你就不仅需要先主动信任他人,还必须要让他人明白,一旦你收到背叛就一定会快速、强烈地报复。你可以很善良,但一定不能够懦弱。
原则5 :识别他人的信任困境
我们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思考问题,毕竟我们很难也很少真正去关心他人的想法。我们总是忘记了别人也会和我们一样,出现信任困境: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多大程度上能够相信他?一旦建构信任,成功人士都会投入很多精力去关注别人。他们能够读懂别人的想法,知道该采取哪些措施安抚对方、消除对方的疑虑。
原则6 :更要看这个人
很多研究都强调人与人之间的角色在信任过程中的重要性,但是,这并不代表你一定要相信你的上级或是任何有权力的人。有研究显示,高水平的信任往往来自非常人性化的交往,而不是在权力关系中。事实上,私人关系好往往会带来信任。
快速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是对某种角色的信任。对一个角色的深度信任,有时候可以代替与这个人的交往经验。基于角色的信任,其实是信任一种体系。对特定工程师的信任只是顺承了我们对该职业的信任。这个时候,角色就替代了个人的经验以及动机,从而判断他是值得信任的。
基于角色的信任不是万无一失的。普通人相信华尔街的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长久以来美国的金融体系显得很可靠,但是想想麦道夫,想想安达信。不管如何,在决定是否相信他人的时候,我们还是要将个人品质纳入考虑的范围。
原则7 :保持谨慎,不断质疑
当饥饿的时候,我们就会不断想起食物直到填饱肚子为止,然后,我们的思想就会跑到其他层面的东西上去。人类希望能够和他人保持亲密关系,这也是导致我们产生信任困境的原因之一。我们担心某个金融顾问的可靠程度,所以我们去调查。但是,调查结果一旦显示这个人值得相信,并且后来的交往中没有纰漏出现,我们就会不再费心继续进行调查,这其实是很危险的。
在对人们的信任经验进行分析的时候,我发现,被别人背叛的人总是太晚发现变化的端倪。他们不再重视对他人进行考察,因为他们认为已经相处了这么久,能够对情况有所掌控了。但事实是,别人的态度会突然发生改变,太大意地高估自己的安全性,最后只会给自己带来灾难。
麦道夫丑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很多把毕生财富投给麦道夫的人,在最初都对其做出过谨慎的考察,可是一旦相信了他以后,就不再保持警惕。他们放心大胆地把辛苦积攒了一辈子的钱交给麦道夫。一位大屠的幸存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同时也是麦道夫案的受害者艾伦。维斯尔说,“我们核实过那些和他有生意往来的人,那些人都是华尔街上最厉害的人,是金融天才,然后就对他确信无疑了。”
继续考察可靠度的难度,在于我们要不断地向那些已经信任的人提出质疑,这会让我们感到很难为情。但是,考虑到被欺骗的后果可能很严重,还是谨慎一点为上策。我们对信任的倾向性,对于人类来说是生存的重要技能。
近期的研究表明,信任在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活力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信任虽然有助于人类的生存,对于个体而言,却也容易让我们受到伤害。为了要从信任中获益,就必须要学会谨慎地相信。
篇4: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论文
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论文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刘维林称法规建设的工作安排已经确定,即将建立或修订的法规共有8个,禁放令没有列入其中。但刘维林同时表示,有可能派出调研小组,听取市民对禁放令的意见。(《新京报》)
尽管说,禁放令施行之初,确实降低了噪声污染和空气中有害物质污染,减少火警事故,还大大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炸伤人的事故。然而,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的燃放烟花爆竹已深入了国民的骨髓,成为民俗文化的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不是一纸禁令所能改变的。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上海、新加坡等相继取消禁放令,北京也出现了一些在规定的禁放区内偷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北京市民希望取消禁放规定,改禁放为限放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了激进和保守两方的意见,吸取了中间方的一些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表示可以考虑对这个问题列入今年工作,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专门调研小组,就民俗、禁放执行的现状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详细调查,经认真研究后,再详细听取市民的意见,可考虑在明年重新修订禁放令。
笔者认为,如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对禁放令进行审视将是一个明智的举措。在笔者看来,立法是一种各种利益之间的博弈,法律是在多方利益的代表参与下,不断地进行交涉、协商、妥协,在求得利益的暂时平衡下诞生的。作为地方法规的禁放令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现代化与民俗的博弈的产物,燃放烟花爆竹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从地广人稀的旷野农家生活中养成的,一家有喜事或丧事,惟恐遥远的邻村村民不知道,就放鞭炮通知大家,唤大家来同喜或同哀。”(范忠信教授语)可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与自然经济条件相适应。人类进入现代化、城市化以后,燃放烟花爆竹便与这种生活方式不相容了,城市空间的狭小不能容纳过多的噪音、硝烟、纸屑垃圾和极易引发火灾。但是燃放烟花爆竹虽随时代的变迁,不再是为了适应自然经济条件而存在,早已深入国民的骨髓,成为民俗文化的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成为人们表达新春快乐、体验年味的一种生活方式。在没有新的替代方式产生以前,燃放烟花爆竹,要强行禁止,必将面临强力的反抗,造成法律与民俗的内在紧张。禁放令的制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代表某种的利益一方在博弈暂时取得胜利,但是博弈始终存在,各种利益也在此消彼长,特别是代表某方利益的人也许自身的观点也在发生转变,当这种博弈显得越来越激烈时,并在各种话语媒介上不断进行表达不满时,立法者也就不能视而不见了,法律也应当取得重新取得平衡。
从法律的实施角度上讲,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对禁放令进行审视也是一个明智的举措。法律、法规制定了,只是处于应然状态,是纸上的.法律,法律要有生命力,从应然走向实然,就应当得到公众的认同。然而,在现实中,民众违反禁放令的行为是越来越多,体现一种集体对法规的背离,同时为执法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大,今年仅除夕和初五的夜晚,有关部门出动的民警、联防队员、治保积极分子和保卫干部就有21万多人次。如果此时不再去考虑禁放令的合理性或寻找更佳的禁放办法,回应群众用行动表达的呼声,法律终将在巨大的成本面前无所作为,法律也在众人的背离中丧失权威。
因此,在笔者看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确有必要就民俗、禁放执行的现状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详细调查,详细听取市民的意见,重新审视禁放令,回应现实的呼声。采取这种举措提供了各种利益的代表重新交锋、对话的机会,有利于集思广益,制订科学、可行的方案,有利于各种利益的重新整合,得到公众的认同,使纸上的法律走向现实。
篇5:重新审视阅读活动
