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宣传活动总结精选
“染一尘”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315宣传活动总结精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后的315宣传活动总结精选,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1:315宣传活动总结
遂平县质监局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的活动主题,于3月15日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开展了现场咨询投诉服务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台、产品质量检测台、咨询服务台、名优企业展示台,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当天共接待咨询、投诉群众200余人,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16个。二是与县工商、药监、卫生、司法等部门,出动16台车辆,600多人,组成游行队伍,在县城建设路等主要街道进行巡回宣传,发放(产品质量法)、(质监局职能职责)、(消费须知)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企业12家,查处质量案件4起,计量案件3起。四是组织十多家企业在咨询服务现场进行名优产品展示活动,大力宣传名优产品,质量信得过产品,引导消费者识假辩假,购买优质产品。
泌阳县质监局紧紧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主题,自3月9日起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三农开展了农资产品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资门店严查农资产品,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二是利用农村大集集中宣传,开展了质量、标准、精品三下乡活动周,印发农业标准化明白卡,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在繁华路段设立了咨询台、投诉台,向广大消费者介绍名优产品,宣传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正确引导消费,接受群众咨询69人次,受理投诉3起,解决问题3个;四是组成宣传方队、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游行,散发宣传单500份,出动宣传车42台次,大力宣传质监部门的职能和消费者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营造质量诚信氛围,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
确山县质监局以品质生活、共享和谐为主题,认真开展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形式丰富,该局把活动现场设在县城繁华的解放路西段,并邀请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县新闻媒体单位参加活动现常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投拆台、名优产品展台,产品检测台,散发宣传单,宣传质量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农业标准化等有关知识;制作宣传版面,向社会公布本县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和监管的基本情况,公告了食品生产企业办理和年审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共散发宣传单200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拆6起。 二是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由稽查队、质量监督股、检测中心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大米、小麦粉、调味品、糕点、饼干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查农资、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驿城区分局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主题,在全区开展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活动。首先在全区开展了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5台,组织宣传人数51人,发放宣传单XX余份,接受咨询51人次,受理投诉24起,解决问题7个,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销、冷藏、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常再次是广泛宣传辖区内名优产品企业和已获得五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企业名单及产品,并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知识。
正阳县质监局3月15日上午,正阳县质监局在县委门前举办了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该局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投诉台、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技术检测台、复秤台。共出动车辆6辆,人员40人次,制作宣传版面5块,过街横幅3幅,宣传录音带4盒,发放宣传资料830份,曝光假冒伪劣产品价值3万余元。常务副县长、主管县长等县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县电视台进行了现场采访。现场共受理咨询63起,受理投诉12起,当场解决10起,移交工商部门2起。平舆县质监局紧紧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 3.15维权服务宣传活动,邀请县四大班子领导参加宣传活动,主管县长张新领就3.15维权服务宣传活动发表专题讲话。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和技术检测人员136人(次),出动宣传执法车6部,悬挂横幅标语30多条,散发辨假识假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咨询投诉56人(次),这次活动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家,销毁假冒伪劣产(商)品金额达28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篇2:315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协会《“保险,让生活更美好”3·15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安诚保险河南分公司积极组织全辖认真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分公司明确了一名总经理室成员负责牵头落实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全辖各有关单位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好具体活动的承办工作。要求全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3.15”宣传活动对服务消费者、提升行业及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3.15”活动期间,分公司及全辖各机构均在职场显要位置悬挂“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守信用担风险 重服务 合规范”等活动主题宣传标语,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公司《保险服务承诺》、《索赔指南》、《投诉指南》等宣传资料,在营业场所设立了宣传栏、散发宣传折页。为扩大宣传效果,分公司还参与了《河南日报》“3·15诚信总评榜”评选活动,荣获“金融行业十大诚信机构”称号,有效的普及了保险理念。
三、组织消费者接待日活动
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活动,确保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事项能够及时得到办理,给消费者明确的答复。“3.15”当日,分公司组织业务精英在主要街道设立了宣传点,受理投诉、咨询,广泛宣传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理念、推介保险服务、听取保险诉求等,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活动期间,分公司着力加强了未决案件的清理力度,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对保险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能结案的尽快结案,切实杜绝赔案久拖不决,引发客户投诉的现象;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要求必须及时处理,涉及到投诉、举报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要求妥善处理完毕,对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及时致电客户说明原因。
分公司理赔条线有效加强了客户回访工作,通过回访切实倾听消费者对公司服务的心声、掌握消费者对公司服务的满意度状况,为改进管理和服务提供决策参考;分公司不断总结和完善各项消费者服务规定,进一步站在客户服务的角度理顺优化流程并严格执行,切实打造消费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
