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优秀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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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二小说类的优秀作文
月光不会说再见
宋初光,我终究还是为我们没有开始的故事写上了结局,亲手,写上的,再无可能。
——十六岁的陆晓月
【寄语】十六岁,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天很蓝,风很轻,水很温柔,而那年的你,也刚好出现。
【一·新】十六岁,刚步入高一的陆晓月扎了一个马尾辫,带着紧张不安和激动,跨进了高中大门。刚到班,陆晓月发现大部分人已经做到了位置上,或独自看书,或与左邻右舍交谈。所有人脸上还未褪去的,是独属于初中的那份青涩与稚嫩。而在嘈杂的教室里,总有一个地方是净土,总有一个人很安静。只一眼,陆晓月便挪不开眼睛了。那是个很安静的男孩,拥有一张多少女生梦寐以求的无痕无痘无疤的干净脸庞。一米八几的高个子,修长的手指,还有一双被牛仔裤修饰的完美的大长腿。男孩算不上多英俊,但是有魅力,有气质。气质也可以为颜值加分。陆晓月挪动脚步,选了一个离男孩最远的位置,坐下。陆晓月心想,高二分科,如果可以,高一这一年她只想安安静静地度过,他和她,就做个陌生人好了。
如果可以,她不想和他有任何的交集。
【二·缘】
也许,这个世界最墨菲的就是墨菲定理了。第二次学月考试完,陆晓月被班主任极其幸运的分到了男孩的前面。陆晓月转身放书包时,瞥见了男孩的作业本。原来,他叫宋初光。
这天下了课,宋初光抖了抖陆晓月的椅子,陆晓月转过身挑着眉询问。宋初光身体前倾,右手托腮,说:“陆晓月,我们以后都是一个学习小组的了,你为什么这么高冷?”陆晓月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没说。同桌阿琳点点头说:“是啊,晓月,你看起来不像是高冷的人啊。”陆晓月笑了笑,她总不能回答说她只是单纯的不想理宋初光吧。其余的三个人一脸期望的看着她。陆晓月瘪了瘪嘴说:“我哪里高冷了?”宋初光点了点头说:“是啊,依照你的身高,就算站在冰箱上也不能高冷。”陆晓月瞥了他一眼,宋初光耸了耸肩。下午考英语,宋初光对陆晓月说:“陆晓月,我们打个赌吧。”陆晓月说:“打什么赌?”宋初光坐到阿琳的位置上说:“陆晓月,我们赌这次的英语成绩谁高怎么样?”陆晓月偏着头问:“赌注是什么?”宋初光的眼睛在那一刻灿若星辰:“谁低谁就不吃饭,怎么样,有没有勇气赌?”陆晓月侧着身,看着他说:“赌就赌,谁怕谁?”然后,在两人的紧张中,试卷发了下来,陆晓月比宋初光高了一分。陆晓月扬了扬眉角说:“宋初光,记得你的赌注。”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响,宋初光就像饿久了的狼,迅速的跑出教室,陆晓月在后面跺跺脚,宋初光,又把她给耍了。等到宋初光吃完晚饭回教室时,看见陆晓月坐在他的座位上。宋初光扣了扣桌面,看书的陆晓月抬起头,四目相对。“陆晓月,你干嘛坐在我的位子上?”陆晓月转过头继续看书:“我不叫陆晓月,我叫宋初光。”宋初光轻轻一笑:“那好,宋初光同学,有何贵干?”陆晓月闷闷的说:“其实也没什么,自以为是,目中无人,骄傲蛮横,猥琐不堪的宋初光同学违背承诺,违反赌约。”宋初光无奈的笑了笑,大长腿一迈,坐在桌沿上:“陆晓月,你,该不会是生气了吧?”陆晓月转头看着他:“是啊,怎么,有意见?”宋初光突然就像个孩子一样的笑了:“陆晓月,我没有违反赌约。”陆晓月挑眉看着他:“你不是去食堂了吗?就你那速度,学校不会愁有人拿不到市青赛男子短跑第一名了。”倒是宋初光,嘴角的笑容未停过:“陆晓月,我记得,我说谁低谁就不吃饭是吗?”陆晓月点点头。宋初光双肩一耸:“可我没吃饭,我吃的是面。”陆晓月闻言抿唇一笑:“是吗,那你需不需要面条鲜?”宋初光拖着腮摇摇头:“不要,味道本来就很浓了。”陆晓月看着宋初光,忽然起身,推开宋初光,坐到自己的位子上:“骗子。”
【三·初】
陆晓月趴在桌子上睡觉,对于朝六晚十二的高中生来说,课间这被剥削的几分钟尤为可贵。睡得正熟,椅子突然被人猛然一抽,陆晓月按按扑棱扑棱挑个不停的心脏,转过身,恶狠狠的说:“宋初光,你究竟想干什么?”宋初光撇了撇嘴说:“下节课是数学课,提前让你醒醒神。怎么样,是不是一下子就清醒了,要不要感谢我啊!”陆晓月瞟了一眼,眼中慢慢模糊,与记忆里的那个影子渐渐重合。陆晓月抑制住想哭的冲动。宋初光挥了挥手,说:“喂,搞什么,这样都能发呆?”陆晓月轻轻地吸了吸鼻子说:“谁发呆了,我只是在想,怎么‘感谢’你。”陆晓月特意把“感谢”二字说的咬牙切齿宋初光突然就笑了,陆晓月望着笑的花枝乱颤的某人,脸颊一热,大脑一片空白,似有礼花在绽放。宋初光看见直愣愣盯着他看的陆晓月忽然就严肃起来了:“陆晓月。”被喊了名字的陆晓月心陡然停了一拍,抬起头:“干,干嘛?”宋初光冷着脸说:“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上我。”陆晓月眨了眨眼睛切了一声说:“神经病。”然后,转身,奔赴氢氧化钠的世界里,可她,一个字儿,也没看进去。
直到很久以后,陆晓月才明白宋初光话中的深意。他就是一个浪子,是漂泊的船,不会有停靠的岸。
高中珍贵的一节体育课,陆晓月挽着阿琳绕着跑道走。阿琳的眼神从未离开过篮球场上的某人,陆晓月知道,阿琳是在看她的男友,篮球队的前锋。好巧不巧,陆晓月一眼望见的,是控球后卫的宋初光。校服在他的身上穿出了制服的诱惑,鲜明的锁骨,投篮时偶尔露出的腹肌都让女生为之一震。陆晓月忽然放开了阿琳,告诉阿琳她去买水。陆晓月满怀心事的离开。陆晓月拿着一瓶农夫山泉,坐在小卖部旁边的长椅上,栀子花的清香驱走了闷暑。陆晓月拧开瓶盖,咕咚的喝了一口,擦嘴时触及一片湿润,自己,竟然流泪了。她知道,她之所以刚开始对宋初光避之不及,因为他像极了他,那个陆晓月永生都不会忘记的人。可是,他,终究不是他,他连他的影子都算不上。
“我想,你现在需要这个。”修长的手递来一张纸巾,陆晓月低着头说谢谢。宋初光坐在陆晓月旁边,自然的翘了二郎腿。“陆晓月,你一个大老爷们儿还学林妹妹,一哭二闹三上吊?”陆晓月抹了抹眼泪,吼了回去:“你瞎啊,本宫正值芳华,乃一名美少女是也。”宋初光的视线瞥向胸前:“啧啧,就你那胸前二两肉,谁信?”陆晓月两颊通红:“宋初光,你无耻。”起身,跑开。宋初光却低声笑了笑。
两周后,是学校一年一度的足球比赛。陆晓月所在的班级是重点班,说白了,就是一群书呆子,而陆晓月她们班首轮对上的,是一个被体训生包揽了的班。刚开始,体育委员小默说弃权,因为人凑不齐,后来老班说,咱们输球不输骨气。于是,篮球队员全都上场了,带着一种浑然天成的霸气。陆晓月拉上阿琳去小卖部买水,因为班上后勤组忘记准备水了。中场休息的时候,陆晓月一人一瓶的分发了,也许,真的是缘分,老班说一人管一位球员的水,而到陆晓月时,恰好接过的是宋初光的水。宋初光递过来时,陆晓月愣住了,恰逢裁判吹哨,宋初光一下子将水塞在了陆晓月的怀里。下半场,一个球从宋初光的侧脸飞过,砸飞了他的眼镜,宋初光并没有慌,大脑快速运转,根据物理学知识和常识,确定了眼镜掉落的范围,一个弯腰,就这一个动作,引来陆晓月旁边女生的尖叫。宋初光若无其事的捡起眼镜,戴上。
