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爱在你身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东莞失业保险政策解读,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东莞失业保险政策解读,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东莞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7月1日起实施,东莞根据新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对于众多在职状态的市民和网友而言,新政依然陌生,存在不少疑问。7月10日,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1问:异地务工人员如何享受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享户籍人员待遇,个人按0.5%缴费
7月9日,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异地务工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那么,如何才能申领待遇呢?
东莞市社保基金中心副主任麦瑞玲称,从20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费率统一为个人缴费工资的0.5%。同时,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5%,调整为1.5%。
麦瑞玲介绍说,东莞300多万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当中,有80%都是非户籍人口。原来这些非户籍的参保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新的政策后,他们也可以像户籍人口一样按月领取失业待遇。同时,由于此次新增了多项失业待遇,因此,无论是户籍还是非户籍的参保人,调整后,所享受的失业待遇都有所提高。
此外,麦瑞玲还强调,从7月1日起新增的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的人员,每个月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就业情况,办理验证之后,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2问:失业保险最多可以领多久?
市社保局:连续参保14年后可领两年
失业保险具体如何领取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详细介绍,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根据这一计算规则,市民连续14年缴交失业保险便可领到最高上限即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此外求职补贴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计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问:主动辞职没有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被辞职和合同期满才有失业金
东莞南城的王先生说,自己在单位很不顺心,效益也不好,想辞职。但根据东莞新的失业保险政策,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熊素冰回应称,自愿主动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发生的责任在于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合同期满了、企业破产等客观原因造成失业,则属于非本人自愿失业,也就是与职工本人无关的原因造成的。这类失业现象的发生责任不在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还强调说,申请失业保险需要准备材料,首先要有权威机构证明是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如劳动仲裁的证书、劳动合同总结书等。
4问:企业变相让员工“主动辞职”怎办?
市社保局:需走法律途径鉴定离职原因
很多企业在结束雇佣关系时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采取多种方式,让员工变相“主动辞工”。如何证明非个人意愿失业,以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熊素冰表示,需要寻求法定的程序,寻求法律部门帮助,来鉴定离开单位真正的原因。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提醒说,享受失业待遇,必须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失业单月可到劳动部门登记,当月到参保部门领取。需要提供失业保险申请表、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此外,在申请时,工作人员会当场受理,受理后,在当月按规定计算可申领月数后,下个月15号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篇2:失业保险政策
7.企业怎样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基本条件
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历年欠费;
③企业裁员率低于3.4%。
(2)所需材料
①重庆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鲜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企业新参加失业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1)初次办理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注:地税识别号应填写正确)、组织机构代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新增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所需资料:①劳动合同原件(一份);②新增人员申报表纸质件(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③电子报盘。注:首次参保人员在填写基本情况表时其首次工作时间、首次参保时间和增加时间均为现申报时间;续保人员首次工作时间、首次参保时间一致,增加时间为现参保时间。
篇3:我国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详解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就业局了解到,从1月1日起,乐山已经实施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并轨。
据了解,并轨以后,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即单位按农民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按其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方式统一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缴费期限与并轨前的缴费期限合并计算。农民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城镇职工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按政策规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符合3个必要条件,一是参加了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但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而领取的生育补助金等,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98元/月,代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标准按同期当地个体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确定,目前代缴标准为216元/月,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金为同期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金额。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得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主要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文件、三联单和告知书;
2、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
4、本人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账户;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失业人员应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发放。
篇4:失业保险解读
1.谁可以领失业保险?
答:被动失业、缴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者。
申请失业保险的人,首先必须是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者,并且所在单位和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至少满一年。
其次,失业并不是失业者的本意,其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各种不可抗力,而被迫失业的人员。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况属于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终止,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因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而导致的职工辞职。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如果主动辞职,并且用人单位没有导致员工辞职的过错的话,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
最后,失业者要有求职要求,并且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失业者的基本情况,评判其是否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这些失业者必须要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只是给失业者的一种帮助,并不是长期支持其生活。
失业者必须上岗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
2.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带齐手续找劳动局。
由于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士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而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士只能按月领取,所以两者的领取手续也相应的不同。
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士凭单位开具的解雇证明,到当地劳动局的社保窗口领取失业金领取表格,并到单位盖好章,交回社保部门盖章后,即可到指定的银行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士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道劳动保障站办理失业证,办理后再到指定的地方,按月凭失业证领取失业金。如果该员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内有新单位就业情况,则失业金就停止发放。
比如,本来某员工有四个月失业金可以拿,但是在第二个月领取时,找到了工作并签约了,那么其剩下的两个月失业金便不能再领取,但是会累积到下次失业时可以再次领取。
3.失业保险金涵盖什么?
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农民合同制工人由于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其解除合同失业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失业保险能领多久,可以领几次?
答:最短4个月最长24个月,未规定可领几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怎么办?
