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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期打工陷阱多

2024-04-05 07:50:0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做好自己”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学生暑期打工陷阱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学生暑期打工陷阱多,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暑期打工陷阱多

篇1:学生暑期打工陷阱多

学生暑期打工陷阱多

每年暑假都是学生兼职打工的高峰期,打工学生在积累社会实践经验的同时,也要增强“避险意识”,擦亮眼睛,警惕强行收取押金、变相 、以培训班为诱饵骗取培训费、中介费等常见“暑假工”陷阱,

一些学生涉世较浅,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对法律法规不太了解,打工时容易上当受骗。其中工资被克扣、拒绝偿还押金、劳动强度过大是暑期学生打工集中反映的焦点问题。民警建议求职学生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应聘,求职时遇到职介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或与用人单位合伙欺诈行为,应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陷阱一:“ ”赚昧心钱

一些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利用大学生急于打工的心理,有的夸大事实,有的无中生有,以“某某企业急招暑期打工者”的幌子引诱大学生报名,收取中介费。一旦交完费,“招用信息”便遥遥无期。

支招:大学生应先查看职介所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两证”齐全才能从事职业介绍工作 。

陷阱二:非法收取抵押金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往往收取不同金额的抵押金或收取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这类骗局通常在招工广告上称有文秘、打印、公关等较轻松的岗位,待人交钱后,招聘单位利用职位已满等理由推脱,让人回家等消息,接下来便不了了之,

支招: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为抵押物,用人单位私自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属于违法行为。

陷阱三:廉价劳力专在假期找

个别企业平日积攒下一些员工不愿从事的脏活、累活,待假期一到,找一些大学生突击完成,然后给一点钱打发了事。更有少数无良企业暑期招录大学生当短期工,利用他们涉世不深、维权意识淡薄的弱点,在即将发薪时找借口(如出现重大差错,给企业造成损失等)将其辞退,或者以种种理由克扣工资。

支招:在应聘前要清楚应聘的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求职时如遇到类似情况,要掌握确实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陷阱四:娱乐场所高薪招工

有的.娱乐场所以特种行业的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侍者,到这些场所打工,容易误入歧途。

支招: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娱乐场所鱼龙混杂,尽量不要到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工作。

陷阱五:包装后的 组织

组织鼓吹自己从事电子商务、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等,用所谓的“经济理论”“市场营销手法”欺骗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同时,一些网络 还会通过网络购物、付费广告点击、网络游戏、网络加盟、金钱游戏等载体发展下线。

支招:任凭 组织的骗局如何花样百出,只要其具备“缴纳入门费”“拉人头”两个特征,就可以断定其涉嫌 。暑期求职打工切不可相信一些网络广告,要学习防范 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篇2:学生暑期打工谨防陷阱

学生暑期打工谨防陷阱

暑期期间,不少学生为了积累社会经验,赚取生活费,选择打短工做兼职,但是,由于广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打工遭遇陷阱的情况屡见不鲜。对此,相关人员提醒,学生假期打工不要盲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提高警惕。

今年参加高考的小宇早早就规划好了自己的暑假生活,一考完试就在市区一家面包店“上岗”了。“我早就想打工了,以前学习紧张没时间,现在高考结束了,假期又比较长,正好可以锻炼锻炼。”小宇说,暑期打工一方面可以积累自己的社会经验,另一方面也可以赚不少零花钱。“一天50元,一个暑假能赚3000多元呢。”小宇高兴地说。

和小宇一样在暑期打工的学生不在少数。晨晨今年大二,学校还未放假就已经把工作安排好了,上午在一家古筝培训班任教,下午则在市区一家钢琴班代课。“放假在家也没有什么事,不如运用自己的专业打些短工,以此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晨晨说。

