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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味抒情散文

2023-10-28 08:54:4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lefly”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知味抒情散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知味抒情散文,欢迎参阅。

知味抒情散文

篇1:知味抒情散文

知味抒情散文

记得儿时,妈妈煮莲子汤给我喝,我总是趁她不注意就把莲心给吐了。现在回想起来,那苦只是味蕾上的直觉。

中学时代读到元好问的《摸鱼儿》:“问莲根,丝有几许,莲心知为谁苦?”,瞬时就被它的苦味吸引了。词也是有味道的,可是这几句味道太真切,以至于念在我口中,苦味也能弥漫开来。读了这首词以后,再看到莲心,自然而然地就会从心里生出苦意,然后带着情绪无限倍地浓缩,继而成为长时记忆沉入我的潜意识里。

再想起这首词是在近日的某个清晨,早起的晨光透过公司里的出线塔照进我眼里。身前,是一大片暖暖的金色碰撞上公司清新的蓝色调,冷与暖的融合丝毫不生硬,而是如此和谐。多么美好的清晨,只在一个深呼吸的瞬间,我瞥见景观池里那几朵透白的`睡莲,花瓣都已绽放至极致。虽然同样有着不染纤尘的高雅,却还是与莲不同,它晨启暮合轻浮于水面,有蕊无心,有根无丝,相比于莲那与生俱来的苦意,睡莲更显怡然。可我还是喜欢莲更甚一些,它亭亭净植,不蔓不枝,戒香随风而散。它将从淤泥里挣脱而出的一切历练沉淀为莲心那份苦涩,留出一份清香逸远的模样凭人远观近玩。于我眼里,它的苦意最美,空灵无物的美,坚韧而内敛。

也许对于苦的偏爱和欣赏与从小父母常常告诫我的一句话有关: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长大以后,妈妈也多次提及在我出生之时,酸、甜、苦、咸四味中,他们最先给我品尝的就是黄连汤的苦味,而把白糖水留在最后。因为只有这样,才更能领悟到甜的可贵,那种强烈的味觉刺激和对比也才会更加深刻。如此想来,鲁迅先生也曾在某篇文章中提到过这个风俗,并大加赏。

我常自言自语“怕苦却喜欢喝莲心茶”,这其实是不矛盾的。前者的苦是对于生活的感触和心惧,是思想上的畏惧。而莲心茶的苦味每每品尝都是一种自我激励,让我更有力量去面对一些伤痛,甚至化解前者的苦意。

在辛辣麻涩等衍生味觉的背后其实都对应着我们对生活的感知,与莲将莲心深藏相同,人则是将岁月积淀、人世沉浮的铅华及那些大美、大悲、大爱埋藏在心灵最深处,与岁月共老。

篇2:时光知味抒情散文

时光知味抒情散文

喜欢“时光”两个字,有一点浪漫,一点清欢。它和云淡风轻的五月相得益彰,和着花开花落、花飞花谢的妖娆,仿佛欲晚的春,梨花满地,即使深闭门也是美得惊天动地。

喜欢小禅文字中常用的两个词,“薄凉”与“惊天动地”。带着小资的情结,思想的极度放纵。仿佛这暮春与初夏的好时光,美好的那么放纵。又像这时节的红樱桃,溜光中带着晶莹剔透的光泽,小贩们旁若无人地将一大堆红果果堆放在菜场入口的晨光里,也不放肆地吆喝,只是川流不息的人群经过时,卖樱桃的青涩少年略带害羞的小声问上一句:“尝一尝吧,酸酸甜甜的,特好吃额!”有时候最能打动人心的推销,并不是卖力地比试声音的高低,而是最真的诚心。刚上市三十多元一斤的樱桃,有哪个资深的商家能毫无顾忌大方地说出这句:“尝一尝吧。”也不知是谁开了头,少年跟前不知不觉聚了一大群人,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粗着嗓门儿吆喝:“大家伙儿,我尝了,口味儿特正,买点儿给孩子尝尝鲜吧,酸酸甜甜的,好吃!”于是,这个一斤那个八两,硬生生地把个价格颇?贵的冷门儿生意给做活了。

