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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自由的意志作文

2024-02-08 09:00:2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lhrbzxy”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浅谈自由的意志作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浅谈自由的意志作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浅谈自由的意志作文

篇1:努力,一种向上的自由意志作文

努力,一种向上的自由意志作文

努力,不是一种能力,而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的自由意志,他无关出身高低,一部分强度多寡,只要你选择了他,他就会是你人生路上最永久的底色。——题记

凌晨三点,可能有的同学才刚刚爬起,卸下学习了一天的疲惫早餐店的老板开着灯,开启了一天的劳作。大数据的剪辑中,无论是起的早,晚的睡的学生们还是活悦二十四小时书店,忙碌的人群中,总有想把子女带出大山的父母,也有坚持在书桌前小小的背影。

如果你现在要问我为什么要努力,我会说取得成绩,获得幸福从来没有捷径可以走,努力是中国人的生命常态,也是会让你越来越出色的宝贵经验。我会说这个世界运作方式会有完美,和小说里写的完全不同,世界从来不会对弱者温柔相待。反而越是优秀的人,越能在高处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只是与时代的洪流之中,你会发现有些人已经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世界能源,而有些人,他们即使成名成功,也依然走在追求更高目标的道路上。

在世界音乐坛风生水起的钢琴家朗朗,每天坚持练琴六个小时,即使手指受伤也不曾放弃,验证了托尔斯泰的那句话,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

古代的哲人在10前就把努力的秘诀告诉我们,我们只有凭借超人的毅力,才有机会一窥着世间最瑰丽的景色。如果你的人生起点不高,因为她抱怨出身却不多,迈出几步,过多试几下,不努力一点点,又怎能看到最美丽的风景呢?

努力一个老掉牙嚼烂的词,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两个字,却被给予人美好的人生希望,对于不同身份和年龄段的人来说,努力的含义和价值是一样的吗?但是如何看待努力这件小事儿呢?

当我们正值青春年华的时候,父母早已告别青春,慢慢变老。

既然我们没有见证过父母的青春,没有参与过他们的过去,那么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要好好的照顾父母,让他们的每一天都过的美好,幸福快乐。为了总是在生活上给我们支持的父母,我要努力。

最后,我想说:努力,不是一种能力,而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的自由意志,他无关出身高低,一部分强度多寡,只要你选择了他,他就会是你人生路上最永久的底色!

我努力,故我在!

篇2:散文:自由意志

散文:自由意志

在这个社会中生存,最艰难和最挣扎的是如何去取得自由。自由这个永恒的概念并不那么切实地在生活中出现的时候,你并不会觉得它是离你那么遥远。当然,自由不代表任性,不代表胡作非为。自由只是代表我做我觉得应该做的、乐意去做的,并愿意为我自己所选择的一切人生过程负责。

但在这个社会上,自由意志受到干涉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或者你没有自己的看法,是别人的工具,或者你有强大的能力,别人是你意志下的工具。小孩子是不会反抗大人的意愿的,很多时候他们遵从大人的意愿。当然,也有不听话的孩子,有想法的孩子,面对那些他不愿意做而必须浪费时间去做的事情持消极态度。正如我不明白自己学了那么多抛物线、圆、椭圆的算法到底于我的人生有何帮助,但我还是不得不学。如果当时我可以有自由选择的机会,我一定会选择学习其他的东西,而不是算那些与我无关的东西。博学的确是好的,但我拿我如此短暂的人生来做这些非我人生的事情,我觉得对自己的人生极不负责。而我又没有能力摆脱这种被人强迫的状态,我无助挣扎,得来的结果是我恨那段时间,我恨那些非我意志的东西走入我的生命,我终于抛弃了它们,并感到无比愉快和轻松。或者你们会认为我是个太任性的人,但别人一时的意志却夺走我那些宝贵的生命,他们原比我任性许多倍。不要告诉我人是需要被逼着去学习的,人被逼接受的东西从来都是会被他扔出他的世界去的。

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从必然之路走向自由之路。人生从没有必须得这样,必然要这样的定理。人生只有我愿意如此,认同如此的定理。小孩子不会坚决反抗强加给他们的作业,但他们会草草完成,会默默走神,会用防备的眼神看看你,会活在另一个世界与你形同陌路。如果你觉得这一切都不算抗议,那什么才是自由意志的反抗?是否大人与强者愿意在他们的'意志下保持虚伪的和平,而孩子与弱者在自己的觉醒中爆发真实的冲突?

当然,尊重自由意志并不是一件那么容易做到的事。我也从不认为一切妥协或者对抗就能达到每个人的目标。当你的意志被大多数人认同的时候,就容易成为自由意志。但这并不代表,不被大多数人认同的就不是自由意志,就可以被剥夺。就像在一群人中别人都是那样的,而我非要这样,这时的自由意志是艰难的,但我若觉得自己对,而且这样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我就会毫无顾忌地选择这样。因为谁都不会为你的人生负责,除了你自己。别人或许嘲笑着你走那条路,但他们更不会在你走这条路而摔倒的时候搀扶你。

在生活中,我很少愿意与别人起冲突,但偏偏能起冲突,因为我的自由意志会一而再地受到侵犯。久而久之,我不再认为自己能存在于现实之中,不想将自己的任何意志投入到现实中去。因为已厌倦冲突,厌倦不是我指挥你就是你指挥我的人生。在网络中,每个人都是拥有平等的自由意志的,这种平等的自由意志何其可贵?它让人能自由地表达,自由地选择,自由地来去,并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或者说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该让步和妥协,让别人的部分意志进入到自己的世界。但我却无法容忍不完整的自我。包容只是在拥有完整自我的前提下才能做到的,在不完整的自我中,并不存在包容的力量。

我更愿意选择认同,只有认同才是你我自由意志的共存和共同受益。若非认同后的互相接受,都是带着强迫和妥协的。小孩子在看着你,但他们的心里在想着什么呢?

或许我的本质是柔弱的,或者一切艺术中的人本质是柔弱的。他们不会将自己的真实意志强加于现实,才将自己的自由意志摆放到另一空间供大家观赏。而互相观赏自由意志又是一件何等愉快的事?无伤害,无剥夺,无痛苦,无不负责。

如果现实人生也是一部部自为的艺术品该多好?大家互相观赏自由意志的呈现,无伤害,无剥夺,无痛苦,无不负责。

篇3:自由意志和决定论问题

作者:木独

时间:-05-14 22:06??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一、需要区分开三种形式的决定论。一种是和宗教有关的;一种和社会科学有关的;一种和自然科学有关。和宗教有关的一般被称为宿命论(见二)。社会科学上的决定论认为人类的历史发展是被决定的;自然科学上的决定论则认为宇宙间所有事件都是被决定的。由于人类是自然界一员,所以人类行为也是被决定的。所以自然科学上的决定论蕴涵了社会科学的决定论。下面提到的决定论指前者。对这个主张一般表达是:所有事件都是有原因的。亦即是说,不存在没有原因事件。另外,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完全的物理学知识。因此在讨论决定论问题时只能是原则上的。

二、一个普遍误解认为决定论等同于宿命论。但两者其实有一些不同。

以我现在在灌水为例。决定论者认为我灌水是一连串物理事件的一环,它是有物理原因(例如在家无聊)并会产生物理结果的(例如某人回帖)。但如果前提变了结果也就会随之改变。譬如如果我今天选择出去逛街的话,那就不会发生灌水事件。

但宿命论者则会再进一步主张灌水这一动作是被命定的(可能是上帝意志或其它什么因素)。再以灌水为例。宿命论者会主张无论我在家无聊还是选择出去逛街,此刻我都必然会在这里灌水。如果觉得理解这一点有困难的话,不妨想想伊迪帕斯王的故事。其中的内容只会产生在宿命论,而非决定论的框架下。

