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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自查报告范文

2023-05-14 08:45:4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兔子在沙发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民政自查报告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政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政自查报告范文

篇1:民政自查报告

xxxx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

xxxx年初,我们举行了“爱心救助,情暖万家”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为1163名五保对象每人发放了棉衣;为困难群众安排救济面粉30多万斤,救济款近10万元;为锦秋、兴福等6镇(街道)敬老院配备电视机180台;共发放救助款物100多万元。按照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现场会要求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慈善总会先后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分会,各分会在455个村(社区)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呼应”的慈善组织网络,实现了全县慈善工作无缝隙覆盖。成立了xx县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义工工作站,招募义工200多名。组织义工开展了助残扶幼、助老敬老、关爱生命和环境保护等义工活动,为困难群众义务服务达1000多个小时,帮助和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开通了我县慈善网站,开展网上捐赠,搭建起了我县的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善款的捐赠渠道。5月份组织召开了xx县首届慈善大会,举行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捐赠善款15.39万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善款384万元。

下半年,我们组织各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对全县十处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基础设施建设、供养服务、制度建设、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观摩检查,并召开了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功能配套、规范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率、发展好院办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对敬老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默认。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乡相衔接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储备制度,及时查灾报灾,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多次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县农业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灾情,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联合县应急办、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首个“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减灾救灾图片展,发放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宣传资料1000多份。

篇2:民政自查报告

临渭区民政局作为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30多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临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以“减”促“放”。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详细清理,现共承担权责事项3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针对每项职权都制作和公开公布了权责清单及办理流程图,并一再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以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平台为依托,将部分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村社。

二是以“规”促“管”。在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服务前移的同时,针对下放的`权责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通过建章立制、授权委托、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用足权、不越权。

三是以“优”促“服”。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临渭区政务服务大厅,将部分服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探索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加大日间照料中心投资建设力度,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心理慰藉、休闲娱乐等日托式养老服务。在全区54个社区建立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微信平台在线服务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社会保障、残疾服务等政策咨询、办理事务流程、网上互动式解答问题、预约式办理等业务,缩短服务路径,提高服务效率。

篇3:民政自查报告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二)、增加经费投入,抓紧系统化的档案管理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和审判理论研究。我院制定了《XX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XX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XX市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归档制度》、《档案员职责》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种检索体系,编制了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诉讼档案、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对行政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实物、资料等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二)没有过细地深入到各庭室检查、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因此出现诉讼档案有空号、重号及装订不太标准的情况;有的部门还存在不认真按时按质量归档的情况,特别是在行政文书、声像、科技档案归档工作上有不足。

(三)档案库房尽管加设防盗钢条,但保卫人员看不到其外围,保卫视角差,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院领导要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云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档案管理。

(三)加强全院干警的档案意识,以及业务学习和培训,特别是文秘人员、档案人员、内勤人员、书记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四)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五)抓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坚持落实好已经建立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入库之前,保证每年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六)做好档案管理开展利用工作,使档案资料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

篇4: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为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采取了如下几条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给予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县长文宗锋亲自过问,分管县长亲自抓,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自查范围、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2月1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民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局长亲自与会,县监察局局长00同志从党纪政纪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感情出发作了发言,县政府副县长00从端正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学习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三是主动请审计局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二00七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00县民政局

二月六日

篇5: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五、08-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篇6:民政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冀卫办财务[]2号《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7】21号)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变更工作的通知》(琼民优【2017】122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为顺利完成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变更工作,我局印发了《万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变更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崔天星局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和五个核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变更工作。

(二)开会培训。5月29日召开全市民政助理员和数据录入员会议,部署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变更工作,讲解各类人员信息表的填写录入及资料采集。

(三)资料收集和人员信息表填写录入。以镇、场为单位负责收集、填写、录入。具体为:按市民政局提供优抚对象名单(即本市县在优抚信息数据库中的对象数据),结合优抚补助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逐一进行核查。对已有对象,按各类对象人员信息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录入,同一个人享受几种优抚待遇的,人员信息表分开填写。各类优抚对象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员退伍证、伤残人员证、抚恤定补证、“三属”(烈士、因公、病故)证明书、审批表和一卡通存折等资料(复印件,并由镇、场负责核查工作的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复印及签名)由各镇场负责收集,随同人员信息表一起上报。对减员对象,填报减员人员名单统计表。

(四)电子相片采集。每个对象采集2寸免冠电子相片,市局派出4个核查小组下到各镇、场集中采集。电子相片采集时要求每个镇、场集中采集,即由各镇、场通知本镇各类优抚对象到镇、场集中,市民政局核查小组到场统一采集,对无法集中的老优抚对象由核查组入户采集。

