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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政协主席督办提案制度

2022-05-28 13:55: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长颈鹿12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某政协主席督办提案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某政协主席督办提案制度,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某政协主席督办提案制度

篇1:某政协主席督办提案制度

某政协主席督办提案制度

为加大提案办理力度,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丽水某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试行)和其它有关规定,建立主席督办提案制度。

一、督办范围

在事关全某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统一战线内部重大问题的.提案中,筛选有较大影响的重点提案。

二、督办方式

根据主席、副主席的分管工作,每人每年选择1―2件重点提案督促办理,以讲求实效,促进提案快速、高质量办理为目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主要方式有:

1、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对督办提案进行专题调查或将提案内容纳入有关调研计划。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出办案的对策、意见,帮助承办单位更好地办案。调研时,可视情况吸收提案人及有关方面人员参与,并将调研报告抄送承办单位。

2、座谈讨论。召开有关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或研讨会,通过协商讨论,深化对提案的认识,进一步商讨解决办法。

3、现场办案。同提案者、承办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协商办案。

4、跟踪办理。通过视察,请进来或走出去,保持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了解提案办理的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督办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督办提案列入议事日程,对办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并做到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走访,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

2、凡是承办单位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督促尽快解决。

3、对承办单位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促制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四、督办组织

有关督办的协调、服务、组织工作,由提案委员会会同政协办公室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落实。

篇2:信访事项督办制度

信访事项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查督办的范围

1、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2、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

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的信访案件;

4、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5、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或者3天内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

6、其他应予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职责

1、检查反馈:对责任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2、督促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对进展缓慢的进行催促,对久拖不决的限时处理。

3、提出建议:指导基层单位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件,对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协调和推进案件的处理。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1、正常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由县信访局负责具体落实。

2、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由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期限,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办。

3、立案交办后,经办人应认真做好督查催办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要重点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由经办人建立督查案卷,定期督查督办。督查督办可采取电话催办、发函、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一般情况下,逾期3天仍未回复的应予催办。

(2)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不清,需派人调查核实的,要2人以上同往。

(3)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可联合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督办小组进行督查督办。

(4)经办人要对督查督办情况及时记录;对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案件,应在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督办情况书面报告有关领导。

(5)对2次催办仍不回复办理情况,又不说明理由的责任单位;或2次督查督办仍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将采取责成说明情况、责成书面检查和通报等形式,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4、信访案件的办结要求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落实处理意见。

(1)经督查督办符合结案要求的,作办结处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责任单位重办。

(2)需复函上级机关、有关领导或信访人的,应及时回复。

(3)信访案件办结后,经办人应将督查督办资料连同结案材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督查督办工作的纪律

1、督查督办人员与信访案件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督查督办人员应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篇3: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督办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督办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加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案件限当日调查完毕,三日内结案归档。

二、经案审会审理决定的案件,限七日内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限三日内结案归档。

三、案件承办单位在办理执行案件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时,必须说明理由,报局长签批后,方可延长。

四、无特殊情况,超过期限的案件,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个案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必须按督办要求迅速办结上报,如不能按督办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和承办人员的责任,同时将案件调出,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交办公室重新指定专人办理,

五、提交办公室初审的案件,有需要补证的,承办单位必须在三日内补齐证据。

六、局办公室要加大对重大案件及涉外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权对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个案督办,有权调阅被督办的案件材料,并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通报信息,提出意见。

七、案件承办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局办公室的监督、咨询和指导,及时回报案件办理结果,真实提供案件办理情况。

八、《个案督办通知书》由办公室负责填写,局长签批。

篇4:办公室督办催办制度

办公室督办催办制度

为使协会党委的决议、决定得到落实,完成办公室承担的'督办催办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催办范围

1、协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所作的决定、决议的执行;

2、上级部门和协会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

3、重大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4、协会领导要求办理的事项及其他需督办、催办的事项。

二、督办催办程序

1、审批。根据督办催办事项,由有关人员填写好《执行通知书》或《办理单》,报协会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送办。将《执行通知书》或《办理单》送达承办单位或承办人签收。

3、联系。及时掌握承办情况,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保持联系,根据承办情况督办催办。

