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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的调研报告

2022-11-24 08:37:4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霹雳火”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的调研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的调研报告

篇1: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的调研报告

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xx市地税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科学治税理念,精心选择辖区内项目投资额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实施专业化的案头分析评估,深入研究不同类型重大项目周期管理的内在规律,积极探索,创新思路,系统总结出“项目周期评控法”等评估方法,全面完成25个重大项目的纳税评估,经案头评估和核查稽查,共发现纳税疑点105个,涉及税款1906万元,有效增强了控管实效,增加了税收收入。

一、实施纳税评估的动因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评估对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和处理的管理活动。纳税评估作为重大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税源监控能力、降低异常申报率、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控管质效起着积极的作用。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强化税基管理的需要。重大建设项目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从去年底开始,各级党委、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借助管理软件支撑,采取人机结合方式进行专业化评估,可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拓展控管范围、提高监控效果,切实把经济增长点转化为税收增长点。二是盘活数据资源的需要。日常控管中,税收管理员重征收管理、轻评估分析,对大集中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软件中现有的数据信息以及相关合同资料,未能有效整合运用,建立经常性评估分析制度,造成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直接影响到数据变税源、税源变税收。三是凝聚控管合力的需要。经过调查发现,由于征管基础和人员素质的差异,不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力度和控管质效不均衡。在“大集中”系统管理框架下,只有按照新的税源控管模式的要求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深入开展案头分析评估,分析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岗位间的配合联动,才能形成评估、征管、稽查等环节的良性互动,构筑起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高效运转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二、主要作法

(一)项目周期评控法。以工业建设类、商业建设类、企业办公用房建设类、技术改造类以及其他建设类重大项目为评估重点,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和财务管理特点,将重大建设项目划分为投产期、试产期和达产期三个周期,不同生产周期确定不同评估重点。重大项目从立项开始到投产期,重点对取得土地方式与土地交易税收清算以及取得发票的真实性、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等税款进度与投资方拨款进度以及工程形象进度的同步性、“甲方供料”申报缴纳税款的完整性、境外提供境内设备安装、技术改造、转让无形资产等营业税与预提所得税扣缴的及时性、各类应税合同印花税申报的准确性等情况评估监控;从投产期到试产期,重点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实际使用时间是否一致、在建工程是否延期结转固定资产和人为拖延房产税应税时间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的准确性评估监控;从试产期到达产期,重点对应税房产、土地以及扩大生产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等实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等税源转化情况与项目规划立项文书的差异性评估监控。比如,在对一热电公司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单位私自征用建设项目所在地村委集体土地一宗,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28万元。在对一风电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环节未按照规定扣缴税款,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146万元。在对一金业化工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建工程延期结转固定资产、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44万元。

(二)关联钩稽评控法。以居住建筑建设类重大项目为评估切入点,根据已有的房地产行业数学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以行业总体税负率为评估标准,以此来衡量和判断企业税负是否合理、纳税是否正常,对纳税异常企业,依据营业税征收率与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以及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三者计税依据的内在关系,对税负偏低、指标异常、申报异常、营业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不匹配、代征税款与建筑规模不符等情况重点评估、筛选疑点。比如,在对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估过程中,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申报入库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倒算,发现该单位申报三税的计税依据不一致,差异很大,经过评估核实,应补征入库营业税309万元、企业所得税158万元以及其他各项税费40万元。在对一商住综合开发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项进度与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等税款进度以及工程形象进度不同步,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来,商住房销售收入长期挂“预收账款”未结转收入,经过评估核实,分别补征入库扣缴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各项地方税收22万元。

(三)辐射延伸评控法。以工业建设类、农业建设类、基础设施类、公共建筑建设类等九类不同类型的重大建设项目为圆心向外辐射、延伸评估,做到“四个延伸”,即:一是由单纯项目评估延伸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双向评估;二是对跨年度的重大项目评估当年的同时对其以往关联年度追溯评估;三是由对重大项目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重点评估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其他地方税费的同步评估;四是由发票、税款的比对分析向“甲方供料”、工程转分包等征管难点的延伸评估。比如,在对一中学办公楼建设项目评估过程中,经过比对建筑安装合同、开具发票以及扣缴税款等资料,发现办公楼外墙装饰用大理石为“甲方供料”,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26万元。在对艺苑小区、教育路小区十区等重大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相关项目均由一个房地产企业开发,且多个项目均属跨年度开发,为此,采取对所有项目“一揽子”评估思路,并将评估时限追溯到项目开工年度,对所有项目涉及到的建设单位代扣代缴、承建单位自行申报情况逐年、逐项评估核实,并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其他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情况同步评估,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各项地方税款320万元。

三、取得的成效

(一)增加了税收收入。本次评估共选取重大建设项目 25个,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 13个。通过比对分析,发现有纳税疑点的项目19 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类11 个,经过案头分析评估和实地交叉派工核实,目前共补征入库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各项地方税收916万元,有效巩固扩大了税基管理,缓解了当前组织收入工作的压力,为局党组掌控情况、科学决策、部署落实、全面完成一季度收入计划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规范了项目管理。通过进一步派工核实,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数据发现问题,用数据分析原因,用数据考核工作,找出内在的规律和特点,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责令征收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对相关重大项目补充完善档案资料,修订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按月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情况通报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税源控管的目的性、针对性,有效减少了税收管理的人为因素和随意性,加大了税源监控力度,提升了项目控管质效,使重大项目管理纳入了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了部门联动。加强税源管理办公室与各部门单位之间双向沟通制约,切实做到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结果互动,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控管实效。一是通过内部简报创办税源管理专刊,及时通报重大项目专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评估建议。二是结合评估发现的问题,向征管、税政部门提交《税收征管建议书》、《政策管理建议书》,对10户企业的房产、土地等财产类税基信息在“大集中”系统进行更新维护,就旧(城)村改造营业税、新建未竣工验收已使用生产用房的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以及商品房销售错用印花税税率等7个税种16个方面问题,分税种提出规范政策落实的建议,特别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商品房用地普遍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会同征管、税政部门,联合制定了《xx市房地产行业重大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三是案头分析与派工核实相结合,发挥好约谈取证在纳税评估中的作用,提高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并将评估约谈与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相结合,将税收管理从“事后处罚”向“事前告知”转变,使约谈的过程成为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的过程,引导纳税人自我纠正申报错误,避免税务处罚,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四)优化了稽查模式。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评估与检查相结合,对评估发现有偷税、征管难点较多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移交稽查案件9起,补税罚款463万元。下一步,将在深入总结重大项目评估、稽查联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新的税源控管模式,突出纳税评估在稽查环节的前置地位,充分利用各类涉税信息和数据资料,借助现代化的手段,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加工,分项目、行业和税种进行纳税评估,及时找出薄弱环节,为稽查选案提供线索,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税源管理、挖掘潜在税源的一大亮点。

篇2:重大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关于重大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我委组织项目单位对我市4个列入省级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港国际客运中心搬迁及新港区航道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际客运中心搬迁部分新建2个3万总吨客滚泊位、1个2万总吨客滚泊位和1个3万总吨客运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旅客130万人次,滚装车辆8万车次,集装箱7.5万teu;建设客运站区、旅客服务区及地下车场共计12.26万平方米,国际航运服务中心7.4万平米。国际客运中心搬迁工程总投资估算18亿元。

新港区航道扩建工程建设7万吨级航道长4722米,有效宽度180米,水深-14.6米,3万吨gt客运航道2500米,有效宽度160米,水深-9.1米。新港区航道扩建工程总投资30347万元。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国际客运中心搬迁工程码头部分前期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已审查通过,现在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待图纸完善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监理招标,预计于XX年10月份开工;陆上客运站区、旅客服务区及航运服务中心部分环评工作即将完成,可研报告已经送审,客运站详规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单体设计方案已确定。

新港区航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已经审查并获得批复,目前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待施工图完善后,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开展施工。

(三)项目自查情况

项目按规定办理了有关审批手续,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齐全,编制并执行项目预算;按规定设定项目法人,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按时到位、投资控制严格;资金设单独账务使用,管理规范、正当安全;由于项目暂未开工,招投标暂未开展,有关工程管理情况暂未落实。

二、市拓展纤维有限公司碳纤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3k(1k)原丝250吨及碳纤维100吨、12k(6k)原丝2500吨及碳纤维1000吨的生产线各一条,建设地点位于市工业新区,新建厂房面积4484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3896万元。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所需厂房及仓库等配套设施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并于XX年5月5日正式纺丝,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远远超过预期目标,为早日实现碳纤维产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正在对纺丝生产线进行设备改造和工艺调整,计划于10月全线贯通试车。

(三)项目自查情况

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齐全,编制并执行项目预算;按规定设定项目法人,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开工条件已落实到位,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质量达标、进度在计划之内,建立了合同管理制且执行良好,工程实施了监理招标,建立了监理制度和流程;项目资金按时到位、投资控制严格;资金设单独账务使用,管理规范、正当安全;项目达产后,新增销售收入10.6亿元,新增利税5.12亿元,新增利润3.92亿元。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为ccf-1级pan基碳纤维产业化项目,部分关键设备(如氧化炉、低温炉、高温炉等)均引进国外设备,由于碳纤维是制造航天航空、军工产品的`基础结构新材料,长期以来,碳纤维生产技术一直控制在日本、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手中,其关键设备也是少数企业生产,因涉及国防、军工,设备生产国严格控制设备出口,所以该项目设备无法招标。

三、威高血液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合成膜透析器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厂房9785.2平方米,引进具有国际化先进性的聚砜合成膜透析器生产线和配套的封灌组装生产线,形成年产合成膜透析器170万支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7500万元。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目前,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净化装修完成70%,各种管道安装完成90%。8月11日,512头中空纤维纺丝线系统设备已经进入厂房,正在安装;血透封灌线系统已经到港,正在报关;两套系统预计10月下旬安装调试完毕;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定制购买的国产设备部分已经交货,所有设备预计9月中旬前交货安装完毕,将根据合同要求的指标进行验收。

(三)项目自查情况

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齐全,编制并执行项目预算;按规定设定项目法人,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按规定执行招投标制度;开工条件已落实到位,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质量达标、进度在计划之内,建立合同管理制且执行良好,工程实施了监理招标,建立了监理制度和流程;项目资金按时到位、投资控制严格;资金设单独账务使用,管理规范、正当安全;项目达产后,新增销售收入总额1.80亿元,新增利税总额0.74亿元,新增利润总额0.54亿元。

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占地800亩,建设厂房31万平方米,

年产800万条轿车、轻卡及200万条全钢载重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总投资32.22亿元。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项目的启动资金已经到位,工程图纸设计已经基本完成;全钢子午胎车间、1#炼胶车间及原材料库的基础施工已经完成,从国外进口的串行密炼机、复合挤出机、钢丝裁断机、x光检测机等部分关键工艺生产设备及配套购置的成型机、硫化机等部分国产工艺设备已经委托山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相关招投标手续正在办理),其中部分设备已经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三)项目自查情况

