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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2022-07-02 08:24:4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乘风吃牛肉面”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学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学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学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篇1: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值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权威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正、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就是要求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学习。结合“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部署,认真领会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和精神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在实际的群文工作中能够自觉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篇2: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以来在多次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更加注重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们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公正意识普遍增强,对法治的期待越来越强烈,法治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广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权威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徇私枉法以及信访不信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显示了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略,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指导和促进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是我们党依法执政、依法实施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决定着我们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甚至撇开法律另搞一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其中很重要的,是把尊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硬标准、硬功夫、硬约束,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知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努力做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冲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国家机关都要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开展活动、规范行为、承担责任。每一位公民都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对我们国家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他还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宪法和宪法实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实践证明,抓好宪法实施,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能获得蓬勃伟力。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科学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等,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需要抓紧完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住房、环境资源、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使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和保障。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抓紧完善确保宪法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现在,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这种状况亟待改变。要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对各方面发布的明显违反宪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依法予以撤销,确保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符合宪法;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果断予以制止、坚决予以纠正,让宪法通过实施获得活的生命,使宪法真正成为现实力量。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加快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认真落实这些要求,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就能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是具体的、现实的。他们既关注执法为民、从严治警、司法体制改革等等,更关心自身的权益是否得到公正保护,自己遇到的问题是否得到公正解决。司法机关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罪犯没有得到应有惩处、当事人胜诉权益没有得到及时实现,社会正义就难以伸张;如果司法不公,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最起码的公平公正,人们对公平公正的最后一线希望就会破灭。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这对于推动司法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要求,推动司法公正,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首先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研究制定有效排除干扰、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有效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滥作为等行为。其次,需要全体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首要价值追求,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坚决抵御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努力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使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使有理无钱的人一样享受法律的公正,切实解决群众打不起官司、打赢了官司又难以执行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公正就在眼前。

篇3: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1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20第1期将发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主席的文章,题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篇文章选自10月23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重要讲话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

文章的第一部分,深刻阐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文章指出,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文章的第二部分,向全党提出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总要求,并从五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第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三,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四,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第五,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文章最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找准工作着力点,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努力把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和举措落实到基层。

篇4: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随着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进一步确立,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得以完善,并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经济秩序,推进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又以修正案的形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之中。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管理国家的根本途径。

一、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精辟地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由此可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对人民负责,对国家的法律负责,严格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执法权,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本质。

在人民和政府关系的认识上,注重向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转变。人民政府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因此,政府机关在工作中,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过去在政府管理中要求公民履行义务多,保护公民权利少,甚至出现一些政府部门争权夺利、推诿责任的现象。因此要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必须加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二、要通过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三、要在依法治国中把握正确的原则。

一是法律优先原则。指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不得与法律相违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或冲突,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整个社会,尤其是行政机关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二是程序公开原则。这包括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公开,以及行政行为中涉及到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没有程序公开,人民就没有知情权,行政权力就难以受到人民广泛的监督,公民权利就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三是权力监督原则。行政权和执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最重要的国家权力。由于行政权、执法权具有管理领域广、主动性强、自由裁量度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等特点,它既是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又是容易滥用的一项权力,因此必须依法监督行政权和执法权。四是法律救济原则。指公民、法人权利受到损害时必须要有公正的救济机制。政府必须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实施管理的行为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司法审查机制。

四、要在依法治国中强化四方面的工作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发挥法制的作用,逐步实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需要强化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在全社会公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其法律意识,使社会团体和公民能够自觉用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履行自身义务和权利,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经过了二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国的普法工作已进入的“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法制宣传工作不仅是面对人民群众,也是面对广大政府机关和代表政府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要通过全面的法制宣传,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理念,更好地做到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为人民服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近年来对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李嘉廷等大要案的查处,充分证明我们在努力认真地建设法制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法律至高无上的神圣权威正逐步深入人心。同时也要看到,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这方面,领导干部的影响和行为是很大的,因此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加大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的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一方面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执法监督,不准徇私枉法,不准滥用职权,不准收受贿赂,不准歪曲事实,不准玩忽职守。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府重大事项的办理和重要问题的决策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以防止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发生。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到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尽可能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此,每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针对执法队伍中少数贪赃枉法、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严重危害行为,要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秉公执法教育,提高其思想和业务水平,努力把执法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为保障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推进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篇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在全体政法干警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今年重点抓的两项工作之一,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做到四个“忠于”。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

第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是衡量政法干警政治上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执法为民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二是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第四,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五,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政法干警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州、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协调,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做到“八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学习培训方案,有学习读本,有学习专刊,有学习笔记,有辅导讲座,有考试卷宗,有心得体会文章。

篇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憲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每一名民警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司法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严格执法,实事求是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在劳教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2、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劳教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劳教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劳教工作的信任。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劳教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劳教人员,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干警对待劳教人员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要注意尊重劳教人员的人格尊严。对待劳教人员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劳教人员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才刚刚开始,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执法者。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中、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的考验和诱惑,才能公正地人民群众执法,做一名优秀的劳教工作人民警察。

篇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篇8: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警是我所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警,把依法治警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我所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所的贯彻落实,确保我所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篇9:法治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革,出现了江泽民同志所概括的经济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多样化等“四个多样化”特点,这是我国社会生活众多变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多样化”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情形下,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会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会增加,党风廉政建设正面宣传教育其渗透力、辐射力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监督难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问题同样也会在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所体现。因此,如何有效地应对“多样化”对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带来的挑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将结合我院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当前的几点对策和思考等内容来谈一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

