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奖惩管理方案
“huanlik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超市员工奖惩管理方案,下面就是小编整理后的超市员工奖惩管理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篇1: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一、奖惩原则
酒店对员工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二、奖惩分类
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奖励、给予奖金和奖励旅游等。所给予的奖励可以是奖励其中一个单项,也可数项并奖。
2、对员工处罚分为:轻微过失类、严重过失类、即时解聘等。对严重过失的员工进行处罚时,可同时减发工资或降职降级。
三、奖惩办法
1、嘉奖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酌情给予通报嘉奖或物质嘉奖,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有具体工作数量、质量任务指标的岗位,能超额完成任务者;
2)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使酒店经营管理有明显改善,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者;
3)品行兼优,技术优良,精通业务,工作成绩卓越者。
2、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酌情给予奖分,并记录于员工个
人人事档案中。
1)熟练的业务操作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客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创造良好对外影响,经常得到客户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一次奖2—5分。
2)为保护酒店财物、宾客生命财产,见义勇为,减少损失有特殊功劳者,奖5—20分。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有所成效者,奖5—20分。
4)有效防止宾客财物被盗、丢失及拾金不昧者,奖1—3分,数额巨大者可奖5—20分。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5—20分。
6)其他应奖分的,视其贡献或成绩大小,酌情而定。
3、处罚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按照过失类别酌情处罚。
1)甲类:轻微过失。由部门视情节轻重提出书面警告,作扣1—5分处理,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要求。
(2)当值时不着工衣或着装不当,不佩戴工作牌。
(3)当值时串岗,聚集闲谈、聊天、打闹、看报纸杂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当值时吃东西或嚼口香糖。
(5)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酒店范围内,对正常经营造成骚扰。
(6)工作场所内大声说话、粗言秽语、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不讲公共道德,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在公物上乱涂乱画的。
(8)工作或服务效率欠佳,违反操作规程,消极怠工,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影响工作进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按丙类过失处理)。
(9)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造成严重后果者可按乙类处理)。
(10)未经同意不参加酒店、部门会议。
(11)将办公电话私用,接电话不讲敬语。
(12)当值时打瞌睡或带有醉态。
(13)培训或业务学习时态度不端正、不认真。
(14)未按要求做好岗位交接工作。
(15)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6)在员工餐厅用餐浪费食品,用餐时不按排队次序取食物或乱翻乱搅食物等。
(17)自行调换工衣柜、宿舍床位等。
(18)不符合酒店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
2)乙类:严重过失。由部门酌情提出书面警告,作扣5—10分处理,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未经部门同意私自调班。
(2)对客人、同事出口不逊、恐吓等。
(3)当值时睡觉或擅离职守(造成酒店经济或声誉损失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4)未经允许擅自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私自将酒店设备外借。
(6)蓄意损坏酒店财物。
(7)偷吃、偷喝、擅用酒店食品、客用品、物品等。
(8)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
(9)发生事故不报告或隐瞒事实。
(10)造谣生事,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同事的声誉。
(11)私配酒店钥匙,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12)未经批准代客在外购买物品。
(13)未按规定行走员工专用通道、拒绝酒店授权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14)撕毁或涂改酒店各种原始记录、文件、单据等。
(15)挑拨打架事件情节较轻者。
(16)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误,造成酒店或客人的财物损失(情节严重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7)因出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受到客人投诉,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
(18)利用工作之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或未经酒店同意为外单位作推销活动,损害酒店形象,情节较轻者。
(19)在员工之间挑拨是非、闹不团结。
(20)在员工集体宿舍内醉酒失态、干扰管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1)恶意诽谤他人、工作上弄虚作假、违反组织原则拉帮结派、泄露酒店商业秘密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2)管理人员因不能以身作则、管理不力、督导不严、官僚主义,致使下属纪律涣散、服务质量下降、效率不高,引起客人不满或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23)员工违反整体经营原则,只顾部门利益损害酒店利益,将追究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丙类:即时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非法侵占酒店资金、资产、行贿或收取回扣拥金损害酒店利益、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聚众赌博、卖淫、传播淫秽物品、贩卖或吸食毒品、非法煽动毒品、打架斗殴、蓄意伤人、偷窃他人或酒店财物、流氓滋事、恐吓威胁和殴打他人、私自涂改伪造单据证明、伪造及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等行为。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外事纪律,刁难、报复,并与客人吵闹争辩,野蛮装卸损坏客人物品,歧视客人,或者严重违反操作流程,因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被客人投诉,造成恶劣影响者。
