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美文做自己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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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美文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美文
近几天总在想着一件事,工资什么老是太强求本身,为什么不放松心境好好度过每一天呢?尤其是一小我的心态短长决定着自身健康,没有一个好的心态欲想有个健康的身材是弗成能的。
在已以前的岁月里,我感触感染到开朗的.人要比心坎狭小的人龟龄。因为开朗的人都很乐不雅不雅地想事干事,不把事当事,一切任其天然,做完一件事之后倍感快活。而心坎狭小的人碰着事就开端满脑筋装着事,没等去着手去做就预想到成果怎么样,对本身有益与否,是该做照样不该做等等,如许怎么能安歇好呢,安歇不好是伤害身材健康重要成分之一。我碰着过不少如许的人,他们或是抱怨命运不济,或是侧重浮世的虚荣,或是碍于面子老是苦处重重,在心坎深处老是一团的暗影覆盖着,不是不想驱散,而是心坎根本没想走出这团暗影。久而久之,某种疾病附身,本来不算什么大年夜大年夜病,可本就心坎狭小而又添新的挂念,这岂不又助病长!所以,人当学会开朗,保持优胜的心态,世界上一切都是浮云,只怀孕材健康才是第一,其它的都是零。记得《养心歌》有句话说:“宁神宽,莫量窄,古今荣枯如眉列,金谷繁华眼底尘,淮阴事业锋头血。”说是让人心放敞亮些,不要斤斤计较,一切荣华富贵也许就是眼下的这堆尘土,多么大年夜大年夜的帝国基业也终有一天会遭受血洗而崩裂。
人赤条条来,又赤条条地去,世界上一切器械都不是属于本身的,没有须要去想这些,人当用德养性,用勤养身,做本身爱好做的事,别让宝贵时光浪费在对身心无益的工作上。
篇2:做自己喜欢而擅长的事情经典美文
做自己喜欢而擅长的事情经典美文
我有一个朋友,是位非常著名的律师。之所以当律师,只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同时收入也非常高。他做了许多年,感觉越做越累,身心疲惫,就想不干了。但他们住的大房子房贷还没还清,家里还有要上大学的孩子,于是有很多犹豫和纠结。因为不干意味着全家要从一个高档、舒适的别墅搬出来,从此要精打细算过日子,还意味着家庭收入不稳定,意味着孩子要自己打工赚学费。
对他来说,辞职让未来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但他真是干够了,干烦了,想离开了。当他把想法告诉太太后,她非常恐慌,坚决反对。孩子听了也很不高兴,问他,你难道就不能再坚持几年吗?他对家人说,我可以不辞职,但你们会每天跟一个疲惫不堪、很不开心的人在一起。爱人和孩子在无奈中接受了他的选择。他最终选择离职去当作家。房子比以前小了很多,收入比以前少了很多,生活比以前也简单了很多,但是,他去医院的.次数少了很多,脾气好了很多,内心比以前充实、快乐了很多。他失去的都是别人看得到的,但得到的都是别人看不到的。日子过得好不好,内心是不是充实和满足,只有自己知道,对他而言,真正属于自己的生命开始了。
又比如我。我出生在一个医学世家,和许多中国式父母一样,我的父母对优秀的定义是:考个好大学,然后读硕士、读博士,做博士后,有一份不论世事怎样变化,都不会影响收入的工作。所以,医生是他们眼中的最好选择。17岁的我,不知如何为自己选择未来,就随了父母的愿,学了医科。在医学领域求学、行医和研究,一待就是。一路走来,一直有逆水行舟之感,除了辛苦就是疲惫。
从小,老师家长教育我的是“学海无涯苦作舟”“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可我心底常常有个声音:不能这样过一辈子。能不能把业余时间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一种职业?什么是我喜欢做的事?就是倒贴钱、倒贴时间、倒贴精力都愿意做的事。我业余时间最爱干的事就是看心理学方面的书,帮人家解决各种关系和情绪问题。于是,顶着家人的强烈反对和抗议,顶着朋友们的嘲笑和各种不看好,冒着日后找不到工作的危险,我借了一大笔钱,在38岁那年,从零开始进入心理学领域。