三、决定论可以区分为强决定论和弱决定论两种。后者又称相容论。区分的标准在于如何看待自由意志。

那什么是自由意志呢?在不考虑决定论的情况下,如果我被抢劫而被迫将财物交予犯人,虽然我是自己掏钱的(动作执行者是我),但我的行为却是不自由的。但如果我是犯人,那我便可以自由选择今晚是否去抢劫,这便是自由的。由此可见,意愿是自由意志的重要原素。

强决定论者认为自由是不存在的,或者是虚幻的。而相容论则认为决定论的主张(见一)和自由意志是相容的。

举个例,假设某人因欠债选择跳楼。强决定论者认为,基于遗传、性格、社会背景等因素,这个家伙跳楼是必然的。他选择下海经商,投资地产等,表面看来是他选择的,但其实这只是被决定好了的物理事件。例如他遗传的性格让他不擅经商,他的软弱让他投资时不能作出果断选择,股灾原因让他身不由己,等等。

但弱决定论者认为虽然这家伙跳楼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不代表他在选择时是不自由的。虽然在经商和当公务员之间他无可避免地选择前者,但不代表他选择时是不自由的。

四、决定论最主要地问题涉及到道德和价值判定。因为如果所有事情都是被决定好的而没有自由,那便需要大为修改关于善恶好坏的日常见解。但这种修改是不可能的。参考一个著名例子:

犯人:我自少生长在一个破碎贫穷家庭,被迫走上犯罪道路。希望法官大人能网开一面,给我减刑。

法官:对不起,我自少被教导为守法惩恶,我只能被迫给你判重刑。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自由”这一概念。因为强决定论和相容论对自由的理解是不同的。强决定论将一般我们不考虑的因素也考虑进来。但相容论对自由的理解则接近于日常的直觉。因此有人(如奎因)称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问题的出现只是由于我们思路不清。如果分析清楚相关概念,问题便会烟消云散。

你又怎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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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4 22:06

逍-遥

猛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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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9-

我觉得把这两个东西混在一起是混乱的根源

作者:逍-遥

时间:2004-05-14 23:29??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事实上进化就是偶然的,没有任何充分的理由可以认为人一定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那进化论就宣告破产了。

研究者对于一切假说,特别是自己提出的'假说,应养成一种怀疑的心态。而一旦证明其谬误,则应立即摒弃之。――摩尔根

重要的东西,从前都曾被人说起过,但他们没能发现它――艾尔弗雷德. 诺斯.怀特黑德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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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4 23:29

风云剑

鱼石螈

来 自: 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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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4-

到了科学的边缘,无法证明。

作者:风云剑

时间:2004-05-15 09:50??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nowcan.yeah.net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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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5 09:50

木独

蓝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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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0-

决定论和随机性其实是一致的

作者:木独

时间:2004-05-15 12:21??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引用: 最初由 逍-遥 发表

事实上进化就是偶然的,没有任何充分的理由可以认为人一定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那进化论就宣告破产了。

因为断言 没有不存在原因的事件 并不蕴涵概率不存在。也就是说,可以同时主张二者而不构成矛盾。

举一个例子。在没有出千情况下,从52张朴克牌中抽出红心K的概率是1/52。

决定论者认为在抽牌时得出的结果是随机的,但抽出红心K1/52的概率便是被决定的

这种随机性不能和自由意志同日而语。无论是强决定论者和相容论者很多(不是全部)都承认这一点。一个简单理由是自由意志不能摆脱随机性。自由意志只是能随自己意愿去选择某事,而不是选择概率。

其实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混乱,关键在于“因果”的概念。在近代物理学中,对因果理解是必然的(如法国数学家拉普拉斯的所谓强因果结构)。但在现代物理学中,量子力学已修改了传统因果概念,并代之以概率上因果。

例如物体受热膨胀。照前者的解释是“物体因为受热,所以膨胀”;但在后者解释中,则是“在近100%情况下,物体受热后会膨胀”,其中的“因为…所以…”在概率解释下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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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5 12:21

逍-遥

猛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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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8-

不过对于赌徒而言有一种被称为运气的东西

作者:逍-遥

时间:2004-05-16 14:36??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嗯 还有一句话说 概率是因为我们无知

研究者对于一切假说,特别是自己提出的假说,应养成一种怀疑的心态。而一旦证明其谬误,则应立即摒弃之。――摩尔根

重要的东西,从前都曾被人说起过,但他们没能发现它――艾尔弗雷德. 诺斯.怀特黑德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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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6 14:36

木头鸟

板足鲎

来 自: 西域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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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8-

我不大明白“自由意志”本身的含义

作者:木头鸟

时间:2004-05-16 17:06??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自由行为懂,就是想干嘛干嘛。

可自由意志是什么意思呢?

事实就是逻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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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6 17:06

O-Si-O

智人

来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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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9-

不仅仅是结果需要概率。

作者:O-Si-O

时间:2004-05-16 17:14??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对于每一个“结果”,一般有无穷多的“原因”以不同“概率”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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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6 17:14

木独

蓝藻

来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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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7-

自由意志~

作者:木独

时间:2004-05-16 18:28??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引用: 最初由 木头鸟 发表

自由行为懂,就是想干嘛干嘛。

可自由意志是什么意思呢?

假定在两次背景完全相同(大脑状态,所在地点,口袋里有的金钱等等)情况下,你选择吃饭时一次去老麦和一次去云吞面。

那在这个过程中,你的选择便是所谓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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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6 18:28

木独

蓝藻

来 自:

发贴数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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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8-

五种不同见解

作者:木独

时间:2004-05-16 18:33??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几种观点:

第一楼说漏了一种观点(自由意志论),再加上这种看法,在自由意志和决定论问题上一共存在下面几种观点:

自由意志论(Libertarianism):又称非决定论(Indeterminism)。认为人类能自由地根据自己意愿去选择想要作的事情,没有选择是被决定的。代表人物有心理学家詹姆士,存在主义思想家(如尼采、萨特、卡缪),哲学家内格尔。自然科学上则有量子力学的支持。

宿命论(fatalism):认为全部或某些事件是无可避免的。注意它和决定论的不同处(见一楼的二)。代表有基督教(特别是加尔文宗)、回教等主张救赎和末世论的宗教,以及其它若干民间宗教传说。

强决定论(hard determinism):又称为不相容论(Incompatibilism)。认为人类不能根据自己意愿去选择想要作的事情,所有事情都是被决定的。自由只是幻觉。这一主张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从自然科学上都得到广泛支持,并大行其道。代表人物传统上有牛顿、拉普拉斯、霍尔巴赫、达尔文、马克思等。现代科学上有爱因斯坦,生物学上则有基因决定论者(如社会生物学家威尔逊和道金斯),一些目前强人工智能论者亦主张此说。

相容论(compatibilism):或称弱决定论(soft determinism)。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主张是彼此相容的。一个事件可以同是物理的因果和意志选择的结果。相容论的哲学上被得到不少认可,因为它的主张综和了自然科学和日常直觉。传统上代表人物有霍布斯,休谟,康德(有人将他归入自由意志论)。现代则有斯特劳森,波普尔和塞尔等。认知科学家丹尼特,物理学家霍金亦持类似观点

假问题论:无以名之,乃造此名。这一主张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一个假问题。只要能分析清楚像“因果”、“决定”和“自由”这些含混概念,问题便会随之消失。代表人物有早期分析哲学家,奎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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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6 18:33

木头鸟

板足鲎

来 自: 西域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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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3-

跟我以往的理解不太一样。

作者:木头鸟

时间:2004-05-17 04:27??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我以前的理解:意志总该指人(或具意识的主体)的意志吧。

你描述的这个情况,我觉得首先的问题是,这似乎没有验证的可能性。

有两种可能:一是不会发生这种偏差;二是如果发生,那种变化,不论是决定还是随机,都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我想这自由总是要自己做主才算吧。那么这种偏差也谈不上自由吧?

