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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写人作文 : 记忆深处的回忆字

2024-01-18 08:58:2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showcorner”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高二写人作文 : 记忆深处的回忆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高二写人作文 : 记忆深处的回忆字,希望大家喜欢!

高二写人作文 : 记忆深处的回忆字

篇1:高二1000字写人作文:留给自己的记忆

我叫丁泽英,男,汉族。2月19日22时55分(农历正月13)出生于河北省唐海县第三农场二队一农民家庭,属牛,父亲是个体司机,母亲靠四处打工维持生活。

XX年的我身高172厘米,体重65公斤,身体健康。XX年9月至XX年7月在唐海县第三农场中心小学学习,届时六年,一年级光荣的成为少年先锋队队员,五年级曾担任班宣传委职务,并荣获三好学生奖状,在小学学习期间,美术、体育方面比较优秀。XX年9月至XX年7月学习于唐海县第三完全中学,成绩一般,只担任值班组长及宿舍长。XX年8月升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一中学,高一任数学课代表及组长。如今是准高二学生。

现在我把我生活的一小部分分成了四篇(成长篇、生活篇、学习篇、兴趣篇),与大家共享!

一、成长篇

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有一个平凡的名字,但我出生的地方也是丁家的大家族,所以我的辈份很大,有很多年纪很大的人都叫我叔叔,因此也是个不平凡的我。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黑很黑,比非州人白不到哪儿去。我很怀念还没有步入学校的时期,那时候每天跟妈妈去上班,每天早晨六点起床,然后蹲在妈妈的摩托车前面的脚踏板上,开始了跟妈妈上班的路线,就这样每天看着车来车往的人们。

渐渐的我长大了,其实也算不上大,只是到了上学的年龄而已。那时上幼儿园,妈妈没有空,只能爷爷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在幼儿园里我过得很快乐,没有作业也没有压力。可是我慢慢长大了,也必须学习知识文化了,接受新的教导,就这样我转入了小学。小学一年级的功课也比较简单,每天学生字,学算数,作业也不算多。在“六一”那天我们入队了,加入了中国人民儿童的行列,戴上了鲜红的红领巾,这标志着还拿尿和泥的我们已经过去了,那天的盛大和隆重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放着国歌,一群大哥哥、大姐姐举起右手和宣誓。就这样欠在小学过着美好的生活,有朋友、有老师,第一刻都不曾孤单。唉!最让人发愁的是我的成绩,总是不能名列前茅,这么多年来我对我的成绩总结了一个规律,比如,第一次考试考得很不好,那第二次考试却可以考得很成功。除了学习成绩,我还有很多事情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小学的我跑步很厉害,老师看到我跑步特别快,就让我参加了每天运动员的锻炼。唉!真是可惜了,我恨我自身的懒惰,练了两年都没有什么成就,只因为我每天都逃掉,第二天老师问起我又感觉非常尴尬。

在小学这段时光里也有一件是事是我值得骄傲的,那就是我对美术绘画的爱好和兴趣,为此妈妈送我到专门的绘画补习班去学习,我的绘画水平有了一定的功底,也对我在学校有了一些帮助,我当上了我班的宣传委,也许我天生不是一块当官的料吧,当了一学期的宣传委,也没把我班的黑板报做的太优秀,自己感觉一踏糊涂。因为绘画好,老师还推荐我参加绘画比赛,但因为自己不争气还是被刷了下来。

对家长来说成绩当然是最重要的,在前面我提起过我的成绩不好,但在我五年级的时候,我也拿过一次三好学生奖状呢,这是我最值得骄傲的了。其实到了中学我才知道小学我的成绩也算是不错的了。唉!也许是我妈那种要争气和望子成龙的心太强了吧!我就这样糊糊涂涂地过完了我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里我有很多次的欢乐、悲伤、害怕和尴尬。我经常回味我小学的生活情景,很是怀念。

开始踏入我中学生的生涯,中学的老师很亲切,从不打人,我们也从不挨打,这时的我显得很叛逆,当然和我同龄的同学们也是一样的,因为我们从我们的课本里读到了我们这个时期正是我们的叛逆时期。在学校里,我们为了“为什么只说我”这个问题和老师争论不休,在家里每天都能听到我和妈妈的争吵声,也许对于我的邻居们来说这就是家常便饭吧!在中学我的学习成绩没什么改变,虽然高一我被选为数学课代表,但也是按照我的那个规律行事的。

我的学校很不太平,经常有打架的事情发生,我的哥哥就是打架的常客,但也因为有了他至今没有人敢欺负我,所以我倒是很安稳的过着我的中学生的日子,在中学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自己感觉混得还不错。

中学的日子很无聊,也很无奈,每天有着规律的生活,上课了盼望着快点儿下课,回家了希望妈妈少些唠叨。上了中学我也染上了一个坏毛病,那就是上课睡觉。唉!这也是我不情愿的呀!也许感觉自己还没长大吧,总是管不住自己这个坏毛病。中学的生活有了压力,因为这是人生重要的时期,妈妈对我要求很严,在人生这个重要时期,好好学习成了我每天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是事与愿违,我从来没有按照嘴上的命令行事过,我也希望我能认真地把这重要时期以非常优秀的姿态拿下。

回想过去,面对过去的一切,闭上眼睛,象电影一样历历在目,然后面对自己没有收获的收获报以残淡的微笑!我长大了,觉得小时候的一切也太幼稚和天真,我想每个人回想自己的童年也只能用笑来表示了。可是我也希望我能回到过去,去感受我童年的欢乐!