(5)撤离职守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违规兼职工作,拒不执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调动等。
(6)在工作场合发现灾害苗头或违法活动不及时报告,擅自逃离,贻误时机,致使酒店或他人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或违反治安消防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7)蓄意制造事端,干扰正常管理秩序,后果严重的。
(8)在工作场合发现他人遇险,有条件施救而不予积极抢救或不及时报告,致使他人身体受伤或财物受损失的。
(9)严重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10)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及其报酬,私自兑换外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以及向他人行贿。
(11)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打架事件。
(12)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积三天以上者。
(13)一个月内三次触犯甲类过失、两次触犯乙类过失。
(14)泄漏酒店机密,恶意破坏酒店声誉,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5)违反酒店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
(16)员工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玩忽职守、假公济私、营私舞弊、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等行为需从严处理的。
篇2: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为强化部门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部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酒店员工餐厅就餐规定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营养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店员工餐厅管理条例,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1、开餐时间为
早餐:6:30—8:00中餐:11:00—13:00晚餐:16:30—18:30夜宵:23:30—24:30
2、用餐时需自备勺子、碗和筷子。
3、员工就餐时须佩带个人员工证,凭酒店发放的员工就餐卡取饭菜,否则员工餐厅员工有权拒绝发饭菜,对于没有按规定强行就餐者,酒店将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4、员工就餐卡仅供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若有发现,书面警告一次。
5、外来人员在员工餐厅就餐必须经过酒店批准,否则员工餐厅员工有权拒绝发放饭菜。
6、自觉保持员工餐厅的秩序,领取饭菜须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
7、自觉维持员工餐厅清洁卫生,不准乱倒乱吐饭菜残渣,用餐须保持桌面的清洁,将残渣自行清理倒到餐厅的垃圾桶内,对故意乱倒乱扔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8、爱护食物,珍惜粮食,坚决反对浪费现象,对浪费粮食的一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9、员工餐厅员工必须努力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水平,做到饭菜熟、香、营养和卫生,保证员工吃饱、吃好,身体健康。
10、外来的食品不准带入员工餐厅食用,员工餐厅的食品也不可带出餐厅食用。否则罚款20元—50元。
11、文明就餐,不允许在员工餐厅内吸烟或大声喧哗。
12、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3:超市管理方案
为保持超市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超市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超市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超市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0元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超市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0元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50元。
4、举报奖:超市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超市内部严重失职、贪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超市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10-500元。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超市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超市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50-1000元。
二:其他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超市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奖励方式:月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元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奖励方式:年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50元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200元
4.积极向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超市采纳;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500元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50元
6.维护超市利益,为超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0-500元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元