(五)数据收集核对整理。由市局优抚安置股负责收集核对和整理,到5月31日止,我市16个镇、场已完成核对工作上报人员信息表和资料的共10个,还有6个没有完成核对工作。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各镇、场上报人员信息表和各类优抚对象资料的核对整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审批资料缺失。在我市现有的8类优抚对象中,仅参战参核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老兵、部分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员(有换证表)有完整的审批材料,三红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三属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没有审批表。2、部分对象享受多种待遇。有些对象享受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参战人员等多种待遇。3、减员对象瞒报。“一卡通”发放抚恤金后乡镇的管理力度不够,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管理缺口,发现个别瞒报现象。

三、工作建议

由于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更新工作量大,时间紧,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无法完成,我局将加大力度,加快速度,争取尽早核对整理完成上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建议是:1、对现有优抚对象中审批材料缺失的人员是否能一刀切,全部重新补充审批表。2、对享受多重待遇的人员的处理,应在明确的政策依据。3、对于减员瞒报,从明年起,我局将对70岁以上老优抚对象,每年下半年安排一个月时间,入户调查,同时要求各镇、场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上报减员情况。

文件精神和正定县卫生局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收费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包括药品、医用材料价格、批零差率、住院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大额住院费用等的监控,我院严格按照正定县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强制收费、指定服务收费、乱设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吃拿卡要报等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按正定县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一划价三核对、不定期检查、院领导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通过统一药品网购与实行零差率价格销售的服务渠道,各医疗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为此成立了院内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领导小组,组长XXX(院长)担任,副组长由XXX(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院委成员不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收费与划价进行监督、检查。

(三)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严格按照正定县卫生局要求进行网上采购药品,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制度》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临床各科医生病历评价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等,每月底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逐步调整用药结构,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因病施治,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乱收费的现象,我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篇7:民政低保自查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城市低保方面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大,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最近的检查以及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地区低保工作审计反馈的情况看,还存在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问题,个别地方还相当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实好“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制度

低保对象认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环节。只有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确保“应保尽保”的制度目标顺利实现。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低保对象认定不准问题,各地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认真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的各种漏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从资格条件、申请审批、收入核定、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各方面作出规定,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二、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一)规范户籍认定条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

(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

(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改进低保对象认定方法

(一)由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受街道或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委托受理低保申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全部上交到街道或者乡镇低保经办机构,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

(二)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应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以备街道和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时查验。

(三)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的参加人员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街道及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以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

(四)张榜公示应限定范围和时间。一般情况下,公示的范围应限于低保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不提倡在互联网站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应仅限于拟批准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及享受金额,应注意保护其家庭特别是儿童的隐私;对于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收入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不宜实行常年公示。

(五)县级民政部门应建立随机抽查制度。要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力度,每年抽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六)加快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xx〕156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类型,尽快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

四、做好低保对象认定排查工作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排查。一是查制度规定。确保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健全、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二是查制度落实。通过排查,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一步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退尽退”。三是查问题纠正。对有关部门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信访等个案,要认真核查,及时纠正。排查的具体形式由当地民政部门决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民政部。

篇8:民政低保自查报告

关于西坡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县民政局转发《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关于立即清查城乡低保工作中乱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后,我们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文件要求的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经查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村低保申报工作,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从严把程序入手,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政府分管副乡长牵头抓总,带领民政办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现经查,我乡城乡低保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等一系列问题,低保申报符合上级规定和文件要求。

篇9:民政低保自查报告

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针对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资金管理我街道开设专门的民政专用账户,作为民政专用资金的使用通道,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街道民政财务的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有凭有据。二、资金发放为确保街道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按时发放工作,我街道严格按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区财政按区财政审批的金额拨付到低保户的财政一卡通中。对于未办理一卡通的`低保户,区财政将低保金转入到街道民政专用账户上,由街道按原渠道发放给低保户。在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中,我街道做到按时、按量发放,从不拖欠及挪用。此外,对低保金的发放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制度,从不发放现金,以银行汇款单做支出凭证,发放明细清单及银行盖章,同时造表登记,做到账目明细,实行账本管理制度。三、审批工作我街道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个人申请低保户进行审批。即先由个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然后开民主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填写有关材料报送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由街道的计生部门确认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报区低保中心进行审批。

篇10: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20xx年度城乡低保资金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x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xx年度医疗救助金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x(或其他x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x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篇11: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为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采取了如下几条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给予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县长文宗锋亲自过问,分管县长亲自抓,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自查范围、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2月1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民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局长亲自与会,县监察局局长00同志从党纪政纪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感情出发作了发言,县政府副县长00从端正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学习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三是主动请审计局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二00七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篇12: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组织财政、民政人员,围绕20xx年度民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反复开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了纪律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