二、生活篇

我的生活很简单,有欢喜也有快乐。

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很有意思,有一次妈妈把刚做好的粥盆放在了床边上,我摇摇晃晃的迈着还走不稳的步子,走过去,然后对着粥盆就把我的童子尿撒了进去,成了一盆尿粥了,爸爸回来了,盛起饭就吃,顺便把我的童子尿也吃到了他的肚子里。还有一次妈妈一边给我穿衣服一边告诉我,妈妈和爸爸是属耗子的,团伟是属小牛的,我听了就“哇哇”的大哭起来:为什么我不是属耗子的,我也要属耗子。小时候很多有趣的事情。

后来妈妈上班了,每天下班回到家,我总是在很远处就妈妈、妈妈的叫个不停,妈妈就蹲下身子,敞开双臂,象迎接小燕一样,让我投入她的怀抱。这些事情我一点都没有了印象,现在想想妈妈说的,就想偷笑,因为那就象母子离别很多年的情景一样。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没有小时候那样的情景了,而是忍受着无休止的唠叨声,现在我的父母很少打我了,因为我长大了,他们也懒得打我了,全靠我自己管自己了。在我还没上初中那时,每天看父母脸是常事,动不动对我就手脚相加,我总是被打得团团转,但过一阵子又禁不住爸爸、妈妈的软磨硬泡又原谅了他们。

生活就这样可以说幸福了,现在不了的就是我妈的唠叨我,我的耳朵可造罪了,当然,我也只能听着。

我的物质生活很简朴,但有时也很浪费、奢侈。简朴的是:我手上没钱的时候,父母给一块钱,我都如获至宝;奢侈的是:我手上一有了钱,比如压岁钱,我就会挥霍无度,准把手上的钱消灭干净,就因为这样我手头上没用过存款。

我的爷爷和奶奶对我很不错,因为我是他们的孙子,所以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叫上我。在他们面前我也会装乖孙子。

现在长大的我最快乐泊也只是玩电脑了,当然我从不去网吧,因为我家已经买了电脑。玩电脑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有很多有趣的游戏等,可在玩电脑之前我总得“劳动”一番,妈妈让我玩电脑的条件很多,最重要的是写完作业,在开电脑前,妈妈总是会把我支开,去干这干那,仿佛把她做的事情都让我做一遍一样,妈妈为了不让我沉迷于网络,还专门为我家电脑高置了密码,可总是会被我想方设法,不择手段的解开。为此妈妈换了很多次的密码,到了后来我就没了办法。我的妈妈其实也是一个电脑迷,她不玩游戏喜欢聊qq,交朋友,而且她跟我说,无论在哪里交朋友总是有好处的。因为电脑只有一台,我和妈妈抢电脑当然是少不了的事情,可每次总是被她的威严压倒而败下阵来。有时我和妈妈吵一番嘴也是免不了的,因为我鼓劲玩电脑,所以被妈妈抓住了理由,每次我不听话总是拿“不让你玩电脑”这句话来压我,我也只能服气了,我真是无奈呀!可正因为这样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小时候我不爱出家门,妈妈很烦恼,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天天出去玩,就天天跟我唠叨,现在我天天出去玩儿了,妈妈又恨不得把我留下,又跟我唠叨。我想,唉!这辈子我是被唠叨的命啊!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小事标志着我的成长,有很多美好的回忆,这就是我的生活,简单、普通、平凡、安逸!

三、学习篇

对我来说,学习的科目中有的科目很感兴趣,有的却不那么喜欢,在中学的学年中一共有八科,先说说我喜欢的科目吧!首先,在我心情中最不可替代的学科是历史,我喜欢历史有很多的原因,一是我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很感兴趣,什么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什么害国害民的鸦片战争,或是八国联军的人侵华战争等,对这些历史我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它们记录着中国的兴衰,如何一步步从衰败到统一的历史。正因为我对历史的浓厚兴趣,导致我学习历史比其它的科目显得简单得多,自然我的历史成绩也比其它科目略胜一筹。

在我的心心占领着第二个位置的学科是数学,让我对数学产生兴趣的原因也许得归功于我们的数学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她讲课总是让我听得津津有味,如果时间长了,换了老师,也许会有新鲜感,但老师的死板的教课没有了乐趣。对别人来说数学是一门得用功思考的学科,所以会不喜欢它,但我不一样,虽然我也觉得数学得下很大的功夫,但当我想起数学的一些题目,我的脑子中便闪过一丝兴奋,说真的当我做题时,很多时候都可以找到其中的乐趣,那种感觉我几乎无法形象,有时还感觉自己在喜欢与不喜欢之间徘徊。所以我把数学置于我心中第二的位置上,我更希望我能向着数学的方向更进一步。面对生物,我也只能说我喜欢,因为生物老师不同于数学老师,是那种严肃的类型。但在时候也会笑一笑,让我琢磨不透,其实我不喜欢这样的老师和这样严肃的学习方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教学方法总是会让我记得住很多东西,上课讲的几乎全都听进脑子里,她上课很厉害,一边看着书还能一边盯着我们,我很佩服她,正因为这样,在她的课上总是会很安静。对于生物,我也不是常看破的,虽然记得住很多,但是还有不足之处,所以生物学得不能令我满意,但比起历史、数学分数高多了。我想要常常温习也许才能弥补上我的成绩吧!