近几年来,法院机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党的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形成了新世纪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格局。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看已基本实现了由纪检部门“单打一”到纵横联动演“大合唱”的转变;从工作思路上看,已初步实现了从重治标到重治本的转变;从工作目标上看,已逐步实现了防腐拒腐到大兴勤廉之风的转变。但在肯定法官队伍主流的同时,我们也该看到,法官队伍中个别法官违纪、违法事件仍时有发生,从而对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对法官的社会公信度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我院情况来看,近5年中,先后有6名法官受到查处。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薄弱环节,经调查分析,表现为五个方面的不够到位: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中层领导偏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严下不严上,严小不严大”的不正常现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我们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头头的事、领导层的事,与我们无关。还有的则存在“业务建设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偏面认识,没有认识到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一辩证关系。正因为少数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以致出现该管的不管,该严的不严的现象。

(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

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党风廉政教育的重大意义。但也有极少数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教育无用论”,他们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经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较大,但社会上不廉政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因此感到教育没有什么作用;二是“教育过时论”,少数人感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经济部门只要把经济搞上去,我们法院只要把业务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现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没有新意,跟不上形势,认为教育已经过时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数同志认为抓一、二项教育,就可以把党风扭转过来,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客观事实,有急于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差,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

(三)责任分解不够到位。

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些部门还签到每一位同志,但从责任制的内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对中层干部去作“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小汽车,不准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等规定,是完全多余的,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没有犯这个错误的可能性,由于联系实际不够到位,因此,所签的责任状内容就比较含糊、笼统,其结果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落实不够到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党组,对加强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都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也不断出台许多新的规定和政策。我们法院也不例外,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都是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举措。但从调查中发现,个别中层干部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制订制度成为一种形式,检查落实、执行监督则基本不到位,甚至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监察部门身上,这种“两张皮”的现象,必然导致责任制的落实成为一句空话。

(五)责任追究不够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端正党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但从以往情况看至少存在三种值得注意的问题,一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来实的、动真的查办案件会影响政绩,思想上有后顾之忧,因而对纪检干部采劝你不来问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极态度,甚至有抵触情绪;另一种是责任部门对查办案件处于应付状态,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过问了会影响大局;再一种是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说情的多,要求降低处分档次,存在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痛不痒的现象,这些局面如不彻底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就无法落到实处。

篇10:学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心得体会

当前,各地对新农村建设十分重视,特别是上海,更是把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新农村建设总体形势不错,各级政府决心大,动作快,投资多,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高,效果明显。前不久刚刚闭幕的中共上海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顺利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这是上海历史上的第一次,上海市委把全会的主题,聚焦为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这也是上海发展中的第一次,上海市委以决议的形式,提出了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的建设目标、推进政策和工作措施。但是,在新农村建设中,部分地区还存在盲目性和片面性,重视形式,轻视内容,对农村产业建设支持不够;重视政府作用,忽视社会力量参与,对调动和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作用不够;重视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建设,对农民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及基层组织建设等关注不够。

我认为,在下一步新农村建设中,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处理好六大关系。

一要处理好“主”和“次”的关系。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和农民的作用都很重要,但两者在建设中地位有所不同,政府起主导作用,农民则是建设的主体。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政府要根据农民的真实需要,搞好规划,增加公共投资,提供公共服务,制定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要让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贴近农民的需要,着重在提高农业效益、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上下功夫。要让农民感受到自己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是建设的主体,自觉参与规划制定,积极为改变家乡面貌贡献自身力量。从目前新农村建设实践看,各级政府的决心大、动作快,调集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新农村建设。而对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得不够,发挥得也不充分,一些农民还处于观望态度,甚至还有一些等靠要的思想。今后,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农民个人的关系,政府该干什么,农民要做什么,要尽量界定清楚。同时,政府要通过引导作用,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二要处理好“近”和“远”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既有长远任务,也有近期任务。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基本国情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制订出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长远规划,同时选好切入点,解决好当前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看病贵、养老难、生活环境差等问题。对解决这些问题,要按照规划,有步骤地展开,不能操之过急,不能超越经济发展阶段,要量力而行。同时,还必须考虑农民长远发展的需要,从现在起就要谋划未来农业、农村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如何解决从有到好的问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如何解决能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问题;如何建立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问题;如何提高农民的素质问题;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三要处理好“城”和“乡”的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既需要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也需要农业、农村的迅速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互动、互补关系。新农村建设不但不排斥、不阻碍城市化,而且还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培训及转移、收入的增加和消费的提高,去推动城市化。同时,一些农村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完全可以发展成为小城镇,这对促进城市化是有积极意义的。同时,农村为了解决城市的吃饭问题、饮水问题,发展工业受到限制,而农业的效益远远低于工业,这也可以说是农村为大局所作的贡献和牺牲。对于农村人口,他们所需要的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必须提供,他们赖以生存的产业发展,政府也必须给予必要的支持。否则,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农民享受不到或很少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社会结构必然会失衡,现代化进程也可能会被打断。当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可以将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这一因素考虑进去,一方面促进城市化发展,另一方面减少农业人口,使农业成为少数专业农民的主业,逐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 励志天下 www.lizhi123.net )

