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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语文作文 读《红与黑》有感

2023-04-03 08:34: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叽咕叽咕”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六年级语文作文 读《红与黑》有感,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六年级语文作文 读《红与黑》有感,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六年级语文作文 读《红与黑》有感

篇1:六年级语文作文 读《红与黑》有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400字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虐待,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后感

今天朋友来我家玩,给我带了一本书名字叫《红与黑》,我早期就听过这本名著了,听说非常的好看,我朋友说这本书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我当时想有那么神奇吗?我就带着疑问的心情就读那本书!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于连先生,他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他所做的事我都深深的佩服着他,他具有真与假、美与丑的二重性格,呵呵,是不是作者司汤达先生为了讽刺当时的社会所用的啊?

我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现在的社会中的有些人,这些人自私自利。

感谢司汤达先生,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真实社会的写照!

《红与黑》读后感650字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的读后感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说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联。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同事生日祝福语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因此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正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篇2: 读《红与黑》有感

当我随便翻书时,突然发现不知何时多了一本名叫《红与黑》的书,不禁心里一喜,便开始阅读起来。

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篇3:读《红与黑》有感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市长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市长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习,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平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反动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市长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市长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篇4:读《红与黑》有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DD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篇5:读红与黑有感

红与黑读后感700字 (一)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

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700字   (二)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私人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700字 (三)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700字 (四)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700字(五)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读后感700字

篇6: 读《红与黑》有感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平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经典语录

篇7: 读《红与黑》有感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市长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平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明慧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平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多可说的,以上是我的一些粗劣的认识。

篇8: 读《红与黑》有感

前两日读完了《红与黑》,可能是断断续续读完的缘故,心里的感触总没有从前读完书那样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无法对其进行深入得当的评价,这是我看完别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读完全书,我只是感觉到这少年矛盾分裂的性格,感受到书中描写的上流社会的龌龊与不堪,还没有真正懂得于连,或者说我找不到准确恰当的言语来诠释于连,就好比作战,别人进行的是巷战,而且枪枪都准;我进行的则是外围战,还老是打不到眼上。

评论家说,于连是个圆形人物,有着双重性格。而双重性元素主要有:反抗与妥协、自尊与自卑、雄心与野心、虚伪与正直等。这种双重性构成了于连思想性格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在不同的生活经历的制约下,体现他不同的特点。在德瑞那市长家,主要是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贝藏松神学院中,主要是虚伪与正直的冲突;在拉木尔侯爵府中,主要是雄心与野心、反抗与妥协的冲突。真是一语中的。下面是研究者的分析,我摘录如下:

(一)自尊与自卑。于连是由一位粗暴且憎恶他的父亲培养长大的,从小就缺少父爱,使于连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不安全感。人的内心越是脆弱,其防御机制就越强。于连高傲、敏感,时刻不忘维护自己的尊严,实际上这是一种防御机制,一种对内心自卑感的补偿。他宁愿在家挨饿,挨打,也不愿到贵族家当奴仆;他关心和谁同桌吃饭胜于关心薪金的多寡。他最初对德・雷纳尔夫人示爱并非真心,而是为了维持自尊这一“职责”。自尊使他要求得到真正的爱,自卑又使他得到了这种爱也不敢相信。于连希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尊重,可是当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时就会导致自卑感,而这种自卑又激起了他强烈的自尊。

(二)反抗和妥协。于连极端不满自己现实的处境,热烈追求个人的自由、平等。他狂热地崇拜拿破仑,想凭自己的才干,成为拿破仑式的英雄。他身上强烈地表现出平民的反抗意识。于连的两次恋爱就是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有力冲击。但是当他看到主教的丰厚收入,便想要当教士,于是背诵《圣经》,到神学院去,忍气吞声地想适应那里的生活。他看到侯爵能让他改变平民的命运,便甘心为他效劳,不再反抗。个人野心支配着他的一切行动。直到他发现贵族阶级对平民存在根本的敌视后,才恢复了反抗精神,宁死也不肯妥协。