重新审视阅读活动
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的素质,健全学生心灵人格有重要作用,社会各方面已形成共识,但现实中许多做法,仍值得各界的探讨。下面,就阅读的视角、角色、空间作个探讨。
一、阅读活动中的视角定位
多年来,语文教育习惯于用理性肢解人文性很强的文学作品,用理性肢解钅禁 固学生的审美评价想象,总试图“通过少数经典范文的反复嚼烂,让学生举一反三,读懂天下所有文章”。对于语文教育的弊端,清华大学附中的一位特级教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的语文课正逐渐变成一门纯粹的技术课,语文教育正在异变为一项纯粹的技能培训和手艺磨练课。抽象意义上的语文教学,让学生在文山题海中跋涉,使阅读一直难走出恶性循环的怪圈。
语文学习与做其他事情一样都有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阅读教学不应是“深挖洞”,更应是“广积粮”,阅读量不够,感性认识不足,哪来理性的飞跃。阅读本质不是技能训练,而是通过在大量的以了解内容或获取信息为中心的阅读中提高阅读能力和语言水平,“点燃学生的感知想象思考创造,照亮学生的心灵、释放生命的力量”。
二、阅读活动中的角色定位
目前阅读活动的生态环境很不理想,普遍存在“主客颠倒”。学生应是阅读课的主人,教师只是组织者、协调者。阅读课上教师总是扮演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和终极裁判官的角色。
近年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通过专职教师、专用教材、固定场所传授知识,学生始终处于被动学习的地位,学生的认识活动主要是“掌握”而不是“发现”,师生的双边教学活动仍然限定在“传授――接受”的模式内,致使我们的教学严重轻视实践、发现、探索、体验、感悟等活动。
阅读活动的核心是自主性,之所以特别强调自主意识,是因为观念意识是指导人们实践行为的基础,只让学生懂得答案、技巧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让学生在阅读实践中,体验内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觉指导自己学习的个人观念体系。学生有了很强的自主阅读意识,就会有创造性的实践活动。
教师可以适时创设一种专题阅读的情境,强化学生自我意识。在传统教学中对学习态度的培养,往往采用教师、家长的督促检查奖罚的方法,使学生感到外力胁迫而产生勉强阅读学习的态度,从而不能主动地参与过程。阅读活动要创设一种类似专题科学探究的情景和途径,让学生主动阅读、探索、发现、体验,对大量的语言信息的搜集、分析、判断,从而增进思考力、创造力。这种活动是建立在学生的自我意识、主动探索的基础上的,学生认识活动的强度和力度要比单纯接受知识大得多。这种创设专题情境的阅读活动更关心的是学习的过程,而不是结果;也讲求方法技巧,但更关注培养能力,特别是创造力思维能力的方法和途径。《我眼中的美国小学教育》中所叙述的:美国的小学老师给小学生布置类似“叙述自己的国家”、“你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责任该由谁承担”、“假如你是罗斯福总统的安全顾问,你该怎么办”、“叙述自己国家的文化”等等令大人们都无从下手的作业。其目的很明显:通过学生的大量阅读,查找资料来认识体验,而答案的本身并不重要。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不也应该从中得到点启示吗?
这种阅读活动学生是主体,教师不是不管,而是在整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表现在导在活动前,引在活动中,评在活动后。指导的'形式不是直接明示,而是间接暗示,教师适时适当指导是举足轻重的,这有利于学生在教师高质量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活动任务,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
三、阅读活动的空间定位
以班级授课制为主要形式的课程学习,从书本到书本,从书本到作业,具有明显的封闭性。阅读活动呈开放学习态势,渗透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大家庭,渗透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处处留心皆学问”。也正因为这种形式的改变,学生必然会突破原有的学科教学的封闭状态,学生定会在一种动态、开放、主动、多元的学习环境中学习。开放性的阅读改变的不仅仅是学习的地点和内容,更重要的是它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获取知识的方式和渠道。社会化生活化的活动将成为阅读活动空间的新内容。学生一旦冲破空间的桎梏,就如鱼得水,如鸟归林,会焕发出满腔热情,用他们拓宽的大视野去审视海阔天空的大世界,去光顾琳琅满目的“开架生活大书橱”,去体验复杂而有序的生活真谛。这样逼真的、多元的、开放的阅读环境,使学生在特定的阅读情境、角色、任务中展开学习,变狭小的课堂为广阔的交际场所,使阅读不再是孤立绝缘的操作,而变成活生生反复亲历体验的过程,从而培养能力,提升素养。
阿基米德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我们的教师应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可以撬地球的“支点”。
篇6:重新审视融资融券
重新审视融资融券
作者:李勇
财经 05期
融资融券的双重市场影响力在其诞生近五年后开始显现,201月16日,因监管层释放规范融资融券业务(下称“两融”)信号,1月19日,随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股市暴跌,上证50几近跌停,两市市值一天蒸发上万亿元。经过在牛市中的突飙,两融规模已经突破万亿,蕴含的风险也在不断累积。经此,市场各方开始重新审视两融业务。
两融业务从3月31日开始试点,由于严格的投资者适当管理和要求实行券商准入,两融发展速度缓慢,规模极小,其带给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微薄,证券业协会在公布证券公司收入时,甚至未将此项业务收入单独列示。
到了下半年,随着A股转牛,两融业务特别是融资业务开始井喷。此时,批评牛市杠杆的舆论开始涌现。证监会为了防范风险,于月15日至28日开始对券商的融资类业务进行现场检查。
1月16日的行政处罚出乎市场意料,市场将此解读为监管层将严管两融业务,降杠杆意图明显,而这种处罚,打破市场脆弱信心的魔棒,杠杆资金和非杠杆资金都迅速选择出逃,市场随即出现大幅下跌。
两融监管导致的股市黑天鹅,除了监管层需要反思监管方法的适当性之外,两融业务的制度层面亦需要重新审视和矫正。
1月16日下午收市后,证监会公布了针对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的情况除了通报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规定及时处分客户担保物、违规为客户与客户之间融资提供便利等四大问题外,证监会还对违规的证券公司给予实质性处罚,包括暂停新开两融业务客户等。
证监会处罚的券商包括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等两融业务份额居前的券商,释放的信号意义明显。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两融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证监会的处罚出乎他们的意料。两融业务开始以来,这是监管层的第二次现场检查,上次检查是在底,彼时,有多家券商因为业务违规包括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等受到监管层批评整改,但并未给予类似于暂停新业务的实质性处罚
除了处罚程度方面,20底的检查之后,虽然也查出问题,但监管层并未进行窗口指导。而在此次检查后,监管层要求券商不得再为证券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融资。
由此,市场解读为监管层开始严管两融业务特别是融资类业务。门槛的提高,意味着融资余额的增速势必放缓,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速度也会放缓。在此预期下,1月19日,A股开盘即迅速下跌,至收盘,沪指下跌7.70%,上证50下跌9.15%,当日金融股全线跌停。