篇3:315广场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做好XX年“3.15”纪念活动,县政府成立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县政府副县长朱健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并以县政府办公室霍政办秘[XX]3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同时为了纪念活动开展的更加隆重热烈,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消协制定了《hs县XX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下发到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消协分会、消协投诉站。
2、召开会议,全面部署。3月9日下午, hs县XX年3.15活动领导组会议暨消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县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尹如江、县常委会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县3.15活动领导组成员、消协常务理事、分会长、新闻媒体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对XX年“3·15”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围绕做好今年“3·15”系列活动以及筹备情况认真发言、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副县长朱健要求各单位按照霍政办秘[XX]30号和县消协 [XX]0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3·15”活动,各单位会后要按照会议要求和部署尽快落实到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谋划好、准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把今年我县3.15宣传活动开展的多种多样有声有色。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由副县长朱健在“3.15”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陈厚俊接受3.15电视专访,同时,开展热点问题点评、编印3.15活动宣传册、宣传展板等,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二是县消协、工商、质监部门牵头组织一批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让利销售,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享受节日气氛;三是3月14日-15日,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品尚多超市等17家单位在县电视台打字幕,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口号;四是3月15日上午,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40余家在文峰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名特优新产品展示、消费信息和消费知识的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曝光等宣传,同时县医院、中医院设立专家义诊台,为消费者义诊;五是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中华、县委常委尹如江、人大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并对参加活动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同时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观看了文艺演出;六是佛子岭、漫水河消协分会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街头宣传纪念活动。
2、凸显特色,紧扣主题。3月15日上午在城区文峰广场集中开展了hs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暨广场演出,广场演出由县消协主办、工商局、文广新局、邮政局协办。上午9时首先由县消协会长、县工商局局长陈厚俊同志讲话,安徽龙华集团副总裁余良崇同志宣读了消费维权倡议书,副县长朱健同志宣布“315”纪念活动正式开始。届时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举行了大型广场文艺演出,邀请了省内外著名演员为节日增添了浓厚的喜庆气氛。精彩的演出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3月10日-15日,在县3.15活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等有关执法部门深入城乡联合开展专项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市场。3月15日下午,由工商局牵头组织县药监局、卫生局、烟草局等单位集中销毁XX年以来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约11万元,其中食品类20公斤、400瓶,药品类1200盒(瓶),香烟390条。
三、效果显著 ,社会反映好。
据统计,3月15日当天,文峰广场现场活动各单位接受咨询700余人次,现场投诉8件,为消费者义诊150人次。设立宣传、咨询、投诉、曝光台共33个,制作宣传展板20个,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布置彩虹门22个,彩球10个,营造了声势浩大的活动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受到了维权知识的教育。
今年“315”系列纪念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既引导了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又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提高了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的服务意识,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表扬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把打假行动作为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我县打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使我县广大消费群体真正放心消费。
篇4:社区315宣传活动总结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高社区居民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争做依法维权的消费者,3月14日下午,民北社区开展了“315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向居民讲解“315”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倡导居民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还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在生活、工作中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5:社区315宣传活动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社区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做一个依法维权的消费者,3月14日下午,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开展了“315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新消法科普知识图片、向居民讲解“315”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新修改消法的条例解读,倡导居民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通过现场发放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有关的知识手册与书籍,引导消费者懂法、守法,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及维权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有效推进消费维权进市场、进社区,让居民们对生活、工作中的维权知识增进了解。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了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篇6:社区315宣传活动总结
今天是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为给辖区消费者创造一个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新南街道建康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门面店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宣传活动,为居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活动中,社区利用知识讲座、宣传单等形式向经营者们讲解了诚信守法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守信守法经营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引导经营者做诚信守法经营公民;向居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区通过发放消费者维权知识等宣传资料、深化居民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向辖区居民讲解了应该怎样合法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从而维护自已消费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更多的居民了解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作用。
篇7:315宣传活动策划书和活动总结
315宣传活动策划书和活动总结