暑期兼职的'种类五花八门,比较受学生青睐的有发传单、促销员、家教等,兼职工资从每天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虽然学生暑期兼职能锻炼适应社会能力、增加人生阅历、减轻家长负担,但是也存在不少隐患。提起去年暑期的打工经历,学生小李很是气愤。小李说,去年暑假前他在学校的海报栏中看见一则广告,上面的报酬很诱人,他就轻信了。放假后,冒着高温小李为某知名饮料厂商做促销督导,由于当时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促销活动结束后,厂家竟翻脸不认人,不付劳务费。因为没有书面协议,小李也无可奈何。大学生小王也曾在打工中“吃过亏”,小王告诉记者,去年在向一家中介公司交了100元介绍费后,她得到了一个做家教的机会。双方口头约定,小王每隔一天要为学生辅导功课2个小时,工钱按小时收费。可是当小王第三次去学生家中时,学生家长无故提出终止家教服务,未付之前的工钱便将小王辞退了。

针对假期学生打工存在的一些问题,一高校院办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学生,打工要选择正规的企业,不要被所谓的“高工资、优待遇”诱惑。在选择兼职岗位时,应当多听从家长的意见。在打工时,要注意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有危险性,是否有劳动保险,证件切勿随意让人使用,同时应当事先和打工单位谈好薪金、工作时间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篇3:学生暑期打工 注意绕开陷阱

学生暑期打工 注意绕开陷阱

因为暑假时间长,很多大中专院校学生都会选择打暑期工,因为暑期工并不受《劳动法》保护,经常有学生遭遇维权难问题。大家到底该注意些什么?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邓治国为学生支招。

注意核实单位情况

邓说,学生首先要注意核实用人单位的真实情况,特别是看其营业执照是否还在有效期内,提防那些营业执照已经过期或注销,却仍在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其次,很多用人单位经营和办公并不在一起,学生一定要搞清楚单位的办公地址,方便及时反映问题或者产生纠纷时维权;此外,如果单位是通过劳务中介介绍的,还要注意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谨防非法中介、“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都有正规办公场所,对于那些直接在路边立块牌子的.“野马”招聘,学生们千万别去。

要求先交钱的别信

在核实单位(含中介)情况后,如果对方以各种名目要求缴纳费用,或者提出要扣押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其行为都属于违法,学生应马上拒绝,以免上当受骗,

而对于单身女学生,注意不要选择那些比较偏僻、人流量少的单位,不要被“高薪”诱惑,且最好有同学、朋友结伴,防止遭受侵害。

应先签订书面协议

进入单位后,学生应该主动提出跟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当中详细注明工作内容、期限、上班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等事项,发生纠纷时就有据可依。因为学生只是利用暑假打工,暑期结束就必须返校,离开前应及时和单位结算工资。如果单位声称还没到发工资的时候,则一定要相关负责人写下书面字据,包括欠了多少钱、什么时候支付等内容。

邓指出,如果仅有口头约定,会给将来维权埋下隐患。此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曾接到大学生做家教拿不到应有报酬的投诉,双方关于报酬的标准不一,因为没有书面协议,学生无法拿出支持自己的凭据,导致难以维权。因此,暑期做家教的学生同样要注意保留书面证据。如果是每天结算工钱还好,如果是按星期或是按月结算,则每天上完课后应写下课时、报酬,并让雇主签字认可。学生应具备主动维权的意识,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而给自己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被侵权应收集证据

邓提醒,按照现行法律,学生打暑期工并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管辖范围。一旦合法权益受侵害,学生应收集好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如果是学校推介的工作,则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通过校方来维权。

篇4:“好工作”把暑期打工学生骗入陷阱

“好工作”把暑期打工学生骗入陷阱

“好工作”背后暗藏重重陷阱

“本来想趁着暑假找份工作,锻炼一下自己,却没想到遭遇了骗局,”就读于中部某高校的大二学生余洪谈及自己此前的求职经历直言“郁闷”。近日,余洪在网上看中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但在依照要求缴纳了手续费和押金之后却发现和预想的截然不同。

“发布信息的一家中介,告诉我已联系好用人单位可直接面试,他给我一个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结果打过去却被告知人已招满,且企业也未委托中介进行代招。”余洪说,事后收取了费用的中介机构表示可再推荐别的机会,但推荐的工作都很不理想。

近年来,兼职打工成为许多大学生眼中的就业“必修课”。据统计,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近750万人,面对就业压力,不少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准毕业生会利用暑期时间投身到实习、兼职中,然而与之相伴的,却是层出不穷的打工陷阱。