4、汇报。督办催办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必要时要提交书面材料。

5、复办。如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应按要求再次办理,并汇报复办结果。

6、归档。督办催办材料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要立卷归档,交机要科保存。

三、督办催办形式。除书面催办外,对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也可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催办,必要时应将反馈情况综合成文字材料,送有关领导参阅。督办催办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副主任承办具体事宜。

篇5:市政协督办扶持大学生就业提案

市政协督办扶持大学生就业提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领“和谐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保险生创业天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鼓励和扶持保险生在杭自主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保险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保险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一)优化创业资助政策。完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三)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四)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和园内企业,可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xx〕26号)的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一)开通税务办事绿色通道。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

(二)用足用好各类税费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大学生创办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大学生创办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创办的科技创新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4.技术贸易企业。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服务业企业。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服务型企业(除房屋中介、广告业、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等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明确可以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政府鼓励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广电、电影、放映、演艺等文化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文化集团可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文化企业可统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工业创意产业及基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连锁经营超市,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6.农业企业。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含)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具体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所得,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类、豆类、棉花、麻类、糖类、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其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其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省级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7.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大学生个人提供劳务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三)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四、完善创业服务工作

(一)开通人事服务绿色通道。开通大学生人事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引进人才,对其引进的人才在户籍挂靠、办理人才居住证等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杭州人事人才网、杭州人才网、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上开辟大学生创业专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面、及时的资讯。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人才服务和创业支持作用,加强对全市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免费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及发布招聘信息等。

(二)发挥大学生创业园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在扶持大学生创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所在区与国家级大学科技园、高校采取各种方式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园内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以及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并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畅通的创业融资、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交易渠道。对有突出贡献的大学生创业园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三)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市属高校的转型升级,引进KAB(即Know

About

Business,了解企业)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倡导学历证、技能证“双证制”;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学分制试点;开设“创业人才孵化班”。

(四)实施大学生创业实训。认真贯彻《杭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xx〕161号)精神,落实创业实训政策,加大大学生创业实训力度,切实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五)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立足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以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鼓励发展类项目为导向,每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举办创业大赛,吸引大学生扎根杭州,在杭创业。对获奖的项目团队进行奖励,并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获奖项目团队的创业项目如在杭付诸实施或已在实施,享受本意见的优惠政策。对在杭落地转化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创投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比例跟进投资。获奖项目团队成立初创企业的,可优先向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

(六)落实大学生“创业导师”制。进一步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壮大创业导师队伍,由创业实训主管部门聘请创业培训老师、成功企业家和政府有关部门专家,采取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陪伴指导、咨询指导等形式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发挥好杭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的作用,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育未来企业家。

(七)完善创业服务平台。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创投中国网要主动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各项创投服务。

(八)着力解决住房问题。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入住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等经济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专项住房。有条件的区(开发区)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限价商品房,多渠道解决创业大学生住房困难。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市领导联系大学生企业制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小组,并充实成员单位,以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进大学生创业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内容,加强协同配合,为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五、附则

(一)本意见所称的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xx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2.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本意见有关会展补贴、房租补贴、免费人事服务等优惠政策的享受期限,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各县(市)可参照本意见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

(四)本意见由市人事、财税、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在职能范围内负责解释。

(五)本意见所涉及优惠政策,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篇6: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3、落实: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党政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检查: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或在行政办公系统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篇7: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3、落实: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党政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检查: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或在行政办公系统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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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控制规则

篇8: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 目 的 ?

第一条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 范 围?

第二条 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

(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第三条 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

(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 提 案

第四条 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如附表3.7.1、甲、乙)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 审 查

第五条 审查组织?

(一)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

(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 第六条 审查程序?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评分表如附表3.7.2)始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第七条 审查准则?

(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20%?

2?创造性15%

3?可行性25%

4?回收期投资30%?

5?应用范围10%?

(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15%

2?创造性20%

3?努力程度15%?

4?投资收回期25%

5?同效益25%?

□ 处 理

第八条 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

第九条 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

第十条 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 成果检查?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3.7.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3.7.5),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

□ 奖 励

第十二条 提案奖励:改善提原因“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元的奖金。?

第十三条 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元的奖金。?

第十四条 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xx0~100000元的奖金。?

第十五条 团体特别奖:?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名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xx元?