除了我心中的最喜欢的三科外,还有不喜欢的学科,其实也不能说不喜欢,就是记不住而已。第一是英语,其实我以前对英语的期望挺大的,但但自从接触到了初中的英语,我就傻眼了,全是一堆一堆的单词、短语和句型,妈妈天天都嘱咐说要学好英语,英语很重要的。英语这一科目主要的在于“背”。那么多的东西背是的方法了,我说过我不是一个勤奋的人,所以英语课对于我来说就跟下地狱一般,成了丢分丢得最多的学科之一。其实英语老师对我很好,但我很不赞成她的教课方式,她的课很有意思。可是她总是上课前考上一节课的重点,每次考完交上去,一翻书,总是使我上课的兴奋和快乐减少一大半,所以我总是记不住什么,唉!我希望我能克服这个“懒”的毛病,多记些英语单词,这也许是最有效果的方法了。

接着我再谈谈物理,物理这一学科是一门很深奥的知识,正因为越来越深奥,我也对物理越来越缺少兴趣,物理的知识也越来越难,但有的知识经过我看书,还是能看会的,但有的知识我死活都看不懂,其实我也可以去问老师的,但我有个毛病,就是在老师面前时很紧张,会有些口吃,虽然认识老师已经两年了,每次总是对自己说:“算了,不去丢人现眼了”。我现在的物理最重要的就是不懂就问,我也不怕丢人了,反正学习成绩上不去也是一样丢人的。

这就是我的学习,我从小在学习过程中养成了很多坏毛病,我只要能把它们改正过来,我的学习也就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学习为的是考大学,考上大学为的是将来有更大的本领,有了过硬的本领就会创造事业的成功,所以我要为我将来的辉煌而努力学习!

四、兴趣篇

我的兴趣很广泛,绘画是我最得意的一个兴趣爱好。我对绘画从来没有逃避过,但我绘画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必须照着要画的东西来画,自己从来都没有在脑子里想像过,但这个缺点并没有在我的绘画道路上形成什么影响。我在我们班担着黑板报的重要工作,呵呵,其实也只是画画而已,不是我吹,我的画技在我们班是数一数二的,因此我还代表学校参加过比赛,我在平常时,画技非凡。但在比赛中我缺少信心,所以总是画不好。现在我喜欢上了画平面漫画,所以我经常在我的书上乱画,我的书随便翻一翻便可看到我的很多作品。我把自己的书本当成了画本,在看电视时,我也常常受到启发,比如,那些动漫人物的眼睛,鼻子或一个表情,我都会在纸上反复的练习,以扩增我的表情库。这就是我的绘画功夫,很厉害吧?

还有就是我的另一个兴趣——跑步,跑步比绘画可累多了,我练的是长跑。我也曾愿意短跑,可是不见效果,但我的长跑不同,需要耐力的考验,一次体育课中老师说要比赛跑步,很遗憾,我只拿了个第二名,但也是很厉害的。

跳舞是我前几天刚刚提起的一个兴趣。跳舞很有趣,我是在广场上找到的。很多人在广场上跳舞,男的、女的都有,一排一排的很齐,有几个群,跳来跳去的。当时我也只是想去玩玩,谁知道就上了瘾,觉得很有意趣,便每天都去跳。跳舞很讲究,有十六步的,也有四步的,腿要伸直、摆高,手也是摆动着,要有一定的规律,屁股扭来扭去的,跳不到一会儿,就会出一身的汗,大冬天就能够把外套脱掉。总体上说,女人比男人跳的要好。

我最后一个兴趣,很难想像出是什么,那就是“吃”,吃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但我可比别人更能吃,别掩上我瘦,吃起东西来可不含糊,一桌子的菜,以最快的速度倒进我的肚子里。我的同学相约去吃东西就不能带上我,否则,他们可就没得吃了,嘿嘿!我从不挑食,就因为这样,什么东西都能装进我的肚子里。

这就是我的兴趣,有你想不到的,也有你想到的。

篇2:高二作文记忆深处的回忆

高二作文记忆深处的回忆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伤口,或深或浅,也许,你认为这一辈子,也会因为它而无法解脱。其实,有些事,有些人,是我们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但我们却可以将他藏在心里一辈子,不让任何人去触碰内心的脆弱,一次又一次的伤痛见证了我们的成长,那么曾经那个单纯的我们还在么?

初遇她时,我不过还是一个不到5岁的小女孩而已,由哥哥护在身后。她看见我,天真地向我眨了一下眼睛,那俏皮的眼神,至今为止仍然深深刻在在我的脑海里。回到家后,从哥哥的口中才得知,她是他好朋友的妹妹。至那以后,我天天黏着哥哥,要他带我出去找他那个好朋友玩,因为我知道,那样就可以看见她了,那个只见一面就让我想结交的女孩,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年龄的相当,我和她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好朋友。我的童年,也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幼儿园,小学,初中,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级,更加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练就了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还记得,形影不离的我们引起了姐姐的注意,宠溺的问我们:“我的两位好妹妹,你们为什么这么依赖对方啊?让姐姐好羡慕呢。”我们相视一笑,齐口答道:“因为我们是要做一辈子朋友的,当然不能分开。”就这样简短的一句话,我们都明白,代替了对方所有的感情。