——骗钱“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介绍,每逢假期,一些不良社会中介机构就会通过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形式,诱骗大学生报名,并违规收取中介费、交通费、体检费或者押金等费用。近期,有媒体报道几十名湖南大学生在前往深圳打暑期工时,被“ ”骗钱后流落街头。

——廉价劳动力。记者梳理发现,在近年来屡发的大学生打工纠纷中,不少都涉及企业以工作不积极、工作有差错等为由,借故不发放工资或扣钱,有的企业甚至将学生当做廉价或者免费劳动力,安排大量工作,学生既不能领到应有的报酬,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也极其有限。

—— 骗局。长期从事反 工作的专业人士池建军表示,一些 组织或者 分子会打着“招工”“培训”的幌子,或者宣传快速致富的创业机会来吸纳人员,在校学生在被骗入 组织后,不仅会遭受财产损失,更甚者还可能会被 人员 ,走上 道路,影响人生前途。

并不高明的骗局为何屡屡得手?

事实上,类似的大学生兼职、打工骗局近些年已屡见不鲜,其骗术也并不高明。

为何此种骗局屡屡得手?受访人士指出,涉世未深、容易轻信熟人或者网络上的信息,是此类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且一些高校未对学生进行有关知识培训和指导,不能为学生旺盛的暑期工、兼职需求提供相应的正规合法的打工机会,相关部门也缺少监管措施和机制,这就使得学生兼职一直处于“边缘地带”,给打工骗局提供了滋生的空间。

曾经因打工被骗“流落”外地的小林告诉记者,自己和受骗的同学主要都是来自一个基础科学类专业,加上又是三本学校,找到对口的`暑期实习并不容易,应聘名企“难于登天”,学校里面也没有提供类似的工作机会,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和几十名同学一起外出打工结果受骗,

“一些学生在上当受骗后,也不知道怎么维权,有的甚至嫌麻烦选择隐瞒、认栽,加之部分地区对此类‘ ’或‘黑企业’的打击力度还不够,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这些‘黑机构’更无所顾忌。”熊丙奇说。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对大学生暑期打工的监管,主要涉及到教育、劳动、工商、公安部门,近年来异地打工的现象日渐增多,也给监管带来了现实的挑战。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大学生暑期打工的主管部门应是学生流出地的教育部门,可是,在现实中,无论是高校还是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对大学生暑期的流向都难以把握,护航就更谈不上了。暑期打工一旦出现纠纷,就成了流入地劳动、工商和公安部门的“烫手山芋”。

据介绍,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管取得职介资格但不规范经营的中介,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没有职介资格但有工商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中介,工商部门则主要负责监管定性为诈骗的、没有任何资质的中介。“尽管三部门都会积极介入,但在中介情况未明之前,监管部门更多地只能安抚受骗学生情绪,将其送回学校所在地,对学生提出的要求退钱、补偿、重新找一份暑期工等要求都很难满足。”上述人士坦言。

防范被“坑”还需多方合力

专家表示,大学生打工兼职以及实习等事关学生个体、高校、用人单位等多个方面,社会影响广且关注度高。要杜绝此类骗局,既需要学生从自身做起,提高识别能力,也需要多部门的事先教育和全流程监管,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指出,学生自己要加强学习,培养自己独立判断能力,不要想走捷径,受虚假信息的诱惑。选择正规合法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实习或兼职,在开始工作前先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在发现上当受骗后第一时间报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章晓懿建议,针对诸多大学生打工被骗事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负起主体责任。高校除了要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正规实习机会外,还应对校内招聘信息严加审查,学生个人在外打工的,可以要求向学校报备,为学生设立保护“屏障”。

同时,专家表示,还应把打工必备的法律知识等列入学校教育的一部分,针对学生兼职时遭遇的骗局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向学生讲解如何分辨信息真伪,以及合同中应注意的细节。