一、活动背景: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但如今消费者的权益常常被侵犯,费消者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经管系团委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二、活动目的:
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主题:“3.15消费者维权宣传”
四、活动形式 :组织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到乐天玛特超市宣传
五、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六、活动地点:芜湖市中央城乐天玛特超市
七、活动对象: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
八、主办:经管系团委学生会
承办:团委组织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
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影响人们的生活,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经管系团委学生会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意在培养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在3月15日这一天经管系青年志愿者先来到了乐天玛特超市门口,等超市的工作人员把准备工作做好后,我们就帮助超市宣传,吸引顾客填写调查问卷,并在顾客填完以后赠送小礼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完成了任务,活动结束后,集体拍照留念。
此次活动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篇8:315活动总结
一、全力以赴,不断深化食品监管工作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局抓谋划、抓驻厂、抓监控,三管齐下;周密部署、科学监管、抓住核心、覆盖全面,四位一体;建立以行政监管为主体,以技术检测为依托,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以预防应对为重点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稳步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根据省、台州市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并结合临海实际,实施“打基础、搞试点、突重点、破难点、抓创新”的工作方法,采取“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工作策略,最终实现“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的目的。一是建立机构,制定方案。临海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负责牵头工作。
(二)、抓好婴幼儿奶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的紧急部署,启动应急机制,细化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持之以恒,推进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
我们牢牢抓住“以质取胜”这一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切实提高质量工作有效性。完善名牌培育发展规划,抓好重点服务对象。结合临海企业当前的发展实际,适时调整《临海市名牌培育三年滚动发展规划》,把科技含量较高、产业优势集中、发展前景良好的76家企业作为国家、省、台州市名牌培育对象。
三、不遗余力,全面推进技术基础工作
(一)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产业提升。我们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企业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着力提升我市产业技术水平。提高标准化创新能力,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
(二)毫不松懈地开展计量工作,凸显计量基础作用。今年通过计量体系考核企业10家,重点骨干企业采标率88%,市“315”企业采标率100%。
四、常抓不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严把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关,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尽心尽责。
(一)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严把救灾帐篷质量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牵动我局干部职工的心。省局抗震救灾物资的质量服务行动的任务一下达,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了服务行动的具体方案,明确了本辖区具体帮助企业和进驻企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责任到人,帮助企业把好原材料质量关、生产工艺关、生产设备完好关、出厂检验关。驻厂技术人员主动融入企业的日常生产,发扬奉献精神,恪尽职守,注重服务,与企业人员齐心协力,奋发工作,圆满地完成对本辖区六个企业生产46000顶救灾帐篷,499套活动板房及生产用布的产品质量服务行动,为抗震救灾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我局被台州市政府评为抗震救灾工作先进单位,陈谢明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加大重大危险源设备监控,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根据上级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并结合临海实际,以加强现场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工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一是大力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防止事故发生。制定了《临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临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继续打好产品质量攻坚战。全力做好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按照省、台州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强思想发动,健全组织机构,有序推进。我局分责任片组,具体落实到各镇(街道),通过“三进”即走村进企入户的调查,全面摸清全市五类重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间协调,帮助解决矛盾,尽早给投诉者满意的答复。今年受理投诉34件,其中调解纠纷12件;举报假冒伪劣产品22件,均已立案查处。
五、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以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为核心,以有效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主线,以当地产业资源为依托,以服务企业为宗旨,把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与经济发展需求相结合,促进质量监管职能发挥和技术机构技术保障能力有效协调发展。
六、学以致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以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为重点,落实“沟通、直通、变通、精通”工作法,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了队伍素质的提升和部门形象的优化。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培养、使用、考核机制,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加强思想素质教育,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监管形象。加大干部培训、人才培养、岗位交流和监管人员培训、考核及业务交流等工作力度,通过工作例会、质量评价分析会等机会,全面提升履行质量监督职能的能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队伍的能力素质。
(二)扎实开展作风推进年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加强。在勤政基础上加强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深化和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强化服务意识,大力贯彻执行“一线工作法”。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切实推行“一线工作法”,正确处理执法和帮扶、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狠抓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果。
