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t秀鸣”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根据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xx]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任务目标。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骨干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的全程挂户培训,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骨干农民,促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全市12个乡镇(街道),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33个重点行政村,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规模,每个村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农民不少于40名,进村技术指导不少15次,全市共培训和结对挂户1400名以上骨干农民,辐射带动1400名以上一般农民。
三、培训内容。
以贴近农民、贴近实际、贴近市场、方便学习、降低成本、灵活高效为原则,围绕育肥牛、甜粘玉米、绿色水稻、食用菌、五味子栽培、贝母栽培、食用瓜栽培、苗木栽培、大棚蔬菜和地膜花生等12项内容,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体系,打牢项目实施基础。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陈辉担任组长,市农业、财政、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项工作。各镇围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分管农业的领导亲自抓,农业助理、农业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具体抓,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市镇两级培训体系。建立市级讲师团。从市级挑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勤奋敬业、业务精良的同志组成市级讲师团,负责对各镇的师资培训和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重点班培训。
建立镇级技术指导组。各镇从农技人员中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推广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团,每镇4―6人。负责对本镇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并进村入户对骨干农民、一般农民进行巡回指导,实行分片负责。
成立教学班,明确班主任。从市级讲师团成员中选择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较高农业技术水平、熟悉农业推广工作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教学班班主任。班主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等项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做好教学日志、考勤记录。同时兼任巡回技术指导员,在生产关键时刻深入田头巡回指导。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序时进度实施。
根据农作物生长周期,结合农时季节、农村生产安排培训内容,保证培训内容具有相对连续性和适应性、实用性。承担项目培训的农广校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优势主导产业培训的时间,内容、次数、地点和教师(见附表),使进村培训指导工作各个环节按进度进行。
(三)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深入农村,把急需的农业知识送到农民手中。整个培训工作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为骨干农民发放一张专家咨询卡、一本培训记录薄、一张明白纸、一本技术资料、一份专业技术生产光盘。在培训方式上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巡回指导相结合;室内与田间地头相结合;请进来与派下去相结合;教师授课与现场示范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
1、编印培训教材。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按照培训内容编制科普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很强的培训教材,从田间准备,播种期,生长期、成熟期等不同生育阶段的管理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不同栽培方式高产栽培技术,编写技术手册、明白纸等培训资料,发放到人,做到人手一册。
2、采取多种培训方式。针对培训对象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培训内容以及地域分布等不同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培训。在“五个一”培训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要求,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座、进村入户、发放资料等多种培训形式,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方法相结合、项目培训与送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在各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作为现场培训指导农民的试验田,由单纯指导农民变为带着农民干的新方式。二是多渠道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除利用确定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外,继续开展农技110咨询服务帮助农民解疑释难,利用市电视台《农业科技之窗》栏目,介绍新品种、新技术,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以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培训的辐射面。
(四)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管理。
1、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订《讲师团成员工作守则》、《班主任工作守则》等管理规则。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民培训工程工作督导、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在培训工作存的问题。
2、设立专职教师和联系户。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在每个村设专职培训教师1名,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作用,让农民学懂、学会、学透,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并在村里建立3―5个联系户,向农民发放技术明白纸和有关资料,组织讲座和播放技术光盘,结合农时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
3、规范管理,完善培训档案。“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实行联系教师负责制,每次进村培训指导活动都要有详实的受训农民登记表、培训内容、指导老师签字、培训现场照片,保留第一手培训资料,健全档案,以备检查验收。
4、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培训基地、实施乡镇和村设专职联系人1名,定期上报市新型农民培训活动进度、及时反馈培训效果、推荐学用科技示范户、典型户。
5、建立讲师团成员评价考核制度。通过评价和考核,听取骨干农民及一般农民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得力的先进单位、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20xx――20xx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篇2: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农业局同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现按照《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必须体现“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转移20xx人,计划开办12个专业,即:
1、电动缝纫初级技工培训300人;
2、电脑操作初级培训800人;
3、电工培训200人;
4、会计基础知识培训100人;
5、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人;
6、餐厅服务员培训100人;
7、建筑工培训200人;
8、汽车驾驶培训200人;
9、保安培训100人;
10、沼气技工培训200人;
11、农机驾驶培训50人;
12、农产品初级加工及贮运培训1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主管农业的xx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推动与监督下,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3、认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认定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实施方案”对招标基地的招标时间、条件、程序、材料的要求,拟定《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招标公告》,确定20xx年6月20―22日为培训机构投标时间,6月23日为招标时间,6月24日为阳光工程项目认定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必须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承诺责任书。
4、财政资金补助农民。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如学员以培训券参培,培训基地要照券降低收费标准,如直接拨至培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一定要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如数补给参训农民。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县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要内容是缝纫、电脑、电子、会计、家政、餐饮、建筑、汽车(包括农机)驾驶、保安、沼气技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运等12个专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⑷培训形式: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各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主要开展订单培训,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后才能得到国家补助资金。
⑸培训教材:可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⑹颁发证书: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兑现与省阳光工程办签订的任务合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培训单位的负责人为阳光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兑现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的“项目承诺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培训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
2、建立培训就业台帐制度。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培训台帐内容包括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帐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按县阳光工程办的要求汇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一份到至县阳光工程办。
3、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的单位名称、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2―7221347),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告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将不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确实难以完成培训任务的,将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整个培训任务落实。同时,县阳光工程办要求培训基地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每月至少报告一次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培训的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等信息情况,以便县阳光工程办向省阳光工程办汇总汇报。
五、开展检查验收
