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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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与狗 读后感
城市与狗 读后感
我曾经有过二十岁。我不同意任何人说那是最美好的年华。――保尔・尼桑” 引自《城市与狗》第二章引言。 先谈谈这本书的阅读难度: 书中绝对没有难懂的词汇,甚至避免委婉的抒情,作者平实的描写着一切,就算是重重环境,这只是化为当事人的眼睛,说的诚如所见。但是也绝不是那么好读的,如若你希望快速的抓住故事的线索,把握每一个人物的个性,一如“只要墙上挂着一把枪,那必然子弹会射出”的理所当然,你会失望。 说真的,很少有我无法专心一意读下去的`书,即使是李泽厚错综复杂引用磅礴的美学史思想史,佛洛依德有些歇斯底里的关于梦的解释,贡布里希庞大的理论结构总有可以攀岩的小径供你辨识。但是略萨没有,这本书,看到第七页,你的自信就会降到很低,怀疑自己开始阅读的决定是否正确,反复的颠倒叙事方式,人人都以第一人称讲话的手法,动物的人物的象征意义,猜度,疑虑等等,所有的一切交织在一起,想一个初尝苦涩回味又甘甜的果子,又想一座明知后面风景独好但极其难攀的山峰,所以只能随他,随着自己的直觉、迷茫,坠入这个交织着残酷、冷漠、赤裸、真实的难以接受的迷宫,接受书中上帝安排的结果。但是到三分之二的部分,一如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从冬日的浓雾中显露出来,人物的片段终于开始连接,直至“美洲豹”的过去和现在开始呈现吻合在一起的端倪,所有的重要人物几乎都通过感情交织在一起,文字从艰涩跋涉的小溪汇合成流畅的河流,从每天鼓励自己读一点到舍不得放手,宁可连夜卧读合上最后一页都无法闭眼,一直回味。 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往的重复,个人的历史造就人人的将来。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是一座孤堡,要么独自为阵被吞没,要么结成一体为了自保作恶。身处其中,善良是种罪过、美好是不可原谅,但最终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尺子,就像甘博亚“是最倒霉的一个军官,可他是唯一主持公道的”。明白了什么事“踩在脚底下”的生活的“美洲豹”,想通过自己“招供”挽救甘博亚被发配边缘哨所的命运,玩世不恭的“诗人”处于愧疚选择告密,打破士官生世界影藏的丑恶,虽然在强权者的威胁下背叛了甘博亚的正义,但终于正面对抗的五年级的“上帝”,虽输但赢得美洲豹的尊重。当学校生活结束,“奴隶”这个温顺善良的影子仅仅只如电影的片段渐渐消失,过去告别时,真的可以淡忘这一切吗? 每个人的现状都是过去的不断重复篇2:《城市与狗》读后感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他的作品保持着现实主义的风格,以抨击权力,刻画反抗形象为主。《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秉承着他的风格,具有浓厚的现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尖锐的话语,无不在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其中作品中描绘着许多斗殴和交易场景,一些人类的负面,丑恶行为等,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窘迫的生活,以及权贵的丑恶行径。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是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述中,我们得知了羊驼的境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人知道羊驼从哪里来,即使它呆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凌发泄的玩偶。士官生们常常拿它当做投掷石块的靶子来打赌。它被石头打中时,毫不惊慌,而是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慢吞吞地躲开扔石块的人们。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www.Fwsir.com)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羊驼正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映照,无法反抗,只有默默忍受,但绝不放弃生活。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又在底层社会生活着,以一种超脱世俗的方式生活于黑暗的军官学校。辗转于两个社会间,见证着,连接着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邪恶,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以这个形象很好地抨击了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小说,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篇3:《城市与狗》-读后感