据记者了解,当日某家券商有1亿元左右的融资额触及平仓线。市场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整个行业维持担保比例的平均线在200%,市场的大幅下跌尚不会造成系统性风险。但对于维持担保比例在150%的客户,在大跌后,一旦市场进一步下探,则可能会达到130%的强制平仓线。一旦强行平仓可能会进一步造成市场的下跌,进而触及更多客户的平仓线,形成连锁反应,造成“踩踏性”下跌。
事实上,踩踏性下跌正是监管层担忧的所在,在市场持续上涨时,风险尚能掩盖,一旦遇到暴跌,融资盘则会遭遇风险。
去年的牛市开始于6月底,据记者了解,在此期间,由于投资者融资意愿强烈,且融资业务能为券商带来稳定利差收入和交易佣金收入,多家券商对投资者的门槛限制大幅降低,证券资产为5万元的客户即可在某些券商开展融资融券类业务。
沪深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年6月底,两市融资类余额约为4000亿元但随着牛市的来临,截至2014年12月底,两市的融资类余额已经超过1万亿元,短短六个月,市场融资盘增加6000亿元。相反,融券类业务余额仅为数十亿元
券商借出的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证券金融公司资金以及发债所筹资金外,另一大部分来源于银行购买的两融收益权。因此,其规模得以迅速膨胀。
为了防止融资盘规模过快增长,并导致市场暴跌时发生系统性风险以及降低入市资金的杠杆,监管层对券商的两融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随后,上述四种违规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据记者了解,对于已经逾期未平仓的客户,监管层给予券商六个月时间进行清理。由于近六个月来A股处于涨势,平仓的投资者损失可控,且给予六个月的整改期限,也有利于清理逾期客户时平仓股票的时间段不会太过于集中。
监管层的刹车效应立竿见影,截至1月21日,两市融资余额相比于1月16日已经减少了157亿元。
证监会此次严厉的行政处罚,确实依据了相关规则条文。但因此造成的市场大跌却让监管层受到了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其监管方法的适当性和政策信号释放的延续性。
在此轮股市火爆之际,媒体连续发文质疑这轮牛市是被杠杆资金撬起,蕴含极大风险,两融业务被认为是主要推手。之后,监管开始对券商融资类业务进行检查。
上述券商两融业务负责人认为,监管层此时防范风险是正确的。市场风险点在于市场杠杆高,特别是一些激进投资者在开展两融业务时又在场外自行加了杠杆。此时只需要降杠杆就行了,没有必要通过处罚证券公司来释放信号以及重新拾起窗口指导。
目前,决定A股投资者在融资业务中杠杆水平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保证金比例,另外一个是担保证券的折算比例。根据融资融券的实施细则,投资者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担保证券的折算率则不尽相同。
券商人士认为,要降低杠杆,监管层可以要求证券公司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降低担保证券的折算率。这两种市场调控途径都可以实现降低杠杆的目的,同时也比较平滑,不至于突然公布处罚信息,造成市场的预期恐慌。
不过,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说,在市场向好时,如果跳出50%保证金的规则,进行窗口指导,也难免会被认为是干预市场,所以便依据了现有规则进行监管。
根据现行的两融业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证券公司不能向开户不足六个月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而且不能展期。
这两项规定是此次证监会检查中券商违规最多的地方。对于不向开户不满6个月的客户开展交易的规定,业内较为认同,认为这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所必须的。但对于不得展期,券商行业则有较大意见。
根据目前的实施细则,客户开展两融业务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意味着6个月到期之日,融资的客户则必须要通过卖掉股票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来偿还所融资金。
不能展期的规定,要求投资者在六个月要进行一次换仓。如果投资者持续看好某只股票,进而融资买入,而六个月到期时这只股票还未上涨反而下跌,投资者一旦卖掉股票之后意味着本金因股票下跌而受到损失,进而再次融资时融得资金减少,从而不能够购回相同数量的股票,即使未来这只股票上涨,投资者也无法获益。另一个层面,不利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某只股票且增加了交易成本。
据记者了解,在融资规模扩大后,以及随着牛市的来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希望证券公司能够展期,证券公司从留住客户的角度也愿意如此。有的券商直接与客户签展期协议,有的.券商则按金融行业通行做法,在客户逾期后收取罚息直至还清融资额。
一位券商人士说,业内之所以展期的情况普遍,与政策修改的预期有关系。在年底监管层对两融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时,曾对展期问题做出过整改。此后,各家券商两融业务展期问题得到较大程度规范。
2014年7月,关于两融业务的修订开始征求券商意见,此次修订最大的变化就是允许展期两次,即最长续借时间可达一年半。
最终,这一修订稿迟迟未能出台,但券商人员对两融业务的展期预期都化为大胆的展期行动。
不平衡的两融
两融业务从试点开始至今,融资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但融券业务规模却几乎止步不前。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数据,截至1月21日,两市融资余额为1.096万亿元,但两市融券余额仅为69.2亿元,两者不是一个数量级。
两融业务依旧是一个单边做多市,一旦市场下跌,全市场都会遭受损失。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几乎没有融券方,当市场巨幅下跌时,融资盘就会抛出股票进行平仓或止损,加上市场的恐慌效应,此时市场接盘方稀少,进一步加剧了下跌。如果此时市场有足够的融券方,其就会在市场下跌时买入券源还券以获得收益,进而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平抑融资盘抛盘压力。1月19日股市的大幅下跌即和融券规模过小有关。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数据,2014年券商两融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7%,主要依靠于融资类收入。
中信证券两融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融资类业务和市场行情有较大关系,市场不可能只涨不跌,在市场下跌时,融资类业务的规模就会减少。最终业务的规模会有一个极限值。两融业务作为未来证券公司发展的方向之一,则必须要求壮大融券类业务,避免在市场下跌时证券公司两融业务陷入增长瓶颈。
相比于作为纯资金中介业务的融资类业务,融券类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市场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更高。证券公司需要对股票的真实价值做出判断,并且准确预判未来券源的变化,提高核心竞争力。
据记者了解,相比于国外成熟市场,目前A股融券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借券成本过高,二是出借证券来源相对有限。
根据目前的规则,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的成本大概在8%,但客户卖出证券后所得资金只能留在账户用于还券时购买证券,期间的资金只享受0,35%的活期存款利率,客户融券的相对成本较高。
在成熟市场,允许客户将卖券所得资金出借给证券公司以获得5%左右的收益,证券公司再将资金进行融资业务或其他用处,以此,客户融券的成本大大降低,只有3%左右。