(四)强化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xx大会议精神,切实发扬民主、务实、创新之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等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加强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廉政执法、公正执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度,班子领导和业务骨干轮流辅导上课。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比作为的氛围日益浓厚,知识结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篇9:2022保险公司315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区消协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为办好3·15活动,区工商局局长张习和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吴家勇同志具体抓落实,领导消协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并把3·15活动同当前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起来。同食品安全结合起来,由消协、公平交易局和工商所一起联动,对各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行动。同时加强宣传,让维权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_区消协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区政府和区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区消协、公平交易局、各工商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2、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4日至15日两天,区消协联合区工商局、质检局、物价局、粮食局、卫生局、环保局、农委、地税局、商务局、商贸流通协会等执法单位在_大市场南侧设立宣传咨询台,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此外,还有60余家商业、企业单位在现场设立了名优商品让利展销台。
在两天的宣传咨询活动中,_区消协共受理投诉20件,现场解决7件,散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召开座谈会2次,开辟报刊专栏6个,发表文章4篇,设立投诉咨询点40个,邀请各级党政领导20人到活动现场视察指导。
三、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好。
20_年的3·15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_区消协和各理事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象。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服务”的春风飞进_区的每个角落。
篇10:2022保险公司315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推动我市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_年“3·15”期间,攀枝花市工商局、攀枝花市消委会,按照市政府《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开展了系列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知识,营造和谐消费、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一、创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品质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召开20_年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上午,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金沙明珠酒店召开了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谢安德,市工商局副局长付琳玲,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晓东,市消委会秘书长邓春莉进行了发布,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副主任李玉华主持。会上发布了《20_年度攀枝花市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报告》;攀枝花市工商系统“红盾春雷行动20_”开展情况;《20_年度全市工商、消委系统受理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攀枝花市消委系统消费维权十大典型维权案例。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市消费者全面展示了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组织,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为指引,结合实际,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成效。
(二)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掀起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高潮
3月15日上午,由攀枝花市政府主办,东区政府、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承办的“20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市消委会与市工商局、食药监局等13个行政部门成员单位,10余家金融机构,4家企事业单位将宣讲台搬到了市中心广场,为市民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消费维权宣传课,市康养协会、钛产品生产企业等攀枝花特色品牌也在现场进行了展示。现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消费者权益法律咨询、消费维权常识和识假辨假知识讲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展示、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吴成钢、市人大副主任杨林、市政府副市长李文飞、市政协副主席吴文发在市工商局局长谢安德的陪同下视察活动现场,并对活动的周密组织和丰富的内容给予高度肯定。
(三)联合各类媒体,多维度广泛宣传
一是上线“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广播热线”直播节目,现场接听、解答消费者咨询、投诉;二是接受市电视台专访,对20_年度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对投诉热点进行点评;三是利用机场路、广场、通讯企业营业厅等电子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节日氛围;四是通过联系全市各类平面媒体、新媒体进行了全面宣传;五是“3·15”当天,通过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以短信形式向全市60余万手机用户发送公益消费维权短信,营造“3·15”期间消费宣传声势。
(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引导老年健康消费
按照我市打造“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要求,履行好《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法定职责,引导康养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康养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_年2月8日,由攀枝花市消委会与攀枝花学院康养学院联合举办的“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在仁和区西蜀阳光礼堂正式拉开帷幕,康养学院教师为老年消费者讲授了《老年人常见意外及应急处理》、《老年人保健养生》两个专题,市消委会播放老年消费教育宣传音频视频,并发放了《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整个讲座过程生动活泼,内容独到新颖,受到老年消费者一致好评。
截止3月15日,“攀枝花市消委会老年消费教育暨阳光康养专题巡回讲座”已在东区、仁和区、米易县共计举办三场。年内,市消委会还将在西区、盐边县、市老年大学举办该讲座。各级消委组织也将依托居委会、老干办、干休所、社区医院、老年学校等机构,借助指导手册、宣传音视频及海报,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教育活动深入到老年人所在的社区、单位和家庭。
(五)开展典型案例评选,促维权技能提升
为提高消费维权战线干部职工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提升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今年1月,市消委会依据《攀枝花市消委会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分办法(试行)》,开展了“20_年度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过市委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法制科的领导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专业评委,和县区互评,选出东区市场监管局(东区消委会)调处的“谁来管管任性的健身房”、“未成年少女的高价美容”等12件“攀枝花市20_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会上,与会专家还对获奖案件进行详细的点评,并针对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的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使参评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收获良多,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消费调解工作再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充分发挥消委职能组织开展“阳光康养产业消费满意度指数”调查
