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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金超过学费总额 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2023-09-10 09:42: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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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金超过学费总额 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篇1:研究生资助金超过学费总额 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

当前为什么要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收费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研究生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收取学费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国普通高校各类本专科学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但研究生处于收费与免费并存的阶段。当前为何要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

三部门负责人指出,我国虽然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但研究生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培养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培养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健全、奖助政策体系不尽完善等。

数据显示,截至,我国在读研究生总数164.6万人,居世界前列,其中在读博士生27.1万人,占16.5%;在读硕士生137.5万人,占83.5%。

三部门负责人表示,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财政拨款的增加,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按照这一要求,《意见》提出,从20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篇2:研究生资助金超过学费总额 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从而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就学?

三部门负责人表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系统设计、有机衔接的,其根本目的是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在实行收费制度、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拨款制度和奖助政策体系的完善。政策措施实施后,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得到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参照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和国际经验,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适度从低确定,总体上按照硕士生高于本科生、博士生高于硕士生、不同专业有所差异的原则来把握。综合考虑研究生经济承受能力、现行本科生学费标准、部分中央高校试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现行收费政策。

另一方面,实行全面收费的同时,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这一资助政策体系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设立国家助学金,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覆盖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而且资助标准明显提高。二是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激励。设立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2万元。同时,设立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组织实施。三是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高校按规定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根据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的实绩给予相应资助。四是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除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外,《意见》还要求高校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同时,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部门负责人表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各项政策措施,从制度设计上可以保证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体上不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

篇3: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应缴学费

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应缴学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出台意见 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出台包括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在内的'三大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加快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

完善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从起,中央财政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中央财政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等因素确定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中央高校按规定统筹利用“985工程”等经费,支持研究生教育发展。各地要参照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建立健全地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拨款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从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开展自主研究,并对人文社科、基础学科等科研经费较少的学科给予倾斜支持。

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高等学校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从20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合理确定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研究生学费标准应综合考虑不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与本专科生学费标准及已收费研究生学费标准相衔接。原则上,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研究生教育收费实行属地管理,研究生学费收入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由高等学校统筹用于研究生教学、科研、改善待遇等支出。

此外,三部门强调,在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同时,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坚持全面提高质量,加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和结构调整力度,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强化科教结合、产学结合,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篇4:专家解读研究生新政:待遇大幅提高 资助总额超应缴学费

专家解读研究生新政:待遇大幅提高 资助总额超应缴学费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对研究生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做出调整,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2)》副主编周文辉。

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超过应缴学费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最大的看点,就是较大幅度提高了研究生的待遇,”周文辉说,根据此前公布的政策,我国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在这两个办法及国家新的财政拨款制度实施后,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将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而且奖助结构也将更加优化。

助学金覆盖计划内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标准大幅度提高

周文辉分析说,调整后的国家助学金与调整前的普通奖学金,主要都是为了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而普通奖学金还有一定的奖优作用;普通奖学金存在着资助方式和经费来源较为单一、资助标准相对较低、各地情况不同等问题,而调整后的国家助学金则更加注重公平,覆盖面更广――将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前身”普通奖学金相比,助学金资助标准有大幅提高: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对助学金的经费来源也有明确规定,而且是专款专用。

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一样注重奖优

根据新规,将来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的受益群体有何异同?对此,周文辉介绍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一样,注重奖优,且两者受益群体并不排斥。”这两个奖学金的评定都主要依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已开始实施,层次更高,标准也更高;而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主要由各中央高校或地方根据自身情况统筹确定。

中央各高校应该使用好调整权限

新规中提到,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周文辉表示,这表明学业奖学金的调整权限在中央各高校。由于学业奖学金包括2012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奖学金都是新生事物,在实行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学校应该突出奖优目的,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但一般而言,学业奖学金的总额不应减少。

新规还提出,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周文辉认为,“国家亟需的学科”是个动态的概念,目前来说有新材料、新能源、航空宇航、海洋科学、核工程等;而“基础学科”,一般多为传统学科,如数学、物理、化学、文学、历史、哲学等。

相关链接:

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标准依据研究生的学历层次、类别和工作经历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向所在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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