对于券源,目前国内尚不允许指数基金的证券参与借券,同时客户在证券公司信用账户的证券也不允许证券公司出借。业内建议,尽快允许指数基金出借证券以及允许证券公司使用客户的担保证券出借,这可以增加指数基金和客户的额外收益。在风险控制上,严格监管券商的流动性风险即可。
据了解,目前已有券商向监管层提出推动融券业务创新发展的方案。重点内容是,允许客户将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借予券商,以此获得收益。同时,允许证券公司出借客户信用账户里的股票。通过此项方案,既能降低融券成本,又能增加券源,促进融券市场的活跃发展。
中信证券上述两融业务负责人表示,一旦融券业务规模发展起来,将能为机构提供风险对冲工具,防范市场的剧烈波动风险,同时也可促进证券公司的两融业务持续发展,不再只依靠融资类业务。
(记者陆玲对此文亦有贡献)
篇7:重新审视阅读活动
重新审视阅读活动
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的素质,健全学生心灵人格有重要作用,社会各方面已形成共识,但现实中许多做法,仍值得各界的探讨。下面,就阅读的视角、角色、空间作个探讨。
一、阅读活动中的视角定位
多年来,语文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习惯于用理性肢解人文性很强的文学作品,用理性肢解钅禁 固学生的审美评价想象,总试图“通过少数经典范文的反复嚼烂,让学生举一反三,读懂天下所有文章”。对于语文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的弊端,清华大学附中的`一位特级教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的语文课正逐渐变成一门纯粹的技术课,语文教育(www.35d1.com-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正在异变为一项纯粹的技能培训和手艺磨练课。抽象意义上的语文教学,让学生在文山题海中跋涉,使阅读一直难走出恶性循环的怪圈。
语文学习与做其他事情一样都有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阅读教学不应是“深挖洞”,更应是“广积粮”,阅读量不够,感性认识不足,哪来理性的飞跃。阅读本质不是技能训练,而是通过在大量的以了解内容或获取信息为中心的阅读中提高阅读能力和语言水平,“点燃学生的感知想象思考创造,照亮学生的心灵、释放生命的力量”。
二、阅读活动中的角色定位
目前阅读活动的生态环境很不理想,普遍存在“主客颠倒”。学生应是阅读课的主人,教师只是组织者、协调者。阅读课上教师总是扮演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和终极裁判官的角色。
近年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通过专职教师、专用教材、固定场所传授知识,学生始终处于被动学习的地位,学生的认识活动主要是“掌握”而不是“发现”,师生的双边教学活动仍然限定在“传授――接受”的模式内,致使我们的教学严重轻视实践、发现、探索、体验、感悟等活动。
[1] [2] [3]
篇8:重新审视“旗舰店”大战”
一、现象
西安东大街商圈,50米商战内三大品牌美特斯・邦威、森马、以纯的专卖店总营业面积达0万平米;杭州,以延安路上的美特斯・邦威杭州旗舰店为圆心,JASONWOOD、太平鸟、以纯、雅戈尔、高邦旗等等,延安路俨然是旗舰店的“集中地”,与此同时,七匹狼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发展40家“男士生活馆”的计划业已启动;雅戈尔北京旗舰店于年底重装开业,杭州旗舰店落户延安路黄金地段;报喜鸟上市融资后也是首先在一线城市开设旗舰店;李宁上海南京东路的“运动城”已于近期开业。截至20年底,百丽旗下品牌门店达5500家,并计划以20%的速度继续增长,百丽和达芙妮的PK也从商场走向地铺……
可以预想的是,的大店争夺战会愈演愈烈,那么这种大店争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二、原因
第一,旗舰店是竞争升级的产物
由于正装、女装发展相对较早,竞争本就激烈,而且在国际高档成衣领域“旗舰店”本身就是其标杆,这里我们重点以国内休闲装品牌为例来分析这种趋势。
在中国休闲装的发展史上,自上世纪90年代初具有港资背景的“佐丹奴”、“真维斯”、“堡狮龙”、“班尼路”等率先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带来了服装的休闲风潮,带来了连锁经营的零售模式,并成为中国服装包括休闲服装市场的领路者,迎来了其第一代的“香港品牌”时代;到近年来中国内地休闲装迅速崛起,并渐渐主宰中国市场,中国休闲装市场迎来了其“国内品牌”时代。这期间,国内品牌又因为定位年龄层的不同,在不同领域出现了不同的代表品牌,以美特斯.邦威、以纯等为代表的国内年轻化休闲品牌以及福建休闲男装品牌异军突起,并带动了中国休闲服饰品牌群的崛起,进入21世纪初,以体现休闲生活方式的休闲服装在国际上开始大行其道,休闲服的市场格局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ZARA、H&M、C&A、GAP四大零售时装品牌已经进军中国,这些国外平价时装品牌,不仅在上海、北京店铺的销售额告捷,还纷纷宣布了其拓展中国市场的计划,休闲装市场即将面临“第三代”的竞争,这一次因为国际大品牌的参与,无疑增加了些许火药味。从年开始,国内外品牌竞争重点已经在渠道争夺中体现。
这些都加剧了国内休闲装市场的竞争升级,服装产业的资源、产品和市场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行业重新洗牌,企业战略转型,产品升级换代,而在此背景下的渠道转型升级、终端转型升级也因此拉下序幕,从一般的专卖店到大“旗舰店”正是这种竞争升级的产物。
2007年的“大店”争夺战从宏观背景上将正是这一竞争趋势的产物。而在微观的背景下,品牌间直接竞争的刺激,外资品牌的大举进入、奥运会等等,则直接催生了07年的大店热。正如一些人提到的“别人都在开,你不开就会落伍。”
第二,从经营模式来讲,旗舰店的标杆影响力是直接的动因
在渠道转型和终端升级中的旗舰店,不但是一个概念,一个品牌,一种哲学,一套生活方式,旗舰店目前在企业中的角色和作用是多重的,它是形象的旗舰店,能更好的展示该企业品牌的形象;是销售的旗舰店,要有好的销售业绩;更是管理的旗舰店,高效地管理当地专卖店和经销代理商(其中包括对员工的管理),渠道拓展的旗舰店,凭借旗舰店的影响拓展周边的市场,更是拉动企业在经历了一个阶段的高空品牌塑造后,由外到内重整资源,提升其内功修为的引擎,
由旗舰店进一步带动企业的品牌塑造升级、产品设计提升、产品供应链完善等等……
正如很多业内人士提到的,“对于服装企业来讲,靠旗舰店、形象店赚钱并不是仅仅着眼于店面‘可以看得见’的销售业绩,厂家们其实更看中这些旗舰店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每一个旗舰店都像一个无声的宣传,潜移默化成为企业拓展周边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会吸引更多的加盟商加盟。”
目前众品牌急切的去开旗舰店,这些期望应该是最直接的动力。
第三,品牌竞争升级,由“高空传播”到“终端传播”的深化
如前所述,休闲装从第一代的“港资品牌时代”到第二代的“国内品牌”时代,目前正迎来国际品牌竞争时代,这个过程,不仅意味着渠道的升级,更意味着“品牌塑造”的升级。而经历了“高空传播”争夺战后,终端传播――这一非常有效的品牌塑造手段无疑提升日程。
旗舰店正是终端品牌传播的产物。旗舰店,作为企业最高级别的品牌形象展示店,和大众消费者直接发生接触,而且一般在核心城市的黄金地段,注目率较高,因此是一种重要的而且非常行之有效的品牌传播方式。这一方面国外高档成衣无不深谙其道。对一个时尚发烧友来说,在旗舰店里可以第一时间全方位地感受到高档流行的温度与质感。
此外,和普通专卖店或商场专柜相比,旗舰店更有机会展示除了商品以外的东西,比如装饰品、店面效果等等,能更好地突出一个品牌的形象和风格,换言之,一个品牌的精神和灵魂都可以通过旗舰店去表达,而这是一般的广告传播、一般的终端所无法表达的。也是需要通过旗舰店去进一步诠释“广告”概念的。
这也是为什么在经历了高空传播的争夺战后,众商家不约而同的把品牌竞争的第二战场放到了旗舰店的传播上。
例如目前集中在央视投放广告这个策略仍然是福建男装主要推广手段,不仅没有收敛,而且有升级之趋势。福建品牌善于打空中战(广告),而地面战(卖场营销)则过于依赖代理商来执行,从而隐藏着很大的风险。而自建旗舰店做传播终端无疑会降低一些风险。
第四,消费心理升级,由纯粹“购物”到购物“体验”
