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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调研报告

2022-05-31 08:38:0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茶树”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私营企业调研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私营企业调研报告,希望你喜欢,也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分享!

私营企业调研报告

篇1:私营企业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个体私营经济步入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慢到快的历史进程,个体私营经济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长足进步。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它们与公有制经济相互并存,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进一步加强双桥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本文试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现状、面临形势、对策措施3个方面对如何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行初步探讨。关键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研究对策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成就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私营经济“春风吹又生”开始逐步恢复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认识上的转变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区私营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力明显增强,领域逐渐拓宽,贡献逐年显现,已从配角升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加入WT0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客观认识双桥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现状,认真分析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对加快XX区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区个体私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区个体私营企业在全区的比重逐渐提高,结构趋向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了以机械加工、小五金、铸造、化工、商贸流通、能源、饮食服务、房地产开发和旅游等产业体系,发展空间不断拓宽,规模不断壮大,已成为全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截止20xx年底,我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到1889家(其中,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27户,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从业人员4897人,注册资金15951万元,产业营业额达到了17209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

二、我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

个体私营企业,在其产权制度上具有鲜明的血缘、亲缘、地缘的“三缘”特点,这就使其在管理上具有家庭化、家族化倾向。随着企业的壮大,管理的不适应就出现了,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发展规模越来越大,管理半径越来越宽,管理层次明显增加,所需处理的事物远远超过管理者的能力负荷;其次,随着企业不断壮大,管理者知识更新远远落后于企业发展的速度;再次企业有了积累以后,家庭之间、创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加深,利益诱惑增大,特别是事先企业资产产权在自然人之间未加严格界定的条件下,磨擦加大。因而当企业发展壮大时,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因在管理上产生漏洞而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导致崩溃和破产。

(二)结构比重不平衡,产品科技含量低。

个体私营企业大多集中在第二产业(主要是给重汽配套产业),这些企业面临着自身内部的缺陷带来的挑战,如产品结构雷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品技术含量低、档次低、缺少科学的经营战略等结构问题,严重制约了个体私营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同时因个体私营企业资金短缺,生产经营投入不足,进而致使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技术开发能力薄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后劲。尤其是制造业,产品品种单一、分散,各自为阵,质量参差不齐,规模小,除少数业主外,大多数效益不高,即使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企业,也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类型的企业特别少。

(三)企业信用度低,资金短缺。

个体私营企业原始资本来源主要是企业主自己的储蓄,或向亲戚朋友的借款,家底薄,积累少。而受传统观念影响,个体私营企业一般又不愿意吸纳股份,没有资本积聚和营运观念。加之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讲诚信,造成了社会特别是银行对企业的不信任,致使国家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措施大打折扣,社会资金很难向个体私营企业流动,结果是企业即使有了好的生产经营项目,但发展资金缺乏,项目只好停留在纸面上,使个体私营企业丧失了发展商机。特别是城市金融“三乱”、农村“三金”的清理,资金问题已成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一大阻力。

(四)企业主整体素质不高,对人才重视不够。

据调查,大多数业主文化素质偏低,他们虽然有一定的经济运作经验,但缺乏必要的现代经营管理知识,不善于理性地分析、策划市场,凡事凭经验感觉决断,不适应企业的发展。中国加入WTO后,企业与企业的竞争首先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市场没有硝烟的“人才战”已经拉开序幕,许多业主在对人才使用方面的认识上具有狭隘性,缺少竞争意识,只顾眼前利益,认为拿出相当一部分钱去吸引人才,给人才以优厚的待遇,不如多买些设备,存在小富即安的意识。相当一部分业主重用其亲戚、朋友、同学为企业的管理者、销售者,排斥优秀人才,存在任人唯亲现象。加之小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资金不雄厚,工艺技术落后,产品开发几乎为零,本身就不具备吸引大中专院校学生到企业工作的条件,影响了人才对企业的信心,致使优秀的人才不愿到个体私营企业,而企业现有人才纷纷跳槽。