《城市与狗》-读后感
说真的,很少有我无法专心一意读下去的书,即使是李泽厚错综复杂引用磅礴的美学史思想史,佛洛依德有些歇斯底里的关于梦的解释,贡布里希庞大的理论结构总有可以攀岩的小径供你辨识。但是略萨没有,这本书,看到第七页,你的自信就会降到很低,怀疑自己开始阅读的决定是否正确,反复的颠倒叙事方式,人人都以第一人称讲话的手法,动物的人物的象征意义,猜度,疑虑等等,所有的一切交织在一起,想一个初尝苦涩回味又甘甜的果子,又想一座明知后面风景独好但极其难攀的山峰,所以只能随他,随着自己的直觉、迷茫,坠入这个交织着残酷、冷漠、赤裸、真实的难以接受的迷宫,接受书中上帝安排的结果。但是到三分之二的部分,一如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从冬日的浓雾中显露出来,人物的`片段终于开始连接,直至“美洲豹”的过去和现在开始呈现吻合在一起的端倪,所有的重要人物几乎都通过感情交织在一起,文字从艰涩跋涉的小溪汇合成流畅的河流,从每天鼓励自己读一点到舍不得放手,宁可连夜卧读合上最后一页都无法闭眼,一直回味。 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往的重复,个人的历史造就人人的将来。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是一座孤堡,要么独自为阵被吞没,要么结成一体为了自保作恶。身处其中,善良是种罪过、美好是不可原谅,但最终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尺子,就像甘博亚“是最倒霉的一个军官,可他是唯一主持公道的”。明白了什么事“踩在脚底下”的生活的“美洲豹”,想通过自己“招供”挽救甘博亚被发配边缘哨所的命运,玩世不恭的“诗人”处于愧疚选择告密,打破士官生世界影藏的丑恶,虽然在强权者的威胁下背叛了甘博亚的正义,但终于正面对抗的五年级的“上帝”,虽输但赢得美洲豹的尊重。当学校生活结束,“奴隶”这个温顺善良的影子仅仅只如电影的片段渐渐消失,过去告别时,真的可以淡忘这一切吗? 每个人的现状都是过去的不断重篇4:《城市与狗》读后感
《城市与狗》读后感
今天读完了《城市与狗》这本书,它讲述了一所军事学校的事情,其中“美洲豹”这个人物形象令人印象深刻,他不能忍受高年级学生对自己的虐待,便进行反抗,并建立了“圈子”,作为一个大家共同反抗的组织,因为在这个地方,要么独自行动最终被吞没,要么与他人组成团队为自保而反抗,当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这也会体现出团队协作的力量,而那些选择前者的人,比如“奴隶”,这个温顺、孤独、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任何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最后慢慢地消失,这就是懦弱无能、不知反抗、毫无尊严的'下场。可是“美洲豹”虽然经常做恶作剧,招惹五年级的人,但却是维护自己尊严的举动,并且不会碌碌终生。 因此善良也是要有尺度的,不能过于盲目地当一个善者,而忘记了自己的尊严,那样的人必定会因时光的流逝而被人们所淡忘!篇5: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士官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w w w . f w s i r . c o m)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篇6:读《城市与狗》有感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小学作文%&,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I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高一:936147916
篇7: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我们是人类,有一些人会养狗,有的是当宠物养,有的是当守门员养,有的是看家狗。今天,我要介绍的那只狗非常特别,到底是怎么个特别呢,我来给你们娓娓道来吧。
那一只狗与家人生活在下水道里,家庭成员有爸爸、妈妈、姐姐、大哥和二哥。他很好奇一件事,就是什么是窗口?
因为他爷爷临终前,要到窗口那。粉色蚯蚓带他来到了窗口,原来所谓的窗口也就只是下水道的出口。从这以后,那一只狗与粉色的蚯蚓成了好朋友。
但粉色蚯蚓过世后,那一只狗额头上长了粉色皮套很神奇,只要摸一下就会有好运到来。有一天,污水流上来了,他们一家人逃生,但那一只狗却意外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叫大豆子。并且来到了人类世界,他被一个家庭收养了。
他遇到了少女六月,他们一起上初一(12)班。有一天,他才知道六月竟是粉色蚯蚓。而他得知他的姐姐与二哥用自己一个月的时间换来城里一天的时间,他十分伤心。后来,他又在市场看到死去的爸爸的皮,他伤心欲绝。
这本书非常神奇,那只狗能一下子从狗变成了人,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我们要向他学习,我们写作都要运用想象力,这样我们写的才能生动、有趣。
我很同情书中的大豆子,他与家人离别,亲眼目睹家人们的遇害,我可以理解他,因为我曾外公去世时,我跟他同样伤心。曾外公是因为生病而去世的,享年86岁,我当时哭了好几个小时,眼睛都肿了,所以,我非常同情大豆子。我们现在家庭圆满,更要珍惜!