二、认真清理

抓紧时间对一年以来的账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一些重大资金发放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询问当事人,了解具体的发放金额及事由,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三、清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我镇民政所资金XX万余元,其中,五保资金XXXX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XXX万元;城镇低保资金XXX元;医疗救助金XX元,合计金额XXXX元,资金已全部下发到对象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镇纪委严格监督,坚持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等,对审批程序、项目名称、设计对象及责任人、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确保了民政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专户。在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上级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坚持重大资金使用由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民政所提交当事人申请,逐户审核,做好相关记录,低保五保资金和优抚资金坚持打卡发放,灾害救助及医疗救助资金现金发放并要求当事人签字发放。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镇20xx年度民政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省、县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管理规范。

篇13: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开展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度,上级共下拨各类民政专项资金3265.12万元,我办下拨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304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费、安置费、福彩公益金、农村医疗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余款224.32万元,全部进入专户。

二、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关于武夷山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20xx]3号),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照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级民政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范围。同时,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韩雄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叶林、刘秀明担任,成员有各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小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一是对民政专项资金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民政专项资金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主要发现个别乡(镇、街道)一是存在救灾款物核销不及时;二是发放公示材料未输入电脑保存;三是少数挂点村领导未参加确定低保对象会议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办要求对有存在问题的相关乡(镇、街道)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救灾资金发放未及时核销的个别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核销救灾款物;二是要求个别乡(镇、街道)要对村级发放救灾款物的监管要到位,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灾民手中;三是救灾款物发放公示材料要输入电脑保存;四是要求挂点领导必须参加低保对象确定研究,履行签字负责等低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通过此次民政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民政专项资金款物的接收、发放程序,建立健全了民政专项款物管理使用监管机制,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及时、公开,使用准确到位。

篇14: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11‟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11]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04‟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09‟107号) 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09‟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09)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 7.9866万元,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10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434.0853 万元,救助8000 户 11693 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 414.8093 万元,救助 2055 户 2055 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 19.276 万元,救助5945 户 9638 人。年末结余资金 201.9013 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10)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10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 万元,但实际上2010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10年州财社字(2009)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10‟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10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 486 户486人,2010年末结余 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1月至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1月至20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0]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篇15: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西民发【20xx】04号《西乡县民政局西乡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财政所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镇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民政专项资金下拨共计666240元,前期未发金额61738.15元,我镇实发金额为241180元,余额506798.15元,经查实其中42万为救灾建房款。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三、存在问题

1、灾后重建资金由于古镇建设规划较晚,导致老街改造进度缓慢,灾后重建资金发放相对滞后。

2、其他社会化发放资金缺乏有效管理,一人多个账户普遍,导致资金发放难度大。

《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16: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xx县民政局精心组织,认真对照考核表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为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成果,局党总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配合抓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二是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制订下发了《富源县民政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定了2012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事业单位,列入目标管理,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深化“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党建工作、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的与社会事业纪工委加强联系,凡重要会议邀请社会事业纪工委参加,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月按时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制作设立意见箱,接受办事群众监督。2012年来,民政系统干部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四是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创优民政部门形象

(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县民政局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窗口形象意识,大力提倡人文关怀和人性化服务。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民政形象,根据《国家民政部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暨第二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的通知》(民函〔2012〕105号)要求,组织推荐上报“群众满意窗口”1个单位、“优质服务品牌”1个、“优秀服务标兵”1人。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用语的规范化,切实改进了服务态度,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请字、一把椅子、一杯热水”的要求,真正体现了“真心为人、真诚待人、真情感人、真切助人”的服务宗旨。坚持从身边小事做起,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待好每一个人,没有发生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和办事推诿拖沓而引起的投诉和反映。同时优化了窗口运行机制,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作风评议制等机制,形成了配套联动、整体推进的机关作风建设格局,树立了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部门形象。

(二)扎实开展民情大恳谈活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自2011年3月开展民情恳谈工作以来,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中安镇、大河镇、富村镇、老厂镇、十八连山镇共5个镇22个村寨开展民情恳谈,参与恳谈的群众480多人次,听取各类意见、建议50多条,解决各种实际问题80件,化解矛盾纠纷23起,从临时困难救助中安排资金21万元、救灾大米10000公斤,解决了因灾因病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群众70户320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收回整理建议意见23条,从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一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善了民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三、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推动廉洁教育固化于人心。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接受廉洁教育。一是认真开展廉政学习活动。2012年以来,局机关共组织了3次党风廉政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采取自学、座谈会、看专题片和开展讨论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财务管理制度》、《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每位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测》,逐条分析查找自已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出分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和活动,增强了广大民政干部的廉政意识,促进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三是结合民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特点,特别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的窗口岗位,着力抓好服务岗位监督,强化反腐倡廉的个性化教育,努力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为民办事的意识。四是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强化社会公德、从政道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促使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廉政从政、勤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民政自查报告民政自查报告。四是以结对帮扶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民生理念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四、抓好廉洁自律,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深入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在住房上以权*私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组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行为。

