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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024-09-15 08:07:3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红豆糕”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1: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审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印染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电应急预案

1、住校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晚上在晚自学前5分钟做好点名工作(按作息时间表执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学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电事故,管理员首先要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不可慌张,然后用学校准备的应急灯进行照明,让学生疏散。

3、如果在停电时学生的作业已完成,要组织学生就寝,等学生全部睡下后才能离开休息;如果学生的作业没有完成,应向学生提供蜡烛等照明工具,监督学生完成作业,一直到就寝后方可离开。

4、学生寝室在没有管理人员监督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私自点蜡烛,点蚊香。

5、总务处要在白天及时供应好蜡烛、应急灯等停电照明工具,照明工具用完或损坏,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总务处要在当天就补充到位。

6、如遇学生生病或其它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德育处、总务处等有关领导报告。

篇2: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及《顺德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和我局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三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机制

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对各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我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区建设局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区建设局成立顺德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事故发生地的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区质监站、事发地安委会、质监分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1)拟定顺德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前线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建设局;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为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3、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事故报告联系电话,包括项目安全监督员及建设局联系电话;

(5)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6)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筑工程所在镇(街道)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四、应急准备

(一)抢险救灾队伍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各施工企业为事故发生工地的抢险救灾单位,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企业经理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负责人,由企业质安部门参加,成立抢险救灾队伍。

区建设局商请本区新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建设有限工程公司、乐从镇泽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应急抢险救灾后备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成立机动抢险队伍,负责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使用)单位不能独立完成的抢险救灾工作。机动抢险队伍救援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与安监、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五、应急处置办法

1、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有关目击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区建设局(电话:******,******)或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员,区建设局应报告区政府办公室(电话:*********)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2、事故发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在事故首发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指挥处置,组织救援救护,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事故发生企业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并堵塞危险源。

4、发生三级重大建筑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5、事故发生企业无力承担救援工作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调动机动抢险队伍,必要时向区指挥中心请求予以增援。

6、事故发生单位、区建设局和当地政府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解决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吃、穿、住等问题。

7、根据区应急预案的规定,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篇3: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的基本概念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2应急预案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它们依赖于应急预案:培训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责任,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技能;演习可以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并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协调性。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行动对时间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许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预先制定了预案,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解决的一些应急恢复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

(3)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通过编制城市的综合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保证城市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城市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城市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省级、国家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5)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的编制,实际上是辨识城市重大风险和防御决策的过程,强调各方的共同参与,因此,预案的编制、评审以。

篇4: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理重大建筑施工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或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事故的上报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向我局及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和填写伤亡事故快报表,上报市建工局。市建工局必须在24小时内将伤亡事故快报表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委会。

(三)事故发生后,在建工程必须立即全面停工,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标志,拍照或录像等。

二、重大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反应、积极自救、减少损失、抢险第一、大局为重的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和有关救援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确定救援方案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抢救人员,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积极开展自救、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争取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事故调查

1、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四级重大事故,由市建工局牵头、会同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除特殊情况外,1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和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死亡2人的,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建规[20xx]63号文规定,由市建工局上报台州市建设规划局组织调查,我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组织技术鉴定及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明确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4)提出对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处罚

重大建筑施工生产事故的处罚执行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州市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细则》有关规定。

三、其它

本市各建筑安装施工(一、二级资质)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必须制定本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和配备人员、设备,还要定期组织演练。

篇5: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快速、有效、妥善地应对和处理我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桥梁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有关部、委、办、局(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城区人民政府参与,根据城市桥梁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建立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桥梁管理单位三级预警体系。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城市桥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3、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市市区内城市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洪水、冰冻、撞击、坍塌等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成立“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桥梁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桥梁管理单位以及专家工作组等组成。

1、桥梁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在常德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桥梁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长:市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

(2)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

(3)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水文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市城市桥梁管理处主任。

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市内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位顺序递补。

桥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协调桥梁应急指挥部各组的应急工作。

2、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及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3、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牵头制定(或参与)《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与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桥梁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桥梁应急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拟定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报告执行情况。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组织审查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指导桥梁管理单位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市范围桥梁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4、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或修改)《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建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办公室日常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组织成立工程抢险组,负责桥梁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质,保障事故抢险需要。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提出对策方案。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城区的配合、支援、救援工作。必要时,联系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参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2)市公安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成立安全保卫组和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具体组织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证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负责事故中的抢险和火灾扑救工作。