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更可能是个假问题。

事实就是逻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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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7 04:27

cuixu

蓝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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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0-

好文

作者:cuixu

时间:2004-05-19 11:48??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看来我是强决定论者,即我认为自由意志是幻觉。例如:我拿一根骨头,我就会预测那只狗会过来。对狗来讲,它显然可以选择过来还是不过来,即在这个问题上它是有自由意志的。可是它的自由意志是不真实的,因为我预测到了它的结果。

神经生物学里的一些实验也似乎对此有些启发。在人做自主运动时,脑波(readiness potential)变化发生在运动动机(intention)之前。换句话说,在人想要做动作之前,大脑已经活动了。也就是说,当观测者看到一个人的脑波开始起变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人要做动作了,但这时那个人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动作。有兴趣的话可以参考:

Eagleman. D, The where and when of intention, Science 303:1144-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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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11:48

木独

蓝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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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0-

强决定论会遇到以下问题

作者:木独

时间:2004-05-19 13:51??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强决定论会遇到以下问题:

一、道德和责任变得不可能。就像最顶的帖子指出的,强决定论的主张等于要从科学上不带情感色彩地重新修改或还原我们日常的道德和价值判断。这当然是原则上可能的,但不会有人对此满意。

二、假如拉普拉斯所描述的世界确实成立(即假如你能理解某一刻宇宙所有粒子的情况,你就能推出宇宙将来或过去任何一刻的情况)。你能知道某人的整个未来。即使是这样,但你选择告诉他不?如果说,那你的话又会改变这个宇宙的物理状况;如果不说,那你的选择同样会从微观上影响物理状况,最终影响到他的行为。因此问题最后又回归到自由意志上。

(第二部分参考了第一推动的《上帝和新物理学》一书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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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13:51

dokomo

奇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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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5-

系统内部某台计算机的运算速度不能大于整个系统自身的计算机速度

作者:dokomo

时间:2004-05-21 02:55??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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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02:55

风云剑

鱼石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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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1-

你是说自由意志可以改变这些概率?

作者:风云剑

时间:2004-05-21 13:43??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引用: 最初由 O-Si-O 发表

对于每一个“结果”,一般有无穷多的“原因”以不同“概率”同时存在。

也许自由意志可以改变这些概率,但问题是事件的唯一性,你没办法证明是自由意志改变了概率。

nowcan.yeah.net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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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13:43

风云剑

鱼石螈

来 自: 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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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4-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作者:风云剑

时间:2004-05-21 14:01??三思科学论坛(bbs.oursci.org) 默认字体 大字体

引用: 最初由 木独 发表

强决定论会遇到以下问题:

一、道德和责任变得不可能。就像最顶的帖子指出的,强决定论的主张等于要从科学上不带情感色彩地重新修改或还原我们日常的道德和价值判断。这当然是原则上可能的,但不会有人对此满意。

二、假如拉普拉斯所描述的世界确实成立(即假如你能理解某一刻宇宙所有粒子的情况,你就能推出宇宙将来或过去任何一刻的情况)。你能知道某人的整个未来。即使是这样,但你选择告诉他不?如果说,那你的话又会改变这个宇宙的物理状况;如果不说,那你的选择同样会从微观上影响物理状况,最终影响到他的行为。因此问题最后又回归到自由意志上。

(第二部分参考了第一推动的《上帝和新物理学》一书有关章节)

1、好像没什么问题啊,不是说没有自由意志吗。

2、正因为没有自由意志,你说的选择根本就不会发生的,发生的只是已经确定的选择。

怎么像《黑客帝国》?

nowcan.yeah.net

(24)

篇4:心体与自由意志

心体与自由意志 --略论牟宗三对康德的批判

牟宗三着力于传统儒学的专研,谋求儒家哲学与康德哲学的融通,并力图重建儒家的`“道德的形上学”.<心体与性体>这本书就是牟宗三运用宋、明儒学的心性之学通过康德道德哲学的套路,构建其道德的形上学的典型之例.

作 者:王海云 WANG Hai-yun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刊 名: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YUXI TEACHERS'COLLEGE 年,卷(期): 19(11) 分类号:B26 关键词:新儒家   心体性体   道德底形上学   道德的形上学   意志自由   智的直觉  

篇5:道德自律与意志自由

道德自律与意志自由

只要我们认真考察一下现实的道德生活实践,便可以发现道德自律的一个基本前提是:道德主体的意志是自由的,他具有自由选择的能力和权利。罗尔斯指出:“自律的行为是根据我们作为自由平等的理性存在物将会同意的、我们现在应当这样去理解的原则而做出的行为。”(注: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03页。)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自律总是个体出于明确的理性意识而自觉自愿选择的行为。道德行为要求自觉,即要遵循理性的原则,按照理性认识来办事;同时又要求自愿,即要出于意志的自由,如果意志不是自由的,那就谈不上道德责任。

在西方伦理史上,康德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了自律概念,并把它确立为伦理学的基础。自由是康德道德哲学的拱心石。康德的自律概念正是以自由意志为前提的。在康德看来,人作为理性存在物,其意志应当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一种天赋权利,是每个人由于他的人性而具有的独一无二的、原生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一个人只有作为纯粹的意志存在物而不是作为一个自然的存在物,他才是自我决定的,才能“自己为自己立法”,才能在立法时不服从异己意志。(注:参见《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6页。)由此,康德把意志自由看成是阐明道德自律性的关键,从而高扬了道德的主体性,在伦理学上实现了所谓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马克思充分肯定了康德的自律概念对道德的宗教基础的消解,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5页。)但马克思对自由自律的完整理解并不限于形式,还涉及其丰富的、现实的内容。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作为“人的类的特性”,是人类与动物界揖别和分野的根本所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但一个人的意志自由能否得到发展和发挥,在多大的程度和什么方向上得到发展和发挥,总是要受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制约。个人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才有可能发展和发挥自己的意志自由,实现自己的目的。因为人“是只能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1页。)“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其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因而,自由总是具体的历史的。

从总体上看,从原始社会一直到资本主义社会诞生前夕,由于自然的因素在人的.生存、生活中占居着支配地位,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要直接依赖外部世界,因而,尽管人们也崇尚自由,但人对自身命运的认识处在比较幼稚、笼统的阶段,并且逐渐形成了以“他律”为基本点的命运观。西方从古希腊神话直到16世纪的宗教改革,人们对自己命运的主流性看法是神学命运观,把人的命运看作是他主、他律;一些具有无神论或泛神论思想的人们以自然法则、自然规律来解释人的命运,其基本倾向也仍然是他主、他律。只有到了近代,人们关于人的命运的看法才逐渐摆脱了神学命运观,提出了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由律。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思想家们在批判封建专制和宗教神学对人的束缚时,高唱自由的赞歌,用人性来反对神性,认为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在历次资产阶级革命中,自由始终是资产阶级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如果说把自由视为一种崇高价值是人类有史以来就有的,那么把自由视为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则是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所确立的。

把自由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自由是商品经济运行的基础。“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市场交换以其持有的方式抹去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和等级意识,客观上要求交换各方权利是平等的。同时,市场主体自由地进出市场,并根据自己的利益做出各种选择,无疑意味着他的活动是自由意志的体现。(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2、103页。)据此,马克思指出:“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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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

论意志自由的绝对性

意志是人的实践本质的内在要素,它作为人的生命活动自主性的体现,就是能动地不受阻碍地认识和利用事物规律,促进于人有益的'目的实现.因而意志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是绝对的.意志自由相对性的观点源自对意志自由和行动自由的区分,将自由看作是完全非理性的,将意志自由与外部条件混为一体,将意志的行动和结果混为一体,以及将人的实践本质的意志自由和人在认识活动中的意志自由混为一体的不妥作法.