四要处理好“表”和“里”的关系。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视形象多,偏重于抓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项目,比如搞道路硬化、墙面白化,这些形象要抓,但更不能忽视那些影响新农村建设质量的关键项目,如抓好农业、农村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要多出实招,突出重点。新农村建设好比是一辆赛车,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制度建设则是“四个轮子”,一个也不能少。特别是从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源上来看,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更不应该被忽视,它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应该将其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各级政府的支持力度,帮助农民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五要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不搞试点不行,光搞试点不推广也不行,因为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完成,所以等试点全部搞好再推广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开展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将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以点带面。从目前新农村建设进展的情况看,全国各地,包括我们上海,十分重视试点工作,在示范试点镇、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大、进展快,路电水气、通讯、广播电视、学校、卫生所等改造建设效果非常明显。但是,示范试点的经验如何向面上推广,如何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筹集必要的资金,向示范试点以外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让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最必要的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政府在这方面考虑的还不够。在农村建设中搞示范试点,让一部分农民优先享受到公共产品服务的“阳光”,是在现阶段根据国情做出的必要选择,但是,当试点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后,应尽快组织力量向农村各地推广,使试点之外的农民也能尽快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

六要处理好“上”和“下”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的供给、产业能力建设、体制改革和基层民主建设等都有明显的层次性,作为地方政府,市、区、镇也应根据权力分配和财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一些大型工程和项目,牵涉面广,需要资金多,市政府应予以承担,而在区域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救灾、扶贫等方面,市政府要协调区、镇,制定政策,明确各级职责,明确资金来源,防止上级喊口号,下级等政策,“眼睛向上”,依赖上级政府的思想。

新农村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不仅解决了建设新农村“为了谁”的问题,而且解决了“依靠谁”的问题。之所以这么说,首先,农民是历史进步的推动者。自古以来,所有璀璨夺目的文明成果无不凝聚着万千农民的心血与智慧。翻开中国近现代史,正是有了农民这一反抗侵略、民主革命的主体力量,才铸就了民族抗争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建国以来,国家采取了以农补工、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方针,有力促进了工业和城市的进步,同时,经过几十年农民艰苦卓绝地建设,极大地改变了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因为有了小岗村十几户农民“分田到户”的改革创举,就有了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了农民的这种首创精神,才促成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新的发展局面。其次,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建国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初步具备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能力。但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没有根本改变,公共财政特别是支农财力仍很薄弱,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巨大需求,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仍主要依靠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决定了农民必须发挥主体作用。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已成为农村经济活动的自由主体,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将主要是引导和扶持,而不是大包大揽,否则,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掩盖农民的主体地位,让新农村建设丧失其根本的基础的力量。第三,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为亿万农民谋划福祉的治国方略。在实施和推进中,国家必定会采取一系列的扶持发展政策。由此必将会吸引、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各种生产要素投向新农村建设,其结果一定会有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明发展,极大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作为农村社会构成的主体,长期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农民,自然会成为新农村建设最直接、最主要的受益者。从当前看,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存在三个问题:一是认识上的问题。对农民的认识上,忽视农民的主体地位,认为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技术水平不高,干不了事也干不成事,不相信依靠农民能够建设新农村。同时,从农民自身看,由于受封建思想的束缚较大,很容易形成对人的依赖和对物的依赖,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淡泊,自强、自主、自由的意识不强。二是行为问题。由于对农民主体地位的认识不清,有些基层政府不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注意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代替农民包办一切,违反农民的意愿,结果适得其反,有时还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加重农民的负担。三是体制问题。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制度性壁垒使农民的主体地位难以得到保障。这些制度包括了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用工制度、财政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征收制度等等。这些制度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既损害了农民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农民的独立性、自主性,进而打击了农民的能动性、创造性。

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将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成效。因此,作为新农村建设主导力量的各级政府,必须突出引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和实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1、要通过宣传切实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在这方面要突出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宣传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对农民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通过宣传新农村建设意义、任务、目标、内容和有关政策,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认识水平,将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转化为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自觉行动。二是注重典型引带。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农民看到新农村建设的美景,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三是注重树立新风。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树立农村良好民风,营造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2、要通过办实事激发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要立足本地实际,找准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尽快解决与农民利益最现实、最需要、最直接的问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自觉投身于新农村建设。我们**县县委、县政府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推进新农村建设上,在“面”上,我们提出以解决农民“增收难、行路难、饮水难、养老难、上学难、就医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在“点”上,我们建设**村等__个新农村示范村,使其在产业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等各个方面发挥好示范作用。

3、要通过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动力。建设新农村,生产发展是前提,生活宽裕是根本。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工作来抓,积极研究 生产发展问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加快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积极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推进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特色种养业发展,以特取胜,以优取胜。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拓宽输出渠道,提高培训水平,增加劳务收入。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积极支持乡村干部、农村经营管理能人、产业大户和具备一技之长的农民自主创业,开发农副产品资源,促进农村货畅其流。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改造完善市场体系,为农民自主创业搭建平台。

4、要通过完善机制保护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重点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一是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议事日等制度,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力度,保证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知情权、商议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尊重和实现农民的合理意愿。二是农民培训教育机制。加大“阳光工程”工作力度,建好县职业技术学校和乡村农民培训机构,积极培育技能型、文明型农民,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速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三是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健全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保障机制;采取土地保障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办法,构建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完善农村低保制度,适度提高救助标准,健全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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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地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地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新农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全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通过增加新农村建设财政支出,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以农业持续增效、农民大幅增收为核心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建设葡萄、瓜菜、畜牧业三大基地建设,强化农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度,着力改变农村面貌,加强农村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经济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2、目标任务。按照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服务机制、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机制、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机制的要求,努力做到“三个观念转变”(即:由以土地为中心转变为以人为中心,注重农民素质的提高;由以农业增收为主转变为非农增收为主,注重农民收入多元化;由农村发展单纯推进农业发展转变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加快“三个传统改造”(即: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致富农民的高效生态农业;把传统农村改造成为现代文明的新农村;把传统的农民改造成为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四有”农民)、建设“五个体系”(即:建设城乡统筹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城乡统筹的社会就业体系;建设城乡统筹利益分配体系;建设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乡城统筹的政府管理体系)、实现“六新”(即: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培育新产业;以农民增收为根本,提高新生活;以素质工程为依托,培育新农民;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先导,倡导新风尚;以乡村环境整治为抓手,塑造新风貌;以创建平安、和谐乡村为目标,健全乡村管理新机制)目标。力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十一五”时期取得较大进展,为后十年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十一五”末,农业总产值达10.32亿元,年均递增6.6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150元,年均增加270元,年均递增6.3%。转移农业劳动力人数105000人(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县、乡、村级文化网络不断完善,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城乡水利、交通、电力等网络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农村公路通达率100%(其中柏油路达到85%)。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化率达到40%。