8.节约资源,节俭费用,为超市降低明显损耗;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20元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20元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20元
11.其他对超市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三、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部门主管,店长助理审核;
3:总经理提名
四、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超市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1元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5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50分或超过5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半年积分超过100分予以辞退。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5分及相应罚款5元: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超市形象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在超市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地面卫生货架卫生经多次检查仍不干净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10分及相应罚款10元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利用超市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发现有损超市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超市的工作不予协助者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20分即相应罚款20元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超市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上班时间酗酒者。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因过失泄漏超市机密者违反规定私自动用超市办公设备及车辆者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50-500分,并予以辞退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蓄意破坏超市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故意泄漏超市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超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有盗窃、贪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散布对超市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超市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超市损失员工损坏超市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员工丢失超市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其它造成超市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2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辞退处理;
9、员工申诉认为超市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五:员工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6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2、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5分钟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15次停发当月工资,20次以上(包括20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半天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记,作旷工处理。旷工2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超市予以辞退;
5、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灾害,未在规定上下班的时间内到达,不予罚款,灾害解除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6、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条,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
篇4:超市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篇5:超市管理方案
一、品种数确定
1、门店在开店之初,采购部各采购经理依据给定的平面布置,确定门店销售的门类及各小类的经营品项数及具体经营品项,并制作门店《经营品项数明细表》。明细表应提交营运部备案;
2、该《经营品项明细表》及具体经营品项在新开店开出后三个月内进行一次检讨。检讨会由营运部、采购部、门店店长、门店商品部经理参加,并根据研讨会的决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明细表亦应提交营运部备案;
3、上述明细表确定后,采购经理应对品项进行确定,并全部锁定品项的激活标志;
二、品项数的调整
门店品项数调整依下列流程进行:
1、门店品项数总量的调整。原则上,门店品项数的总量应保持稳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调整品项数:
A、门店动线发生重大变化;
B、门店经营门类大类应竞争及经营思路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情况下发生变化时,门店商品数的确定依第一条的方法调整。
2、各类别品项数的调整:
各类别品项数的调整必须以保持品项数的总量平衡为前提。品项数调整的提核决权限依下列原则确定:
A、小类间的品项数调整以及由同一采购经理负责的中类间的品项数调整由采购经理提出,采购督导审核,采购处长批准;
B、非同一采购经理负责的中类间的品项数调整和同部门内大类之间的调整由采购督导提出,采购处长审核,采购部长批准。
营运部员工服务标准和要求
三、微笑,盛情服务:
顾客来到所在的区域时,该区域负责人必须主动迎上去,面带笑容礼貌地与顾客打招呼,并且热情耐心地为其提供所需之服务。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始终面带笑容,语气要委婉,不管顾客买不买,都要耐心回答顾客提出的任何问题,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在不违反商店原则和不损害商店利益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