□ 附 则

第十六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9:学校安全督办督查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工作制度,确保有关工作有序开展,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制度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会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创新实践。本办法所称的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工作,具体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本市高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课题研究、调研、宣传、专题培训以及对本市高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的明查和暗访工作。

第三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采取个人自荐、所在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推荐方式产生。市教委对有关人选进行遴选和聘用,聘用期一般为1年,由市教委统一制作聘书,统一发证,聘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

第四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关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经验;

(三)熟悉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认真负责。

第五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的主要职责:

(一)受市教委委托,开展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暗访工作;

(二)参与高校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咨询和专项培训;

(三)参与开展高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调查和有关课题研究;

(四)承担市教委委托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六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方式:

第一条明查。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教委工作计划,在市教委组织下,以学校自查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采用明查形式,应进行检查告知,现场出示聘书等检查凭证,检查内容要有记录。

第二条暗访。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教委工作计划和信访投诉情况,对高校食品安全工作采取飞行检查和暗查。采用暗访形式,检查组在检查时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存在问题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或拍摄,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复印。

第三条督办。接受市教委委托,对高校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情况通报及有关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和复查。

第四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受市教委委托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应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明察暗访结束后,检查组应于7个工作日内撰写检查报告,并上报市教委。

第五条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实行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梳理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工作建议报市教委。

第六条市教委委托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对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工作进行管理。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10:学校安全督办督查制度

第一条为做好学校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效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淄博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桓台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和《桓台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课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隐患。

第三条各镇(校)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安全隐患实施监督管理,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对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管理原则,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城区教育办,县实验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幼儿园,局属各相关科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别负责整改落实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第四条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包括:

(一)上级来我县学校幼儿园督查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县教体局各科室提交的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三)各学校幼儿园报请县教体局进行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四)群众举报经核实后需要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五)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安全问题。

第五条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向各学校幼儿园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内容包括:

(一)事故隐患名称;

(二)督办事项;

(三)整改完成期限。

第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隐患治理期限,一般隐患不超过5天,重大隐患不超过30天,需要延长时间的,制定具体的安全保障方案,报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各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监控“六落实”。整改结束,经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写出整改完成报告,报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销号。

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县属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向教体局汇报,各镇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并报教体局备案。

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督查落实。

第七条各学校幼儿园应当按时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整改的,县教体局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及时造成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事项作为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校园评选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11:建立督办制度 增强督办实效

建立督办制度 增强督办实效

人大代表依法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议案和建议提出后,关键在于落实。永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和完善督办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完善督办制度,维护办理工作严肃性

为了保证议案建议的有效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关于执行决议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和选民联系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暂行规定》,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绩效考评目标。每年人代会一结束,常委会领导立即要求相关工委及时汇总、整理、分类,并收集整理代表大会讨论的发言记录,及时将议案建议和交办情况登记表交给县政府,使县政府有充足的时间分解落实承办单位。交办会上,分管副主任,向各承办单位讲清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办理落实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年的交办会上,强调指出,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府任期的第一年,应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了保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沟通人大代表联系网络。县级人大换届选举结束后,常委会立即着手编印人大代表电话簿,分发给代表和有关部门。二是分工包片,落实联系责任。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包片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组分工联系2-4个县代表组的人大代表。三是建立人大主任约访代表制度。定期约访、走访人大代表,及时向代表通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广泛征询代表意见。四是实施“四走访”制度。针对一些承办单位存在的“套话虚话多、强调困难多、推诿扯皮多、作出计划多、解决实际问题少”的“四多一少”状况,我们建立“四走访”制度。即:办前走访,弄清意图,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中走访,寻求对策,共谋办理方案;办后走访,征求书面未尽之言;复查走访,了解是否落到实处。五是认真办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对代表来人大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认真对待,抓紧处理,为代表鼓劲、为代表撑腰,重要问题拿到主任会议上研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二、改进督办方法,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注重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实效,不断改进督办工作方式方法,促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督办方式上,改变以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的状况,把督办与代表视察、组成人员审议、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等结合起来。