为确保完成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阳光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县阳光工程办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培训基地的培训转移就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受训农民转移就业率低于85,或违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扶持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资格;对项目实施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将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篇3: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我省20XX年将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迎接党的和省委十一届党代会胜利召开作贡献。
一、美德阳光建设工程
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是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年来,围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被纳入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形成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学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和家长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在各地普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的基础上,在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渐成规模的基础上,在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将整合优势,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步。
二、美德阳光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的评价标准
(一)美德阳光学生的评价标准:
1、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诚实自信,热爱集体。
2、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3、乐于助人,肯于帮助弱势群体,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学习、生活有目标、有动力,至少承担一项为同学服务的工作。
5、善于思考,主动创新,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亲子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同学关系友善,能得到20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以上同学认可。
7、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发挥宣传带动作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爱护生命,具有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不少于3项。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爱好一项或多项体育运动。
9、能够快乐有效学习,无课外补习负担。热爱读书,每学期读一本好书。
10、心态阳光,充满活力,能熟练掌握自我心态的调整方法。
(二)美德阳光教师的评价标准: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阅读2本以上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有不少于5千字的心得体会。
3、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师生沟通的心理技巧,每周与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不少于2次,有记录。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研究活动,主动参与交流研讨,每学期不少于2次。
5、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6、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亲和力,关爱并能耐心辅导学生,受到同事、学生、家长的认可,满意度达到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以上。
7、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不迁怒学生或他人,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至少参加一项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总结或经验论文。
9、身体健康,充满活力,能够与学生一起参加身心拓展训练或文体活动,工作精神面貌良好。
10、仪表端庄、淡薄名利、积极乐观,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并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美德阳光家长的评价标准:
1、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阅读一本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
2、每周能与孩子共同学习、研讨的时间不低于4小时。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一项或多项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爱好,如读书、打球、登山等。
4、能用文明的语言、平等的态度与孩子沟通,不迁怒于孩子。
5、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人需要,不包办代替,尊重孩子的选择。
6、每周与孩子共同活动或沟通交流,不少于2次。
7、积极支持孩子参加各种有意义的健康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不使用语言暴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夫妻和睦友爱。
9、积极与学校配合,能按时参加学生的家长会及其他各项活动,从不缺席。
10、心理健康,形象阳光,具有较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公民素养。
(四)美德阳光学校的评价标准:
1、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每学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开展美德阳光活动,有效发挥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先进典型事迹突出,形成师生家长共成长的良好氛围。
3、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活动室,并配有专兼职心理教师1—2名,每周定期开展心理个案咨询工作。
4、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开设心理辅导课每学期每班不少于8课时。
5、学校开展心理拓展训练活动每学期2次。
6、加强与家长沟通,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争取家长共同促进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培训宣传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7、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实践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水平。
8、定期组织教师心灵探索工作坊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幸福感。
9、学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学生、教师、家长的满意度不小于2017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10、建立积极的发展性评价机制,不以分数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阳光心理服务活动,有活动计划、开展记实及反馈表。
三、活动内容
(一)以“身边变化、身边楷模”为活教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汇总“身边变化”的成果和事例,挖掘总结“身边楷模”的道德品质和成长道路,通过经验交流、事迹展览、文艺展演等形式,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的道德情感,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
(二)以学雷锋主题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雷锋精神为旗帜,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点内容。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组织各级学校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推动以学雷锋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以“五个学会”为突破,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从倡导“学会快乐、学会欣赏、学会合作、学会感恩、学会承担”入手,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家庭第一课堂和社区重要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扎实推进美德阳光活动,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树立道德自觉、坚定道德自信、崇尚道德自强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以典型示范为引领,筑牢未成年人教育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点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网络作用,以项目推进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以“三关爱”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把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作为倡导“三关爱”,开展美德阳光活动的重点内容,从实际出发,重点帮助解决就学难、行路难、就医难和文化生活单调、心理障碍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广大未成年人。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措施,拓展“美德阳光活动”的文化服务渠道。在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美德阳光书屋、美德阳光科技展室、美德阳光校园网站建设,发挥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的示范作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文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和服务,及时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后续管理,拓宽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阵地,让城市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七)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扎实推进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建设,加大对青少年题材优秀影视剧创作、书刊、音像制品出版的引导扶持工作,全力推动精品文化活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开展红色旅游主题活动,鼓励志愿者、科技人员、专业人才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活动,以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以丰富、健康、营养的精神食粮,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八)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为导向,建立健全美德阳光活动考核体系。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目标引导、约束规范和考核评价作用,明确考核职责,细化分解过程,实现测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落实大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四、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1、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从20XX年4开始,由各级文明办、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牵头,在全省中小学、社区部署美德阳光工程,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和先进典型总结挖掘工作,营造争创美德阳光学校,争作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的舆论氛围。将全省中小学校纳入黑龙江省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发挥青少年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突击作用。
2、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建设。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关爱特殊儿童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文化和道德实践活动;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各地要尽快普及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和配备,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列入教学计划;各市地和有条件的城区和县、市要抓紧完善省、市(地)、区(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建立以心理健康志愿者为骨干的心理健康咨询队伍,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要做出表率。