如今的白领小资BOBO们对服装的消费态度是既敢花钱又相对理性,他们不赶时髦,注重衣服的款式和品牌,休闲服、正式装并重,且大多数人逛街次数频繁,他们十分看重购物环境和售货员的态度。因而,他们对够物场所及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传统专卖店拥挤、促销等氛围越来越浓,令很多消费者反感,降低了对专卖店的印象。
第五,产品升级,“单品类”向“整品类”方向发展
如以前福建男装用丰富的定位概念来凸显产品识别,各优势品牌一般都有自己的主打产品,像七匹狼、劲霸的夹克,九牧王的西裤、柒牌的中华立领等。但是单品销售在消费市场上始终存在发展瓶颈,单一的品种不利于服饰的搭配,市场需求将拉动多元态势,以产品线多元化、加速“单品专家”向“服饰专家”的转型,是福建休闲男装品牌近几年努力的方向,也是竞争升级的又一体现。而这一转型急需终端来体现,也需要象“旗舰店”这样的大终端来实现。
篇9:重新审视发回重审制度
重新审视发回重审制度
在我国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中关于二审的裁判方式上均设置了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制度,作为本着“有错必纠”原则、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一项重要程序保障,不容否认发回重审制度在诉讼程序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理论上的先天不足以及实践当中理解操作不和谐,使得司法实践为此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因此有必要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一番重新审视。一、现行发回重审制度的弊端
1、发回重审的标准不明确,范围不确定。对二审发回重审的理由和标准,《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从这些言语的表述来看,内容空洞,语义含混,线条粗犷,不符合法律条文应当明确、缜密的要求,给实践操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对上述法律条文加以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诉讼法对发回重审的标准规定不外乎两个方面,即事实证据上的理由和程序上的理由。事实证据上的理由基本可称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它再也找不出什么根据,由于实践当中案件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型的案件,个案事实也不尽一致,而且法官的思维方式、认证能力又因人而异,那么案件事实查到什么地步就算“清”,证据举到什么程度就算“足”?现行的诉讼法无法回答这个标准问题。程序上的理由,除了《刑事诉讼法》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外,《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不但没有作具体规定,而且还赘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模糊条件“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既然是“可能”,那就是凭法官的猜测和理解,一个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是否“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不同的法官肯定会有不同的判断结论。正是由于对发回重审的标准和理由规定不明确,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甚至有的法官借“自由裁量”之机而滥用程序权力,导致发回重审程序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对同类型的案件作出不同的处置,不仅使下级法院无所适从,而且让当事人也莫名其妙,有损于诉讼程序的严肃性。
2、发回重审程序缺乏稳定性。当出现发回重审事实证据上的理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二审法院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当出现发回重审程序上的理由时,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则一律进入发回重审程序,而行政诉讼则同样出现了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改判的情形。这种“或发回重审或改判”的选择性程序规定,使诉讼程序缺乏统一性和稳定性,即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了发回重审的情由时,并不必然启动发回重审程序。这样在理论上既可能出现发回重审过度澎涨的状况,因为二审法官可以尽可能地选择发回重审程序;也有可能出现发回重审过度萎缩的状况,因为二审法官可以尽可能地不选择发回重审程序。无论出现哪种状况,发回重审程序的价值都难以得到真正实现。这种选择性程序的规定,在实践中同样会出现上述的法官享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甚至滥用权力的情形而产生不良的后果。
3、由发回重审而导致循环审判。根据现行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则有权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重新作出的判决仍然是一审判决,当事人仍然可以上诉,这时二审法院如何裁判,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二审法院仍然有权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程序法这一非确定性标准而选择发回重审程序,案件又转入一审程序,再上诉,再发回重审……。由于发回重审的次数未受到限制,在理论上就明显形成了“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一审→……”这样一个无限循环、永无止境的诉讼怪圈,案件永远在一审与二审程序之间反复运作,案件永远无法结束,诉讼争议永远得不到解决。而且由于认定标准理解不一,这种诉讼怪圈可以套用到每个案件中去,只要当事人一上诉,就有身陷其中的可能。实践当中确实有的案件反反复复经过多次发回重审程序,形成拉据、僵持状态,拖上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得结案。虽然这一现象在法理上无从指责,但正如有学者所说,其带来的损害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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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重新审视高等学校自主权
中国教育报 -01-08 申素平
高等教育领域始终有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这就是高等学校自主权。我们常听到校长们抱怨自主权太小,行政部门的干预太多。而另一方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已经赋予了高等学校各方面的自主权,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分歧呢?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首先,要理解教育法中高等学校自主权的含义。从教育法的角度看,高等学校自主权是高等学校依据教育法的规定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在性质上是一种公权力,不同于高等学校参与民事活动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这一点不仅被教育法学理论所支持,而且已有司法判决予以认可。在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从学籍管理是教育法赋予高等学校的自主权这一规定出发,认为行使这一权限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行为,将高等学校自主权定性为一种公权力。作为一种公权力,高等学校自主权与政府的公权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联系在于两者皆是站在优越于相对方的地位,运用强制力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的权力,不同于私权利或民事权利。区别在于一旦法律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的自主权,那么这些权力就与政府的公权力产生了分离,只要高等学校合法正当地行使,便不再受政府公权力的干预,政府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监督。