一进学校开始学习,我就感到无比快乐。我就发现“学海无涯苦作舟”的说法太坑人了——苦是因为你学着自己不想学的东西。当你学习自己想学的东西时,感觉应该是如饥似渴。还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说法,也根本不靠谱。如果你把既定的目标当作人生的全部,要拿功名利禄与人攀比,自然会苦,因为有太多的不甘不愿,有悖初心。苦,从来不是因为身体累,而是违背了心愿。做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事情,不苦才怪。转行至今已近,我感受到的是从心而发的充实,每天都有新的发现和喜悦。
当一个人做一件自己喜欢和擅长的事时,就会做好,做好了就会成为优秀人才,甚至稀缺人才。最关键的是,每天都会感到充实和快乐。生命不再是拼命赶到一个山顶,又匆匆忙忙进攻下一个山顶,而是会变成一路风景,每段风景都有各自的美妙。
篇3:做着自己喜欢做的每一件事情美文
做着自己喜欢做的每一件事情美文
今天,上海的天气挺好,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9点多起的床,因为今天一天都没有课,和舍友在宿舍,不知道话题怎么就聊到了大学生兼职上。也是,大学将近两年了,还从未真正意义上找过兼职,我是来自农村的一名大学生。虽说现在的农村也大都富裕起来了,可是我知道,远比城里的那些所谓的富二代官二代。远比一些城里的孩子,我们还是属于“贫困”的孩子。
由于从小生活在乡村,家乡那些辽阔的田野,我想此时已是花红草绿的景象了。这几年,家家户户也都慢慢富裕起来了,小时候那些场景也伴随着童年一起消逝了。我很陶醉于那些乡村的小道,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也是因为如此,我的思想和那些孩子不太一样,我比较”喜欢”自由,随性,不喜欢拘束,也不适应那些快节奏的生活。但我不得不慢慢让自己去适应。但我现在找到了一种可以让我静下来心的.方式。那就是写点东西。
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尽情的将我的那些情感倾泻在这里,因为在大学,没有人会愿意听你那些琐事。久而久之,你也变的”沉默”,变的慢慢封闭了自己。
但现在,我寻回了丢失的自己。其实,我知道自己的写作水平一般,只是自己比较喜欢写点东西,用文字宣泄自己的情感。喜欢那些令我心碎的句子,当我读到了仓央嘉措的诗歌时,整个心都被他俘获了。好美好美的文字,美到让我心碎,美到让我无限敬仰。我想,我的大学注定与那些人不一般。我不会为了那些可怜的奖学金而去和那些所谓的“学霸”勾心斗角,我不适合那些的竞争;也不会为了讨好辅导与班导而总是忘学院办公室来回跑;也不会整天宅在宿舍玩所谓的“dota”,我不喜欢玩游戏。因为那些弥补不了我精神上的空虚。我需要精神食粮。很喜欢心理学,自己也从图书馆借了很多关于心理学方面的书籍。我这个人喜欢一样事物,会放120分的精力在上面。
我想,现在的大学生活以及将来的2年的大学生活,我会在我的方式中度过,每天读读散文,抑或双休携三五好友,带着单反出去拍照,”我喜欢”拍照,喜欢捕捉那些动人的瞬间,喜欢捕捉那些绽放的花儿。仿佛我能听见它的心跳。每天晚上,还会一个人去操场跑米,因为我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需要好好锻炼自己。
做着自己喜欢做的每一件事情,就感觉这个世界也是如此的美好,不会再彷徨迷茫了。也不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让自己郁郁寡欢了。
每个星期打个电话回家,告诉家人,我很好,无须牵挂。偶尔想起某个高中好友,发条关心短信过去,“最近天气转冷,记得保暖”。这就是我,一个喜欢自由,喜欢文字的90后。而且我也知道我写的东西不一定有人可以看的,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感情”的寄托,唯有文字,可以让我这么自由。可以让我感受到原来,世界还是这么的美好。
我知道,路上有你,我并不孤单。只为寻找那些喜欢文字的同学,因为我可以从他们那里学习很多,可以更近距离的进行心的交流。
篇4:抒情美文欣赏喜欢
抒情美文欣赏喜欢
是一种欢欣鼓舞的情绪,希望与人分享并得到认可。
完全是一种自我认可的价值体现。丝毫不体会身边人的感受,人性中最自私本质的泄露。无法逃避的对周遭的人群施以攻击。愉悦自己的心怀,却并不能给他人带来享受和美感。反之,注定功德无量。我们无可厚非。偏偏一些人,拿自己的喜好当成公益,大有宣传扩大之需,对别人造成精神负累全然不觉,让人苦不堪言。
深有体会,便会常常自我醒省,不做那个被人避之不及的人,自己的喜欢只管尽数归于自己私有,点一盏柔和灯盏,借一束银白月光,细细把玩潜心爱恋,都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如若是花,必会花开有期,花香四溢,只要你不花香过敏,自有花香入怀。尘世之间,只有一种花香可以逆风传送——德馨涌溢。