等到裁判的终止哨吹响,一切都结束了。11:2,虽败犹荣,而那两颗球,却都是宋初光一个人进的。人散了,陆晓月看见站在场中间的宋初光,什么也没想,第一个冲了出去,直直的奔向宋初光。站在宋初光面前,陆晓月轻轻的呼出一口气,递出水:“给!”宋初光挑了挑眉,拧开瓶盖,喝了三分之一。两人并肩往回走,回到教室,宋初光累瘫了坐在座位上,汗沾湿了额头。宋初光忽然抬起头说:“陆晓月,你饿不饿?”陆晓月本想说不饿,可是看到宋初光满头大汗的样子,抿抿嘴说:“我饿了。”宋初光递来饭卡说:“帮我买点面包。”陆晓月沉默的接下饭卡,转身,跑向小卖部。陆晓月拿了一袋切片面包,想了想,还是拿了一瓶酸奶。陆晓月本想用自己的饭卡,但是,她想,宋初光那么骄傲的人,一定会不开心用她的钱买他的晚餐。陆晓月看着饭卡上的照片,这是一个学期前照的。照片上的人依旧是那么高冷,却带着青涩。陆晓月摩挲着饭卡,或许,如果能够一直为他买饭,未尝不是一种快乐。“给。”陆晓月把晚餐递给了宋初光,宋初光看了一眼两手空空的陆晓月,问:“陆晓月,你不饿吗?”“啊?”愣了一会儿的陆晓月接着说,“哦,刚刚在小卖部喝了一包牛奶,你知道的,我在减肥。”宋初光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陆晓月抬起头,大大方方的任其打量。只是,耳垂的微红出卖了她。“陆晓月,你耳朵怎么这么红?”陆晓月送给他一个白眼说:“被异性那么盯着,谁都会耳红的,好吗?大哥,这是常识。”而这次,宋初光的耳朵红了。
因为科技节比赛中有一项微电影制作赛,陆晓月得班委信任,成了这次微电影的总负责人,而电影名取自郭敬明的“我从单薄的青春打马而过”,自然而然却也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打马剧组。陆晓月对后桌的人说:“宋初光,你去当男主好不好?”宋初光摇摇头。陆晓月抽掉宋初光正在看的书:“宋初光,咱们哥俩好的什么似的,这么个小忙,你不会不帮吧?”宋初光抬起头,看着陆晓月说:“陆晓月,不是我不帮你,而是因为拍电影要上镜。”闻言,陆晓月松了一口气:“如果你是担心这个,就没必要了。毕竟你还是有点颜值的,要对自己有信心嘛。”宋初光突然微微一笑说:“我是怕,拍了电影以后,我就火了。”陆晓月只是将抽出的书狠狠地砸向宋初光:“姓宋的,你丫的一个自恋狂。”好在凭着导演江姐和他的交情,宋初光最终还是答应了参演。
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陆晓月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转过身:“喂,宋初光,你有没有零食啊?”宋初光瞥了陆晓月一眼,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好丽友派。宋初光撕开了包装袋:“陆晓月,你是不是特别饿?”陆晓月点点头,然后,宋初光看着陆晓月笑了笑说:“那你就看着我吃吧。”然后的然后,陆晓月就看见宋初光当着她的面把好丽友吃掉了。要说气愤当真没有,陆晓月只觉得心里有了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痒痒的,酥酥的。
【四·别】
离期末考试还有一个月,老班突然要求换座位,首当其冲的,就是陆晓月和宋初光。他们,成了教室最远的距离。可是,让陆晓月欣慰的是,她和宋初光的感情未曾因为距离而冷淡,甚至越来越好。在一堆数不清的试卷和真题里度过的时光真的很快。眨眼,就到了快要高考的日子。因为高考要占用教室,所以要布置考室,老班说男生和女生搭档,男生搬桌子,女生搬椅子。陆晓月的桌椅是完好的,所以她安安心心的坐在座位上玩手机,宋初光从后面敲了一下陆晓月的头。陆晓月揉揉被敲痛的头,微仰着头:“宋初光,你这是干什么?”宋初光耸了耸肩说:“喂,陆晓月,你没听到老班的话吗?赶快点,你搬椅子,我搬桌子。”跟在宋初光的身后,陆晓月心中莫名的有了一丝的甜蜜。布置好了考室,回到教室,收拾好了书包,又刚好和宋初光遇见。其实不是刚好,陆晓月收拾书包时注意着宋初光的进度,所以,当宋初光收拾好了时,陆晓月边走边慌张的拉上了拉链。两个人站在教室后门口,沉默着,无话可说。陆晓月觉得能够和宋初光呆在一起,俨然是一种幸运,但是,她害怕宋初光知道自己的心意,于是左瞧瞧,右瞅瞅,伪装成为一副我在等人的样子。宋初光看着只到自己胸口的陆晓月:“你在等人吗?”“啊?哦,是的,在等一位朋友。”陆晓月慌慌张张的回答。宋初光点点头:“你能帮我拿一下衣服吗,我去下洗手间。”陆晓月点点头。看着宋初光离开的背影,又低头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属于宋初光的校服外套和他的一口袋的书,陆晓月竟然觉得内心是一阵充实。看着去而复返的宋初光,陆晓月在那一刻觉得,自己就像是宋初光的妻子,等着丈夫回家。“陆晓月,你真是不知廉耻啊。”陆晓月默默地摇了摇头。宋初光接过东西后说:“陆晓月,你刚刚说什么?”“啊?没什么,就是说你为什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宋初光翻了一个白眼:“你是猪吗?我当然只是去洗了一个手。”然后,陆晓月和宋初光肩并着肩的离开了。等到到了一楼,宋初光突然问:“陆晓月,你朋友怎么办?”陆晓月学着宋初光的样子耸了耸肩:“凉拌呗。”宋初光挑了挑眉。陆晓月摇摇头说:“好了,刚刚发短信有事先走了。”“哦~”宋初光拖长了尾音。陆晓月坚定的点点头。
路再长,也有尽头。两人在宿舍门口分别。宋初光忽然问:“陆晓月,你选文还是选理?”陆晓月瞪了他一眼:“这不废话嘛。本宫理科已废,只能读文科。”宋初光点点头,转身离去。陆晓月火烧屁股的往寝室奔去,放下书包,直接去洗漱台,拼命的用水浇自己的脸:“陆晓月,你真的是疯了,为了一个男人,撒谎不打草稿,关键是还这么理直气壮。真的是疯了。”
与其有时候说是命运抛弃了我们,还不如说,是我们,脱离了命运。
交了选科志愿表后,陆晓月突然染上了悲哀。还有七天,她和他就要说再见。熟悉的马林巴琴声响起。“喂?”“你是陆晓月吗?”手机的另一边是一个陌生的女声。“恩,是的,我是陆晓月。”“你好,我是宋初光的妈妈。”
按照约定,陆晓月坐在咖啡店等着宋初光的妈妈。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人挎着香奈儿的最新款走了进来。女人摘下墨镜,搁置一旁:“晓月啊,你不用紧张,先点餐吧。”陆晓月点点头。服务员走上来,宋阿姨点了一份七成熟的西冷牛排,陆晓月点了一份七成熟的法式红酒牛排。“晓月,阿姨叫你来也没有别的什么事,就是想让你劝劝初光。”陆晓月放下刀叉,看着宋阿姨说:“劝他什么?”“晓月,初光选的是文科。”陆晓月浑浑噩噩的回了家,她拿出手机拨给了宋初光:“宋初光,你为什么要选文科?”宋初光愣了一下,然后说:“陆晓月,我不选文科,难道你选理科啊。”陆晓月想也没想就说:“怎么可能,我不可能放弃自己的前途。”陆晓月就听见了宋初光呵呵的笑了一声,然后挂了电话。第二天,陆晓月的手机坏了,而她,弄丢了宋初光的号码。她没有那个勇气去问宋初光要。说是冷战,陆晓月并不觉得,至少,有时候,宋初光还是会和她说话。同桌阿琳笑着说:“陆晓月,你是不是喜欢宋初光啊。”陆晓月忽然呆滞,看着阿琳。阿琳笑着说:“要不要我去告诉他。”“别,别告诉他。”陆晓月没有底气的说。“为什么?”阿琳偏着头问。陆晓月望向宋初光的方向笑了笑说:“我不想影响他考试,这次考试影响分班。”阿琳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宋初光,我陆晓月怎么敢影响你的未来?