3、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努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整体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大幅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和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搞强迫命令,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携手共进,建设美好家园。

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4、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放活人员。农业系统党委、农业局要牵头组织相关农口单位加强与新疆瓜果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为农业服务的贡献率。突出实用实效技术的推广普及,加大良种良苗普及力度,突出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模式化栽培、立体栽培、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先进饲养管理、果品保鲜贮藏加工、节水灌溉、设施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等技术的推广。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大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对新农村建设的贡献率。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

5、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要坚持“退粮还经”,加大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力度。要以葡萄、哈密瓜为主导,大力发展生态型农业、品牌型农业,加大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推广葡萄、哈密瓜反季节栽培,把传统农业、特色农业做成精品农业、优质农业,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鲜食葡萄,加快推进葡萄产业规范化栽培、标准化管理、无害化生产、冷链式供应,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葡萄产业化发展,力争“十一五”期间鄯善县葡萄产业化形成完整体系,全面提升吐鲁番葡萄产业化整体水平。规划到20全县葡萄种植面积达18.6万亩,其中无核白葡萄面积16.2万亩,酿酒葡萄0.6万亩,其他鲜食葡萄1.8万亩。葡萄总产量逐年提高,达到40万吨。加快发展畜牧业,要以牛羊育肥、特色养殖和良种繁育为重点,加快牲畜品种改良和新品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率,优化畜禽结构,由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效益转变。20完成牛羊育肥93万头只,实现畜牧业产值1.68亿元,畜牧业在农业产值的比重提高到14%。

6、加快三大基地建设。要以优化品种和品质结构为重点,加快葡萄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早晚熟和设施葡萄。要抓住无核白葡萄入选奥运会专供果品这一重要机遇,认真理清葡萄产业的发展思路,高标准、高水平地规划葡萄产业,集中力量、倾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品牌,培植和壮大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十一五”末,力争将鄯善建成新疆优质的葡萄酒(甜酒)酿造业、葡萄制干业基地和果品保鲜、贮运流通基地。瓜菜产业基地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发展反季节瓜果菜。要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规模,三年出成效”的要求,着力抓好5个县级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年县财政将投入200余万元,对设施农业进行补助,全力支持设施农业的发展,到年,瓜的种植面积稳定在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达2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万亩。畜牧业基地建设,要通过加强养殖基地、养殖小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人工种草和家庭式养殖,积极扶持大户和康信畜牧、绿洲兔业等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到2010年,牲畜年末存栏46.3万头(只),年内净增率保持在2.5%的水平。畜牧业产值达到3.9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畜牧业人均收入974.5元。

7、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把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重点,纳入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内容优先支持。要按照市场需求和加工转化的要求,坚持“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思路,以产、加、销相互衔接的高效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为支撑,扩大特色农作物种植,加快建设县城区以连木沁镇、山南以鲁克沁镇为区域中心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按照“招商引资新建一批,改革改造巩固一批,创造条件培育一批”的思路,重点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支农支牧龙头企业培育,全力支持兰泰果业、葡萄干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扶持绿洲兔业快速发展,全力支持康信公司建设畜牧产业园,全力支持新昱棉纺厂改扩建,促进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尽快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提高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连片开发、高产高效”的原则,依托资源优势和加工企业,形成一户带多户、多户连全村、多村成基地的畜牧业产业化建设格局。农业局、科技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及各单位,加强农副产品的商标注册和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域保护认证工作,打造特色品牌,提高知名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8、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乡镇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把发展集体经济同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主要依靠发展特色农业、林果业和畜牧业增加收益。各级党组织要扎实开展村集体“双清工作”,摸清底数,清理、盘活村集体资产,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大力发展乡村二三产业,努力培植集体经济收入的新来源。各乡镇要加强和规范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的管理,完善“村财乡管”制度和集体资产登记、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要创新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途径,通过增收还债、清欠还债和按法定程序核销减债等多种方式,切实减轻负担,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拿出具体的措施方案,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2006年使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的行政村达到22个,集体经济收入2-5万元的行政村达到20个,彻底消灭“空壳村”,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10万元的村占到35%,10万元以上的村占到65%。

9、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扶贫开发方针,县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要认真制定规划,落实方案措施,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扶贫工作,努力把扶贫开发工作推向深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联乡驻村入户”对口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做好部门定点帮扶工作,促进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力的支持和帮助,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贪开发和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促进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力争“十一五”期间,使全县1个重点贫困村的'221户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

三、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10、大规模开展农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要把农民技能培训作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全力推动,努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搞好服务、完善管理”的方针,把农民技能培训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劳务创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县委、政府组织领导、农业局、就业培训中心、农广校、科协等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高度关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的培训机制和培训网络。通过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民接受和运用农业技术的能力,引导农民依靠科技,节水增效促增收。2006年全县完成农业技术人员培训200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人次,培训农民工850名。