曾经一度喜欢拿自己喜欢的东西送人,偶然的一次,发现我的喜欢在他角落里蒙尘,亦或成为哄孩子的`玩具遭受摧残直至破损。这一幕使自己受到严重打击。观念产生动摇。才算明白:最好的礼物,不在价值多少,一定要送那个同样喜欢和懂它的人。送出去的是希望,它的归宿得到圆满和延伸,使喜欢的情绪抻枝长蔓花开枝头。
喜欢还是欣赏的,都应该保持数量的纯净,数量繁杂使其珍贵性变得可疑。
最好的那个给你。只此一个。绝无仅有。是真的喜欢。
篇5:做自己经典美文
做自己经典美文
前两天朋友找我吃饭,抱怨工作没成绩,连地铁口卖鸡蛋灌饼的小哥都不如。“我真讨厌这份工作。”我还没劝好朋友,表弟又光荣下岗了。表弟的团队在一次竞标中败下阵来,被老板痛骂一顿。他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辞职了。“我真讨厌这份工作。”他坐在星巴克吐槽了一下午。
为什么我们这么不满意自己的工作?
我曾在一家外企做过几个月的主管助理,开始的时候,我特别喜欢这份工作。我每天顺着人流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下车,跟那些妆容精致、一身战袍的职场精英,一起走进金碧辉煌的高档写字楼。那时候,我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最喜欢的工作。
可是没过多久,我越来越讨厌这份工作了。我不喜欢总加班,遇到紧急事件,连周末都休息不了;我也不喜欢总翻译外文资料,英文不好的我要耗费很多精力才能交差;我也处不好同事关系,和他们缺少共同话题。我越来越讨厌这份工作,最终提出了辞职。
后来,我利用闲暇时间在网上写文章,一开始的时候,我的文章经常被大公众号,几个月的时间,就有20多篇10万+的热文在网上流传,我幸运地成为了签约作者,出版了文章集合和单行本。我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最热爱的工作。我甚至想以后就辞职,专心在家写小说好了。
可是慢慢地,蜜月期过去了,我擅长的文章风格逐渐不流行了,更多、更优秀、更有个性的作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我压力极大,度过了一段极其郁闷的瓶颈期。于是,我又觉得,自己也许没那么喜欢写作。
一次,我在饭局上认识了一位心理学专家,忍不住向她说出了自己的'困惑。为什么我总是从喜欢一份工作,慢慢变成了讨厌和逃避,除了单纯的喜新厌旧,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她放下筷子,认真地问我:“你是讨厌你的工作,还是讨厌工作中那个不怎么成功的你?”我忽然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世间万物都是你内心的投射。我喜欢那个意气风发走进写字楼的自己,所以一开始,我很喜欢这份工作;可是,我讨厌那个英文差、和同事聊不到一块的自己,所以,我狼狈地放弃了它。如果朋友的工作成绩是全单位第一,如果表弟顺利拿下了项目,如果我天天都能写出爆文,那么,我们肯定会很喜欢自己的工作。它给我们带来了成就感和自信心,证明了自我的价值。
喜欢的工作,会因一时的不顺心而心生厌恶,可不喜欢的工作,也会因勤奋努力而逐渐熠熠生辉。我们不是讨厌工作,而是讨厌那个不争气的自己,同样,我们不太喜欢这份工作,但依旧会感激永不言败的自己。忽然想起张德芬说过的一句话:“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
篇6:抒情美文一直喜欢雨
抒情美文一直喜欢雨
那些关于雨的美好的记忆,将永远珍藏在一个只属于她的角落,延绵成久远。
——题记
喜欢雨,一直喜欢着。
昨天心里还期盼着能下场雨就好了,没想到今晨天就阴郁郁的。还没到正午,就下起了绵绵地小雨。
喜欢这样的雨,空气中每个角落都弥漫着潮湿的气息,玻璃窗上带着透明的雨珠,丝丝清凉,沁人心脾。
想了许多关于形容小雨的诗句,最后还是觉得韩愈的这首《早春》最有韵味: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春天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近了,我知道,她也会悄无声息的离去。春的短暂,就像是大自然赋予我们人类的青春与容颜一样,美好却易逝。
似乎属于春天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短暂,就如这场小雨,这篇文才写了一个开头儿,它就停了,像它开始的时候一样,无声无息。天空已经呈现散漫泛白的阳光,天,要晴了。没关系,即使这样,也不妨碍我继续写它的热忱。
记忆中关于雨的印记似乎很多。因为喜欢雨,所以关于雨的记忆都是那样的清晰透明。