(五)思想认识不到位。

表现在有些领导和同志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的性质、地位、作用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高度地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缺乏对“抓大放小”的全面深刻认识,没有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现阶段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和广阔的增长空间,没有认识到发展中区县经济与先进发达地区经济差距的主要矛盾在于非公有制经济。因此,导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缺少长远规划、政策引导、服务扶持。

(六)政策藩篱,缺乏公平竞争。

与国有、集体以及外资企业相比,个体私营经济在许多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有的法规和政策限制个体、私营经济进入基础产业和部分普通行业,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局限在一些竞争性领域,而且从生产的原材料购买到成品的销售,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限制,相应地,其利润也就偏低和难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也因此受到影响。在税收政策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没有给予个体、私营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相同的待遇。在此情况下,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不得不挂靠集体企业的牌子,不仅增加了行业管理的难度,而且人为地模糊了产权关系,导致个体、私营企业遇到问题无法解决,从而制约其健康发展。

(七)政出多门,缺乏协调,经济环境不够宽松。

一是缺乏权威的协调和检查督办机构,政出多门,政令不畅。没有有效的政策协调机构和运行机制,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造成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管理力量分散。对于有利可图的企业,谁都想管;对无利可图的企业,谁都不想管。二是服务意识不强。辖区有个企业想建厂房和办公用房,东奔西跑半年多,有关部门只说材料不符合要求,又不具体讲哪些不符合,久拖不办,致使商机错失。三是重收费、轻管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着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在执行公务中各收各的费,收完费就了事,以收费代管理代指导,而对业户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相互扯皮,相互推委。四是中介组织发育不全。现有的法律、会计、评估、咨询等中介组织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督管理,个体私营企业难以得到高质量的中介服务。

三、促进我区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个体私营企业要内强素质,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1.要讲信誉。先做人,后做生意,讲究信誉,诚实经营,对用户和顾客负责,才能创造出一种吸引顾客的强磁场,才能赢得“上帝”的信赖,获得丰厚的回报。

2.增强竞争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实行制度化管理。通过制度化管理才能建立秩序,才能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才能使企业的资源配置合理化,进而明确企业内不同组成部分各自的目标和功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大大提高企业的组织能力。二要抓住商机,正确决策。要把握商机,首先就要能识别商机。要识别商机(比如充分利用重汽集团扩产增量的优势),需要企业经营者具有竞争、预见、把握、塑造未来的能力,通过超越现有竞争空间,及时正确实施技术创新、优势转化、快速反应等战略决策。

3.努力吸引人才,加强培养骨干。

人才是企业实施技术进步战略的前提和基础。企业要推进技术进步,就必须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1)稳定企业原有的人才,要用好、用活现有人才,使其充公发挥才能,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2)有计划地吸引和引进人才,企业要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引进和吸收高等院校人才到企业工作,不断壮大企业技术队伍,提高技术进步,增强队伍素质。(3)综合培训人才。选派技术人员、生产骨干到相关院校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充实企业的科技人才队伍;也可采用专家讲座或办培训班的形式,对在职员工进行系统的技术业务培训,使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二)依靠科技优势,创立品牌塑造形象。

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必须进行不断技术创新,否则就有被淘汰的危险。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先决条件,主要内容则是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因此,必须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创立自己的品牌。一是要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淘汰一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广技术成熟的、应用广泛、效益明显的技术。二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和使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先进材料,加快技术改造,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科技含量。积极拓宽发展空间,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扩大私营企业产品结构,推出名牌和驰名商标。三是要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努力推动“产、学、研”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清除“左”的思想束缚,根据“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全面正确认识和评价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纠正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公有制经济边角余料的“补充论”,视为解决当前部分国有企业燃眉之急的“权宜论”和担心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会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影响论”等错误认识,要以党的十六大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报告中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为核心,统一思想,消除偏见,确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深刻领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内涵,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真正把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定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短、中、长期规划,并进行分解立项,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四)转变职能,强化服务。