大豆子非常有担当,他得知守护自己的六月不见了,就离开了幸福的家庭去找六月了。我们应该有责任、有担当,尤其是各位当父母的!
篇8: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我读过常新港写的《我想长成一颗葱》这部反映孩子成长的小说,一下子就被作者的写作手法吸引了。于是,我买了好几本他写的书,其中《一只狗和他的城市》是常新港老师的一部励志动物小说。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精彩,跌宕起伏,我会随着故事情节一起融入其中。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再也普通不过的狗,生活在城市的下水道里。它自己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它会变成一个人,来到偌大的城市里开启自己的生活。他不知道吃饭需要付钱,在他这个年纪需要学习,还要面对作业和考试。但是他却能超乎常人,像天才一般答卷。他前世是狗,又能像离弦的'箭一般奔跑。前世,他是狗,遇到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但不幸的是,那条蚯蚓去世了,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皮;今生,他的额头上长出来一个不明生物,他摸了摸,正是那张皮!他铭记:他一定要找到那条粉红色的蚯蚓。可令他惊讶的是:少女六月就是他要找的那条粉红色的蚯蚓。
我不禁被这只小狗的故事感动了,似乎将自己也卷入进了这个故事。常新港老师带我们走进了社会,让我们知道――人的虚伪、无情。人都是有两面性的人又善良也有狡猾,但我们不能绝对的去判断一个人的好和坏。在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为多数,我们要做一个积极、阳光和乐观的少年!
我向大家真诚地推荐这本书,因为它充满了爱与善良,勇敢与担当,是一部真正用“正能量”打底子的好书!
篇9:《狗与狼》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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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伊莱娜的眼里,对于金钱的操纵,积聚由金钱堆砌起来财产都是不名誉的行为,虽然在她的少年时代,包括她成年以后,过的'都是大资产阶级的生活。
在描绘犹太人社会地位的上升时,伊莱娜拾起了所有反犹主义的偏见,将那个时代为犹太人所勾勒的种种偏见性的描述按在他们身上。犹太人的一幅幅画像就这样从她的笔下冒了出来,用的都是最残忍、最讽刺的语汇,而她则带着一种心醉神迷的恐惧欣赏着,尽管她承认自己...
篇10: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篇11: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篇12: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如今的繁华都市,已再无旷野的美感。这里有的,是繁荣,是喧闹,失去的,是清幽,自然。许多人拼了命也要挤到城市里来,而我,则想要逃到旷野去。正如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那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乍看,觉得这只是一篇在讲环保的文章罢了,可却引我无限深思。我想,人生的选择,是否正如旷野与城市的选择一般?截然相反的两个选项,将引领你走向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
城市的生活方式是满足物质需要,是多数人选择的。苏轼曰:“我随众人”,而我不随苏轼。可我也不属于那种孤僻到坚决选择旷野的生存方式――即满足精神需求的人。我选择中庸之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旷野与城市何尝不可兼得?无非是个心的境地罢了。心在野则人在野,心在市则人在市。所以,只要心在野而身在市,则即满足了精神需求又满足了物质需求。我认为这才是最可取的生存之道,因为物质令人或者,而若精神完全得不到满足,心死了,则如同行尸走肉。所以,二者兼得,才是完整的人。
篇13: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人类是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智力不断增加;他们制造了工具,从复杂到简单;他们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东西,从实用到观赏。
在这些发明创造之中,人类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城市。
繁华的夜景,五彩的霓虹闪烁着;喧嚣的街道,风驰电掣的汽车呼啸而过;高耸的大厦,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城市才来的繁荣固然满足了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但是,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弊端。
城市的建造,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侵占了大量的耕地,而且还导致了温室效应。这些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产生所带来的。
但人们却不懂得欣赏乡村的美丽、体验乡村的快乐生活。
人们忘了本。
文章《乡村》里所写的:“田野美,春天,田里禾苗绿油油。转眼秋天到了,田野里一片金黄,一阵微风吹来,沉甸甸的稻穗摇摆着身体。你看,农民伯伯的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他们忙得不可开交,有的弯腰割稻子,有的踩着脱谷机,还有的载着满车金色的谷子往家赶……
山林美,茂密的树林里,一群群欢蹦乱跳的鸟儿正唱着歌呢,它们叽叽喳喳,唱得多热闹啊!山脚的小河哗哗地流着,伙伴们在清澈见底的河边打水仗,你泼我,我泼你,玩得多开心!"