【五·悟】
期末考试结束,陆晓月成了倒数第三,而宋初光,仍旧是全班第二。知道成绩的那一刻,陆晓月叹了口气,还好,宋初光的成绩没有下滑的厉害,她对于自己的成绩,却是不闻不问。放暑假,陆晓月刚刚登上半个月未登的QQ,发现手机快要被刷屏了,而她第一眼,看见的,却是宋初光的消息。那是宋初光趁她发作业照的一张照片,宋初光问她,漂不漂亮。陆晓月回答你说呢。谁知道,宋初光的反应竟然如此大,他说,我说的是你,你以为……陆晓月看见这一句害怕尴尬,说,你相机是不是自带美颜?宋初光说是。我就说嘛,不过我以为什么?陆晓月问。没什么,宋初光打来这三个字。陆晓月想回什么,却发现,一片无力。陆晓月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乡下修身养性。班长发来消息告诉她,明天是聚会,问她来不来。陆晓月本想问宋初光来不来,可是害怕自己的心意被别人知晓。陆晓月问班长要来一份要去的人的名单,终于找到了宋初光那三个字。陆晓月告诉班长,这次聚会,她会去。只能赶早班车,陆晓月又害怕赶不上,订闹钟又害怕把舅舅舅妈吵醒,毕竟他们二人要上班,无奈之下,陆晓月熬了整整一个通宵,第二天,天还没亮,就洗漱干净,带着昏昏欲睡的脑袋去了汽车站。一觉未睡醒,却又一觉睡到下车。陆晓月带着欢喜和激动到了吃午饭的地点,扫了一圈,却发现,没有,宋初光那张熟悉的脸,没有出现。失望难过,像一张巨网,紧紧的裹紧了她,让她不能呼吸。强颜欢笑后,陆晓月逃离了这里。那天晚上,陆晓月哭的不能自已。那天晚上,临近一点,她想通了,却也累了。她想起以前自己最喜欢的一句话。
累了就放弃,不累就继续。
于是她打开消息框,她说,宋初光,既然你不想为我们写下结局,那么,就由我亲手写上一个结局。
宋初光,有些话,憋了很久,再不说,就没机会了。的确,我喜欢你,到现在依旧喜欢你。喜欢和你斗嘴,喜欢在你踢完球后给你递水,喜欢为你做很多很多事情。每一件,你都不知道。足球赛,后勤组忘记准备水,看见你满头大汗我拉上了阿琳去买水,其实,是怕你休息时没水喝。知道你们的衣服都在鑫哥那,于是我问鑫哥他吃不吃饭,果不其然,他说要,我便自告奋勇的帮他拿,其实,我最想,拿的是你的外套。很有心计吧,我也觉得,这样的自己好陌生。你累的不想下去吃饭,让我帮你带,可你知道吗,我也累的不想下去。我向来不会拒绝别人不太过分的要求,更何况,还是你。帮你买面包,却怕你发现我的心思,又佯装给自己买了一袋奶。还记得布置考室那天吗,你让我帮你,我很开心,能够有机会离你那么近。我很羡慕江姐,她敢做我不敢的。她敢问你有没有胆量陪她去操场散心,谁都知道,她是想向你告白,可惜,宋初光,我陆晓月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你知道每次和你在QQ上聊天我有多忐忑吗,我怕会让你感到无聊或厌倦,我真的,不像我了。还记得我的名字在学校滚屏上滚了一周吗,我只是努力的,让自己的名字更多可能的出现在你的视野里。还记得布置完考室我们一起出门吗,哪有那么巧,不过是余光看你的速度,看你走向后门,我急急忙忙的边走边拉书包的拉链,我们就那么站在门口沉默,你突然问我等人,我说是,哪有什么人可等,不过是想和你待在一起。你不会明白你让我帮你拿东西时一瞬间的感动和心动。可是,当我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时,你看着我不说话,我怕你看出我的意思,马上就说肤白貌美大长腿,你说是,可惜我,一项也不属于。我试着放下你,可对我来说太困难。期末考试前三天,我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我用小刀一刀一刀的刻了一个“枫”,都说我傻,都问我值不值得,我没说话,只是往伤口上喷上了花露水,一瞬间,痛彻心扉。我对她们说,这样,就不会在复习课上睡觉了。我只是害怕,会有那么一天,连你也忘记。他们问我究竟喜欢你什么。是啊,我究竟喜欢你什么呢?你信不信,是缘分。
刚开学,看见你,我就下定决心要远离你,因为看见你,我就会想起那个被我辜负的男生。我最不想面对的就是你,本想高一只有一年,我不想与你有任何的瓜葛,做个陌生人多好,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班主任竟然将我调成了你的前桌,然后事态一发不可收拾。起初我本想找老班换座位,可是我怕你会没面子,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哪怕是陌生人。可是,还是没法阻止你对我的吸引。我永远跑在你的身后,有些倦了。
宋初光,我很郑重的告诉你,我,陆晓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我变得不再是自己,我也很严肃的告诉你,一直执着会变成执念,而我,不愿意执念,就这样吧。我贱够了,不打扰你了,永远都不会。宋初光,还记得那条说说吗?其实是送给你的。我一直都知道,你只是最令我心动的风景,却终究不是属于我的骑士。宋初光,再见,再也不见。写到这,陆晓月看了看时间,一点半,于是,又写了结局,有始有终,莫过于此。最后说一句,真的是最后。
晚安。
发过去,陆晓月在手机的这头,哭的不能自已。
第二天,果然看见宋初光的回复,却让陆晓月心痛的无法呼吸。
宋初光说,陆晓月,你说你喜欢我干什么,我有什么好的。
陆晓月没有回复,原来,在他的眼里,连自己的喜欢,也只是一场笑话。
【六·结】
虽然是分了班,却不是换了学校,自然避无可避的,两人还是会碰到。好几次,陆晓月看见宋初光的欲言又止,只是让自己离开的更快,她怕,再多看一眼,她的决心会被动摇。就这样,结束吧,她真的是累了。她已经有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如今,只想好好的学习。她要做一个全新的陆晓月。她说,从现在起,她就是她,是不属于任何人的她,是没有权利去喜欢任何一个人的她,是永远只属于自己的她,她,要为自己而活。
【七·伤】
宋初光,你一直都说我很坚强,也很绝情,在校园里看见你,犹如看见陌生人一样,可是,宋初光,你告诉我,难道还要我恬不知耻的上去拍拍你的肩,若无其事的说:“嗨,好兄弟,好久不见。”这样对我,是最大的嘲讽。我从不甘心只是做你的兄弟,却又不狠心向你表白心意,让自己痛苦了很久。宋初光,如果我十六岁那年,从未遇见过你,该多好。
闺蜜打来十几通电话,一个未接。我最终还是不忍她担心,编辑了一条短信。