11、大力实施“农民变工人”工程,努力为农民在城镇就业创造条件,让农民最终实现向城市居民的根本转变。各乡(镇)要依靠政策引导,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推进农村劳动力由季节性向经常性、由自发性向有组织、由体能型向技能型、由农业向非农业、由农村向城镇、由打工向自主创业的战略性转移。2006年县财政投入5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农民的技能培训,力争完成500名农民变成工人的任务。到“十一五”末,力争完成2000名农民变成工人的任务。城郊三乡镇也要加大农民变居民工作力度,促进农村人口向非农业转移。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非农增收的比重,实现农民增收的多元化。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鼓励和引导他们离乡创业、离乡生财,实现“输出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目标。2006年力争完成劳务输出2.1万人次,实现人均劳务增收30元。

12、注重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加大县委党校、就业培训中心、农广校、农科所、科协等各单位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建立职业培训中心,强化农牧民技术培训。要依靠各级培训力量,开展宣讲教育、职业教育、阵地教育、骨干培训强化对农牧民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素质教育,培养“五型”(学习型、技能型、守法型、创业型、文明型)农民,重点突出民族团结、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信访条例、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群众的致富技能和本领,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继续大力实施“科技人才下农村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鼓励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依靠科技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13、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和销售网络体系,搞好社会化服务。加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各乡(镇)要依托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狠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及农民经纪人的作用,多渠道搞活流通,使农民和企业真正做到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促进农产品增值,推进农业产业化。到2010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0个,农民经纪人增加到1500人,农村专业协会达到25个以上,全县所有行政村及科技示范园示范户互联网入户率达90%以上。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4、加快建设以节水为主的节约型社会。县节水办要以水权改革为重点,对全县水资源进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实行政策节水,工程节水、市场化节水、园艺节水并举措施,利用政策和市场价格杠杆,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务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实施土地零开发,打井零控制,压缩高耗水、低产出的种植业规模,鼓励农民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耐旱农业,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以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为着力点,大力推广滴灌、低压管道、膜下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每年新增高新节水面积2.4万亩以上,力争“十一五”末实现增加节约用水5000万方。继续推进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2006年将投资368万元,解决8000人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逐步解决全县9个乡(镇)、24个村、4.8448万人,9.6896万头(只)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到“十一五”末,实现全县人畜安全饮水的目标。

15、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县水利局要全力做好以二塘水库建设为重点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地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抓好坎尔其引水工程、柯柯亚-坎尔其大渠联网等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各乡(镇)要重点推进坎儿井保护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以保护坎儿井、保护水资源为目的,重点对36条坎儿井进行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坎儿井功能,切实保护好鄯善县的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加强城乡防洪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城镇、乡村、渠首、干渠等防洪工程14公里;完成重点河段、城镇防洪及引水干渠防洪工程30公里。

1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县林业局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四期、防沙治沙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葡萄、石榴、红枣、杏为主的特色林果业建设,不断加强绿洲内部和外围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绿洲生态屏障。县环保局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

17、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县交通局要以县城-鲁克沁镇道路以及自治区乡村公路等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2006年完成村村通道路76公里。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文化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突出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沟渠涝坝、院落畜圈的整治,开展农村沼气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改变村庄脏乱差状况。逐步实现村庄的硬化、亮化、美化。2006年每个乡(镇)要完成5户农村居民沼气示范推广和使用。县城建局要继续加大以农村为重点的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加快住房改造,建设农民新居。2006年结合新农村建设,县财政投入200万元对抗震安居工程进行补助,力争年底前完成2998户抗震安居房建设。同时,鼓励建设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情的民居民宅,美观实用,节约土地,大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8、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启动“双语”教育工程,大力推行中小学“双语”教学,民汉合校,积极推进农村学前“双语”教学,加快“双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师资的培养和在职教师的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大农村教育投入,进一步抓好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等建设工程,努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2006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的贪困家庭学生免除课本费。到201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6.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45.9%,普通高中教育普及率达到80%。

19、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力争完成10个乡镇卫生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逐步改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条件,提升农村卫生院装备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加快农村卫生改厕步伐,2006年力争完成500座卫生改厕任务。县卫生局要牵头组织卫生系统各单位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解决好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短缺、素质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救助网络,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制度,利用专家巡诊、医疗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农牧民提供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服务,切实加强对农牧区开展医疗支援和服务,解决农牧民医学知识贫乏和就医难问题。继续做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力争2010年覆盖率达到100%。

20、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深入开展“党旗、国旗”飘起来活动,增强各族农民群众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四个认同”。大力开展“科技之冬”、“三下乡”活动。继续推进“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数字电视”工程建设,2006年投资43万元,落实对贫困户数字电视的补助,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普遍入户。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变农村文化生活贫乏的状况。到2010年,力争实现村村有文化活动室,基本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满足各族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21、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多渠道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从2006年起,“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和援弱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要多关心贫困村及贫困户、下岗失业职工、受灾户、“三无”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困难和生活,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灾民补助、特困户救助和贫困大学生入学等社会救助体系。2006年农村“低保”新增500人。积极推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大力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努力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7‰以内。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2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继续以“三级联创”为抓手,实行创建工作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的能力。要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懂经济、会管理和善于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够处理复杂矛盾的干部充实到基层,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公开推选、公开决策、公开村务、公开评议”制度,全力抓好行政村(社区)、乡镇机关、站所、学校、非公有制企业和“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2006年投入400万元,用于村(社区)阵地建设和村容村貌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村(社区)党组织的办公条件和农牧民的生活环境。

23、强化村级民主建设。全面推进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认真贯彻《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好村民的自主权、民主选举权、民主监督权。努力构建和营造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氛围,增强群众的集体荣誉感,让村民共同谋划和管理村内事务,维护村内秩序,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增强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