作 者:朱宝信  作者单位:河南驻马店市卫生学校,驻马店,463000 刊 名:东方论坛 英文刊名:ORIENTAL FORUM 年,卷(期): “”(6) 分类号:B083 关键词:实践   意志   自由   绝对性   相对性  

篇7:自由意志的生物自然主义解释

自由意志的生物自然主义解释

塞尔试图把自由意志的心理状态说明与神经生物学解释结合起来,认为在自由意志行为中存在间隔.这种阐释虽然符合人们的日常经验和科学说明,但却引发了一个新的`难题,即神经元系统的决定性如何与意志自由行动中的间隔相一致.

作 者:吴彩强 WU Cai-qiang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0028 刊 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20(4) 分类号:N91 关键词:塞尔   自由意志   生物自然主义阐释   间隔   自我  

篇8:论意志自由的道德责任

论意志自由的道德责任

本文以分析思想史上关于意志是否自由的.见解差异为导引,在认识自由、意志的理性特征和意志自由的伦理本质基础上,分析把握意志自由与客观必然性、社会制约性的辩证关系,确认意志自由的道德责任.

作 者:杨伟涛 YANG Wei-tao  作者单位:河南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漯河,46 刊 名:三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ANMING COLLEGE 年,卷(期): 20(3) 分类号:B82-02 关键词:意志   意志自由   道德责任  

篇9:学会尊重孩子的自由意志

孩子从出生到长大的过程,就好比家长们从开始一份全新的工作到完全熟悉的过程。

最初在孩子刚刚出生时,他的一切都依赖于父母,如果身边没有人的话,孩子自己就像是一只无助的小绵羊,什么都做不了,因此这时孩子的一切都被父母轻而易 举地掌控,就好像父母们进入全新的工作环境,一切都只能从周围的同事那里学习。

孩子长大一些,生活逐渐能够自理,有了独立的思考,甚至敢于对抗父母。就好 像父母们在新工作岗位呆久了,和周围的同事都熟络了,自然对这个工作就有了自己的看法。孩子进入青春期之后,不管思维还是认知都更加独立自主,不愿受到周 围环境的束缚,就好像父母们在一个岗位呆得更久了,对工作更加熟悉,有时敢于批判领导来表达自己的见解,甚至会因为工作不符自己的心意而辞去工作。因此, 作为父母的你们,如果在一个岗位长期工作却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见解的话,一定是因为领导压制了你们的想法。对于孩子也是一样,他们能否顺利的长大成人,关 键在于父母是否给他成长的自由。

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父母而言,做到尊重孩子的自由意志简直比登天还难。孩子从一出生就完全听命于父母,长期以来,父母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掌控感,突然一下子让他们接受孩子的独立自主,他们会认为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威胁,孩子不再依附于父母,让父母的安全感受到了威胁。

观察一下我们身边,不难发现绝大多数父母都是典型的“中国式家长”,他们从孩子出生就将孩子按照自己的理想,也就是中国家长的传统观念去培养,他们都认 为女孩子就应该文静贤淑,男孩子就应该坚强勇敢,所有的孩子都这样,我的孩子也必须是这样。孩子不出意料的按照家长规划的路线去成长和发展,父母会感到自 己可以掌控孩子,孩子会听自己的话,因而内心充满了舒适感和安全感。几乎每个人都很享受这种掌握和控制周围事物的感觉,而不喜欢使自己感到不确定的环境, 在心理学上,这种现象叫做“自我价值保护”。

然而,很少有孩子会完全按照父母的意志去发展,随着心理的逐渐成熟,他们毕竟会慢慢拥有自由意志,然后开始挑战父母的权威,而父母对这一切的发生毫无准备,安全感受到威胁让父母们不断打压孩子的自由意志,让孩子重新回到自己规划的路线上。

对于父母而言,他们似乎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完全听话的孩子就一定是好孩子吗?

如果我们的孩子完全听命于我们而丧失自由意志的话,那和宠物还有什么分别?我们悉心喂养宠物,它高兴我们也跟着高兴,它生病我们也跟着着急,然而我们这 种对宠物的爱,是以严苛的条件作为交换的,那就是宠物必须完全听命于主人,满足主人的掌控欲。同理,孩子们如果完全听命于父母,似乎就变成了宠物式的孩 子。小时候看上去他们很听话很乖巧,然而长大之后,这种孩子特别容易产生偏执和顽固的性格。他们想要与周围的人建立联系,就会想方设法去讨好对方,看对方 的脸色行事,如果对方的情绪不好,自己就会感到焦虑,不知犯了什么错,然后再进一步试探和讨好对方,直到换来一个笑脸。我想,每一个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 子长大之后成为这样的人吧!

从另一个角度讲,孩子的自由意志如果没有被父母压制,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去探索周围的 世界,自主地尝试新的事物、新的动作、新的声音,并且进行学习,然后再从父母那里得到回应。不管这种独立的探索结果是成功还是受到伤害,都是孩子自己探索 的结果,他们会深深的记在心里,并从中得到成长。

然而如果父母自私地禁锢孩子的探索,把孩子围在自己画好的保护圈内,看似是对孩子的爱,却让孩子慢慢丧失自由意志,这种“画地为牢”式的保护真的是对孩子的“爱”吗?

篇10:意志作文

坚强的意志是心理支柱。对于人来讲,没有坚强的意志就成了一具无生命的躯壳,一个临死的灵魂。困难的升学与考试,沉重的劳动,极大的生活压力,以及种种应酬活动,使步伐渐快的现代人麻木和脆弱。因此,作为人,必须有坚强的意志,无限的动力,大无畏的精神和顽强的拼搏。

相信你自己,不要疲软下来!

生活的波涛汹涌澎湃,大浪和急流中携带着牺牲者的尸体。他们没了意志。所以与海水化为一体,口中还有白沫,嘴里渗着血。

要想有一面牢不可破的盾牌,就要站在自我之中。

一个牢固的三角,支持它的是形状;人,则是坚强的内心。

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谁感情脆弱?那是波涛中的亡魂。

坚强,坚强,坚强,一定要坚强起来!

当黑夜快要结束,光明就要到来时,总还会有最后的阴影。坚持等到那日出东方吧!