(三)正直与虚伪。神学院的环境使内心正直的于连变得更加虚伪自私。他明明鄙视憎恨他们的这些行经,却忍气吞声地适应他们;他明明是无神论者却扮演成虔诚的教徒。阴暗的神学院把于连变成了伪君子,同时也刺激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在这里,于连性格中的反抗与妥协、雄心与野心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三)雄心与野心。地位和环境骤变,在都市风气严重腐蚀下,于连的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步转化。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盼望着进入上流社会,出人头地,扬眉吐气。他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效力。于连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忠实奴仆。

但于连有善良正直的本性,尽管他曾经一度妥协,甚至作出了让人愤怒不耻的事情,但骨子里的天性并没有灭绝,灵魂深处始终是善良的。就在最后占据他精神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他身上美好的品质。例如面对贫苦人的悲惨场景,他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怜悯的眼泪。他曾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五百法朗寄回家乡,请谢朗神父帮助分给与他以前一样贫苦的人,并要求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最后,以死亡来拒绝他所处的灰色社会。

德雷纳夫人是个天真善良而又温婉的女子,未遇于连之前,身上所有的情感都投付给了她的孩子。她笃信宗教,这是她的性格及环境决定的。当然,与于连的相爱,违背宗教让她在幸福甜蜜之际总有不安。而正是利用这一点使教会害了于连。

在遇见于连之前,她生命中追求爱的天性被宗教压抑了,只知相夫教子。她不爱丈夫,却与丈夫度过了很多年。于连的到来让她第一次藏到了爱情的滋味。当于连不在时,她可以紧紧将自己困于宗教,而当她与于连在一起时却总能回复被压抑的天性,热烈的释放她的情感,她的爱意。

这个女子,在平时很是胆怯脆弱,但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却又有着惊人的判断力和应对力。她平日对情人的于连十分依赖,甚至言听计从,但当麻烦发生时,她敢勇敢的站出来,甚至是帮助于连。

她一生挚爱于连。在于连死后三天也同样死去。如果说,在爱情里,于连曾有迷失,她却一直紧守着自己的爱情圣地。

马蒂尔德小姐,是个贵族社会空虚无聊的女子。因厌倦了上流社会的风气,转而追求于连。可是性格中与生俱来的贵族式骄傲,却让她一直瞧不起于连,甚至对自己曾委身于连深以为耻,所以当自己的骄傲占了上风,她毫不犹豫地抛弃于连。而作为有极度自尊的于连,受不了曾经情人的蔑视,故意设计使她又重新爱上她。

于连对她的爱情远不如对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来的纯净。不,应该说,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而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浪漫主义的设想在里面。夫人的爱情发自本真,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自我崇拜的另类情感的夹杂。

同是贵族女子,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结局。

篇9:读红与黑有感字左右

读过,爱过,活过-如果我可以为于连写一幅墓志铭的话。

波诡云谲的政治风暴,在法兰西这片广袤的土地上雷雷作势。拿破仑率领的铁蹄踏过大半片欧洲疆域,其英武的身姿,雷厉风行的铁血手腕触击着无数热血青年的不甘平庸的灵魂。那是贵族俯首称臣的时代,那是有志青年成就英雄梦的时代。当一代帝王的陨殁,贵族卷土重来,王政复辟的强压下,多少人心中熊熊燃烧的热火好似就被突然冰冻住了般,就此浇灭,只剩下余烬还温热着。

沉醉于拿破仑帝国时代的少年只能从书中窥见其的无限辉煌了,即使这样,也淹没不了少年的向往之心。木匠的儿子,这是与生俱来的身份,这是他极力想擦去的灰尘般的渺小。

清秀的面庞,俊朗的身姿,第一眼相见便注定了往后的坎坷经历,或许是与丈夫那截然不同的善良的气质,于连就这样为瑞纳夫人所吸引。尽管十岁的差距,尽管身份地位的悬殊,瑞纳夫人就这样义无反顾得爱上了。而对于连来说,恋爱的欢愉起初只不过是对权贵的蔑视,对不可一世的瑞那先生的不屑嘲讽和报复。孩子的高烧不退,加重了瑞那夫人心中的内疚,使她开始对这段不忠的恋情开始了悔恨的审视,可最后于连的欲擒故纵又使瑞那夫人欲罢不能。