我从他们旁边经过,心里有温暖的热流涌起,也许只有不经世事的少年才会如此做事,心无城府,似一块儿璞玉,往往却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这样的日常每天都要过的,或浓或淡的烟火气,一把嫩菠菜,是眉眼深处的盈盈秋波;几个西红柿,滚动着红肥绿瘦的喜悦,你争我抢着萝卜、白菜、紫茄子、绿豆芽,就连谁家大妈脸红脖子粗因为几毛钱与小贩的.争吵声,都变得生动起来。

俗事红尘,最俗不过吃喝拉撒,然而大俗也即大雅。雅俗存来都是交相辉映,文人雅士也要吃饭,睡觉,神话故事中沾了仙气儿的仙女,也得摘吃蟠桃,于是有了孙悟空大闹蟠桃会,再不济也要吃些野果子裹腹吧。

喜欢三毛的电影剧本《滚滚红尘》,先不谈书的内容,最吸引我眼球的是文章的题目滚滚红尘,红尘中有动人的日常,有你侬我侬的甜蜜爱情,有悲欢离合,爱恨情仇,还有无可奈何的生离生别。

苏轼有词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绢”。能在最深的红尘里,将日子过成一首婉约的抒情诗,真的不容易,将俗事变雅,在人生这一冰与火的锤炼中,优雅的即可琴棋书画诗酒花,又可柴米油盐酱醋茶,是一种能力。

记得多年前一本儿《读者》杂志有这样一篇小文章,大至是写一家境富裕的女子,嫁了一穷人家,继而家中又连生变故,房屋失火,丈夫离世,她还在火场中跛了足,生活一下子翻天覆地。她带着伢伢学语的小孩儿在街角卖水果,人人都对她指手划脚,说她是个不祥之物。但女子永远默默无语,也不反驳,一件碎花儿旗袍,虽然有些旧了,但总是干干凈净,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偶尔插一朵路边的野花儿,嘴角永远含着一点淡淡的笑容。久而久之,她成了这街角一道亮丽的风景,让人爽心,让人悦目。周围的人们不在排斥她,渐渐地,大家都喜欢到她的水果摊儿买水果,生意红火了起来。

时光知味,最是薄情,亦最深情。

清晨在鸟儿唧唧喳喳清脆悦耳的欢叫声中醒来,床头的钟表指针依旧不紧不慢的向前匀速运动。如果你心中从容淡定,她就是一段云淡风轻的妙曼时光;如果你内心焦躁难安,她就会时时刻刻,分分秒秒用小刀支离着你的心脏,也许血肉模糊,也许隐痛连连。好时光如飞而逝,赖光阴举步维艰。

有时想想,生活的好坏,其实和物质关连不大,世人大多熙熙攘攘为名为利,然而内心的痛苦频繁支生,相反,欲望少了,心思单纯了,幸福就会不期而至。

仿佛卖樱桃的小男生,他心中并不期许什么,没有公利心,反而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仿佛杂志中的女子,只是单纯的做一份简单的事,糊口过活,不生事,不生气,不沉溺过往的伤痛,用朴素的心过随遇而安的日子。时光存不厚此薄彼,它伸出橄榄枝,抛下红绣球,预备给那些看似没做什么,却时时刻刻都在心存慈悲中奋斗的人们,真善美的天空,如同暮春,初夏中,抬头望望,落红满地不伤悲,蔷薇成景,紫桐花渐次开放,又是一段好光阴。

篇3:知味随笔

知味随笔

吃,这是每人每天都得面对的事情。我似乎更推崇西式餐饮,而在各类西餐厅泛滥后,我也对西餐腻烦了。这时我才发觉,酸甜苦辣组成的传统小吃,才是最值得我细细研磨、仔细知会的。