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齐全,编制并执行项目预算;按规定设定项目法人,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按规定执行招投标制度;开工条件已落实到位,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质量达标,建立合同管理制且执行良好,工程实施了监理招标,建立了监理制度和流程;项目资金按时到位、投资控制严格;资金设单独账务使用,管理规范、正当安全;项目达产后,新增销售收入约50亿元,新增利税8亿元,新增利润5亿元。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银根紧缩,轮胎行业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钢材、水泥等资源紧缺、价格居高不下等一系列因素,三角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为降低项目建设成本,预计项目的实施时间需要延长,建设期将延至XX年12月,我们将于年底前向省发改委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报告。

篇3:建设项目调研报告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xx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xx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 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xx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 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XX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 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 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 加大 “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 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XX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xx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XX]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 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XX〕02号),对全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XX年以来投资额在xx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XX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 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 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 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继续开展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XX]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 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 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XX]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 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xx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 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 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一) 各级涉及项目审批和服务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报批成本,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职能作用越来越突出。从当前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组织情况看,执法监察室通常只有 —2人,力量越显单薄。面对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协调,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量。

篇4:建设项目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大建设项目随之此起彼伏地出现。重大建设项目,因其天文数字般的投资额和功能巨大的“辐射作用”,既是边远山区县经济腾飞的“催化剂”,也是地方税收的最重要来源。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对地方财政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说,可谓非常重要。笔者结合凌云县的实际,就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地情况介绍(此处省略)

1.税管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要求上级单位有什么业务部门,下级单位就需成立相应部门对接。边远山区县地税部门人员本来就少,如此一来,能够安排在征收一线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人员就更少了。以凌云县地税局为例。目前,凌云县共有144个在建重大建设项目,其中,市级层面36个,其他层面108个。然而,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员仅2名,其中1名还兼负责“基层建设年”“和谐建设年”活动日常工作。如此一来,每名税管员平均需负责72个项目,工作量非常大,人手严重不足。

2.电脑水平亟待提高。国地税分设时,大部分年轻人都进入地税部门工作。弹指一挥间,十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年轻人如今已迈入不惑之年甚至知天命之年,而近些年新招录进地税部门的人员又比较少,年龄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当前身处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岗位的,多是年龄50岁左右的人。这部分人,受时代和年龄的限制,接受新事物速度比较慢,电脑操作水平比较低,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今天,其所掌握的电脑知识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这在报送相关税收统计数据报表等资料时就显得更为明显。

3.征管软件尚需完善。在广西,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主要使用的软件有2个,分别是“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由于边远山区的纳税人受电脑技能及经济条件所限,无法进行自助开票,重大建设项目纳税人申请xxxxxxxx时,皆需税管员录入相关涉税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正常情况下,当纳税人就某个项目第一次申请xxxxxxxx时,税管员需要在以上两个软件中录入5个版块共49项以上涉税信息,耗时8分钟左右。其中,2个软件之间以及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存在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可以说,需录信息过多,所耗时间过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了不便。

4.信息来源过于单一。在日常管理中,受限于人手不足等因素,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级发改部门和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当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后,税管员便按图索骥地到项目施工地巡查采集涉税信息。然而,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时间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出台时间不定,如20xx年凌云县的项目投资责任表,因恰逢领导换届选举等直到6月30日都没有正式出台,导致地税部门无法及时全面地掌控全县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5.税收分析质量不高。按照现行的“二级联动四位一体”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工作制度要求,每个月月初,都需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然而,因未与相关项目业主单位真正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导致税管员只能采取实地查看和电话询问两种方式,获得项目工程进度等信息,然后据此作出当月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由于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受较多因素影响,如领导的签字速度、项目审计速度等等,导致很多项目的月度税收预测得不到落实。

6.统计口径值得商榷。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所有自治区级层面和市级层面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皆需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上报相关数据。然而,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发改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信息如重点项目的数量、开竣工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完成应税投资情况等,与地税部门实际需要的信息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项目总投资额,发改部门提供的数据几乎都大大超过实际投资额,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与年度计划投资额也出现类似情况。更有甚者,一些项目仅处于前期准备状态,与承建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或仅是项目业主自己的计划,变化性还很大,如把这些项目也纳入日常管理,不仅增加税管员的工作量也不能产生任何税收,意义不大。据发改部门的数据,20xx年凌云县拥有市级层面的重大建设项目36个,然而,真正能够产生地方税收的仅有16个。

另外,一些地方的发改部门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把众多小项目合并成一个重大建设项目。如按照发改部门的信息来管理,就需要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中的建设方版块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涉税信息后,再在建筑业版块分别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包含的所有子项目涉税信息。对于一些项目来说,工程量非常大。如凌云县20xx年的市级重大项目“凌云县地头水柜工程”和“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是由各乡镇的农户自己建设,并以各农户的名义申请xxxxxxxx。换句话说,这两个重大建设项目都是由几百个子项目组成,每个子项目仅有几千元左右投资,然而,按照要求,在建筑业版块中仍需分别录入这几百个子项目信息,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量非常大。

二、做好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对策

1.整合机构增加人员。在做好招录新员工工作同时,整合县一级特别是边远山区小县地税局局机关机构,合并业务联系紧密的股室,降低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增加基层征收一线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数量,做到部门分工明确,员工各司其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2.搞好培训倾向年轻。各级重大办经常开展针对性培训,着重传授重大建设项目录入程序与报表填写上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税管员综合素质。同时,在税管员人选选择上,向工作热情高、电脑水平好、业务知识强的年轻人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倾斜,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则主要安排在行政管理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各发其光。

3.精简数量完善软件。不断研发和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实现不同软件间和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涉税信息共享,杜绝项目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力争做到仅使用一个软件的一个版块即可完成重大建设项目的全部信息录入,减少项目信息录入时间与程序。同时,全面考虑纳税人需求,圆满解决代扣代缴单位用自己本单位帐户替纳税人申请xxxxxxxx纳税问题。在此基础上,税管员还应该有提前介入意识,通过走访项目业务和施工地现场或群信息,提前把相税信息录入征管软件,以便纳税人首次申请xxxxxxxx时可马上办理,无需等待。

4.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在加强与发改、交通、国土等部门协作获取建设项目信息的同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主动走访项目工地,积极关注媒体动态,善于从各种媒体上特别是网络上获取最新项目建设信息。同时,搞好内部门协作,及时从各种税务稽查与举报案件中,发现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并立即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5.切实推行综合治税。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分析存在误差的原因,主要在于部门之间未真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对于边远山区县来说,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只要这些部门能按时提供真实的月工程款拨付计划,就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误差值逐渐趋于零。因此,地税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并由政府出台涉税信息交换工作考评细则,增强各部门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6.出台地税统计口径。参照发改部门数据,研究制定出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重大建设项目认定标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切实可行与高效便捷。如把已实际产生税收即真正开工建设了的项目作为认定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把拥有几百个子项目且每个子项目投资额都比较小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零星项目管理,同时以项目审计结算价款为总投资额,以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总数为实际完成投资额等等。

篇5:基层管理分局纳税评估调研报告

基层管理分局纳税评估调研报告

自20xx年7月份起,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对零、负申报、长期税负异常等企业展开了正常化的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弥补了基层管理分局与稽查之间的空档,减少了纳税人因工作失误遭受税务行政处罚的可能,成为纳税申报的延续和税务稽查的前移,对于提高基层分局的管理水平、密切征纳双方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也存大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层管理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现状

1、纳税评估岗位设置体系不规范,缺乏统一性。基层管理分局目前内部设置一般为综合管理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三个职能股,根据扬州市国税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共有4种评估岗位设置模式,适用于县(市、区)局的有两种模式。目前县(市、区)局大多选用第二种模式,基层管理分局或将纳税评估管理岗位设在局长室或在综合业务部门或在管理二股,分析岗位设立于管理二股,工作联系、业务指导不协调,缺乏统一性。

2、人员配备不到位,内部制约体系脱节,评估工作流程不畅通。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纳税评估共分为6个岗位,分别是评估管理岗位、对象确定岗位、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异常企业评估资料受理岗位、基础资料受理传递岗位,其中评估对象确定岗位和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与评估分析岗位不得同岗,评估分析岗位一般由1-2人完成,而实际情况是基层管理分局大多在10人左右,一人多岗比比皆是,由于工作头绪众多,配合人员仅仅签名了事,复核岗位等内部制约机制也形同虚设,而形成了事实上的一人或几人的操作,未能发挥其系统工程作用。

3、计算机配备不足,人机相争时有发生。目前,基层分局计算机配备不足,只能保证发票发售、报税认证、开票等窗口作业,有的.纳税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申报期满5日即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的,势必与其他岗位争机用,工作条件限制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4、评估流之于形式,缺乏深度。纳税评估面原为10,后调低为5,调低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以往只要数量不抓质量的现象。自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来,被评估企业不下数拾、数佰,但评估出有问题户极少,是纳税依法纳税意识提高了吗?事实并非如此,评估后被查出存在偷漏税行为的也不在少数,其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于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责任心差,缺乏学习,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未能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二、做好现阶段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对策

1、建议上级局修订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有关内容,明确评估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统一岗位设置标准,便于制定岗位操作管理标准标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工作考核体系。上级局在修订过程中,同时要考虑基层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位,职责清楚,合理负担,尽量避免岗位工作畸轻畸重。

2、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深入学习市局关于深化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精神,在评估的深度、广度和规范性上求突破。选调业务精通人员充实评估分析岗位,加强评估岗位操作人员责任心、事业心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专业知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这是提高评估工作水平的关键,上级局业务管理部门及基层管理分局要切实承担起这一责任。

3、研究分局内部评估工作运行机制,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使之形成有机整体,健全基层分局内部岗职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各环节列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范围,以考核推行评估工作。

4、积极争取上级局增拨计算机处理系统。在上级局未解决困难之前,基层管理分局也要积极处理好这一矛盾,比如利用别的岗位空余时间,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都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这样可以培养基层管理分局的奉献意识、敬业意识和大局意识。

5、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录入工作,说到底纳税评估工作就是我们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过的电子信息,进行再分析、再筛选、再提高的过程。因此必须把好各类资料得录入关,严肃操作纪律,严格岗位考核,从源头上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

6、加大纳税评估工作的宣传力度。部分企业对评估工作认识不高,工作不够配合也直接影响了评估的工作质量,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消除纳税人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顾虑,同时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工作融入评估工作之中,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诚如此,评估工作定会迈入一个崭新的天地。

篇6: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纳税服务调研报告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服务是指纳税服务是指地税部门和授权机构在办理涉税业务和税收征管全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保障纳税人在合法前提下便捷高效地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力的服务总称。根据纳税服务发生的阶段不同,可分为税前服务、税中服务和税后服务,涉及的纳税服务要素有纳税信息、纳税程序、纳税环境和纳税人权益维护等。,纳税服务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断升级出新,《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金税三期”全线运行,优化纳税服务要求已呈现出与原有认知的纳税服务要求截然不同的新常态。

一、当前地税纳税服务发展现状

一直以来,地税部门坚持“始于纳税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导向,开展了一系列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认可度,社会满意度也得到有效提升。