20_年7月至今年2月,市消委会立足法定职能结合我市打造“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组织开展了“攀枝花市康养产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的调查编制工作。调查编制的设计统计模型、实施调查、形成专业报告工作委托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进行。“满意度指数”旨在以消费者视角为切入点,通过调查消费者的主观感受,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进而为高质量做好“阳光”这篇文章提供参考,为我市康养产业的发展献计献策。据调查结论显示,攀枝花康养产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值为85.0,说明消费者对攀枝花康养总体评价满意度较高,攀枝花的康养环境,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和认同,同时,游客对攀枝花康养的推荐指数达到了89.9,攀枝花正向着“阳光康养胜地”的目标稳步迈进。,
(七)结合投诉分析找问题,开展行业集中约谈和指导
3月13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针对20_年度消费投诉集中和突出问题以及“红盾春雷行动20_”期间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对汽车销售和通讯行业进行了集中约谈。一是开展通讯行业行政约谈回头看工作。督促通讯行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针对近年来消费投诉情况,采取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质量安全保障、提供服务真实信息等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法定权利。二是于20_年3月13日会同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对仁和辖区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行政集体约谈座谈会。通报全市汽车销售行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者以消费者为中心,立足行业实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依法经营,切实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三是参与四川省电信“流量降费服务承诺惠民行动”启动仪式并进行了座谈,对中国电信攀枝花分公司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工作方面进行了指导。
(八)加强“12315”热线电话值守,确保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
为保证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3月15日8:30至22:00市工商局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和采取不间断人工值守。截止晚会结束,攀枝花市“12315”热线共解答消费者咨询57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0件,受理举报2件。同时,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的问题,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已制定工作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深入的消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保护好全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各县(区)消费宣传、消费维权活动丰富多彩
“3·15”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成员单位通过现场咨询服务、召开成员单位“3·15”座谈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针对投诉热点举办知识讲座、开展行业集中约谈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宣传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维权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广泛营造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开展系列活动的主要作法
(一)认真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为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有序进行,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_]1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总体谋划,形成了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依步骤开展了动员和部署,对活动准备、活动实施各个环节,均作了较为周密的安排。活动中,统一的规划,科学的分区设置,对宣传内容严格的审核,完全去除营利性质的宣传和广告,以及工作人员耐心的解答,展示了政府消费维权部门一心为民,踏踏实实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
(二)点面结合,活动层次多,宣传声势大。在系列活动的总体安排上,充分考虑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各行业经营特点、各区域的维权重点,强调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和消委会协作、配合,此次活动通过以主会场——县区分会场——市场监管所宣传点三级联动、由点及面,极大提升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注重活动形式和内容的紧密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三)依托大众媒体,扩大活动影响。现场活动开展前,全市工商(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通过通讯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各类电子屏发布宣传标语等形式为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活动期间,主动接受、邀请全市各类媒体通过微信、电视、报纸对活动进行了全程多维度报道。
(四)结合我市“两篇文章”,广泛引导品质消费。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活动中,除了行政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外,还特别邀请了市康养协会、钛产品生产企业等攀枝花特色品牌到现场进行了展示和宣传,展示了我市特色商品良好形象。
篇11:315活动宣传口号
315活动宣传口号
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9、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0、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1、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篇12:315活动宣传口号
315活动宣传口号大全
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5. 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16.诚信守法经营 优化消费环境
17.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8. 学习消费知识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9. 敢于善于维权 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20. 净化农村消费市场 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1. 贯彻xx大精神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22.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3. 改善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4. 积极关注民生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25.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6. 维护消费者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8.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9.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30.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31. 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32.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3.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34.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5. 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36. 坚持以人为本 改善消费环境
37. 倡导诚实守信 共铸消费和谐