篇11:意志作文

意志的存在,犹然发生了碰撞。意志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讲是让我们奋发图强,努力,意志这个东西有时会扰乱我们,有时会帮助我们。

我觉得人类身上具备的能量,是“意志”,意志很冲动,磨练两字对我来说很重要,无论在什么时候它都会现身,让我们惊吓万分。

就举一个例子:当一个人无法去面对考试,看到试卷有一种恐惧感,意志马上冲上前去各为其主,忠贞不渝。像这样的人很少见,但还是要靠每人的专心致志,再接再厉。

结论油然而生:什么事都得靠自己意志,旁人是爱莫能助的,这样就能水到渠成。大家可都得靠这句话去做,尤其是做事做失败了的人,不要气馁,通过自己的努力,自然就有一线希望出现了。

篇12:意志作文

每当同学们提到“军训”这两个字同学们总抱怨说又苦又累。而我却认为军训正是考验我们,锻炼我们意志的时候。我们开学第一周就是军训。军训的第一天我们练习站军姿。我们要抬头挺胸,肩向外伸展,脚站成倒八字,四个手指并拢,大拇指放在食指的第二个关节处,把手放在裤线上。

那天正是晴天太阳早早的升起,我们被火辣辣的太阳晒在下面。教官要求我们在太阳下站十分钟不许动。但有些男生坚持不住了偷偷的背着教官活动一下腿,如果被教官发现还会有一些相应的惩罚。

我感觉时间过得太慢了,已经好半天了,我的腿渐渐有些疼了,胳膊也有些酸了,总想动一下,我想起了姑姑对我说的话:军训不管再苦再累也要坚持下来。是姑姑的话鼓励了我让我坚持了一会儿。一会儿有一些男生坚持不住了打报告到旁边休息去了。当时我看了真想也打报告。我看了看其他女生,丝毫没有要休息的意思。我想:我们女生没有休息的,如果我休息了就是给我们女生丢脸,我不能休息。我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无论怎样都要坚持下来。我集中精力只想着坚持着两个字,感觉时间快了许多,只听教官一声哨响,我们都高兴的蹦起来了,都大声呼喊:“终于休息了!”这十分钟我坚持了下来,我真是太高兴了。

这是我第一次在火辣辣的太阳下站军姿并且一点没动,我这一点突破了自己的耐心。我以后还要更严格的要求自己,更多的突破自己。

篇13:意志作文

,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我想,大家应该都非常开心吧!读了《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这本书以后,我又了解了许多奥运知识,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终生难忘。“雷德蒙德”,一个黑人运动员,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他是比赛的最后一名,却赢得了全场的尊敬。为了参加奥运会,他准备了很多年,可是在400米决赛的时候却意外在250米时不幸右大腿肌肉撕裂,然而在剧烈疼痛下却拒绝退出比赛,顽强的.从地上爬起来,含着泪水艰难地“跑”完了全程。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深深地被他的坚强的意志所折服,有一种感觉从我心底里油然而生,我想这就是感动。我为他有这样一种意志而感动。同时,我又有一种惭愧。记得上学期的阅读考级,由于感觉不是很熟练,所以对自己放松了要求,不想考级了,找了许多所谓的理由想拖延到下个学期,但是妈妈及时的鼓励我,让我有意志克服困难,在自己努力下,终于顺利通过了阅读三级。

在考完后,我感觉如果没有妈妈的支持,我不会有勇气面对困难,也不会有成功。在读了雷德蒙德的故事后,我更知道了,没有意志克服困难的人是不会受到尊敬的,也是不会有成功的。小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有意志的人吧!

篇14:意志作文

人活着总会有自己的信仰,一个有信仰的人,都会千方百计去争取,成功了当然是好事,失败了也没有关系,春去春会来,一年四季按照大自然的规则会反复而来。春天,是四季的开始,古话说,“一年四季在于春”它指的就是其中之道理。我非常欢喜阅读,每当在阅读的时候,好像得到了什么,空虚的心灵好像得到了充实的样子。从少年到青春,我在快乐的阅读着,就借阅读的行为,来打扮自己美丽的青春,用我的语言来说,青春就是一本感动自我的书籍。

在中年的今天,我始终还在阅读着,阅读成为了我对生命的寄托,借阅读提高自己人生的价值,这是我的一种对人生态度的一种方式,阅读能够提高我的生命质量,这应该没有错吧?不管在什么时候,我都会保持着最平静的心态,来对待阅读这种高尚的行为,先不管书屋里有没有读者,我都会静静地坐在里面,做轻悠悠的阅读,做快乐的阅读,做至高无上的的阅读,这就是我今生要做的一件小小的事情。

当商品两字冲击着今天的社会时,我始终坚持者当初的选择,如果一个人连温饱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谈什么人生观与世界观呢?我有权利谈个人的人生观,但没有权利谈这个社会的世界观,一个残疾人只要能够安居乐业就可以了,还有什么信誓旦旦的时候呢?在以商品社会为主的今天,我调整了自己的心态,把自己的心与世界观隔离起立,每天在阅读中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个社会游戏的规则很公平,公平的游戏,什么人都会懂。

我就做这样的一个人,每天在阅读中轻轻松松过好每一天。

篇15:审美和自由意志的双重品格的论文

审美和自由意志的双重品格的论文

一、优美、壮美与自由意志

康德对美学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把审美情趣区分为优美(Schnen)和壮美(Erhabene)(在汉译本中常被译为“美”和“崇高”),又被他分别称为“知性美”和“理性美”。相对而言,优美是静态的或纯形式的,壮美是动态的或有内容的,甚至与人的道德密切相关。道德在康德那里被称为“实践理性”,其本质是自由意志。不难理解,在康德那里,优美特别是壮美与自由意志是密切相关的。

关于审美和自由(自由意志)的关系,康德指出:“虽然对于自然的美的直接快感也是以某一种思想样式的自由性为前提和培育着的,这就是说这快感对官能享乐的是有独立性的,但通过这个更多地是自由在活动多过于在一合规律的事务之下所表象着的:这却是人类道德的真正的特质,在这里理性必须对感性施加压力,只是在崇高(壮美――引者)的审美判断中这个威力是表象为通过想象力自身,作为理性的一个工具,来发挥着的。”康德的这段论述十分重要,包含如下要点:

(一)所有审美都是以某种“思想样式的自由性为前提”的,包括对自然美的“直接快感”即优美。这里所说的“自由性”就是自由意志或是某种“思想样式”。(二)通过审美更多地是展现“自由在活动”,而不是“合规律”的“表象”。(三)“自由在活动”是“人类道德的真正的特质”,即理性“对感性施加压力”。(四)如果说理性的能动性在道德中体现为理性对自然因果律的超越,那么在审美中则体现为理性对感官表象的超越,这种超越是通过“想象力”而达到的。可以说,自由想象是自由意志的一种思想样式。(五)综 上所述,一切审美活动都是自由意志的某种体现,只是壮美比优美体现得更为充分,因为壮美通过理性的想象力对感性施加了更大的压力。

笔者基本同意康德关于审美特别是壮美与自由意志之关系的论述,从功能系统的角度说,自由意志相当于心身系统与审美对象共同构成的一个更大的“自适应自稳定系统”即一阶或高阶的活力系统,“自适应自稳定”这一性质对人来说就是自由意志,是自由意志作为功能系统的体现。

笔者有保留地接受康德把优美和壮美分别归入知性美和理性美的做法。康德说:“美(优美――引者)好像被认为是一个不确定的悟性(知性――引者)概念的,崇高(壮美――引者)却是一个理性概念的表现。”。康德这样区分优美和壮美,主要的根据是壮美比优美更充分地体现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属于理性。但是优美是否因此就成为知性的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其实康德的说法也略带犹豫,因而在表述中加了“好像”、“不确定”等修饰语。笔者认为,由于“自由意志”的位置在康德哲学体系中并不十分明确或恰当,致使“优美”和“壮美”在康德哲学的位置也未能得以清晰地表述。笔者同意康德的这一说法,即壮美是通过自由想象而对自由意志的一种强烈展现。并且笔者曾经指出,自由意志具有理性直观和感性直观的双重品格;据此,壮美也具有理性直观和感性直观的双重品格。笔者还同意康德的另一说法,即壮美包含着优美,壮美是对优美的超越。从功能系统的角度说,壮美是高阶活力系统,而优美是一阶活力系统。壮美具有感性直观和理性直观的双重品格,而优美只具有感性直观这一种品格;感性直观和理性直观的二重性相当于高阶活力系统,单一的感性直观相当于一阶活力系统。

