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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那本书作文850字

2024-02-22 08:06:2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东北一家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8篇我最喜欢那本书作文850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我最喜欢那本书作文85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欢那本书作文850字

篇1:我最喜欢那本书五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那本书五年级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三国演义》这本书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窗,一扇我最喜欢的窗,它让我从中懂得了很多很多的知识,道理。

就在星期天,我闹着把妈妈拉到了图书馆,一进门,一眼就看中了一本书。便嚷着要买,妈妈就给我买下了,回家了,我在路上就忍不着翻几下,不禁我就入迷了,看着里面的人物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我也不禁摆划了起来,拳头一冲,“啪”一下子打在了车子上,我不禁立刻握住那只手,啊啊叫疼。

回到了家,我立刻就冲进房去,看起了刚买的《三国演义》,看得入了迷,看着看着,突然感到肚子好饿,便立刻向妈妈问道:“妈妈,要不要吃饭了呀?”“早吃完了。”妈妈指了指我说,“我刚才叫你了,你没反应,房间也锁了,我们就先吃了,你赶快去吃吧。”“啊?”我有那么入迷吗?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饭,我便又来到的《三国演义》面前捧起它,一页一页地读了起来。

到了晚上,我怎么也不肯睡觉,一直到了妈妈怒发冲冠之时,我才勉强上了床,我本以为妈妈走了,我就可以继续看。不料,妈妈竟把书拿走了,顿时我心里急得慌,立刻偷偷摸摸地跟着妈妈,原来妈妈把这本书放在了她的床头,这时,我更急了,心中一会儿想不去,一会儿想去,去么不敢,不去么心里难受,最终我还是决定:去!

我摸着墙,在黑暗中走向妈妈的房间,到了妈妈的'房间门口,我就有不敢了,可最终还是想进去,我为了走在地板上没有声音,我还把鞋子给扔了,慢慢地打开房门的锁,正当我开门时,一阵“吱”声传入我耳,顿时,我立刻吓得脸色苍白,一下子有逃回了自己的房间里,心中顿时比偷了东西还慌。过了许久,我又摸到了妈妈房间,小心再小心地把门打开,自己钻了进去,快走到妈妈床头了,顿时,我心跳加速,头上也冒出了汗,我为了不让妈妈听到,尽力把手伸向着本书,把那本书捞了过来,我见拿到了书,得意忘形,“哈”的一声叫了出来,这时,妈妈被我闹醒了,我见说漏了嘴,立刻把书藏了起来,妈妈打开灯,一看,是我,便立刻问道:“咦?你不是去睡觉了吗,怎么到这来了?”“我我……喝水。”说完,就立刻闪人,逃回了房间,心中砰砰的,可看见到那本《三国演义》,又开心了起来,钻在被窝里,细细品尝这本书。

尽管那天我熬夜了,哈哈,我真的很喜欢那本书!

篇2:我最喜欢的那本书4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那本书400字作文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虽然这本书不像《儿童文学》那样知识渊博,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富有美名,是四大名着之一,但它在生活中给我的帮助却大大超过它们。

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75分,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当时真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死了算了。因为心情不好,随手拿了一本书就朝地上毫不留情地甩去,那本书正是《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当我捡起它的时无意中一行字应映入眼帘“头发被风吹乱的时候,你习惯用一只发夹收束你的头发。那么,心被弄乱的`时候呢?”。对呀,那么现在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冷静”。

我看完这一篇后,心情平稳了许多,头绪也理清了,知道现在不要去空想等会儿父母回来怎么办,而是考虑现在要干嘛。结果我在父母回来之前把整个试卷解决了。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坚信下次考试我一定不会让父母失望。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有了很大的鼓励作用,当然,《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给我的帮助不仅仅是这一次,还有很多。因此我认为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了,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坐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

篇3:我最喜欢的人高中作文850字

我最喜欢的人高中作文850字

我已经离开小学,步入初中进行更加艰苦的学习。在初中学习中,老师对我们的学习帮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不同的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就拿我来说吧,在我的心目中,教电脑的姚秀芳老师是最值得我尊敬、喜欢的老师。

她貌不惊人,长着一头卷曲发亮的头发,额头下一副眼镜则显得她有点博学多问,一双灵巧的手,每次都能在键盘上快速地输入“A、B、C、D”,她身上最值得我喜欢的,还是她和蔼可亲的品质。记得有一次,我因为作业的问题,所以晚去了几分钟,本以为她会狮子大开口,想不到她只是提醒我下次去早点,当时我内心不禁为他这种品质折服,下定决心做什么事情都要早。

在姚老师的身上,不光有和蔼可亲的品质,她还热爱运动。在一节自修课上,四周一片静寂,教室里更是鸦雀无声。我正在专心致志地做我手头上的作业。“1、2、3、4······”一阵数数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慢慢地放下笔,开始扫视四周,突然我望见远处有一个人在跳绳。这个人的身手敏捷,绳子在她的手里如同是一条龙,在漫天飞舞。仔细一瞧,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姚老师。我头一次看到,原来电脑老师也这么热爱体育,那么我们这些莘莘学子,要更加注重运动锻炼,因为有一个好身体,才会有一个好将来。

如果光是上面两点,还不足以显示出姚老师是我心中最喜欢的,那么这一点,足以让所有人信服。在小学里,电脑就不是我最擅长的,有的时候,老师所操作的`内容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比登天还要难上一百倍。我的水平就是打打字,也是十分吃力的,有时都会对这门课产生厌恶的感觉,一听说上电脑课了,都有点不想去。到了中学里,电脑课的内容变得更加难以令人理解,当我有点彻底失望的时候,姚老师又重新燃起了我的希望。每当我有困难,我就会举起手,姚老师便来帮助我,每次都那么有耐心,百问不厌,于是我又对电脑这门课充满希望,水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姚老师同样也是一个铁面无私、赏罚分明的人。课上搞小声音、小动作已经成了我们班的家常便饭。每当姚老师正在聚精会神地讲着课,底下几个“认真”的同学又开始了他们的行动。幸好姚老师是火眼金睛,那几个调皮捣蛋鬼,一个也没有逃掉,通通罚了一顿!

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天下所有的老师都是一样的,他们无时不刻都在为我们做出巨大的贡献,他们何曾想过要有什么回报。现在,就请我们所有的学生努力地学习,也只有这样,才能报答他们付出在我们身上的恩情,才能对得起所有的人!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5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50字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而博学的人说话。读书,能增长知识,开拓知识面,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聪明。

读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个好朋友,这好朋友可以教给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孙漂流记》,读完了他以后,一个勇敢而聪明的探险家鲁滨孙的伟大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在那一次航海上,鲁滨孙不幸遇到了特大暴风雨,船上的伙伴们不幸丧生,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活了下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这仅仅是磨难的开始,刚到孤岛上的几天,他万分盼望着有人恰好路过此地,把他救了上来,但几天后,他渐渐的意识到在这孤岛上,除了靠他自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

他为了找到住所,在岸上寻找了一整天,找到了自己合意的栖息之处,用仅有的东西搭了一个小帐篷,为了逃避野兽和野人的攻击,之后几个月里,又砍下了许多的高大的树干,把自己的`住所围起来,造了一个简易的防御工程。他这种既来之,则安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再后面,鲁滨孙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硬生生的土壤造出了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养了一大群羊,在残暴的食人族手里救起了一个奴隶,给他起名“星期五”。最后给自己造了两座巨大的土属“豪宅”。虽然他拥有了这一切,但是,回家,还是他最大的愿望。为了造船,鲁滨孙花费了数年心血,光是砍树就用了数月。这种勇气和顽强的毅力让人敬佩不已。