38. 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39.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0. 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41.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2.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43.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44.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45.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6.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7.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8.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9.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50.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篇13:司法所“315维权”法治宣传活动总结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多年来以“消费与民主”为主题的号召,进一步扩大消费者维权知识的宣传力度。3月13日上午,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工商等多部门在镇菜场门口开展了一场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315维权”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居民学法手册等法律知识宣传图册,并在现场为老百姓提供简单的法律问题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其依法维权并耐心的讲解维权途径和方式。本次活动发放法制宣传图册300余份,法律便民服务卡500余份。
此次宣传活动,以提高消费者法律水平,自觉维护合法权益为目的,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宣传职能作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此次宣传,起到了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了基层老百姓们依法理性消费,同时也让他们在心中树立起绿色消费的观念,让他们懂得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切实实做到了让老百姓能够“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
篇14:315活动心得体会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我公司计量、非油品销售相关规定,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过县公司经理丁垂年与县工商局沟通、协调,决定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县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和自身计量是否精准,特成立了以县公司经理为组长的“3.15特勤服务小组”,开展对县内各站的设备设施检查,同时现场与客户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3月13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站长、员工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站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组长丁垂年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我县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活动期间,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所、质监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油品计量、食品安全、烟酒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未发现我县有计量不准确、食品过期、质量不过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
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1、消费热点也是难点的燃油宝问题,经协商由工商局牵头,县公司具体执行,在活动期间共同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宣传单。
2、以横条的形式制作了12块宣传标语,其直观的功效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3、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内各站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服务第一人。
4、在315期间组织召开了消费者座谈会和恳谈会,对公司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
四、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好。
20__年的315活动在县公司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站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掷地有声。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服务”的春风飞进黔西县的每个角落。
篇15:保险公司315活动总结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增强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切实解决行业内存在的保险误导以及理赔难的问题,加强保险社会宣传,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消除对保险合同的误解,与消费者共创和谐保险消费环境,按照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依照锦保协发[201x]15号文件的具体部署,3月15日,结合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人*财险xx市分公司(以下简称xx人保财险)开展了主题为“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普及保险知识大型宣传活动。
xx人保财险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将这一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公司开展本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思想统一
在接到市行业协会文件后,xx人保财险市公司党委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司务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层层贯彻落实,做好活动前的思想发动工作,让全体员工了解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组成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在活动形式选择、时间安排、宣传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xx人保财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加在宝石广场举办的主题集中宣传日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开进宣传车、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工作人员热情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详细解答咨询者提出的承保、理赔和保险产品售后服务问题,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更多关注和了解人保财险发展情况;
利用活动现场的本地主流新闻媒体,对xx人保财险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赢得消费者的一致认同。广泛征求各阶层人士意见,并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我们还利用市公司本部大楼前的LED宣传保险知识;并在3月3-4日、11-12日,集中14台查勘车在全市进行大型街面宣传活动,活动覆盖市区主要街路、4个县及天桥地区。提升品牌实力,扩大xx人保财险知名度、美誉度。
三.主题鲜明注重实效
xx人保财险在活动中牢牢把握“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的主题,向广大市民宣传:“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购买保险?怎样填写投单等等”。集中宣传日的咨询台前不时有行人或附近居民驻足观看,并有不少群众上前咨询各种保险产品,咨询如何进行理赔等,现场气氛非常热闹,很多市民称赞宣传活动搞得好,搞得及时。
四.宣传到位效果显着
在活动过程中,xx人保财险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在媒体上宣传的力度。在市电视台刊登纪念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的.广告,通过不同的视角,全方位对“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宣传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我们还重新对宣传展板内容进行更新,使广大市民更直观地了解到了xx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具体内容和做法,加深了他们对我公司保险产品和优质服务的认知程度,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总之,通过开展315保险主题宣传活动,首先起到了教育员工、锻炼团队的作用,“诚信营销”在xx人保财险已深入人心,成为每位业务员的实际行动;其次,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了xx人保财险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了每位员工诚信服务的观念,提高了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第三,加强了对本行业的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对公司的发展和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篇16:工商局315活动总结