答:告他!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一旦员工失业领不到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必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若按月工资1000元计算,每年企业需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240元,员工个人每年需要缴纳失业保险金120元。
如果不缴,一旦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企业必须赔偿员工。
按规定,工龄1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4个月,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医疗保险费。
看到这里,不要以为失业保险离你很远哦, 企业裁员, 就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领取期限按照你缴纳失业保险时间计算。
另外,即使你又去工作了, 如果你的新公司不给你交保险的话,或者在你没转正不给你交保险的这段期间,都是可以去领失业金。
篇5:深圳失业保险政策
深圳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我们的工作人员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为职工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时,只要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公室就可以一次性办理。这大大减少了参保单位的人力物力。
据了解,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制度为基本支撑。在征缴费用方面,过去,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市医保局负责,失业保险费由市失业保险中心负责,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每月需要分别到3个单位的窗口办理缴费,这种对企业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的多头征收,既给参保单位带来诸多不必要的事务性负担,又分散了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同时,还增加了不必要的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成本。
我市在反复调研后,从5月1日起,在市本级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也就是参保单位经办人只需来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成立的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办公室,便可将5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缴纳。这样既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又可以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还能够实现社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便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险费依法征收。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简介:
失业保险(jobless insurance,out-of-work insurance,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insurance,unemployment insurance)
2概念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篇6:东莞失业保险新政答疑
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7月1日起实施,东莞根据新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对于众多在职状态的市民和网友而言,新政依然陌生,存在不少疑问。7月10日,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1问:异地务工人员如何享受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享户籍人员待遇,个人按0.5%缴费
7月9日,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异地务工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那么,如何才能申领待遇呢?
东莞市社保基金中心副主任麦瑞玲称,从20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费率统一为个人缴费工资的0.5%。同时,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5%,调整为1.5%。
麦瑞玲介绍说,东莞300多万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当中,有80%都是非户籍人口。原来这些非户籍的参保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新的政策后,他们也可以像户籍人口一样按月领取失业待遇。同时,由于此次新增了多项失业待遇,因此,无论是户籍还是非户籍的参保人,调整后,所享受的失业待遇都有所提高。
此外,麦瑞玲还强调,从7月1日起新增的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的人员,每个月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就业情况,办理验证之后,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2问:失业保险最多可以领多久?
市社保局:连续参保14年后可领两年
失业保险具体如何领取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详细介绍,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根据这一计算规则,市民连续14年缴交失业保险便可领到最高上限即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此外求职补贴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计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问:主动辞职没有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被辞职和合同期满才有失业金
东莞南城的王先生说,自己在单位很不顺心,效益也不好,想辞职。但根据东莞新的失业保险政策,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熊素冰回应称,自愿主动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发生的责任在于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合同期满了、企业破产等客观原因造成失业,则属于非本人自愿失业,也就是与职工本人无关的原因造成的。这类失业现象的发生责任不在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还强调说,申请失业保险需要准备材料,首先要有权威机构证明是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如劳动仲裁的证书、劳动合同总结书等。
4问:企业变相让员工“主动辞职”怎办?
市社保局:需走法律途径鉴定离职原因
很多企业在结束雇佣关系时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采取多种方式,让员工变相“主动辞工”。如何证明非个人意愿失业,以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熊素冰表示,需要寻求法定的程序,寻求法律部门帮助,来鉴定离开单位真正的原因。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提醒说,享受失业待遇,必须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失业单月可到劳动部门登记,当月到参保部门领取。需要提供失业保险申请表、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此外,在申请时,工作人员会当场受理,受理后,在当月按规定计算可申领月数后,下个月15号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数据
全市结余13.6亿失业保险金
,东莞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99亿元,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分别为0.44亿元和1.55亿元。
截至20底,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结余13.64亿元。
点评:东莞市委党校教授王学敏说,东莞存在13亿多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跟东莞的人口结构和就业结构有关系,而别的城市未必有这么多。
篇7:东莞失业保险个人查询方法
1、东莞失业保险个人查询方式:网上查询
直接访问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打开页面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行查询,需设置查询密码,或忘记密码需要重置的,请到当地社保局柜台办理。
2、东莞失业保险个人查询方式:电话查询
直接通过拨打东莞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769-12333),可以对个人社保进行查询,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3、东莞失业保险个人查询方式:线下查询
直接去东莞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用户需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具体地址,可致电联系或者网上查询。
东莞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8%
据悉,目前东莞失业保险费率为1.5%,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为1%,个人费率为0.5%。东莞市社保局表示,为了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阶段性调整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3月1日起,将东莞市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1.5%降至0.7%,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下调至0.5%,个人费率下调至0.2%,政策执行期到2018年2月底。
1.2014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方法
2.黄石失业保险查询方法
3.个人失业保险金查询方法2014
4.2014个人失业保险金查询方法
5.2014年个人失业保险金查询方法
6.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方法
7.个人失业保险金查询方法
8.失业保险查询方法
9.太原失业保险查询方法
10.绥化失业保险查询方法
【东莞失业保险政策解读】相关文章:
4.失业保险个人总结
9.日本留学政策解读
10.河北中考政策解读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