24、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在农村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和 “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积极推动以文明村镇、文明村组、“五好家庭”、“致富能手”、“诚信乡(镇)、村、户”等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睦团结,密切干群关系、军民关系和油地关系。大力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积极引导各族农民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5、深入开展“和谐平安鄯善”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创建活动。加强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抓好农村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十户一联”等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加强政治思想和法制教育。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启动“五五”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解决农村党员的宗旨观念和农民的理想信念问题,解决农民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取缔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

26、加强领导,强化认识。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宣传组、组织组、规划组、督导组,各组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指导、协调,牵头抓总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加快新农村建设重要性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县四套班子领导要做好所联系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工作。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相关领导干部具体抓落实。

27、统筹发展,规划先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先行的原则,坚持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制度,结合小城镇建设,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规划,以规范化、集约化、城镇化为目标,立足现有基础,分步实施,并针对不同村镇、不同产业,科学制定阶段发展思路,采取异地重建或实施旧村改造,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刷新创建模式。2006年全面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选择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力争启动行政村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推进全县的新农村建设。

28、落实政策,扶持发展。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和帮助乡村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发展计划委员会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对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突出重点,积极帮助和指导乡镇争取上级各项专项资金,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县规划建设部门对村级规划设计费用以及交通部门对通村公路的规划设计费用只收取成本费。国土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其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对服从村庄规划建设要求,积极参与新规划房屋建设,自愿、主动拆除原有旧住房的农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拆旧建新”政策,实行房屋改造补贴。

29、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途径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和深刻变革,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坚持典型引路,挖掘推广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让群众看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以点带面,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30、严格步骤,保证质量。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今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在全县选择了条件、基础好的鲁克沁镇沙坎村、连木沁镇巴扎村、辟展乡乔克塘村3个村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先行试点。同时,其他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立足实际,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确定符合乡村实际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选择条件好的村进行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各乡(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乡村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开。要严格质量标准,稳步推进,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不断巩固建设成果,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效。

31、强化督导,严格考核。要强化对新农村建设督导工作,县新农村建设督导组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乡镇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半年初评、年终考核,每年年底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考核,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

篇12: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提高农民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结合永嘉实际,现就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牢把握“两个趋向”的转换规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深入实施“三带两极一目标”战略构想,加快落实欠发达乡镇富民攻坚计划,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加强领导,转变职能,切实履行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广大群众为主体,不搞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方面要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抓试点、示范和重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把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县总体规划体系,按照“适度聚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布局和数量;在建设方式和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因乡制宜,因村制宜,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强行摊派,不盲目攀比,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农村建设中,既要突出生产发展主题,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活宽裕的目标,又要突出新农民的培育、新风尚的营造和新体制的构建,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互动、协调发展的建设机制。

二、总体目标

3、总体目标。从今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农村开展以“产业新发展,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构建新体制,营造新风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努力实现产业现代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知识化,服务社会化,管理民主化的目标。

――产业现代化。深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要保持在8%以上,到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

――农村社区化。以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为龙头,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到2010年,创建25个示范村,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整治标准,  %以上的村达到文明村标准,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

――农民知识化。全面提高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为抓手,通过培训使70%以上的适龄农民成为具有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60%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

――服务社会化。农村公共服务条件有较大改善,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和学前教育。实现村村有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老人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健全,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管理民主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切实增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深入开展平安村居建设,乡风和社会治安更加良好,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民主法治村基本达标率达到70%以上。

三、发展壮大农村现代产业

4、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布局。要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我县现代农业建设的主攻方向,以“楠溪江绿色农业产业园”为龙头,围绕畜牧、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田鱼等六大支柱产业,按照特色、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深化规划,优化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设施农业和精品农业,加快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形成高效蔬菜种植、高效立体种养、畜禽规模养殖、特种水产品养殖四大特色板块。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可以配套建设200平方米左右的生产管理用房,并按农业用地予以审批。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新建的100亩以上的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予以扶持,力争到2010年,新建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产品基地达到1万亩以上。

5、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实施“强龙兴农”工程,重点推进“13688”计划。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开发农业,促进农业、农村外部的生产要素参与农业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建成年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10家以上,力争1-2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全县50%以上的农户。积极发展农业行业协会,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鼓励拓展外省、市农产品市场。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予以扶持。

6、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或合作的方式参与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创办农业经济实体。认真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种子种苗工程。深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改革,巩固和壮大农村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组织。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信息网。每年从县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农业和农村科技研究和推广。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种子种苗工程、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实施“沃土工程”。

7、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食无忧”工程,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强度,建立“肥药双控”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万亩。加强农产品检测、监督管理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大力培育优质名牌农产品。切实加强动植物防治工作,重点防控人畜共患疫病和外来有害物种。深化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强化防疫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加强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增强粮食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县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农业导向性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产品推介以及农业病虫害预警体系建设等。

8、大力提升农村工业化水平。制定和完善农村工业发展布局建设规划,着力改变农民生活区内办厂的格局,促进农村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大力支持中心镇、中心村做好工业基地规划建设,预留必要的工业用地。2006年底要完成全县农村工业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镇工业基地建设,提高产业的集聚程度和主导产业比重,提升农村工业档次。鼓励劳动密集型工业向农村转移,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扶持各类民营加工企业的技改项目,形成以区域化的产业带和加工企业群为依托的农村特色块状经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工业,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9、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以“农家乐”和农业休闲观光为主的生态旅游业。以连锁超市进农村为载体,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探索发展集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有机结合的农村新型流通组织。供销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和合作经营,承担起建设现代经营网络的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中介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发展面向“三农”的金融保险服务业,加快推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大宗农产品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10、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完善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和就业统计范围。进一步把城镇的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延伸到农村,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到2010年,实现农村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维护他们公平获得劳动就业和基本保障的权利,努力实现“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组织”的目标,基本做到安居乐业。