时间伴随着我们的快乐一天天的流逝,我们也渐渐的长大了。虽不曾经历过什么大悲大痛,也看过了不少有关朋友之间背叛,离开的事情。而正因为看见过,所以我们更加珍惜,更加害怕失去彼此。于是,我们在初次见面的地方,牵着彼此的手,许下“你若不离,我则不弃”的誓言。还曾有朋友这样调侃过我们,“你们以后直接结婚算了,人家情侣都没你们亲密。”我调皮一笑,顺势将她拉得更近,说道“好啊,到时记得来喝喜酒哦!”那人一笑,脸色一红,转身就跑开了,而我和她在原地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其实,我们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我们都清楚,这份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

慢慢的,就在我以为这段友谊可以维持一辈子的时候,他毫无预兆的出现了,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记得最开始,她告诉我,“我恋爱了”。我愣了一下,随即很严肃的问她,“你现在就谈感情,如果受到伤害怎么办?你了解他么?”她听完撒娇的对我说:“不会的啦,他很爱我的,再说,不是还有你么?”看她这样有把握,也就安心,随她去了。后来,在她的介绍下,我认识了她那所谓的“男朋友”,才发现竟然是学校出了名的混混,和他认识几天后,他单独找了我,告诉我他不喜欢她,会和她分手,希望我可以接受他,还有什么第一眼看见我就看上我了什么的。或许,那是我听过最可笑的笑话,顺手将旁边的水泼向他,然后离开。再次看见她,竟然是她抽烟的场景,那一刻,我觉得她好陌生,冲上去,夺去了她手中的烟,第一次用斥责的语言吼道:“你这算什么?你都不为我考虑一下么,他真的夺去了你的'心,让你如今这么颓废。以前那个陪我笑,陪我哭的你哪去了?”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冷笑了一声,说道:“你凭什么管我?凭他喜欢上了你?我都知道了,你就不要再装好人了,我讨厌你的虚伪。你去啊,去爱他啊!呵呵,这就是我最好的姐妹和我最爱的男人对我做的事,我恨你们,我不会原谅你的,我们之间就此绝交。”多么残忍的一段话,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留,就将我们的友情扼杀。脑海里划过一幕幕曾经快乐的画面,任泪水模糊双眼,那一刻痛彻心扉。最终,无力的问了一句:“你说的都是真的?十几年的友谊,比不上他,才认识几个月的他,对么?”她别过脸,不再说话。最后一点希望破碎了,“那么,好吧,再见!”再也没有勇气留在原地,我狼狈的逃了。

几天后,她竟然来找我了。记忆中的,她那哀求的声音也是第一次吧。她看见我,先是笑了,接着眼泪就开始往下掉,哽咽地说道:“亲,我想了几天,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你的面前。对不起,那天是我太气愤,太冲动了,才说了那些话。我知道伤害到了你,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会原谅我的吧?我们回到从前好么?我再也不提他了,我发誓。”看到这样的她,有那么一瞬间的心疼,想把肩膀借给她依靠,给予她一个肯定的微笑,但是我的骄傲不允许。或许,有些话一旦说出了口,就再也收不回了吧,破镜难重圆,不是不想,而是做不到。所以,我笑了,是嘲讽的笑“呵,以前那么高傲的你哪去了?做回自己吧,在爱情和友情之间,你既然放下了我,那么如今,你应该懂我的,我没你想象中那么大度,我也有着自己的底线,不管是谁,一旦触碰,那么对不起,我无法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筱(她的小名),这个专属于我的称呼,最后一次这样喊你了,我们就这样了吧以后的路,我不能陪你继续走下去了。那个‘你若不离,我则不弃’的誓言,我收回,是你先离,也是我先弃,所以我们谁也不欠谁,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有个人能够代替我的位置,让你学会去珍惜。”说完,不给她说话的机会,便转身离开,但转身后的那一刻,眼泪决堤。身后还传来她的哭喊声:“亲,对对不起,原谅我,不要走……”

就这样,和她十几年的友谊画上了句号,彻底在我的那番话里结束了。尽管后来她还多次找过我,都被我以各种理由搪塞了,现在也就不了了之。也曾有朋友看到不忍心,问过我:“为何不给她一次机会呢?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但毕竟十几年的感情,你舍得么?真的放弃了不后悔么?”我只是笑了笑。其实,内心的苦涩,只有自己明白。舍得么?舍不得。会后悔么,或许自己也不清楚,唯一明白清楚的一点就是,回不去了,对于她,这一辈子只能藏在心里。

现在的我们,都还年轻,等多年尘埃落定后,再去拾起这段记忆,也许都会明白其实当初我们都错了。然而,如今这么骄傲的我们,既然选择了放弃,那么就只有一条路走到底。但是,我们也不要让伤痛一直阻碍着我们前进的步伐,只有学会放开,才会赢得更多的收获,而那段见证我成长,带给我快乐与伤痕,教会我放弃的友谊,终将成为我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么,亲爱的你们,如果你们是我,会和我做一样的选择么?