但是由于考虑不周全,船虽然制造好了,可离海边太远,想尽办法也弄不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费了,最后在仆人“星期五”帮助下,终于离开了孤岛。

他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是个多么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数字,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做出无数件对人们来说不可能完成的事。而在我们现今,有多少人一遇到挫折,就放弃希望,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

我的感受是:这本书教会我们的东西很多,而这些正是我们这一代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人所欠缺的。这书让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当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需要的是足够的勇气和坚强的毅力,有了勇气、毅力,就能充分发挥智慧,才有可能战胜困难和创造奇迹。

篇5: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850字_初一作文

你从历史中走来,不携一丝污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站在现实的浪尖上,极目远眺。勾心斗角的黑暗中,唯有你,如梅花般一枝独秀,那颗正直无私的心中装的永远是百姓。从“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绝不屈服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体恤民心,我认识到了一个如竹一般的君子――郑板桥。

你的正直无私,让我感动。身为“扬州八怪”之首的你,一身坎坷清贫。虽喜中进士,却被分到偏远荒凉的潍县当县令,即使这样,你也将“得志加泽于民”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初到潍县便遇饥荒,百姓苦不堪言,你深知官僚机构办事拖拉,若等到上级命令传达下来,百姓早已奄奄一息,于是你当机立断,立刻开仓赈贷,并说出“有遣,我任之。”的豪言壮语,才挽救了万余条生命。正是因为你的正直无私,才会有离潍之时“百姓遮道挽留,家家画像以祀”的感人一幕。

你的高洁坚韧,让我敬佩。晋有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清则有你“写取一枝清瘦竹,乌纱掷去不为官。”宁可不要荣华富贵,也不能有愧于心,这便是你――竹一般的君子。你如陶一般清高,却又不同于他。在强权和污流面前,你没有退缩,哪怕尽自己最后的力量也要为民请命。官场的规则束缚不了你,权利和富贵诱惑不了你,你依旧布衣草鞋,走在体察民情的石子路上。恍然间,我好像看到了在一片劲拔的竹林旁,站着一位同样刚正的诗人,他在仰望蓝天,他在放声吟唱……

你的执着坚持,让我沉醉。素来有“诗书画”三绝的你最引以为傲的自然是独树一帜的“六分半书”了。此书隶楷掺半,写来大小不一,歪斜不整,可谓是“乱石铺街、浪里插篙”,这样一种新奇的书体在开始时自然是不被推崇的。朋友的不解和路人的嘲讽并没有阻挡你前进的步伐,在浊流中,你艰难地摸索着,努力着,始终坚持自己,力求要创造属于自己的书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你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你的“六分半书”也随之被后世所流传。

一个“经世济民”的梦让你劳碌半生,数十寒暑换来“难得糊涂”四字。你如一杯清茶,甘甜可口,沁人心脾,让人回味无穷,细细品味,我尝到了拼搏,尝到了坚持,尝到了正直……虽然你已被如沙的历史所掩埋,但你的精神却永垂不朽,引领着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篇6: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850字_初一作文

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被描写成一个聪明人,但是,也正是从《三国演义》中,我发现诸葛亮并不聪明。

首先,作为执掌蜀国军政大权的诸葛亮,每日陷入具体的事务中,事情不分大小,皆决于己,这是领导者的大忌。一个聪明的领导者是绝不会这么做的。难怪司马懿会说:“孔明食少事烦,其能久乎?”诸葛亮53岁病死与他操劳过度有关。这能说他聪明吗?

其次,诸葛亮的不聪明还反映在他不能招贤纳才。蜀国君臣平庸,后期更无大将。“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这便是一个例证。刘备死后,在诸葛亮执掌大权期间,虽招了一个姜维,但也未能保住蜀国江山,足见其才平平。

第三,不自量力和缺乏自知之明最能说明诸葛亮不是一个聪明人。蜀国和魏国,力量对比悬殊,况且刘备死后,蜀国就已元气大伤,而诸葛亮竟还要大出祁山,进攻魏国。虽说这时已重归于好,诸葛亮口上说联合东吴,行动却一意孤行,六出祁山,当时陆逊还在,倘若吴蜀联手,东西夹击,司马懿也不能不在漫长战线上疲于奔命,但诸葛亮没有这么做,结果屡战屡败。倘若只有一两次失败还情有可原,可是还有三四五六次的失败,这也只能说明诸葛亮不智了。

第四,阿斗平庸,无才无德,诸葛亮不取而代之,实属无以天下为己任的大志,缺少勇气和决断。司马懿则相反,他敢诈病赚曹爽,最终使魏政权归司马氏。刘备死前,曾对诸葛亮说:“若阿斗无才,可取而代之。”这是君臣都听见的,还怕什么?扶不起的刘阿斗,诸葛亮硬扶,此乃愚忠,不足为训。

但是,诸葛亮的智慧也是无人能及的。这一点仅从《草船借箭》中便可看出,他利用了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本领,利用了人物特点从而识破了周瑜的奸计,向曹操“借”得了十万支箭。

总之,人不是十全十美的,我还是喜欢诸葛亮。虽然他有时是糊涂的。

篇7: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850字_初一作文

他寻求着精神的自由与快乐,然他的人生终是偏离了预定的轨道;他无意于那个人人争抢的高位,然而命运的齿轮终无情地将他推上了他眼中的地狱。那里,于他是穿肠毒药,而他,别无选择地咽下……世人皆叹他无能,我却独独痴迷于他――南唐后主,李煜。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我喜欢他的痴情。他迷恋于周后,他将他的灵魂寄托于她。我以为他不似商纣王,他有心中的挚爱。或许于他人眼中,他是昏庸的,可他依然“爱美人不爱江山”。周后生病,他衣不解带地照顾周后,药非亲尝不进,日夜守候;周后病逝,他如失去灵魂的躯壳,留下“丽今何在,飘零事已空。沉沉无问处,千载谢东风”。我似乎能看到他的伤悲,他的痴情。

“心事莫将和泪说,凤笙休向泪时吹,肠断更无疑”。

我喜欢他的恋国。别叹他的无能,他已内疚,他何尝不想当一位治理国家的好君王,让百姓过着幸福安乐的生活?可是他的天性优柔寡断,他不愿杀生,却又杀了不该杀的人,做着一件件错事。入宋以后,他,一名亡国君主,放尽自己的尊严。他在软禁生涯中,夙夜感叹南唐的远去、自己的无能。昔日繁华梦中重现,他悲吟:“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繁华一夜殆尽,归于一场梦,谁能读懂他的故国之思?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我喜欢他的大胆。这“亡国之音”是他生命的绝唱,他随着他的愁,不顾一切,甚至是他的生命,抒发着他的去国之思、失国之悲、亡国之恨。尽管他知道,他将付出血的代价。他淡然地服下宋太宗赐的毒药,在绝望中睡去,眼泪,依然在流淌……

或许,在他死后,还有人在唾骂他吧。他的灵魂,是该永远不安宁的。我也想为他鸣不平,他想做的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隐士,过着“一壶酒,一竿纶”的生活,偏偏他做了君主,葬送了他的国家。我有时会听见他在笑,笑的是自己,也笑别人,政权夺势的那些人,他们都是一样的,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只剩下一腔苦涩……

我喜欢着他,迷恋着他――李煜。我想,他并不喜欢“南唐后主”,他只想做“李煜”,做个平民,做个隐士,享受“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和自己爱的人一起,与世无争……