1、听取汇报。要求县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或代表组长通报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去年人代会确定《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议案》为一号议案。7月下旬,常委会要求县政府汇报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并组织提出议案的部分人大代表到会听取汇报,从汇报中了解到县政府增加了妇幼所编制,公开录用了卫技人员,对妇幼保健队伍加强培训教育,并拟下拨150万元资金用于添置妇幼医疗设备和科室建设,但办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乡镇政府的配套资金有的没到位,常委会即要求县政府尽快下拨资金并加强对乡镇政府配套资金的督促,确保落实。在随后的调查了解中,发现有个别乡镇从卫生院收取资金再回拨当成落实配套资金。常委会再次督促县政府坚决纠正虚假配套资金问题,从而促进了议案不折不扣地落实。

2、视察、检查、调查。每年组织3-5次相关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调查。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把建设永春人民会堂确定为大会一号议案,在选址问题上出现两种不同的意见,县建设部门提出在县人民会场旧址上重建,建筑设计部门提出将县电影院改造为县人民会堂。常委会领导率有关人员实地察看了县人民会场旧址和县电影院,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议选址县电影院。县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纳建议,并委托省建筑设计院厦门分院进行设计。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常委会又多次组织相关工委和有关代表深入工地检查、视察,有力地促进了议案的办理工作,建设工程如期完成。县人民会堂改造后正发挥着影剧院和大型会议的双重功能。

3、现场督办。对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建议,我们采取现场督办的方式促进办理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关于将蓬壶美中百亩花卉基地纳入县基地建设的建议》,涉及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县基地办等多个部门及镇、村,协调难度大,办理进度缓慢。常委会多次与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农业局为主办单位。通过现场办公,帮助有关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加快了建议办理的进度。目前,县政府已将美中村瓦窑口确定为花卉基地场,享受农业基地建设优惠扶持政策。

4、开展述职评议。把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求被评议对象就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人大决议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等进行述职。常委会在听取述职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对象办理议案建议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要求述职者在10天内向常委会报送整改工作措施,三个月后,再组织相关代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从而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一位接受过评议的局长说:“通过述职评议,使我摆正了主人与公仆的位置,只有真正对人民负责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和期望,办好议案建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还要争取县人大对我的评议和监督,以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诺言。”

二是在办理过程中,督促承办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反映不满意的要求重办,直至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

交办会后,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提议案、建议的代表,并抄报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同时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表,征求其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对不满意件进行收集后,组织召开不满意件重新办理协调会,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研讨,并要求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对待,能办的事要尽快办,对确实不能办理或需要组织协调落实的,都要与代表沟通,耐心解释,给代表一个明确的答复。去年人大代表对办理不满意8件建议,常委会发回重办,对个别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予以严肃批评,办理工作得到切实重视,代表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均表示理解或基本满意。

三是在督办内容上,抓住重点带动一般。人大代表每年提的建议多且面广,但总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牛鼻子”。常委会从代表建议尤其是议案转为建议意见的,选择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建议、一个时期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的建议、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督办,通过抓好重点建议的督办,推动一般建议的督办,使各方面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四是抓好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常委会把督办工作与各工作委的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由代表工作机构牵头,各工作委分工负责的联合督办工作制度,对涉及各工作委的工作、联系范围的'建议由各工作委负责督办,从而增强了督办的实效。

三、抓好跟踪复查,保证办理工作连续性

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复查,是常委会加强督促办理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些议案、建议的办理必须跨年度才能完成,常委会坚持对办理的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议案》,这是一项事关全县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我县教育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的议案。常委会加强督办工作,促使12个危改项目顺利进行,并有7个项目当年投入使用。在第二期工程进行中,发生了崇贤中学教学楼在改造过程中倒塌的事故,常委会一方面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查清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全县所有校舍的建筑质量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明确责任,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求对改造完工的项目“回头看”,并组织代表对全县建筑工程和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质量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措施,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上新水平。此后,常委会通过视察、约见、座谈等形式了解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目前第一、二期工程已经改造20幢,第三期危改工程已拆除中小学校危房64幢,拟新扩建31幢、建筑面积29906平方米,整项工程进展比较顺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各方面的情况都会发生新的变化,督办工作也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合理确定议案,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开拓督办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加强探索,使议案建议的办理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篇12:青岛政协督办重点提案促食品安全