提起酸,脑海里想起了很多东西:酸奶、醋、酸梅汤……还有仅是家乡才有的“小锅米线”。这才仅仅想起了名字,我都情不自禁地开始咽口水了。

曾经有段时间,我的午餐只吃小锅米线,时间一久,也就摸出些粗陋的门道来。所谓小锅米线,并非是用一小口锅盛着米线来食用,而是将一小口锅置于火上,把米线与汤放进锅中煮。小锅米线的精髓在汤,而汤的精髓又在于其中的酸菜与酸辣椒。两种佐料放进砂锅中,煮出的汤酸爽无比,回味起来直抵达肺腑。待汤稍热,主食米线也加入其中。原本雪白细长的米线把酸汤的独特味道沾了一二,最后加以韭菜、鲜肉的搭配,一碗小锅米线也能做到食材多样,色香味俱全。当你挥动筷子迫不及待地挑起米线时,未入口已然知其味。真正送入口中后,尝到的又与感知到的有所不同。那是一种带着两分甜两分辣的酸,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味觉体验。而汤汁四溅、碗中渐空,你都将浑然不觉,只顾埋头享受这一味觉盛宴。

五角钱就能买到一大碗的豆腐脑,是我从小就喜欢的吃食。小时候喜欢喝里面的汤,清凉、舒爽。现在,每将一勺豆腐脑放入口中,都会有意在咀嚼之后细细品味:凉凉的豆腐块置于舌尖,当它一点点被磨碎,味觉像是被它唤醒了一般,一股淡淡的`甜味从舌尖传到了咽喉中。正是这种平淡的甜,陪伴我从小长大,也促使我去寻找更多食用它的方式。

我为了最大化豆腐脑的甜,试过在豆腐脑中加白糖。拌匀之后吃一口,甜味是变明显了,可原本那种不刻意强调的清香却被全部掩盖住,也就丧失了本味。所以,我觉得豆腐脑还是什么佐料都不放,素净平淡的最好。

我似乎没怎么吃过味苦的东西。印象中,只有一次到乡下,东道主热情地做了一桌子丰盛饭菜招待我们。其中有道菜,苦得让我至今仍未忘记。

那道菜看起来是青菜汤。我本以为乡下的青菜会比城里的更甜更好吃,却没料到在嚼了两三下后迎接我的会是苦味。我不是很喜欢这种苦味,干瘪、磨人。它弄得五脏六腑都像是沾染上了它的苦涩,以至于我后来吃什么都是苦的。东道主说,这是野生的青菜,和人工栽种的有所不同,野生青菜都似这般苦涩。我面上带笑,心里却想着,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吃这野生青菜了!

似乎家乡人都会吃辣,都喜欢吃辣,而就我一个人不同。在我小学时,同学分给我几根“辣条”吃,我竟然因为受不了辣而边吃边流泪。现在,我虽然已经比以前进步很多了,但有时家里人吃辣菜时,我只能默默旁观。

奶奶喜欢买进一大堆野生菌来炒,炒完就放进冰箱,想什么时候吃都可以。炒菌的味道极香,我却不敢吃它一口。因为奶奶是个典型的好辣的人,她在炒野生菌时总喜欢放大把的辣椒来提味。我望着碗里一段一段的红辣椒,欲哭无泪。这个时候,奶奶还会很奇怪地问我:“你怎么不吃?”

忆至此处,心头不由一暖。或许将来的将来,当我捧着干巴巴的饭菜独自漂泊时,此时此景又将呈现在暖黄的灯光下,成为我永远的记忆。

酸甜苦辣,饮食四味,来自传统。一顿饭,一味肴,是生活,亦是一种文化。

篇4:时光知味作文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其实,不管谁在乎不在乎谁,时光它都在匆匆流逝,耳畔的闹钟也“滴答,滴答”地奋力向前。

“呲啦”一声,随手撕下一张日历,就又是一个新的早晨。

“人的一生,不会经过同一个河流两次”。因为时间促使流水冲刷着时光。你与时间正是两条平行线,我们不断追逐着时光,却总是无法真正追上时间的脚步。有些时候,静看时光悄然逝去,其实也未必是一件糟糕的事情。也许慢下来,获得的一定是一种新的体会。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陶渊明不愿意在官场上勾心斗角,于是放弃功名利禄,辞去职位,归隐田居。不为三斗米折腰之人,亲手耕耘着自己的田地,收获着自己勤劳的果实。“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觉得“乐在其中”,觉得“此中有真意”。他不为荣华富贵,穷极一生,也乐极一生。即使粗布短褐,家徒四壁。但他认为这也是一种享受,没有大富大贵,独有一杯小酒,清清淡淡。