满城的流言蜚语迫使于连远走他乡,神学院的修习让他再次感受到了身份等级的悲哀。拉穆尔府的金碧辉煌,高贵华丽向于连敞开了怀抱,秘书的小小职责又仿佛昭示着他不会安于现状。冷淡的神情,不屑的态度这一孤傲清冷的形象就这样猝不及防的收获了拉穆尔小姐的芳心。欲擒故纵的伎俩再次上演,两人就这样相爱了。身份地位的悬殊却痛击着拉穆尔小姐的神经,她对这样的恋情表示厌恶,转而之化为对于连的蔑视淡漠。这样一次次的反反复复折磨着于连,仿佛这次是真正的爱情降临,考验着这位木匠儿子的耐心。为了挽回这段本就不平等的恋情,于连转而向菲华格夫人求爱,那一封封誊抄的情书是他努力的不懈。最终这一战术奏效,拉穆尔小姐重又回到他的怀抱。向父亲的摊牌,最终赢来了于连身份的提高,那尊贵的姓氏使他的自尊获得了极大的满足。这时,瑞那夫人的一封信打碎了这所获的美梦,少年意气的冲动愤怒,砰砰两枪宣泄了这一极度的不满,也埋下了少年最后被悲剧的种子。

瑞那夫人和拉穆尔小姐的奔走也抵不过于连求死的心意。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拉穆尔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瑞那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断头台上的于连回首其短暂的一生,是否有其不甘和遗憾呢?

无疑,读于连,就是在读司汤达,那个早年追随拿破仑征战欧洲,深受伏尔泰、卢梭启蒙思想影响,自认为作品是写给二十世纪人看的司汤达。他做到了。百年之后的1964年,巴西军变独裁者,仍把《红与黑》列为”subversivebook”,颠覆性书籍,命令全部予以焚烧。

独裁者们怕什么?一个出生贫寒,梦想穿上拿破仑龙骑兵的“红”装,却不得不披上向“信徒们出售天堂位子”的教士“黑”袍的小伙子吗?挣扎在“红”与“黑”,梦想与野心之间的于连,为什么成为西方文学史上的一枝奇葩?

与五大三粗,轮圆了膀子伐木的哥哥们不同,于连的出场,是坐在一个五六尺高的横梁上的-是的,那是他的“精神位置”。任凭锯木乱飞,机器轰鸣,他独自一人,埋头读着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

书,是他精神的支柱与行为的准则。做为一位二十岁,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对于宇宙间的一切观念,一切事实,他都试图在书中寻找。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可以过目不忘。于是,背得烂熟的拉丁文《圣经》,一首首贺拉斯的长诗,塔西陀的史文,便成了他的进身之阶。

他读书,但更多地是在读人。尽管心中时时燃烧着热情而高傲的火焰,他要压抑,他要装作谦卑,他要每一分钟都虚情假意。因为他知道,他不同,他比他同阶级的人更卓越,但又无法被上层阶级所认同。不同,便产生仇恨,于是他身边永远埋伏着“敌人”。他的优秀使人不悦,无论天主将他放在何处,嫉妒与诽谤总会追随其后,如果他的同伴装作爱他,那也只是为了更有把握地出卖他。

即便是情场,对他而言,也变成了战场。本该是“轻轻一捏,甜得透人心脾,轻得如此惶惑”的浪漫,到他那里,却成了,十点的钟声一响,若不能攻克(握住她的手),“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他爱得笨拙,爱得可笑,爱得让人很心疼。两场爱情,若用司汤达《论爱情》的四种类型来分,一个是激情型的,一个是虚荣型的,但我觉得两位女主人公其实都是飞蛾扑火型的。善良,纯洁的德德瑞纳夫人,无疑是以她全部的身心,拥抱了于连,他熄了,她也灭了。即便是高傲善变的玛蒂尔德,也不惜将其家族荣耀毁于一博,只为像玛格丽特王后一样,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头颅。被这样的女人爱过,还能有憾吗?