3、评选推荐宣传美德阳光建设先进典型。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由城区(县、县级市)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5月下旬,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并在六一期间组织表彰宣传。6月下旬,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通过平面、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先进事迹,评选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7月份,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工程颁奖晚会,表彰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举办美德阳光活动夏令营,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4、建立救助帮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各地评选表彰的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中,确有实际困难的个人,要给予适当救助和帮扶,要帮助解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树立做好人、长好心、得好报的道德风范。
5、落实效绩考核评价。要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把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评选和宣传工作,作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成为落实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的有效抓手,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推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展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结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组织运行机制,切实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将必要的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经费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二)创新载体,扩大影响。着眼于发挥美德阳光工程的导向作用,着眼于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实现项目化规划、工程化推进和效能化考核,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动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充分发挥现有德育教育阵地的作用,为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宣传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作为20XX年考核评选的重要条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三)加强考评,强化责任。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落实项目,保障经费。根据建设需要,拟结合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决议所确定的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的到位和规范使用。
篇4: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高宁阳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泰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提高标准、狠抓质量、创建品牌、强化考核、奖优罚劣”的思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提高标准、公平竞争和有效激励,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农民技能层次,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完成省市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1300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当年稳定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5%以上。
二、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及人数比例
20XX年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共同负担,捆绑使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按人均340元进行定额补助。
按照培训工种和时间的不同,今年安排的补贴资金标准分为三档:1、20天—1个月的短期培训补贴240元;2、1个月—3个月中期培训补贴340元;3、3个月—6个月长期培训补贴440元。拟安排不同档次的学员人数为:1、培训20天—1个月的260人;2、培训1个月—3个月的780人;3、培训3个月—6个月的260人。按标准实行分档补贴,确保用好用足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上年任务完成情况分配指导性培训任务(见附表2)。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妇联等阳光工程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和培训机构实施工程情况的监管。县阳光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发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四、提高培训质量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拓宽技能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要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服装缝纫与加工、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建筑装饰、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就地就近转岗就业。从20XX年起,将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作为考核阳光工程的重要指标。鼓励和督促培训机构积极引导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加强引导性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引导性培训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引导性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重点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农民收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播出的《进城务工阳光路》节目;将省阳光办统一编印的宣传画张贴到每个乡镇村。在各基地阳光工程开班第一节课上播放“第一节课”光盘,发放《农民进城务工读本》,提高农民对阳光工程的认知度。
(三)打造培训转移品牌。我县“培训+转移+服务+回乡创业”的培训转移模式已在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们要借助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宁阳劳动力培训转移的质量,树立宁阳输出劳动力的良好形象,打造“宁阳劳务”品牌,把打造培训转移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
(四)加强培训机构管理。5月24日县阳光办组织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开了招标会议,初步评审确定有宁阳县农广校、县职教中心、县委党校、鹤山成教中心等8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县阳光办在组织认定基地时,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认定的培训基地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并有足够的就业订单,能确保学员培训后顺利就业。在培训任务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优质培训基地倾斜。并通过培训任务和资金投入的适度集中,培育规模培训基地。以培训质量和就业率为标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
(五)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调研,制定有利于培训转移、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定向培训,突出订单培训、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县阳光办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促进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培育劳动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在积极开展对外输出劳务的同时,鼓励学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受训学员实现多渠道就业。
五、强化项目监管
县阳光办要按照省市阳光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个管理办法和“七项工作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保证将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学员,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县阳光办对阳光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监管责任。县阳光办负责项目的监管,突出重点环节,严把招生关、培训质量关和转移就业关,把好开班申请、学员身份核实、结业确认、就业跟踪、台帐建设、检查验收六个关口。在每个培训班次第一节课、随堂抽查、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县阳光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登记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培训机构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实现转移就业。县阳光办确定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38—5619535,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好“第一节课”。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办主抓工作的同志必须到班,并认真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播放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光盘;县阳光办、财政等部门要共同(至少2人以上)核实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学员培训券金额、使用方法等。
(四)实行培训任务动态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统筹确定不同培训时间对应的培训人数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必须使用完毕,培训人数不得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数量。县阳光办对培训基地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难以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
(五)加大奖惩力度。对培训质量好、稳定就业率高的优质培训基地,相应增加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工作差的,相应减少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实施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基地招标。对发现问题缓报、瞒报、不报,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与培训机构联合套取阳光工程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六)规范实施开班申报备案和纸质台账上报制度。各培训基地要在每个班次开班前向县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报告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县阳光办及时向市阳光办报告开班培训基地名称、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并在月报信息上报的同时,将纸质台账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市阳光办,以便于市里抽查核实和掌握培训转移工作动态。
六、强化政策培训和工作宣传