其实,生活就要慢步调才能悟出其中的韵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选择看一看这世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选择……”海伦·凯勒虽然失明,但她不悲观。她没有选择像霍金一样做出伟大的学术成就,也不希望自己在忙碌的生活中迷失自己,也许时间会那么的不尽人意,但她选择快乐的度过它的一生,她认为一生没有多少个二十年,金钱与利益买的并不是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放慢脚步,体会一下“霜落熊升书,林空鹿饮溪”的幽静。你可以想到,当你的脚印踩在柔软的草地上,吸上一口大自然的味道,倾听大自然美妙的乐章,心灵又会是怎样的感受呢?

时间在你想要极力抓住它的时候,它却想要奋力地甩开你。你根本追不住它,为什么不选择慢些生活,静看花开花谢,学会平和淡然。在时光里慢慢知味,在岁月中渐渐沉香。

篇5:时光知味作文

那是南国的一场初雪,在我儿时的回忆里,从清晨到午夜,自月初到中旬,一切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世界都失去原有的颜色,任凭白雪,那轻灵,洁白,凄凉,温婉的白雪覆盖万物,视觉逐渐变得单调,而就在这时一阵幽香拂过星星点点的白雪,回眸一望——是爷爷家的`梅花开了。

那梅可真是嚣张,开得这么红,这么艳,一朵挨着一朵,红花瓣上还积着厚厚一层雪,有时还一颤一颤的,好像枝丫就要被折断。那雪也懒洋洋地依贴在梅的各处,好像中途的休息者。但梅依旧不改高傲的本性,细长的枝条坚而有力地向太空伸展着,红梅在白雪中红的似火,熊熊燃烧着;又似鲜血,欲滴缀在花尖,好像从花心沉淀下来,颜色上浅下深。花香在寒风中清凉冰透,幽幽清新,红进我的心底,一呼一吸都有说不出的沁人心脾。那花虽红,是真的红,却红的不俗不庸,越赏越爱,不忍心采摘。而对此情此景,端坐窗前,手捧一本好书,口茗一壶新茶,想必是极好的。那时对梅在冬天开放的想法,只不过觉得这红与白雪十分般配。

直到又一个冬天,那树梅又开了,在它傲雪凌霜,笑看万物时,别的花花草草都被衬托梅的那雪阻碍着,不敢抽展枝条,更别提开花了。相比起来,那隐居之士般的梅别有一番志气。它敢于在滴水成冰的冬展示自己的美,与寒冬飞雪争诸逐冬天的主角。从骨子里飘出的清香,就是胜利的号角,生命的象征,不屈的信念,“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与在冬天无声,来年春天争奇斗艳的其他花相比,梅不仅生命顽强,还品德高尚,敢于挑战异于他人的境界。冰心说过“假如生命是无趣的,我怕有来生;假如生命是有趣的,今生足矣”。梅一年只开一次花,那在冬天,但它一生有几个冬天?人生漫漫,摇摇摆摆就到了奈何桥,可是淡如清水,同于常人的人生有什么意义,那一千多年的生命都一个样,不会有波澜起伏,再过一个这样的一辈子是多么可怕!何不如梅花一样,在能开花的时候开出与别人不一样的色彩,博个满堂彩,让不起眼的生命在川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烙下印记,在你猝然长逝之际,后人还能对着你的遗迹啧啧称赞,也是一件能浅浅而笑的事。

盛开是真实的,凋谢只是一种结局。

篇6:知味岁月经典散文

知味岁月经典散文

昨天下班前,好朋友到办公室找我,送过来几个洗的很干净的大红杏,说这是长清特有的红玉杏。拿在手里看看,杏儿大约有核桃般大小,黄里带红,晶莹剔透的,闻闻有一种特有的香气。赵同学的口水很不自觉的流淌出来,也许是生理反应吧,一看到杏就忍不住想起那种酸酸的味道。原来对“望梅止渴”这个成语不理解,小学语文老师让我们想象一下杏快熟未熟时候的滋味,结果马上我就觉得牙齿有点犯酸,看来这个成语真的有几分道理。

吃完这几个杏觉得味道甜甜,丝毫没有那种带点酸的感受,反而觉得有点失望,暗骂自己嘴贱的同时,不由想起小时候偷杏的情景:当时农村还是生产队编制,村里最南头有几颗硕大的杏树,只是属于公有财产,每年杏子成熟的季节就摘下来各家各户分一些,但僧多粥少,村子一千多号子人很难公平,于是我们几个稍微胆子大一点的小伙伴,采取的方式就是在杏子刚由白转红的时候就自发组织起来,窃之!