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

――《南唐杂咏》

篇8:我最喜爱那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那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那本书・     吴雨晨   自从在课本中学到了《简・爱》这本书后,我一直吵着让妈妈去买。记得那天在书店里,我无意中在角落里看到了《简・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翻开它,刚读了几行,我便爱上了这本书,只要那一天不读,心中就像千万只蚂蚁在啃一样,异常难受。我之所以要买这本书,不是因为它有美丽的封面,主要是里面的故事非常的精彩。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既不貌美如花,也不高雅富贵。她没有双亲,没有财产,没有惹人喜爱的漂亮面孔,但她个性坚强,从不肯逆来顺受。就像她对好友海伦所说的那样:“要是无缘无故挨打,我们就要狠狠的回击,让那个人不敢再来冒犯。”简是个懂得倾听心灵之声的人,她知道什么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她向生活索取的很少,就像长在一泓清水中的野百合,有尊严的活着,从而绽放出最清纯高雅的花朵,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这才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深深吸引。   终于到了周末,我又能痛痛快快地看上一回《简・爱》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才刚开始看,我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好像简・爱真的在我面前一样。虽然已经看了好几遍,但我还是像第一次看一样,心中充满激动和兴奋,书还没翻几页,手中的书就被抽走了,我抬起头,看见舅舅正站在我的面前,手中捧着我的书,便扬起手,想把书抢回来,谁知舅舅把书转移阵地,放在了他的身后,躲过了我的“魔掌”,然后对我说:“你妈妈打电话来叫你帮她打扫一下房间。”我只好拿着拖把,抹布,扫帚去爸爸妈妈的房间,心里还抱怨着:老妈真烦,房间不会自己打扫呀,还打断我看书,真是悲惨!   进入妈妈的房间,我先用抹布擦着柜子,才擦了几下,我就觉得无聊,就偷偷跑回房间把《简・爱》拿了过来,边看边擦桌子,柜子,我擦呀,擦呀……我左手捧着书,右手一直在桌子上原地擦着,地上的拖把、扫帚、垃圾、袋子横七竖八地躺着,我的脚边还有一些水渍。这是妈妈回家后看到的'第一个场景,我看的太入迷了,没有发现有人进房间,直到我的耳朵被袭击:“啊哟!疼!”“你今天在家干嘛了?我让你帮我打扫卫生,你怎么老是不听话……”妈妈正一手插腰,一手指着地上,我似乎看到妈妈的头上冒着火,那表情好像要把我给吃了,我立刻站起身,捧着书,回自己的房间继续享受我的人间美味―《简・爱》。  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简・爱》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心智也一下子豁达起来。人心的睿智也是由不断的读书,不断汲取新的知识而得来的。《简・爱》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篇9: 我喜欢的那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那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都是好看的。在我的书架中我最喜欢的书当然是《武器大全》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现在的.武器,还让我了解到古代的兵器。

这本书里有成千上万个武器,插图和古代的兵器画。让人看了真是赞叹不已,令人惊讶。真本书里详细的介绍了兵器的来源・历史・以及制造人。中国的兵器很丰富,从这本书就能看出来,这本书里每个兵器都有它的故事和一段;历史,中国人创造兵器多么不容易。

读了这本书,你就会想起祖先是多么聪明,多么的伟大。这本书前五十页讲的是兵器,后五十页讲的是武器。这一百页让我了解到这本书的意义。

这本书里的武器和兵器让我得到这样一个启示中国人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是一个巨大的家族,是战无不胜的,这些武器和兵器象征着中华人民现代化高级武器和低级兵器的文化兵器大宝库。

我喜欢的书就是具有科学和历史的书,它能带给我无穷的知识和学问。

篇10:那本书改变了我小学生作文

那本书改变了我小学生作文

一天早晨,我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风景。这时,一位戴着墨镜,拄着拐杖的中年人进入了我的视线。他每往前走一步,都要用拐杖往前伸伸,伸了还不够,还要用手来摸摸前方,直到确信前方没有障碍物了,才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去。

那时我还小,觉得他那笨拙的样子很好玩。我便找来一块黑布把自己的眼睛蒙住,也学那个人走路。结果我没走两步就被凳子拌了一跤,又撞上了柜子,弄得我晕头转向,当时只觉得这个“游戏”不好玩。

直到我阅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才改变了我对盲人的看法。

盲人是永远看不到光明的,他们一辈子都生活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然而,有一些盲人却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海伦.凯勒就是其中的`一位。虽然她一辈子生活在无声无光的黑暗世界里。但却尽自己的力量努力学习,并用自己全部的精力处处奔走,为残疾人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很难想象,一个盲聋哑的弱女子,为什么能以惊人的毅力,去学会拼写盲文,去学会说话,并且去大力帮助和她一样的残疾人。如果我自己,眼睛瞎了,耳朵听不见了,嘴巴也不能说了,我肯定惶惶不可终日。海伦的品质,意志,毅力深深震撼了我,让我的心灵得到洗涤。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在想,假如给我三天黑暗,去让我体会盲人走路的不方便,生活不能自理的痛苦。我便不会像往日那样,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了,而是去做有意义的事。我想,到那时,我会体会到生命的快乐啊!

篇11:那本书真让我着迷小学作文

那本书真让我着迷小学作文

有一次晚自习前,我正在安静地看《象王泪》,并且十分入迷,仿佛自己身临其境。

那时,我正看到了老象王火扎感觉自己死期将至,于是选中了一只幼象影叠作为王位继承人。虽然影叠体格已达到成年象的水平,并且勇气可嘉,但在进攻、防守能力,还有战略上,远不及成年象。

我想:既然这样,就应该让它多看看成年公象与敌人的战斗,学习本领。可是当我接着往下看时,象王火扎的做法与我想的截然不同,让我大吃一惊。

它把影叠赶出了象群,它想要用残酷的.大自然训练影叠。但这种方法既有好处,又有风险,一旦成功,影叠就将会成为最优秀的公象,若是失败了,它就会被野兽分食。

起先,影叠遇到了危险,还会来找象群求救,可是象王火扎带领象群阻止影叠进入,也不允许其它公象帮助它。后来影叠学会了自己进攻、防守,在大自然中磨尖了它的象牙,磨厚了它的象皮。因为影叠不理解象王的做法,所以在它心里渐渐地萌芽了想要击败象王来报复的想法。

影叠第一次挑战象王没有偷袭,因为它还不懂得战略。但是,它的力量却比象王略高一筹,毕竟象王已经老态龙钟了。就在影叠快要胜利的时候,象王叫出了它的伙伴,一起击退了影叠,还在它头上撒了一泡尿,这使得影叠更加愤怒了。

象王又把一头公象赶了出去,它想让这头公象独耳成为影叠的伙伴。果不其然,独耳成了影叠的得力干将,这让影叠的信心大增。

在一个冰雹天,影叠又引发了一场王位争夺战,这次它有了巧妙的战略以及独耳这位得力干将的帮助,一举击败了象王,夺得了王位……

我正看得入迷,上课铃声响了,把我拉回了现实,我放下了《象王泪》,但还在想着接下去会上演什么情形,我居然不想离开书的世界。

篇12:那本书真让我怀念作文600字

那本书真让我怀念作文600字

杜利特医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肥胖的身材,总是穿得彬彬有礼的,还戴着一顶又圆又高的礼帽。最让我怀念的还要数他和动物们之间的传奇了。

你肯定会问,一个医生能和动物有什么传奇?那你就错了,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医生,而是一个会动物语言的怪医生。他和动物一起闯荡生活,和动物一起生活,甚至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动物一起说话,这次,他们遇见了一只金丝雀,故事展开了?