(一) 纳税服务理念较为积极

始终坚持服务与管理两手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并以此为指导,开展了些列卓有成效的纳税服务改革。大力扭转传统消极“查管”征纳关系定位,反复灌输强化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观念。纠正征纳双方“管”与“被管”的不平等关系的残留思维。用新思路指导纳服,将纳税服务自觉贯穿于纳税服务的始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员、人人都是服务窗口的全员服务理念,积极向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通过优质主动的纳税服务,将纳税人利益与税务机关的管理利益聚合在一起,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近两年来纳税人的感谢信、锦旗不断,真真切切地打开了征纳和谐新格局。

(二) 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较为规范、简便、清爽

一是在《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本、《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自治区地税局的规范指导下,以专门统一的服务机构为基础管理支撑,全面整合协调职能交叉带来的服务不一致问题,进一步集中力量将纳税服务发展规划、服务制度完善、业务流程流转、服务内容标准控制和服务绩效考评等纳税服务五大环节全部再次整合纳入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管理中,形成了纳税服务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标准统一的“大服务”格局。通过优化后台服务管理的分类重建,强化后台分类服务的针对性,促进专业化征管和服务水平。

二是立足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根据“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后续监管”的原则,在已经确立的纳税服务全面实现一窗多能、同城通办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税务”力量,着力打破部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在主要办税服务厅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机,优化网上申报模块,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服务选择性和自主性。

三是扩展综合服务力量,联合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积极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优化纳税服务。以xxxx地税为例,204月,全力配合推动xxxx市“三证合一”证照登记率先全区实现全覆盖,9月1日“一照一码”试点推行化繁为简,相比全证办理20个工作日缩减了15天时间,901户体验到了三证合作一本办的快捷简便,673户纳税人体验“一照一码”的清爽。办证难、办证烦、办证时间长彻底成为历史。

(三) 纳税服务信息支撑坚强并不断发展

以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征管数据信息管理为核心的综合征管数据基础信息支撑体系成为纳税服务后台支撑的信息骨架。随着“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和完善,“金税三期”预留的政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数据端口开放,将为地税部门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行政三位一体、外部数据交换顺畅的综合性税收管理信息化体系,有效实现信息支撑提供更加强大基础系统支持。此外,随着纳税人信息等级评定和结果应用,税收风险评价系统数据愈加完善,科学、精准的纳税服务和风险防控正在建立。

二、纳税服务依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理念方面

虽然通过不断教育巩固正确的征纳关系认知和纳税服务理念,在此前税收征管改革中纳税服务制度和纳税服务层次得到了整体性和颠覆性的革新发展,但由于观念革新时间与原有的历史观念相比,仍存在时间段、渗透性不足问题,因此,个性服务、全员服务、主动服务等多种服务理念还仅停留在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范畴,具体执行人员个人素质和理解水平的不同,依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重共性服务轻个性服务。当前办税服务厅的纳税服务多是体现在服务规范要求的共性范畴上,对不同的纳税群体、不同的纳税服务个例差别没有充分考虑。因此个性化服务,针对不同发展层次企业纳税人、不同文化质素个体纳税人缺乏针对性强、贴合需求度的高德服务。例如在纳税服务调研中,就有个体纳税人和小微企业纳税人对于当前大多辅导培训的网络化与其文化水平不相适应提出意见。

2.重事务性管理轻细致执行规范。《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从1.0到2.2版本,连续更新了4次,对纳税服务的方方面面提出细化要求,但是对个体的具体执行标准却依然只是重于事务性规范和要求,纳税主管部门也只能从纳税主管部门的事务规范出发,做出共性的、事务性的规范和要求,没有针对服务不同类别特点,细化业务对口群体规范。因此执行时依然会出现事务服务规范到位、执行后纳税人遵从成效存在偏差的问题。

3.重事后反思轻前期研讨。没有积极完善的纳税服务需求调研和获取理念。对纳税人需求的获知多是依靠纳税人座谈会、行风政风测评甚至纳税人投诉和暗访反馈。缺乏积极的纳税服务需求调研理念,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动态性、多样性和模糊性获取滞后。

(二)纳税服务规划方面

1.缺少系统的延续性规划。当前,xxxx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多以一种“纳税人提出、地税人解决”的形式开展,缺乏对纳税服务制度建设、工作平台建设和组织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明确的远期目标、发展计划、工作步骤和阶段性任务。所以,在具体实践中纳税服务呈现出“块状”业务或单一地区推进状态,服务形式呈现辐散性,服务手段较为零散。没有充分做到全面纵深式谋划,前瞻不足,一定程度造成了反复建设,不利于发挥纳税服务的整体效率。

2.纳税服务的深度不够。一是尽管通过征管改革把服务与税收征管有机地结合起来,但是缺乏与后期征管业务,与政府相关业务及与税务系统整体发展步伐的对接。对如何为纳税人发展生产,宣传税法,及时传递税收政策、如何将信息化服务进程与系统外部门和系统内进程步伐相结合等方面还缺乏科学性、针对性和多样性,在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做得不够,缺少渗透性。二是部分税务人员纳税服务的目的.理解出现偏差,忽视规范执法、简化程序等本应首先提供的服务内容,将一些服务用语、服务礼仪和服务举措以偏概全地当作是纳税服务的全部内涵。甚至部分税务机关和纳税服务人员将纳税服务泛化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规范,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行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的规范要求,使得纳税服务表浅化、虚拟化、形式化和庸俗化。三是为创新、政绩可以制造影响、可以创造噱头做华而不实的宣传,没有沉下心来对纳税人需求开展扎实调研,宣传内容不能满足纳税人需求,造成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意义不大。

3.纳税服务侧重于服务前台建设。调研发现,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虽起步早,但方向较为单一。过多的将纳税服务重心放在有窗口工作的办税服务厅,忽略了纳税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商品”,应当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缺乏在纳税人离开后进行电话、信息联系的常态化服务。

(三)纳税服务手段方面

1.信息化效能不突出。一是金税三期系统已经成为窗口纳税服务最重要的系统,该系统功能强大、应用全面。然而,由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筹备时间段、调试过程较为匆忙,且双轨运行时间不足了一季度即开始全面单轨运行,纳税人员虽然都经过了一定时间培训,依然存在业务的学习广而不精,对于出现的系统性问题,几乎无法在本级解决从而影响了信息化社会的优势效应最大效用发挥。二是缺乏与信息系统相匹配的管理制度,忽视原始数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忽视与其它相关部门的信息联系、信息收集。金税三期上线后,与原有征管系统几乎全不兼容,这在一定程度造成了“数据丰富,信息贫乏”的现象。

2.服务平台有待完善。目前,办税服务平台有:办税服务中心、地税网站、12366税收热线、手机微信服务号等,但与其他服务渠道和窗口相比,实体纳税服务平台人员文明办税坚持不够好,没有坚持使用普通话,没有全面配备英语口语好的涉外办税人员;网络纳税服务平台群组的响应速率低,网站只是简单地发布一些政策规定,页面设置吸引力度不强,有的网页栏目简单、内容单调,页面访问人气不足等等。

三、新常态下,提升纳税服务的思考和建议

(一)树立以纳税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理念

1.由纳税服务的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通过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使纳税服务由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纳税服务行政基本行为规范,在税法框架下做到“符合政策即可办、手续齐全即刻办、特殊情况特殊办”,并把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进行考核,按照纳税人关注度高低,设置考核标准,建立起纳税服务监督机制和持续优化方法,有效解决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由注重纳税服务形式向形式、内容与实质融合转变。强化纳税服务解读教育,推动纳税服务从业人员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强化纳税服务需求主动调研、常态回访及时总结,做到动态掌握纳税人服务需求获取,在实际工作中关注服务措施是否落实及服务效果的好坏,改变过去上级检查时就风风火火,检查一过就平平淡淡;扭转改革创新集中抓,搞表面化、短期性的行为。通过持久、务实、活泛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做到服务规范化、个性化、品牌化、实用化。

3.树立“互联网+税务”与实体现场服务双头并进观念。大数据及“互联网+税务”是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的大势所趋。但是在针对不同地区纳税人整体素质和接受程度水平,以及发展阶段不同,应当秉持“互联网+税务”与实体现场服务指导双头并进的理念,其一是针对税务系统征管后台服务,加快“互联网+税务”和大数据应用水平和进程,降低后台服务流转时间;其二是针对文化水平较低、本身账务、管理结构不完整的小微企业群体要在同步普及“互联网+税务”服务的同时,强化现场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到税政普及不疏不漏,优惠政策应知尽享。

4.实行分类纳税服务以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

(1)从税务干部职工角度而言。一是要采用分岗位、分类别的集体培训。按照干部招录岗位目标及实际工作岗位类别,对不同岗位和业务的足够时间段的集体培训,通过专业师资的集中讲解,强化不同岗位、类别服务所需政策、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掌握程度,同时配置相应课程考核,巩固提升不同岗位、类别应知应会,提升专业化服务差异性应对水平;二是入职后采用导师考察培训。通过“老师傅”带“新徒弟”的小组式入职实习模式,提升对每个新到岗的干部职工个性、业务水平及实际学习能力的考察,提高干部职工与岗位的匹配,推动纳税服务人员对岗位的归属感,提升岗位服务的贴合性。

(2)从纳税分类角度而言

针对个体及小微企业纳税人。针对纳税服务个体经营纳税人、创业起步群体和小微企业纳税人等企业财务制度往往不够完善,账薄设置不够健全,财务核算不够规范,往往纳税意识比较淡薄,主动或“被动”偷税逃税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落实专员对对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定期举办辅导培训班,加强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他们建立起完善的财务制度,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独立核算纳税事项水平的提高,避免发生偷漏税现象,进而降低征税成本,同时也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添砖加瓦。

针对大型企业纳税人。大型企业通常是地方税源支撑,这类企业一般企业财务制度完备,甚至设有专门的税务筹划岗位。因此,针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一方面要强化对接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应当应当根据大企业的需求,分配较多的税务人员专门为大企业服务,如:建立针对大企业的网络化实时服务,税源管理局开展与大企业的高层次沟通,及时与大企业沟通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大企业的发展助力。

(二)借助“互联网+税务”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1.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办税流程。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本,再次全面梳理现有的办税流程,尤其办税流程中的重复环节,简化文书流转环节和表证单书。采用计算机统计测算办税事项平均耗时,细化标准化作业,并以此作为评估办税流程的依据,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细化纳税服务网络平台、自助办税终端平台模块,将纳税人从繁杂的办税流程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

2.用无纸化方式精简涉税资料。充分利用已有网络办税平台和移动终端办税平台,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与政府部门积极建言,加快明确在电子资料法律效力,在法律承认有效的前提下取消纸质资料报送。取消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各种涉税事项时,重复提供已录征管信息系统的入各项信息资料。上级机关也应取消要求基层和纳税人重复报送相关报表和涉税信息。确有需要,由对口部门审核后统一下达,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工作负担。

3.推行国地税、异地管户“一窗式”服务。“金税三期”全面上线后,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大一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同地区税务局之间实现数据兼容互查的基础条件已经确立。为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多头跑、多地跑,反复递交涉税材料,应当进一步深化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作进程,加快异地报验和征管的办理通融征管进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务“一窗式”服务。