小琬,不知道为什么你会发那样的说说,但是请你记住,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你了,你要记得,你还有我。或许我经常处于失联的状态中,哦,不对,不是或许是一定。那也请你不要难过,以为我不理你了,可能,我只想一个人静静。我们吵过闹过,也因为彼此而哭过。别人以为我活的有多光鲜亮丽,可你却知道我那颗敏感脆弱的心。我一直都在等待那个将我救赎的人,以为自己遇见了,却终究还是过客。我觉得自己很坚强,其实你我都知道那是我的伪装。如果我真的幸运,又怎么会强迫自己成为一个男生?你答应我不醉不归,可我不敢将你带入这歧途。我不再是我,是陌生的我,不再是你引以为傲的闺蜜晓月,我只是一个曝光自己伤口的孩子,只能自己一个人静静的疗伤。与你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对我来说是种解脱。每次见你们,见其他人,我都得迫使自己用笑脸迎接你们,我不能把悲伤传染给你们,那样的我,卑劣的自己都不能接受。我抽烟,酗酒,脏话满篇,谎话连天,成绩下滑,入口全班第三出口倒数第三,被班主任狠批,也恬不知耻的恣意妄为。几年后的我会活成什么样子,也许只会比现在更糟了。小琬,怎么办,我坚持不下去了,也不想要坚强了。
小琬编辑了一条让我痛哭流涕的短息。
晓月,你好好的,我们大家就好好的。你那么好,只是别人不知道,他们都是傻逼,是智障,别理他们,他们都没看到你笑的最灿烂的时候多可爱,多纯净。他们都不懂你认真起来多迷人,他们都不知道你文笔的意义,我陪你,加油啊,晓月,尽管我又要说坚强,可我多希望你能枕着我给你个依靠。我们可能都一样,只是换了个角度思考,你说想要怎么解脱?旅游吗?费上家当陪你好不好,别说那样的话了,我好伤心啊,我更希望看见再笑的你,真的很好看啊,一口牙齿很好看经常露出来啊。加油,晓月,我在,别做傻事,想到我在,会为你担心伤心,我知道你不忍心,你一直都是那么善良。所以要加油,要记得,我一直都在。
恰巧这时,好朋友文子也发来了短信。
你还知道吗,你原来是那么的自信,美好,为了宋初光你改变自己,或许你们本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但是一个转身让你遇见了他,你相信是幸运可是你也明白这不过是个错误的遇见,既然你已经爱过,痛过了就没有什么好后悔,好难过的了,他只是一场无果的美好,可是你还有接下来的路要去走去经历去绽放。
是啊,我还那么年轻,这只是一场烟花,是绽放刹那的芳华,我的未来,还那么长。
宋初光,谢谢你。从我的十六岁里,绽放刹那又咫尺天涯。愿你安好,即使和我全然无关。
篇2:高二小说类的优秀作文
我是毛小北
毛小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可以说,对乡下的每一寸土壤,他们的颜色、他们的气味,毛小北都烂熟于心。
后来,毛小北到镇中学读书,他们全家便大迁徙到了镇上一套不算大的公寓。如果说是浑浑噩噩、无忧无虑地混过了初一和初二,那么初三便是毛小北书写下的传奇。
那是一种生命的极致,催人泪下。
去年中考的硝烟还未散尽。9月1日,毛小北的初三开始了。
毛小北对班主任多少有些畏惧。因为开学第一天,他就因迟到被班主任狠批了一顿。
班主任一脸严肃,将一摞印有密密麻麻文字的纸张发了下去。这是一篇励志散文。讲的是一名高三学生经过一年的努力奋斗最后成功的故事。他们在下边看着,班主任在讲台前讲说。从他铿锵有力的话语中,毛小北晓得:初三不是好混的;目前的升学形势很严峻;命运就掌控在自己手中。
毛小北性格孤僻,不愿主动与人交往。他在班上的人际关系并不好,别人聊天时,他甚至插不上一句话。正因为如此,他经常受到坏孩子的欺负,根本无法安心学习。
他每天都在盼望:赶快离开初中,离开这帮同学,赶快换一个新环境。
那天中午,几个普通班的大混子扬武耀威来到毛小北好朋友的饭桌。其中有一个大胖子,狰狞着面孔,撸起袖子要上去打人,却被他们的“老大”给制止。他们诡笑,叼着烟头离开了。
下午,毛小北再也没心思上课。放学后,他背起书包迅速离开教室,但还是在操场上看到了血腥的一幕:他的同学被一群混子群殴——他们用的是粗木棍。
第二天,毛小北的朋友没来上课。
打这往后,每堂课上,毛小北的目光都是呆滞的。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起令人心殒胆破的校园暴力。
和别人一样,毛小北依然是起早贪黑,只是,他总有些心事,好似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打仗似的学完初三的课程,很快进入第一轮复习。
同学们都已是轻车路,毛小北却要从头做起,从最基本的看起。
一次次测试的不如意让毛小北不只一次的问——我该怎么办?
毛小北正挥霍着他的初三。
距离中考只有100天了,每个班都开始了倒计时,备战进入白热化状态。
班主任开始每周天下午返校时开动员大会。他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神采飞扬。每次班会的PPT都是他亲手制作的,不仅给他们鼓劲,还教他们要感恩、要孝敬父母、要健康成长……
毛小北在慢慢调整自己,努力忘记初中三年来所有发生的事情,心态越来越平和,学过的东西慢慢系统起来。成绩开始回升,并最终稳定下来。
三天鏖战。当结束的哨声吹响的时候,毛小北叫着喊着,发疯般地冲出考场。售后在考点门口的班主任微笑着,高声呼唤:“毛小北,咱们学校的车在这边!”
毛小北哭了。
站在这座城市最好的高中的校园里,仰望同一片星空,耳边又萦绕起熟悉的中考铃声。
他在日记中写到:
哦
也许是梦想
贯穿着一切
也许是欲望
让我们坚强
赌赢了这场
便抛锚起航
没有风帆
也不迷惘
只可惜,毛小北与童年的距离愈来愈远,可梦想的脚步声,日渐清晰。
篇3:高二小说类的优秀作文
屋子与河
我又回到了经别未回的老家,见了父老乡亲之后,父亲就建议我去看看风景。
我们父子俩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在乡间坑洼不堪的小路上边行边看风景,两边的田地里种着绿油油的油菜花,路旁也栽着杨树。我们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骑了很长一段距离才到齐阔的平地。
“后面挖的太严重了。”我对父亲说。
“这里以前都是荒地,谁家用土都从这里挖,咱们村那些盖房用的土很多都是这里的土。”父亲说。
“你小时候都没大来过这里。”父亲愣了愣又补充说。
听了父亲这句话,我突然觉得有点儿遗憾,从小到大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外面什么事一概不问也一概不知,错过了许多本是珍贵的东西。车行走在垫着枯草的路上,由于压着这软物,感觉一陷一陷的,正符合我这被四周美景所捕获所软化的心境,车有时还会压上咬人草那带刺的果实,发出喀喀喀的脆声。
“你小时候来过这里一次,站在路旁撒尿,看地的人还以为你要偷果子呢,就慌张地跑过来不查真相的要打你。”说这句话时,父亲笑出了声,又用手指了指那个在地中矗立的屋子。“看见那个屋子没?那时候就是在这个屋子这边的路上,你给地施了点儿水。”父亲说时乐的不能自已。现在已是黄昏,远方阔大的天都被刷成了金颜色,又有一团团红霞附在上面。
“我被打了没有?”我问父亲。
“倒没有,你那小腿蹬蹬的哗下就跑了,看地的人没追上。”
“那个看地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我对这个粗鲁的看地人有了兴趣。
“他是咱村的,早死了,没娶媳妇。”父亲有给我指了指那个屋子,“那个屋子就是他看地时住的。”
“没娶到媳妇?”
