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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

2022-12-20 08:13:0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扉林斯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

篇1: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篇2: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是甲方持有。公司项目是甲方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投资运营的,甲方是实际经营管理人。现因甲方运营项目过程中出现资金问题,经与乙协商一致,双方依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以“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合作开发”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内容和转让标的

(一)、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 万元,注册地址: ,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方是该公司合法有效股东,持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为:

1. 项目名称:

2. 项目位置:

3. 项目四至:东至 ;南 ;西 ;北 。

4. 用地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商业及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容积率为 ,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分 期开发。

(1)一期(西区):项目名称为 ,规划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容积率 ,规划用途为:

(2)二期(东区):项目名称为 ,规划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代征地面积约 平方米,容积率约,规划用途为: 。

二、合作方式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同意以公司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持有的80 %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2、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项目后续建设所需的土地、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享有“”项目西区80%的开发经营权,东区75%的开发经营权,甲方享有该项目西区20%的开发经营权,东区25%的开发经营权。双方按照该比例分享项目所获的利润。

乙方确认甲方前期投入本金人民币 万元到项目上,乙方同意将甲方前期投入以买断经营权的形式一次性补偿给甲方,该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

3、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xx公司的名义进行。

三、项目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委派,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已录用的人员。

2、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销售部负责人由 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由双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4、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除非双方达成新的书面协议,项目的后续资金均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继续投资或变更甲方的分配比例。

甲、乙双方有其他项目需要合作经营,须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协议。

五、项目的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方双方约定比例分别记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税费承担

与本协议相关的转让所得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项目经营权买断价款,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用款计划支付项目投资款,因此造成项目财务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项目投资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经投入的资金按照该资金占整个项目核算成本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九、特别约定

十、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应列位并正式成立“合作开发项目部”。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派员刻制“合作开发项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门备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3: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__________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管理水平, 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合同的管理质量, 预防因合同管理失误造成的企业利益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 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 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经济往 来,应当签订合同。

第三条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法律顾问归口管理原则, 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包括: (1)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 (2)项目融资合同; (3)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 (4)担保合同; (5)购销合同; (6)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 (7)公司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类型,指定相关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动态 -2- 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 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第六条 法律顾问对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合同的管理培

训。

第二章 合同的审查和订立

第七条 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 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 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 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 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 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6)重大项目合同还应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 第八条 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书,并与有关 真实资料一同送合同归口管理机构验核。 第九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 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 -3- 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 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进行必要审查。 第十条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其文本 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认为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必须 有法律顾问

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书面 合同。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凡国家或行业有标 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 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草拟。 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4- (3)标的;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式; (8)违约责任; (9)变更或解除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 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约定的联系方式; (14)附件名称; (15)签约的地点、日期; (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章。 一般合同由各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 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

点和 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反复使用的合同,应制定规范的合 同文本。 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第十四条 重大合同会审制度 -5- 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 请本业务机构、财务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顺序审核后,报送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订合同。 业务机构、财务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草案时, 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业务机构及财务、审计机构应对审核的合同出具审核意见书;法 律顾问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必须有有关审核机构 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的签章。对不具备各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书的合 同草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可拒绝签署。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 性语言。 业务机构、财务机构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 合同的经济性;(1)市场需求情况属实; (2)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 (3)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合同的技术性:(1)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2)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3)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合同的可行性:(1)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 -6-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3)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4)具有可操作性。 合同的安全性:(1)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2)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业务机构、财务机构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审计机构、财务机构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 资

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审计机构、财务机构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 (一)合法性: (1)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 -7- 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3)形式合法; (4)签约程序合法。 (二)严密性: (1)条款齐备、完整; (2)文字清楚准确; (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相应手续完备; (5)相关附件完备; (6)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三)可行性: (1)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 (2)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四)合同承办形式审核:

(1)承办人无误; (2)符合规定程序; (3)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书齐备; (4)合同文本文字无误,正副本及附件份数齐备。 (5)法律顾问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各审核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 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承办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预留 2~7个完整工作日供其审核。各审核机构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 -8- 间时,应向承办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延长后累计审核时间最长 不得超过15个完整工作日。涉外合同的审核时限累计最长不应超过 20

个工作日。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书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 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人。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申请审核,审核 期限重新计算。各审核部门须及时地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拖延。法律 顾问结束审核后,应将法律意见书