医生在一家动物商店,将金丝雀帕帕奈拉买回了家。这只叫帕帕奈拉的金丝是一只雌金丝雀,她可有一个女歌唱家的好嗓子。当她说到:“我的主人还没回来的。“时候,我的心怔了一下,这只和主人相依为命的金丝雀,面临独自一人挂在风车上遭受着风吹雨打的痛苦。唉,这只鸟真可怜,从出生到现在都一直被关在笼子里,自怎么可能经受得住这狂风暴雨呢?从来没离开过笼子的鸟儿就像从来没离开过妈妈的孩子,不可能一时间接受这残酷的世界。帕帕奈拉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她的清洁工朋友。她没日没夜的在海面上飞行,夜以继日的'找着她的朋友,终于不负她所望,找到了她的朋友。耶,帕帕奈拉终于找到了她的朋友,这只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的小鸟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了。我这个敏感的人对这个场面感动至极。两个分别多日的朋友终于团聚了。可没过多久,这只可怜的小鸟又被一个流浪汉给“拐”走了,她又和这个身无分文的流浪生活了些日子?

这只可怜的金丝令我怀念,这个可怜的清洁工令我怀念,这两个可怜的人之间的友谊更令我怀念。

篇13:我最喜爱那本书初中作文

我最喜爱那本书初中作文

自从在课本中学到了《简爱》这本书后,我一直吵着让妈妈去买。记得那天在书店里,我无意中在角落里看到了《简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翻开它,刚读了几行,我便爱上了这本书,只要那一天不读,心中就像千万只蚂蚁在啃一样,异常难受。我之所以要买这本书,不是因为它有美丽的封面,主要是里面的故事非常的精彩。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既不貌美如花,也不高雅富贵。她没有双亲,没有财产,没有惹人喜爱的漂亮面孔,但她个性坚强,从不肯逆来顺受。就像她对好友海伦所说的那样:要是无缘无故挨打,我们就要狠狠的回击,让那个人不敢再来冒犯。简是个懂得倾听心灵之声的人,她知道什么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她向生活索取的很少,就像长在一泓清水中的野百合,有尊严的活着,从而绽放出最清纯高雅的花朵,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这才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深深吸引。

终于到了周末,我又能痛痛快快地看上一回《简爱》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才刚开始看,我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好像简爱真的在我面前一样。虽然已经看了好几遍,但我还是像第一次看一样,心中充满激动和兴奋,书还没翻几页,手中的书就被抽走了,我抬起头,看见舅舅正站在我的.面前,手中捧着我的书,便扬起手,想把书抢回来,谁知舅舅把书转移阵地,放在了他的身后,躲过了我的魔掌,然后对我说:你妈妈打电话来叫你帮她打扫一下房间。我只好拿着拖把,抹布,扫帚去爸爸妈妈的房间,心里还抱怨着:老妈真烦,房间不会自己打扫呀,还打断我看书,真是悲惨!

进入妈妈的房间,我先用抹布擦着柜子,才擦了几下,我就觉得无聊,就偷偷跑回房间把《简爱》拿了过来,边看边擦桌子,柜子,我擦呀,擦呀我左手捧着书,右手一直在桌子上原地擦着,地上的拖把、扫帚、垃圾、袋子横七竖八地躺着,我的脚边还有一些水渍。这是妈妈回家后看到的第一个场景,我看的太入迷了,没有发现有人进房间,直到我的耳朵被袭击:啊哟!疼!你今天在家干嘛了?我让你帮我打扫卫生,你怎么老是不听话妈妈正一手插腰,一手指着地上,我似乎看到妈妈的头上冒着火,那表情好像要把我给吃了,我立刻站起身,捧着书,回自己的房间继续享受我的人间美味《简爱》。

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简爱》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心智也一下子豁达起来。人心的睿智也是由不断的读书,不断汲取新的知识而得来的。《简爱》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篇14:我与那本书的故事作文

我与那本书的故事作文

这本书已经在我的书柜上静静地躺了两年了。对了,它的作者是刘慈欣,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作家。

书皮还是未拆封的,但上面的膜却已经落了不少灰,与旁边那些旧到快翻烂的书相比,它不知有多么的显眼。

不是书的内容无趣,也不是它的名气不大,但我就是对它提不起兴趣,无论有多少人向我夸它。

哦,对了,它是《三体》。

第一次见到它是小学,应该是生日那天同学送的。看了简介,发现里面有很多的物理知识,原本的兴趣降了一大半,毕竟那时候在我的眼里,物理枯燥乏味还难懂。

还没拆开,便将它放在书柜最上方,每次取书看到它,也只是略带无趣与嫌弃的一瞥。

这一放,便是两年。

初一就这样来到了我的生活,偶尔听见同学讨论,心底也没有看它的欲望。一转眼,寒假来了。

电影《流浪地球》的上映可谓是轰动一时,打听了一下,这个影片的编者也是刘慈欣啊。那本《三体》第一次就这样被我想了起来。看完《流浪地球》内心被精彩的剧情所折服,我开始想看《三体》了。

随着物理预科班的学习进程,我开始对物理有了浓厚的兴趣,量子、质子、中子,这些专有名词不再只是无趣的词,更多的还是一个有趣的朋友。

我看《三体》的欲望彻底被点燃了。

终于,在暑假的一天,《三体》结束了它的长休,那落满灰尘的膜被拆了下来,流露出来的是一个新奇而又未知的世界。

翻开书本,一个明亮科幻的大门被打开了。

一个又一个新奇的`观点在书中展现出来,三体的世界不是乏味的,是充满色彩的。情节的跌宕起伏,事件的迷离扑朔,都牵动着我的心。慢慢的,这本书从书柜的最上面,搬到了我最爱的书的那一层,一部,二部,三部,书的精彩紧紧地吸引着我,它不再是那个被嫌弃,甚至被遗忘的书了。

从嫌弃,遗忘,不在乎,到现在的喜爱,爱不释手,心心念念。

这就是我和它的故事。

篇15:我作文850字

我性格开朗,大大咧咧,最大的毛病就是做事马马虎虎,丢三落四。正因为这样,检查写了不少,苦头吃了不少,有件事说给你听听,保准你能笑掉大牙。 有一次,语文老师要求全班同学第二天上学时带上名著《繁星・春水》来学校。我记性不好,前不久就因为忘了老师的最高指示,还绞尽脑汁地写过一篇500字的检查呢。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次我可不敢再犯迷糊了,一回家就迫不急待地找出那本名著放进书包里。可还是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傻事:第二天早晨吃过早饭后,我突然想起老师交待带名著上学的事情还没有落实呢,便在书柜里心急火燎地找书,可是找了好久也没见着书的踪影。眼看上学的时间就要到了,这下我可真是急了,几乎是带着哭腔地问爸妈:“你们看见我的那本《繁星・春水》了吗?”可爸妈却给异口同声地给了我一个失望的答案―没看见。于是,我们全家总动员,开始了一场“找书”大行动。我们翻箱倒柜,书桌、书柜、所有的抽屉,就连地板上也找了个遍,就差挖地三尺了,最终还是一无所获。此刻,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看了一下挂钟,哇!要迟到了,我不得不急匆匆地骑着单车赶往学校。尽管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还是被老师毫不留情地批了一顿。 上课时,老师果然让我们将带来的名著放在书桌上,她要检查谁没带书。这一刻,我连眼睛也不敢正视老师了,紧张得心都提到了腔门眼儿,分明听到了“咚咚”的心跳声。心想:“完了,这回可真是瞎子闹眼病―没救了,等着挨批吧!”于是,吓得大气不敢出的我将头埋进书包里佯装掏书。可掏着掏着,却发现了一个绿色的本子,定神一瞧,这不正是那本《繁星・春水》吗?!正是天下掉下个陷饼来,我不禁喜上眉梢,心里的心头终于落了地,腰膀也顷刻间挺直起来。想想那本书怎么会乖乖地躺在书包里呢?原来我早就将它放进书包里了。哎,这玩笑可真是开大了,这洋相可真是出尽了。 就凭这点,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十足的大马虎呢?不过,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够改掉丢三落四的毛病。