切实加强对县阳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阳光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务工人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做好阳光工程宣传挂图的张贴工作,在培训机构、乡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为阳光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看过2017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人还看了:
1.2017阳光工程工作培训实施方案
2.2017年村级扶贫工作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4.2017年肉牛养殖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5.2017年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5: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中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 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强化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农机化技术专业技能培训,从而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我校申报并获准成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基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收益”的原则,围绕本地农业发展方向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和农村带头人短期农机化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拓宽农民的致富增收渠道,为我市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目标任务
我校按照国家“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项指导相结合,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农机化技术培训范围,努力实现定点、定向培训,以农机操作驾驶技术、农机维修培训为重点,以增强农机化多领域服务能力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实现我市农村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移的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的教学资源和职业技能培训优势,并积极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联系,采取“订单教育”的培训摸式,实行“短期培训、长期跟踪指导教授”。以定点培训和定向培训为重点,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村新增劳动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技能专长,以适应市场的选择,为阜康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安置学员实习推荐就业的“订单”(协议)有:阜康市九运街镇九龙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天山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实体开展委托培训、联合办学,解决学生实习(实训)、安置培训实习与就业问题。
20XX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拟制定我校本度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工种和人数: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培训100人、农机维修员技能培训100人。为更好的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我校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对接受培训的农牧民实行收费补贴制度,使他们真正从经济和物质上得到实惠。为减少我校在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损失,现申请培训补助金人民币8万元。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在本市各乡、镇、场、站范围内招收学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两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红绿色盲,两耳能辨别声源方向,四肢运动功能正常道德品质好,持农村户口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20XX年我校培训工种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机构造原理理论基础、农机的技术维护和安全使用技术、农机田间场地作业安全技术、机具保养和田间作业、农机现代化发展方向、场地训练、道路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等。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农业机械操作和维修专业技能,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能够顺利实现致富增收的愿望,是我们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根本目的。
(三)、培训形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培训学习,每天培训6课时,其中理论课占60%,实际操作占40%。培训时间为每期7天。本着方便农民,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在农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训。
(四)、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大中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800元、小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400元的有关文件执行,报名培训的学员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的补贴政策为准。
四、培训实施步骤
20XX年3—6月为筹备期,成立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制定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培训任务,确定培训计划、内容、工种。
20XX年9—11月初为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期,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招生、培训、考核、推荐就业等各项工作,同时接受阳光工程办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为总结验收期,整理完善阳光工程培训资料。全年总结汇报材料,先期自查自纠,接受市阳光工程办检查、验收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配合。
为了切实抓好阳光工程培训的组织实施,成立以局委领导班子及农机化技术学校教职工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培训项目的指导、协调及实施。
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如下: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农民受益。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积极争取我市财政支持,以保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把补贴资金通过培训收费补助补贴(培训券)的形式补贴给农民,使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真正减轻经济负担。
总之,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满怀信心,以最大的热情,全面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围绕“三农”问题,加强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实施“农牧民素质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农牧民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6:阳光工程工作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农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根据我县畜牧产业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畜牧产业发展和畜牧项目实施,以实现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为培训目标,云阳县畜牧兽医局拟举办“畜禽养殖员”职业技能及“肉羊驱虫补饲、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的阳光培训,并制定年度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为目标,切实转变农牧业科技培训方式,集中优势力量,逐步形成农牧业科技培训长期、高效、规范的运行模式和培训机制。加强对管理者、生产者和科技服务人员的农牧业科技培训实施力度,全面提高畜牧从业人员的农牧业科技素质,为我县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让参训人员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理论和政策法规,掌握现代畜牧业新技术、新知识,更好地发挥推广技术、促进生产、传播畜牧业科技知识的作用,着力提高参训学员的畜禽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畜牧业向圈舍标准化、养殖设施化、品种良种化、管理规范化、防疫程序化方向发展,推动畜牧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培训对象、任务与时间
20XX年度阳光工程培训受训学员选择年龄在16-5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云阳县猪牛羊发展重点乡镇的农民技术骨干,共计850名。20XX年我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分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农业职业技能的培训对象:一是畜牧生产服务人员即畜禽养殖员100名;二是针对云阳县4个市级畜牧专业合作社培训社员150名;其中: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专业合作社50名、云阳县宏发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名、云阳县农坝镇富农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40名、云阳县爱华养殖专业合作社30名。
农业(畜牧)职业技能培训250人,分为4期6个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为4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少于6小时。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从事畜禽养殖的从业人员。农业专项技术培训600人,主要是对广大畜禽养殖户进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以主推品种、配套养殖技术、侧重肉羊驱虫补饲技术、仔猪早期诱食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采用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集中培训方式,每班培训2次。全部培训任务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畜牧产业政策法规、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等畜牧业新知识、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学养畜技术水平和解决畜牧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培训机构与师资队伍
根据《重庆市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中对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要求,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确定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为云阳县20XX年度(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机构。
云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是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具有雄厚的教学师资力量,现有职工17人,其中有研究生4人、大学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高级畜牧师3人、中级畜牧师6人。畜牧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全县畜牧技术的推广和实施,熟悉全县各乡镇的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特点,又有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合,可以根据各乡镇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畜牧技术培训,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五、教学班设置与教学安排
(一)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拟在双江街道、农坝镇、票草镇、路阳镇---共四期设置教学班6个,合计培训250人。
(二)20XX年畜牧业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拟在票草镇、双龙镇、南溪镇、清水乡、水口镇、高阳镇6个乡镇12个村开展肉羊驱虫与补饲和仔猪早期诱食专项技术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累计1-2天,全年不少于2次,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六、培训方式与方法