第一文库网、其他审核部门意见书连同合同草 案退还合同承办人,由合同承办人报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核签 署。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根据各审核部门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 书,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 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十六条 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情况对合同草案审核并签 署意见,同意则转法律顾问,否决则由承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 求继续流转同时财务部意见予以保留。 第十七条 法律顾问根据法律要求对合同草案审核并签署意见, 同意则继续流转,法律顾问对合同草案予以否决的、则由承办人根据 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草案,法律顾问意见予以保留。 上述流程中财务部、法律顾问予以否决,而根据承办人要求继续 流转的合同草案,必须最后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核。 第十八条 所有合同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批通过后,方 能交印章保管人用印生效,否决则退回。 第十九条 审核意见签署在合同流转单上,审核同意的应同时在 -9- 其中合同签字,作为财务部做财务处理的依据。 第二十条 合同签章后,其中合同正本交财务部作为财务处理的 依据。各

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的合同流转单和另外一份合同原件或复印 件由档案室归档,合同复印件及有关的业务资料由相关的业务部门保 第二十一条印章的管理。 凡订立、变更、解除的经济合同,应当盖章方可生效。 印章由 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 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三章 合同授权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可授 权委托公司相关人员签署有关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可以用年度授权的形式对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授权。 第二十四条 受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代理签订合同者, 必须忠实履行代理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 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 受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理签订合同者,必须 在授权范围内签订,不得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同自 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更不得与对方通谋签订损害 公司利益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受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代理签订合同者, -10- 应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因各种情况不适宜继续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协议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随时收回授权,公司总经办应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 的决定收回《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总经办统一管理和发放。《授 权委托书》内容包括: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职务、授权委托的范围、代理权限;授权委托的日期、有效期限;授权委托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签章等。 第二十

九条 授权委托书的发放一般应按申报、审批、发放的程 序办理。即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 务;要求授权、委托的范围、权限;时间期限等,送公司主管领导或 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由公司总经办办理《授权委托书》签发手续。 第三十条 涉及下列合同时,须每次单独一次性特别授权:

(1)担保合同; (2)资产抵押、租赁、转让、出售、收购合同; (3)投资合同、股东协议、出资协议; (4)项目投资合同; (5)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 (6)需要授权的其他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一条 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 -11- 明文规定、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外,不得替物履行或 转让、转卖合同。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应对 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关注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商业信誉 变化,对方的履约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采取预警措施、即时上报。 关注法律、法规以及时事政策的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并采取相应 的处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 时,应立即通告承办人或其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 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异议文件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并 备案。 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应及时向其部门负责人汇报,取得 处理意见后,亦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予以答复。 第三十五条 合同的

变更和解除 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 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作废的合同应依上述流程履行手续,并将所有份数 合同随附,最后由档案室归档。 第三十八条 有关合同变更、解除等事宜使用印章,以合同的订 -12- 立程序为准。 第五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 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十条 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 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四十一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和人 员,并报法律顾问备案,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 函、图表、视听材料等;(电子文档) (2)有关的票据、票证; (3)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 测结果等; (4)证人证言; (5)其他有关材料。 第四十二条 合同发生纠纷后,承办人及承办部门须及时将纠纷 及处理情况报法律顾问,并在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下,会同法律顾问商 讨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 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时,承办部门应与法律顾问确 定诉讼代理人、诉讼方案等,并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报告。 调解书、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应与合同一并由法律顾问整理 并移交档案室归档,副本或复印本经公司总经理

批准后可交承办人、-13- 有关机构或人员使用。 第四十四条 法律顾问和各业务部门应在各自管理权限内对合同 建立档案并对文本妥善保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部门应及 时与法律顾问商议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 第六章 合同资料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公司 内部明确职责的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并及时按机密程度 专门归档。 第四十六条 合同正本一份存财务部,一份存档案室,只有一份 正本的,正本存财务,其他存档案室。 第四十七条 各有关人员应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有 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流转单等。 已成文盖章生效的合同,承办人员须对合同主要条款、主要收、付款时间节点、主要合同义务履行环节以固定版式进行整理提示,贴 于合同首页。以便相关人员能迅速掌握合同内容。 第四十八条 每一合同履行完毕或长期合同的每一阶段完成,各 有关人员应及时将上述有关资料整理清楚,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以 上资料不得随意放置、销毁、遗失。 第七章 合同管理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法律顾问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 -14- 第五十条 合同管理列入有关部门、岗位的目标计划指标和考核 范围。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应自觉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管理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十二条 公司将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者及避免或挽 回经济损失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 有下