青岛政协督办重点提案促食品安全

4月27日,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麦康森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徐晓彬委员提交的《关于大力推行食品安全体系案》进行现场协商督办。对于委员们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引入第三方机构”等建议,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直言“深受启发”。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民生的切实问题”,徐晓彬委员近几年多次提交相关提案,今年的提案侧重于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她认为,全市餐饮业目前主要在加工原料、加工环境和监管三方面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她建议监管部门积极引导餐饮企业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等国际上公认的最经济、最有效的食品卫生管理手段,实现严格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另一方面应逐步建立全市范围内食品全流程监管信息数据库,并加大数据分享,减少监管真空。

刘笑蕾和臧彩欣委员不约而同地关注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网上销售的小食品,保质期达到12个月”,长期从事食品行业的刘笑蕾,对这种使用各种添加剂而实现的“超长保质期”深表担忧。臧彩欣委员建议青岛应对网络食品监管进行地方立法,同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的优势,尽快出台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为食品安全追溯插上“云翅膀”。段超、孙仁杰委员还分别从加强学校周边商店所售小食品监管、发挥社会力量进行食品监管等提出意见建议。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难在哪里?”麦康森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部分群众需要从事食品加工来维持生活;二是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还没有建立起“法不容情”的执法文化。为此,麦康森提出,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这样既可以补充监管资源,又可以避免监管部门与食品业主的对立矛盾,实现精准、高效执法。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治荣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广先进有效的管理方式,全面推进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探索互联网+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新模式,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等,全面打造全国食品安全城市。

篇13:青岛政协督办重点提案促食品安全

4月27日,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麦康森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徐晓彬委员提交的《关于大力推行食品安全体系案》进行现场协商督办。对于委员们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引入第三方机构”等建议,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直言“深受启发”。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民生的切实问题”,徐晓彬委员近几年多次提交相关提案,今年的提案侧重于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她认为,全市餐饮业目前主要在加工原料、加工环境和监管三方面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她建议监管部门积极引导餐饮企业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等国际上公认的最经济、最有效的'食品卫生管理手段,实现严格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另一方面应逐步建立全市范围内食品全流程监管信息数据库,并加大数据分享,减少监管真空。

刘笑蕾和臧彩欣委员不约而同地关注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网上销售的小食品,保质期达到12个月”,长期从事食品行业的刘笑蕾,对这种使用各种添加剂而实现的“超长保质期”深表担忧。臧彩欣委员建议青岛应对网络食品监管进行地方立法,同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的优势,尽快出台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为食品安全追溯插上“云翅膀”。段超、孙仁杰委员还分别从加强学校周边商店所售小食品监管、发挥社会力量进行食品监管等提出意见建议。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难在哪里?”麦康森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部分群众需要从事食品加工来维持生活;二是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还没有建立起“法不容情”的执法文化。为此,麦康森提出,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这样既可以补充监管资源,又可以避免监管部门与食品业主的对立矛盾,实现精准、高效执法。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治荣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广先进有效的管理方式,全面推进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探索互联网+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新模式,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等,全面打造全国食品安全城市。

篇14:政协主席在今年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政协主席在今年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与人大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是县委政府大力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的具体表现,也是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的表现,在这里,我代表县政协向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的领导、向办理政协提案而辛勤努力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提案工作提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提案是政协委员为促进乌什发展和稳定,积极献策出力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政协组织协助县委和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人民的联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在实践工作中,政协提案对党政领导重要决策具有参谋咨询作用,对全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政治文明建设起着补充和完善作用,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有着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对反腐倡廉和加强作风建设还起着民主监督作用,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说明提案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也是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优势的一个好舞台。本网版权所有

几年来,县政协团结和带领各族各界委员,努力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的形式履行职能,服务大局,为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政协第十一届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坚持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县委第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结合本县实际,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普遍有关的重要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提案形式为党政建言献策。在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委员共提出提案件,经提案委员会初步筛选、合并,整理为件,经主席会议和提案委员会最后讨论确定,正式立案件。

提案工作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它不同于其它反应意见的渠道,提案也是不同于一般的人民来信,是政协委员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的实施等内容,经过深思熟虑、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的,每件提案都凝聚了委员的心血,代表了人民的心声,真实地反映了社情民意,是高层次、高水平的参政议政,提案办理单位应当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要本着向委员向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件提案认真进行研究,并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解决办法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力量切实将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承办单位还要及时将提案的办理情况以随办随答和一案一答的书面形式,及时答复给我们及委员,最晚月下旬要全部初步答复完毕,以便政协适时组织委员跟踪办案。今年,要狠抓提案办理质量,我们将对提案办复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或“只注重文字答复、不注重实际办理”或“答而不办”的承办单位加强监督并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提案承办单位重点在“办”字上下功夫,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办理委员提案,争取通过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使政协提案发挥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有效作用。