其次,是现有法律自身的原因。我国自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已经先后制定了6部教育法律、数十部教育行政法规、还有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及教育行政规章,其中很多法律文件都涉及高等学校的自主权。仅从《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来看,我国高等学校享有的自主权包括:(1)招生:制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2)教育教学:设置学科、专业,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实施教学。(3)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科技交流合作。(4)机构设置:设置机构,配备人员。(5)教师管理:聘任教师,评聘职务,调整工资津贴,实施奖励或处分。(6)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证书。(7)经费使用:管理、使用各种财产和经费。
仅从上述法律条文来看,我国高等学校所享有的自主权还是比较充分的,并不比其他国家的少。但现实之所以不一样,这和我国的教育立法方式与技术有密切的关系:第一点,我国《高等教育法》在规定高等学校自主权时,将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放在一起统一做出规定,没有考虑到不同类型高等学校之间存在的差异,针对性不强、也不尽合理。这与法治国家严格区分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相应自主权的立法方式有很大差异。第二点,我国现有教育法对高等学校自主权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解释,可操作性较差。以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权为例,《高等教育法》第33条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高等教育法》所规定的学科、专业设置权究竟是何含义?高等学校能自主到什么程度?高等学校是否无需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就应当拥有此项权利?在实践中,这些问题并没有解决好!第三点,我国教育法仅仅规定了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却没有限定政府的权力范围。而且在政府有权监督高等学校的领域,也没有规定政府进行监督的方式,这使得政府与高等学校之间缺乏清晰的权利边界。从其他国家的立法体例来看,对高等学校自主权与政府权力的规定方式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分别规定二者的权力是什么;第二种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政府的权力,高等学校的权力就是除此之外的与办学相关的其他权力;第三种则是主要规定学校的自主权力,而对于政府的这部分权力则并不明确。我国现在采取的正是第三种方式。在现有的社会背景下,由于我国行政管理的惯性,现行的教育立法方式存在有利于明晰政府与高等学校各自的权力、也不利于恰当处理双方的关系的遗憾,值得给予进一步考虑。
而且,法律仅仅规定高等学校享有哪些权利也是不够的,它还应当明确高等学校行使该项权利的法定形式、高等学校不当行使权利时的制裁方式、以及高等学校自主权受到非法干预时的救济途径,这样才能既赋予高等学校应有的自主权,同时又对之进行合法的规范和有效的保障。
第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观念和行为规范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这表现在对于教育法已赋予给高等学校的权利,教育行政机关往往还会有意无意地侵犯,或者通过直接的行政命令或计划,或者通过制定行政规章。它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的法理,即《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效力高于国务院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或规章,因而教育行政机关无权通过制定行政规章侵犯高等学校依法律而享有的自主权,更不能通过红头文件来干预高等学校的法定权利。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世贸规则要求那些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必须是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颁布的,而“红头文件”因其未经法定程序制定并且没有通过法定渠道公开颁布,就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而,教育行政机关必须真正确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建立起正确的观念和行为规范,才能符合法治国家与WTO规则的要求。
第四,高等学校自身对教育法的了解还不够。高等学校只有先了解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明晰自己的权利、义务,才能在办学活动中行使这些权利,并拒绝他人的非法干涉或侵犯。否则,法律虽已有规定,但自己却不知晓,那高等学校不仅不能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当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也很难准确及时地意识到,这难免就会造成不能很好行使自主权的情况。因此,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法治意识,认真研究分析各项法定自主权的内涵,真正做到正当合法地行使自主权。
第五,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不足也是一个需要提到的原因。由于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历史不长,因而对很多教育法学理论尚缺乏很好的研究,包括高等学校与政府的法律关系、高等学校自主权的法律性质等。这些问题涉及到:高校自主权是属于国家权力之一部分的公权,还是它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固来就有的私权,高校自主权与教育行政机关的管理权之间是何关系,高校在行政法上有没有独立的地位,它与教育行政机关之间是内部还是外部的行政法律关系?显然,这些基本理论问题不解决,那么无论立法还是实施法律都会失去坚实的基础。
此外,由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的制度环境,因而还有多方面的有形或无形阻力限制了高校主张自己的权利。在这方面,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因而需要社会整体法治环境的改善。但无论如何我们应相信,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地方,是高深知识汇聚的地方,它在一个社会文明的传承和创造发展中有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地位,它有理由、有必要在我国的法治道路上走在前端,做出表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100872)