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二位一体,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研讨交流、现场教学、实际操作等多环节教学法,坚持集中统一培训与现场实习指导,确保教学质量。
七、培训考核与发证及档案管理
学员需参加全程各环节教学活动,遵守校级班规,按规定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由重庆市农委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积极开展农业(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市里对阳光培训的职业技能鉴定不低于受训学员10%的要求,我局今年对生猪人工授精员培训开展技术鉴定,其鉴定量为25人以上。
档案是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是阳光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对培训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做到阳光工程培训各个环节的资料完整齐全,各任课教师要有教学日志,每个教学班的班长要负责写班志,并将这两份材料放入档案中。
八、培训资金的使用
中央财政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600元/人,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补贴资金为150元/人,我局有农业职业技能受训学员250人,农业专项技术受训学员600人,20云阳县畜牧业阳光工程培训合计补贴资金240000元。计划用于学员教材及资料费等27500元,学员组织费用37000元,学员食宿(补贴)费用108000元,教师授课费用及食宿费30000元,油料费0元,培训档案、审计及杂支费用15000元,学员技能鉴定费2500元。
九、阳光工程培训保障措施
培训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和接受监督,严格按照《重庆市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XX〕149号)的要求,将阳光工程培训经费用于用于:学员食宿及误工补助费、教室租金、教务杂支费、教材费、证书费、教师讲课费及食宿费、档案制作费、培训所需的交通费等开支等方面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账专户、实行财政报账制。
根据渝农发〔20XX〕149号阳光工程培训要求,建立建全六项制度,严格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监管:
(一)公示制度
将我局承担的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挂在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向全县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全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广泛宣传,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培训。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台帐登记制度
按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建立每期培训班的培训台帐和按回收数量超过学员数量50%的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学员和班主任老师分别签名,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作为检查验收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监督形式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实行“二堂课”监督制度,上好开班第一堂课,到班上核实学员身份,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中间抽查一堂课,主要了解学员变动情况及受训农民对培训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整改。要在认真执行“二堂课”制度的基础上,一式两份填写阳光工程培训“二堂课”登记表,一份带回阳光培训归档,一份交培训机构与该班其他培训档案一并归档备查。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有村领导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导签批单,每个培训班要有开办和结业的合影照片,对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要做到双重监督。
(四)信息报送制度
每月10日前,培训机构要完成各地培训信息的审核工作,随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7月份3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底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培训机构在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报送。
(五)检查验收制度
云阳县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阳光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利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通过网络、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阳光工程检查小组要对各班次进行检查验收,并检查培训档案,核实培训台账,对受训学员进行不少于5%的人数进行面对面抽查,不少于10%的人数进行电话抽查,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六)总结报告制度
阳光培训完成培训后,及时提交正式的工作总结,并请县级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市农委上交一份审计报告原件。
十、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2013年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小组,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谢光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周祚平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助理兽医师万向具体负责阳光培训工作。
云阳县畜牧兽医局阳光培训监督举报电话:55160034。
篇7:阳光工程工作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XX]153号)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科[20XX]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承担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对现代科技的吸纳转化应用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培养职业农民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承担阳光工程培训1697人,其中职业技能农药经销人员97人,农民合作社骨干成员50人,美丽乡村创建培训5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500人。
三、组织实施
(一)确立培训机构。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皖农科函[20XX]138号)要求,确定濉溪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濉溪县农业执法大队、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个培训机构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对照各培训机构职能(资质)及申报情况,现将全县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量化分解实施(见附件1)。培训推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三)选强师资。培训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选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熟悉“三农”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业务技术骨干作为培训教师,也可聘请省、市、县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成员担任教师。聘请教师要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填写《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个教师要根据农时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教师教案留存入档被查。
(四)确定培训学员。对照下达确定的培训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确定培训学员。原则上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岁-60岁之间。
(五)教材选用。规范选用培训教材,以省统编培训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配套使用,也可以适当选用正规出版的相关培训教材。培训机构也可组织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内容,编印通俗易懂、简明实用,适合农民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材,教材封面统一印制“濉溪县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教材”字样。务必确保一个产业一套资料,一个学员一套实用教材。每次培训必须要结合所讲知识要点、农事季节和管理环节给所有参训农民发放一张“技术明白纸”。
(六)培训内容。阳光工程培训内容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分类培训规范执行。
(七)培训方式。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办班,组织教师集中授课。原则上每班(期)集中授课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各类培训都要在开展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安排学员到实训基地实习,并进行现场讲解与指导。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安排参训农民进行考试,有条件的鼓励进行现场测试,鼓励引导参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八)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结业时要组织学员填写《阳光工程参训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
(九)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为4天。按照我县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计划安排,20XX年9月底培训任务全面完成,11月初进行检查验收,11月底完成年度总结报告。
四、培训管理
(一)实行目标责任合同制度
为确保项目实施,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培训机构与聘请的培训教师签订工作合同书。培训机构也可与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开展培训,法人对培训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立项目实施公示制度
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及有关培训政策,公布举报电话:0561—6082419;
(三)坚持开班报告制度。
培训机构每期培训班开班,必须向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提出开班申请(包含开班时间、地点、专业、人数、完成时间、授课教师等),上报当期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培训。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上好“第一堂课”,逐班次宣讲阳光工程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会同财政部门人员核实学员身份、参训人数等情况,并做好开班情况记录。
(四)建立台帐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要建立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台帐(见附件5、附件6),记录培训时间(天数)、从事产业、培训专业、学员个人信息和学员签字等。建立学员签到制度,由学员本人签名,阳光工程培训每天签到一次。
(五)建立培训进度报告制度
培训实行月报告制度。培训机构按培训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培训办班情况(办班次数、天数、培训人数等情况)和培训资金支出情况,县项目办公室汇总后通过阳光工程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上月培训进展情况,定期公布培训任务完成进度。
(六)建立100%电话回访制度
各培训机构上报培训台帐前,要做好培训学员的电话回访工作,建立电话回访记录表(见附件7),确保培训学员的真实性。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根据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台账,对已培训学员进行100%电话回访,并做好学员的核定确认工作,不符合培训要求的,全部删除。
(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质培训档案和补助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公开发表的宣传材料及需要归档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同时,建立学员电子影像资料,每个培训班次留下开班、结业等培训过程全员覆盖电子影像资料,保证所有学员有电子影像备查。做到档案资料完整,文字和影像资料清晰,案卷规范整齐。具体见(附件12)