2、介绍商品要实事求是:正确介绍商品的优点、缺点以及功能等;每一位员工必须对区域的商品相当熟悉,正确掌握商品的各项技术数据和各项技术。
3、在顾客确定购买该商品后,应主动为顾客提供试机服务,在试机过程中主动给顾客介绍方法、注意事项程序等等。
4、如果顾客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应当根据商店制度规定耐心地向顾客解释,沟通不畅时,一定要及时同部门主管或当班经理联系,以取得主管或经理的帮助;绝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吵闹行为。
5、在服务顾客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多说“欢迎您,请走好,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等礼貌用语。
6、如果顾客需要特殊服务,如:送货服务。一定要按商店的规定妥善处理,不要随便承诺顾客,如果顾客要求上门安装调方式的,应报告主管或经理或填写在《顾客服务登记本》上。
7、当班应随身携带对讲机,并随叫随答,且要有礼貌,凡涉及内容不便于在对讲机里讲的,应通过电话沟通。
8、当听到电话响时,要尽快接听,原则上不超过三声,应主动说“对不起”,对话前,应先说“早上好,电器部”或“您好,电器部,我是xxx。”最好能告诉对方你的名字。
9、对于没有顾客卡的顾客,应当尽力说服其到顾客接待处办理顾客卡。
篇6:超市管理方案
一般的经营者都认为,超市经营赚的都是“零碎钱”,因为顾客临门,选购的多为日常生活的小物件,这就注定了超市日常经营中商品流通性必然很大,这也对经营者在超市的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规模不一的超市在中华大地上也遍地开花,随之而来的超市经营管理问题也应运而生,超市经营管理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三方面因素:第一是选址,第二是商品,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因素是超市经理的经营管理水平。一个好的超市经理应具备的能力如下:
第一、在日常工作中,超市经理要不断增强目标意识作为一个超市经理,要把超市经营管理搞好,关键是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对实现目标的信心,国际成功学研究表明,目标意识是成功人士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超市经理负责,并不是希望把全部责任放在超市经理一个人身上,超市经理要学会把目标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员工,要与员工对实现目标达成共识,以激发员工实现目标的激情和信心,让员工体会到目标实现的成就感。
第二、在日常工作中,超市经理要体现领导能力要使一个分店经营取得优异的业绩,依靠超市经理一人是无法取得成功的。为此,超市经理必须充分发挥分店每一位员工的作用,共同把超市经营管理工作做好,而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首先超市经理必须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赖。同时超市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员工的表率,在遵守纪律方面,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只有做好上述工作才能够不断激发店铺所有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要确保上述状态的实现,超市经理还要做到主动向员工询问各种意见和建议,尊重和信任员工的能力和创造力,关注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第三、超市经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经营意识超市经理主要负责销售工作,一切有利于销售的做法都可以进行尝试。超市经理要对一个超市经营管理的最后业绩负责。对此,超市经理要在思维上做一个转变,把过去主要抓贯彻落实标准转变为今后一切以抓销售为主的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超市经理应该发挥的作用,做超市经理应该做的工作:1.根据公司总经理制定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方针,制定本分店的年度目标、方针,并抓好全年度目标、方针的落实;2.抓经营数值的落实:抓销售额、毛利、周转日数、商品损失率、经费预算的落实等等;3.抓超市的现场管理,设法打造顾客高回转、高效率的卖场。
第四、超市经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创新能力零售业要创造出色业绩,就必须依靠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尤其在销售方面,我们的超市经理要勇于探索,可通过尝试各种创新的方法获得不断破记录的销售额。为此,超市经理需要在店内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创新活动,为店铺的员工创造一个能够创新的环境和气氛,只有全体员工的智慧得到创造性的发挥,才能够实现超市经营管理的目标。对于任何想法,只有用实践去证明它的合理性,而不能轻易说“不”。
第五、日常工作中,超市经理要坚持工作质量和工作标准坚持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可以大大地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可以带动分店的销售和毛利。以生鲜的猪肉为例,如果我们员工懂得分割猪肉那就会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如果我们的员工不按标准去随意分割猪肉,那么就会大大降低商品的附加值。由于没有严格按标准去分割,会影响到猪肉的销售,销售不好,就严重地影响到毛利的完成。由此看来,高标准可以为分店带来了高销售和高毛利。
篇7:员工管理中如何做到奖惩有度
那么奖惩标准从何而来呢?一是企业规章制度,二是员工岗位工作标准,三是各类工作计划。标准事先确定,定了就要严格执行。如果企业规定工作达标为正常(各企业自行设定达标标准,以大多数员工能够达到为标准,把奖励对象设定在大大超过惩罚对象的范围),那么工作成果超过标准的就应该给予奖励,反之低于标准的就应该给予惩罚。因此,本文探讨的是如何按标准奖罚,而不是如何设立奖罚标准。
毫无疑问,制订奖惩标准不难,难的是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因此,企业在执行奖惩中必须避免以下情形;
第一、只罚不奖或多罚少奖。在大多数中小企业,老板主张处罚从严,员工希望奖励多多。即使制订了奖惩标准,惩罚条款不仅被严格执行,而且还被过度执行。不仅老板不能容忍员工过错,主管们也不能容忍员工犯错,甚至犯错员工本人也自觉罪孽深重,虽然内心对处罚不满,在检查中也违心地表示“诚恳接受”,执行一段时间之后(通常不会超过3个月),奖励形同虚设,处罚则变本加厉。
第二、任人唯亲,奖罚随意。企业不是没有奖罚标准,而是在执行过程中,主管人员甚至老板“看人下菜”,亲我者,重错轻罚或者不罚;远我者,轻错重罚、小题大做。或者,亲我者,小成果大奖;远我者,大成果小奖。把奖惩标准当作了手中的橡皮泥,任意取舍,奖惩毫无公平可言,效果可想而知。
第三、刺头作对,半途而废。通常,企业制度标准颁布之后,大多数员工还是能够遵守执行的。拿制度标准不当回事,甚至敢于违背制度的不是老板的“皇亲国戚”,就是所谓的“元老功臣”,都是不好惹的主!这些人也不是不拥护老板、不关心企业,而是他“关心”自己的面子胜过一切。大家知道,国人特爱面子,有句话叫“死要面子活受罪”。受制度“约束”,他觉得没面子;违章了要处罚,岂不是更没面子?碰到这类人,他会拼了老命跟你作对!怎么办?罚吧,他给老板施压;不罚吧,今后企业制度和执行者的权威都将荡然无存!笔者主张,一视同仁!凡是有作为的老板无不遵从这一原则:对违规者一律“格杀无论”!
对企业管理而言,执行奖惩最难的还不是如何惩罚违规,最难的应该是如何运用奖励,让奖励发挥作用,才是当代管理迫切需要探讨的话题!