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履行“规划、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壮大。要变单纯的行政管理为政策引导、信息分析、组织协调、服务扶持和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变“我要管”为“要我管”。一是要认真清理和废止阻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和文件。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宏观管理,杜绝直接的干预、干涉和干扰。要继续改革和简化各类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可批可不批的坚决取消审批;确需审批的,要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全过程服务、全方位服务。操作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要有明确期限,不能久拖不办。三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信息咨询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和互助组织。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私营企业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协同发展,公平竞争。

(五)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

1.激励个体私营经济内源融资。在市场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维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并激励其投资倾向。政府应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自身组建金融中介机构,允许其金融机构的产生和营运,通过其内部相互之间的资金流动与组合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

2.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对个体、私营企业有形及无形资产的评估,从而有利于银行对其给予贷款支持。

3.发展担保公司。政府应允许那些有实力的国有或私营企业成立担保公司,发展担保业务,使担保本身成为一种商业行为。担保公司用自己的资产作抵押为个体私营企业等进行担保,进而使其在银行取得贷款,并参照银行利息收取合理的担保费用,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

4.银行应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由于个体私营企业的经济主体就是企业家自己,他们在借贷、资本决策方面是非常审慎的,民间资本的运营质量绝不比外资或国有资本差。据统计表明,在银行发放的贷款中,贷给个体私营企业的那部份回收率最高。因此,银行在充分考查个体私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要放心、放胆地发贷,支持其发展壮大。

(六)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孵育体系。

1.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园区。建立工业园区要吸收外区县建立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以产业为主。如城区可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划出一定范围的土地作为工业园区,各镇(街)、各村都可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划出各自的产业园区(如城镇建工商产业区、农村建农副、牧基地)。

2.对土地实行低价预征制度。产业园区要始终坚持“规划一片、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投产一片、见效一片”。可在划定的范围内,对土地使用权实行低价预征制度,即只能在预定期限内规划合理、项目落实、资金到位,才允许进入“土地实征”阶段,杜绝炒卖地皮,避免形成对土地“圈而不用”、“开而不发”的资源浪费。

3.实行减、免税费制度。对处于创业孵化期内的个体私营企业,要以绝对优惠的政策进行扶持,依据国家税法规定能减的就减,能免的就免。对已过孵化期产业初具规模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带保护性的定额税。地方政府在可能权限内对处于孵化期内的企业免收各种管理费用。要真正规范收费行为,有效遏制“三乱”现象。

(七)加大“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步伐。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努力吸引外商参与企业发展,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培育和开拓市场,是个体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个体私营企业只有走出去抢抓机遇,走出去开拓市场,走出去招商引资,走出去寻找发展空间,才可能加快发展,双桥区经济发展也才能有更广阔的空间。通过招商引进一批区外企业和资金,围绕重汽壮大一批配套企业,通过发展培植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开发国内短缺资源,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较强实力的跨国企业。政府有关部门有义务帮助企业经营者提高对国际经贸规则的熟悉程度和运用水平,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引进来”与“走出去”是对外开放的两个轮子,两个轮子同时转起来,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促进我区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篇2:个体私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调研报告

个体私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个体私营经济步入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慢到快的历史进程,个体私营经济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长足进步。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它们与公有制经济相互并存,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进一步加强双桥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本文试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现状、面临形势、对策措施3个方面对如何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行初步探讨。关键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研究对策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成就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私营经济“春风吹又生”开始逐步恢复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认识上的转变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区私营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力明显增强,领域逐渐拓宽,贡献逐年显现,已从配角升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加入WT0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客观认识双桥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现状,认真分析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对加快XX区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区个体私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区个体私营企业在全区的比重逐渐提高,结构趋向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了以机械加工、小五金、铸造、化工、商贸流通、能源、饮食服务、房地产开发和旅游等产业体系,发展空间不断拓宽,规模不断壮大,已成为全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截止20__年底,我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到1889家(其中,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27户,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从业人员4897人,注册资金15951万元,产业营业额达到了17209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