(八)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依据批复的培训方案、签订的培训合同,采取查看培训台账、档案资料和财务凭证、电话回访等方式,逐期(班)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培训机构凭检查验收报告和培训台帐按项目资金支出渠道的要求到县财政部门拨付余款。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合同制、培训机构法人负责制及管培分离、项目公示、台账管理、月度报告、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重点落实第一堂课及100%电话回访要求,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作用。鼓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发挥科技推广前沿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场和效益这个主题,从主导产业、农民家庭重点经营项目和农民实际需求入手,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发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充分利用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三是发挥社会各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农业部门的资源开展农民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农民培训。
(三)加强培训能力建设。一是严格基地认定。切实按照基地认定条件,面向社会择优认定培训基地,确保认定的培训基地具备资质要求以及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实习实训基地等培训条件。二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联办、合办培训,构建农民培训实训实践基地。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建立充实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实现优质培训师资资源共享,保证培训师资质量。建立以省统编教材、地方特色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使用和管理机制,保证培训教材质量。
(四)强化项目监管。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随时进行培训过程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根据审定的培训计划和内容,随时电话回访、进村入户走访农民,系统评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农民技能掌握情况和农民培训后满意程度等;年度内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将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3次以上的全面督查,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对不合格的,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单位,取消继续实施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资金管理办法》(皖农科[20XX]58号),培训任务下达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按50%比例预拨培训机构补助资金(阳光工程培训人均约为650元),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培训机构必须建立资金使用明细账,规范使用资金,足额用于培训,保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一是“校企联合”培训模式,根据企业对职业岗位的技术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是“校社联合”培训模式,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技协等组织,解决农户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三是现场推广模式,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鱼塘圈舍指导服务,组织生产大户、示范户对左邻右舍现身“说法”,示范引导。四是现代远程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通过举办农情报道、科普专栏和咨询热线、农技110等,大范围开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学技术、生产经营信息等培训服务,提高培训效率。
(七)做好总结宣传。重视加强新形势下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切实做好月度统计和总结报送工作,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在淮北日报、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推出农民培训的一些标志性活动专题,注重对典型经验和培训成效的推广和宣传,通过多途径、广覆盖、高频率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新型农民培训良好氛围。
篇8:阳光工程工作培训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中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 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强化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农机化技术专业技能培训,从而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我校申报并获准成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基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收益”的原则,围绕本地农业发展方向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和农村带头人短期农机化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拓宽农民的致富增收渠道,为我市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目标任务
我校按照国家“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项指导相结合,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农机化技术培训范围,努力实现定点、定向培训,以农机操作驾驶技术、农机维修培训为重点,以增强农机化多领域服务能力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实现我市农村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移的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的教学资源和职业技能培训优势,并积极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联系,采取“订单教育”的培训摸式,实行“短期培训、长期跟踪指导教授”。以定点培训和定向培训为重点,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村新增劳动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技能专长,以适应市场的选择,为阜康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安置学员实习推荐就业的“订单”(协议)有:阜康市九运街镇九龙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天山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实体开展委托培训、联合办学,解决学生实习(实训)、安置培训实习与就业问题。
20XX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拟制定我校本度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工种和人数: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培训100人、农机维修员技能培训100人。为更好的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我校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对接受培训的农牧民实行收费补贴制度,使他们真正从经济和物质上得到实惠。为减少我校在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损失,现申请培训补助金人民币8万元。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在本市各乡、镇、场、站范围内招收学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两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红绿色盲,两耳能辨别声源方向,四肢运动功能正常道德品质好,持农村户口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20XX年我校培训工种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机构造原理理论基础、农机的技术维护和安全使用技术、农机田间场地作业安全技术、机具保养和田间作业、农机现代化发展方向、场地训练、道路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等。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农业机械操作和维修专业技能,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能够顺利实现致富增收的愿望,是我们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根本目的。
(三)、培训形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培训学习,每天培训6课时,其中理论课占60%,实际操作占40%。培训时间为每期7天。本着方便农民,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在农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训。
(四)、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大中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800元、小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400元的有关文件执行,报名培训的学员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的补贴政策为准。
四、培训实施步骤
20XX年3—6月为筹备期,成立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制定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培训任务,确定培训计划、内容、工种。
20XX年9—11月初为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期,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招生、培训、考核、推荐就业等各项工作,同时接受阳光工程办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为总结验收期,整理完善阳光工程培训资料。全年总结汇报材料,先期自查自纠,接受市阳光工程办检查、验收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配合。
为了切实抓好阳光工程培训的组织实施,成立以局委领导班子及农机化技术学校教职工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培训项目的指导、协调及实施。
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马维新(阜康市农牧机械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刘 军(阜康市农牧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杲立国(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校长)
李兴福(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木拉提(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张万和(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章 军(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樊 涛(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农民受益。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积极争取我市财政支持,以保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把补贴资金通过培训收费补助补贴(培训券)的形式补贴给农民,使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真正减轻经济负担。
总之,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满怀信心,以最大的热情,全面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围绕“三农”问题,加强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实施“农牧民素质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农牧民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做出应有的贡献。
看过2017阳光工程工作培训实施方案的人还看了:
1.2017公司年度培训工作方案
2.教师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3.2017保安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4.2017行动学习成长实施方案