我的讲话完了。

篇15:政协主席在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与人大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是县委政府大力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的具体表现,也是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的表现,在这里,我代表县政协向关心和支持政协工作的领导、向办理政协提案而辛勤努力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提案工作提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提案是政协委员为促进乌什发展和稳定,积极献策出力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政协组织协助县委和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人民的联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在实践工作中,政协提案对党政领导重要决策具有参谋咨询作用,对全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政治文明建设起着补充和完善作用,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有着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对反腐倡廉和加强作风建设还起着民主监督作用,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说明提案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也是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优势的一个好舞台。 几年来,县政协团结和带领各族各界委员,努力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的形式履行职能,服务大局,为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政协第十一届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坚持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县委第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结合本县实际,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普遍有关的重要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提案形式为党政建言献策。在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委员共提出提案115件,经提案委员会初步筛选、合并,整理为51件,经主席会议和提案委员会最后讨论确定,正式立案31件。 提案工作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它不同于其它反应意见的渠道,提案也是不同于一般的人民来信,是政协委员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的实施等内容,经过深思熟虑、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的,每件提案都凝聚了委员的心血,代表了人民的心声,真实地反映了社情民意,是高层次、高水平的参政议政,提案办理单位应当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要本着向委员向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件提案认真进行研究,并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解决办法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力量切实将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承办单位还要及时将提案的办理情况以随办随答和一案一答的书面形式,及时答复给我们及委员,最晚8月下旬要全部初步答复完毕,以便政协适时组织委员跟踪办案。今年,要狠抓提案办理质量,我们将对提案办复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或“只注重文字答复、不注重实际办理”或“答而不办”的承办单位加强监督并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提案承办单位重点在“办”字上下功夫,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办理委员提案,争取通过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使政协提案发挥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有效作用。 我的讲话完了。

篇16:某单位廉政建设制度

某单位廉政建设制度

1、学校严禁各位教职工向学生收取学校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违者一次扣考核分20分。

2、学校严禁各位教职工向学生进行有偿有服务(如补课),违者查处一次扣考核分20分。

3、学校严禁各位教职工向学生摊派教育局规定以外的'教辅读物或指定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读物,违者一次扣考核分20分。

4、学校严禁教职工向学生家长派吃派喝哌酒等,违规活动者一次扣考核分20分。

5、各位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承诺”办事,违者扣考核分20分。

6、以上几条,如违反有两条以上者应向教职工大会作检讨。

7、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查访两到三次。

篇17: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篇18:政协某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

政协某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

为维护提案的严肃性,保证提案质量,推进提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某某江北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提案审查的原则

提案委员会(每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期间为提案审查委员会)应当坚持政协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确保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

二、提案审查的程序

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由大会秘书处提案组进行初审后,提交提案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定;

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负责初审,提出承办单位意见,交提案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

三、提案审查的内容

(一)提案者的资格。提案者必须是区政协委员、在江北区的`全国政协委员、某某政协委员和某政协委员;政协界别、全体会议小组或联组;参加区政协的人民团体;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和联络委员会。

(二)提案的内容。应当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大政方针和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提案的格式。提案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提案文字一般采用计算机打印,并将打印件粘贴整齐。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会议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联络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不予立案的提案及处理

(一)不予立案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反映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权益问题的;

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9、指名举报的;

10、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11、超越本区职权范围的;

12、其他不符合立案标准的。

(二)不立案提案的处理办法。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原则上采取转化成信息、转来信或撤消等方式处理,并由提案委员会在审定后的20天内,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告知提案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凡涉及某有关职能部门、质量较高的未立案提案,可考虑采取修改、补充、合并等方式,通过在我区的某政协委员以提案形式送交某政协提案委,并将后续情况及时告知提案者。