二、我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

个体私营企业,在其产权制度上具有鲜明的血缘、亲缘、地缘的“三缘”特点,这就使其在管理上具有家庭化、家族化倾向。随着企业的壮大,管理的不适应就出现了,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发展规模越来越大,管理半径越来越宽,管理层次明显增加,所需处理的事物远远超过管理者的能力负荷;其次,随着企业不断壮大,管理者知识更新远远落后于企业发展的速度;再次企业有了积累以后,家庭之间、创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加深,利益诱惑增大,特别是事先企业资产产权在自然人之间未加严格界定的条件下,磨擦加大。因而当企业发展壮大时,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因在管理上产生漏洞而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导致崩溃和破产。

(二)结构比重不平衡,产品科技含量低。

个体私营企业大多集中在第二产业(主要是给重汽配套产业),这些企业面临着自身内部的缺陷带来的挑战,如产品结构雷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品技术含量低、档次低、缺少科学的经营战略等结构问题,严重制约了个体私营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同时因个体私营企业资金短缺,生产经营投入不足,进而致使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技术开发能力薄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后劲。尤其是制造业,产品品种单一、分散,各自为阵,质量参差不齐,规模小,除少数业主外,大多数效益不高,即使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企业,也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类型的企业特别少。

(三)企业信用度低,资金短缺。

个体私营企业原始资本来源主要是企业主自己的储蓄,或向亲戚朋友的借款,家底薄,积累少。而受传统观念影响,个体私营企业一般又不愿意吸纳股份,没有资本积聚和营运观念。加之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讲诚信,造成了社会特别是银行对企业的不信任,致使国家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措施大打折扣,社会资金很难向个体私营企业流动,结果是企业即使有了好的生产经营项目,但发展资金缺乏,项目只好停留在纸面上,使个体私营企业丧失了发展商机。特别是城市金融“三乱”、农村“三金”的清理,资金问题已成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一大阻力。

(四)企业主整体素质不高,对人才重视不够。

据调查,大多数业主文化素质偏低,他们虽然有一定的经济运作经验,但缺乏必要的现代经营管理知识,不善于理性地分析、策划市场,凡事凭经验感觉决断,不适应企业的发展。中国加入WTO后,企业与企业的竞争首先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市场没有硝烟的“人才战”已经拉开序幕,许多业主在对人才使用方面的认识上具有狭隘性,缺少竞争意识,只顾眼前利益,认为拿出相当一部分钱去吸引人才,给人才以优厚的待遇,不如多买些设备,存在小富即安的意识。相当一部分业主重用其亲戚、朋友、同学为企业的管理者、销售者,排斥优秀人才,存在任人唯亲现象。加之小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资金不雄厚,工艺技术落后,产品开发几乎为零,本身就不具备吸引大中专院校学生到企业工作的条件,影响了人才对企业的信心,致使优秀的人才不愿到个体私营企业,而企业现有人才纷纷跳槽。

(五)思想认识不到位。

表现在有些领导和同志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的性质、地位、作用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高度地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缺乏对“抓大放小”的全面深刻认识,没有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现阶段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和广阔的增长空间,没有认识到发展中区县经济与先进发达地区经济差距的主要矛盾在于非公有制经济。因此,导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缺少长远规划、政策引导、服务扶持。

(六)政策藩篱,缺乏公平竞争。

与国有、集体以及外资企业相比,个体私营经济在许多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有的法规和政策限制个体、私营经济进入基础产业和部分普通行业,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局限在一些竞争性领域,而且从生产的原材料购买到成品的销售,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限制,相应地,其利润也就偏低和难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也因此受到影响。在税收政策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没有给予个体、私营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相同的待遇。在此情况下,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不得不挂靠集体企业的牌子,不仅增加了行业管理的难度,而且人为地模糊了产权关系,导致个体、私营企业遇到问题无法解决,从而制约其健康发展。