5.公司培训计划
篇9: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中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 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强化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农机化技术专业技能培训,从而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我校申报并获准成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基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20XX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收益”的原则,围绕本地农业发展方向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配合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和农村带头人短期农机化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拓宽农民的致富增收渠道,为我市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目标任务
我校按照国家“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项指导相结合,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农机化技术培训范围,努力实现定点、定向培训,以农机操作驾驶技术、农机维修培训为重点,以增强农机化多领域服务能力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实现我市农村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移的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的教学资源和职业技能培训优势,并积极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联系,采取“订单教育”的培训摸式,实行“短期培训、长期跟踪指导教授”。以定点培训和定向培训为重点,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村新增劳动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技能专长,以适应市场的选择,为阜康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安置学员实习推荐就业的“订单”(协议)有:阜康市九运街镇九龙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天山农机专业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实体开展委托培训、联合办学,解决学生实习(实训)、安置培训实习与就业问题。
20XX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拟制定我校本度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工种和人数:农机驾驶操作员技能培训100人、农机维修员技能培训100人。为更好的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我校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对接受培训的农牧民实行收费补贴制度,使他们真正从经济和物质上得到实惠。为减少我校在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损失,现申请培训补助金人民币8万元。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在本市各乡、镇、场、站范围内招收学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两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红绿色盲,两耳能辨别声源方向,四肢运动功能正常道德品质好,持农村户口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20XX年我校培训工种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机构造原理理论基础、农机的技术维护和安全使用技术、农机田间场地作业安全技术、机具保养和田间作业、农机现代化发展方向、场地训练、道路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等。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农业机械操作和维修专业技能,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能够顺利实现致富增收的愿望,是我们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根本目的。
(三)、培训形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培训学习,每天培训6课时,其中理论课占60%,实际操作占40%。培训时间为每期7天。本着方便农民,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在农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训。
(四)、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大中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800元、小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收费标准400元的有关文件执行,报名培训的学员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的补贴政策为准。
四、培训实施步骤
20XX年3—6月为筹备期,成立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制定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培训任务,确定培训计划、内容、工种。
20XX年9—11月初为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期,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招生、培训、考核、推荐就业等各项工作,同时接受阳光工程办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为总结验收期,整理完善阳光工程培训资料。全年总结汇报材料,先期自查自纠,接受市阳光工程办检查、验收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配合。
为了切实抓好阳光工程培训的组织实施,成立以局委领导班子及农机化技术学校教职工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培训项目的指导、协调及实施。
阳光工程培训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马维新(阜康市农牧机械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刘 军(阜康市农牧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杲立国(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校长)
李兴福(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木拉提(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张万和(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章 军(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樊 涛(阜康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教员)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农民受益。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积极争取我市财政支持,以保证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把补贴资金通过培训收费补助补贴(培训券)的形式补贴给农民,使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真正减轻经济负担。
总之,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满怀信心,以最大的热情,全面认识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围绕“三农”问题,加强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实施“农牧民素质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农牧民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做出应有的贡献。
看过2017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人还看了:
篇10: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 (农科教发[]4号)精神,特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性培养、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二、目标任务 1、培训任务。全省计划完成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16万人,使每个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转移输出。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完成转移输出人数12.8万人以上,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时间。。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 2、培训工种。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征及职教资源,以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酒店服务、电子操作、电动缝纫、建筑、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烹饪、物业管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主。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能力板块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全脱产式培训。 3、培训时间。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业和不同工种,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具体培训时间为15―90天。 4、培训任务。20我省阳光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业人口大县、省政府命名的劳务开发基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大县,以及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全省确定阳光工程项目示范县20个,每县培训任务8000人。项目县名单、培训任务见《2004年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表》(附件1)。项目县培训单位、培训岗位和培训人数见《四川省2004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附件2)。 5、培训基地。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要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共认定培训基地103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教育系统61个,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2个,建设系统2个,科技系统1个,其他系统7个。分性质看,公办教育培训机构80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3个。培训规模28万人,输出规模23万人。培训基地认定情况见《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汇总表》(附件3)。 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培训项目招标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制定阳光工程项目招标办法,面向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择优确定培训单位,下达培训任务。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通过严格招标,共确定培训单位89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开设培训岗位149个,承担培训任务78250人;教育系统49个,开设培训岗位267个,承担培训任务6035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1个,开设培训岗位72个,承担培训任务12800人;建设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1500人;科技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200人;其他系统7个,开设培训岗位16个,承担培训任务6900人。 6、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根据培训任务、工种、培训时间等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教学实施计划,并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备案。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各培训单位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全县综合性的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按综合性教学计划实施。 