有杏树的`院子并没人看管,但有狗。一只张牙舞爪六亲不认的狼狗恶狠狠在院子里转悠,这是大队书记家的。因此直接进院子是肯定不行的,我采取的方法是弄一根竹竿,顶端绑上铁丝钩,再加上一个小布袋,坐在墙上,大狼狗在墙下汪汪直叫,甚至往墙上扑几下。可惜对高墙它是无可奈何的,毕竟它没翅膀。其实就是真和狗打我也并不怕,我就和它对垒过。

窃杏的小朋友们还有更高的招数。另外一个小分队就想出钓鱼钩拴在馒头上让狗吃,然后用钓鱼钩吊住狗,它既不能叫也不能动弹,然后放心大胆去摘,但这种办法太过于阴损,完全蔑视了狗的“狗格”,容易被大人惩罚,而且最重要那个时候馒头比杏贵多了。他们办法虽好但被他们老爹老娘混合双打打的屁滚尿流的。班级里有传言说有的父母要把他们关进院子和狼狗做朋友,但终于并没这样做。

看着一瘸一拐来学校,我很是遗憾错过了看热闹的机会。大方的赵同学分给他们每个人一个杏,可怜的小伙伴们,很同情你们!

那个时候窃到杏之后,我们习惯找到清水池塘洗干净,然后就是找个树荫分着吃,很怀念当时那种阳光斑驳中,采用剪子包袱锤的方法,谁赢了谁挑一个杏的情景。我运气不好,总是吃得很少,但那时候的杏有一种记忆犹新的味道,咬一口似乎能进入天堂。

现在再吃杏,已经很少有那种感觉。其实不单是杏,也许年龄的原因,味觉不如小时候敏感,少盐少糖号称健康生活,但我小时候顿顿咸菜疙瘩也没见不健康,也许味道本身就是一种人生的态度,我们吃饭或者吃其他东西聊以果腹之外,就是欣赏千奇百怪的各种食材滋味了。

人这一辈子基本上都会结婚生子,代代繁衍,就像顿顿吃饭一样普通。但很多却是为情所困,要有各式各样的感情才能活的有滋有味,有糖的甜蜜,也有盐的咸涩,如果我们要求苦行僧一样没有感情,那人生也就没有了意义,如果让你一辈子吃一种饭,你会不会被这种滋味吃烦呢?

知味岁月,懂得人生!

篇7:时光知味散文

时光知味散文

清浅的音乐一响起,我的心便陷入了无止境的沉思。亦不知沉思着什么,只觉思想缥缈、空远,仿佛已飞到云端之上,看一眼日月河山的真容。感叹万物浩渺壮大,自己只是沧海中的一粟,若他日别离,去到不知名的远方,临水而居,修篱种菊,亦不可找寻。

此刻光阴,平淡如水,我的心亦潜入千百年前的词中,落地成英。窗外云烟渺渺,淡雾疏雨,有风划过树梢的声音。窗前的那瓶绿萝好似醉了,耷拉着枝叶,沉浸在这一场空蒙雨色之景中。许久不曾照料过它,只给了它充足的水分,我相信,风会送来花的寄语,雨会给它滋润,月会待它如初安好。

在这样的季节里,人不禁就生出了一种懒意。懒得裁花种草,懒得听风逐月,懒得望雨寄思,不如就赖在书里吧。书中自有可以寄托的地方,莫过于是柳暗花明、草木山石。读书好呀!书中再没有尘世中的人情世故、勾心斗角,即便是存在,皆是别人的故事。我就站在历史的边缘,静静地观看一场又一场的盛事,繁华到落幕,情至深处,一笔勾勒,两三点描摹,记录在案。但许多时候,我不愿参与其间,哪怕只做一个旁观者,亦不愿旁听。