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 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合同的; (2)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3)审核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的; (4)因审核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5)未依法律和本办法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6)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 (7)提供虚假资料的; (8)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9)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委托的; (10)发生纠纷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 措施的; (11)合同及相关文件未按规定报法律顾问审核的; (12)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15- (13)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 贿赂的; (15)泄漏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16)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的。

篇4:房地产公司广告合同

房地产公司广告合同

房地产公司广告合同【1】

委托方(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建设的××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平面设计等事宜。

第二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

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节假日、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服务或解除合同。

暂停服务的期间乙方一切工作暂停,甲方不需支付本期间服务费用,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以上情况,甲方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内容

1、项目广告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案名、LOGO、主题广告语,以及广告定位、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传播与媒介策略、推广总体策划思路、推广主题、公关活动策略及广告文案策划和具体广告实施方案);

2、沿海品牌推广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推广过程中的公司品牌整合及活动策划);

3、示范区整体包装方案(销售中心、景观环境及停车、样板房、商业街);

4、项目广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杂志广告、电视标版广告创意、项目营销资料如楼书、折页、海报、DM、户型单张、网站表现等的设计及其它应用系统设计);

5、项目VI及形象包装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工地现场包装、销售中心包装、看楼通道包装、导示系统、外展包装、展览设计的创意、活动包装的策略制定及其设计);

6、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样板区开放、开盘、展览、入伙、外展及阶段性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建议、大型公关推广活动策划活动及推行等)。

第四条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万元整(¥××万元), 即每月服务费为×万元。

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万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采用每季度结算方式。

乙方按本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每季度全部工作后,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下季度第一月的15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 广告运作规则

1、本合同签约后该项目即进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操作阶段。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须向甲方提供总体推广策划案及创意框架思路报告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并严格制定每一个分项的实施过程,甲方在收到前述文件后5个工作日给予反馈意见。

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1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前述文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经甲方确认后,前述文件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甲方的确认、修改意见等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乙方应将经甲方确认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前述文件、进度计划及甲方下发的工作任务单、甲方调整后的计划等分步实施,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3、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

乙方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服从,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

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就该项目整合推广成立××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小组,该项目小组成员应包括资深策略师、资深策划师、资深文案、平面设计总监、设计指导、立体空间设计指导;另外,乙方必须成立本项目的专案小组。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供提供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名单,并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该项目小组或专案小组人员,需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更换。

甲方认可或更换意见,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应充分配合项目良性进展,与甲方实行周例会制度,由乙方负责招集,双方共同确定整周的工作,有序安排进度。

若需临时增加例会,甲方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

每会由乙方专人于会后3日内将记录整理的会议纪要交于甲方备忘,须加盖乙方公章。

6、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乙方须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项目推广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按时于每月的1日提交月度、每季度的1日提交上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1日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毕的工作计划;当甲方有重大活动及综合会议时要求乙方人员参加,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脱。

7、乙方负责人在开盘期前二个月及开盘期当月这三个月内,应有10天/月的时间在甲方指定现场办公,项目开盘后乙方必须有负责人驻场。

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现指定××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

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甲方现指定×××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乙方的沟通、联络。

该负责人无权向乙方做出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10、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总体营销预算计划,编制相应的广告及活动推广成本预算及进行费用监控,并经甲方确认。

第六条 限制

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再接受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任何广告推广业务。

第七条 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二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

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

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

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

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5、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甲方所持有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15日内提供。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调整完毕,直至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定稿;若乙方修改或调整三次后仍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3、甲方应及时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内审定乙方每一步的策划、设计方案,并监督乙方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等,指导乙方工作,并最终签字定稿;若乙方原因使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受到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未在规定或商定工作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审定的,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的认可。

4、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当月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项目的负面报道达3家媒体以上、或引发2户以上购房者诉讼或投诉等事故的,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外,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

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并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在乙方按甲方确认的进度和计划完成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经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8、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着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

篇5:房地产公司施工合同

房地产公司施工合同

房地产公司施工合同【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工程内容: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不含:室外工程、基础土石方大开挖工程、户内门、内墙面涂料工程、卫生洁具、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承包方负责按设计图纸预埋管道)以及属供水供电公司施工部分等】。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最后以政府部门测绘面积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合同价款所包括的工程内容为:*******