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到2010年,新建标准农田   万亩。大力开展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小流域治理和生态河道建设步伐。深入实施“515防洪保安生命线工程”和“千库保安工程”,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解决和改善  万人饮水问题,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

12、推进村庄整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提高规划档次。大力开展以改路、改水、改厕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违章建筑及危房拆除、“空心村”整治、“赤膊房”治理、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综合整治。加快中心村建设步伐,鼓励农民住宅集中建设。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县财政每年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对符合标准的村予以支持。

13、深入实施“康庄工程”。在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到2010年,通村公路里程累计达到   万公里,形成基本完善的农村公路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农村客运,形成基本完善的农村公路客运网。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康庄工程”建设。

1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社会事业配套设施。到2006年底,全面建成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到2010年,全面建成村民议事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为开展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方便和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提供设施保障。实施农村“夕阳红”计划,到2010年全县农村普遍建立村老年活动室,县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15、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进一步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9.2%以上。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沼气净化相配套的畜牧生态养殖小区。积极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建设,实施生态村镇、绿色示范村、“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和“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到2010年,全县建成绿化示范村55个,生态乡镇  个。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在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生态镇(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推广、县级绿化示范村奖励和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等。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6、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在经济发达的乡镇,按照个人负担、集体补贴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

1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覆盖率。到2010年,全县农村参合率达到100%,人均筹资额按照省政府的规定由农民、村集体、政府财政共同承担。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其他困难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予以解决。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助和奖励。

18、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网,完善分级救助机制和救助政策。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到201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控制在1 :1.5以内。健全生活救助等多种救助、援助和社会互助等一体化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低保户”、“五保户”和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的农村生活困难人群,实施分类救助。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低保贫困家庭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六、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9、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并逐步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使85%以上的农村小学、初中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和教师素质提升等“四项工程”。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和学前教育。到2010年,农村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学生入学率达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教育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50%接受中等职业教育,95%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毕业时取得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建立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每年从城镇选派一批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支教。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

20、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以培养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为目标,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和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围绕泵阀鞋服、茶叶、旅游、家政服务等特色项目,建立一批骨干专业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进一步健全县、乡二级农民培训网络,形成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合一”、农科教结合的农民素质培训教育机制。每年培训1.5万人以上,力争到2010年培训劳动力10万人以上。使他们成为懂得现代科技的新农民、掌握就业技能的新工人、接受城市文明的新市民。县财政每年继续安排资金对农民素质培训给予补助和奖励。

21、加快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按照每个乡镇有政府公办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对农民实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医疗保健服务,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每年从县级医院选派   名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乡村医师到县级医院进修实习制度,抓好乡村医师的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落实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以上的标准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每人每年10元以上的标准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

22、不断繁荣农村文体事业。把繁荣农村文化作为文化大县建设的工作重点,以“小康健身工程”为抓手,加快农村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和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体育事业。培育民间文化队伍和体育协会,发掘和保护农村民间艺术,着力发展先进文化和农村特色文化。到,全面完成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入户工程。认真落实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扶持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文体设施建设和文体下乡活动。

23、建设文明乡风。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推广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开展农村科普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崇尚科学,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依法规范村规民约,倡导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的文明乡风,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建设和推广生态墓区,革除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坚决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系列活动,全面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促进婚育观念的转变。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平安村居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大乡村治安巡逻队、调委会、护村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七、加快推进富民工程建设

2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富民攻坚计划”,全面落实“1+10”富民攻坚政策,加大在组织领导、政策措施、人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在保证已有的各种倾斜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积极支持欠发达乡镇发展。同时,要在欠发达地区启动“项目建设年”活动,编制投资导向目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导各类资金注入,激活富民攻坚内在动力。

25、加大下山脱贫力度。继续推进“人口迁移工程”,按照“整体搬迁和插花移民相结合、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加快下山脱贫小区样板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典型引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下山脱贫小区。“十一五”期间,要全面完成新建下山脱贫小区(点)189个、整村搬迁25个的目标任务。

26、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千方百计组织动员沿江强企强村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继续深化“118”结对帮扶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情暖农家、万名干部帮万户”活动。在认真总结帮扶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手段、加大力度,制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措施,重点扶持能够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大项目。

八、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7、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农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切实解决选举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落实好农民的民主选举权。按照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个到位”的要求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及时把有关项目向村民公开,维护好农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加强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建设。依法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为化解农村矛盾拓宽法律诉讼渠道。

28、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继续以实施“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等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发现和培养具有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双带型”党员。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吸收农村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加强村级组织和各项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少数村没有组织活动场所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29、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执行和落实好从国家征用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按一定比例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非农产业、安置农民就业的政策。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改革重点是土地征用较多、资产规模较大、集体经济收入较稳定的撤村建居村、经济强村、城中村、镇中村及园中村,通过股份形式把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维护好农民的集体资产分配权。到2010年,全县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   个。

九、深化农村各项配套改革

30、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争端解决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和办法,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31、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作用。提高农村信用社和合作银行扶持“三农”发展的信贷比例。农业发展银行应根据职能调整的要求,逐步拓宽农业项目的贷款业务。商业银行要积极介入农村小城镇建设,开展县域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模式的创新。培育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参股、银企合作、市场运作”的思路,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组织和专业大户等筹资组织担保公司和资金互助组织。积极支持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