4.不断推进“互联网+税务”进程。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信息化、网络化纳税服务已经纳税服务的适应发展新常态和纳税人服务需求新模式的必然之路。税务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曾经指出:“绝不能让新的信息系统去适应传统的观念和工作方式,而要使我们的思维和工作方式适应新的信息系统。”但是当前,税务系统信息化在纳税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上,还存在思想观念不适应、人员素质不适应、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因此变革各类不适应,就要做到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信息化是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支撑保障的理念,以创新管理和服务为主线,通过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应用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不断降低税收管理和办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的效能和水平。在业务和技术上,既要强调信息化的支撑保障作用,又要注重管理业务的创新,推进业务与技术的高度融合,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在适应需求上,多借助网络数据服务和统计,明确纳税人需求,优化电子缴税、网上办税服务等各类应用软件、网页、客户端服务设置,不断创新和完善,形成对纳税服务源源不断的科技支撑力和保障力。

5.切实拓宽社会综合治税力量。《全国税务系统xxxx年—xxxx年纳税工作规划》提出要运用社会中介力量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补充税务系统服务力量。一般而言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三师”事务所(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服务是税务机关专职纳税服务的重要补充,也是纳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税务代理,可以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率,避免纳税人因不懂税法和办税流程所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并可以通过税务遵从成本。因此税务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从事税务代理的社会中介机构和非赢利性组织纳税人协会与税务部门的交涉、磋商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可运用于纳税服务的积极力量。

(三)创建纳税服务品牌文化

1.打造纳税服务品牌文化。全力打造纳税服务品牌,不仅可以在当下、当局形成纳税服务支持品牌效应提升服务品质,也将品牌精神作为一厅、一局纳税服务的精神传承持续影响并推动纳税服务人员优化服务,并高纳税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建设以纳税人学校、网上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服务号、手机服务端软件等为重点的品牌服务,推出一批专业高效、贴近纳税人的服务项目,打造一流的纳税服务品牌文化,树立地税服务优秀品牌。

2.完善纳税服务文化建设方案。一是通过纳以赛促学、以考促升、以评促优等将税服务目标引导落到实处,就用人才选拔、树立典型和等多种激励手段,提升纳税服务文化的感召力。二是要在健全和完善各类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文化建设的遵从力,三是要完善人文关怀和心理引导,及时了解地税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不断丰富地税干部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纳税服务文化的活力。四是要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大胆尝试与新媒体合作,拓宽原有信息宣传服务空间,提升纳税服务文化的影响力。

篇7:全市重大危险源情况调研报告

盘锦市安监局副局长 卫军良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按照盘学组办通《关于征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成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市量大面广的重大危险源的现状,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一、全市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全面实施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度入手,对全市765处重大危险源,(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8处,经营企业149处;蒸汽锅炉193处,燃油锅炉40处,热水锅炉257处,其他压力容器51处;辽河油田联合站16处,辽河油田转运站10处,危险化学品库房1处)实施了分级管理,加强监控超前防范。截止目前,重大危险源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率为100%,实施预案演练率为100%,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管理人培训率为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通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确保了我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

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明确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凡列入重大危险源的,都予以登记、建档。并将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情况、目前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是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体系。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进行专业监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权力,发动员工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安全生产。

四是加大重大事故预警、防范、控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完善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从硬件上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度。目前,我市市县(区)两级政府都编制完成了适合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特点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与企业的厂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装备的配备,应急通讯的保障以及重大事故应急专家等方面予以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目前,我市最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场所,恰恰是商场、超市、歌厅、演艺厅等,而这些反而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的薄弱环节,甚至是盲区。二是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仍处于探索阶段,绝大多数重大危险源未实行评估分级,给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带来极大困难。三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够。由于人员构成及其它原因,从事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知识了解不够,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及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缺乏科学性。四是少数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技术标准不清,安全意识不强,对重大危险源危害不明,缺乏起码的监管能力和有效的自我防范意识。五是应急救援措施不力,人员素质低,救援设备不能满足事故处理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中负有重要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要督促企业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严格按照市安监局下发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执行,在前期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根据目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进行补充申报,从而杜绝了遗漏。

二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

三是要加大培训力度。在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工学习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政策理论、方法和相关法规、标准,掌握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

四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台帐。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纪录。

五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指导、督促企业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是要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改进监控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指导、督促企业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篇8: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的调研思考

的数量而忽视质量,或对疑点问题简单定性,打乱了正常评估程序,失去了评估的严肃性,没有真正起到评估作用。

5、评估工作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近年来纳税评估工作整体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有些环节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评估范围不全面,对象确定过分偏重于税负指标,而忽视了其他一些异常指标信息。评估方法单一,约谈、举证缺乏技巧,效果不明显。评估后续管理不到位,不善于总结评估经验,不善于推广应用评估成果。

三、提高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1、建立纳税评估专业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评估队伍。纳税评估具有内容广泛、专业性强、对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化的组织机构,合理设置评估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可以借鉴一些地区做法,在市县级成立税收评估管理科,具体负责纳税评估的指导与协调。在基层管理分局内设立专业的纳税评估股,具体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同时要不断提高评估人员整体素质,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纳税评估工作第一线,并鼓励干部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不断“充电”,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评估能力。

2、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推进纳税评估,流程规范、制度保障是核心。在评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上,一要制定科学严密的纳税评估程序。要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纳税评估制度办法的基础上,与本地区税源管理实际相融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税评估规程,将评估信息采集、评估对象选定、评估分析、评估核实、评估处理、相关文书等管理内容制度化、程序化。使系统业务流程具有完整性、规范性,全面反映纳税评估的完整运作过程。二要精心设计纳税评估文书。按照合法、规范、科学适用的原则,根据纳税评估工作需要设计评估各环节的规范文书,使纳税评估从资料收集、通知、约谈、分析、评估、审核到结果处理整个工作流程,处于规范化运作状态。三要明晰岗位职责,强化责任管理。合理设置评估各环节岗位,明确界定岗位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避免职责交叉或缺位,通过落实评估责任追究制,加大日常检查、考核、监督力度,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

3、改进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避免机械运用现行分析指标。信息利用的基本途径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而目前数据库中已有信息不一定完全符合模型需要。因此一方面要不断调查修正评税指标,另一方面评估手段、方式需要科学把握,灵活运用。对指标体系中用途不大的可以不用,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实用指标也可以使用。评估过程中,除了对纳税申报、财务数据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数据比对等定量分析外,还要结合纳税人自身特点,使评估人员对行业、企业情况做详细了解,将定性分析的纳税评估与定量分析的纳税评估有机结合,从而科学鉴定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度。

4、循序渐进,重视审核评析质量。在开展评估工作时必须强调要遵循科学规律,循序渐进地做好评估工作。不重视审核评析的质量而单纯追求评估业户的数量,对疑点问题简单定性的做法,不仅会打乱了正常评估程序,失去了评估的严肃性,还会使纳税人产生容易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没有起到应有评估作用。因此必须重视审核评析的质量,要充分利用ctais2.0征管软件、省局决策监控系统、金税工程等信息资源,广泛采集企业的税务登记、税种核定、资格认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信息,并到企业实地采集各种静态及动态数据,掌握其工艺流程,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为案头分析提供全面翔实的数据资料,确保审核评析的工作质量。

5、坚持评估实践,不断创新。税收征管新格局进一步细化了税收管理,赋予了它更深的内涵和更广的外延,有必要将纳税评估范围、方法和思路加以扩展和延伸:一要拓展评估监控面,全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确保有效监控面100%,实现对纳税人的整体综合评定;二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好约谈提纲,注重询问方法与技巧。要加强举证确认环节的实用性的研究,在确保法律效力的基础上,适当简化工作程序;三要善于总结和归纳,完善评估后续管理。要重视参数指标的采集,不断完善行业评估模型。将评估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相应措施;四要坚持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广泛开展应用性或前瞻性研究,丰富评估手段,不断探讨评估的新方式、新方法,找准工作重点,减少评估行为的盲目性和过程的随意性。

篇9: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的调研思考

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在提高征管质量,加强税源监控,优化税收服务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根据总局提出的“降低频率、加大深度、提高效率、注重效益”的评估原则,今年来我局积极实施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在专业化管理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使其不断完善。

一、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的实践

1、完善组织形式,形成区局深度评估和分局专业化评估的工作格局。我局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征管的总体要求,挑选业务骨干成立深度纳税评估小组和专业纳税评估小组。深度纳税评估小组由区局税政科牵头、职能科室业务骨干参加,负责区局范围内的评估工作。专业纳税评估小组由基层分局业务领导、管理股长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分局范围内的评估工作。并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考核评比等多种形式强化纳税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在评估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业务技能。

2、开发税源管理平台,通过“五色预警”管理,实现科学选案。我局利用自主开发的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平台,按照行业税负偏差度大小,对纳税户实行“五色预警”管理。按照预警信息的异常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依此来筛选纳税评估对象,大大提高了选案的效率和准确率,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区纳税人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跃居全市前列,税负异常企业不断降低,低于税负预警值的纳税人由年初的296户下降到178户。

3、加强行业评估和重点评估,建立和完善行业评估参数及模型。我们根据辖区内税源分布特点,选择轴承、笔刷、碳素、皮毛、水泥等行业开展行业评估。通过评估掌握了行业经营特点、财务核算特点、行业涉税风险点、评估思路与方法等,建立了15个行业评估参数及模型,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应用和完善,体现了评估的深度和特色,强化了税源监控管理。

4、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在纳税评估中,我们将评估与服务相结合,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向纳税人说明、解释税收政策。同时,评估人员对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处理,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的服务,有效地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减少征纳成本,达到了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双赢的目的。

二、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机构还不够健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要有专业化组织机构和专业化的评估人员,但目前纳税评估人员基本都是管理员,均为一人多岗,除正常的纳税评估工作外,还须承担企业的各类涉税管理事项,日常管理事务较多,难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工作,因而使纳税评估显效缓慢。另外,评估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实践中虽有一定的提高,却依然跟不上纳税评估深层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很多评估项目深度不够,评估工作的过程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纳税评估认识上存在误区,操作上不能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表现在征税人方面,工作定位不准,有的'认为纳税评估就是开展日常税务检查,有的认为纳税评估就是变相的税务稽查。在此模糊认识下,一些基层税务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评估,轻评析重核查,采取全面调账专人抽查、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工作,纳税评估演变成了税务稽查,使评估监控职能滑出了税源管理的轨道,管、查职能紊乱,评估工作步入误区。表现在纳税人方面,由于宣传不尽到位,工作方法欠缺,一些纳税人从心理上未能把评估工作作为人性化服务和自我纠错的机会善待,而将评估人员的进户调查、约谈工作认同为纳税检查,产生消极抵触行为。