第2篇

篇16:我作文850字

我,我是一棵小小的草,我有崇高的理想,我有远大志向。我要把我的理想和志向告诉遍地天涯海角的伙伴儿。 每一天中的我 被净化过的校园里,有我跑步的脚步声。 我的太爷爷说:“跑步,健身又健脑。”他还编了一句顺口溜来鼓励我们:“太爷爷今年98,耳不聋眼不花,常把报纸手中拿,说起话来像喇叭,粗茶淡饭是补品,锻炼身体重要啊!”我的太爷爷再过二年就是“百年寿星”啦!太爷爷说得没错,有着棒实的身体,才能脚踏实地地学习。 早晨,第一个坐在电脑前学英语的是我,因为早晨学习新的知识可以训练我的记忆力。 中午,吃完午饭,我就会钻进自己温馨的卧室里,躺在我心爱的沙发上 听听音乐、哼哼小曲、或美美地睡上一觉。 傍晚,放学回家做完了作业,妈妈会把我当成小鸟放到大自然中的校园里,同伙伴们尽情地玩到天黑回家。 晚上,我要做二十个俯卧撑、十个仰卧起坐、和5分钟大字操。 睡觉前,我会把一天中相识的知识见见面,打个招呼。“孔子语录”中有这两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可为师矣。”就是说:“学习而经常实践,不是很愉快吗?”“复习已有的知识,从中可以得到新的理解,那么这样的人就可以去成为别人的老师了。”孔子是2500多年前的圣人,“孔子语录”自古以来一直被后代子孙们传诵。 爸爸、妈妈眼里的我 用爸爸的一句说:“天生长着一张可爱的小脸上有,单眼皮、小鼻子、樱桃嘴。”看着我的小脸就想笑。 用妈妈的一句话说:“是个聪明活泼、性格开朗、爱搞笑又听话的孩子。 老师评语中的我 提起你的名字,老师眼前就浮现起你聪明、可爱的小脸蛋。你的学习兴趣高,爱动脑筋、常常向老师问个为什么?你对各类事物的感知快、好奇心强、头脑反映灵活,在课堂上你能认真听讲、遵守纪律,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总能按时认真的完成。你优异成绩是老师骄傲。你真棒!你既是老师的好帮手;你又是伙伴们中的好榜样,老师和小伙伴们都非常喜欢你。 梦想中的我 我成了千年古树,为人们遮风挡雨,净化祖国,造福于人类。

第3篇

篇17:我作文850字

调皮、幽默、好学、贪玩这几个美妙而使人哭笑不得的字眼儿,又好似一个个高低起伏的音符,构成了活泼好动的我。

前伴随着一阵响亮的啼哭,小小的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在父母花朵般的细心呵护下,我第一次走进了学校,第一次离开了父母,第一次开始独立成长,那一天,懵懵懂懂,觉得身上的担子变重了,长大了,要忙碌了

当我翻开人生的第一本书时,就被书上的那些新奇的句子给吸引住了,慢慢喜欢上了学校的生活,喜欢上了那些无价之宝图书。这无疑是我成长路上的一个转折点,也许,冥冥之中,上天早已安排好了。我的这条路,必定会因为书而更加精彩!从此以后,我开始对书情有独钟,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中国是拥有50文化历史的文明古国,所遗留下来的智慧结晶更是数不胜数。《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这些堪称中国四大名着的书本,我是捧在怀里,爱在心里,赞叹不已!二、三年级时,稚嫩的手心里总是捧着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更是爱不释手!妈妈说我是小书迷,恨不得遨游在书海里一辈子都不要出来。爸爸说我看书时是时候是傻子,就算到了世界末日,我也会捧着一本书乐在其中。我呢,无所谓,更加贪婪地吮吸着知识的甘霖,无动于衷。书本虽是浩如烟海的,但它们的内容却都是丰富多彩的,每当我阅读这些书籍,总是能陶醉其中,不能忘返。

是啊,我始终坚信:书是一位营养师,它让我健康成长;书是一位画家,它勾画了我朴素的人生;书是指南针,它让迷路的人儿找回正确的方向。书是那样的重要啊!难怪司马迁要那样辛苦的编写《史记》,安妮要躲在一间昏暗的小屋子里写下《安妮日记》,如今,我长大了,但对文学作品的热爱丝毫不会削减,反而会更加流连忘返。

长大了,我要做一名合格的老师,让我的学生们都受到书本的熏陶。尽我所能,把知识的汗水洒遍每一个角落。就像那句话: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为了这个梦,就算我以后的人生路会走的坎坎坷坷,但也决不放弃!

六年级:宋月月

第4篇

篇18:我作文850字

看看镜子里的女孩吧:圆圆的小脸,理着一个西瓜头,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两颗黑珍珠。小巧玲珑的鼻子上,一颗黑色的小芝麻贴在正中间,红红的嘴唇稍稍上翘。这是谁?Yes!这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间车爆胎的我。

生活中的我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做任何事情总是充满激情。就拿洗衣服来说吧!这件每个人(除了我)都认为枯燥无味的事情,我却可以做的特别特别(此处省略N个特别)开心,并且近乎完美!怎么,不信?我洗的衣服与可以说是洗的一点杂质也没有!(虽然说有点夸张,嘿嘿!)每次洗衣服时,我总要哼几首小曲。听妈妈的话听到了吗?不用质疑,我又在洗衣服了!哎呀,这时我可起劲了!业余时间,我偶尔看看书、练练钢琴。告诉你哦,我的钢琴在今年6月的比赛中,演奏的《圆舞曲玩笑》荣获全省银奖呢!当天晚上,我做梦都笑醒了!读到这里,你知道我爱笑了吧?因为我听说啊,微笑可以使你青春常驻哦,要不你也试试!

学习中的我是个奋发向上的女孩。在小学,我的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现在我已经读初中了,自己又有了新的目标:争取每次考试全班前5,年级前20。在众多的课程中,让我情有独钟的就是英语了。不是我吹牛,在今年5月,我是唯一一个代表全县六年级的同学去参加全省举办的英语口语竞赛,最后,我得到了全州第三名的好成绩。怎么样,羡慕吧?上初中后的几次英语测验,我的分数一直保持在117以上呢!

你知道吗?我能说一口很流利的普通话。小学的语文课上,老师总爱点我起来朗读课文,我字正腔圆、抑扬顿挫的声音得到了老师的赞赏和同学们的掌声。在学校每次举办的演讲大赛上,我都以最高分取得了全校第一名。更令我开心的是,在7月份,琴行在南门广场举办的两场大型晚会上,我都荣幸地担任主持人,并得到了观众们的一致好评。

但是,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也有很多缺点,在上课时回答问题不特别积极,遇到难题不爱动脑筋,尤其是数学题但是,我一定会扬长避短,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这就是我,一个多才多艺、阳光灿烂的女孩儿!