篇3:我的记忆深处的写人作文

我的记忆深处的写人作文

岁月匆匆,时光飞快逝去,但是,她们永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抹也抹不去。

她们,就是我的几个好朋友。记得,我以前读三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带着我们搬家了。搬到新的小区里,我便结识了几个小伙伴。房东家的女儿非常的大方,她主动找我交朋友,我很乐意。一开始,我以为她比较小气,但,完全了解她的人后才知道,她待人很热情。就这样我们就认识了,因为她比我大一岁,所以我一般都叫她是小姐姐。我每天放学后,都要从她家门口经过,和她聊上几句。问问对方今天的回家作业有多少,如果作业不多的话,还可以去小公园溜达一圈。一到星期五,大家便兴奋起来,通宵也要把作业写完,这样明天就可以跟小伙伴玩了。星期六早早的就醒了,去找小姐姐玩,和另外两个小伙伴们一起玩。我们一起玩:化妆游戏、捉迷藏、警察和小偷……

在我搬来之前,我有一双溜冰鞋,小姐姐看我有,她就借我的溜冰鞋玩,我和她一人一只溜着玩。她越玩越喜欢,就让她的爸爸也给她买一个,就这样我们四个小伙伴每人都有了一双溜冰鞋。我们到了夏天,作业都写完了,大家就一起出去溜冰玩,玩热了,我们就坐在长椅上歇息,大家在一个长椅上,虽然很挤,但是大家都很快乐。就这样,我们创立了一个“极速溜冰小队”,我就成为了副小队长。

但是,我现在又搬家了,我也很少和她们联系,也不知道她们现在过得还快乐吗;也不知道她们现在住在哪里?不管她们在哪,她们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

篇4:记忆深处-难忘的回忆作文350字

在我记忆深处,有一件永远忘不了的事,主人公是一只狗,叫阿黄,是一只土狗。

在我七岁那年,我去老家住了几天,收养了一只流浪狗。这只狗很聪明,还能听懂我的话,也会用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和欢快的叫声来回应我们,它那时已经三岁了,快成年了,学会了接飞盘和当“坐骑”,因为那时我才大班,很轻,所以经常把健壮的阿黄当马骑,就算这样她还能跑个三百米呢。可在它马上就四岁时,居然有几个外地人偷偷地把阿黄抓走吃了,开始我们还以为只是走失了,过两天会回来,但看到了一堆毛和血时,觉得可能是阿黄的,顿时感觉心酸。回城后奶奶来电说阿黄是被人抓去吃掉了,当时我的眼泪就大C大C的落下,最可恶的是他们居然还把阿黄的毛放在老院里,实在是太嚣张了。我的心里留下了一层阴影,有一半是可怜,也有一半是害怕。

从哪以后,我几乎天天做噩梦,要么是自己被那几人吃了,要么是阿黄变一只狗来我我。当然我也非常可怜它。因为它还没成年呢,居然就被杀了,这是多么痛苦的童年啊!这件事在我心头留下了深深的伤痕,我不敢再养狗了,估计我要记一辈子了。

篇5:高二写人作文 :放下1500字

时瑞丽躲在树后,拿出镜子检查了一下妆容,确认正常后,将镜子放回LV包中,拢了拢刚弄好的卷发,又整了一下身上的绿色连衣裙,便蹑手蹑脚的走到高强身后,蒙住了他的眼睛。

“猜猜我是谁?”她故意压低声音问道。“恩,是不是小婷?”高强疑惑道。“错!”她忍着笑回答。“那,是小灵?”高强很自信的回答。“不是!”她不耐烦的说。“哦,是小玉。”高强笑着说。

时瑞丽生气的放下手,转过身双手抱胸背对着高强。她内心忽的感到一阵不安惶恐与害怕,身子都不禁颤抖起来。

“哈哈哈……丽丽,你,你实在太可爱了,哈哈……”时瑞丽疑惑地转过身,忽地明白高强在耍她,又羞又急,内心却又有一些喜悦。“好了好了,我不闹了,我们去玩吧!”高强收住笑。“嗯!”

就像所有情侣一样,他们看电影,吃小吃,照大头贴……

“强,已经四点了,我还要赶一个论文,所以……”时瑞丽小心的问道。“哦,我也正好有个会议,你忙的话,就先走吧!”高强体贴的说道。“恩!那明天见。”“好!路上小心点。”

时瑞丽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驻足在一栋小洋房的门前。她脸绷的紧紧的,心快速的跳着,因为刚才跑的太快,也因为紧张。她小心的咽了一下口水,颤抖着按了门铃。

“铃……铃……”清脆的门铃就如同一只魔手,狠狠的纠着她飞跳的心脏,脸上的汗汇成了一条小河,空气也燥热难耐。“铃……”门铃声终于停止了,没人回答,她却松了一口气,笑容又回到了她的脸上,空气忽地清爽了许多。

时瑞丽掏出钥匙打开了门,一面哼着小调一面脱下高跟鞋。

“铃……”电话突地响起来了,她小心的放下高跟鞋,急忙跑过去接。

“喂?”她小心又紧张的问道。“小花,我是太太。”“太太,有什么事吗?”“也没什么大事,就是问你有没有把我那条绿裙子洗好,我明天赶着穿。”她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裙子,熟练的说:“正在洗,不过明天一定会干的,放心吧太太!”“好!对了,我刚刚打电话叫了煤气公司送煤气过来,你记得签收一下。”“好的。”“那好,你忙你的去吧。”“是,太太。”

挂了电话,她抚着胸口长长的呼了一口气,随即又开心的笑了出来。

她恋恋不舍的脱下裙子,看了一眼,便叹着气放进了洗衣机。穿回自己那件洗褪了色的碎花短袖和裤子,又将头发盘起来用红色塑料大夹子夹住。拿起比她衣服还新的抹布去擦她刚刚穿过的高跟鞋。