因此,壮美和优美分别对应于理性美和感性美,而不是康德所对应的理性美和知性美。由于理性美是对感性美的包容和超越,感性美均为壮美和优美所具有,所以,感性是一切审美的基本特征。这就是笔者对审美包括优美和壮美的哲学定位,在对这一论点展开讨论之前,先讨论一下“知性美”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知性美本质上是艺术美,艺术美需要知性参与其中,即以某种艺术形式的专门知识作为根据。作为知性美的艺术本身不能独立,必须挂靠在作为感性美的优美或作为理性美的壮美之上。有的艺术品只具有优美的品格,有的艺术品则具有壮美的品格,后者的艺术价值高于前者。反之,如果一个所谓的“艺术品”不具有感性美(当然也不具有理性美,因为理性美包含感性美)而号称具有“知性美”,那么,它必定是一个毫无审美价值的伪艺术品,因为知性或关于艺术的知识只是为感性美或理性美服务的,而它本身并不提供任何独立的美。笔者十分赞赏黑格尔关于美的这一说法:“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美是理念,即概念和体现概念的实在二者的直接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须直接在感性的实在的显现中存在着,才是美的理念。” 在这里,黑格尔强调美的基本特征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离开感性显现的理念不成其为美,即使该理念反映真或善。诚然,真和善的理念也可成为感性显现的,如被经验证实了的真理或展现为行为的善良意志;但是,感性显现并不是真理和善良的必要条件,如逻辑真理或尚未付诸行动的善良动机。与之不同,感性显现则是美的必要条件,没有感性显现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叫做“美”。

现在让我们回到康德的有关论述。康德谈道:“美(优美――引者)和崇高(壮美――引者)在下列一点上是一致的,就是二者都是自身令人愉快的。再则两者的判断都不是感官的,也不是论理的规定着,而是以合乎反省判断为前提:因此这愉快既不系于一感觉,像快适那样,也不系于一规定的概念,像对善的愉快那样,但是仍然联系到概念,尽管是不确定的任何概念。因此这愉快是联系在单纯的表现上或表现的能力上,而在一给定直观中的表现能力或想像力所作的表现是以悟性(知性――引者)的或理性的概念能力作为它的促进者。

二、审美的双重性:感性直观和理性直观

由于康德没能厘清理性直观和感性直观与壮美和优美之间的关系,甚至没有明确提出“理性直观”的概念,这使他对优美和壮美的哲学定位摇摆不定和含混不清。说到底这是由于康德对自由意志的哲学定位不够明确,特别是没有认识到自由意志具有理性直观与感性直观的双重性,而且是壮美之双重品格的来源。由此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审美失掉其感性显现这一必不可少的特征。让我们看一下康德对“优美”和“壮美”的如下表述:

“美(优美――引者)是那在单纯的(即不是依照悟性[知性――引者]的一个概念以官能的感觉为媒介的)判定里令人愉快的。由此自身得出结论,即必须是没有一切的利害兴趣而令人愉快的。” “壮美是那个通过它的对于官能的利益兴趣的反抗而令人愉快的。”在康德看来,优美是与官能感觉无关的;壮美是与官能感觉违抗的,因而也是与官能感觉无关的。康德说道:“审美的艺术是这样一种艺术,它是拿反思着的判断力而不是拿官能感觉作为准则的。” 因而优美和壮美“两者的判断都不是感官的。”需要指出,当康德说壮美是违抗官能感觉的,“官能感觉”是指人们看到某些事物如惊涛或悬崖时的恐惧感。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恐惧感是一种官能感觉,而审美时的愉快感就不是官能感觉?在笔者看来,它们都是官能感觉,而且都是内感官的感觉。其实,康德早在其《纯粹理性批判》中就区分了“内感官”和“外感官”,但不幸的是在这里他把二者混淆起来。当他说愉快感不是官能感觉时是对外感官而言的,而当他说恐惧感是官能感觉时是对内感官而言的,这样的表述违反逻辑学的同一律,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事实上,康德有时也把审美的愉快感看作官能感觉,如他说到:审美的普遍有效性“一方面是感性的根据。另一方面与此相反(即对感性的违抗――引者)”。这样,康德又把官能感觉看作审美的准则之一。笔者认为这并不错,只要明确审美只是直接涉及内感官的官能感觉而不直接涉及外感官的官能感觉。

总之,在审美的“感性显现”问题上,康德要么是错误的,要么是混乱的;在这点上,黑格尔的美学理论超过康德。当然,在对优美和壮美的区分上康德的美学理论超过黑格尔。笔者认为,康德的美学理论和目的论实际上已经蕴涵了自由意志的感性直观和理性直观的双重性,只是康德没有明确意识到这一点;对此,我们给以进一步的分析,并且需要联系康德的另外几个理念。

康德谈道:“纯粹理性的三个理念,上帝、自由和灵魂不死,其中自由是唯一的一个关于超感性的东西的概念,由于在它里面所想到的因果作用,是通过它在自然中的可能结果而证明它在自然中的客观实在性的,而且通过这一点,它乃至使其他两个理念和自然的联系以及三者一起连系着来形成宗教之成为可能。并且这样一来,我们也在我们自己里面有了一条原理,是能够确定我们里面的超感性东西的理念,因果作用是关于通过这因果作用而成为可能的某些在感官世界里的结果的,这个因果作用是理性确定无疑地在道德律里面予以设定的,可是只属于理论认识的自然概念要就是形而上的,完全验前的;要就是物理的,即验后的,只有通过确定的经验,其必然性才是可想象的。因之并不预先假定任何确定经验的自然形而上学概念是本体论的。”康德的这段话包括如下几个要点:

(一)自由具有一种特殊的因果作用,这种因果作用把“超感性的东西”与“自然中的可能结果”联系起来,从而“证明它在自然中的客观实在性”。具体地说,这种因果作用体现于自由意志和行动之间,自由意志是超感性的东西,行动具有在自然中的客观实在性,进而证明自由意志也具有在自然中的客观实在性。

(二)与上帝和灵魂不死这两个理念相比,自由意志的唯一性在于它与自然界的现实相关性。对于自由意志具有客观实在性的断定,康德给出的理由是自由意志与自然界之间具有因果作用。这表明,康德在实践理性的讨论中实际上依据了后来人们所说的“亚里山大格言”,即“是实在的就是具有因果力的”。

(三)上帝和灵魂不死也具有一定的客观实在性,但不是直接具有的,而是间接具有的,是通过它们与自由意志的关联而有的。对于这种关联,康德在其《实践理性批判》中给出有说服力的阐释。

(四)“因果作用是关于通过这因果作用而成为可能的某些在感官世界里的结果的”这句话蕴涵两种不同的因果作用,一种“因果作用”存在于自由意志与行动之间的,另一种因果作用存在于自然界(感官世界)中的各个现象之间。前一种因果作用“是理性确定无疑地在道德律里面予以设定的”,它使自由意志成为一个“确定无疑”的事实。但是,这个事实是超感性的,即理性事实。与之不同,后一种因果作用确立的是感官世界的事实,即感性事实。

(五)关于自然界的认识论概念要么是先验的和形而上学的,因而不是事实;要么是事实但却是经验的。这使任何认识论概念都不具有先验的客观实在性,因而“不预先假定任何确定经验的自然形而上学概念是本体论的”。由此我们看到,在康德那里,形而上学不等于本体论,本体论不仅是关于形而上学的,而且是关于客观现实的。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是关于认识论的形而上学的先验原理的,其中没有设定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先验本体,因而没有本体论;而他的《实践理性批判》是关于道德实践的.先验原理,其中设定了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理性事实即自由意志,因而包含本体论。