第8篇

篇19:我作文850字

一 大家好!今天向大家介绍一个人。 这个人是“火烧石灰船――没救了”,缺点不少,优点倒是全无,却非要抛头露面,唉!还要我美言几句,不可能! 二 先来讲讲他小学时候的劣迹: 四年级时,曾学习一首千古名诗《望庐山瀑布》,那言辞之优美,结构之精妙,只有诗仙李白才有的境界……他居然也想挑战: 望庐山烤鸭店 日照香炉生紫烟, 李白来到烤鸭店。 口水流下三千尺, 一摸口袋没带钱。 同学们捧腹大笑,还尊称他为“齐仙诗皇”,好不威风! 至于语文老师,气的头都炸了,想惩罚他却又欲罢不能,谁叫他语文成绩那么好,唉!真为那位语文老师感到惋惜呀! 整个小学阶段,老师们们对他就像美利坚对朝鲜,狠透了却又无能为力,我真想为他们出出气,但…… 七月的酷暑过去了,一张录取通知书来到他手上,你吓我!外校,我平生对他第一次刮目相看,老师的态度更是1800度超级转弯,六年来头一次对他露出赞扬的惊讶。同学们还追加他为“天才的N次方(N为无限)”。对此,我无话可说。 三 大家别以为他考上外校有什么了不起,好看的还在后头! 进入外校后,他依然像以前那样“盲目”的自信,还“神不知,鬼不觉”的捞了个“英语课代表”,过了回官瘾,但是,期中考试的成绩又是一个“你吓我!”创历史新低! 哈哈!尝到苦头了吧!这儿不是那个没有竞争的学校,这儿是“WuHan Foreign Language School”,这儿可是精英汇聚呀!你可真是“蠢才的N次方(N为无限)”! 他终于艰难的认识到这一点,开始疯狂的追赶,虽然现在有了些好转,但比起第一名,依然是“拐子追马――望尘莫及”。 自作自受! 四 他还托我顺便宣传一下他的打算:“考取哈尔滨佛教大学”,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清楚,原来是哈佛大学呀!就凭他这句“人不人,鬼不鬼“的话,我断定,别说哈佛,就是那个哈尔滨佛教大学,他也考不上!五 说来说去,终于要真相大白了,实话实说,那个“不争气”的“小子”就是我!

第1篇

篇20:我作文850字

我有一个梦,我希望现实与梦想能够并肩,不再背道而驰。然而,我的希望是很渺茫的,用四个字成语概括就是沧海一粟,海市蜃楼。

小时候,我羡慕别的同学的父母亲能够送他去上学,而我,从小到大都是自己一人,形单影只地走在荒凉的街道。后来,我明白了我的父母要好好的赚钱,供我读书以弥补他们心中的遗憾。而我,是不争气的,不仅没在班上排上名次,英语还总是不合格,数学有时候还考三十多分,稍微比较好的成绩都是抄袭别人的,而且还偷偷地拿走母亲地血汗钱,当母亲问到,我说不知道,她还以为是掉了。我这样的坏孩子,生来就是让父母操心的。

长大后,我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而去做某件事。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很热爱学习,所以我也去学习了,经过一个月的,我从班级十多名进到全班第六名,从年级五十多名进到三十六名,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世界变得不一样了,同学们都觉得吃惊,都在夸我,我终于明白被人羡慕的感觉。我在这种感觉中飘飘然,然后,我便更加努力的学,《劝学》中有句话:“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我已经是全班第一,班级十六了,我为我自己而骄傲,原来我不是不争气的,后来,这份骄傲变质了,变成“骄傲”了。直到中考时,我失意了。

后来啊,我一直在哭,一直在笑,哭我没有鞋穿,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有人没有脚,那一刻,我觉得我还是很幸福的。失意的我没有选择高中,原因是我没有考上公办的高中,民办的高中太贵,付不起学费,母亲考虑我回老家读,四处托人找关系,四处欠人情,后来我说我不去读高中了,我去读技校,那刻,我感觉我的心在流泪,然而,我却无能为力。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跟我一般大的女孩在为生活而奔波,我很奇怪,就上前问她,她说家里供不起她读书,还有几个弟弟妹妹需要读书,说到读书,她的眼里还有几分向往。我的心里似乎懂了。幸福就是一种拥有,一种追求,一种对生活的审视和发现。

而现在,我正在为明年的高考而努力,我感谢上苍给我机会高考。我让别人直到,我不是不争气的。

我有一个梦,就是我能把现实与梦想并肩,不再背道而驰。

第2篇

篇21:我作文850字

可以说,我是一个寂寞的孩子。 寂寞的我,渴望爱,但是却又害怕爱后的别离;寂寞的我,喜欢听悲伤的曲子,不断的听,因为那些浅吟低唱的韵律中,就是我全部感情的诠释。寂寞的我,唱着寂寞的歌,写着寂寞的故事,寂寞的我,寂寞的心,其实很寂寞,只是不想说。 我叫萱,单亲家庭。寂寞常陪伴着我,孤独的人不一定会感到寂寞,但寂寞的人却一定会很孤独,寂寞却让把心事往心里塞,掩饰自己。虽然我很想说出自己的心事…… 喜欢听许嵩的歌,因为他的歌总是透露出悲伤,最喜欢听《玫瑰花的.葬礼》,边听边哭…… 我的心事只给我的日记本,还有小雨姐姐说。 最怕黑夜的来临,因为当经过了繁华喧闹的白天后,夜晚就更显的寂寞! 讨厌虚伪,请不要假装对我好,因为我很傻,会当真的。 喜欢下雨,淋雨,站在雨中,就算是流泪,也分不清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玫瑰花的葬礼 埋葬关于你的回忆 感觉双手麻痹 不能自己 已拉不住你 真的好美丽 那天的烟花雨 我说要娶穿碎花洋裙的你 没有看过玫瑰花的葬礼,或许我可以想象:白色玫瑰,这样符合葬礼,是吗?呵呵,或许是我太死板。 独自走过每一个季节,没有人陪,也不需要人陪。眼泪早也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眼泪,我只属于孤独,也只有孤独属于我。我把自己的伤隐藏得很深,不让任何人触到,把淡淡的笑意流露,流露淡淡的坚强。偶尔我也会期待,有人会来关怀我。理解我,有一个温暖的拥抱,有一个温馨的港湾可以停泊。但那只是期待,悄然的期待,我还是在寒冷的季节,躲在那个让人不易发现的角落,独自舔着自己的伤。躲在那个让人不易发现的角落,感怀着自己的喜。躲在那个不易让人发现的角落,解读那个叫做孤独的文字。当孤独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我便会紧紧关上心门。也就不习惯有人陪我走,有人陪反而更想自由。或许是害怕,或许是习惯,或许孤独早也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但是,其实,我也渴望有一个人能懂我;我也渴望有一个人能走进我的心…

第4篇

篇22:为了那本书,我付出了很多作文

为了那本书,我付出了很多作文

你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吗?我就有了,为了那本书,我付出了很多。你想知道吗?那我就告诉你吧。有一次我在书店看见一本文章优美的作文书,很想拥有它。可是那本作文书需要二十多块,妈妈不许买,每当我看见别人有那本书时,是多么的.羡慕啊!