有,“在夏季的漫漫长日里,一只蜉蝣在早上九点钟出生,晚上五点钟死去,怎么能了解夜这个字的含义呢?如果再让它延长五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并了解什么是夜了。”“再给我五年的生命吧!”,仅仅二十三岁的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多想再细细体会“活过”的感觉呀,但他选择了高贵的死。

最后的审判席上,他可以“悔过”,因为他的名声,他的眼泪,“可以抵销伏尔泰十版亵渎宗教的作品所产生的腐蚀效果“;他可以“沉默”,因为半数以上陪审团的成员,都可以轻蔑地从他苟延的生命中,获取名利。但他选择了“自杀式”地开口,而且是面向那个他曾经一心向往的阶级。百鬼狰狞的世界,虚伪的人心,一身的抱负和野心也只能在阶级的风雨争逐里悄然落幕。

鲁迅先生说,一本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红与黑》,这部西方的“红学”,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浪漫,有人读出了意识流,而我却看到司汤达,拿着一面镜子,走在十九世纪的法国,镜子里面,有蔚蓝的天空,也有污秽的泥,还有于连那张美丽而冷峻的脸,轻蔑,愤怒,虚伪,真诚,不断地变幻着;镜子外面,司汤达的目光,看得很远很远,远至那茫茫宇宙与这芸芸众生间,签下的,某种永不更改的人性的契约。

“活过,爱过,写过”,司汤达的墓志铭。

篇10:高中生读红与黑有感

首先整本小说搞笑的地方很多,这与其中的悲剧部分一同把小说的档次拉的很高。司汤达有典型法国人的幽默,如果是本土的法国人阅读想必能找到更多笑点。

其次人物性格塑造极为成功。德。莱纳夫人身为有夫之妇的心理把控十分准确,马蒂尔德小姐的任性也极为真实(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女人)。司汤达在文中有一大段括号插入,向读者表明马蒂尔德小姐的性格纯属虚构,世上绝无仅有。这实际上是怕熟人误以为是在影射自己。

再者主人公于连很争气,靠着自己的能力一步步高升,让读者感受到了意淫网文的快感。“争强好胜”“自尊心强”,这两点可是说是优点也可以说是缺点。作为优点时确实能激励自己不断学习,努力超越他人。但作为缺点时也会因为一时冲动断送前程。

于连不仅记忆力超群,还很爱读书。靠着大段背诵拉丁语圣经,受到了许多高级僧侣的喜爱。所以说仕途靠贵人,但能得到贵人的真心相助也要看能力。

于连把握了所有的机遇,在每次有人试探他学问的时候,都能应付自如。当然人也不是全能的的,于连毕竟出身世俗,能够接受到的书籍有限。所以当别人问道拜伦骚塞等现代诗人时,他就无法应对。不过这时他想必是用真诚化解了这方面的无知。

和文人之间交谈就是这样。上来不能给人期待太高,总是装作无所不知的神态,早晚会出丑。最好的办法就是真诚面对彼此。当一个人开始装逼时,周围人因为情绪感染可能都会无意识抬高姿态。而一个人真诚到让自己都感觉害臊,那么周围人也都会谦逊得如圣徒一般。

于连为了成为人上人,一开始想依靠在军队里的功绩。但后来发现比较现实的是成为僧侣,从事宗教事业。当然,主教的谦逊与和善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让于连感受到了高层次的人的品格。当然这些仪态都是表面的现象,但是对于出身粗鲁平民家庭的主人公来说,似乎只有向上攀登才能找到和他类似的文明人。

这让我想起了许多副科级不作为的官员。他们谦逊和蔼,不卑不亢。处事圆滑顺畅,让人感觉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一种享受。当和这种人交流时,即使话题在不感兴趣,对方也能用坚定的目光迎合你。

不过我们知道,所有的这些表象都是在官场被驯化的结果。不过不得不说,这些虚伪的表现,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反正起码比张口闭口生殖器,马路上随地啐痰的底层市民好的多。

于连总是感叹命运的不公。和小说中的贵族相比,他从出生就几乎一无所有。即使连家庭的关爱也得不到。所以说如果是个易于满足的人(比如我),就会在市长家跟女佣结婚。但于连恰恰属于野心极大的那种,再加上年轻有姿色,所以可以轻易。

篇11:学生读红与黑有感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x国x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x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x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x时期,x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x》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篇12:读红与黑有感1000字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而我有幸在的寒假一睹这本世界名著的全貌。

小说的开端,是从于连的少年意气开始的。

他似乎和所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满腹经纶,饱读诗书,做着坐拥天下的美梦,有着将来飞黄腾达的理想,刺眼的光从树影斑驳中打湿他手中泛黄的书页,也打湿了他对未来的期许。后来的我想过这样的一个问题:是哪一个拐点导致了于连人生的崩盘?