二是认真落实廉政提示制度,局党总支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报告范围,及时有关部门报告。结合重大节假日,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严格压缩公款出省参会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等。进一步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管理和财务报销、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有关制度。大宗用品实行政府采购,正常办公用品统一采购,领取登记。财务报销严格实行审核签批手续,公务接待一律按有关规定执行,杜绝了漏洞,缩减了费用支出,促进了廉政建设。

五、规范管理制度,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一)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xxx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宣传反腐工作的政策和形势。带头落实党规党纪,较好地执行了一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意识,培养民主作风。工作中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执行局长办公会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建设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实行民主决策,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坚持交心谈心,坦诚相待。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坚持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不断强化团结意识,在工作中相互支持,协调配合,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大事开会碰头,小事相互通报,做到了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发扬共性,克服个性,不搞内耗,不搞小团体。同时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为平台,加强交流沟通,增进了同志间的团结信任,增强了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完善机关规章制度。经班子集体讨论,修订完善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机关管理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5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对局机关各科室每个岗位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六、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

(一)广泛查找腐化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以“自己找、大家提、领导点、逐级把关”等形式,以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团登记、救灾救济物资采购、救助对象认定为重点,认真开展了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对岗位职责风险点划分为A、B、C三个风险类别,经认真查找共有共有20风险环节、风险点24个,制订风险防控措施17项。逐一明确了权利行使的依据、运行程序、承办岗位及责任人、办理时限、相对人权利、投诉人举报等,从机制和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权利运行和行政行为,细化了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科学、严谨、实用的制度管理体系。

(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担负民生工作,工作重点在基层,工作的中心在基层,工作对象是弱势群体,如何为各级党和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而且国家每年给弱势群体拨付了大量的社会救助资金,这些都是弱势群体的养命钱、救命钱,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在弱势群体身上发挥更大的效益,民政部门责无旁贷。为此,凡来民政部门信访、人访,都认真接待,做好解释答复工作。2012年上半年共受理城乡低保案件5起,都认真查处落实到位,办结案率达100%。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办结率达100%。

(三)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当好办事群众的“向导”。局机关把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工作职责以及科室工作服务细则、岗位职责、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要求一一公布上墙,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各界监督。逐渐形成自警自励,严于律己的作风,逐步形成一套民政工作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在局机关大门两侧,制作安装了36平方米不锈钢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栏,版面设计上力求庄重简洁,文字图片确保清楚美观,极大便利了来访群众的实际需要。党务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基本情况、党总支年度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季度完成情况、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县民政局基本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季度完成情况、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最新民政惠民政策;办事公开包括班子科室职责、服务指南、民政管理服务公开一览表;对不能直接到民政局咨询,需要电话了解、上网查询的群众,县民政局开通了“96128”政务服务专线和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尽可能地为需求群众服务民政自查报告工作报告。党务政务的公开使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政惠民政策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贯彻执行。

(四)建立群众评议机制、听取群众意见机制、后台办理机制、事项办理反馈评价机制。建立定期评议制度,每年对各科室站所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工作作风,落实政策情况,履行职能职责情况,服务群众好坏等情况开展一次广泛测评打分,对社会评价在倒数前三名的进行通报,并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连续两次被评议为倒数前三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主任责任人进行调整。建立民情恳谈制度,局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定期开展民情恳谈活动,深入服务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搜集诉求,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提交班子研究限时解决,按政策不能解决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办理完毕的合理诉求,定期进行跟踪了解,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完善工作程序。

(五)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要求,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富源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落买“一案双查”规定,既查清违纪者错误事实,又分清相关领导责任,违纪者受到处理,责任人受到追究。截至目前,县民政局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无因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督不力、违规用权等问题而被问责的情况发生。

2017年,由于领导重视,强化了制度,落实了责任,民政干部职工都能同心同德搞好工作,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单位的正气得到弘扬,单位的形象越来越好,在群众中的威信越来越高,民政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一如既往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廉政建设,以作风正、形象好和切实的工作业绩,勤政、廉政的形象取信于民,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富源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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