“他是憨子,谁愿意嫁给他,他很小时就被父母抛弃了,村里人也不待见他,见他就骂他,也不知道他怎么长大的。长大了就被人雇成看地的了,他看地倒尽职尽责,据说叫他看地之后,这么块大地都没被人偷过一个果,你也领会过,别说偷果子了,在这愣愣,叫他看见了都得挨打。”“后来不知得什么病了,死了。”
我看着那个屋子,再想想那个看地的人,心生悲念,又想去那个屋子近边看看。我提议后,父亲说刚好屋子那边还有一条河,带我再去看看河。
走进,才发现屋子比在远边看更新一点儿,在绯红的夕阳的映照下,散发出一种情感,仿佛是活物。屋子的门被卸了,里面空无一物。我难免去想想看地人在这里的生活:自己孑然一身于旷野,在这个徒有四壁的屋子里,没有人也没有电视,自己白天出去看地晚上自己呆在屋里,一天一天的这样过。我不敢去想象了。再走远这个屋子,它融化在夕阳张扬的光芒中,我越走越远,它在我的视野中越来越小,仿佛它要被什么东西吞噬掉了。这个屋子是一个看地人一个憨子悲惨命运的缩影和他对职业的操守的信仰。
我和父亲又走了一段路,到了河边。
这条河和我想想的不一样,它并没有滚滚的水流的那种壮观,而只有几滩水,我大失所望。父亲看出了我的失望,说“你知道这条河的历史吗?”我心里暗暗思忖,这条河能有什么历史,要说历史顶多就是抗日的时候管过什么事吧。
“什么历史?”我说话有点儿不耐烦,这种失望确实让人不耐烦。
“这是条人工河,你没看出来吧。”
我向下望了望这条死气沉沉的河,这条就几滩水的河,很难让我相信它条是人工河。“人工河?”我带着蔑视的口吻说。
“对,它开凿于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不知道多少代前了,那时候这里都是旱地,长不好庄稼,年年收成不好,而收的赋税还要和别的有肥沃土地的地区的赋税一样,没办法,人们只能反抗,那官府老爷子想了个发儿,就对他们说‘你们那不是土地贫瘠吗,离你们村几十里有一条河,你们自己凿个道把水引来吧。’官府老爷子没想到他们真的开凿河去了。你想想呀,那时候几个村顶多几百个壮丁。”父亲边说边引导我看这条河。
我看见这条河宽得有几十米,一直延伸到远方没有尽头,我心中澎湃出一种激情,这些食不饱体的人竟有那么大的劲做出这么浩大的工程!
这条河顿时令我刮目想看,我又问父亲,“开这条河得花多少年呀?”
“一代怎么可能开的完,得好几代人不断的开吧!”父亲说时握紧了双拳。
天渐渐黑了,我和父亲沿路返回了。
不论是有着悲剧命运却执着于责任的看地人,还是为了子孙后代的安昌而穷尽一生开凿人工河的农民,都使我看见了中国人的不屈不挠的脊梁!
篇4:高二复活小说读后感作文
聂赫留朵夫因一次对旧相好玛丝洛娃的荒唐审判,内心的人性终于从兽性的囚笼中挣脱出来。然而,想要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守护人性的纯净,想要远离享乐主义的泥沼,他必须一次次地把自我否定、摔碎、重塑,才能完成真正的复活。关于人性与兽性的博弈,在这本书乃至我们的生命里,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是我们时时刻刻要面对的。
这里的人性和兽性,是人心的两个极端。它们杂糅在一起,才形成了复杂多变的人心。人性是相对纯粹的利他主义——崇尚正义善良、不损害他人利益、不以暴力抗恶。这也是托翁反复在书中传递的。聂赫留朵夫把田地都分给农夫,自己分文不取,还主张为村里建设福利事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性有点类似于人文主义,是爱护人、尊重人的,即使是对待腐败严酷的官吏。诺沃德沃洛夫虽身为抗争这个社会的种种不公的革命者,但自诩高人一等、对平民不屑一顾,这类人便是被人唾弃的。至于兽性就更好解释了,看看那些贪图享乐、甘于精神堕落的人们便知。
面对汹涌的兽性,我想人性的唯一筹码便是“掌握”人的种种美好情感和良知。聂赫留朵夫的觉醒是与,玛丝洛娃的重逢,玛丝洛娃的觉醒是聂赫留朵夫的坚持与信任。情感作为引子,点亮了人们心底对美好的向往。所谓的享乐主义,不过是逃避现实问题的虚无,不过是被裹挟在大时代浪潮中的迷失。当人们心中空无一物时,自然会被繁华的假象吸引,认定这是再正确不过的路,但当人们心中被唤起珍贵的情感,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还是怀念、憧憬,人性的觉醒便是自然而然的了。归根结底,要让人性扳倒兽性,还是要依赖人,这可以是与他人的羁绊,也可以是对自我的找寻。
至于为什么要进行这场博弈,聂赫留朵夫是在拯救自己的灵魂,我们也不例外。努力地让人性赢,才会发现自己真正关心的是什么。聂赫留朵夫想到了自己大学时对农民不公境遇的愤懑,于是义无反顾地决定改变这件事,以停止自己对自己的厌恶。而我们呢?我们是否还记得自己真正在意的是什么,并正朝着它前进?还是被纷扰的世俗和繁杂的生活搅得心神不宁,心中空无一物?读着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期盼着玛丝洛娃和聂赫留朵夫的复活,就像我自己复活了一样。放下书,我却仍然在一片荒芜中,厌恶着周遭的一切,其实就是厌恶自己。我隐约地觉得我曾经不是这样,可如今我手无寸铁,实在没有信心打败眼前巨大的怪兽。但我还得继续,我还能继续。
人性与兽性的博弈,便是一次次的怀疑、否定、破碎、重塑。有些人复活了,有些人破碎了。但无论怎样,敢于面对,敢于斗争,皆为勇者。
篇5:高二复活小说读后感作文
《复活》一书中,我读到的是沙皇统治黑暗社会中的一抹亮光与希望,这一抹亮光存在于玛丝洛娃、聂赫留朵夫身上。小说中的主人公堕入过黑暗,但最终经历了救赎。
这种救赎对于主人公们来说,是可喜的。玛丝洛娃通过重拾自己的自尊完成了自己的“复活”,而聂赫留朵夫则通过了对于自己的反省以及忏悔得到了救赎。两个人对于自身的重新认识使得这美好的亮光没有在这黑暗凄苦的大地上熄灭。他们得到了救赎,他们能够“复活”,他们是善于反省的、是坚强坚定的,更是幸运的。
更多的人,还是没有“复活”,出于种种原因。有的人不曾想过“复活”:聂赫留朵夫曾今的贵族伙伴们,依旧沉浸在花天酒地中;典狱长依旧没有撕下自己伪善的面具,他始终没有真正为无辜者发声。至于那些想过追求“复活”的人,大多数都停在了通往“复活”的路上,有人踟蹰不前,有人无力前行。最终能让自己复活、找回纯洁美好的人性并尝试用一抹亮光照亮这片大地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这样看来,玛丝洛娃、聂赫留朵夫二人的“复活”反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人们之所以需要复活,需要获得第二条生命,是他们毁掉了自己的第一条生命。人们本来就应当是他们复活之后的模样——追求真善美,拥有美好的人性,但是这片黑暗社会,扑灭了这种美好。
“富翁夸耀自己的财富,就是夸耀自己的掠夺,军官夸耀自己的胜利,即夸耀自己的暴虐”,正如书中这句话所说,人们就是这样做的。黑暗社会中苦痛的来源,就是人们扭曲的行为,和他们扭曲的价值观:农民们质疑聂赫留朵夫慷慨献出土地的行为,律师们不解聂赫留朵夫为何会帮助没有地位、财产的无辜者。
监狱、法庭、流放地,这里一切都围绕着这个扭曲的世界旋转,都在为这扭曲的社会服务;“他们干着折磨自己弟兄的事情,却相信自己在从事高尚的事情”,人们赞扬着自己的罪行,甚至为此洋洋得意,人们也在为这个扭曲的社会服务。所有人都沉浸在这个可悲的社会之中,施暴者肆意虐待他人,受难者甘愿被压迫。少有清醒之人,那些如玛丝洛娃、聂赫留朵夫”复活“之后模样的人,无力发声。
这个世界就是在以这样一种奇怪而扭曲的模样运转着,作为小说的旁观者,可以清晰地发现其中的问题,大声批判这个小说中的世界,然而生活在其中的人却难以发觉,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因此,可以说“复活”这一个个人的喜剧,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当一个人点亮灯光,越走越远时,更多的人依旧在黑暗中堕落。人们应当追求的复活,不是个体的复活,而是整个社会的复活。
篇6:高二茶馆小说读后感作文
我想许多同学都了解老舍这位作家了吧!老舍可是人人皆知的人民艺术家,他创作的作品深得我们的喜爱,比如我们在课本上学习的《骆驼祥子》等,老舍早期在英国留学,也是在那时开始从事文学创作了。
《骆驼祥子》是讲述了洋车夫祥子力图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讽刺了二三十年代旧中国人的愚蠢而茶馆是讽刺了那些卖国贼的愚蠢,这两部作品真可谓是异曲同工呀! 我读了许多文学作品,但是我还是认为《茶馆》是最有趣的
《茶馆》则是老舍先生最成功的剧本之一,这其中的故事、人物以及语言都为人们带来乐趣。
读过《茶馆》的人都知道,这个剧本是通过一个叫裕泰茶馆的地方所发生的故事进行描写,从而表现出中国从清末到民国的变迁。《茶馆》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各阶层人民的生存状况。
在这部戏剧中并没有绝对的主人公,各个人物他们之间的关系交织成一张人物网,共同推进着这个故事发展。
在小时候,我初次阅读《茶馆》时,并不能理解这其中蕴含着的深刻的哀伤。我长大后,再次阅读这部戏剧的时候,我的心中既愤怒而又无奈的悲伤。
在这部戏剧中,有两个场景让我始终都不能释怀的,我不能理解,我不能释怀,我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中国人。
第一件事就是庞太监在买媳妇的时候,中间人克扣了人家卖女儿的银子却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丝一毫的羞愧。最终老人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养育多年的女儿。我不知道十两银子够不够养活一家人,但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为了让家里人活下去,被卖的姑娘昏了过去,庞太监却依旧在旁边大声叫嚣着,“我要活的。”在姑娘醒过来的时候,庞太监大笑着说:“她又活了。”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姑娘,到底是人还是个玩物?既是这样的玩物,那姑娘以后过什么样的日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件便是小花与爷爷告别的那一幕,我读到了老掌柜的无奈,也读到了老掌柜的不舍。可他为了让孙女活下去,却也只能与她告别。这一幕与前一段写老人卖女儿的那一幕又异曲同工之处,离别皆是为了过活。每读到这里,我都会热泪盈眶,但当这时,小唐铁嘴便出现了,恰如其分的搞笑将气氛重新调动起来,比如:大力妈向老掌柜道别的时候说的“硬硬朗朗儿” ,老掌柜在请客人落座时说的“您请着”都蕴含着浓郁的老北京特色。就像飘香的炸酱面,就像浓郁的豆汁,就像蜿蜒曲折的胡同,这都是属于老北京独一无二的味道
也许有的人会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没有革命意识,没有向人们展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我认为在那个腐朽的时代,改革的志士都被杀头,搞实业的商人都被欺压,在这样一个时代又如何看得到光明的未来?