惩处违规是必要的,没有奖励就会变成“以罚代管”。没有奖励,就不能很好地引导员工行为,就无法有效树立榜样;没有奖励,就无法点燃员工心中的激情,引爆员工的梦想;没有奖励,就无法激发员工持久的活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因此,企业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就是激励机制建设。激励机制的基础就是企业薪酬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绩效管理,公正客观评价员工工作成果,通过薪酬兑现,回报员工付出、奖励超额贡献,把“要员工干”变成员工“我要干”。这样的管理才能称之为现代管理。
做好奖励管理,企业也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标准既定,一视同仁。奖励标准一旦定了,不论亲疏,不分新旧,该奖多少就奖多少,不要因人而异,也不要因时而异。
二、超标即奖,例外审批。奖励标准一经颁布,各级主管只需要按标准奖励即可,没有特殊重大情况,勿需再层层报批,这样做费时费力,增加管理成本不说,还可能降低奖励的信度和作用。
三、年初有约,年尾不变。古人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企业千万不要因为员工超额奖励太多而年尾改变奖励标准。这样对企业而言看似节省成本,实为慢性自杀。
计划执行好坏必须与奖惩挂钩,而且要做到奖有标准,罚有依据,不能随心所欲,这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篇8: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
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
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9: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 7 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 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 奖励
第十条 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 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 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处分
第十三条 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 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 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 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 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广州群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篇10:新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新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0总
1.1目的:为严明公司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工作责任心,激励先进,惩戒落后,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3管理权责: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主办执行,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予以监督和贯彻实施。
1.4奖惩定义
1.4.1奖励:是公司对于在某方面表现出色或工作成效显著的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包括: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升等。
1.4.2惩罚:是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进行惩戒的手段。包括: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降职、开除等。
1.5 奖惩的基本原则
1.5.1 为培养和激发员工的优良品行,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1.5.2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者提高奖励,属一般职业道德规范者降低奖励。
1.5.3 非本职责而主动积极完成者提高奖励,属本职范围内或在直属领导督促下完成者降低奖励。
1.5.4 业绩达成需超出一般能力、付出艰苦努力的提高奖励。
1.5.5 属本职责范围内而出现过失者加重惩处,属非本职责范围因支援协助或配合其他工作而出现过失者减轻惩处。
1.5.6 属违背制度原则规定或明知故犯者加重惩处,属无意过失者减轻惩处。
1.5.7 属屡教不改者加重惩处,属于初犯者减轻惩处,积极认错、整改补救者可酌情减轻惩处。
1.5.8 相关生效制度中有具体奖惩规定的,则以专项制度或本制度规定的最高上限为参照实施相应奖惩。
1.5.9 一般员工按制度规定额度予以处罚,主管级员工给予1.5倍处罚,经理级干部则按2倍进行处罚,总监和副总级按3倍处罚。
1.5.10 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2.0奖励
2.1表扬: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及200元以内奖励,并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1分。
2.1.1 勤奋敬业、积极努力,主动克服困难,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2.1.2 品行优良,团结同事,乐于助人,表现突出,有典型事例。
2.1.3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配合、协助他人工作,富有成效。
2.1.4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社会及客户中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口碑的。
2.1.5 严格坚持考勤制度,当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及请休假记录的全勤人员,给予50元/月的全勤奖励,以倡导遵章守纪的良好职业素养。
2.1.6 其他应给予表扬的情形。
2.2 嘉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书面通报嘉奖并奖励200—8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2分。
2.2.1 保质保量完成重要或特殊专项工作。
2.2.2 组织领导有方,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2.3 主动参与或积极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做出实际贡献。
2.2.4 维护公司利益,事先举报或阻止危害公司事件,避免公司遭受损失的。
2.2.5 被评为公司季度先进员工。
2.2.6 拾金(物)不昧(价值元以上)。
2.2.7 有典型的善行佳话,为公司争**誉。
2.2.8 其他应给予嘉奖的情形。
2.3 记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书面通报表彰,记功一次并奖励800-20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3分。
2.3.1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取得明显成效,年效益额达1-10万元。
2.3.2 积极改进方法、提高效率,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有典型事例。
2.3.3 在重大专项工作中,勇挑重担,克服困难,顺利推进,成绩突出。
2.3.4 在具体业务项目拓展或运营管理中,发挥重大建设性作用,贡献突出。
2.3.5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避免较大损失(避免损失额在1-5万元)。
2.3.6 被评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
2.3.7 有见义勇为事迹,获得好评、称赞者。
2.3.8 其他应给予记功的特别事迹。
2.4 记大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书面通报表彰,记大功一次并奖励2000-50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5分。
2.4.1 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年效益额10万元以上)。
2.4.2 积极开拓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超过考核业绩1.5倍以上)。
2.4.3 在经营管理工作上大胆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2.4.4 被评为公司年度突出贡献奖或其他重大专项奖励。
2.4.5 举报或阻止危害公司事件,避免重大损失者(避免损失额在5万元以上的)。
2.4.6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为维护公司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4.7 面对天灾人祸,不顾安危,勇于施救,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者。
2.4.8 其他应给予记大功的重大事迹。
2.5 晋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上述单项奖励外,可给予调薪或晋职1级以上的晋升奖励。特别优异者,还可获得董事长授予的现金奖励、股票期权、带薪休假、旅游资助等专项奖励。
2.5.1 获得公司年度专项奖励的人员。
2.5.2 一年中累计获得三次嘉奖或二次记功或一次记大功,且无警告以上记录者。
2.5.3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创新发展,成效卓越,年效益超过50万元以上。
2.5.4 大力开拓业务项目,全年经营业绩优异,利润额超过目标任务两倍以上。