只想从书中觅得一方灵魂栖息之地,倚云赏花,拈花信步,诗茶作乐,不虚此生。白落梅亦说:“或许我不愿将自己置身于滔滔世浪中,却对草木山石皆有情感。那种远避尘嚣,退隐桃园的日子,唯有梦里,方真实感人”。我喜欢看她这样的言语,亦是自己的心事。过去她写的多是别人的故事,或壮丽,或凄美,又或绝寂了然,如今她写自己,写草木有情,写人间烟火,令人读来更加贴近,亦觉是知音。

许多时候,我们爱读书,是为了填补自己思想的空白,更多是意从书中找到自己。自己亦需找寻吗?我最受用的一句话便是最爱的作家雪小禅对于写作者的诠释:“不阳光,不靠近,很自我。最成功的写作者一定是彰显了自己所有的个性”,瞧呀!多么贴切啊。这便是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我为何痴痴迷着小禅的文字,许多时候她都能写进我的心里。“一个人待独了,不喜与人往来,但内心丰富生动,充满不安与诗意,恰如其分”,其实看别人的故事,也是在寻找自己的影子,这字字如灼,不偏不倚地触动了我的.心。

人当是要有烟火之心的。过于飘渺,总给人不真实。读落梅的《时光知味》:“尘埃落定,我只想寻一个清淡的人,在安静的庭院里,一同倾听光阴的故事”,“再美丽的人生,也经不起流离迁徙,寻到一座城,觅得一个人,慢慢老去,该多好”,此中有真意。或许这就是最平凡简单的幸福了吧。可就连这样简单的幸福,都不曾拥有吗?这一生,颠沛流离,有的人成为过客,有的人与之擦肩,又有多少人甘愿为你停下,修筑篱笆,守得山中一座院落,看尽日落烟霞?

我也愿意在平淡的日子里,寒冷的冬夜里,煲一锅热汤,煮一炉清茶,等爱人归,共享灯火下的晚餐,纵使素衣清颜,粗茶淡饭,亦不觉清苦。浮生得闲时,多是一头扎进灵魂的世界里,与文字里的知己推杯换盏,吟风弄月。文人的心是细腻敏感的,细腻到一花一草的凋零亦为之心悲,敏感到一春一秋的轮回亦黯然神伤,或许俗世中的人终是无法理解,可这就是我心灵的依托啊。我始终相信,灵魂,需要栖息。

其实,孤独亦是一种美丽。何尝不是呢!一个人,没有同类,又何需同类?正如小禅所言:“在最好的时光里,一意孤行做那个最好的自己,与时光化干戈为玉帛,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然后请时光和你来听,来吧!”

在静寂如水的时光里,我不禁感叹着流年易逝,韶光黯然,不动声色地从指缝间流走,还未等我续完断章。思绪游移间,夜幕降临,雨夜中渐次亮起了灯火,我极其喜爱这样的夜,亦偏爱于夜色中漫步。从前,我亦独独选择在夜里写作,因为夜的寂静是那般动人。往往安静地思考,更能赋予写作的人以灵感。隔去尘喧世嚣,夜晚的静谧光阴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光阴里,那些曾遇见的人和走过的风景,统统都会消失。发生过的情感,喜欢过的旧物,一样会淡去,直至经年,再也想不起来。总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想真的不必了吧,逝去的未必就是好的,不属于你的注定会离去。而未来的,需要以一颗安稳温暖的心去迎接,去面对。这莫不就是时光的慈悲。

不必诧异,亦不必可惜,一切的一切,时光会记得。

篇8:味知《汉书》节选(高三)

味知《汉书》(节选)(苏教版高三)

①远方的朋友询问工作,我在信中答道:近期,主要的精力是读书。读《汉书》,几乎让人如痴如醉,我惊喜地发现:《汉书》确实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著作!难怪东坡先生对《汉书》熟悉的程度到了随便指一个字,便能整段整段地背诵出来。如果《汉书》可以煮着吃掉,我十分愿意忍受油墨的苦涩,把它嚼着吞咽下去。