3、纳税评估指标存有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一般这种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都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似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另外,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的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4、审核评析的质量不高。纳税评估主要是通过对指标数据(而非实账)的审核评定及约谈举证过程来评审纳税义务履行程度。审核评析是纳税评估的中心环节,它既是对数据审核和指标测算阶段初步评价结论的再次认定,又是进行后续约谈举证、实地核实过程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重视审核评析质量,坚决杜绝轻评析重核查的做法。当前突出矛盾是在评估力量和户数限制下,评估人员由于时间有限,对相当部分评估对象简单过场,案头分析不深不实,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各项评估工作。单纯追求评估业户

篇10: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在“税收新常态”的背景下,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越来越大的压力,如何缓解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心理压力,保持心理健康,是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引起高度的关注和重视。同时,建立高效完善的心理疏导机制,对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征纳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心理压力是压力源和压力反应共同构成的一种认知和行为体验过程。拿破仑?希尔曾说过“压力是身体对一切加诸其上的需求所作出的无固定形式的反应”。也就是说,任何加诸于身体的负荷,不论是源于心理方面还是物理因素,都是压力的来源,就会引起“一般适应综合征”。

随着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逐步开展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的正式实施,地税部门全面奏响构建优质便捷纳税服务体系的进行曲。纳税服务工作地位日益凸显,面对工作的高要求、严标准,每一位纳税服务工作者都不同程度的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通过针对南昌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甚至约75%的工作人员认为“工作压力非常大”,60%的人认为“因为工作原因常常产生焦虑感,总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据笔者了解,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心理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纳税服务”是一项细致琐碎的工作,服务人员每天要与形形色色的纳税人打交道,既要进行政策解读,又要受理业务申请,工作状态往往是“守着三尺平台,陪着一台电脑”,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涉税业务,经常一坐下来就是好几个小时不能动,在纳税人等候人数较多时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很匆忙,重复着单一的“窗口”工作。长此以往,很容易导致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工作激情消耗殆尽,产生心理疲劳,难以继续以积极进取的心态投入到纳税服务工作中。

处在纳税服务最前沿的前台人员,无论面前是否有业务需要处理,都必须坚持在所在的窗口,等候纳税人随时发起的办税流程,不能聊天、不能读报、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更不能脱离岗位,除了处理业务和等待纳税人的到来,别无选择。况且办税服务厅环境嘈杂,噪音很大,又是一个摄像头全程监控的场所,前台人员的一言一行都暴露在公共的视野,是全透明的工作状态,长期这样的环境会给人带来心理压抑和情绪烦躁,应该说提供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对每一位前台人员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情绪宣泄是人们获得精神健康的重要“营养素”,通过及时、适当地宣泄不满、抑郁、委屈等消极情绪,有利于人们化解不良情绪,恢复心理平衡,保持心理健康。但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地税部门在广大纳税人心目中的形象,尤其是纳税人对其报以很高的期望值,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的素质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难免会遇上个别纳税人心情不好,情绪反常,把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当作抱怨和宣泄情绪的出气桶。而在这种情况下,纳税服务工作人员还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压抑内心的委屈,耐心地向纳税人解释,最大程度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久而久之,难免会对工作产生一定的厌恶和抗拒情绪,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

在社会转型时期,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承担的心理压力,除了常见的来自经济方面、家庭方面、人际关系方面的共性压力外,还有因为工作的特性带来的特殊压力。

纳税服务工作具有紧张、机械、重复的特点。据统计,市局办税服务大厅每周要受理契税及其他各税的申报上千户,另外还有发票的销售、缴销、兑奖等大量涉税业务。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常常一坐下来就是好几个小时,每天处在忙、乱、噪、杂的工作环境下,身心和意志都经受着高强度的考验,许多长期“坐大厅”的纳税服务工作人员职业病现象非常突出。

另一方面,为了倾力打造优质纳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在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策内涵、了解每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准入门槛的前提下,还要了解个体纳税人之间的差异,为其提供最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服务,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因此,纳税服务工作者必须要能够在短时间内充分消化、吸收、整合各项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多样的个性化服务,满足个人诉求。

近年来,随着税法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纳税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高,对纳税服务人员的工作特别是服务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纳税服务工作者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纳税人,尤其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由于牵涉部门较多,人为控制因素相对较大,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常常处于被动执行的状态,很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出现。对于纳税服务工作者来说,相比劳累,更难以接受纳税人的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担心纳税人对自己纳税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是否满意,也加重了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心理负担。

当前,地税部门对纳税服务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要求越来越严,新闻媒体及纳税人等多个层面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总局组织的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上级组织的各类明察暗访交叉进行,作风整顿改进工作持续开展,在这种情况下,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每天处在“被监视”的紧张环境中,

不敢有半点懈怠与马虎,心理负担和压力越来越大。同时,作为纳税服务的'前沿阵地,前台窗口不仅直面纳税人,而且是地税机关内部考察交流的必经部门,负荷着更大的无形压力。

由于地税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机关人事结构呈金字塔形,对事业的成功往往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干部的使用上,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还有待完善,对事业前途的种种忧虑使基层纳税服务者往往感到力不从心,产生沉重的思想包袱。另一方面,从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现状来看,受到公务员编制的影响,干部队伍近年来“新鲜血液”补充极少,整个人员结构已出现了严重的老龄化倾向。

纳税服务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和情绪,影响到千万纳税人走进地税的切身感受/满意程度及信任指数。现实生活中我们注意到,很多大型服务

企业对职工的心理培训和疏导工作都特别重视,也特比专业。事实上,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也是一个服务型的行业,每天与形形色色的纳税人打交道,因此,纳税服务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积极的情绪引导,建立纳税服务人员的心理疏导机制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大量征纳矛盾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征纳矛盾虽然是由物质利益分配引发的,但矛盾是否能积聚并引发,关键是当事人心理调适的后果。首先,通过建立心理疏导机制,能够加大对纳税服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力度,有效缓解乃至消除纳税服务工作人员长期积累的不良情绪,打开“心结”,重拾“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信念。其次,通过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心理疏导机制,即是构建了一个合理的矛盾疏导机制,是从根本上减少征纳关系中不和谐因素,构建平等互信、和谐文明征纳关系的有效方式。

心理问题与躯体疾病一样,其缓解与痊愈在某种程度上都要依靠机体的自然成长。心理修通就是帮助人们主动发挥内因的作用,在自省的基础上朝着身心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先,通过建立良好的心理疏导机制,让纳税服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自己的工作,清楚自身心理不适和情绪障碍的来源,从而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其次,通过建立良好的心理疏导机制,有助于培养他们的理想信念,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心理对抗能力以及心理调节能力,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以更加积极向上的心态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

我国税收工作在理念、行为、制度等方面正发生着积极而深刻的变化,为了适应新常态下纳税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趋势,纳税服务工作也要进行调整,实现全面提升。首先,通过建立良好的心理疏导机制,引导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心态朝良性方向发展,实现内心世界的自我调适、自我和谐,有利于实现个人的职业期望。其次,通过建立良好的心理疏导机制,可以激发人员工作热情,深化全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措施,形成合力提升服务水平,以最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常态下的纳税服务工作。

由于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来自多个方面,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我们一直忽视纳税服务人员的心理问题,在人才队伍建设中也存在“重技能,轻心理,重教育,轻沟通”的现象,一味地偏重对纳税服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训练。据有关专家分析,一个人的身体状况与心理健康程度是统一的,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存在心理问题,不但危及员工自身的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影响地税部门的形象和工作绩效。笔者认为,建立心理疏导机制,解决纳税服务人员职业心理危机可以从组织保障、方法内容、人才队伍建设和营造环境氛围几个方面入手。

为了保证纳税服务心理疏导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是保障,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使心理疏导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当征纳矛盾激化以后,如何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矛盾,小冲突演变成恶性案件,也是检验纳税服务人员心理素质的关键所在。通过设立突发事件处理岗,强化纳税服务人员的个人危机处理能力,及时把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采取模拟真实情景的方式,加强演练,提高纳税服务工作人员遇事的忍耐性,降低矛盾激化的可能。

必须充分发挥心理疏导的主渠道作用,把心理疏导纳入纳税服务工作内容体系,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安排。心理疏导评议制度可以结合当前“互联网+”模式,通过微信平台将以往“纸张式”静态评议搬到互联网上,实现微信互动式评议,充分调动心理教育疏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做好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工作不仅需要融入心理疏导新理念,注入人文关怀,更需要探索构建一个尊重、民主、宽容的心理疏导工作新模式,从而增强纳税服务队伍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地税事业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文化对人具有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的作用。纳税服务队伍应当借助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工作的机遇,在地税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中,考虑并融入心理疏导因素,倡导和谐理念,弘扬豁达、宽容的乐观主义精神,教导纳税服务工作人员以开阔的心胸和积极的心态,管理自己的情绪,并学会化解与纳税人之间的矛盾。

一是咨询指导性心理疏导,心理咨询是心理疏导最常见且运用最广的一种方法。心理咨询为对象提供了一个倾诉内心烦恼、忧虑、苦闷的场所。通过心理咨询能及时发现纳税服务人员的心理失常,及早进行排解治疗,心理咨询能为纳税服务工作者实现发展、提高适应环境的能力和提供具体的指导。二是生活对话式心理疏导,积极“话疗”。领导每月要与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征求意见与建议。每逢人员调整、职务升迁、评先选优、工作量大等敏感时期,领导要视情况及时与其谈心。通过实施经常的信仰、目标、荣誉和情感激励,引导大家以岗位为荣,把握机遇,积极进取。三是情感感化式心理疏导。人的情感是对客观现实的特殊反映,也是对客观事物态度的体验。进行情感感化式心理疏导,心理工作者要善于进行角色换位思考,站在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角度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用真挚的情感感动人、感化人、感染人。对心理状况不佳的疏导对象,要运用自己健康情感的感染力对其实施感化疏导,具体指用自己对地税事业的责任感,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热爱之情,以及积极乐观,勇于挑战的拼搏精神,使疏导对象从中受到深刻触动和极大鼓舞。

经验表明,许多成功的企业在面对激烈竞争和日益加快的工作节奏的时候都有一套有助于释放心理压力的做法。可以通过拓宽释放心理压力的渠道,推进心理疏导工作机制的运行。以内容多样,形式多变的文艺活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参与意识,提高参与兴趣,使纳税服务工作者在地税文化活动中陶冶情操,展现自我,愉悦身心,从而减轻他们来自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心理压力。

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乐于奉献的心理工作者队伍,是建构心理疏导体系的关键。为此,要积极创新形式,加强对现有基层心理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的培养,使其充分适应新常态下的心理疏导工作。

基层心理工作者队伍是开展心理疏导工作的中坚力量,必须要提高基层心理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增强心理问题诊断与不良情绪疏导的能力。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建强基层心理工作者队伍:一是办班培训,在干部职工中挑选数名奉献精神强、热爱心理工作的同志集中办班,聘请高校心理学教授或者心理学专家定期授课,对他们进行心理学基础理论的系统培训。二是网络培训。在地税网站开辟心理工作答疑专栏,为心理工作者提供一个交流心得体会的平台。心理工作者通过网络平台对平时进行心理疏导时遇到的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并且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解答释疑,提供专业性的意见建议。促使心理工作者在交流学习中不断转变工作视角,引导他们用尊重、信任、友爱、宽容的态度接待咨询者;三是在职培训。基层心理工作者定期组织岗位练兵、难题会诊和体会交流,在实践应用的基础上,不断