7、培训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行政府财政资金补助与农民个人分担相结合。中央补助培训资金16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培训资金1500万元。市、县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了专门的阳光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8、考核发证。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凡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培训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书。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参加的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在省农业厅设立了阳光工程办公室。各市、州和20个项目实施县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设立阳光工程办公室。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健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规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培训券发放制度、培训台帐和转移台帐制度、项目季度报告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监管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扶持制度。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考核机制,实行阳光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与20个项目县人民政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乡镇和培训单位层层签订培训任务合同书,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3、强化监管,提高培训转移实效。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管。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个人;重点监督培训任务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重点监督项目法人,确保责任落实;重点监督项目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省和地方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采取暗访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县实行曝光和通报;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实行项目季度报告制度,了解督促培训进度;通过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公布各地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培训任务、转移输出人数和学员转移输出地点,由社会广泛监督。 4、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训工作的重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在中央、省和地方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报送培训动态和经验材料。编发阳光工程培训简报,积极指导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培育品牌,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在带动劳务输出方面的示范效应,重点培育“川妹子”、“川厨”、“川建工”、“川技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劳务品牌。各级政府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转移输出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政府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实现集团化和有序化输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培训人员转移输出,强化培训机构在转移输出方面的主体职责,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和职业介绍机构、用工单位、劳动力市场、劳务经纪人的对接,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做到招生一批、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安置一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大做强劳务开发产业。
篇11: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根据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豫阳光组[2005]3号)文件及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富裕劳动力为对象,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就业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整合全县培训资源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水平,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任务与目标 今年市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任务为职业技能培训2200人,引导性培训4400人。通过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培训、严格监管,实现培训结业率达到100%,就业率达到90%以上,就业人员月工资省外700元以上,省内500元以上,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目标。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农民受益。具体讲就是“建立五项制度,规范七项工作,实现两个确保。” 1、建立五项制度:一是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向农民公布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就业去向、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第一节课”制度。在培训班开班的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要到班上检查招生简章,核实学员身份,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培训券的金额,介绍培训券的.使用方法。 三是台帐制度。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农民的培训转移台帐,台帐必须写明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培训单位法人代表对台帐的真实性负责。四是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各培训基地按月统计培训和转移名单,于每月3日前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培训和转移人数,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 五是检查验收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对每个培训单位的每个班次进行检查核实,每个班次结束时,要到培训班进行核查,了解培训和就业情况,对后续就业的学员,要采取就业跟踪或深入农户的形式,了解转移就业情况。对各班次的核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学员总数的5%,并对检查验收合格单位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 2、规范七项工作:一是规范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必须具有农村户口,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劳动的劳动力或普通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 二是规范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低于15天,原则上不高于90天,个别专业和工种,培训时间确需延长的,也不能超过半年时间。三是规范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必须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必须符合非农产业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必须开展引导性培训。 四是规范资金的使用。对不同培训时间、不同工种要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培训资金全省统一采用培训券的形式发放,发放培训券要登记造册,并有学员签名。培训券在学员结业时方交给培训机构抵交学费。培训机构兑付现金,除提供培训券外,还应提供农民考核合格证明、收费凭证和检查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经审核无误,方可拨付。五是规范培训基地的认定。认定前要发布公告,只要是合法的培训机构,认定申请就要受理,要组织由阳光工程成员单位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3、实现“两个确保”: 一是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质量是关系到受训农民能否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务工收入的关键因素,各培训基地不仅要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还要保证受训农民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培训结业率要达到100%;受训农民所学的专业必须同就业岗位一致,且市场需求量大,有一定技术含量,就业前景好;所学内容要满足用人单位需要,还要符合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满足受训农民未来发展要;对受训农民不仅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还要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的引导性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知名劳务品牌。对于敷衍应付,达不到规定的学习时间或不能使学员掌握一技之长的一律不能享受培训补贴,否则,按套取资金查处。二是确保就业效果。就业效果是衡量阳光工程实施的核心指标之一,也是扩大阳光工程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各培训机构不仅要保证受训学员转移就业率达到90%,还要保证学员的就业单位用工规范、职业稳定、工资收入高、就业环境好,省外单位月工资不低于700元,省内单位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劳务合同期不低于6个月。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滑县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典让(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春胜(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宋好英 张霞 郑磊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以及阳光工程服务大厅等向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使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了解规范管理年活动,参与规范管理年活动,支持规范管理年活动。 3、搞好培训。结合省、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的举办,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重点对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规范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的培训,使其掌握阳光工程实施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树立“向规范要成效、向管理要成效”的思想观念,自觉执行阳光工程实施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 4、加强督查。组织相关部门对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借助《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上报完成的培训转移情况逐批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调查处理,要更多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直接走访学员或学员家庭等方式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五是严格奖惩。对于培训转移工作中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的培训机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取消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资格,开展工作好的培训机构要进行表彰奖励。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2.阳光工程工作总结
5.实施方案
7.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8.军训实施方案
9.供货实施方案
10.具体实施方案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