熊丙奇认为,相关部门还应建立健全管理办法,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加强对企业资质和经商范围的审核以及监管力度,形成对发布虚假工作信息、侵害学生权益等行为的惩戒机制。“针对 骗局,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查处力度,学生们也要了解一些 常识,在发现被骗后及时保护好自己。”池建军说。

篇5:暑期打工学生要谨防求职“陷阱”

暑期打工学生要谨防求职“陷阱”

暑期就要开始,高校毕业生陆续走向社会,努力寻找自己合适的工作岗位,还有一些在校大学生利用暑假做兼职,然而,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求职过程中个人权益很可能会受到损害。为此,记者搜集相关案例,希望能为广大学子暑期求职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陷阱一 故意找理由辞退 干了13天后被告知“不用来了”

放假了,不少应届毕业生和一些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些“潜规则”,这些不公平的待遇让涉世未深的他们很受伤。

今年上大一的孙浩(化名)为了挣点零花钱,就想利用这个暑假在一个羊肉串摊打工,双方约定一个月工资800元。孙浩非常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挣钱机会,虽然是做杂工,但是做每件事情都非常用心,顾客们和同事们都觉得这个小伙子干得不错。

就在孙浩上了13天班,还在掰着手指头算自己还要干多久能拿到800元钱时,没想到当天晚上羊肉串老板却告知孙浩“你干得不好,明天不用来了”,并支付了孙浩150元的工资。

孙浩回到家后觉得自己表现挺好,非常委屈。而之前在那干了好几年的老同事也发短信开导孙浩并告诉他,并不是他做得不够好,而是老板“欺负”没毕业打工学生的一贯做法。

律师说法 要与用人单位签书面合同

类似孙浩遇到的这种情况,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律师表示,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劳动报酬标准。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表示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可以要求自己的权利。该案例中用人单位不支付剩余的劳动报酬、不签订劳动合同明显然是违法的。因此,孙浩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剩余工资,单位拒绝的,孙浩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律师同时提醒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更好地维权。

陷阱二 无故延长试用期 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被延长5个月

刚到单位时,大家都会遇到试用期,这也是公司为了让新人熟悉工作的一种方式,但有些公司却无故延长新人的试用期,这就变成了一种违法行为。

今年刚刚从德州学院毕业的小张,毕业前就在一家公司实习,在实习期间因为干得不错,公司告诉她毕业后只要再试用一个月,就可以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小张毕业后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期间工资1200元。

一转眼,小张与公司约定的一个月的试用期就要过了,小张非常开心,因为不只是工资涨了800元,而且自己也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可没想到,公司却说,试用期需要再延长五个月,因为三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法定试用期最高限是六个月,所以公司这么做符合规定。

小张觉得公司毫无信用,并且是在利用劳动合同欺负她这个新人,“每个月少发我800元工资,六个月就是4800元,我觉得这是在剥削我,剥夺我的劳动成果。”

面对这样的情况,小张很无奈,就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咨询。

律师说法 试用期不得随意延长

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可以在初次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延长试用期。但《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这种做法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便法定最高限没有达到,也不能延长,一旦延长,即为第二次约定试用期。因此,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只能一次约定直接达到法定最高限。”律师说,“如果劳动者表现好,可以缩短试用期,但绝不能延长试用期,即使劳动者同意延长,该延长行为也是无效的,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小张应当如期转正,如果公司不给小张转正,小张可以请求劳动仲裁帮助。”

有了专业人士的说法,小张心里便有了数,但是她却不想再从这家公司待下去了,“虽然找份工作不容易,但是我觉得这种没有信用的公司不待也罢。我决定辞职了,再去找份新工作。”

陷阱三 试用期不缴社保 干了两月单位没给缴纳社会保险

大学刚毕业的小王在某单位工作后,双方约定工资每月1800元。领了两次工资以后,小王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扣除社会保险费。“我刚毕业也不懂,到了第二个月才发现这个问题,去财务问,财务说公司有规定。”小王被搪塞回来后,并没有被这一句话打发掉。

不久后,小王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父母,小王的妈妈觉得如果公司不给交保险,自己的孩子各方面的权益都不会得到保证,而且老了之后养老也没有了保障,便来到公司找领导询问。