有一天,我放学后经过书店看到里面令人眼花缭乱的书,又使我想起了那本书,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来到那本书旁边,我翻开它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但是时间有限,我又舍不得放下它,怎么办?于是我心里想到了偷。那时还好没人看见,真是天助我也,刚伸出手我又犹豫了:如果偷了,妈妈发现就糟糕了,老师教育我们不能偷东西,这样会让人讨厌的,要是让同学知道了我的面子往哪搁?可是那本书好像在向我招手,冲我微笑,最后我还是下决心偷了。我向四周环视了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本书取下书架,轻轻地放进了书包里,最不起眼的一层,那时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我很害怕服务员发现。最终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出了书店。为了这本书,我犯下了一个令我终生后悔的错误。从此,我特别珍惜那本书。

有一天,吃过午饭后,妈妈上班了,我经过房时,看见那本书放在书桌上,咦,那本书好像在冲我笑呢,好像在说:“快来看我吧!我很好看的。”我被它那无形的魔力引了过去,坐在书桌旁,翻开了书。啊,那内容真精彩,我看得入了迷。过了一会儿,雨悄悄地下了起来,越下越大,我竟然忘了收衣服,阳台上的衣服已被雨淋湿了,我全然不知道。晚上妈妈回来了,她一进门就问:“刚才下雨,你收衣服了吗?”我有些莫名其妙说:“刚才下雨了?我没有收衣服,我一直在看书。”顿时妈妈的脸立刻沉了下来,生气地说:“你就知道看书!衣服湿了也不知道。”随后,她用那根可怕的棒子打了我三下。那时我大哭了。

为了那本书,我真的付出了很多,为了那本书,我犯下了一个令我终生后悔的事,为了那本书我被妈妈骂了。这是我第一次为了样东西而付出这么多的,我会永远记住的。

篇23:那本书拨动了我的心弦作文

书籍伴我成长,那迷人的油墨馨香,萦绕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一缕一缕,编织着我成长的脚步。

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3天光明》,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海伦・凯勒,只需要短短的三天光明,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她的奢望实在是太过于平凡,生活中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看不到太阳、星星和月亮,也不知道天空蓝是什么蓝,小草绿是什么绿,在他们的眼前只有一片昏暗,他们看不到也听不到,更感受不到生活的乐趣、诱人的光明。《假如给我3天光明》让我们深切地明白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海伦・凯勒从小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她并没有被生活带给她的不公而击败,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用盲文学习了七国语言,还写了《假如给我3天光明》,让更多像她这样的人感悟到生活的希望,感受到光明,让更多的人像她一样:战胜困难、拥抱生活。

我也要向海伦・凯勒学习,不被生活中的挫折打倒,要敢于面对生活给你的挑战,并且战胜它,让自己的生活精彩。

读这本书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因海伦・凯勒的命运而有过会心的微笑,也有过感伤的泪水,我既为她的命运感到不平,也为她那超乎常人对抗命运的顽强毅力而感到慰籍。

书,像一盏灯,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路;像一首歌,一首动听的歌,唤醒沉睡的智慧,给予我知识、力量和勇气。

海伦・凯勒与她的《假如给我3天光明》让我懂得:面对困难,永不言弃,不做碌碌无为的平庸之人。是的,只要你超越自我、不懈努力,一切困难、挫折就都迎刃而解。

一路走来,书一直陪伴在我左右,那字里行间的情感、隽永悠长的意境,唤醒、滋润我幼稚的心灵。我愿与书籍用相伴,那缕缕沁人心脾的油墨清香,将永远伴随我左右。

让书香伴我成长,让经典与我同行。

篇24:那本书拨动了我的心弦作文

女人的强大,有了男人在背后默默守护,才能撑起一片天空。

――题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心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中的书。而我心中的书,却是一把琴,它能拔动我的心弦,它就是《飘》。

书韵“飘”香,悠悠然地“飘”进我的心房,在心头荡漾。

《飘》是爱情的迷惘,是战争的可怕,是无助的呐喊,却也是透过黑暗的光明。

率真坚强而又有心计的斯佳丽,深沉执着而又像谜一样的瑞特,善良如天使的玫兰妮,高雅忧郁的阿希礼……在这些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斯佳丽。她有时让我爱,有时让我恨,有时让我同情,有时让我为她叹息,又有时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要流泪。

一个强大的女人在逆境中抗争,对生活依旧充满希望。爱情的失意――追求阿希礼的失败,风云变幻的乱世――战争燃起的硝烟,亲人离散――家乡遭遇侵略,衣食无着――贫困的战争生活……所有的这些都没有打垮斯佳丽。每每遇到艰难困苦或天灾人祸,她不怨天尤人,不自暴自弃。“挑重担需要强壮的肩膀才行”,“这一切等我明天再考虑吧,到了明天我就能挺住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斯佳丽是这样对自己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面对爱情,她却是如此的曲折。她结了三次婚,前两次都是那么的糟糕,第一次为了出气结婚,第二次为了金钱结婚,独独第三次,或许她是为自己真正地结婚。“爱情会冲昏一个人的头脑,会让一个人胆大妄为……”这是爱的至意,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承诺。

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让我们为斯佳丽加油!

书是一把金钥匙,引领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视野;书是一叶扁舟,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书是良师益友,告诉我人生的真谛。书是一把琴,深深地拨动了我的心弦!

篇25:让我结交朋友的那本书作文

让我结交朋友的那本书作文

在我的书柜上放着一本书:《冰雪奇缘》,一看到这本书,就会想起我的好朋友—燕然,也会想起那次难忘的'借书经历。

那是在我上一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和小伙伴在小区对面的林荫道上玩,我看见石桌旁坐着一个小女孩,我不知道小女孩的名字,只知道她和我同住一个小区。石桌上有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好几本书。

小女孩大概在等她的妈妈,我向前走去:“哇,你有这么多书,你读几年级了?叫什么名字?”她说:“我还在上幼儿园大班,马上要上小学了。我叫燕然,这几本书是妈妈刚给我买的。”“你认识字吗?”我问道。“认得不多,基本是妈妈念给我听,这些书里有好看的图片。”“我能看一下你的书吗?”燕然把书递给了我,我一看,这几本书我都很喜欢,其中有一本《冰雪奇缘》,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书,于是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我看一下吗?我们住一个小区,我叫刘芷玥。”她说:“我知道,可……”她有点迟疑了。这时,她妈妈走过来了,燕然对着她妈妈耳朵说起了悄悄话。是借还是不借呢,我心里七上八下的。过了一会儿,阿姨对我说:“你喜欢看书?”我使劲点了点头,“这本书,我们借给你,但晚上7点你来这里把书还给我们,你也要借一本你觉得好看的书给我们,可以吗?”“当然可以。”我高兴的答应了。

我抱着书跑回家去,兴冲冲地打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书,介绍了一个冰雪王国里发生的事情。到晚饭时间了,我赶快吃完了饭,不停地看钟,我告诉自己要将信用,生怕迟到。还差十分钟到七点,我带着《冰雪奇缘》,还带了一本《三百六十五夜好故事。春》提前到了林荫道。她们也准时来了,我把书还给了燕然,我说:“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我也带了好看的书借给你,这本书还有《夏》、《秋》、《冬》系列,你什么时候看完再借都行。”燕然高兴极了,阿姨说:“我们下星期还在这里交换书看……”没等阿姨把话说完,燕然说:“我要和玥玥姐姐做朋友,你到我家去玩吧”就这样,我和然然因为借书成为了好朋友,我们常在一起看书、玩耍。可是很遗憾,我上二年级时,她爸爸要去成都工作,她家就搬走了。临走时,她把《冰雪奇缘》送给了我。我们的友谊就是从借书开始的,这是我终身难忘的经历。

篇26:我和同学850字作文

我和同学850字作文

今天的精神特别好,起床以后活蹦乱跳像考拉一样,因为昨天老师布置作文,作文要求我们要写四件事,我在睡觉前,在头脑里已经写好了。

回想起经历过的四件有趣的事件,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学校举办了踢毽子比赛我想:我从来没有学过踢毽子怎么比赛呀?小明、小美、小刚他们好像看穿我的心事,走到我身边并鼓励我,只要有勇气学习没有什么学不好的,来我们一起踢毽子,小明拿着毽子直着脚踢毽子,小美盘退踢毽子,我拿着毽子学着他们的样子踢,可是怎么也踢不着毽子,只好呆呆的站在了旁边,小刚看见了走到我旁边,边踢毽子边教我踢毽子的技巧还对我说“:踢毽子能增强体育和灵活。”在她们的陪同和帮助下我在踢毽子比赛中,虽然我不能得名次,可我一口气也能踢一百下了!