总结经验教训,掌握科学的心理疏导方法处置矛盾纠纷。

要建立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心理疏导机制,除了发挥以基层心理工作者为主的心理骨干队伍作用以外,还应积极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由于心理疏导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新兴方法,其中包含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干预等专业技术都对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依靠基层心理工作者的业余培训难以满足。为此,必须要在基层单位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通过与高校联系,邀请一些具备了相关专业资质的心理辅导师作为单位客座教师,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传授专长知识;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心理工作者到地方心理工作科研单位参观见习,了解心理疏导工作的前沿理论和高效手段,要把基层心理工作者与专业咨询师结合起来,在专家带训的基础上,提高全局心理疏导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

“软”环境方面,加大对心理疏导工作的资金投入,为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发放“精神”福利。购置发放一些大众化、入门级的心理图书,订阅心理学相关杂志,供广大的纳税服务工作人员阅读学习,开阔视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消除烦闷感、紧张感、失落感、自卑感等不良情绪,获取成就感、自豪感、满足感和快乐感等良性情绪,营造浓厚的心理教育和疏导的氛围。

“硬”环境方面,通过建立心理疏导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创建互动网站,设置“心理阳光邮箱”等方式,

为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心理疏导服务。同时,积极优化和谐团结的人际关系,努力形成关系融洽、健康向上的氛围,为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心理转变和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篇11: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按照我国税务机关确定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要求,我市税务部门在加大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观念日益增强,在纳税服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提高了税务稽查的权威性,而且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为确保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作出了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市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及服务机制等还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正视我市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以“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为宗旨,通过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一站式”、“一窗式”、“全程式”服务等一系列纳税服务措施和现代信息手段,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税务干部高高在上、铁面执法,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被动应付的纳税局面。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一方面上级税务机关不断推出各种纳税服务举措,而另一方面作为纳税服务的具体落实者——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大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完成工作任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没有从思想观念上将纳税服务工作上升为一种自觉行动。新《征管法》第九条明确“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要求更多的是强调反腐倡廉,真正以纳税人的权利为出发点的依法行政的教育要求却往往被忽视了。结果,征纳双方的关系没能融洽地协调发展,纳税人的抵触情绪没能有效化解,给征管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阻力,妨碍了征管工作的发展进步,征管成本也居高不下,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纳税服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税务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了规范科学的各职能部门岗责体系,职能明确,岗责到位,但是,从优化纳税服务的新理念、新要求重新审视,则纳税服务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尚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其岗责体系之中注重了管理和执法,纳税服务的内容则相对缺位。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规范的、系统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而由此而来产生的评价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考核标准也过于简单化、单一化。当前对纳税服务质量好与坏的评价考量方法,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和系统组织的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等。其评价的特点具有主观性和事后性,评价的方法、标准和指标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规范性、严谨性,没有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健全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等。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还处在事后总结性的主观性评价阶段。纳税服务的任务不明,带来了职责不清,职责不清无法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而不规范的内容、标准和方式势必又将无从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究其原因是纳税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得到落实,谈起纳税服务是行政责任,做起纳税服务是职业道德建设,另外,现代的科学管理思想、理念和理论没有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

(三)纳税服务的形式不统一,针对性不强。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满足不同纳税对象的不同要求。

二、更好发挥纳税服务职能的建议

(一)倡导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强化稽查活力上下功夫

用法律赋予稽查部门的权利,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执法当天职,将服务做宗旨,促使稽查工作由过去“单一型执法”向“执法服务型”转变。要提高对纳税服务的认识,确保纳税服务的思想统一,要切实加强全体稽查人员的宗旨、廉洁、法律意识教育,彻底转变与建设服务型税务稽查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把纳税服务具体落实到日常稽查工作中。

1.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

规范税务稽查的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杜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行为。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对《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应予保障,严格按稽查程序办案,要正确行使处罚权,保证处罚公正性,对纳税人涉税情况要进行分析,切忌处罚一刀切,要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健立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对原先好的传统要保持,继续推行稽查回访制度,建立稽查服务考评制度,全面提高稽查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纳税人中树立税务稽查执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优良形象。

(二)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强化服务型纳税上下功夫

税务稽查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从实际出发,把“又好又快”和“人民满意”贯穿于地税稽查工作始终,在稽查执法中严格依法办事,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建设服务性稽查上下功夫。

1.夯实税务检查计划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进一步夯实检查计划制度,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加强税收稽查的计划性管理,严格稽查的计划审批、备案程序,除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专项检查和上级交办案件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有重复现象发生。

2.夯实税务稽查告知制度,实现“阳光稽查”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执法,要进一步要求稽查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前,对纳税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随同《税务检查通知书书》将《税务检查告知书》一并送达被查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3.夯实税收政策公开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针对纳税人的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少缴税款的情况,要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二是开展税务稽查前的税收政策辅导,鼓励纳税人查前自查自纠。避免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税国家税款而导致的偷税处罚,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4.夯实检查制约制度,规范稽查行为

从规范稽查行为入手,强化检查制约制度。一是税务检查必须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等;二是税务稽查推行各税统查;三是严格调帐检查管理;四是优化稽查服务;五是要注重查后引导。

5.夯实违规预警制度,增强纳税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新办企业的查前辅导;二是对实施检查的纳税人,如果查前纳税人能主动做到自查自纠的,处罚时可从宽处理。

(三)做好三种服务,促进内外和谐,在构建和谐纳税上下功夫

内求团结,外求和谐,这是环境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构建和谐服务型的纳税工作机制,要做好三篇服务文章。

1.服务征管,形成执法合力

稽查和征管是同属于税务部门的两个不同部门,是统一的,不是相互对立的。一方面要坚持准确选案,另一方面,要落实稽查建议,规范征管行为。对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工作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总结普遍规律,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可行建议,要维护稽查权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又要注重促进征管,优化税收环境,形成上下一体的执法合力。

2.服务纳税,强调执法为民

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查后建议、查后咨询、查后辅导等措施,积极、主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用对纳税人的尊重赢得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

3.服务发展,找准执法切入点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工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同时又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稽查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促进社会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

(四)确保服务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在建立长效纳税服务上下功夫

1.健全服务规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税收环境,要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作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要继续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承诺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

2.构建和谐征纳,营造纳税服务氛围

积极营造“倾听纳税人呼声、维护纳税人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良好氛围。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在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中加强服务,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如: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制度,加强与纳税人联系与沟通,为纳税人办理各种纳税事项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水平等。

3.优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办事效率

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设备、设施投入力度,不断亮化、美化办税服务厅环境。要充实办税服务厅力量,将一部分懂专业、能力强、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办税服务厅来,从而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在纳税服务厅设立相关部门办事处,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改变办事程序冗长的弊端,为办税企业提供高效的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专业化、科技化、现代化的办税人员。规范和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文明执法,真诚服务,树立税务部门新形象,是税务机关创新税收管理,促进现代税收文明发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税务纳税服务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优化纳税环境,创建服务型税征,以提高工作办税效率,为有效打击偷、逃、漏税,增加国家税收,严格执法、净化税收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12: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自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新的征管模式实施以来,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度使纳税人耳目一新,并切身体验到了征管改革所带来的由税务部门所提供的全新的纳税服务。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已被纳税人所熟悉并视为平常,笑脸式、热茶式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期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办税要求,税务机关如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就成了纳税人关注的一大焦点。下面就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作一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一直以监督打击型为主。在这种模式下,税务部门虽然倡导纳税服务,但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以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依法治税为前提的,也即是税务机关首先考虑的是自身执法因素,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有某些局限性,主要的问题有:

(一)重管理,轻服务

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大多是从税务机关便于管理的角度去设立的,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及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仅是一种管理体系,而不是一种服务体系。这种体系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税务机关工作缺乏主动性,只能坐等纳税人上门,形成纳税人“供什么菜”,税务人员“做什么餐”的被动局面;二是办税手续过于繁琐,税务部门往往为提高管理力度而对涉税事项设置层层审批手续,造成纳税人为一个涉税事项就要经过几个科室、多道环节的“阶梯式”办理,无形中给纳税人造成时间及精力的耗损;三是缺乏信息反馈机制,纳税人无法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与评价。为此,税务机关往往费尽心机地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抓纳税服务,但仍收效甚微,不能使纳税人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重结果,轻过程

由于当前税务机关还是监督管理型的征管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偏向于注重结果,即过多地关注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对办税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尚比较淡漠。其实,现在的纳税人已不比过去,纳税意识逐渐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悉度越来越广,纳税人已不满足于缴缴税、履行一下义务了,他(她)们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又多了一层享受税收服务的愿望,不只关心缴什么税?缴多少税?而开始关心在缴税过程中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想拥有纳税人应有的地位和荣誉。说实在,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过程还不尽很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是纳税人对纳税程序(如登记程序、申报程序、缴款程序、减免缓退审批程序等)不甚了解,造成该报的纳税资料不全、手续填写不完整、纳税人多跑冤枉路等现象,纳税人往往把这一切归咎于税务机关;二是为了防范少数纳税人的个别问题,税务部门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众多纳税人设想为防范对象,在设置工作程序上繁冗复杂,这样不但增加了征纳双方的工作量,也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多样化。

(三)重形象,轻实效

服务的深度体现于服务的质量与工作效率,高水平服务的实质在于高效率。由于当前纳税服务体系的设置,多侧重于对纳税人的管理,侧重于对纳税人的表面态度,而忽视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的简便与高效,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级税务机关将一些硬件设施(如办税场所的建设)、办税过程中税务人员的态度(包括文明用语、热情程度等),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标,致使纳税服务仍处于“一杯清茶,一个微笑”的浅表层,与高效率的服务内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追求表象化的服务,从根本上背离了纳税人的期望和高效率的服务目标,难以让纳税人满意。难怪一些纳税人对宽敞舒适、设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大发慷慨:“我们到办税大厅的目的是为了办税,而不是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与其坐在窗明几净、税务人员态度和蔼的办税大厅等候办税,还不如给我们简化一些繁琐的手续,减少电脑故障,加快办税速度,让我们节省办税时间更有实际意义。”

二、涉税服务应在深层次上下功夫

正确理解深层次纳税服务,首先要了解其丰富的内涵,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一个服务领域的广义概念。办税服务厅里的笑脸相迎是服务,深入企业进行税收知识辅导是服务,以税企座谈会、税收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也是服务,依法征税、依法行政更是一种服务。深层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给纳税人以亲切、温馨的感觉,还应该深入到执法与管理之中,给纳税人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必要基础,是杜绝偷逃税现象、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提供深层次的纳税服务还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深层次纳税服务能够进一步增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了解,方便依法纳税,从而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平竞争之中去。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转变和突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转变:

(一)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税务部门应该摒弃坐等纳税人上门办税才予以服务的陈旧观念,主动为纳税人服务,尤其是在宣传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办税程序等方面,应采取深入到企业的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解释透彻,使企业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始终畅通,减少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问题,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如针对一些企业规模大、财务营销人员多、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有的税收政策、动态信息经财务人员传达不能及时到位的特点,我们要组织税收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对企业财务人员、营销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税收知识辅导,并以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解难释疑,以提高纳税人的办税素质。