三、先验的合目的性原则

康德所说的“判断力”是关于“合目的性”的判断力,而“合目的性”是康德确立的一个先验原则,而且是统摄其他一切先验原则的,因此可以称之为“元先验原则”。

康德谈道:“判断力批判区分为审美的和目的论判断是建基在这上面的:前者我们了解为通过愉快或不快的情感来判定形式的合目的性(也被称为主观的合目的性)的机能,后者是通过悟性(知性――引者)和理性来判定自然的实在的(客观的)合目的性的机能。”

需指出,正如“判断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康德的“目的论判断”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目的论判断包括一切合目的性的判断,无论是主观形式的还是客观自然的;狭义的目的论判断则不包括主观形式的目的论判断即审美判断,而只包括客观自然的目的论判断。狭义的目的论判断又可分为两种,即通过知性或通过理性来判断自然的合目的性,前者是关于经验知识(包括科学)的先验原则,后者就是康德所说的道德律。笔者所说的“元先验原则”是指广义的目的论判断,审美判断只是它的一种具体化,它的另外两种具体化分别是知性目的论判断和理性目的论判断。这三种目的论判断在经验世界的具体应用分别是艺术、科学和伦理学,大致对应于康德所说的艺术、自然和自由。

康德把审美判断奠基于“愉快或不快的情感”,而情感属于内感觉,这便决定了审美判断的基本特征是感性显现即直观,尽管康德在多数时候不承认这一点。与之不同,笔者据此把美感归于直观,从而把审美判断看作通过直观而作出的一种目的论判断,而且并列于通过知性和通过理性作出的认识论合目的性判断和实践论合目的性判断。

关于认识论的合目的性判断,康德指出:“判断力为了按照诸经验规律对自然界反思而先验地假定自然界适合于我们的认识机能,悟性(知性――引者)同时客观地承认它是偶然的而仅仅是判断力把它作为先验的合目的性(对于主体的认识机能)付加于自然:因为如果我们不以此为前提,就不能有按照着诸经验规律的自然次序,因而,就不能有一个指导线索使一个经验在一切多样性中和诸经验规律联系起来或对它们进行考查。”请注意,这里把判断力看作“先验地假定自然界适合于我们的认识机能”,这是一种有目的的合目的性,其目的就要获得一个“自然次序”,从而给人们一个把“经验规律联系起来”的“指导线索”;因此,这是人为认识能力立法,故而人为自己立法。有了这条主观的法令之后,人们才可以给自然确立相对客观的先验法则如普遍因果律,那是人为自然立法。合目的性原则的主观性使我们不得不“客观地承认它是偶然的”,因为它“仅仅是判断力把它作为先验的合目的性(对于主体的认识机能)付加于自然”。我们看到,合目的性原则同时具有先验性和偶然性,其蕴意是极为深刻的。在笔者看来,为抵消合目的性原则的偶然性,就是康德最终把“上帝”引入先验哲学的深层原因。

康德明确地宣称:“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原理是判断力的一个超验(先验论的)原理。” “为了自然的可能性,判断力也是一个先验原理,但仅在主观方面,借助它提供规律以指导对自然的反思,这规律不是给予自然的,而是给予它自己的。” 先验的合目的性原则是“人为自己立法”,这在康德那里是确定无疑的。

在先验的合目的性原则的指导下,人们进而为自然立法。康德举例说:“在谈到鸟的构造时,例如举出鸟骨的形成中空,鸟翼的位置的利于飞翔,鸟尾的便于转向,是要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单单看自然中的有效关系而不求助于一种特殊的因果关系,即目的关系,上述的一切都是高度不必然的。意思就是,自然作为单纯的机械作用来看,是能在千百种其他不同的方式上出现而不会恰恰碰见基于像这种原理的统一,而且因之我们是要只在自然的概念以外而不在它的里面,才可以指望在验前( 先验地――引者)发现那种统一的小小一点根据的影子。”

四、最后目的:道德、幸福抑或“无目的”

关于合目的性原则所涉及的“最后目的”,康德谈道:“一个最后的目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目的,它的成为可能是不需要任何其他目的作为条件的。”这也就是说:“一个世界存在的最后目的,那就是创造本身。”因此,“人就是创造的最后目的。因为没有人,一连串的一个从属一个的目的就没有其完全的根据,而只在人里面,只有在道德律所适用的个体存在者这个人里面,我们才碰见关于目的的无条件立法,所以唯有这种无条件的立法行为是使人有资格来做整个自然在目的论上所从属的最后目的。”可见,康德作为最后目的的“无条件立法”是指“道德律”,而不是幸福。对此,康德做了一个注脚加以解释:“以有理性的存在者在世上的幸福作为自然的目的是没有可能的,如果是的话,它也就是自然的最终的目的了。至少是验前(先验地――引者)不明显,何以自然不是这样安排好的,因为就我们所理会到的来说,幸福乃是一种结果,是自然通过它的机械作用,就完全有其可能来产生出来的。但是道德,或从属于道德的按照目的因果作用,是绝对不是自然原因有可能产生的结果。”这就是说,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最后目的,因为幸福是有条件的机械因果作用的产物。与之不同,道德律不是机械因果作用的产物,而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产物,或者说就是自由意志本身,而自由意志则是创造本身,因而是最终的原因,亦即最后的目的。

我们看到,康德论证“最后目的”的思路是借助于因果链条,把那个可能成为链条起点的原因即体现自由意志的道德律作为最后目的。在笔者看来,这个思路是不可取的,因为它背离了康德把目的论置于目的系统之上的初衷。关于目的论和系统论之间的密切关系,康德谈道:“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人类不仅是像一切有机物那样作为自然目的,而且在这个地球上也作为一切其他自然物都与之相关地构成一个目的系统的那个自然最后目的。”系统是一个具有层次关系的复杂结构,而不是一根线性关系的因果链条。笔者曾经提到,一个系统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持其“适应自稳定性”,即康德所说的“现实基础”。对于以人为核心的自然系统而言,系统的适应自稳定性常常体现为人的一种幸福感受性;这种幸福感受关系到人得以存在的现实基础。照此看来,似乎可以把幸福看作最终的合目的性。

康德作为道义论的代表而把道德律作为最后目的,与之不同,功利主义者把幸福作为最后目的。就道德哲学而言,笔者则倾向于功利主义,而且是系统功利主义。不过,笔者并不认为道义论和功利主义是水火不容的,在系统功利主义的框架中,二者可以某种方式结合起来。[8] 其实,康德提出的以“德福相配”为宗旨的“至善”概念已经把“幸福”引入道德,他所谓的“纯粹实践理性”已经不那么纯粹了。这意味着,康德把道德律作为最后目的的主张是前后不一致的。

为使讨论更加深入,我们有必要对康德目的论中的系统论思想作进一步的挖掘。康德谈道:“反省着的判断力的任务是从自然中的特殊上升到普遍,所以需要一个原理,这原理不能从经验中借来,因为它正应当建立一个一切经验原理在高一级的虽然它是经验的诸原理之下的统一,并且由此建立系统中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的可能性。所以,这样一个超验(先验论――引者)原理,只能是反省着的判断力自己给自己作为规律的东西,它不能从别处取来(因为否则它将是规定着的判断力了)。”反省(反思)性判断就是合目的性判断,它所建立的是一个目的层级结构的系统,因而也就是系统思维的最高方式,属于理性的范围。规定(确定)性判断则是分析性思维的方式,它所建立的是系统内的各个层级的经验规律,属于知性的范围。知性是人为自然立法,理性是人给自己立法。

在这里,康德明确地指出,反省判断力着眼于具有层级结构的系统的合目的性,而不是着眼于因果链条之开端的合目的性。不过,康德本人在这两种合目的性之间摇摆不定,并且事实上他根据后一种合目的性而把道德律看作最后目的。