还有一次,老师告诉我们,她给我们报名参加跳舞培训,第一天,我们来到了舞蹈学校我,小明、小美、小刚,头脑里还在回荡着老师说的话,你们这次培训时间只有二十天你们要好好学习呀!哎!这二十天可怎么熬得过啊?慢慢地也发现每天去学舞蹈也很不错,我们一起练功忍着痛苦,就是为了受老师表扬,没事时,和老师在一起说说笑话,那种由痛苦而发出的喊声仿佛感觉我们这些经历的`舞蹈上风风雨雨的老将们,仿佛又要到鬼门关起一回。

回到学校,老师叫我们写一篇关于舞蹈培训的作文,作文要怎么写?我们四个好同学议论纷纷,首先我发言说:“认真观察事物,才能写好作文。小美,说要多看书要多看书一些课外书,小刚说要写好一篇作文首先要做好描写外貌、语言,小明总结说要写好一篇作文要多观察多动脑多看书……才能写好一篇作文,我们在热烈的议论中终于学会了如何写好作文。

放学了,我邀请小明、小美、小刚,到我家做客,他们到了我的家里,妈妈很高兴,忙着做饭做菜还要招呼客人。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来招呼同学吧!”妈妈说:“好阿。“于是我拿来几个苹果,用水果刀熟练地削起皮来,不一会苹果就削好了,我端到了小明、小美、小东,面前说:“请吃吧!”他们满意的对我笑了笑,接过苹果说:“小东你真棒,我回去也要帮妈妈做一些家务。”妈妈看着我,笑了,我看着妈妈,听着同学表扬之后,脸红了,因为这是我帮妈妈第一次做家务。我按下决心,以后我一定天天帮妈妈多做一些家务。

从以上的这几件事中,我认为只要不怕苦,不怕累,敢于动脑,虚心向别人学习,没什么事情做不好的。也如古人首说:“只要功夫深,铁板磨成针。”

篇27:这就是我850字作文

这就是我850字作文

在我们班,你或许会看到一个这样的身影,她沉默寡言,默默无语;她凝神窗外,似在沉思在发呆;她平静地坐在座位上,淡然地看着吵闹的同学,一言不发,迷离的眼神中似有一丝孤独——这就是我,一个追逐宁静与孤独的我。

在班上,我的确与从不同,和爱说笑打闹的同学比,我缺少的是一份十几岁的孩子应有的活泼,而多了一份寂寞。

寂…寞…

春日的公园里人声鼎沸,,溢满了孩子的欢歌笑语,而我独坐在石凳上,任柳絮飞舞,飞舞的是寂寞;夜晚的闹市里,灯红酒绿,而我静静地伫立,凝望着淡淡的月光,凝望的是寂寞。

寂…寞…

或许从小,我就是一个寂寞的小孩,寡言的我不太擅长与人相处,拥有的朋友几乎一只手就能数得清。刚开始不适应,而年复一年,渐渐地,我学会了享受孤独与寂寞。

有一首歌这样唱:“流浪的小孩,找不到光;迷路的小孩,找不到方向;孤单的小孩,傻傻的`梦想;悲伤的小孩,流着眼泪歌唱。”那么,我想我上辈子可能迷失过,因而今生今世,孤独地行走在人群中,傻傻地歌唱。

可是啊,寂寞不代表空虚。在我心中有一个世界,那是只属于我的世界,任何人不得打扰。在漆黑的夜里,我可以独锁在自己的房间中,漫吟“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或可以打开小说《萧十一郎》,细细品读那个有着旷世寂寞的男子,听他唱响他的悲歌;也可以重温《哆啦A梦》,回味儿时那个给自己带来欢乐的圆圆的脸庞。这时候,岁月寂静,却也安宁。苏东坡说“人间有味是清欢”,大抵如是。

这个世界太浮华了,有时连宁静也成了一种奢侈。寂寞却能将我带往另一个世界,那里,自有一方净土。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存在感极低的人,可是正因如此,我才能从世俗中逃离,得到解脱。

人生就像一首歌,有的人轰轰烈烈,有的人清清淡淡。而我,却一边流浪,一边从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到另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傻傻地歌唱。

寂寞,却不冷漠;孤独,却不孤僻。这就是我,一个独特的我。年年岁岁,斗转星移,纵然湮没于人群中,我也仍执着地寻找,寻找那一世安宁。

我不知道别人怎样看我,但只要做好自己就够了。大不了,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篇28:我很烦作文850字

每个人在一天的开始总是好心情,而我却与众不同。在每一天的开始,我总是抱着一种很烦的心情,度过一天。当然,也有会让我开心的事情,比如说我写了一首诗啊,作文被老师念了啊,但这些日子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几天。不过,最让我开心的,是能在上,边写作文边聊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都是上学、回家吃饭、写作业、复习、睡觉,一点都没有写诗的时间,也没有玩的时间。以前在初一时,还能在生日时跟同学们一起去爬爬山。但是呢,现在数学老师抓的太紧了,连一个电话都不能跟同学打,唉……昔日的好友,已经不在一起了,就是见了面,最多也不过是闲聊几句,要写作业吗!也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谁不想长大拥有一个好的职业呢?现在,学习不好就会被淘汰,谁想被淘汰。学习不好的我一向只能靠业余时间来多用点功,又是谁叫我上课不听讲呢?

经常碰到一些学习好的伙伴,他们也放弃了玩乐,只有少数不多的人可以边学边玩,又可以成绩好。我真的很羡慕他们,但羡慕又有什么用呢?哪时候数学作业错了几道题,我甚至不敢拿给爸爸看,我怕爸爸那无情的手掌。

每天一回到家,我就只能埋下头来做作业,数学、语文、英语、生物、地理、物理、历史、政治……这么多的学科压的我快喘不过气来,学校有练习册、试卷,家里照样有,还有复习资料。一沓的练习已经装满了我的书柜。星期六和星期天,本来是我最期待的,现在变成了我最怕来临的。面对将要来临的化学,我更是痛苦万分。

时间,什么时候能由我来掌握你呢?现在,我只想说三个字――“我很烦!”

初二就是上学路上匆匆忙忙回家途中慌慌张张。

初二就是男老师上课洋洋洒洒女老师下课拖拖拉拉。

初二就是无数资料纷纷扬扬无边题海浩浩荡荡。

初二就是八科老师晕晕乎乎莘莘学子浑浑噩噩。

初二就是奔入食堂跌跌撞撞骑车回家哼哼唱唱。

初二就是考试之前咿咿呀呀考试之后呜呜咽咽。

初二就是老师教诲拉拉杂杂父母叮咛唠唠叨叨。

初二就是家长会前平平安安家长会后风风雨雨。

初二就是金榜提名风风光光名落孙山凄凄惶惶。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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