[重新审视高等学校自主权]
篇11: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
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
人和自然的关系这个古老的课题,因近年来自然生态的破坏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再次成为热点.它反映了人类生存环境意识的.觉醒和人类对生活质量、目标的反思.人和自然的关系在本质上,一方面是人的价值主体的对象性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人类和环境的关系.新时代迫切需要我们重论人和自然的关系,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作 者:宋晓玉 作者单位:北华大学,马列与思想政治教研部,吉林,吉林,13 刊 名: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BEIHU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03 4(1) 分类号:B028 关键词:价值主体 生态价值 类意识篇12:重新审视咨询的价值
我们咨询能给别人什么?
首先我们要有什么?咨询不是“神”,企业对于咨询公司的期望不能狂热,必须要理性,它就像医院一样,时时做做体检有利于健康,却不能作为“巫术”。对此,大企业通常比较理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而中小型企业“急功近利”则比较多,特别是处于起步或是初创阶段,他们“一般都是胆子超过了体重”,一方面沉浸于经典案例中的传奇之中,谁的产品一夜红遍全国,谁的销售收入三年翻十翻等等,另一方面不断给超长发挥咨询的“岐路空间”。于是,在市场上我们会发现很多恶俗,本来是很正常的策划事件,但经别有用心的炒作引导,往往是以欺骗社会眼众为噱头,作秀作假,达到背后的目的。
这不是真正的咨询。
咨询也是一种行业,它提供是服务,出品的是知识成果。它总是从企业之外的角度看问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才是咨询能服务价值的深层次体现。通过科学、系统的分析并得出可执行的最佳建议。当然,这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法人意志”。咨询方只对法人意志负责,因为企业的问题和成长路径有很多种,为什么有的企业通过咨询能迅速摆脱困境,有的企业却“越治越难”?这有多重原因,
咨询成果的出发点都是基于企业生存的现状出发。一是资源配比,二是资源整合,三就是人力执行。如果是不配套,就会出现“小牛拉大车”,“揣着金饭碗讨饭”,“吹着汽球上天”诸多问题。
咨询公司所拥有的优势就是海量的信息经验和不断的否定自己的思维能力。术业有专攻,它适合任何行业,企业方的发展之路咨询方不一定能看到终点,但是咨询方拥有的敏锐的判断力,可以通过分析企业的这条路能走多远,供企业的决策者参考,企业方发展到了那一阶段,再进行重新评估审视,再进行规划。因为任何决策和执行来自于客户强大的内心。
好的咨询公司要告诉客户,他可以干什么,而不是你有什么。
同样的一句话,由企业方传播和由咨询方建议,可能达到的期望值有所不同。比如iPhone说自己可以摄像,这其实很多手机都有,但apple说,你不光可以拍,还可以剪辑,可以分享。这就是用户得到的东西。这就是真正要传达给消费者深层次的信息。“干什么”与“有什么”变换只是一个角度罢了。
“好孩子”雅芳中国如今坠陷入了“七年之痒”: 如今雅芳便陷入裁员及关闭各地分公司的传言之中。其实从获得中国第一张直销牌照,到今年被传裁员关店,雅芳在华采用“直销+零售”的混合渠道模式,一直是有争议的,不仅被业界视作不伦不类,两条渠道间也确实一直冲突不断。难道这些症结雅芳不知道么?相信把专业性的咨询公司参与和辅导,可是,雅芳至今还处于风口浪尖。可见,咨询也不仅是换个角度那么简单。
篇13:对交通肇事罪几个问题的重新审视论文
对交通肇事罪几个问题的重新审视论文
【内容提要】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只能成为本罪的量刑情节,而不具有定罪层面上的意义。交通肇事罪成立的标准是,是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即他人重伤、死亡及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结果。只要交通肇事造成了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就可构成本罪,而不问肇事者是否有能力赔偿数额的多少。交通肇事罪为典型的过失犯罪,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共同过失犯罪。《解释》对上述问题的解释已经违背了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基本理论。
【关键词】逃逸;赔偿数额;共犯;基本原则
一、“逃逸行为”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
《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由此可见,只要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这一情节的',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由此可知,《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的“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即为交通肇事罪所规定的“逃逸”行为,因此,《解释》已明确规定,“逃逸”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成为本罪的定罪情节。这样的解释到底是否具有其合法性与合理性呢?笔者认为,《解释》把原本是量刑情节的“逃逸”行为上升为本罪的构成要件的情节,修改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明显属于越权解释。其不是在解释法律,而是在创制、修改法律,违背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理由如下:
(一)《解释》为非法解释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从该条我们可以看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标准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至于造成多少重伤、死亡,造成多少公私财产损失方可成为重大交通事故,这需要有权机关的详细解释。从该条我们还可以明显的发现,“逃逸”行为仅具有量刑层面上的意义,而不具有犯罪成立构成要件丰的作用。作为享有法律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只有权解释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即明确界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适受重大损失”的限度,而无权修改该罪的构成要件。最高院把作为量刑情节的“逃逸”行为解释为定罪情节,明显修改了本罪的构成要件,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严重违背。
如果按照此解释指导司法实践,就会把某些原本为一般交通事故的行为当作交通肇事罪未定罪处刑。也就是说,对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本来用行政法或民法上的制裁措施就可以达到阻止和预防其社会危害性的效果,却用刑法上的极其严厉的刑罚来惩罚这种一般违法行为,那么,我们会不禁反问一句:这样做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吗?把这种行为上升到犯罪层面上来,值得吗?