要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企业情况和提供优质服务两个方面,负责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对企业的申报纳税过程进行全方位指导,对税收政策、税收动态及时传达,对涉税疑难问题给予解释。联络员必须经常深入企业,采取实地调查和查账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销结构、产品市场占有份额、经济效益、税款实现、资金收支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为企业提供深层次服务打好基础。

(二)由一刀切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的个性差异,实施个性化的服务。如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政策辅导,采购国产设备抵免税政策的宣传等等,充分遵循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客观实际,对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变一刀切服务为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

(三)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

现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多注重于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提倡微笑服务,但微笑服务并不是纳税人的最高需求。纳税人的最高需求,是税务机关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及其文化背景,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这就要求税务部门本着简捷、科学,高效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办税程序。只有简洁、高效的程序分工,才能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才能切实体现高水平的纳税服务。纳税服务体系中的程序分工,首先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结合点,建立务实的行政管理机制;其次是完善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流程,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

服务的目的是使纳税人依照法律更好地纳税。由于对服务认识的偏差,一些税务人员把服务与税收管理进行分离,认为服务即是帮助纳税人解决某一问题,这是很不正常的。作为税务机关,应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预算收支结构情况、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情况、每月货款回收情况等综合信息,为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提供决策依据。综合服务是深层次纳税服务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进一步深化办税服务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处处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对纳税人更好地管理,使用权其更好地纳税,真正做到“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

(五)咨询服务向执法服务转变

当前,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中,主要的是办税服务,即是接受纳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便利服务。如办税服务厅,既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办税通道服务,又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反馈的咨询服务,成为征纳双方交流的平台,使办税服务过程成为征纳双方即时沟通的过程。深层次的服务并不只局限于办税服务,还要把服务根植于行政执法当中。其实,坚持依法行政也是一种深层次服务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应把深层次服务作为推行依法行政、完善税收管理的有效补充。如坚持公开执法,通过下达税务稽查告知书、举行听证会、向纳税人公开处罚标准、处罚依据等方式,使纳税人在公开执法的环境中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待遇,使深层次服务体现在税收执法的规范、公平之中。

篇13: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调研报告

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调研报告

老年公寓是一所收养、防治为一体的多功能、社会化、开放式的综合性福利事业窗口单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XX老年公寓楼、康复训练和医疗保健室、污水处理系统及园林绿化。

一、项目背景

XXX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倭肯河中上游。总面积 6223平方公里。全市共辖3区1县1场。,全市总人口90万人,其中老年人口约 10万人并且逐年递增,约占 8.6 %。XXX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加快开发助老扶贫工作,着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了更好的开展助老敬老工作,提高其生活质量,保证其健康快乐生活,XXX市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XXX市福利事业现状和长远慈善发展规划,计划新建1所集收养、康复、防治为一体的多功能、社会化、开放式的XXX市XX老年公寓,其主要工作职能是收养XXX市辖区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计划将其建设成为一所服务最佳设施齐全、功能显著、环境优美的示范型社会福利事业窗口单位。使XX老年公寓成为XXX市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需要。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称,一个国家的老年人口系数达到10%以上(60岁以上人口)或7%(65岁以上人口)时,标志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年型。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亿多,占全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占全国总人口的10%以上。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即每4个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又预测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数将从的0.94亿(占总人口的7.3%)增加到2050年的3.34亿(占总人口的22.6%),我国已成为老龄化速度最快,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有2360多万老年人“独守空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来临,老年人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问题,同样是我国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XXX市也和全国一样老龄化程度为10%以上。新建XXX市XX老年公寓,也是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需要。

(2)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发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XXX市委、政府也提出建设“和谐”的要求。如果老龄化问题解决不好,和谐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新建XXX市XX老年公寓,将为XXX市弱势老人提供了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好场所,这必然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加快XXX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

XXX市XX老年公寓项目实施后,将扩大收养、收治老年人规模,完善服务功能,亮化美化生活环境,切实解决XXX市孤寡老人生活困难,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更好地履行“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服务宗旨。作为XXX市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将在XXX市保障体系中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XXX市XX老年公寓是一所收养、防治为一体的多功能、社会化、开放式的综合性福利事业窗口单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XX老年公寓楼、康复训练和医疗保健室、污水处理系统及园林绿化等等。设计床位 张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平方米) 备注

1 公寓楼

2 污水处理池

3 康复训练、医疗保健室

4 绿化工程

四、项目建设条件

XXX市XX老年公寓处于交通便利、环境静谧、距公用供(排)水、电等基础设施较近的位置,且周边征地方便,利于扩大规模。选址所在地土质良好,便于建设园林化的生活环境。目前该项目最为理想的拟建地址已选定。

五、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 万元,其中:

工程费 万元

其它费 万元

预备费 万元

六、项目资金来源

XX老年公寓资金由XX矿业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董XX先生自筹

七、项目管理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并如期发挥投资效益,将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成立XXX市XX老年公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XXX市XX老年公寓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工程建设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督查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全力作好资料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质量内部自查等日常性具体工作,力促项目实施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3、严格验收,确保工程效益

工程完成后,结合XXX市XX老年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检查情况,首先由施工单位自验,并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和财务决算报告等竣工资料,写出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并上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将初验报告呈报市有关部门申请终验,终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建设工期和实施计划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规划 年施工完成。

1、项目设计实施计划

年 月完成立项报告并申请审批

年 月王城建设方案设计并报批,并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2、项目建设施工计划

年 月—— 年 月完成全部建设工程, 年 月前交付使用

九、组织、工作体系和定员

XXX市XX老年公寓设置床位 张,配备管理人员及医护人员 人。健全敬老院管理制度和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做到硬件、软件两手抓。

一是加强老年公寓管理制度建设,致力建设精神文明窗口,达到“四个一”:即选配一名有文化、善管理、热心服务的主任;组织一支适应老年人服务的队伍;制定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一个完整的档案册。统一制订一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中心的管理。二是发挥老年公寓的功能作用,努力提高整体效应。努力将其发展成为集五保供养、托养寄养、健康娱乐、为一体的老年公寓,真正发挥敬老院综合型、多功能的作用。

篇14: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调研思考调研报告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调研思考调研报告

一、纳税服务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治税思想的影响,税务机关基本上没有纳税服务的概念。1993年税制改革,为了让纳税人更加深入地了解新税制,我国第一次提出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在全国税务征管工作会议上,纳税服务的概念正式提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的确立,首次明确了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中的基础地位。20__年4月28日颁布的新《税收征管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纳税服务的内容,实现了质的飞跃。20__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了纳税服务处,这是我国税收史上第一个纳税服务的行政管理机构,预示我国开始着手建立纳税服务体系和相关规章。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一户式”、“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模式在各地税务机关逐渐得到推广,纳税服务在我国形成了全面发展的格局。20__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该文件是我国纳税服务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对纳税服务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使我国纳税服务逐步由零散、随意走向规范、统一。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得到较快的发展。一是建立了统一的办税服务场所。全国自上而下建立了1.9万多个办税服务厅,这些大厅集税务登记、发售发票、申报受理、税款征收等功能为一体,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一窗式”服务等措施,实行税前、税中、税后的多方面服务,纳税服务水平比以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构建了网络化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20__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综合查询、投诉举报、纳税申报等服务内容。同时,利用网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随时在线的特点,建立了专门的税务网站,接受纳税人网上申报,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解答纳税人相关问题等等,初步建立了网络化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三是形成了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逐步推行多元化的申报缴税方式,主要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代理申报等申报方式;在税收缴款方面,采用了现金、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委托银行代收等多种方法,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四是开展了多渠道的税收宣传服务。以税收宣传月载体,一年一个宣传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税法知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介向纳税人开展经常性、多形式的税收宣传,公布税法变动、税率调整等情况。建立了税法公告制度,在办税场所设立了触摸式查询服务设备、电子显示屏等,供纳税人使用和阅读。

二、纳税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但在纳税服务实践中,其缺乏全局性、系统性、持续性和保障性的特征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纳税服务理念的缺失与滞后。在传统的税法理论中,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往往是过分强调征税人的权利而忽视其义务,或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其权利,使征税机关处于一种较纳税人“优越”的地位,存在官本位思想,纳税人是管制对象和管制客体,服务职能被严重淡化。其次,税务机关管理理念中存在过错推定的惯性思维,税务人员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基本上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在潜意识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纳税人”与“偷税人”、“逃税人”混淆起来甚至等同起来,并且制订各种措施来加以防范,以堵住税收征管的漏洞。这种偷税假设的思维定势,导致了部分税务干部重管理轻服务,纳税服务观念淡薄,自身定位不准,对纳税服务的意义缺乏深刻认识,严重制约了纳税服务的开展。

(二)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充实了保护纳税人权利方面的法律内容,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纳税服务的立法层次仍然较低,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反映纳税服务的法律法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行为和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但这只是系统内部的工作规范,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纳税服务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从机构设置上看,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是以加强对纳税人监控管理为重点的改革,侧重对纳税人的监控与管理,纳税服务只是属于征管的一个侧面,不系统、不全面,没有明确的职能机构专施纳税服务。从岗责体系看,岗责体系设置注重了管理和执法,却没有明确的纳税服务职责,更没有专职的纳税服务岗,与纳税服务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制度等也未形成。从运行机制上看,由于征、管、查各环节之间衔接不到位,不同地域税务机关的信息联系不畅,纳税服务经常出现缺失和漏洞,没有形成良好协调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

(四)纳税服务考评机制缺位。目前,评价纳税服务工作好与坏的方法,税务系统外部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基层评议机关和第三方评估,内部主要是各地税务部门组织的最佳办税服务厅、服务明星评选等。其评价的特点均具有主观性和事后性,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基本还处在事后总结性的主观性评价阶段。即使是行风评比、第三方评估,也是社会各界参与的多,真正的服务对象—纳税人参与的少,使纳税服务的成效缺乏检验和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税务工作者自身的觉悟与管理水平,影响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纳税服务能力不足。同纳税人的需求相比,现行纳税服务体系在能力上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在纳税服务的技术手段上,信息化程度仍然较低,集纳税申报、催报催缴、信息查询等为一体的纳税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尚未完全建立。税务机关与

企业及银行、工商、审计、财政、海关等部门的联网进度迟缓,共享程度低。在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上,更多地侧重于表象化服务和浅层次服务。在税务人员的素质上,税务干部的个人素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少数税务干部主动意识、配合意识、责任意识较差,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推进缺乏积极性,不能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服务需求。

三、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和原则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必须明确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围绕目标和原则进行构建和完善。

(一)基本目标。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应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一切以纳税人为中心,把纳税人对涉税事项合法合理期望的满意度作为开展工作、评价工作的标准,要尊重纳税人的选择,强化纳税人的参与,注重纳税人的评价,形成税务机关的服务工作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提高税法遵从度。税务机关通过提供全面优质的纳税服务,为纳税人依法、自觉、主动、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创造条件,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实际纳税过程中,都将减少纳税人的对抗,减少涉税违法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引导纳税遵从,维护税收法制,促进公平公正的目的。