(七)政出多门,缺乏协调,经济环境不够宽松。

一是缺乏权威的协调和检查督办机构,政出多门,政令不畅。没有有效的政策协调机构和运行机制,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造成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管理力量分散。对于有利可图的企业,谁都想管;对无利可图的企业,谁都不想管。二是服务意识不强。辖区有个企业想建厂房和办公用房,东奔西跑半年多,有关部门只说材料不符合要求,又不具体讲哪些不符合,久拖不办,致使商机错失。三是重收费、轻管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着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在执行公务中各收各的费,收完费就了事,以收费代管理代指导,而对业户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相互扯皮,相互推委。四是中介组织发育不全。现有的法律、会计、评估、咨询等中介组织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督管理,个体私营企业难以得到高质量的中介服务。

三、促进我区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个体私营企业要内强素质,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1.要讲信誉。先做人,后做生意,讲究信誉,诚实经营,对用户和顾客负责,才能创造出一种吸引顾客的强磁场,才能赢得“上帝”的信赖,获得丰厚的回报。

2.增强竞争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实行制度化管理。通过制度化管理才能建立秩序,才能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才能使企业的资源配置合理化,进而明确企业内不同组成部分各自的目标和功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大大提高企业的组织能力。二要抓住商机,正确决策。要把握商机,首先就要能识别商机。要识别商机(比如充分利用重汽集团扩产增量的优势),需要企业经营者具有竞争、预见、把握、塑造未来的能力,通过超越现有竞争空间,及时正确实施技术创新、优势转化、快速反应等战略决策。

3.努力吸引人才,加强培养骨干。

人才是企业实施技术进步战略的前提和基础。企业要推进技术进步,就必须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1)稳定企业原有的人才,要用好、用活现有人才,使其充公发挥才能,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2)有计划地吸引和引进人才,企业要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引进和吸收高等院校人才到企业工作,不断壮大企业技术队伍,提高技术进步,增强队伍素质。(3)综合培训人才。选派技术人员、生产骨干到相关院校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充实企业的科技人才队伍;也可采用专家讲座或办培训班的形式,对在职员工进行系统的技术业务培训,使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二)依靠科技优势,创立品牌塑造形象。

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必须进行不断技术创新,否则就有被淘汰的危险。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先决条件,主要内容则是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因此,必须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创立自己的品牌。一是要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淘汰一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广技术成熟的、应用广泛、效益明显的技术。二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和使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先进材料,加快技术改造,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科技含量。积极拓宽发展空间,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扩大私营企业产品结构,推出名牌和驰名商标。三是要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努力推动“产、学、研”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清除“左”的思想束缚,根据“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全面正确认识和评价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纠正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公有制经济边角余料的.“补充论”,视为解决当前部分国有企业燃眉之急的“权宜论”和担心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会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影响论”等错误认识,要以党的十六大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报告中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为核心,统一思想,消除偏见,确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深刻领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内涵,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真正把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定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短、中、长期规划,并进行分解立项,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四)转变职能,强化服务。

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履行“规划、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壮大。要变单纯的行政管理为政策引导、信息分析、组织协调、服务扶持和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变“我要管”为“要我管”。一是要认真清理和废止阻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和文件。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宏观管理,杜绝直接的干预、干涉和干扰。要继续改革和简化各类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可批可不批的坚决取消审批;确需审批的,要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全过程服务、全方位服务。操作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要有明确期限,不能久拖不办。三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信息咨询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和互助组织。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私营企业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协同发展,公平竞争。

(五)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

1.激励个体私营经济内源融资。在市场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维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并激励其投资倾向。政府应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自身组建金融中介机构,允许其金融机构的产生和营运,通过其内部相互之间的资金流动与组合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

2.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对个体、私营企业有形及无形资产的评估,从而有利于银行对其给予贷款支持。