没想到,公司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说,小王处于试用期,不是正式员工,公司没有义务为其交保险。

小王的妈妈觉得有道理便离开了,可是小王总觉得自己从上班第一天起就应该有保险。

律师说法 试用期也得缴纳社会保险

针对小王遇到的事情,律师说,有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实际上也是违法行为。“只要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公司有义务从小王上班那天起为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崔律师说。

陷阱四 轻易相信中介公司 河北15岁少女“被困”足疗店

河北15岁的学生韩丽(化名)本想通过假期打工向父母证明自己的能力,不料却遭遇各种波折。7月8日,于官屯派出所接到韩丽父亲报案,称女儿被困于一家足疗店内,希望获得警方援救。民警了解得知,原来只是一场“误会”。

据了解,6月28日,放假在家的`韩丽通过QQ聊天与一位干中介的网名“茹茹姐”的女子相识,通过简短交谈,韩丽将自己想找份暑期兼职的想法告诉了“茹茹姐”,希望她能够帮忙找一份心仪的工作。

“她告诉我,有份工作待遇很好并且很轻松,只是工作地点在德州,问我是否能接受。”未经熟虑的韩丽一听挣钱有了门路,立即表示不在意工作地点。7月1日,韩丽留了张纸条告诉父母去同学家小住,便匆匆踏上了前往德州的汽车,等着接下来工作的日子。

到达德州后,“茹茹姐”直接带着韩丽来到一家足疗店,与老板交涉几句便走了。“我以为她还会回来看看我,结果没来得及留电话就没有音讯了,给她QQ留言也没有人回。”韩丽说,惊慌失措的她担心自己上当了,便提出要回家,不料足疗店老板表示,必须在介绍人出面的情况下,韩丽才能离开。

韩丽心想,既然一时走不了,就踏踏实实干活吧,但是整日搬运洗脚水和枯燥乏味的按摩动作让她很快厌倦了这份工作,但是她又不想打电话告知父母自己的难处,怕父母过分操心。于是,她再次提出离开足疗店,但老板依旧拿上次的理由拒绝了她。

眼看自己要在陌生城市里走投无路,韩丽无奈之下拨打了父亲的手机,央求父亲来解救自己。“当时孩子在电话里说,快点去救她,我一下子就懵了。”心急如焚的韩先生立刻报警,寻求帮助。

经过与足疗店老伴交涉,韩先生才明白了女儿无法回家的原委。“老板这样做是好心,怕孩子出意外,说到底孩子就是上了不靠谱中介的当啊。“韩先生说。

民警支招 一眼识破“黑职介”

由于缺乏合适的求职信息渠道,很多学生经常通过网络广告、中介公司、街头小广告寻找暑期工作。一些非法的职介机构(“黑职介”)就抓住了学生缺少社会历练、求职心切的心理,以帮他们找工作为名,收取“保证金”、“押金”后,却让他们长期等待或介绍无法满意的单位,“黑职介”就可以乘机赚取一笔中介费。

合法的职介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事项、服务承诺应上墙公开。这些信息,求职的学生在正规职介机构场所很容易识别。

在此,民警建议暑期勤工俭学的学子,找兼职工作一定要在正规的兼职网站或中介,工作之前一定要与家人做好沟通并实地考察该工作单位是否正规,以免被不法中介蒙骗,上当受害。

篇6:大学生暑期打工谨防陷阱

大学生暑期打工谨防陷阱

如今,大学生利用假期兼职打工或参与社会实践,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由于学生们大多涉世未深,又不太计较酬劳,加上自身警惕性不够,导致上当受骗的事件频频发生。

临时打工,不受劳动法保护

去年6月底放暑假后,大二学生小张通过学校布告栏找到一家公司,得到一份为期一个半月的办公室文员工作。虽然每天要完成的打字工作量很大,但她一直干得很卖力。约定的打工期限届满时,老板以种种理由拖延发放工资,还以打字中出现过错字要求扣除一部分薪金。“面试时口头约定一个月的报酬是2600元,最后只给了我1500元。”因为急着回家,又拿不出工资约定的凭证,小张只得忍气吞声。