②说是读《汉书》,要全部弄明白,那真不容易,仅天文历法,就够玩味的了。我怎么也想不通,当时《汉书》可是普通到连一般的老百姓都能读得懂,弄得明白的读物,而到了现在,就成了专家们也得专心穷治的典籍。是现代人的智慧减弱了,还是古代人的智慧盈然?不只是《汉书》,连再古一些先贤们的著作,他们也是深晓其义,东汉写过《论衡》的大学者王充曾说过:“刘子正玩弄《左氏》,童仆妻子皆呻吟之。”好家伙,连《左传》人家的老妻、儿童和奴仆都能摇头晃脑地吟诵出来,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③当然,这是时间制造的把戏。时间把明白的变成深奥难懂的,把深奥难懂的变成明白的。处在不同时间段的.人,时间给予了不同的智慧和蠢笨。

④读《汉书》,我知道了自己的蠢笨。蠢笨在读不懂《汉书》。过去所学的古代汉语知识,远远地不够用了。曾国藩指导他的子弟读《汉书》说:“看《汉书》有两种难处,必先通于小学,训诂之事,而后能识其假借奇字;必先习于古文辞章之学,而后能读其奇篇奥句。”而通小学,习古文辞章之学,曾国藩列举了几部要籍:段氏《说文》、《经籍纂诂》,王念孙的《读书杂志》及《文选》和《古文辞类纂》等。--那么,就按曾氏的办法来读吧。

⑤在这里,且不说《汉书》了,就是读曾氏列举的这几部书,没有一二年的打坐功夫,肯定是不行的。还是借助现代人的治学智慧吧。于是找了一柄五倍的放大镜,专心先读商务印书馆的《古代汉语词典》,煌煌四百余万言,厚砖一样的东西,成了每日读《汉书》之前的必修课,日进几页,积少成多,集腋成裘,终于在它的支持下,读完了《汉书》。然后,再徐读《说文》诸籍,便愈感到《汉书》之妙神了。

⑥《汉书》好像是黄河,但见激流奔涛天际而来,盘旋天下,势不可当;又如天涯孤舟,幽渺深邃,是天地间之至文呀!

⑦我蠢笨地奉读《汉书》,在蠢笨中,我味知了《汉书》,《汉书》壮美!

(909字)

1、以下不属于今日读不懂《汉书》的原因的一项是(      )(3分)

A.古代人读书幼年时便读文言文,现代人读书从白话文开始。

B.古代人的生活习惯与《汉书》之类典籍记载的差距不很大,现代人生活习惯与古代典籍记载的区别太大。

C.古代人要聪明一些,现代人要蠢笨一些。

D.古代人读典籍的气氛较浓,这一点现代人是赶不上的。

2、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当时《汉书》一般老百姓能读懂,现在却成了专家穷治的典籍,足以证明当时读书风气比现在浓。

B. 作者说,如果《汉书》可以煮着吃掉,他愿意吞咽下去,这表明了他对《汉书》的喜爱。

C. “刘子正玩弄《左氏》,童仆妻子皆呻吟之。”是说在读书这个问题上,刘子正对童仆、妻子都一样看待。

D. “仅天文历法,就够玩味的了”。这表明天文历法读起来很有味道。

3、“那么,就按曾氏的办法来读吧。”曾氏读《汉书》的办法是什么?作者是完全按照曾氏的办法读《汉书》?                               (6分)

4、第⑥节采用什么修辞手法,写什么内容,在结构上有何作用?  (6分)

参考答案:

1、C

2、B

3、①曾氏读《汉书》的办法是:先通于小学,训诂之事,而后识其假借奇字;先习古文辞章之学,而后读其奇篇奥句。

②不是。作者读《汉书》的办法是:先读商务印书馆的《古代汉语词典》,再慢慢读《说文》等书,并且一定要专心地读。

4、第⑥节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说明了《汉书》内容的博大深邃。点明文章的主旨。

结构上,回扣了文章的题目“味知”;照应了第①节“《汉书》确实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著作。”以及第⑤节“便愈感到《汉书》之妙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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