(3)市安监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4)市水利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水利专家对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市卫生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组织成立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治工作。

(6)市水文局:负责提供相关河流河道的水文水情资料,对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7)市气象局: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气象监测,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抢险救援期间的可能出现恶劣天气的预测情况。

(8)市规划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指导事故发生地城市桥梁重建规划工作。按照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规划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9)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本单位子预案,负责协助桥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费用。

5、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桥梁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桥梁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桥梁应急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由城市桥梁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参加桥梁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桥梁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式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桥梁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事故发生地实施技术支持。

6、桥梁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桥梁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桥梁管理单位应急子预案,负责做好桥梁事故应急处理资源准备和日常桥梁维护工作,及时发现桥梁隐患和险情,建立应急机制对桥梁隐患和险情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桥梁应急指挥部及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本桥梁应急预案,成立工程抢险组进行事故救援、抢险演练,事故一旦发生立即响应本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抢险的各项工作。

7、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民航、铁路等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能,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对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实施的指导、协调和配合工作。

8、应急事故抢险组组成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气象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派人参与,事故发生地城区政府与城市桥梁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9、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

市安监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局、城区政府、城市桥梁管理单位派人参与。

10、交通保障组组成单位

市公安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政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桥梁管理单位派人参与。

11、医疗救援组组成单位

市卫生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城区政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桥梁管理单位派人参与。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工作准备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市城市桥梁管理单位时刻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急机制,做好资源准备与日常工作,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2、日常维护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城市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3、隐患处置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桥梁险情、避免恶性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有关部门接报后,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应急响应

1、事故分级及其响应程序

按照国家相关事故划分标准,以及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一级事故

(1)城市跨江,桥长米以上的大桥,以及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三级事故

(1)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桥及道路下穿铁路立交桥,因超限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2、预案启动

(1)一旦确认城市桥梁发生一级事故,桥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和以下各级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政府报告。

(2)二、三级事故发生后,桥梁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和以下各级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

3、响应程序

(1)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立即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立即启动桥梁管理单位应急子预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本预案和程序。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接到报警,应立即上报或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公安局,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城区桥梁应急指挥小组和城区有关成员单位赶赴桥梁事故现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随时向桥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立即实施现场指挥,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指挥抢险救援,主要内容有: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修需要。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市政府提出对策方案。

4、扩大应急

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城市桥梁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事发地区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增援。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应急时,全市各级城市桥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5、应急结束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工作完成后,应急处置队伍应撤离现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桥梁事件状态的'解除,由领导小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转入城市桥梁正常维护管理工作。较大、一般城市桥梁事件应急状态的解除,由事发地区城市桥梁管理部门报当地区级政府同意,并转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转入城市桥梁正常管理工作。发生城市桥梁事件的事发区的城市桥梁主管部门,事故责任单位要适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调查材料报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为:

市人民政府。

社会增援力量(扩大应急力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政府。

区城市桥梁。

主管部门。

市城市桥梁。

管理处。

市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

城市桥梁事件(Ⅲ级以上)。

7、新闻发布

城市桥梁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和新闻的发布,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统一组织实施。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五、后期处置

1、事故调查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2)城市桥梁重大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2、总结建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桥梁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1)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全市各级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根据城市桥梁管理系统的特点,结合城市桥梁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综成、分析处理。

2、设施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置专用办公室1间、电脑2台(配置宽带网络)、电话2部、传真机2台、打印机2台、电台1部、专用公务车2台、指挥车1台及其他办公用品若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上述设施设备,确保全市突发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队伍及装备保障

(1)全市各级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城市桥梁事件应急抢险处置队伍,明确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处置队伍,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5周岁至40周岁以内,其中女性不超过总人数的20%。

(2)应急处置队伍应根据不同的处置内容,配备足额、优良、适用的各种应急处置装备,并对应急处置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人员、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应保障畅通,应急网络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5、医疗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

6、经费保障

(1)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是指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处置装备、日常运作和保障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等工作的资金。