三是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以创新纳税服务为切入点,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求管理的手段更优、效率更快、质量更高、成本更低,达到管理机制更加先进、征管秩序更加规范、收入结构更加合理的目标。

四是提高征纳关系和谐度。通过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征纳阻力,树立起税务部门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全新形象,有效缓解征纳关系和社会矛盾,实现双方共赢,提高征纳关系和谐度。

(二)基本原则。结合纳税人的期望和现代纳税服务的特点,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应当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依法服务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依法服务,一切措施、手段、内容都应当乎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服务成为法定的`、规范的行为,而不是随意性的行为。

二是公平效率原则。纳税服务应当在法律框架下,坚持公平、公正的治税思想,让每一个纳税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来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各项服务,不能因为经济或其他条件的约束而产生排斥性。同时,还要利用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税障碍,降低征纳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有效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的需求与期望。

三是需求导向原则。纳税人对服务的需求是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的依据。要认真研究不同性质、不同情况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按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要求,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是统筹兼顾原则。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中介组织,它的社会与政治属性决定了其提供的纳税服务必须以确保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管理需要为前提,不能以服务代替一切。因此,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处理好依法服务、加强征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既要优化服务,又要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得以贯彻落实,确保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四、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途径

要把我国纳税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形成组织结构完备、流程设置严密、要素配置合理、考核机制健全的新型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理念,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要充分认识纳税服务在整个税收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用开放的、多层次的、发展的和联系的观点去认识和对待,使全体税务干部在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全新的纳税服务理念的基础上实现角色转变。要牢固树立“服务型税务”的理念,把“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作为各级税务机关不懈追求的目标,在执法角色上实现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把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理解和关心纳税人贯穿于税收征管活动的始终。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理念,明确纳税服务是法律赋予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硬任务”,而不仅仅是税务机关倡导的一种工作要求。

(二)完善立法,制定综合性纳税服务法规。纳税服务的法制化是我国纳税服务健康、良性发展的必然途径。我们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予以完善。一是在《税收基本法》中确立纳税服务的法定地位。在将来出台《税收基本法》时,单设纳税服务章节,明确纳税服务的法定地位、基本目标、基本方式等,将纳税服务从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的范畴转到法定义务的范畴,成为税务机关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乃至每个税务人员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应制定和出台《纳税人权益保护法》。把《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以法律法规形式颁布实施,明确纳税人权利的具体内容、程序等,约束税务机关的权力,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综合性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在认真总结各地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完善并正式出台《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明确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服务制度、服务范围、服务措施、服务标准、服务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使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强化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组织管理机构。 纳税服务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专职的服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规划、管理、协调和控制,保证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鉴于目前我国征管模式和纳税服务的现状,应在省级局设立纳税服务处,专门负责纳税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自上而下延伸到税务基层部门。在地、市级税务局设立纳税服务中心,各基层分局设立纳税服务科(股),专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纳税服务具体事宜。包括整体规划、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考核评价、管理纳税服务热线等。

(四)优化流程,为纳税服务的协调运行提供支撑。保证纳税服务体系的协调运转,必须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围绕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制约,对外有利于服务纳税人,加强税源监控的目标,坚持以流程为导向、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原则,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使管理与服务互动共融,达到更加完美的结合。要尊重业务流程的自身规律和法律要求,科学地设计业务工作的环节和流向。精简繁琐事项,取消不必要的、不合理的流程,整合形式和内容相近的流程。同时,实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尽可能地避免因不同的职能分工而导致业务分割、工作交叉以及相互衔接不好的情况,确保服务工作规范操作,有效运行。

(五)健全机制,保障纳税服务的规范化运行。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必须要有健全的内在机制作为保障。一是建立纳税服务岗责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责,使纳税服务职责成为整体岗责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通过规范纳税服务的部门责任、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使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操作程序上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建立纳税服务决策机制。在纳税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增设纳税人的听证程序,建立纳税人参与决策机制。在推出新的服务措施时,提前征询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税务人员的意见,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尽量避免决策的失误以及推行负担和阻力。三是建立纳税服务考评监督机制。建立纳税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并以此为标准构建科学、实用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法,以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纳税服务的考评。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采取公众投票、打分、问卷调查等方式考评,也可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调查组,预先设计科学的评价模型考评,把服务行为置于有效的社会监督之下,保证测评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四是建立纳税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激励机制,将纳税服务水平作为评先评优、福利待遇、绩效工作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内容,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五是建立纳税服务保障机制。在人员保障上,要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到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工作,并对其开展税收业务、服务礼仪、沟通技巧、心理调节等在内的各种技能的培训,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六)增强能力,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整体服务能力,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必须不断地丰富服务内涵,完善服务载体和手段。一是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与内容。在税收信息服务上,树立起全局的、日常的宣传观念,将税收宣传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纳入学校教育范畴之内,充分利用学校、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在全国范围内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税收征纳双方实时沟通。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建设,使之功能齐全、标准规范、服务便捷。广泛推行手机申报、同城通缴、异地申报等方式,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容。二是加强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面向纳税人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网上申报与审批等内容,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纳税适宜。三是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打造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激励税务人员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篇15: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伴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日趋活跃。而工程建设因其涉及的环节较多,涉及资金较大,所以这个领域一直是违纪违法的高发区。抓好招投标的监管,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至关重要。在此,笔者针对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做法、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解决其问题的对策四个方面,并结工作实际,谈谈看法。

一、章贡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为规范建筑领域市场,确保工程建筑质量,章贡区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监理、招标代理、直接发包、建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潜在投标人确定、工程业绩评审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二)规范程序、严把准入关

从拟发招标通知开始到签订施工合同,监督人员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招标公告发布后,先由招标办、建设单位等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对报名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投标候选单位,再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对候选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查参加招投标单位(企业)的资质准入关。

(三)招投工作做到“三公开”

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做到“三公开”:一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工程项目立项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招标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招标代理,将工程概况、招标条件等在社会上公开发布。二是招投标工作程序公开。从工程登记备案开始,建设单位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全程代理,起草招标文件,现场勘查答疑,明确各项招标规定和时限要求。三是招投标结果公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所有标书进行评审,评标结果由专家签字留存,中标结果报招标办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四)加强监管与查处力度

区纪委、监察局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擅自确定施工单位,串标、围标等行为,积极介入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无违规、无违纪、无隐患。

截到目前,该区共对16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开展了执法监察,检查单位共98个(次),发现问题共25个,提出工作意见与建议33项,发监察建议书2份,避免经济损失210万元。

二、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由于加强了对工程建设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工程建设市场逐渐趋于规范,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但由于各种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行为主要有下面三种情况:一是将工程进行肢解。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工程,各小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二是压低预算价。想方设法将工程造价降低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按实结算,最后工程结算造价往往大大超过招标价格。三是中标后改变工程量。比如说有的单位先将主楼工程拿出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明确工作内容不仅仅是主楼,同时还增加一些附属建筑,规避了附属建筑的招标。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

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信息发布范围,不按要求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信息,而只将公告发布在了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有的甚至只将公告张贴在单位门口。二是公告发布时间过短,往往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等借口,公告只发布一两个星期,就匆匆开标。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获知信息的不平等。

(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文件编制中存在不公平、有倾向性和有歧视性的情况。倾向性有时表现明显,例如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但有时是比较隐蔽的,如在技术指标方面的倾向性描述是不容易识别的。另外,有的招标文件制定时,会制定一些特定技术条款,使大多数建筑商被抛之圈外。二是评标标准存在:(1)可信度差,评标标准不公开的情况。不紧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不根据采购产品的特点制定其具有个性的评标标准,内容、比重和权值的设置无的放矢,有的面面俱到没有重点,有的有意加大个别指标权值。(2)可操作性差,量化指标少,定性指标多,有些指标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指标去衡量或只能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而在评标时无法以事实为依据,事后又很难核查。有的内容尽管可以量化,但由于评标时不提供相应的资料(如市场占有率、企业信誉度)致使评委凭个人掌握的资料进行评标,分值相差悬殊。3、有的甚至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标准,评标细则。

(四)存在串标、围标现象

一些承建商为承揽工程,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在私下达成协议,进行暗地交易,以非法的手段参与投标竞争。另外,还存在一家施工单位(包工头)挂靠数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进行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单位均为一家挂靠。这些行为,形式上是进行了招投标程序,看上去接受了监督,但实质上是变相垄断,躲避了监督。

(五)合同签订或合同内容存在偷梁换柱现象

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乙方并不是中标方。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没有资质而去挂靠的施工单位上,或者是中标方将工程进行转包了。有的承建商是通过合同条款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的改变,如改变工程量、改变中标价等等。这实际上是种欺诈行为,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埋下了伏笔。

(六)存在后续监管松懈现象

目前招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的现象。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归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标办和建设部门之间常常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这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比如:一些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相互串通,搞重复签证、虚假签证,虚报工程量;有的参加招投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总经理、工程师、优秀的项目经理、各种技术人员应有尽有,但在中标后和工程开工时,却换上了低资质甚至无资质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些现象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这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三、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目前已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与之相配套的一些实施办法和细则较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弹性过大,使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当前工程建设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有缺乏相互协调沟通,出现政策法规定互相“打架”现象。当建设工程进场交易后,有关专业部门依然按照各自系统的规定执行,各自为政,协调管理和统一服务的意识差,缺乏培育建立统一的有形建设市场的意识。

(三)行政监督乏力

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政绩,置法律于不顾,用行政手段强行使工程上马。同时监督和执法部门缺乏相对独立性,难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另外,有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这项工作的定位又还不够准确,还未找准对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执法实施监督的切入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不够。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近几年来,虽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在对一些工程进行执法监察时,发现存在议标、非法挂靠企业投标的问题较多。这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得建设领域的混乱现象难以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四、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的几点对策

要有效地解决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更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要配合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不断对现有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细化。尽量使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操作方式都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因素对招投标结果的影响。二是要形成有关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的相关制度,如廉政合同制、重大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离任经济审计制度、重大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多部门协调机制等等。

(二)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特别是要对招标公告发布、评标办法制定、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关键部位、环节、工作加强监督工作,防止政府部门和个人直接参与和干预具体的招投标活动。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当前应着重检查这几个方面:1、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设立审批、核准、登记等涉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事项;2、部门和地方实行行业垄断、地区封锁;3、政府和部门假借应急工程、保密工程等名义规避招标;4、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5、政府和部门领导直接介入或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三)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管

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总责。项目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同时要建立项目法人责任追究制,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法和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不但要追究项目法人单位责任,还要依法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四)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有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应当建议其行政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第二十七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问题的可通过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

另外,纪检部门也应该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的过程中形成投诉处理制度,接受投标人及群众的投诉,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五)对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必须有力,才能有说服力和威慑力。纪检监察机关在工程建设中通过执法检查、全程监督、接受投诉等方式了解违纪违法的线索,并进行严密的调查。对查实违纪违法的应根据有关制度予以立案,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落实。同时还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查找出现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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