提示:首先,大学生寻找暑期打工信息,最好通过学校和当地人社等正规部门介绍。网上的招聘信息鱼龙混杂,学生需要细加甄别,否则很容易出问题。学生在选择打工单位之前,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同时,要把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通过书面协议进行约定,也可以通过录音、照相等形式保留相关证据。

其次,由于大学生的身份是学生,工作也是临时性的,因而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我国劳动法保护的范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还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小张的打工行为并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虽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仅对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有效,学生自主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这一办法规定之列。

发生意外,不能算工伤

去年暑假,大三学生小黄在同学介绍下前往一家装饰公司打工,约好每月工资2400元,当时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签订用工协议。工作期间,小黄左手被机器轧伤。关于医疗费问题,小黄和老板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在相关部门协调下,老板承诺支付医疗费1万元,以后小黄出现什么问题,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提示:像小黄这样在打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大学生身份的特殊性,一旦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无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和“职工”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那么,遇到这类情况时,学生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了押金,当心有去无回

小马在一所高校读大二,去年暑期放假前,他通过当地赶集网上发布的招聘暑期工信息,找到了一家职业介绍中心(中介机构)。在安排工作之前,小马按要求向中心交纳了200元押金。然而,在拖了一周后,当他找到中心催促安排工作时,得到的还是“再等等”的托词。最后,经过派出所民警调解,职介中心只退还了100元。

提示:劳动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然而,有些用工单位仍然会要求大学生上岗前交纳押金、保证金、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承诺交了费用就可以上班,但事后往往“打了水漂”。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首先要明确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要求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出具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权益受损发生纠纷,这些都是证据。同时,坚决不向用人单位抵押身份证、学生证等任何证件,因为一旦流失,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这些证件来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

延伸阅读

签订协议是维权关键

在暑期打工法律保障缺乏、学生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的现实情况下,学生维权的最有效方式是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协议”。这样,尽管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但依然可以就民事劳务关系依法解决纠纷。协议中至少要约定以下四项最基本的内容:

工作内容,打工或实习期间做些什么工作。工作时间,是弹性工作还是固定时间工作,每天需要工作几个小时,每周需要上几天班,是否需要加班等。报酬,报酬是多少,怎样支付,是按小时计算还是按日或按月计算;相关福利,比如单位是否提供免费住宿、就餐,交通费是否可报销等。有无保险,如果从事有危险的工作作业,一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以防发生事故时无处索赔。

篇7:暑期工陷阱多 学生求职需谨慎

暑期工陷阱多 学生求职需谨慎

高考结束后,相信不少学生哥都会选择打暑期工来充实他们三个月的超长假期,不过如今劳务市场和网络上的招聘信息五花八门,各位学生哥在求职时要多个心眼,以免上当受骗。

记者来到我镇一家职介所了解到,以往每年到暑假期间,像一些工厂都会招聘大量的暑期工,不过今年企业对暑期工的需求数量则大幅下降,加上目前高考才刚结束,所以前来求职的学生并不是很多。

某职介所经理:“这企业的需求量不是太大,整个的效益暂时的行情来讲也不是太景气了。现在有些网站发布的那些这样那样(企业需求大量员工)的信息,都很多水分的`。”

职介所人员指出,一些“黑职介”往往会抓住学生缺少社会历练、求职心切的心理,以帮助他们找暑期工为名,收取所谓的“保证金”、“押金”之后,却让他们长期等待或无法介绍满意的单位,甚至到人去楼空时学生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因此学生找暑期工除了要对网上五花八门的招聘信息“多个心眼”外,选择职介所时也要多加警惕,以免上当受骗,造成钱财损失。

某职介所经理:“学生来我们公司的话一般都有签合同、协议,我们有专门的驻厂管理人员进行跟踪,像学生去了的话,一直到他们返校之前,我们在工厂都会跟踪他们(的情况)。”

这个劳务市场怎么讲,外面叫做遍地开花。这些学生高考完刚步入社会,要谨慎一点,多考虑一下吧。

市人力资源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在打暑期工过程中如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可以携带相关票据资料到当地人力资源分局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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