(2)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事件事发地区在应急状态解除以后,商相关部门进行核算拨付。

(3)对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市、区政府予以保证。

(4)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目挪用、借用或作他用。

7、物资保障

全市各级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应储备相应的各种应急处置物资,确保城市桥梁事件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供应。

8、技术支持

建立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9、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和省主管部门对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

对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市政府批准发布。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本预案应根据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不超过2年。

(3)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篇6: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人数或损失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调度值班室(电话:82380480)。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封闭和救援的准备。

4.1.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协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挥与救助,并协调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非生产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组织现场指挥、救援。

4.1.3公司抢险救助队接到命令后,当班的队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执法、救助人员做好抢险救助和现场维护工作。

4.1.4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2现场安质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安全监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队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便于交警大队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并要配合交警大队做好事故发生区域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4.2.4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4.2.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A、安全监察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并负责协调公司抢险救助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B、后勤服务部要做好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工作。

C、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D、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

4.2.6安全监察部应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交警、医疗急救、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

4.2.8在实施现场救援时,安全监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队确保事故路段畅通;如事故路段无法安全通行,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指挥来往车辆绕道行驶。

4.3善后处理。

4.3.1安全监察部在交警大队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配合交警大队将事故车辆拖离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4.3.2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4.3.3需要时,公司和集团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篇7: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总指挥:赵江临 副总指挥:王寿祥、魏忠、杨忠

应急后勤保障:王勇

教学楼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乔云、冉毅、乔东

食堂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王勇

住校生宿舍疏散指挥负责人:乔云、冉毅、乔东

与有关部门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韩毅、刘燕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彭秀琼、余阳

有关对外情况通报负责人:赵江临 、韩毅、刘燕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科室、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 ,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和市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如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市教育局接到事故报告,教育局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委、政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在高考前检查锅炉使用情况,抓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市教育局。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小买部、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面上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从6月1日起,学校食堂每日必须提供当日三餐的菜谱,确保数量、质量、卫生的达标。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让学生发挥出最佳水平。

应急预案相关人员

高考期间领队教师职责

一、考生领队应于考试的前一天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考场座位及考点环境。

二、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试纪律和考生注意事项,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随时注意对个别考得差的考生做好思想工作。

三、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科考前40分钟,外语科考前45分钟),带领考生进入考点,考完后清点人数带回住宿地点。

四、每科考试前要反复督促和细致检查考生做好应考的一切准备。

五、关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住宿,教育考生注意清洁卫生和安全,与考生同吃,政教办安排的老师与考生同住。

六、考生在应考时,领队只能在考点内指定的地点休息,并为考生代管书包等,不得离开考点,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在考场周围谈论试题。

七、在考试期间,领队应接受考点主考的领导,协助主考组织好考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近期高三行事历

篇8: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的人员伤亡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装卸、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人数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

1.2因火灾、交通、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按相应事故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员伤亡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82380924)。安全监察部办公室及现场安全班需准备适量的止血、包扎绑带等人员伤害救护应急材料。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汇报事故的简要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同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的专业处置组赶赴现场。

4.1.2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应急救助队实施救援处置。

4.1.3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监察部,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还要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或82380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至149医院急救。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安全监察部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事故现场草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由安全监察部正式实施。

4.2.3.1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警戒和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4.2.3.2安全监察部安排海港医院或其它救护车辆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4.2.3.3安全监察部可随时调用专业机械和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4.2.3.4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4.2.5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4.2.6如事故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公司应急备用消防车赴现场,并视情况拨打82380119报警电话,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以备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同时提前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4.2.7人员伤亡具体应急救援措施

4.2.7.1一旦发现有人伤亡,在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的同时,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泥砂、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4.2.7.2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4.2.7.3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4.2.7.4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4.2.7.5如果为大面积受灾,立即组织公司抢险救援队奔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4.2.8现场救援完毕后,除担任警戒和事故调查的人员外,其他参与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需立即撤离事故现场。

4.3善后处理

4.3.1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安全监察部应及时将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集中到相应地点,便于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3根据指挥部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4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撤除现场警戒,并恢复事故现场的生产和作业。