是那一天他的父亲向市长索要钱财的时候?是于连当着众目睽睽背诵圣经的时候?还是他用自己的虚情假意一次又一次欺骗那些爱他的女人从而获取权利的时候?都不是。

《红与黑》里有一个场景我始终历历在目。

在于连的父亲与市长几番争辩,终于谈好了价钱时,于连问道:“我与谁同桌吃饭?”

于连的失败在于他一直都摆错了自己的位置,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下人或者是一个佣人,在于连自己看来,他已经成功的摆脱了底层人的身份,成为了一个“上等人”,而这种感觉,在他受到来自侯爵女儿的赏识后更加愈演愈烈。

可无情的真实却总是被虚伪的皮囊遮掩得滴水不漏。

他死的时候,那个女人接住了他被砍下的头颅,他的眼睛里装着密密麻麻的不甘心,对于权势的,对于地位的,对于被出卖的怨恨的。

唯独没有对与女人的。

于连短暂的一生都未曾爱上过谁,他爱的,不过是那些女人背后的身份,说到底,爱的是一个“位高权重”罢了。至于围绕于连的两个可怜女人,瑞那夫人和木尔小姐,一个最终因爱生恨,一个最终被自己对英雄的向往所毁灭。

瑞那夫人一开始也有着少女的娇俏,有着属于女人的魅力,她喜欢着天下所有女人喜欢的东西,但她那个不解风情的丈夫将她推向了不洁的深渊。我能理解瑞那夫人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愿意花时间赞赏瑞那夫人的漂亮衣服,于连也愿意花时间陪伴瑞那夫人,去满足她仍旧属于少女的想象,于连比她的丈夫要英俊,要年轻,要更风度翩翩。所以哪怕到最后,于连举着枪,无情地扣动了扳机,子弹穿过瑞那夫人的身体,她都没有恨过于连,在那个诺大的教堂里,她看着昔日的恋人,眼睛里盛着浓浓的情意。可那个人看向她的眼神,已经不复当初。那一刻瑞那夫人明白了,于连不爱她了,又或者这么说,于连从来没有爱过她。

木尔小姐是侯爵的女儿,有着高贵的身份,有着美丽的容貌,她本来应该安安静静当长大,参与一场门当户对的婚礼,为她的父亲铺路,之后在家相夫教子,就此过完自己的一生。所有人都这么想,除了她自己。她深陷于浪漫主义爱情小说中无法自拔,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感动不已: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马嘉瑞特的情妇,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但木尔小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也会是她的结局。

她有着属于大小姐的高傲,却对地位低下的于连无法自拔,她有着属于一个女性的清醒,却还是央求于连爱他,甚至羞辱她,她将自己彻底的交给了这个花言巧语的男人,在那个月夜,顺着窗户的梯子爬上来的,是她既定的结局。在于连与木尔小姐的爱情公之于众之后,侯爵处于对女儿的爱护百般退步,于连也因此拥有了高官厚禄,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他们将拥有幸福的结局,于连最初设想的一切都将收入囊中。可世事总是无常,一封举报信让这些都如泡沫般消散了,现实急转直下,于连因故意伤害被捕,最后被斩下了头颅。木尔小姐在埋葬了自己丈夫的头颅之后,就带着于连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当然,也没人想知道。

《红与黑》是一本很长很长也貌似很乏味的小说,于连仿佛只是才触碰到属于“上等人”的光,就被无情的现实掐灭了,飞蛾扑火,最后将自己烧得一干二净。他折腾的天翻地覆,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什么也都没留下。