工商局315活动总结
一、基本内容
在20**年“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中,市消委会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是召开座谈会,积极宣传中消协20**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二是举办“3.15”晚会,宣传普及《消法》及科学消费知识;三是组织县(市)区消委(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制作宣传展牌,宣传全市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五是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六是印制邮政明信片,广泛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七是开展万人消费体验,提振全市消费者信心;八是向政府建言献策活动着眼消费环境优化;九是组织家电行业以旧换新诚信宣誓活动;十是表彰省、市“双满意”企业;十一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十二是在平面媒体上开辟了“3.15”活动专版,披露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件;十三是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四是制作“消费与发展”主题活动现场录相光盘。
整个3.15活动期间,市消委联合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商务、房管、物价、司法、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和107 个企业共同进行。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场所11个,有23名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等13名地市、县级领导现场发表讲话,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8000余人次,接待投诉213件,提供家电以旧换新327件,提供商品维修服务800余件,征集消费潜规则56条,组织企事业服务下乡15次,参入市场监督检查38次,制作宣传展牌52块,悬挂宣传横幅110条,升标语彩球36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出动宣传车辆110台次,举办专题文艺演出16场,通过新闻媒体、批评损害消费者案件25件,在召开媒体、网络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7期,播出时间18小时,实效显著,影响广泛,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主要特点
今年的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与往年相比,部署周密,组织形式和方法都有创新和突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工商、消委狠抓落实,相关部门统一行动。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市工商局、消委会在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就制定出《黄石市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王贤军局长多次过问筹备工作,要求注重细节、谋划特色,创出新意,营造效果。并成立了市消委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为组长,市消委会顾问、市人大副主任邱善希,市消委会顾问、市政协副主席程德新,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军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时,市消委还专门召开了县(市)区消委(协)秘书长专题会议,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按照总体部署立即行动,分别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强化责任,齐抓落实,确保了“3.15”活动顺利开展。市消委和大冶市消协、阳新县消委按照“3.15”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分别成立了“3.15”活动协调组,市场检查组、宣传咨询服务组、消保维权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分工抓的工作格局。3月3日,市消委邀请本地媒体记者在市消委会办公室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勇会上发布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以及全市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
3月5日,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市各城区均公布实施方案,发布消费热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3月14日至3月15日,全市各地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出席了市文化宫广场中心会场的宣传纪念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和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观摩指导,慰问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和消费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和民生的重视与关心。
黄石电视台对宣传纪念大会进行了全程现场直播。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召开座谈会,记者采访会42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达81人次,并接受媒体采访做专题讲话,充分肯定工商部门、消委(协)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已任,切实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密切配合,形式内容多样,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各级消委(协)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使“3.15”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创新,气氛热烈、成效显著。市消委系统统一地举办了黄石市首届家电以旧换新拉动消费活动。
各活动现场,家电商品琳琅满目,产品消费知识丰富,参与群众数以千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市工商系统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查获假冒伪劣商品共计6类,价值达11.7万元,群众对此拍手叫好,有力震慑了违法投机分子。各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识真辨假商品展台、现场受理投诉、文艺演出、名优产品和板报栏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处处体现着文化内涵,将宣传内容人性化、艺术性、形象化、格言化、生动感人,喜闻乐见。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服务活动中,各级消委(协)按照“六个统一”(即:统一活动专题、统一宣传口号、统一组织安排、统一活动时间、统一纪念活动,统一咨询服务)的要求,召开了座谈会、纪念大会,开展了宣传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进行了“双满意”评比表彰、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举办了文艺晚会和组织下乡服务“三农”等系列活动。
市消委会联合市邮政局精心设计、印制消费潜规则征集明信片张,组织湖北师院、黄石理工学院10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现场散发,征集到市消费领域潜规则56条。大冶市消协联合自愿企业向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捐赠《中国消费者》杂志及《消法》手册1200册 ,出动宣传车辆28台次巡回宣传,开展消费知识咨询服务。阳新县消委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及农资市场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和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的现状,组织相关部门到农村乡镇开展“送文化、送卫生、维权益、促消费、奔小康”活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黄石市黄石港区消协和西塞山区消委在社区开展了“消费维权及食品安全”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工商干部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并为社区居民举办了内容丰富,讲解生动的消费维权及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全市隆重表彰了至2008年我市获得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和商品的45家企业和88家市级“双满意”单位,现场给予隆重命名授牌。在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地城镇、乡村装扮的五光十色,处处洋溢节日的气氛。据统计,在3.15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局、消委(协)共在城市、农村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7个,开展活动20余场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达18000人次,消费维权自愿者参加达500余人次,围绕食品安全进行市场监督检查38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召开年主题座谈会11场次,举办消费知识讲座25场次。