正因为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我才意识到幸福生活的可贵,在旧社会,孩子都要被迫与父母分开,而我们现在天天与父母在一起快乐的生活,所以我要在这告诉同学们:珍惜与父母呆在一起的时间吧!不要把时间的推移,变为我们终身的遗憾!!!
篇7:高二茶馆小说读后感作文
《茶馆》是作家老舍的代表作之一,贯穿其中的线索是北京裕泰茶馆。一个茶馆的兴衰变化和不同的喝茶的人的生活遭遇,深刻地反映了社会和时代的特点。
《茶馆》里面所涉及的人物众多,而且每个人物都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生活状况、性格特点。老舍先生在创作的时候,不仅赋予了每一个人物极具个性的语言和动作描写,而且人物着墨也有轻有重,使得人物鲜明形象感跃然纸上。精明干练、圆滑世故、善于顺应时代变化的“顺民”王利发就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
“裕泰大茶馆”的掌柜王利发贯穿全剧。他父亲死得早,二十多岁就独立应付生活,他懂得,“在街面上混饭吃,人缘顶要紧”,所以按着老辈儿留下来的老办法,以为“多说好话,多请安,讨人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岔子”。他每天满脸堆笑逢迎来自官僚权贵、外国势力、恶霸、地痞、特务、警察多方面的敲诈滋扰,他心地不坏,却因为地位比赤贫阶层高出一截,对世间的苦难早已熟视无睹。他是个本分买卖人,希望社会安定,自个儿的生意也顺心点儿,可社会总跟他拧着劲儿来,他不敢跟社会较劲,只能俯首当“顺民”,常劝茶客们“莫谈国事”。世间兵荒马乱,城区别的大茶馆都破产歇业了,他还苦撑着,时不时地想出些个小招数,抵挡街头商业全走背字儿的潮流。晚年,眼瞅着茶馆撑不下去了,他不嫌丢人,打算添女招待。但是,社会的魔掌越来越紧地卡住了他的脖子,国民党党棍创办的“三皇道”要砸他的茶馆,特务们也来勒索,要他交出根本拿不出来的金条换老命,流氓们开办新式妓院,在当局怂恿下要霸占他的铺面??王利发一筹莫展,走到了人生尽头,这才明白,几十年来的小心谨慎苦撑苦熬,全算白饶,面对死的诱惑,他到底喊出了从来没敢喊出口的话:“人总得活着吧?我变尽了方法,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是呀,该贿赂的,我就递包袱。我可没作过缺德的事??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王利发的这点儿心理危机很有代表性,不坑人、不害人、逆来顺受、没有过高的生
活要求,是当时小市民最普遍的心态。身份地位稍稍高于一般平民的小商人王利发,力求小康而不得,最后结局这样凄凉,生活在那个世道下面的贫苦市民,就更没指望了。王利发走到人生最后一站喊出来的几句话,也正是萦绕在社会底层小人物们心头的一致的困惑和愤懑。
篇8:高二优秀作文
小时候,很希望快点长到十六岁,因为人们都说十六岁是人生的花季,十六岁是雨后的彩虹,十六岁是夜空中的繁星……总之,人们把十六岁说得很美,很美。终于,长到了十六岁,也体会到人们为什么会这样说。
十六岁,我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回家。到家以后不能看电视,而要忙着做那堆积如山的课外作业,一直到深夜。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偶尔只带一两本书回家,轻松的做完那些简单的题目,然后看电视。
十六岁,我讨厌自己脸上那些难看的青春痘,讨厌自己的皮肤变得粗糙、油腻。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干净、稚嫩。
十六岁,我经常遇到挫折,经常遭受失败,经常有很沉重的包袱。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轻松自在,一帆风顺。
十六岁,我每天都有很多的烦恼,听厌了妈妈的唠叨,爸爸的教诲。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无忧无虑,脸上总是带着微笑,面向阳光。
十六岁,老师对我少了笑脸,多了严肃。再也不像以前,老师总用那慈祥的微笑来鼓励我。
十六岁,我有了一个美丽的梦想,并且为实现这个梦想不断地奋斗,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完善自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不知进取,不思过去,不想未来。
十六岁,爸爸妈妈总叫我多穿衣服,下雨天不要忘记带雨伞;总爱问我想吃什么,要不要买点什么学习用品。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只有在生病时才能听到这些关切的话语。
十六岁,我身上的衣服逐渐变得漂亮起来,价格也逐渐变贵,而且还出现了名牌。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穿着妈妈左缝右补的旧衣服到处乱跑。
十六岁,我对身边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多了一份难以琢磨的青涩。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只有单纯的友谊。
十六岁,多了不少好朋友,可以在一起分享快乐,分担痛苦。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为一块橡皮擦和朋友吵架。
十六岁,脑子里多了许多知识,说起话来有头有尾,精准科学。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能背诵几首古诗还到处炫耀。
十六岁,我成了小朋友嘴里的“大哥哥”,大人们说我长大了,做事稳重。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懵懂无知。
十六岁,多么的糟糕!十六岁,多么的美好!
篇9:高二优秀作文
同学们,我最近闻到了一股“臭味”。猜猜是什么。你会说:闻起来没那么奇怪。只是香味。臭味,还有其他味道吗?为什么要在味道上加引号?别急,别急,慢慢听我说。
大家都知道马上就要有盛大的节日了,那就是春节,中国最热闹的传统节日。春节前几天,你仔细看看四周,肯定会发现这种“味道”,不过是和你玩捉迷藏罢了。我现在找到了。你知道我在哪里找到的吗?从超市出来,超市里急着买年货的人,满满的都是年糕。饮料。糖果。在很多年货购物车里,比如饺子,超市新开了一条年货街,我发现了。在小区里,大人一起贴红包,孩子帮父母贴春联,老人一起包粽子。煮肉末的时候闻到了。从我家出来,爸妈忙着打扫卫生,我妈急着买红包,我爸通知我家来我家吃团圆饭,我舅舅赶着给员工发工资。我在买水果的时候发现的。从点点滴滴,从我们马上写的寒假作业,从供电局举办的游园活动,从大家的开心心情。我又找到了。其实这个“味”就是当年的浓味。它无处不在,只要你关注它,它就会在你身边。
最后祝大家新年快乐,学会“上一段楼梯”!