后来我没有再读过《红与黑》,它和其他睡前读物一起在我的床头吃灰,可我每每看到它,总会想起于连一身黑色的衣服,被四周的光晕衬得俊美非凡,他就这样站在那里,问道:“我与谁同桌吃饭?”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我一开始以为小说的结局会是于连在经历大起大落之后改过自新,最后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所以当我看见于连仅仅是因为被自己曾经的爱人举报而杀人导致全盘崩溃后,我愣住了,我和我的一个朋友抱怨过这种设计的不合理。她说,这就是它成为名著的原因。

我们都有太多太多的欲望了,变得有钱,变得漂亮,有地位,有名利,我们希望身体健康,希望阖家欢乐,这些都是我们的欲望,有的在利益的熏染下变得不值得一提,有的在时间的洪流里愈演愈烈,最后面目全非。

红的是梦想,黑的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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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红与黑有感1000字左右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于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本小说主人公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是却博学多才的杰出青年。于连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过上幸福生活。但是身处王政复辟时期,在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府上当家庭教师,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想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后来到了巴黎,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在此期间勾搭上了候爵的女儿玛特儿。当于连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时,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这下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全书最耀眼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斗争所表现出气概就是时下人们所需要的。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为追求上流社会改变自己生活所努力的一切过程。他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感到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

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于连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兴奋地跑来跑去,时刻想着之后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正如现在的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于连的反抗意识是好的,但是太过急于求成,运用各种手段与计谋虽然取得了短暂的胜利果实,但是当他的良好形象被人拆穿,所做的一切被人们知道时,他瞬间失去了一切,而且他采取了最错误的做法,断送了人生,虽然如此,却也在最后看破一切,摆脱了他人的标准与眼光,做回自己,也算是得到了幸福。

篇14:读《红与黑》有感400字优秀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大量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通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篇15:读《红与黑》有感400字优秀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非常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可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小心谨慎,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知道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己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情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悲剧让人心疼。

篇16:读红与黑有感800字优秀作文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x。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4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近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市长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市长,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篇17:六年级语文作文读《复活》有感

《复活》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问题 ,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 ,体现了一位伟人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复活》读后感

在复活一书中,聂赫留朵夫“忏悔贵族”的形象阐述了托尔斯泰作为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与主旨。在他身上,“精神的人”和“动物的人”二者交替出现。一方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一方是在作者抨击的沙俄统治阶级熏陶下腐朽靡烂的恶。

大学时期的聂赫留朵夫热情而单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少年脑中灌输着在当时俄罗斯算得上不切实际的,及其理想主义的名主理念。虽然出生于地主家庭,在注重血统的沙俄是不可与统治阶级分割的一分子,但聂赫留朵夫仍坚定不移地反对着土地私有制,“占有土地是不正当的”,为被剥削的农民、工人呼吁正义,争取改革。

然而,参军后,聂赫留朵夫很快地沾染了腐败的生活方式,再次回到马斯洛娃身边后将她诱奸致孕又用100卢布打发抛弃了她,使她被扫地出门,生活困苦,领了黄色执照开始妓女生涯。

马斯洛娃的如同德伯家的苔丝,被诱奸后生活急转直下。但她不同于苔丝,因为苔丝于艾里克是罂粟般引诱其堕落,让其甘心于沉溺罪恶中的禁果;而马斯洛娃于聂赫留朵夫,是救赎,是药引,是他获得精神上新生的灯塔。因为他,马斯洛娃不再相信“上帝和爱”,不再相信美好存在于世间。这个因自己的孽障沦落烟花之地,勾栏之中,被彻底地伤害而即将不久于人世的女子,唤醒了被动物面支配的聂赫留朵夫残存的“精神的人”。自此,他开始了为马斯洛娃上诉,从而接触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间百态,产生对沙俄社会的反思与痛恨,直至获得马斯洛娃的原谅,散尽家财与她同被流放西伯利亚的道路。而马斯洛娃也在原谅聂赫留朵夫中复活了自己。

