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制度
“Joker”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学生考勤制度,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学生考勤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篇1:学生考勤制度参考
学生考勤制度
1、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须事先请假或事后补假,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有家长签字,事假须有家长证明。
3、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政教处批准。
4、每日考勤由晨检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5、学期全勤生给予表扬,违反考勤制度学生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6、因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二分之一,应办理休学申请手续,复学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学校视情况安排就读。
7、每班设考勤员一名,详细记录考勤情况,每周向政教处上交考勤表,政教处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8、学期末将考勤表交政教处立档存查。
学生奖惩制度
一 、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
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政教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处批准,并在全校大会宣布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过:
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者;
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记过由政教处上报材料到校长室,通过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经本人申请,可予撤销处分。
篇2:学生考勤制度计划
一、请假制度
1.学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两节课以内由辅导员批准(周五及节假日前后的请假,由辅导员签字后报学工组长审批),两节课——3天由学工组长批准,超过三天由学校学工处批准。
2.学生因病请假,须持校医室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病休在一天以上的,须经辅导员批准方为有效。
3.学生请假期满,应主动找批准人(辅导员或学工组长)销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者,应在假期未满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后由辅导员或学工组长审批。
4.学生上课、军训、劳动、社会实践、教育实践、基本功训练、课外活动、两操、自习课、班会集会等均应酬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同前)。
二、考勤管理办法
1.班级每天在《班级日志》或《点名册》上记载缺勤及迟到、早退者姓名、节次,每周汇总后于周日晚自修前交学生会纪检部。
2.班长或纪检委员必须对考勤检查人员如实申报班级缺勤情况,对并事假者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或假条。
3.对不按制度填写或漏填、谎报的班级,将酌情从《班级目标管理积分》中的考勤部分扣分。
三、缺勤处理
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批准、超假或延续期手续不全者,均以旷课论处。
2.旷课一天以旷课7课时计算。无故旷课累计达5-9节,给予通报批评;无故旷课累计达10-19节,给予警告;无故旷课累计达20-29节,严重警告;无故旷课累计达30-39节,给予记过处分;旷课达40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更严重者应令其退学。
3.学生在应参加的上课或活动中,每迟到或早退三次(迟到、早退20分钟作为旷课),按旷课1课时论处。
4.凡有旷课、迟到、早退(三次)现象者,在学期操行等级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凡旷课达到4学时者,该生学期操行等级为不合格。
外语系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百色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出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到系里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的考勤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系办公室负责对任课教师考勤登记进行监督,学公办负责对各班的学生考勤进行监督。
(二)课堂授课由任课教师考勤。任课教师应以周为单位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录入学生考勤系统。
(三)各班纪检委员必须按时考勤本班同学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辅导员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记录情况,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和处分。
(五)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按“外语系学生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填写《百色学院学生请假处理笺》,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系辅导员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系学工组长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工组长签署意见,学工处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者,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院医务室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三)学生请假期满,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旷课、缺课的处理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旷课一天,按每天7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系学工办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学时以上者,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报告学工处。
(四)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和连续旷课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篇3:学生考勤制度计划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上课、社会实践(实习、军训、劳动、社会调查、咨询服务等)以及规定参加的集会、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三、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院(系)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一学期内学生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对旷课1学时以上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旷课累计超过6学时者应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应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五、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星期内的由各院(系)领导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的经各院(系)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请假期满,应向各院(系)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六、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期末考试一般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向各院(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各院(系)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否则以旷考论处。请病假应由本校门诊部或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公假一律由有关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其它各部门无权审批公假),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登记备查。
七、学生在一个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六星期者,应作休学处理,办理休学手续。某门课程缺课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应重修。
八、学生上课和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班长负责;选修课、公共课大课由任课教师抽查点名,并定期将考勤表上交各院(系)办公室。各办公室要有专人管理学生的考勤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考勤情况,正确地做好统计,按月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及时向院(系)领导汇报,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九、各院(系)应将学生缺、旷课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汇报,每月填写学生考勤情况表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篇4:学生考勤制度计划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篇5:小学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一、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二、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早读、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升旗、课间操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各班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具体执罚。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填好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政教处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放假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放假没有按时返校者,又没有家长的电话请假,班主任在当天晚上要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将学生及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统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学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同意后,门卫才给予放行。
六、自习、上课的考勤由当节任课老师负责,各年级部自行制定学生考勤登记表,任课老师按学生到岗情况在登记表上填写:“全到”或“缺几人”,并签名,若有缺勤的,课后务必通知班主任,同时值日班干应在班务日志计载具体情况。其它情况考勤由值日班干负责。
七、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年级部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者报告政教处或校长室。查实情况后,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检查班务日志,及时了解当天的考勤情况,对于未请假旷到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减少安全隐患,并告知家长。
九、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全学期出勤情况抄入学生档案或成绩报告单并告知学生家长,且与评优相结合
篇6:小学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20xx年3月5日
篇7:学生会考勤制度
学生会考勤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 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 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XX/4/30
篇8:学生会考勤制度
学生会考勤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纪律,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二、本考勤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制定完成,并严格贯彻实行。
三、学生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四、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各部长会议通知,须及时回复并准时出席(在大会开会前回复即可,未回复一次扣2分)
五、学生会干事或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或例会中无故缺席(会前未请假,会后未补假)一次者在学生会例会提出口头警告并扣3分;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应在学生会例会作公开检讨并加扣5分。
六、与会者迟到超过五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如果会后(在一天之内)向办公室补假,则扣1分,不补假者扣2分。
七、会前或活动前未请假但会后或活动后一天内及时补假,一次扣2分。
八、凡学生会成员请假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上一级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上一级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请假,干事须向本部部长或办公室请假。
九、请假累计超过三次者扣5分并作检讨。
十、学生会各部门单独的工作会议或部门活动由部长或副部长统计会议或活动考勤并制定成册,保存,此为本部门内部成员考核基础标准之一。
十一、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的考勤分数将作为学生会成员评优等各项评选的基础标准之一。
十二、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学生会干部考勤表”并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及时发布到系网页,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十三、以上考勤制度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学生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行。
十四、本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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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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