4.3.5对事故的处理按照《东泰公司安全质量工作奖惩办法》执行。

篇9: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体说明

长安大学职工集资B点高层住宅楼工程位于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家属院内。本工程建筑面积为27800㎡,建筑物最大高度95.930M,其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十层。

二、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为了将有效的预防高空坠落、坍塌、触电、中毒恶性事故在我建筑工地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及人身安全,本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周边坏境特编制本《重大事故应急措施》,从组织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控制。

2、编制依据:

A、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的法规及文件。

B、建设部《关于开展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监(1995)525号)。

C、本企业历年来施工同类工程的安全施工经验。

三、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类型及原因分析:

目前建筑工地常见多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有四类,在此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预防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此分析是必要和必须的。

1、高空坠落事故:

高空坠落事故是建筑工地常见的一类事故,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6种:

A、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此原因造成的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30%左右。

B、在龙门架(井架)的安装、拆除或安装摇臂扒杆时、由于钢丝绳断裂吊盘停靠装置失效或架体坍塌坠落,此原因造成的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18%左右。

C、从脚手架上由于脚手架倒塌、脚手架跳板不满铺、架体防护不严密原因造成事故占高宽坠落事故的14%左右。

D、模板支撑无剪刀撑,缺少拉杆和斜撑,楼层模板立杆排列混乱,造成整体失稳坍落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12%左右。

E、自制的悬挑脚手架由于钢丝绳断裂或吊蓝横杆折断坠落事故占高空坠浇事故的8%左右。

F、在安装、拆除塔吊过程中坠落事故占高空坠落事故的6%左右。

2、坍塌事故:

坍落事故发生原因有以下三种:

A、在基坑、基槽开挖和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的土体塌方事故占坍塌事故的65%左右。

B、在楼板上堆放过多物料,使楼板超过荷载而断裂事故占坍塌事故的19%左右。

C、在房屋拆除中,野蛮施工造成倒塌事故占坍塌事故的16%左右。

3、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发生原因有以下五种:

A、在建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没有增设屏障、遮拦、围栏和保护网,施工中机械设备和钢管脚手架碰高压线发生事故占触电事故的32%左右。

B、水泵、砼搅拌机等电动建筑机械漏电事故触电事故的17%左右。

C、手持电动工具没有按照施工用电规范的要求进行有效的接地或接雷造成设备漏电事故占触电事故的16%左右。

D、电线电缆的绝缘皮老化,破损漏电事故占触电事故的15%左右。

E、摘取带电照明灯泡或移动照明电线时,由于电极接错或电线破损而发生的事故占触电事故的12%左右。

4、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发生原因有以下三种:

A、在人工挖孔桩施工中, 工人下井前不进行毒气检测,不采取通风措施造成事故的32%左右。

B、污水管网、下水井、燃气管网施工过程中因管道地漏或橡皮球破裂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占中毒的52%左右。

C、宿舍冬季取暖中毒及食物中毒占中毒事故的9%左右。

四、事故的预应措施:

(一)管理措施

1、组织机构

项目部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事故预防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机构,由技术负责人编制针对性较强的预防措施,生产负责人实施,安全员负责全过程监督,物资机构部门负责作好保障工作。

2、建立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B、定期安全活动制度;

C、脚手架验收制度;

D、机械验收制度;

E、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F、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实行资质年审制度;

G、持证上岗制度;

(二)、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设专人对监时用是进行统一管理,具体由电气工长负责。

2、现场建立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的制度。

3、生活区及一层照明全部采用36V的安全电压。

4、所有移动电缆均购进绝缘性能好的材料。

(三)、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对于地沟及通风管管内作业采取送风措施,并设立专人监护。

2、加强食堂管理,注意卫生,生熟食品分开,保证饭食质量,预防食口中毒。

3、冬季采暖采取验收合格的采暖炉,并设有排烟管道,确保不了生煤气中毒恶性事故。

篇10: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基于可能面临多种类型的突发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性和层次,并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特殊性的结合,对应急预案合理地划分分层次,是将各种类型应急预案有机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应急预案可分为3个层次,如图7—4所示。