一年越来越近了。
街上的人行色匆匆,提着刚买的年货;道路两旁摆满了迎风飘扬的彩旗,街道变得一尘不染;家家户户打扫卫生,把房子打扫得干净整洁;所有的孩子都穿上了新衣服,喜气洋洋。一幅和谐喜庆的画面出现在我眼前。
我沉浸在这喜庆的气氛中,只听爷爷说:“我们写春联吧!”我赶紧鼓掌。
爷爷拿出笔、墨、纸、砚,想了一会儿,蘸墨写道:“时间是光荣的,时间是潇洒的。”看着爷爷铿锵有力的春联,我知道这是爷爷给我的灵感。对我来说,年轻的时候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看到爷爷微笑,我也想展示我的书法,所以我也给爷爷写了一副春联。上链接是“春喜鹊登顶开心”,下链接是“春暖花开大地”。希望全家人过一个快乐、平安、健康的春节。爷爷仔细看着这副春联,点点头。
“我们贴春联吧!”我建议。爷爷和我穿上外套,走出了房子。鞭炮声和孩子们的笑声没完没了……节日的气氛越来越浓!
爷爷小心翼翼地把我的春联贴在大门外。听着邻居的夸奖,听着爷爷的鼓励,心里很开心!站在我家门口,总能看到不远处的这副春联。它就像冬天温暖的太阳,照亮了我的心。这份祝福让我感受到了家人温暖的爱,也让我嗅到了新年的气息。
篇10:高二优秀作文
一个人,一份责任,如今的我,角色多多,责任多多。
身为学生,我的童年无忧无虑,充满美好与幸福,游戏是我们孩子的代言人,只要一说代言人,父母就会同意;如今,我的童年,我的天国,属于我的一份乐土已离我远去,只留下
一缕记忆的尘香,学习这位警官,他像贴身保镖,无时无刻不在身边,大脑充满了数字,文字与符号,一点空隙似乎都没有留下,看起来虽然很累,但似乎也收获颇丰,也得了充实呢。
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责任,我,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十六岁的我多了一份责任。
回头看走过的脚印,仍旧清晰可见,不知不觉已走过了十六载,每一个站口都有一个里程碑,而我,则要用尚稚嫩的双手捧起它,真的很重曾想过放弃但想到了《下一站天后》中的阿喜,困难只不过是小怪兽而已,而我,则是强大的奥特曼,才不会被打倒,“天后”是香港地铁的名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下一站,不管前途是否遥远,是否艰辛,坚持一定是最好的朋友。
每一次的长大,都会让我多一分思想;每一次的成长,都会让我多一份憧憬。
思想支配着我,憧憬诱惑着我,责任监督着我,使我渐渐融入这个大家庭,充满爱与温馨。
正因为有了责任,才有了坚持,父母的爱是一种清澈透明,不含任何一种杂质的泉水,是一种无所谓语言,回报的心灵美,正因为有了这些,我这个小雨滴才得以在云的襁褓中快乐成长。
作为小雨滴,就要凝结云,而我也会凝结为父母爱的结晶。我喜欢听妈妈讲小时候的故事,她的笑容也只有在那时最灿烂,每当提到我,她都很兴奋,话像打开闸门的水控制不住,十六岁的我,多了一份聆听心声的责任。我不知道父母的心里是怎样,我只知道爸爸妈妈是我心中最温暖的保护伞。
十六岁的我,多了一份关爱他人的责任,爱是这个社会的支柱,人人有爱,人人献爱,才能使这个社会繁荣,美好。小时候,陌生叔叔阿姨也曾有过一声关怀,一声问候,爱是无法称量的,只有用心才能体会,才能感受到他的分量。
十六岁的我,多了一份爱的责任,一份聆听的责任,多了一份感受的责任。
每一份责任,都会让我感到幸福,因为他不仅仅是付出那麽简单,他会让你获得更多的精神财富。
人生如戏,而我就成为了一个负责的演员。
篇11:高二优秀作文
后,25岁的我,已是中国科技研究学院的高级教授了,人们对我都十分敬仰,因为我为人类发明了一个充满了智慧的人类复制机,只要人进去站一分钟,就会走出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哦!怎么样。伟大吧!!
今天,我刚刚起床,吃完早餐,机器人助手玛莉便送来了当天的晨报,我接过报纸,便看了起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头条新闻竟是关于我么叔的新闻——范美其教授为人类发明了一种奇怪的机器——人类缩小机!哇哦!我的.么叔真是帅呆了,发明了这样一个稀奇的玩意儿,我得去拜访他喽!
来到么叔的办公厅,见么叔正在开会,看着职员们那个高兴劲,心里好像比吃了蜜还甜!
终于挨到了散会,么叔红光满面地跑出来,拉着我跳起来,大声说:“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但是不一会儿,么叔的神情又变得严肃起来,竟像小孩一样在原地打转转,不时还念念:“怎么办?”后来才知道,么叔是为了躲避记者采访才着急的呀!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出一个顶呱呱的办法。“是什么办法呢?”么叔问。我卖着关子说:“就是,就是……”么叔不耐烦了,脸由红变青。我大声一喊:“人类复制机呀!”“哦!我明白了!”“哦!我明白了!”么叔兴奋地叫起来。
来到我的工作厅,人类复制机映入我们的眼帘,么叔走进复制机里,只听“铛铛”两声,就从出口滚出一只大约长1米,宽40厘米的红纹鸡蛋,不一会儿,鸡蛋裂开,走出一个和么叔一摸一样的人,连我都分不出是真是假了!
复制了么叔后,么叔能够静下心来工作了,接待记者的事就交给了复制的么叔,那复制么叔竟任劳任怨的为么叔服务!^_^哈哈哈哈!真得好痛快呀!么叔可以好好地休息了。
可是好景不长,复制的么叔竟学会了赌钱、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让人看了都讨厌。让真幺叔背黑锅,么叔真倒霉,复制么叔太不争气了,竟然这样。不仅这样,还会玩出新的花样来呢!有一次,他和别人吵架,说着说着他就和那为同事扭打成了一团,让人看了心中都十分生气。由于复制么叔太顽固了,我和么叔便去科学院对院长说出了真像。院长也为这件事而伤脑筋哩!不如这样……
第二天,我们趁复制么叔正在午休,我们便开始了计划——先把准备好的毁灭剂装进了针管,便给复制么叔打了一针,复制的么叔一下子惊醒了,见自己的身体在慢慢消失,便气愤地问:“你们,你们想干什么?“”我反喝道:“干什么,你自己知道,我们当初复制你是为了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这是你自作自受的结果,你满意了吧?哼哼!”复制的么叔摇了摇头消失了。
唉!真险,复制么叔终于不在人间了!如果没有毁灭他,后果会是怎样呢?真是不敢想象。
篇12:高二优秀作文
【作文真题】
六.作文:(60分)
18.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有个屡遭挫折、穷困潦倒的人准备跳崖自尽。崖边一株低矮的树听到这个人的痛苦经历后,也不禁流下了眼泪。人问其故,树说:“我怕是这世界上最辛苦的树了。你看我,生在岩石缝隙之间,食无土壤;渴无水源,环境恶劣,让我枝干不得伸展,形貌生的丑陋;根基浅薄,又使我风来欲坠,寒来欲僵。看我似坚强无比,其实我是生不如死呀。”
人劝树与他一同赴死。树说:“我死倒是极容易,但这崖边便再也无其他的树了,所以不能死呀。”人不解。树接着说:“你看到我头上的这个鸟巢没有?此巢为两只喜鹊所筑,一直以来,他们在这巢里栖息生活,繁衍后代。我要是不在了,那两只喜鹊可怎么办呢?” 人听罢,忽有所悟,就从悬崖边退了回去。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提示】材料中的“树”虽是“世界上最苦命的树”但它却以一颗博爱之心去爱“喜鹊”。树知道,自己死虽然“极其容易”,但却关系到喜鹊一家的生存。面临苦难,“喜鹊”成了“树”顽强存活的理由,成了“树”生命的支点。由物及人,我们便可以感悟到“面临苦难,我们应发现自己的价值”“人,并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爱别人,才能面对生活风雨”“再渺小、卑贱的人,对于有的人来说也是一棵伟岸的‘树’”“人应拥有一颗博爱之心”等道理。写作时,要从整体上把握材料,琢磨预言的意旨,不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造成立意的偏颇;要在确保立意准确、恰当的前提下,力求观点新颖,论述充分、深刻。
【考场作文】
天生我材必有用
作者:高二九班:吴玉润
诗仙李白曾有诗云:“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句脍炙人口的名诗可谓有“一语惊醒梦中人”之力。古往今来多少身处困顿,穷愁潦倒的人们以此为志,不言放弃,从而成就自己的一生。一个人既然来到了世上,那必有你的一席之地,你也将由此开始书写你人生的画卷。
或许很多人都会记得五代十国和宋末乱世时的那两个最不似帝王的帝王吧。一个多愁善感,工于词话,却将一国之业葬送于一江东流的春水;一个不爱江山美人,唯独倾心于丹青水墨,画技卓然,却覆了百年基业的大宋王朝。当然,若论做一个贤明的君主,李煜和赵佶显然是极不合格的,但如果剥去了帝王那一身刺眼的龙袍冕冠,他们却堪称宋词史和画史上不朽的名家。有人曾说过,李后主如果不是一代帝王,那么他将是宋词史上一个优秀的词人。其实若平心而论,国力弱小的南唐和积弊已久的南宋并非单单亡在李煜和赵佶手中,只是适逢其时罢了。虽说现在这些已经不再重要,但谁又能否认李煜和赵佶没有一个成功的人生呢?他们用愁情与血泪书写了天生我才的悲歌。或许千百年以后,还会有人为他们的生平作一声浩然长叹。
若提到李白、杜甫这些唐中后期的著名诗人,人们或许只会记得他们留下的一篇篇不朽诗作,大多数人都不会记得,原来他们的志向在于仕途官场而非山水田园。中国的诗史上有一种“贬官文化”顾名思义,是许多官员被贬谪后寄情于山水,邀清风明月共谴愁怀而作的诗,其中李白和杜甫就是两个很好的例子,都数次遭贬仍心怀天下,最后官场上不文一名,却在诗史上大大地出彩,这有何尝不是“天生我才必有用”的绝好的例子呢!