全书中,最令我恐惧的不是沙俄统治的残忍不公,不是社会底层人民饱受剥削虐待的凄苦生平,而是这些社会因素造成的精神上完全的,彻底的,悲哀的空虚。托尔斯泰曾描述马斯洛娃作为妓女的生活,下午起床,挑衣服,吃油腻的甜食,与鸨母吵架,傍晚纵情享乐直至凌晨。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失去了任何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风雨中的车站失去了信仰的马斯洛娃,仿佛也失去了灵魂。于彻骨的麻木与放荡中,马斯洛娃只是个挖掉了精神的躯壳,没有了自我,没有了意识,以一个渺小的,兽性的姿态存在着。这恐怖的空虚蔓延着,不仅在底层人民中出现,也更在贵族,这些因腰缠万贯连基本的谋生工作都不需要实行的游手好闲者们中出现。托尔斯泰也在文中借聂赫留朵夫问道,受苦的意义是什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于我而言,这就是为什么马斯洛娃和聂赫留朵夫两个具有典型的形象能如此触动人心。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空虚是这些可怜人们逃避难以承受的苦痛的途径。聂赫留朵夫也一样,他困惑于社会中如此的苦难与不公之意义,彻夜翻读圣经焦急寻找答案,得出结论为,要克服如此的苦难与罪恶,唯有“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这具有浓郁熏陶的思想却也不失为真理,归根结底向上帝忏悔是为了寻求宽恕。承认并知晓了自己的罪恶,继而寻求某种更高精神存在的宽恕,受害者的宽恕,或自我宽恕,但宽恕并非包庇。承认罪孽,并带着罪孽活下去,无论你是信徒或无神论者,这都是通往心灵净化的唯一道路。西蒙松之类的革命者攻击的是制造社会性麻木空虚的源头,即封建体系。而聂赫留朵夫与马斯洛娃,代表了千万渺小的封建受害者,即没有能力或不愿倾其所有来改变全社会的人民。在政教合一,根深蒂固的沙俄,托尔斯泰创造此二人的意义是,个人信仰与忏悔,宗教主义的路途,才是绝大部分麻木而无力改变社会的民众寻求解脱的方式。面对俄罗斯民族深沉的苦难,托尔斯泰一生的思想沉淀给出的解决方法,尽显了生活在精神世界的文豪思想,从个人的精神上解救这个他所深爱的民族,而非社会性的改革。

《复活》读后感1500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

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

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相信有很多人在学生时代就曾阅读过这本书。在我国自20世纪初至今已出版过6种译本,三四十年代先后有戏剧家田汉和夏衍改编的同名剧本的发表和上演,作品和它的主人公已成为我国读者和观众极为熟悉和喜爱的人物形象。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小说情节起伏跌宕,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以托翁晚年炉火纯青的老辣笔法,比其任何其他作品都更为深刻地反映了男性与女性在“灵与肉”之间的痛苦挣扎。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法国著名评论家 罗曼·罗兰

整个19世纪还不曾有过《复活》这样的作品,它高于《悲惨世界》,因为这里没有一点幻想的、虚构的、编造的东西,全都是生活本身。

--俄国著名评论家 斯塔索夫

读托尔斯泰的《复活》,我感觉他的确了不起,他笔下的玛丝洛娃给人一种圣洁之感,而我们有些小说的所谓“圣洁女性”形象却给人卑琐之感。这就看出大师与普通作家之间的差别了。

--著名作家 迟子建

《复活》是总结人生的作品,它把人心里肮脏的东西都拿出来了,人内心很复杂,好人和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

--著名作家 高莽

读托尔斯泰的《复活》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内容的严肃性是相符合的。在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面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这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美好的感情却毫无所觉。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篇18: 读《语文》有感

初中三年的六册《语文》此时正静静地卧在书案的一角,我忍不住翻阅它们,一页一页,一行一行。这三年的时光竟是在这些纤弱的铅字陪伴下度过的,稚嫩的笔迹与粗略的勾勒也在不经意间成了一道风景。