小时候,每逢下雨,就会披着透明的粉红色的小雨衣,踩着小雨靴,去街道上踏雨玩儿。头发被雨水淋得湿漉漉,裤脚也湿了一大块儿,也不妨碍在雨中嬉戏的兴致。
小学时,每逢下雨,因为离家远,路不好走,我们中午就会留在学校,不回家吃饭。每个人都去学校边上的小卖部买一袋方便面,干嚼着吃。现在想来,觉得那时的生活苦涩而艰辛。但在那时,一袋五角钱的方便面,在幼小的心灵中却是一顿美味佳肴。
中学时,每逢下雨,会和要好的同学,同披着一件雨衣,课间跑去厕所,路过隔壁班的那个定定地看你的男孩。
大学时,每逢下雨,会和要好的同学,一起撑着伞,相拥着,去学校外边的.小河边散步。
…………
现在,关于雨的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首著名的钢琴曲——《KissTheRain》,翻译成中文是《雨的印记》。KissTheRain,出自韩国最擅长描绘爱情的音乐家YIRUMA之手,写这首曲子的时候,是在一个布满星辰的夜晚,忽然间一场雨悄然而至,让YIRUMA有感而发,写下KissTheRain这首曲子。KissTheRain描写屋檐低落雨滴的感觉,和屋檐下等待自己美好的爱情。
曲子唯美而浪漫,像是雨滴滴落心间的声音,那声音像是来自天际,真应了那句“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余音缭绕,娓娓动听。
对于这首曲子的喜欢,就像是喜欢雨一样的痴迷,手机铃声一直在用这首曲子,很久没有换。每每听到这首曲子,心就会变得平静而柔和。
春雨催花,落红铺径,小雨霏霏。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那些关于雨的美好的记忆,将永远珍藏在一个只属于她的角落,延绵成久远。
篇7:我喜欢的抒情美文
我喜欢的抒情美文
我喜欢春天小草散发的那种草的味道,在清晨时轻轻的吸允一下那种味道,这一整天都会神清气爽,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路,两边的青草频频的向路人点头,好像在说:“春天已经来到,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到来,美丽的鲜花给夏日增添了无限生机,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在黄昏时独坐在门前的石阶上,静静的听风吹动树叶的声音,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我喜欢看秋天满山遍野的枫叶,火红的枫叶铺满了山上的各个脚落,我喜欢秋天一个人在无人的街道上散步,欣赏一下周边的风景,我喜欢田野里的稻浪推涌,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高梁都已经笑弯了腰,好像在说我已经到收获的时候,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展开,给人们增添了一份温暖,我喜欢那分宁静致远,我喜欢洁白的雪花,它把大地装饰得一片银白,把大地打扮的多么美丽。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坐在高高的白塔上,仰望着美丽的夜空,这样能使自己和星星的距离拉的很近,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谷和小河,我梦见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拍动着有力的翅膀在天空翱翔,我梦见美丽的荷花池,完全没有边际,释放着浓郁的香气,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静静聆听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忽高忽低像一场大型的演奏。
我喜欢傍晚和老公一起散步的时候,走在绿油油的草地上,看着草地上天真活泼的孩子在嬉戏玩耍,我喜欢看早上的日出,看傍晚的夕阳,看雨后的彩虹。
我还喜欢花,不管哪一种,我喜欢翊立在风中的秋菊,喜欢浓郁的杜鹃花,喜欢孤洁的百合,以及迎风傲雪的梅花,我相信每一种花。草都有它坚毅不跋的生命。
我喜欢活着的感觉,只有活这才能看花。看草。看世界,只有活着才能和亲人。朋友团聚,只有活着才能做一切认为是有意义的事,只有活着才能把生命的质量提升到最高,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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