在康德那里,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即认识论理性,也高于作为知性和理性之中间环节的判断力(审美),因而是最高的理性。相应地,康德所谓的“最后目的”也就是实践理性的最后目的。与之不同,笔者把审美直观看作最高理性,因为它是感性直观与理性直观的统一,位于“正、反、合”的合。相应地,笔者所说的“最后目的”是审美的最后目的。

审美的最后目的与功利主义道德哲学的最后目的比较接近但却有所不同。人是一个心身系统,并且与外物构成一个更为高阶的活力系统。这个活力系统的适应自稳定性的增加会使人感到幸福或快乐,即通常所说的“心身健康”。功利主义的最高原则即“增进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可说成“最大限度地增进最多数人的心身健康”。但是,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并不是审美的最高原则,审美的目的可以超越幸福。例如,当一个人被一段音乐深深地吸引时,他并未想到这段音乐有益于他的心身健康,他仅仅是“因为喜欢,所以喜欢”,这就是康德所说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笔者把审美看作一个活力系统,从活力系统的角度讲,最大限度的增进心身系统的“适应自稳定性”,就是审美的最后目的。由于审美是感性直观与理性直观的统一,是精神机能的最高阶段,因此,审美的最后目的也就是“目的系统”的最后目的。正如康德所说,这个目的不涉及利害关系,是无目的的合目性。笔者接受康德关于“美”的这一定义,但却摈弃他把道德律作为最后目的的结论。

在笔者看来,人的最后目的不在于认识,也不在于实践,而在于审美。或许,审美与宗教处于人类精神的同一层面;不同之处在于,审美的本质是哲学的。

篇16:幸福的前提是享有自由的意志

幸福的定义是什么?

我不记得我们分手过多少次,好像每次都下了好大的决心,不要再承受那种身心的折磨,答应彼此成为对方最好的朋友,或者安静地在自己的世界里游走,互不打扰,

可是,每一次的决心都会被对方的一个眼神一个电话摧毁,似乎谁都不能够坚定和坚持,谁也逃不出谁的手掌心。爱情,原本美好的两个字,在我们身上夹杂了好多的无奈,却又无法割舍。总是想,我们都应该享受得到更好更快乐的人生,不该捱得那么辛苦,可事实总是残忍的,我们对彼此也太残忍。

父母是不能够真正违背的,我知道他们是要我幸福,要我不吃苦。连他都好了解,了解到赞同的程度,他的家境不允许他有依靠,他说我不能给你什么承诺的,你应该听父母的话。当毕业的钟声再次敲响,校园里花谢花开了四次之后,我们都必须踏上另一段旅程。

可是不知道是冥冥中的注定,还是我们都太过愚蠢,同一个屋檐从课堂变成了公司。那种和恋人咫尺天涯的感觉不好受的,而隐瞒着父母不断圆谎的感觉也很糟糕。和家里吵了一架,冲入落泪的夜色中。他说,不该对父母如此,他不能给我幸福,他害怕我的任性。

我想恨父母,他们如此霸道地要保护我给我无忧的生活,

我想恨他,恨他不够勇敢,却又那么放不下,太多的缠绵背后是刺痛心扉的冷酷。我更恨我自己,一个崇尚从容淡定、简单生活的我,却陷在无法挣脱的淤泥里,越来越深。我拒绝不了他的怀抱,亲吻,那是我们唯一拥有的东西,别人夺不走的,也干涉不了的。

单人床很小,可是我们躺在一起从来都不觉得拥挤,抱得那么紧,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但越是缠绵越是缱绻,越有说不出的哀伤。连岳,对你说出这番话,心里不是没有愧疚,我承认我们是太过放纵了,从一开始就冲动得跨过了界线。那个美丽的夏天,成为一个错误的开始。

一定有身体的因素在里面,好像一个解不开的咒语,套住了我们。昨晚写了一封给他的信,最后一句话是“经历过22个月时光的冲刷洗涤,泛白的表面早已百孔千疮,结束。”刚刚按下存盘键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那个删过多次却又存过多次的号码告诉我说,他坐明天的火车回来。我可以暂时把手机关掉,却不能欺骗自己。

连岳,你有答案吗,用一个不是所谓“幸福”的理由说服我,唤醒我,可以吗?

由于篇幅有限,我只能把你三千来字的邮件大幅删减,我希望保存了你的意思。

篇17:基督教原罪论・自由意志・道德

基督教原罪论・自由意志・道德

本文以基督教原罪论为话由,对其中蕴含的自由意志与道德的关系作了初步探讨.从自由意志是道德的.前提和基础的观点出发,比较分析了中国传统道德,指出重构现代道德不仅需要唤醒人们的自由意志,而且还需要知识和理性.

作 者:谭洁  作者单位:孝感学院政治系,湖北,孝感,432100 刊 名:广西社会科学  PKU英文刊名:GUANGXI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3) 分类号:B82-055 关键词:原罪论   自由意志   道德  

篇18:叔本华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否定

叔本华对个人意志自由的否定

叔本华认为个人是生存于经验世界的.由于经验世界的一切都服从于因果必然性,个人的存在也完全服从因果必然性,因而人没有意志自由.人们常说:“我能做我想要的”,人们的.“能做”本身确实是自由的,但决定“我能做”的“想要”,本身却是被天赋的、不可改变的性格和外在动机所决定的.因而,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意志只有否定自己,才能获得自由.

作 者:漆家顺 QI Jia-shun  作者单位:玉溪师范学院,政法系,云南,玉溪,653100 刊 名: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YUXI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18(4) 分类号:B516.41 关键词:叔本华   意志   自由   必然性  

篇19:意志与无--叔本华自由观研究

意志与无--叔本华自由观研究

叔本华的自由即是意志的自由,但个体又受意志支配,人的行动又是不自由的,只有消灭意志,在无的境界里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叔本华的哲学通过否定生命意志的`方式所达到的是无,不免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和虚无主义色彩.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也谈无,虽然二人视角不同,但对无的肯定却是一致的.

作 者:牛秋业 NIU Qiu-ye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哲学系,浙江,杭州,310028 刊 名: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GQIU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2002 18(3) 分类号:B5 关键词:意志   自由   无  

篇20:教师心理学指导:《心理学》人的意志是不是自由的

人的意志是不是自由的?在这个问题上,心理学史中有过两种极端的见解。行为主义者否认人的意识,否认意志自由,认为人的行为完全是由外界刺激所决定的。唯意志论者认为人的意志行为是不受任何东西约束的,可以绝对自由,为所欲为。前者是极端的机械论,后者是极端的唯心论。这两种见解都是错误的。

和这两种见解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但又是不自由的。说它是自由的,因为在一定的条件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目的,发动或制止某种行动,按某种方式、方法行事;说它是不自由的,因为人的一切愿望、一切行动都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否则,将一无所成。正如恩格斯所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因此,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

意志自由是有条件的,并受历史条件的制约。恩格斯说:“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从开始懂得使用火和石制工具的那一天起,人类就向自由迈出了第一步。随着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多,越能运用客观规律,人类的意志也就越自由。但是,在阶级社会里,人还受社会和自然界的两重压迫,仍然很不自由;只有到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时代,人掌握了更多的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自然界的规律,才有可能获得更大的自由。意志的社会历史制约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的意志的自由度是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二是人们对意志品质的评价是以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为转移的。

一个人掌握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越多,越善于运用客观规律,他对世界的改造也就越主动、越自由。而这种能力的获得又依赖于人的主观努力,即需要勤奋地学习、勇敢地探索、不断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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