3.发展担保公司。政府应允许那些有实力的国有或私营企业成立担保公司,发展担保业务,使担保本身成为一种商业行为。担保公司用自己的资产作抵押为个体私营企业等进行担保,进而使其在银行取得贷款,并参照银行利息收取合理的担保费用,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

4.银行应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由于个体私营企业的经济主体就是企业家自己,他们在借贷、资本决策方面是非常审慎的,民间资本的运营质量绝不比外资或国有资本差。据统计表明,在银行发放的贷款中,贷给个体私营企业的那部份回收率最高。因此,银行在充分考查个体私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要放心、放胆地发贷,支持其发展壮大。

(六)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孵育体系。

1.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园区。建立工业园区要吸收外区县建立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以产业为主。如城区可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划出一定范围的土地作为工业园区,各镇(街)、各村都可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划出各自的产业园区(如城镇建工商产业区、农村建农副、牧基地)。

2.对土地实行低价预征制度。产业园区要始终坚持“规划一片、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投产一片、见效一片”。可在划定的范围内,对土地使用权实行低价预征制度,即只能在预定期限内规划合理、项目落实、资金到位,才允许进入“土地实征”阶段,杜绝炒卖地皮,避免形成对土地“圈而不用”、“开而不发”的资源浪费。

3.实行减、免税费制度。对处于创业孵化期内的个体私营企业,要以绝对优惠的政策进行扶持,依据国家税法规定能减的就减,能免的就免。对已过孵化期产业初具规模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带保护性的定额税。地方政府在可能权限内对处于孵化期内的企业免收各种管理费用。要真正规范收费行为,有效遏制“三乱”现象。

(七)加大“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步伐。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努力吸引外商参与企业发展,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培育和开拓市场,是个体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个体私营企业只有走出去抢抓机遇,走出去开拓市场,走出去招商引资,走出去寻找发展空间,才可能加快发展,双桥区经济发展也才能有更广阔的空间。通过招商引进一批区外企业和资金,围绕重汽壮大一批配套企业,通过发展培植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开发国内短缺资源,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较强实力的跨国企业。政府有关部门有义务帮助企业经营者提高对国际经贸规则的熟悉程度和运用水平,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引进来”与“走出去”是对外开放的两个轮子,两个轮子同时转起来,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促进我区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乔新生.私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制约.现代工商,20__,(7)。

[2]杨启先.认真搞好民营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纵横,20__,(10)。

[3]盛 斌.中国工业贸易保护水平与结构的估算与分析.南开学报,20__,(1)。

[4]葛顺奇.影响非洲国际吸引外资的决定因素,世界经济,,(10)。

[5]冼国明,杨锐.技术累积、竞争策略与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经济研究.。

[6]李庚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政府行为的适度性.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8)。

[7]李庚寅.中小企业发展论(《21世纪亚太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与支持系统研究》—中小企业亚洲论坛第四届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20__。

[8]李庚寅.发展中的湖北私营经济.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4。

[9]杨启先.认真搞好民营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纵横,20__,(10)。

[10]乔新生.私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制约.现代工商,20__,(7)。

[11]许经勇.论我国民营企业创新.南方经济,20__,(9)。

[12]沈德咏.为中国司法体制问诊切脉[J].中国律师.,(7)。

篇3: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篇4: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检。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岁)担任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第四条

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和工会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18周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时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___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_________元,平日加班工资_________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_________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_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今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5:私营企业工资制度

私营企业工资制度

一、制定薪资制度的目的

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管理和全员的工作行为,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激励的薪资体系,寻求“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新老员工具有激励性”等为原则,使新老员工均能以公司为平台,以个人技能的提升和对企业的忠诚贡献度为依据,通过定期考核为自己的付出对照薪资组成的各类标准逐步提高所得薪资总和,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总和”与其“个人技能提升和劳动的付出”相适应。公司为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以“能”为主导,以德才“全能”型人才为重点,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为要素,以多劳多得为薪酬激励体系,彻底取消平均主义的薪酬分配制度,并坚持奖勤罚懒,为能者上,不能者退开辟二个不同的通道,激励能者更上与多得,鼓励落后者跟上与所得,淘汰不能者与不得。特制定本薪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与标准如下:

二、薪资构成

薪资总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职能工资+工龄奖金+学历奖金+职称奖金+特殊岗位津贴+养老保险补贴。

三、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公司为保证维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员工的基本生活费用。员工的基本工资没有等级差别,公司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均为500元/月。

四、职务工资

1、职务分为

A、

B、

C、

D、

E、

四个档次和四类岗位性质,每个档性的职务工资标准再分为四级(附表1)。A级性质为公司综合管理岗,即: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为正级)、副总经理(为副级)。B级性质为公司综合管理岗,即:各部门经理(均为正级)、副总助理和副经理(均为副级)。C级性质为公司业务管理岗,即:各部门主任(为正级)、副主任和科长(均为副级)。D级性质为公司综合事务岗,即:各部门副科长(为正级)、班组长(为副级)。E级性质为公司业务操作岗,即:各部门普通员工(无:正副级别之分)。

2、职务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和不同的岗位性质,依据员工对企业的忠诚贡献程度而设定了不同的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每一种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分别确定了逐步提升的通道。(员工对企业的忠诚贡献程度是指:员工在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

3、员工的职务档次和工作岗位性质及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决定了员工的职务工资档性等级标准。相同职务档次和岗位性质,有不同的档性等级和不同的级别之分以及任现职时间长短的贡献区别,员工凭现任职务对应附表内的相关分类标准与规定享受。

4、职务工资与员工职务本身的价值(责任度、忠诚度、技术能力、工作量、难易度、工作环境等)有密切相关的联系。没有技术难度的岗位均不享受职务工资,如:门卫、食堂、保洁员、勤杂工、临时用工等岗位人员。

5、在公司所有(现职)员工,男性年龄满65岁、女性年龄满55岁均不享受职务工资。(年龄期限,均按个人身份证为限龄依据)。职务工资标准:(附表1)职务档次岗位性质档性等级职务工资档性等级标准任公司(现职)工作年限规定正级副级A30综合管理岗1410380满六年未满十年2380350满三年未满六年3350320满一年未满三年4320290未满一年B25综合管1290265满六年未满十年2265240满三年未满六年3240215满一年未满三年4215190未满一年C20业务管理岗1190170满六年未满十年2170150满三年未满六年3150130满一年未满三年4130110未满一年D15综合事务岗111095满六年未满十年2958 0满三年未满六年38065满一年未满三年46550未满一年E10业务操作岗160/满六年未满十年250/满三年未满六年340/满一年未满三年430/未满一年说明职务工资档性等级标准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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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文书要点

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时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

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篇7: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签订私营企业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 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合同范本一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 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

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篇8: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篇9: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篇10: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天津市用人单位与大龄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珠海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离职总经理因公司拒不签劳动合同索赔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 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文书要点

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时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篇11: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 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 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_________。

第十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1988年6月3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令第4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私营企业职工依法组织工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私营企业可以成立私营企业协会。

第二章 私营企业的种类

第六条 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

(一)独资企业;

(二)合伙企业;

(三)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第八条 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

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协议。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名称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

(二)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投资者为二人以上三十人以下;

(四)注册资金取得合法的验资证明;

(五)投资者转让出资应当取得其他投资者的同意,投资者为三人以上的,需要取得半数以上的投资者的同意;

(六)不得减少注册资金;

(七)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三十人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第三章 私营企业的开办和关闭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一)农村村民;

(二)城镇待业人员;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辞职、退职人员;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私营企业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科技咨询等行业的生产经营。

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第十三条 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开办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三)注册资金和各个投资者的出资数额;

(四)投资者的姓名、住所及投资者的权利、义务;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六)公司的解散条件;

(七)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

(八)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

(九)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分立、合并、转让、迁移以及改变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第十七条 私营企业歇业,应当在距歇业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注销登记。