2.5.5 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效果,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5.6 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情形。
3.0惩罚
3.1 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轻微影响的,给予口头或书面批评,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1分。
3.1.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疏漏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1.2 妨碍工作秩序,违反安全经营规定,在办公区域吸烟,污染环境者。
3.1.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工作安排者或无理顶撞者。
3.1.4 同事之间相互诋毁、攻击,或故意妨碍他人正常工作,情节轻微者。
3.1.5 不遵守考勤规定,迟到、早退、脱岗,且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三次或累计时间超过一小时少于两小时者。
3.1.6 违反公司各类制度的原则规定,或泄漏公司保密事项,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1.7 对各级主管的限期工作指示,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3.1.8 上班时间内就餐,或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上网聊天或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或玩游戏,或干私活者。
3.1.9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2000元以内损失者。
3.1.10 不遵守会场纪律,一般会议罚款50元/次;重要会议(季度、半年、年度或临时重要会议)罚款100元/次。
3.1.12 印章证照管理人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证照的。
3.1.13 车辆管理或使用人员不按规定管理使用车辆的。
3.1.14 文件档案资料传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1.15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私自复印或传阅公司重要文件,或利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处理私人资料的。
3.1.16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2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一次,并处罚款200-8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2分。
3.2.1 上班期间未经请示擅离职守超过两个小时,或一月内旷工半天以上1天以下(含1天)者。
3.2.2 在客户关系工作中,因一般过失造成泄密或影响正常业务开展者。
3.2.3 故意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并恶意顶撞者。
3.2.4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2.5 未能按计划完成目标工作,不按时上交或未交重要书面报告,影响正常工作进度者。
3.2.6 成本控制不到位,对公司办公用品或其他资源存在价格偏高、明显浪费现象。
3.2.7 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入公司或禁止入内的工作间。
3.2.8 泄漏公司尚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遗失重要文件资料,造成不良影响。
3.2.9 违反财经纪律,导致财务管理漏洞或风险,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2.10 为达个人目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2.11工作不尽责、不作为,敷衍塞责,未按规定时限能解决实际问题者。
3.2.12 故意隐瞒客户投诉情况,未将客户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告公司的。
3.2.1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采取“先斩后奏”私自办理重要业务事项的。
3.2.14 故意违反公司制度原则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内。
3.2.15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3 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处罚记过一次,并处罚款800-20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3分。
3.3.1 月度累计迟到10次以上者。
3.3.2 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正常运行者。
3.3.3 对他人恶意谩骂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3.3.4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3.5 工作中酗酒导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3.3.6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者。
3.3.7 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他人安全遭受损害。
3.3.8 一月内旷工达2天者。
3.3.9 在信息汇报工作中知情不报或故意延滞汇报信息影响公司利益者。
3.3.10 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谋取私利,初次违反且数额不大者。
3.3.11 阻挠抵制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3.3.12 泄露机密、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涉嫌报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损失5000-10000元。
3.3.13 出差期间不遵守公司纪律,利用出差时间办理私事,擅自接受宴请、玩乐,收受贿赂,因主观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擅自改变行程,逾期不归,未经请示费用超支20%以上者。
3.3.14 擅自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3.15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4 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处罚记大过一次,并处2000元以上罚款,甚至追加降薪降职或留用察看处理,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5分。
3.4.1 玩忽职守、严重失职,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4.2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4.3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安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4.4 拒不服从领导管理,故意疏忽或抗拒主管人员下达的工作指令,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及公司正常运行者。
3.4.5 发生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4.6 肆意发表与公司原则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挑拨他人损害公司或员工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4.7 公共场所对同事恶意攻击、辱骂中伤,扰乱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4.8 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造成恶劣影响者。
3.4.9 一月内旷工达3天者。
3.4.10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5 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公告开除处罚。即公司单方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3.5.1 与同事打架斗殴,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5.2 连续旷工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6天者。
3.5.3 在公司范围内,经常从事迷信活动、聚众赌博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5.4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经查属实者。
3.5.5 私自在外兼任职务或兼管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3.5.6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3.5.7 一年中被记过3次、记大过达2次者。
3.5.8 煽动怠工或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公开诋毁公司信誉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3.5.9 吸毒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篇11: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
b、行政奖励
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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