6.1、土建部分****

6.2、不在本次合同价款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XX 年 ** 月 日(具体以开工令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XX 年 ***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总***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有精装修单位(单体)工程的工期另行协商确定。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确定(具体调整方法见专用条款)。

房地产企业施工合同十大法律风险【2】

一、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变更

在合同签订时,对于建设工程的内容一般应予以明确。

如何进行明确就存在一定问题。

如果采用简单列举的方式,往往无法穷尽,依然会存在风险。

所以,实践中业主选择列举加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确定工程量更为合适,双方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确认,势必会减少争议出现。

另外,即便是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约定比较清楚、确定,但在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变化,这属于主动变化的过程,属于工程量变更的范畴。

工程量变更在每个工程中基本都会出现,即使是经常出现的问题,也是纠纷、风险的高发点。

工程量变更的问题还可能因客观情况,如地质条件、外部因素等等情况不得不进行变更,这样的变更,均需要承发包双方进行协商,并对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因工程量的变化涉及价款调整,因此,对于有关工程量确定与否以及工程量变更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必须十分关注。

所以,在专用条款中,业主应对工程师的权利范围进行严格限定,即约定某些决定的作出或批准必须由业主确认,任何未经后者确认的上述决定,都是无效的;工程延期、设计变更等重大事项一般都要由业主确认,方能更好的保护业主权利。

二、签证与索赔

签证与索赔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重中之重。

狭义的签证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事项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文件。

广义的工程签证,一般指对承包人提交的书面文件,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出具的确认、不予确认或部分确认的书面意见。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般会出现多种签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签证。

根据与造价的关系有技术签证和经济签证之分,有的兼具双重性质。

根据内容又可分为处分性签证和通报性签证。

所以,有关经济签证、工期签证是必须引起承发包双方重视的主要问题。

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往往存在诸多风险,有的甚至不能完成签证。

当通过签证不能完成时,主张签证的一方当事人只有通过索赔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因此,合同履行中索赔管理也是控制风险的重要方面。

三、工程转包、分包

在我国的建筑市场,工程转包一直是一个相当普遍的不正常的现象,由于工程转包容易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导致工程质量的下降,一旦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时,又容易发生责任主体互相推诿,发生扯皮现象。

因此,工程转包的法律风险值得重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工期

工期、质量与造价被称作建设工程最为重要的三个方面。

工期,即完成一定工程内容需要的时间和期限。

根据工程是否完成为标志分为进度工期与合同工期。

实践中,有关工期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工期的计算标准,工作日、节假日、日立天数等与工期天数的关系;

2、工期的起算;

3、有关进度工期与合同总工期的关系;

4、如进度工期违约与总工期均违约,其违约金如何计算,是否分别计算,分别计算与重复计算的关系;

5、工期的签证与索赔与工期违约的关系;

6、进度工期违约,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判断总工期是否会违约等。

而以上问题的解决往往会存在较大分歧,需要双方认识一致或根据合同条款予以确定。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

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当然可以拒绝支付工程价款,并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责任,承包人催要工程款,其前提就是已完成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不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质量合格与否均是处理有关纠纷的分水岭。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可见,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其权利是获得承包人完成的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约定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

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以及承包人能否取得价款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质量至高原则”。

因此,有关质量控制成为合同履行的中心环节,该环节不单是承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监理方也应积极参与,注意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尽力避免纠纷发生以及通过鉴定明确质量问题。

六、工程价款以及结算

工程造价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为重要的三个方面之一,是承发包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关造价问题应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招投标的工程造价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但这一条款十分笼统和原则,不具有操作性。

而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通常会表述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甚至垫资款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于有关造价问题进行规定及提及的条款达16个条款,反映了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

实践中,有关工程价款的风险点主要表现在:

1、预付款及扣回比例、时间问题;

2、进度款支付时间及与进度工程量的关系问题;

3、进度款停止支付的时间与进度工程量关系问题;

4、进度款与结算款支付问题;

5、结算款与质量保修金的比例问题;

6、进度款与进度工期矛盾问题;

7、垫资款与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款关系问题;

8、工程价款计价标准问题;

9、工程变更及计价标准问题;

10、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款预期支付的法律后果问题等等。

七、默认条款

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关于默认条款的重视,在具体签订合同时,应与专用条款结合运用以保护业主权益。