(一)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相当于总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预案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应急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及预案的文件体系。更重要的是,综合预案可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底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二)专项预案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而编制的。它是针对具体装置、场所、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该类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因而现场处置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的指导性。

现场处置方案的另一特殊形式为单项预案。单项预案可以是针对一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或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或维修活动(如人口高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生命线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随着这些活动的结束,预案的有效性也随之终结。单项预案主要是针对临时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作出的安排。

篇11: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落实应急预案,使每个参与应急活动的人员,了解自己在应急过程中的任务和职责,并掌握一定的急救和自救技能,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要求

每年依据实际情况,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演练一般于每年5—10月份之间进行。

二、地点安排

地点按演练内容选择适当地点,场地宽敞、平整、安全,道路畅通,并符合演练的各项要求。

三、演练人员要求

每次演练要求所有预案中应急人员必须参加,并根据演练内容安排1—2个抢险队参加。

四、演练内容安排

(一)、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安排火灾、触电、溺水、机械伤害、基坑(槽)坍塌、中毒及重大流行性疾病的应急演练。

(二)、在演练中,注重灭火器具、急救设备的正确使用,注重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急救技能的培训。

五、演练活动的总结

演练活动结束后,依据收集的资料,做出评价报告,并依此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篇12: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组织施救一旦在我镇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做到紧张有序,争取最佳处置效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别重大事故类别

(一)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镇境内造成告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告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非煤矿山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

2、铁路,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5、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

6、其他发行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放在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火灾、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急性中毒事故。其他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重大事故应急救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分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

(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安委会、党政办公室、派出所、经贸委、卫生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门设五个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长,各有关贫乏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保卫指挥部,由派出所负责。

2、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以下部门: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事故由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所负责;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及锅炉、压力容器和特别设备事故由经贸委负责工种事故由建委负责;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

3、物资供应指挥部,由党政办负责。

4、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指挥安监办、民政办有关部门协助政府部门负责办理。

三、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区域内紧急调用种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5220336

镇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541541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电话5412024541

党杰镇长5412063

经贸委总支书记、安监办主任顾克著13963781479

成员朱本周13563785633

田化冰13953721448

(二)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一、发生事故和情况时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安委会,并由其分别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篇13: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确保医院就诊患者、医护人员及周边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以及发生了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氧设备

分子筛制氧机组二套,即:(5.04 m×3);23.62 m。

(一)、危险性分析:火灾引起氧气贮罐或氧气瓶的爆裂,氧气泄漏进而引发大火灾。

(二)、预期后果:造成氧气贮罐或氧气瓶存放周边设施、房屋毁坏,人员伤亡。

三、应对措施

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工作组

(一)、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与职责:

1、组织机构:

指挥长:院长

副指挥长:分管院长

成 员:设备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医务科科长。

应急小组队员:设备工程组人员、中心制氧机房工作人员、保卫科工作人员。

2、职责:

(1)组织制定本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院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突发重大事故的救援、处置指挥工作

(6)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通报

3、救援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1)、抢险组:设备科负责中心供氧的工作人员,负责氧站设施的检查和处置,以排除安全隐患。

(2)、救护组:医务科,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

(3)、警戒组: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警戒及人员疏散。

4、预防措施、报警与应急响应:

(1)、预防措施:

A.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B.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C.中心氧站内禁烟火、禁油、禁高温。

(2)、报警与应急响应:

当病区发生火灾时,知情人应立即通告中心制氧机房值班人员,中心制氧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氧气的供应。同时拨打119报警;当氧气贮罐或氧气瓶发生破裂或爆炸时,中心制氧机房值班人员或知情人应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并通知院总值班室启动应急预案。

报警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医疗急救:120。

院总值班室:15182565610

医务科:2217119 内线:8097

设备科:2215772 内线:8104

保卫科:2292571 内线:8079

中心制氧机房:2214224 内线:8018

5、医疗用氧保障

若分子筛制氧机组、减压装置、管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输出阀门,停止分子筛制氧机组工作。值班人员首先立即通知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及各病区使用瓶装氧。及时上报设备科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尽快恢复氧气供应。

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冷静应对,尽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及时报告设备科,在没有达到不能人为控制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决不能擅离岗位。

特别提示:以上人员及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院总值班室及时更改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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