是的,她是保姆,是这栋洋房里的拥人。可是她不甘,她不甘呐!她是多么羡慕那些化着精致的妆,穿着的衣服,提着的包的女人。幸好,老天爷并没有忘记她,让她认识了高强——一个公司的部门经理。只要嫁给他,她就不用再羡慕那些女人了。于是,她每天下午都偷偷的穿着太太的衣服,和高强约会。但,她也无时无刻不在提着心,吊着胆。她怕,怕高强知道真相后,不理她了,也怕太太发现,赶她走。但她却像吸海洛因般,即使知道是深渊,还是着迷的往下陷。

“铃”门铃声打断了她的沉思,她擦了一下眼睛,走过去开门。一打开门,一股汗臭味便窜进她的鼻中。她捂住了口鼻,厌恶的扫了一眼这个煤气工人,便转过身来让他进来,自己走到一边继续擦鞋。

“小姐,这是收据,请签收一下。”那工人拘谨的说。时瑞丽浑身一颤,捧在手中的高跟鞋“啪”的一声掉在地上,这声音,这声音……不会的,不会的,只是声音像而已。她艰难的转过身,在看到这工人的一刻,心中渺小的希望顿时破灭了,她无力的摊坐在冰冷的地上,她仿佛看见那美好的未来,那美丽的衣服都飞走了,再也,再也回不来了……

第二天早晨,她起得很早。她穿着自己那件褪了色的碎花衣裤,夹着红色塑料夹,提着菜篮去买菜。虽然没有穿名贵的衣服,但她却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与安详。她微笑的看着那晨练的老人,嬉闹的小孩,感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忽然,她看到了高强,他依旧穿着昨天那件蓝色的沾满污渍的工作服,骑着一辆生了锈的老式自行车,两边各放了一罐煤气。他也看见了她,他们相视一笑,没有尴尬,就像老朋友一样轻松自然。

她对着他的背影轻轻的说了一声:再见!便笑着转过身,哼着小调轻快的走向菜市场。

株洲健坤外国语学校高二 易云娜

篇6:怀念在记忆深处的人高二优秀作文

怀念在记忆深处的人高二优秀作文

“记得那天是你最爱陪着我,走在乡间小路买糖果,你不会说童话故事也不会唱歌,我却是最幸福的一个。”那些久远的感觉像这吐气如丝的音乐一样渗透在时间的隙缝里,精致,芬芳,无孔不入。带着一种透明的哀伤,流淌在我的心灵里。

每当拆开那尘封已久的相册,看到他那高大的身影的时候,我便会潸然泪下。外公是我最尊敬的人,那年冬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直到他孤独地离开。那年我才五岁,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可是对他的一举一动,我都清晰地记得。

幼儿园下课的时候,我总是快速地整理好书包,第一个冲出教室。因为我知道在幼儿园的大门外,必定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推着自行车在门外伫立已久,而且他手中必定准备了可口的点心。我坐在外公自行车前部的小木板上,一路欢笑回家。他会带我去中山广场听那里的人拉二胡唱戏,会带我走远路去买糖葫芦。春天的时候,外公还会带我到空旷的草坪上去放风筝。他告诉我:“手抓紧我,风筝不会飞走的。”

后来,外公生病了。他终日躺在床上,打针、吸氧、化疗。我无数次问过外公:“难受吗?”他都只是笑笑。从那以后,我仍然是第一个冲出幼儿园,只不过是为了快点回到家,能陪在外公身边。

像往常一样回家,只不过那天,天空一直是灰蒙蒙的,阳光不能透过一丝细缝照射下来。进了家门,我立刻冲进外公的房间,人们都围在他的身边。

气氛异常。外公见我来了,嘴唇分明嚅动了两下,可竟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他用他那不再明晰的眼睛慈祥地看着我,随后就永久地闭上了眼睛。我想起放风筝的时候,外公曾告诉过我:“手抓紧线,风筝不会飞走的。”于是,我拼命地拉住外公的手,可是,风筝的线断了,永远也拉不回来了。

外公离开无疑对我是沉重的打击。不会再有人用自行车载这我,穿梭在城市之间了。每每看到别的小孩向自己的外公撒娇,每每看到下雨天,别人的外公为小孩送雨伞,我都会还恨命运的不公平。既然曾经拥有,为何又要离开,哪怕只是短暂的......

在外公离开之后的天空,我向风筝寻一个梦,雨后的彩虹,是否有放晴后的面容。没人能体会我与外公之间深刻的爱,也没人知道我在写下这篇文章时所流的泪。我对外公的怀念,从来没有停止过。

篇7:高二写人作文:名人――高峰_1200字

高二写人作文:名人――高峰_1200字

“夜,我轻轻地将手中的书合上,颤栗着深呼吸,从冰凉如水的月色中汲取寒气,试图安抚自己难以平复的心,只有这样,我才能将自己从胸腔里翻滚的压抑中解救出来。但似乎是徒劳,在黑夜中,我依旧闻到了那看似不属于这个时代,却永恒的空气。它缓慢而不可抵抗地从我躯体里的每一个角落穿过,灼热,然后冷凝。那是愤怒,是惋惜,更是高傲不屈,是最后的坚守与坚守中的希望……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因为在音乐上过早展现出的才华而被父亲当做物品般炫耀,最后失去了整个欢乐的童年,虽然他并没有厌倦于音符的枯燥,但音乐却也没有眷顾于他,他虽能谱奏美丽的曲子,却不能追求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他虽能在万众瞩目下充满激情的演奏,却不能拥有足够的物质资本维持最基本的生存,何况,作为一名音乐家,他患上了最致命的病痛――耳聋。