1、工程是口头指令的确认:对于工程师必要时发出的口头指令,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同意: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工期相应顺延的同意: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4、自行复工: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停工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5、同意顺延工期: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承认验收记录: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7、视为工程师认可验收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

8、承认试车记录: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9、视为工程师认可试车记录: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0、视为同意款项调整原因、金额: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1、计量结果有效: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

12、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确认: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

篇6:房地产公司合同规范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须及时结清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3、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4、预算合同部为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业务经办部门为合同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合同的拟定、市场询价、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具体分类如下:

合同类型 第一责任人

1)行政类行政部负责人

2)营销类业务部负责人

3)报建类开发部负责人

4)财务类财务部负责人

5)工程设计类技术总监

6)工程类预算合同部负责人

5、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订立与履行的一般原则

1、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对方的下列情况:

(1)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有无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3)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履约能力和信用。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订立合同时,如对方委托其代理人订立合同,必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3、一般合同,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与合同对方充分协商。

4、对于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格式合同的,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是否完备,充分考虑对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4.1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4.2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5、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除有行业标准格式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如对方起草的合同,本公司经办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并提出意见。

6、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款(定金、保证或抵押等)。

7、建筑勘察、建筑设计、广告、美术、雕塑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含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8、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名进行确认。两页(含两页)以上的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9、合同应当按约定程序全面、及时履行,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

10、合同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1、合同变更或解除程序与合同签订审核程序相同。合同变更或解除

应当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按约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1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三、合同的审查

1、合同经办部门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当将合同草案送有关部门会

同审核,并填写《合同评审批准表格》。《合同评审批准表格》附后

2、《合同评审批准表格》是合同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审核确认的依据。合同具体经办部门对合同金额、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等条款负责;预算合同部对合同金额、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条款进行监督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合同中,收、付款方式、期限等财务约定进行审查。律师对合同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核。工程类合同工程部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相关条款负责;技术总监对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工期、质量等相关条款进行监督审核。

3、合同经业务经办部门起草、预审后,送相关顾问单位(对送审的

合同进行专业审查)、财务部、律师及预算合同部、香港总部审查后方可报送总经理审批。

3、合同经办部门须对合同的价格反复进行市场询价,价格比较和磋商,降低合同价格。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应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履行程序,留有足够的余地,避免公司违约。

4、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进行审查,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合同的审查工作。 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对通过审查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盖章,注明审查日期。

5、预算合同部负责对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

6、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对违反本规定送审的合同,应当拒绝审批,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纠正。

四、合同的管理

1、合同的编号管理由预算合同部统一负责。各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合同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同业务经办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3、合同文本一式六份,两份正本原件由行政部和预算合同部各执一份归档备案,副本由财务部、业务经办部各留存一份。对方单位存两份正本原件。

4、财务部需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对合同按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5、合同执行中如发生合同纠纷,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和法律顾问报告外,须配合法律顾问做好处理工作,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五、合同的履行

1、由相关业务部门跟进合同的履行情况,确定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时间、金额及要求。

2、合同经办部门应当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应收、应付账款的时间表,财务部门根据时间表提醒并督促主办部门做好收、付账款工作。

3、付款程序:业务经办部门确认已经达到合同付款条件 提出付款申请 预算合同部审查 财务部审查 成都公司总经理审查

由业务经办部门报总部。(后附付款申请表)

4、凭付款申请单按财务制度付款。

5、需要结算的合同在合同项目完成后需办理结算报告,经业务部门签字确认后,交预算合同部及财务部各一份。

六、责任事故的处理

1、因不了解对方资信、履约能力而轻率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或者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因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订立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合同的分类编码规则

第一位含义:项目名称

YB:迎宾大道项目、DD:东大街项目、

WH:文化宫项目、GL:管理合同

注:项目名称为该项目的中文名称头两位的拼音缩写

第二位含义:期数

00:无分期、01:1期、02:2期…以此类推

第三位含义:科目

A:行政类、B:营销类、C:报建类、D:财务类E:工程设计、咨询类、F:工程类

第四位含义:序号

001、002、…

例:YB-01-E-001迎宾大道项目1期方案设计合同001号

篇7:房地产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 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按四级编码)

1.1一级编码:为工程项目简称中两个汉字的拼音第一个声母(大写),如***生

活区简称“***”,代码为NL。

1.2二级编码:根据开发期数分为“一期”、“二期”、“跨期”,代码分别为01Q、

02Q、KQ。

1.3三级编码:工程类合同共分六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土地合同(土地):包括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