多让人向往!
城市的越来越繁华,使人们忘记了乡村的美丽,城市的美丽是扭曲的、变态的,像现在出现的什么非主流,竟然来烧人民币,他们可知道这些人民币可以买多少冥币给他们烧!社会的,败类,自认为自己的打扮够前卫、时尚,却不知道别人已经被他们的种种行为搞得胃里翻江倒海!靠着啃自己的爹妈,去搞自己的另类,想让自己与别人不同,败类!你们用时髦的一句话说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掘B浪费人民币..”
望着绿油油的草地,躺在上面,松松软软不比沙发差到哪里去。聆听蟋蟀和蝉的鸣叫,比那些摇滚的高分贝音乐要让人心里平静的多。望着美丽的夜空,遐想无限,慢慢坠入梦中。
篇14: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旷野”是乡村,其实事实上并非如此。“旷野”,从表面上看,指的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但它指的却是大自然。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谁想到要建城市的?远古时期的部落不好吗?现在村庄已经没有几个人,城市却没有几个空位了。可能转入也怪于“小康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乡下人跑到城里来打工挣钱。毕淑敏说:“要寻觅出于其乡亲享受的最佳间隙。”我想也就是保持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的平衡吧。
我十分羡慕外国的生活方式,白天开车去城市上班,晚上回家吃饭睡觉,循环如此。如果将外国的生活模式稍作改变,我想也就找到了毕淑敏所说的平衡。比如人们生活在乡村,亲近大自然,门前有菜园,白天通过某种告诉交通工具快速进入城市,在城市里工作,每个单位楼下都有相对独立的生活保障设施。晚上城市所有电力设施全部关闭,这样人类的生活将不再需要汽车。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这其中的某种交通工具可以使地铁等许多快速交通工具,人们生活在城市四面八方的旷野,不仅能避免交通压力,而且地毯环保。我想那时城市不复存在,可以将这个“办公区”设置得更加贴近自然一些。
“天人合一”一直以来是我们的梦想,但面对窗户,改变是困哪呢燃油几乎不可能的。人类永远都是大自然手心里的小东西,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变我们,只是它目前位置比较和蔼一点而已。
篇15: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500字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五年级:徐嘉财
篇16: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500字
它讲了,狗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它的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卖了房,决定去辽阔的世界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竞选,不过,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写的好像是一扇可以走进书的世界的门,它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去。
篇17: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500字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
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篇18: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条普通的狗,对人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类,我被他的这种勇气感动了,这种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敬佩的!在书中,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很开心、很高心;有些地方使我感到伤心流泪;有的地方又使我感到担心惧怕;也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心碎!
这本书用记其简单的语言表达了可贵的亲情和友情,使读者能够完全将自己融入这个故事中,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不可思议的旅程。
六年级:赵操冉
篇19:寓言《狼与狗》读后感
寓言《狼与狗》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狼与狗这个寓言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狼,它已经很多天都没吃饭了,所以,出来找点东西吃。突然,它看见了一条狗,刚要扑上去,就想,它长得那么肥壮,我一定不是它的对手,然后,就收回了嘴巴。狼嘟囔着:“我已经好多天没吃饭了,我好饿呀。”然后,狗就听见了,说:“我可以让你吃得饱,喝的好。”狼就说:“那我能做些什么事呢?”狗说:“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对着主人摇尾乞怜就可以了。”狼就开心的跳了起来,就打算跟狗一起去生活。可是狼发现狗生活的一点都不自由,每天都被主人拴着,狼不愿意过这种生活,说,不自由,那还不如死呢,说完,扭头就跑了。
这个寓言告诉我们,我们不能象故事里的狗一样,用牺牲自由来换取幸福,那样就没有尊严,我们应该向故事里的狼那样,每天用辛辛苦苦的劳动来换来食物,才可以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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