每每读到这些文字,我总是在思考:音乐究竟给贝多芬带来了什么?在他有生之年里,音乐只是给他带来了一个个举步维艰的困境,但这个固执的男人却一直追求着,甚至企望每次在绝境中重生。重生,如凤凰涅般地重生……

我在思考中震撼了:这个不甘做音乐奴仆的疯子,他奋力反抗,谱出了命运,谱出了英雄之曲,甚至谱出了月光般温柔的音乐来纪念自己幻灭的'爱情,于是,在常人难以仿效甚至理解的道路中,他站在了音乐殿堂的最高处。

《安娜卡列尼娜》里曾有这样一句话,“幸福的人总是相似,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在《名人传》中,无论是贝多芬,还是被社会背景压迫的米开朗琪罗,甚至是已经懂得人生该怎样稳于安宁却英勇奔赴洪流的托尔斯泰,都只是一些被命运折磨,受尽了苦难的人,但是他们用音乐,用美术,用文字所浇灌出的时代的花朵却都是带了血,带了情的浓艳。我想,这就是区别吧,唯有残酷的灾难才能消除一切罗曼蒂克的幻想,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必定都会从逆境中坚定地走出,这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所难以做到的,也正因如此,当我们嗅到在历史安宁沉寂的表面下所涌动的赤诚的血液时,我们开始惧怕,我们可以轻易地赞扬他们的作品与人格,却难以强迫自己去经受这般的历练,那样站在万物顶峰拥抱世界的伟人,让我们望而生畏!

“那些主要的人物在我心中,在我面前。不论我到什么地方,停留在什么地方,她总和我同在。我从未达到过这样崇高的境界,一切都是那么明亮,纯净。”――贝多芬

也许,这段话便是最好的答案,阅读《名人传》,我们察觉于自己的渺小,恐惧于自己的无力,但同时也感受到生命的丰润,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抑或是托尔斯泰,他们不仅是站在顶峰上的三位巨人,更加是三座巍峨的高山,那攀登的过程,便是最好的诠释:

“欢乐,由痛苦获得。””

篇8:高二写人作文 :战神无敌1500字

葱哥,某人者也。因考虑到诸多问题在此不便道其名姓,但世上真有其人也仅有其人。敝人与其同级同班同室只差没同睡一床。至于相貌方面,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所谓各花入各眼,情人眼里出西施。若我说帅,别人却认为丑,我也拉你不长,吹你不胀;若我说丑,你认为帅,我也没办法。因此,对其外貌没什么好描述的,若要硬来,只能说:五官俱全,有人模人样。

葱哥好战。其“好”的程度难以形容。“爱”的程度尚可以用“爱你一万年”来形容,可葱哥之“好”较“爱”者更甚。他“好”的是几千只乌龟的年龄总和。“战”的对象乃是有血肉之躯的活生生的人,但场地有变,不是上甘岭也不是太平洋,而是有电脑里。书面上人们管这叫做网络游戏。至于葱哥所玩项目奇多,难以一句道尽,但敝人知其偏爱有两者-------一是CF;一是地下城。他爱的程度可以这样形容:地下城是老婆,CF是情人。但这方面他比其他男人要负责,不会抛妻随情人而去,他是两边都要。“上网”或是“玩游戏”都是些低级弱智没品味兼没人情味的词眼,都不能表达葱哥对其深深的眷恋之情。我们宿舍里的人都喜欢将上网一事美其名曰“奋斗”。但我们都只是徒有其名,只有葱哥将其内涵落实得极至。

葱哥的努力使好多贪早惜黑的学子望尘莫及。只是所做的事情不一样而已。老师们会这样评判:葱哥是错的且违纪的;学子们是对的且值得表扬的。

在这个世界里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喜欢独来独往救人于危难。说起代表人物超人便是其中之一,而葱哥也可列于该人群之中。但他绝对不会学超人内裤外穿地跑来跑去。一来他所去之地不多,直奔主题网吧;二来他所救济的人只有一种------网吧老班用旗下所有员工。但他还是有和超人相像的一点,就是因为能力太强了普通人跟不上其后尘而导致了其独来独往的性格。

他往来于网吧与学校之间,装备只有一个-------一瓶水或是一个水瓶。水是备口渴时喝的,水瓶是备口渴时装水喝的。这是少有战斗装备。葱哥极少会花钱买一小盒饮料,因为他要把钱放在地下地的装备上或是CF的武器上。他恨极那些富家子弟,钱多就乱买武器。其实他是眼红人家,刀战时自己只有把水果刀而人家手里拿的是铲子或斧头。