让等合同;

前期合同(前期):包括规划、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等合同; 施工合同(施工):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施工或安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包括材料采购、甲方付款乙方收货

的三方合同、设备购买等合同;

园林环境合同(环境):包括室外环境施工和采购合同;

营销包装合同(营销):包括策划、销售代理、样板间装修、户外广

告牌制安、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等合同;

1.4四级编码:按公历年代号,20xx年代码为20xx

1.5五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三类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

续编号,编号代码为三位阿拉伯数字,从001自999。

1.6编号举例:****二期20xx年第一份施工合同

编号:NL -01Q-施工-20xx-001

2 补充协议的处理

4.2.7.1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在与合同共用

一个编号的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扩号以一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流水号为008合同的第一份补充协议的编号为“008(1)”。

4.2.7.3编号举例:****二期20xx年第一份施工合同第一份补充合同

编号:NL -01Q-施工-20xx-001(1)

本规则自20xx年1月起施行。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6月7日星期四

篇8:房地产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适应相关软件开发与管理的需要,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2.1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2.1.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2.1.2  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有合同。

3.  职责

3.1 集团财务管理部与审计法务部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公司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2.1  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三类:工程类合同、销售租赁类合同、管理类合同。各类合同

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以“-”号分隔。

4.2.2  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按五级编码)

4.2.2.1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城市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声母。各公司的编号按下表中代码执行。新设立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编码,如新编码与先成立公司的编码相同(如苏州将与深圳的代码相同),则由集团财务管理部IT中心为新设公司指定代码。

4.2.2.2二级编码:为工程项目简称中两个汉字的拼音第一个声母(大写),如金

色家园简称“金色”,代码为JS。属于集团全国范围内开发的同一品牌楼盘,其项目代码要求一致,如四季花城等,统一按下表中代码执行。对各分公司新开发项目的代码,应由各分公司管理合同的职能部门对项目简称4.2.2.3三级编码:根据开发期数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跨期”,

代码分别为01Q、02Q、03Q、KQ。

4.2.2.4四级编码:工程类合同共分六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土地合同(土地):包括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

让等合同;

前期合同(前期):包括规划、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等合同; 施工合同(施工):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施工或安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包括材料采购、甲方付款乙方收货

的三方合同、设备购买等合同;

园林环境合同(环境):包括室外环境施工和采购合同;

营销包装合同(营销):包括策划、销售代理、样板间装修、户外广

告牌制安、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等合同;

4.2.2.5五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类的最小类范围内进

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自9999。

4.2.2.6编号举例:南京公司金色家园一期第一份施工类合同

编号:NJ-JS-01Q-施工-0001

深圳公司东海岸一期第8份环境类合同

编号:SZ-DH-01Q-环境-0008

4.2.3  销售租赁类合同编号方法:(按三级编码)

4.2.3.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或公司的合同,同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4.2.2.1。

4.2.3.2二级编码:区别合同的项目归属,编号方法同工程类合同4.2.2.2。

4.2.3.3三级编码:为具体房号的编号(包括苑名、栋号、单元号、房间号),可以

用汉字、字母或数字综合表示,具体形式不作规定,但各分公司自行编号的形式必须一致。

4.2.3.4同一套商品房、车位/车库、库房的排号协议、认购书、抵押贷款担保合同

与相应的销售合同共用一个编号。商品房、车位/车库、库房销售后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按销售合同的补充合同处理,如工程维修合同。

4.2.3.5编号举例:武汉公司四季花城二期牡丹苑1号楼3单元501号销售合同

编号:WH-SJ-牡丹苑1号楼3单元501号

或WH-SJ-牡丹01-030501

武汉公司四季花城二期地下车库48号车位租赁合同

编号:WH-SJ-车库48号

4.2.4  管理类合同编号方法:(按四级编码)

4.2.4.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或公司的合同,同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4.2.2.1。

4.2.4.2二级编码:管理类合同是指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合同,管理类合同共分四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劳动合同(劳动):包括所有劳动合同;

固定资产管理合同(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含办公用品)采购、维

修、维护等合同;

融资合同(融资):包括借款合同或综合融资授信协议等合同;

其他合同(其他):包括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战略性合同、按揭合作

协议、集团购买或工程款抵扣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公司设

立、股权转让、委托薪金调查、培训、发布招聘广告、聘请法律顾问、

商标申请代理等各种合同。

4.2.4.3三级编码:按签约年份分类,编号代码为年份的四位阿拉伯数字。

4.2.4.5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级编码的最小类范围

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自9999。

4.2.4.6编号举例:

总部第8份劳动合同 上海公司20第101份固定资产管理合同 深圳公司年ICI战略采购协议(其他类中排序至120号)

编号:SZ-其他-2004-0120  编号:ZB-劳动-2004-0008  编号:SH-资产-2004-0101

4.2.5  补充协议的处理

4.2.7.1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在与合同共用

一个编号的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扩号以一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流水号为0088合同的第一份补充协议的编号为“0088(1)”。

4.2.7.2 对于纠纷处理合同(如与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签订的协议),若纠

纷系因公司与该当事人在先合同的履行而发生,可将其作为该在先合同的补充协议处理,编号方法同4.2.7.1。

4.2.7.3编号举例:成都公司城市花园三期第五份采购合同第二份补充协议  编号:CD-CH-03Q-采购-0005(2)

武汉公司四季花城牡丹苑1栋3单元501号房维修合同

(排序至第三份补充合同)

编号:WH-SJ-牡丹01-030501(3)

4.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的支持文

件“VKZB01-03-001合同的分类和编号”同时废止。

4.3.1  下列合同的分类编号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一律适用本规则:

4.3.1.1 在本规则发布后新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有合同;

4.3.1.2 在本规则发布后新开工项目的所有工程类与销售租赁类合同;

4.3.1.3 分期开发项目在本规则发布后新开工期数的所有工程类与销售租赁类合

同。

4.3.2  2004年1月1日起签订的管理类合同一律适用本规则。

4.3.3  对4.4.1与4.4.2规定外的其他合同,各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适用本规则,或者是否根据本规则重新分类编号。

5. 支持文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篇9:房地产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合同类别:

1、工程类(含施工、设计、采购合同)

经办人(发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审核)——工程总监/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项目经理/集团资产管理中心/集团企管法务(会审)——工程副总/开发副总(会审)——总经理(审批)——发起人(修改)——行政(合同编号及校对纸质)——印章管理人(盖章)——分发及存档

2、营销类(含推广、代理合同)

经办人(发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审核)——资产管理中心/集团企管法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会审)——总经理(审核)——发起人(修改)——行政(合同编号及校对纸质)——印章管理人(盖章)——分发及存档

3、管理类(招商、拆迁、行政)

经办人(发起)——部门负责人(审核)——集团企管法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会审)——总经理(审核)——发起人(修改)——行政(合同编号及校对纸质)——印章管理人(盖章)——分发及存档

项目名称:枚举

1、茶园民建项目

2、合川民建项目

3、合川工建项目

4、云南工建项目

5、回兴综合体项目

6、空港汽车项目

篇10:管理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甲乙双方就下述项目的管理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

2.咨询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见附件1,如果甲方提出追加咨询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必要的话另外签订合作协议。

3.履行期限及甲方协作事项:

3.1履行期限:从年月至年月进行咨询服务。

3.2甲方按乙方的《咨询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提供协作事项。

4.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1本项目报酬为万元人民币,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2支付方式:

4.2.1签订本合同之后即由甲方向乙方预付报酬的50%,即5万元人民币;

4.2.2乙方提交改制咨询方案报告并得甲方确认后的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人民币;乙方提交医疗投资公司管控方案报告后3日内支付2万元人民币;

4.2.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确认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有权在符合本合同第3.2、4.2.1、5.1.3项情况下要求乙方按时完成咨询项目。

5.1.2有权要求乙方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5.1.3按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的工作,保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

5.1.4按本合同第4项支付咨询报酬。

5.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有权按本合同第4项收取咨询报酬。

5.2.2有权在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咨询费用的前提下中止或暂缓咨询。

5.2.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5.2.4在甲方符合本合同第3.2、4.2.1、5.1.3项情况下,按时完成咨询课题。

6.违约责任

6.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4项支付报酬,则除应继续支付未支付的报酬外,应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报酬的10%的违约金。

6.3在甲方履行了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咨询项目,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已支付报酬的10%的违约金。由于甲方的原因,乙方延期完成咨询项目,甲方支付报酬期限可以顺延。

6.4若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则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报酬;若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则乙方退还所收取的报酬,并支付总报酬的10%的违约金。

7.本合同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8.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真诚合作,若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10.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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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房屋出租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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