(二)《解释》的这一规定不具有合理性
对于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我国刑法学者在表达上是基本一致的,如有的学者认为“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⑵有的学者认为“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己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候处理。”⑶等等。可见上述观点都认为“逃逸”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的一种畏罪潜逃行为,申言之,行为人违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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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对创业企业信息化的重新审视
对创业企业信息化的重新审视
上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大力提倡建设信息高速公路带动了美国软件产业和IT产业10多年的蓬勃发展.新世纪初,国家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的企业信息化,与美国信息高速公路有异曲同工之效.政府指导性、方向性的`政策必将带动整个国家的产业加速发展,我相信目前中国政府所倡导的创业企业信息化能够带动中国未来五到十年整个国家产业化向这个方向发展.
作 者:何经华 作者单位:北京用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刊 名:科技创业 英文刊名:PIONEERING WI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11) 分类号: 关键词:篇15: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散文
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散文
写此祭奠我走过的……
大三下学期于白驹过隙间溜走,丝毫不为有情的我们逗留,是岁月带给我们思考还是我们在写下岁月?也许我们早已忘记,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 许下诺言,不再伤感,可是在这个伤感得季节,离别的愁绪爬上了眉头,望着那一对对相拥而泣的“孩子”,恋着那本已谢去的桂花,泪水已不再在眼眶中蜷曲,歌声也早已伴着宣泄的叫嚣蔓延……明天的我们也会是如此,如此的离别,如此的再见!
赶着这趟车,我也开始去追寻我的人生列车,我也开始去思考我的价值……
大三下学期,很浑浑噩噩,也许是我的错觉。挑战杯坚持了足足四个月,艰辛的`4个月,每天对着电脑赶材料,不顾其他的阻碍,依然选择坚持,那是怎样的***与信念,很多人问我,我也不曾知晓,我只知道我喜欢努力,喜欢尽力,不管结果如何。挑战杯暂告一段落,不过省赛的结果如何,我都已经收获,收获的是这个过程的点点滴滴。要说挑战杯是我这学期电影前半段的主题曲,那么开题报告、课程ppt也就是我电影不间断的插曲,开题得到了一个老师的表扬,很欣慰,毕竟我的努力其实还不够,课程ppt的努力也没白费,比较满意。另外,半期考试的摧残也让我在感冒重症的情况下坚持在三教看书,成绩没出来完,也还是可以。
可是这些实际的事情并不能成为我电影的内容,因为它们充其量是其主题曲抑或是插曲,真正的电影在于我的思想,我的灵魂。可是这部电影确实很烂,因为主旨不明确,让我不理解,包括我自己。所以其实我很乱,很慌,很畏惧,开题报告《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以前的我不会想未来,不会想现实,现在的我学会了迷茫,开始了自卑,这种迷茫与自卑来自于哪里,我的自信与坚定去了哪里???
思考了一学期,其实没什么突破,因为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其实好多东西没这么重要,也许成绩没那么重要,抑或是短暂的成功没那么重要……人的一生那么长,何必让未来的不确定禁锢了自己的思想与灵魂?所谓考上一所好学校读研,所谓到一个企业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所谓……这一切的所谓我们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生活更好?生活好的标准是什么?有一份好的工作?有一份不错的薪资?oh!!!不,不是的,因为那已经不是我。也许人不可避免的走向庸俗!
一直思考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直思考自己能做什么?其实简单快乐就好,无论什么,心态决定一切,就像自己现在思考的未来的选择,思考得太多反而没有了思想,犹如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在夜里游走。踏踏实实地做好现在自己的事情,这个,当然,我们都知道,可是还有差距,但在努力着。用Mr宫的话说,不抱怨,走上层路线,呵呵,不做解释……
无论是淤泥,还是清莲,对于莲藕的成长都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虽然我们平常对淤泥是决不会喜欢的,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它有自己的价值所在。同样的,我们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意义,自己存在的价值,但实际却存在很多偏见,无论是自己对自己,还是别人对自己,比如说:学校里用成绩来区分谁是好学生,谁是坏学生。只重视这些外在的表现,而忽略每个人的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不能从单方面就断定一个人是否优秀。重视自己的价值,才能找到存在的意义,才能树立信心,奋勇在人生路上前进!所以,不必害怕未来,相信自己的某一点一定能找到适合的路,那就更不用惧怕选择,因为不管什么选择都只是一个基调而已,不能决定未来,未来决定于自己的思维。
所以,活着的人不要想得太死,因为生活很活!这是我最大的感悟吧!
——不愿自卑与价值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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