虽然已读过不知多少遍,我终究还是愿意再去找寻字里行间的秘密,这也是《语文》特有的魅力。

这一篇篇或精巧或豪迈的文章竟是那样的耐读,乍读之下,似已领会其主旨,可是再读几遍,竟是另一番体会。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字,此刻幻化成神奇的魔术师,丰富的含义有些让人“顾此失彼”起来。读《语文》与欣赏乐曲倒有几分神似,你永远无法想到作者如何能把简单的元素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让欣赏者感到韵味十足。

在这些字字珠玑的文字背后,同样看到不同的时代所留下的烙印。在祥子身上,可以瞥见尚未远去的那个时代的残酷;在保尔身上可以闻见硝烟的血腥;在于勒身上,可以瞧见金钱的悲哀。这些我未曾经历的时代通过一幕幕纸上的情景剧,毫无保留地将美与丑展现在我面前。由此,我便领会了“历史使人明智”。

由于升学的需要,我必须把《语文》彻头彻尾地细细研读,通过这三年,我早已明晓,《语文》早已不单单是得分的工具,它是社会的另一扇窗,是成长的必经之门。读《语文》其实是在经历成长,读得越深,为成长汲取的养分也就越多,我读《语文》之目的,更在于此。

《语文》,这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朋友,越发像一坛老酒,越品越醇香,我读《语文》,我爱《语文》。

篇19: 读《语文》有感

提起《小学语文报》,许多小朋友都不陌生。《小学语文报》是每一个少年儿童的知心朋友。它不但给我们带来了乐趣,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还使我们增长了知识。

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句话果真不假。最近,我们总是利用课间时间来交流、学习《小学语文报》,并且相互交流读报经验。有的说:“我最喜欢《七彩课外》。”有的说:“我最喜欢《友谊红飘带》,是它让我交上了朋友。”……

而我最喜欢的栏目既不是那五彩缤纷的《七彩课外》,也不是帮你提高写作能力的《作文大课堂》,而是那提高阅读理解能力的《帮你学课文》。

以前,一上语文课我就头疼,老师提问的时候,我总是不敢把手举起来,偶尔几次,也是“结结巴巴”。我每次把手举得很低,一次又一次地逃避老师的目光,心想:老师,千万别叫我,千万别叫我。但是自从结认了《小学语文报》就和以前截然不同了,上课积极举手发言,老师还表扬我了呢。不瞒你说,现在我的语文成绩在班里可是名列前茅的!这可得归功于《小学语文报》。

以后,我还得多向《小学语文报》这位良师益友学习,使我的语文成绩更上一层楼!

篇20: 读《语文》有感

《七彩语文》这本书大家也该熟悉,认识吧!这本书介绍了我们应该如何写好作文,怎样写作文,这些都是重点!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这本书的重要点。

早上,我翻开了这厚厚的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刚没一会儿,我就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看着看着,我找到了里面的重点,写作文必须要贴身实际,用自己的真实情感去写每一篇作文,这里面的一篇作文深深吸引了我,名字叫《冬雪》这篇作文结识了自己的所见所闻,把真实感情给流露了出来,一句句优美的句子令我陶醉,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到底为什么呢?原来他是跟据《七彩语文》重点来写作文的,我明白了作文的重点,以后就会写好作文了。

古今中外,有多少名人能跟据重点来做好每件事呢?其中我们的中国的短道速滑运动员王蒙是根据技巧来赢得比赛,20xx-2010年比赛,王蒙连续取得冠军,打破了中国0的突破,每次练习,她都抓住重点练习,是的自己的成绩只限向上,就是这种努力,王蒙连连取得冠军,为中国挣了一口气,不出所料,20xx的冬奥运动会她又取得了几枚金牌,在世界历史上令人敬佩。是啊,想想他们,想想自己,你们不觉的惭愧吗?如果知道,那就一起去用方法努力,做聪明的自己。

在最近这都时间里里,我就用了好方法解决了问题,在做数学的时候,我由于不大懂,所以不点会做,绞尽脑汁也没想出,这时,我想到了《七彩语文》,再用公式一个个写下来,照着公式做出了每一题,原来只要找准技巧,就能做出每件事。为了能使我的文章更上一层楼,我把《七彩语文》看了好几遍。

《七彩语文》这本书让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让我对作文有了新的看法!我从中感受到:做任何事要找准技巧,这样才能更上一层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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