私营企业歇业,应当进行财产清算,偿还债务。

第十八条 私营企业破产,应当进行破产清算,偿还债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私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私营企业投资者对其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十一条 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核准登记的名称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二)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三)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招用或者辞退职工;

(四)决定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五)按照国家价格管理规定,制定企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六)订立合同;

(七)申请专利、注册商标。

第二十二条 私营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同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承揽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从事补偿贸易。

第二十三条 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法纳税;

(三)服从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私营企业应当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账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

第二十五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者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私营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向私营企业的摊派,私营企业有权拒绝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予以制止。

第二十六条 私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不被扣缴或者吊销。

第五章 私营企业的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私营企业招用职工必须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职工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二)合同期限;

(三)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私营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参照《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私营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私营企业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业或者工种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

私营企业有条件的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 私营企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三十二条 私营企业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三十三条 私营企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章 私营企业的财务和税收

第三十四条 私营企业必须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五条 私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配备财会人员,建立会计账簿,编送财务报表,严格履行纳税义务,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私营企业厂长(经理或董事长)的工资,可以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十倍以内确定。

第三十七条 私营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由于特殊原因,提取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私营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向其他企业投资、偿还贷款或者弥补本企业的亏损。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 私营企业投资者的工资收入和税后利润分配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四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私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私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

(四)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取得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私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

(一)不按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

(二)招用童工的;

(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三条 私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私营企业对管理机关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未申请复议或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处罚决定生效。

第四十五条 私营企业违反国家有关税收、资源、工商行政、价格、金融、计量、质量、卫生、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施行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

篇13: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篇14: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X

企 业 类 别:XXX

法 定 代 表 人:XXX职务XXX__

地 址:XXX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年龄:XXX_

性别:XXX__民族:XXX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XXX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_

国籍及护照号码:XXX_

现 住 址:XXX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XXXXXX__

(二):XXXXXX__

(三):XXXXXX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XXXXXXXXX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XXX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XXXXXX

(二)XXXXXX

(三)XXXXXX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XXX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XXXXXX

(二)XXXXXX

(三)XXXXXX

(四)XXXXXX

(五)XXXXXX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

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

(五)至

(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

(五)至

(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

第二款

(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XXX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XXXXXX__

二、XXXXXX__

三、XXXXXX__

四、XXXXXX__

五、XXXXXX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_____款:

1、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XXXXXX

(二)补充约定事项:

XXXXXXXXX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XXXXXX

(二)XXXXXX

(三)XXXXXX

(四)XXXXXX

(五)XXXXXX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工作人员)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__工种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见习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实行第____种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收入构成:

乙方的工资收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几部分构成。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

2、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工资待遇调整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带来损害的,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或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其他条款和未尽事宜按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一月内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1份,员工本人档案存入1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下列材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合同鉴证人(签章)20___年__月__日

合同鉴证机构(盖章)20___年__月__日

篇16: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为: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六、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资的_________%,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_________公休假为_________,婚丧假为_________,探亲假为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人伍,或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篇17: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XXX(签字)

乙方(劳动者)姓名:XXX_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_

户籍所在地:XXX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 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1)严重违纪、触犯法律;

(2)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或公司或个人存在不可抗力等问题出现时。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

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XXX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 排, 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全月工资。

三、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办法口头商定。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具体办法参阅公司规定。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计工时制度,工时以天计算,均每天8小时。

二、乙方延长工作,做假休补偿;乙方因技术不熟练、工作安排不到位等情况而延长 工时,不给予补偿。确实加班者,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 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 方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险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者不享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补助待遇。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 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 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和操作规程。

四、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但因个人不遵循 操作规程而造成失误者,个人负全责。

五、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 方实行管理和实施奖励与负奖励。

六、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实操中,合同确实不适合双方履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终止与续签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或实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担当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标准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甲方在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甲方依据(5

8)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本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

一、二款规定的;

(2)乙方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3)乙方丧失劳作能力的;

(4)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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