对于葱哥来说,开挂是一大快事。但短暂的快乐只是蕴藏在过程之中。就像考试作弊一样,过程令人振奋,被发现后却令人极度苦恼。开挂的后果就是封号一到两周。这一到两周内玩不了此号了,就好比一个酒鬼一个月内被老婆禁酒。但葱哥也有像普通的男人的时候,老婆不理了,还有个情人。但有时也会两个都嗅不上,理由很简单:两边的号都遭惨封。一日中午,敝人正在研究金庸,舍友们正在调情。突然就一阵凛风,葱哥出将在我们眼前。众人都投将向此君看外星人时候用上的目光,诧异而惊喜。此君午休其间极少有宿舍出现,虽说是内宿生,却进得比外宿生要少(说的是中午),此时葱哥出现是极难觅寻之事,就如哈雷彗星的出现,周期为七十六年。此七十一六年之光阴,葱哥都将其投资到奋斗中去。吾观此人面有怒色,眉跳不已,极其向往手脚与桌椅发生撞击运动,猜到七分:葱哥乃遭封号矣,非一个,两个也。不料,有人早就将之识破,拿葱哥开玩笑道:“葱哥又挨虐矣!”此话极具讽刺意味,在葱哥头上燃火处浇了一把油。只见葱哥将其右手往桌上奋力一击,颇有如来神掌的架势。桌上一指甲钳不幸被掌击中,惨遭巨掌掌心压住。此时葱哥的愤感大于痛感,所以表现为愤感。他开口就将牲畜牵来:“草泥马!那些傻逼开挂来虐我,结果还是被我虐回去了。嘻嘻。”葱哥这话平平,却充满怨恨,像道话刻薄的妇人,只要你一想像他说话的声音同语气,准会毛发直指。他这是恨那厮令他惨遭封号之痛矣。一来葱哥坚持这样的对敌政策--------人虐我,我虐回人;人不虐我,我也虐人。但能逼到他开挂反击的不多。因为他知道开挂的后果将是无缘奋斗一周之久。这如抢他情人一样。二来葱哥好胜心极强,绝不容许别人用旁门左道来胜他。但对于他本人是极为允可的。葱哥这是向强大的美国学习来着。葱哥认为美国如此强大正是因为这个政策。

一个学期下来了。期末那考试,葱哥的英语考了班级第三,年级前五,总分位列年前十。这令葱哥兴奋了好久,更令他坚定了“奋斗”的决心,结果当晚自修不上,游嬉于银屏与键盘之间。这令我们这帮埋头于书桌与课本之间的所谓勤力分子眼红不已。望着葱哥潇洒地飘然而去的身影,我们不是有看外星人,而是在看神,不,不是看,是仰望或是瞻仰。我们不得不怀疑起老师们教予我们的那些真理。而如今,葱哥这“战神”将其其真理一一打破殆尽。

某君马上向我借钱五块,直追葱哥而去

梧州高级中学高二:黄良铭

篇9:高二写人作文:伤城_1200字

高二写人作文:伤城_1200字

“几个隐约的楼影拔地而起于远方的地平线;近处,是他那辆破旧的老车;再近处,是他那炽热的目光。

他来自乡间,却向往于城市的繁华。当梦中千百遍出现的大都市已填补不了他的向往时,他终于决定离开自己生活的一方净土,去追寻更舒适的生活。

也不知何时,他的白色破车犹如一星白沫,被淹没在了长长的车队中,循盘道而下,潜入一条地下隧道。苍白的灯光无力地在顶上摇曳,长长的一串曳成一条病怏怏的虫,两边的白色砖瓦单调的进行周而复始的枯燥工作,车速不快,但竟使他有了眩晕的感觉。车窗外刺鼻的柴油味弥漫进来,气势汹汹地威胁着他的呼吸道,迫使他蹙眉摇上了窗。忽地,一辆巨型卡车迎面驶来,还来不及惊叫,几十米的车身已呼啸而过,只留下他额上渗出的星星冷汗。终于,他犹如蛇信一般被从隧道中吐了出来,强光到来之疾令他不得不闭眼。他安慰自己:“到底是大城,交通都气派!”

夹道两边的高楼鳞次栉比,繁华得更显出他的卑微。他摇下车窗,渴望闻到新鲜的空气,但阳春三月的城中无一丝花草的芬芳。在这里,有的只是水泥的绝壁、钢筋的断岩、玻璃的悬崖。看向路边,这千万人的大城路上行人纷纷。肩相磨,踵相接,生理的距离不能再近,心理的距离却不能再远。远处的一场车祸令他心惊肉跳,但在这大城中,再没有一双眼为失事者流泪,再没有一个人哭得撕心裂肺,唯一改变的,只是交通局失事表格中的数据。他找不到词语来形容心中的大城。

如迷宫般地绕到一座高楼下,他走下车,向上,目光企图攀上楼顶,但都从玻璃的墙上摔落。穿过旋转的大门,踏过欧洲大理石光滑的地面,一辆电梯在等着他。电梯倏地升空,一长串数字次第亮起。当数字跳动到令人心寒的'高度,电梯门打开。走上阳台,整个大城瞬间匍匐在他的脚下。他站在当代最敏感的高度之上,而时代夹杂着大城的喧嚣,却仍在数千尺之下,不能攀上光滑的玻璃墙。

也不知站了多久,落日更低了,建筑物的大片阴影投得更长、更远。背日的大峡谷陷入更深更深的黑暗。这幅景象诉尽了悲凉。他以前从没想到繁华之上竟有如此悲凉。他开始疯狂地思念故土,鄙弃这座大城,不是,是伤城。不知怎的,后面一阵冲力,他向前跌去,前面没有栏杆,只有死亡。他向下坠落,空气阻力将他的脸捏成狰狞的恶魔,曳着长长的绝望的惊呼加速地向下坠落,相对地,建筑物交错的犬齿加速地向上噬来,街的死亡向上扑来,他犹悬在半空,成为满街眼睛的箭靶。

“啊!”

他忽的惊醒,这不过是一个梦。他发现没有乡间,没有入城,他根本就生活在城市中,而他却厌恶透了。

钢筋水泥的横断山脉就横在前方,近处,是窗前一张张他未曾亲眼见过的乡村美景图片;再近处,是他那失望的目光。

乡关何处?伤城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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