五、提案承办单位的确定

篇19:某超市商品盘点制度

某超市商品盘点制度

某超市商品盘点制度

一、盘点分为两大部分:排面盘点和非排面盘点

排面是指端架、堆头、展示柜、悬挂物、正常端排面

非排面是指仓库、各区、课暂存区,商管课的未打单退货区,及排面上层所堆放整件商品,

二、盘点的工作时间安排

1、在盘点日前两天,要求店面不收货、不退货,清理好所有单据交到店面核算员处,以保证盘点所有数据的准确性。

2、非排面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日的当天白天完成,盘点结束后,盘点地点应贴条示意,不再拆除上货。

3、排面盘点应在当日营业结束后进行。

三、盘点前的要求

1、各区、各课在盘点前应编排盘点排面号,也就是说,在每个排面上第一排标上A-1,第二排标上A-2,编排顺序应是从上到下,依次编排。

2、店长负责制作盘点区域布置图,具体包括,划分人员盘点位置、抽盘、复盘人员名单,根据盘点布置图,店长具体调配人员。收银课合理安排输单人员,商管课合理安排班次及盘点人员,人员确定后,再填入布置图,并张贴出来,让各位员工了解自己的位置。

3、各课对排面商品要进行集中、归位处理,同一单品多处陈列的要集中在一个排面陈列,类似商品不同大类,编码不合理的要尽量剔开,陈列在不易混浠的地方,仓库、暂存区在平时到货时就应按大类推放排列,盘点时,再次整理归类,并进行一次性盘点。

4、商品归位,集中清理后,各排面理货员对所负责的排面要进行大标签、实物、编码的核对,以达到三项相符,对于错码或串码的商品要通知课长,并进行登记,以便在盘点时按正确编码登数。

四、盘点的要求

1、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盘点人员自备圆珠笔、垫板,清楚自己的`盘点区域,认识自己的盘点伙伴,做好分工,各盘点人员在课长处领走盘点表时要签名,以证实领走。交回时课长在交回栏签名,以证实交回。

2、盘点应遵循的原则:

盘点开始以后,所有盘点人员应面对货架,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开始盘点,见货盘货,不允许使用商品作为盘点工具,不允许坐站在商品上,不允许移动任何商品的位置,以便复盘。盘点中注意,按实物销售的最小单位进行盘点,赠品不盘,特价商品按原价盘点,破损、失窃商品按原来实物进行盘点,并单独列在盘底表上,

3、盘点表的填写要求

(1)盘点表一式两联,要求上下对齐,字迹工整清晰,如要涂改,则划去另起一行书写。

(2)排面号要写在六位编码的前面,排面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填写,不允许空号、漏号或排面号从大到小填写。

(3)盘点表有八大要素,八大要素分别是:

A、排面号 B、六位编码 C、商品名称 D、商品规格E、商品单位 F、商品单价 G、商品数量 H、签名

(4)商品要按区填写,即食品、非食品不能写在同一张盘底表上。

(5)生鲜区所有商品一律按进价盘点,如不明进价,则在备注栏写明售价。

五、盘点时课长的工作

各课课长是本课盘点的负责人,工作中应注意几点:

(1)课长对应到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到岗人员及时上报店面。

(2)发放盘点表时,注意发多少张,回收多少张,确保单据不遗失,单据流转的每一个环节均应通过课长,课长登记后转至下一个环节。

(3)严格检查回收的盘点表,对填写不合格、不完整的盘点表及时更正、补充。

(4)课长应及时组织人员对盘点表进行复盘,统单后交店面核算员。

(5)盘点后的扫尾工作

盘点结束后,各课做好排面、地面卫生,清理盘点、卫生工具,做好第二天营业的准备工作,经各课课长检查许可后,方可下班。

五、盘点电脑操作要求

1、店面盘点后须当日进行录单,电脑室在盘点当日日结,记账之后生成本月的电脑账存数据。

2、对于上次盘点后所有未处理的单据,电脑室必须在本次盘点之前查实原因后按正常流程进行处理,店面不得在本次盘点后再处理任何本次盘点前应该处理而未处理的单据,否则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上次盘点与本次盘点之间发生的已销未记账商品,必须在盘点前认真核实原因后,进行重新记账处理。

4、电脑室输单人员录入数据时应该认真核对,确保盘点实际数据与电脑录入数据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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