有人能够认清自己的长项,便可以很好地利用长处,钱钟书先生曾在一次大型考试中语文英语满分,数学却惨遭滑铁卢,他便主攻文学,在文学史上久负盛名。鲁迅弃医从文,用一支铁笔骂尽世间丑态,高呼民主自由,也让自己的作品流芳百代。但也有人认不清自己的长项,无法用心做好一件事情,东跑西逛,这势必一事无成。
相信自己,人各有长,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总有一项工作是你能够胜任的,别让坎坷失败成为你路上的绊脚石,鼓起勇气踢开他们。心怀阳光,相信自己会为世界的明天和自己的未来增添力量,只因“天生我才必有用”!
篇13:高二优秀作文
趁还年轻,又赶上无聊,得写篇文章来!
本以为可以文思泉涌,直抒胸怀。却不想折腾一晚上,到底失败告终。纵有脑海千万绪,端坐铺成难起笔!说来费气,真挺费气。我算是领教到文采缺“灵”了!今后,还当博览群书的好阿!人云读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百遍不泄,奇异自现,这话不假!多查经问典,并记于心。必要时加以修改。若运用得当;便省去多少冥思苦想、寻章摘句之光阴?那时,出口文言,总不成问题吧!
篇14:高二优秀作文
这是个夏天的傍晚,残阳如血,站在走廊上,望着朋友慢慢远去的身影,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心好痛哦.然而我却怎么也无法理清这莫名的伤痛.
我思考着,却怎么也想不透人生为什么会是这样,总是这样捉弄人?转眼间,两个月的暑假生活就要告别我们,时光老人总是那么的无情,狡猾,他悄无声息的从我们的指间划过,我想拖住他,可是他太快了,我无能为力.回想这个月来的快乐日子,不禁开始恨时光老人,也许是上帝看到我们太辛福,妒忌了,于是受意时光老人这么 做 吧. 在那个月里我们真的很快乐,来自不同小地方的我们,因为一起参加了某个的补课班,从此变结下了深深的友谊,早上在同一地方碰面,下午一起回家,哪怕在一起同路的路程不远,更另人不可思议的事实上谁也没有提过要在某个地方会面,可大家却不知怎的只要到那儿变停下来等彼此,即使快要迟到了,也要等.当然你也许会认为这是不对的,随变迟到,不是个好学生该做的,那你可就错了,其实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很爱学习,想做好学生,只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等待~以成了我们对彼此的诚诺,虽然谁也没说过,我们却这么做。
每当我早到那儿时,我都会停下来,在那时我感到的不是烦躁,相反我很开心,因为在很多次我的朋友在那儿等我.真的,他们是真正的朋友友. 补课的最后一天,我们几个到一朋友的家中玩,她家不远处是个~仙境~我们在河边玩水,把彼此都弄的湿湿的,不过遗憾的是有一个朋友在边上观看,所以他就免受了~水湿~之~苦~咯!接下来的是~小型徒步冒险~.我们向险路进攻,那而的路可不好走哦,有好多芒草呢,还有小陷井,更可怕的是,说不定哪时冒出一条毒蛇来....有点儿替我担心吧,谢了,不过既然我能在这儿写这文就说明我没事咯,我们互相帮助,终于挑站成功.
能和朋友在一起是件多么开心的事啊,可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呢?我们着些人总是要分离的啊.望着朋友的背影,离这边越来越远了,我轻轻的挥了挥手,这是我维一能做的. 夕阳越来越红了,他在催促朋友快点离去,哎,残阳为什么就不能理解这离别之苦呢? 这一离别,何时才能再次聚在一起呢?也许以后再也没机会见面了,也许 ....明天的太阳依旧会什起,阳光依旧会很灿烂,短暂,不明白哪一缕阳光会带来相聚呢?我不知道 !
我们一起 期待着,期待着;重逢的阳光!
篇15:高二优秀作文
漆黑的夜降临了,我呆呆地坐在桌前,无助地望着那堆可望而不可即的作业。我仿佛是一个打了败战的士兵,连那一丝悲叹也发不出。自卑的就像一粒尘埃,越自卑就越渺小,越渺小也就越自卑。我不愿哭泣,因为那样只会让自己看起来更懦弱,但早已破碎的心已经在淌血。
就因为那次考试的失利吗“是的。”一个微弱的声音正颤抖着回答,声音微弱得那么可怕!回想起父母因我而忧愁的眼神,同学们惊讶的目光,我似乎永远都无法直起腰,抬起头。万物仿佛也瞬间失去了色彩,如我的生命所呈现出的'黑白。我怎么对得起为我辛苦操劳的父母啊!不禁中,泪水打湿了我的脸,湿透了枕巾,同时也打湿了我的心。
不!我不能哭泣!我必须坚强!不知道哪儿来的力量,好象我的世界从此不再摇摆,天平也从此稳定。在昏暗的灯光下,我努力地寻找过去那个自信的身影,那个敢于拼搏,敢于挑战的我。我绝不会因为一次小小的失败,而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遗落我人生奉行的真理——坚持到底!或许是汗水湿透了衣服,或许是奋斗已经战胜了疲惫,或许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失败的人,只有胆小懦弱的逃避者。只要在面对困难与挫折是不放弃,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像一个人所说过的那样:“只要紧要关头不放弃,绝望就会变成希望。”然而你想放弃的每一秒,都是紧要关头。我做到了,我用我的行动做到了,望着那片蔚蓝的天空,我笑了,夹杂着一份理想与追求,带着一种拼搏与不懈。
执着,是一轮初升的太阳,绽放出万丈光芒;执着,是一道绚烂的彩虹,将美丽永驻你我心间;执着,是一枚小小的别针,将你我紧密相连;执着,是一只金色的号角,吹出最动听的歌曲。
天已经微微泛红,给天边的晚霞抹上了一道眩目的色彩,望着迎风盛开的花儿,她们正向新的一天进程,十四岁的我们:青春,动感,活泼,张扬,执着,永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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