(三)精心组织策划,媒体积极配合,大力营造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做好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咨询服务活动,使党的消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工商局、消委(协)在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开展了全方位、多视角、大容量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工商局、消委会与黄石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现场直播活动,于当日在黄石卫视多个频道播出。直播做到了文艺与专题结合,场内与场外结合,领导专访与群众访谈结合,气氛热烈,群众反映强烈,收到很好效果。
县(市)区工商局、消委(协)在报纸、当地电视台、广播纷纷开辟专版专栏、行风热线、消费话题、领导专访、专家讲座与群众互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消费维权事业,自觉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市工商局、消委会领导在黄石电视台、黄石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直通车”和“百姓热线”等栏目接受专访与群众互动,相关政府部门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广播电视报等多家媒体开辟了专版专栏。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专题文艺表演16 场次,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7期、播出时间达18小时,在报刊开设专栏28个,刊发消费维权信息22次,图片27幅。
我们虽然在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咨询服务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市工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面对新形势下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市工商局和省消委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以“3.15”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加大消费教育和引导力度,创新维权方式,促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创建我市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17:315活动心得体会总结
315活动心得总结1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315活动心得总结2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315活动心得总结3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315活动心得总结4
面对近期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了解我校学生生活中面对的消费权益问题以及自身维权意识的强弱,同时普及维权知识、引起同学们对消费权的重视,我们在文理学部和信息学部范围内举行了一次随机的街头访问活动。
针对本次采访,我们做出如下总结:
1.绝大部分受访者都对3.15有一定认识,然而仍旧有部分同学不甚了解。
2.消费权益问题在受访人群中普遍存在。其中校内的较少,大部分存在于网购以及校外的店铺和餐厅,尤其是小摊贩以及小型餐馆。
3.受访者表示大致知道维权手段,具有维权的意识,但很少或者没有尝试过,具体的流程并不清楚。
4.遇到权益问题,同学们的首要想法是与店家或客服沟通,失败后再采取其他措施。而且是否维权常常与商品的价格挂钩。
5.同学们反映有时遇到消费权益问题尽管知道维权方法也不采取行动,往往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太麻烦,太花时间、效果未知。
6.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学们认为不仅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还要简化维权途径。
7.对于3.15消费权益日,有同学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可以让社会重视消费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然而也有同学反映似乎一整年的消费问题只有这一天得到重视,平常的时候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消费者的地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315活动心得总结5
为深入开展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长兴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长兴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总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长兴新闻报、长兴晨报、长兴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长兴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篇18:315活动总结
为深入开展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长兴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长兴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小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长兴新闻报、长兴晨报、长兴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长兴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助动服务。组织电信、移动、医院、供电、供水、京兴天然气、浙北大厦等30家经营服务单位及12家厂家售后服务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297人次;提供现场维修服务25件;上门服务12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是媒体推动造势。一是开辟一个专栏。3月15日,我们在《长兴新闻》报开辟“3.15消费维权”特刊专栏,刊登了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县政府领导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致辞,县消保委主任访谈录,新《消法》解读等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知识以及长兴消费维权工作等内容。二是披露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披露2013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发布了消费警示等。三是开展图解新《消法》等知识图片展示。县消保委、技监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制作牌匾,展示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及全县消费维权成果。
五是义工互动服务。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真假蜂蜜、真假芝麻油、真假消防器材、真假节能灯等比对实验,通过比对实验,让大家现场了解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比对鉴别方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现场还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法律咨询及家用电器等现场维修活动。
六是上下互动呼应。各消保分会、工商所、乡镇联络站、行政村监督点、义工服务点等将针对当地的实际,在所在集镇、社区、行政村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新消费运动日”宣传活动。
一是县政府领导发表“新消费运动日”致辞。县政府领导、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在媒体上发表第六个“新消费运动日”活动的致辞。从而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责任、生态的新消费理念,推进全社会共创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县消保委联合县传媒集团组织全县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开展“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活动。22家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在长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长兴新闻报、太湖晨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为长兴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三是演出文艺节目。县消保委结合实际情况及“新消费”理念,编排一组歌舞、小品、短剧等反映“新消费”理念的节目,经过浙北大厦业余文艺演出队精心排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现场进行演出,中间穿插有关新《消法》知识的有奖竞猜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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