32、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实行粮食收购价外补贴、对种粮大户补贴等财政直补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村庄整治、拆迁移民、下山脱贫等工程,开展行政村撤并工作,改善农民的生活、生产和居住环境。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把城市社区管理的理念向农村延伸,逐步推行农村社会事务社区化管理。建立合理的农村基层干部补贴制度,健全农村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服务功能。

十、强化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33、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县委、县政府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责任分解、政策制订、督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34、增加投入。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三个高于”政策,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规费,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后统一返回给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性收费实行全免。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用电收费不高于普通电价。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编制项目,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支持。项目实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结合起来,使相关项目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示范村和整治村倾斜。财政支农资金要整合各类项目资源,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5、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各级领导都要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讲活动,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2006年6月7日

篇1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经验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经验交流

一是法治理念与思想认识相结合,奏响平安建设曲。本着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加深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掌握。同时,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座谈、走访听取意见等形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工作实际中。坚持打击、预防、监督、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各项检察工作力度,为林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法治理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奏响品牌创优曲。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局域网、门户网等媒介,及时报道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先进典型事例,大力营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氛围。

三是法治理念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奏响廉洁自律曲。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继续,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四是法治理念与文明办案相结合,奏响执法为民曲。在执法办案中树立文明窗口,要求公诉科、控申科等窗口科室8小时内必须按要求着装、挂牌工作,文明接待,准时出庭。强化办案安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和职务犯罪检察局在办案中,有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并严格履行办案流程的监督。

篇14:加快新城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加快新城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法制化建设是河西新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与新城建设同步,不断提升新城法治建设水平,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新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建设“法治之区”是新城建设题中应有之义。一座现代化新城,不仅体现在一流的建筑、完善的设施、强大的经济实力等物质层面,而且体现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的运行、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无形的方面,后者更是构成一个城市现代化的内核。河西定位为未来的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新南京标志区,处于全面建设的历史进程,必然要求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完善依法治区的体制机制,使“法治之区”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成为新城的一个突出特征、重要品牌,构成现代化新城不可或缺的内在品质。     2、依法治区是有效推进新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法治作为管理社会的强有力手段,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等特性,具有引导、规范、惩戒和保障功能,在调节人们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新城建设处于快速推进期,与繁重的建设、发展任务相伴随的,是涉及群众、单位利益的调整,是集中反映出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是对各级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重大考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区,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同时,只有用法治的观念、手段来规范各种行为,也才能打牢现代化新城的基础,使之沿着正确轨道,实现健康发展。     二、努力提高新城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的能力。教育是整体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结合“四五”普法的深入实施,立足新区实际,突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施政和管理的水平;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青少年、流动人口到全体人民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显降低发案率;企业经营管理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企业、社会的“共赢”。在抓好涉及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充分重视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遇到问题时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2、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不断提高新区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经三轮清理,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由2001年的439项削减为166项,精减率62%,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尤其是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成运行,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集中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好评。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与新城建设同步,加快构建新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行政效能监察,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在新城逐步确立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程序合法、权力有限、责任政府、公共服务等基本价值理念,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更好地适应新区发展要求。     3、以公、检、法、司等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法贵在行”。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稳定、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是各级司法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要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切实加强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建设。既要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又要强化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展源头防范和治理,严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加强对大拆迁、大开发、大建设时期有关违法案件的研究,把握特点和规律,把握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崭新的形象赢得公众对司法机关执法行为的普遍认可,努力为新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4、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和实效。基层调解工作能起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维护安定团结、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领导接待和首问负责、分级调处、联动调处、定期排查和报告、办结报告和回访、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围绕“小矛盾不出社区(村),一般矛盾不出街道,重大矛盾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规范运作,提高效率,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建设涉及矛盾纠纷趋势、特点的研究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着力提升新城法治建设的水平     1、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和领导方式。当前宏观形势趋紧,如何加快新城建设,确保以崭新形象迎接“十运会”的召开,实现新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对全区各级党政组织的考验。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法治观念,强调按规矩办事,围绕科学决策、推进工作落实和做群众工作“三大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严格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确保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沉下身子,做大量深入细致、艰苦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在困难条件下推进工作的能力,当前要在自觉服从宏观调控大局下,努力找准工作着力点,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利益,善于面向群众开展工作,多做群众急需、群众受益、群众满意的事,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新城建设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2、坚持齐抓共管、内外结合,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区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和《“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真正形成各级党委牵头、职能部门主管、有关部门、街道积极配合、全力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新城各类人群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同时,结合新区实际,精心组织好“两个条例”学教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纪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教育和引导公民广泛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推进新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3、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守法意识,又要标本兼治,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和解决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现象,要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好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我们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区第九次党代会和纪委换届,深入调研思考,谋划未来五年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举措,抓紧制定出台我区落实防治体系的《实施办法》,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新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佐证。     4、坚持法治与文明并举,积极创建首批“文明城区”。“文明”本身包含着“法治”的要求,没有“法治”就不能成就“文明”;“文明”又是“法治”的升华,当一切都按“文明”的标准、要求行事,“法治”也相应的水到渠成。法治建设是推进“文明新城”建设的重要方面,必须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当前,要抓住“十运”契机,在加快硬件建设的同时,以提高新区社会文明程度和民众综合素质为目标,重建设、重基础、重管理、重实效,从细微处入手,长抓不懈,集中解决好人们的思想、言行等突出问题,努力促成新区实现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绿化美化的生活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建邺,不断提升新城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力争首批进入市“文明城区”行列,包括法治建设在内,努力建设一个当之无愧的未来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新南京标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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