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随笔写作: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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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活的随笔写作:故乡
故乡
我站在这里回望,回望着我曾经的故乡,曾经的院落,曾经的年少时光。他们在栉次鳞比的高楼中,显得那么悠长。
我所居住的街道,两旁全是川式的古旧老房,低矮的围墙围起院落,每一面围墙都附着深绿色浅绿色的爬山虎。
院落内的空地上经常画着跳房子的白线,被夏天的暴雨冲刷得若隐若现,但隔几天,又会被放学后的孩子重新描得分明。街边的黄桷树是流动的绿色,连绵不断的绿荫蔓延了一条街,像是想把颜色染到天上去。
在我的记忆中,无论太阳是否升到最高,故乡在夏日永远有一半温柔地躲藏在黄桷高大的阴影下面,隔绝了尘世般,闭着眼睛安然呼吸。
故乡的夏天总是下雨,总是会吹落很多绿色的黄桷叶。雨水汇集成溪流,沿着街道哗啦啦地朝两旁低处涌,树叶湿淋淋的贴在地上铺满了一条街。
母亲不喜我于雨天外出,于是一到下雨天,只能默默地坐在屋子里,看着窗外的滂沱大雨把街道两旁的黄桷砸弯了腰,树枝压得快要扫到地面。斑驳粉墙上的爬山虎叶,也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黏附在青石砖上像砧板上的鱼。
有时邻居家的姑娘,用色彩斑斓的广告纸,折成船。趁大人不注意,一个箭步冲进雨幕中,将纸船轻轻缓缓地放在街道旁哗哗作响的“溪流”里再冲回屋中。
虽然之后我总是听见邻居的呵斥,但那姑娘也乐呵着,不甚计较。看着长串彩船,漾着夏波,在雨中招摇,即使,几只歪斜,几只打沉,但依旧溢彩鎏金。船在雨水中有些晃荡,颤颤巍巍。像是载着什么了不得重的东西似的。
我静静地望着林立高楼里东闯西踱的人群,望着童年的我渐行渐远。
不惋惜,不呼唤,我也不啼哭。一切将逝去,如清晨林间的薄雾。金黄的落叶堆满心间,故乡不再是灰白的砖屋,我也已不再是青春少年。
我仍忍不住想,那个时候,整个院子一定很美,满地都是黄桷树掉落的,花瓣一样的嫩叶。
于我,故乡不是一座城,不是一间房,甚至不是一些人,它是随着你的足迹到处漂泊的梦境……飘飞的记忆越来越远。
我到不了的地方,是我曾经的故乡。
作者佚名:
公众号:绵实未名文学社
篇2:故乡生活随笔
故乡生活随笔
朝阳上了山,彩霞还未完全绽放。牛羊醒了,叫声从远方隐隐传来。晨风带着花香,含着醉人心脾的味道。
金黄的朝霞在天边闪烁,看着远方若有若无的光芒,看着灰蒙蒙中带着金光的天,一股失落的惆怅油然而生。此时,安安静静的村落听不到什么声响,只有一丝丝微弱的鸟鸣,寂静得令人害怕。
走在凹凸不平的青石小道上,发现青石板上的'小洞不计其数,这彰显着滴水穿石的力量。细碎的步伐不知在这小道上延续了几千年,路不变,人却不知变了多少。凝视远方,只不过是无尽的路、无边的天罢了。儿时与伙伴们总喜欢在这儿奔跑、嬉戏,那清脆的笑声早成了永恒的回忆。
老瓦房也经不起岁月的折磨,层层叠叠的深灰色瓦片上的裂痕、小洞数不胜数,即使朝阳为它描了一圈金边,也抵挡不住时光的变迁。牢固的白墙也变了,变得不堪一击,颜色也变成了青灰色,就像原来皮肤吹弹可破、身体健康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满脸皱纹、百病缠绕的老太婆。屋内,蜡黄的墙壁,昏暗的灯光,布满裂痕的房梁无处不体现它的破旧。但沧桑中带着坚韧,陈旧中带着端庄。
村边那片开阔的草地、清澈碧绿的小河是我童年时的最爱。朝阳的光芒洒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是那么耀眼,小河如同披上了一件缀满金黄色亮片的纱衣。小时候,我总喜欢在河里捉鱼、游泳、玩水,得在河里待上两三个小时才肯上岸。可又怕回家后大人看见自个儿湿漉漉的样子责怪,便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打滚儿,直到身上粘满了草屑,累了,才肯安安静静地躺在草地上。仰望苍穹,看云的千变万化,看燕子在空中忽飞忽落,想象自己也在天空中翱翔……
太阳升起来了,照亮了整个村落。故乡啊故乡,总有一天我会让整个世界都记住你!
篇3:生活随笔写作
节奏总动员
在骄阳似火的八月,我认识了一位带给我激情燃烧的“朋友”——“非洲鼓”,一个可以动员全身的运动细胞击打出欢快节奏的“非洲鼓”,一个随身携带,席地而坐,便可徒手拍打的“非洲鼓”,一个赋予音乐律动,节拍明快,可以边歌边舞边击打节奏的“非洲鼓”……总之,是一个盈满快乐元素的“非洲鼓”……
8月上旬的一晚,广西文化艺术中心音乐厅里,来自美国的四个演员(3男1女),一台架子鼓,一把吉他,一个唱,一个跳,台上横向排列整齐的非洲鼓,布满舞台宽度,足有80个之多,演员时不时地去快速拍打……就这样,四个演员一台戏,走到哪演到哪,用歌声,用鼓声,以优美的肢体动作,以满腔的热忱,演绎和表达音乐悠扬、舒缓的魅力,表达音乐激荡、高亢的魅力,表达音乐欢腾、热烈的魅力,表达音乐轻快、明朗的魅力……观众一人一个非洲鼓,能不随着欢快的节奏,自由拍打吗?
台上演员由内而外透发出激进、灵动的正能量,犹如伫立海边的棕榈和椰林,巍然凛凛,拥抱着银滩彩霞;犹如春风化雨般温润,带着缕缕清香,又款款深情;犹如雨后彩虹,把那纯洁,火热的爱撒向大地。从始至终,都是情绪高昂,热血奔涌,让人情不自禁,让人如醉如痴。一会儿有特殊的服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一会儿用急促的鼓声“过电”似的叩击着观众的心扉,一会儿表演“翻筋斗”,高难度“双人托举”等,运用肢体的美感与音乐的碰触完美契合,一会儿交替挥动单手,以音乐故事的形式,演绎朗朗上口的童谣,帮助现场小观众快速理解和掌握英文单词。全场鼓声阵阵,歌声阵阵,掌声阵阵,人气爆棚啦!
置身其中,我在想,观众怎么都有强烈的表演欲啊?是一流而轻松的环境所致?是音乐的力度,节拍,节奏并用的熏陶?是在音乐中唱、跳、舞、演的“快乐”的感染?
楷瑞、惟孜的眼睛直溜溜地盯着台上,跟上欢快的节奏,双手拍打呀,身子上下跳啊,左右晃啊,手在交替挥动啊……我则抬着臂膀,用力击打,身体自然放松,脖子、头部、肩颈自如地扭摆起来,脚尖自如地合着节拍点地。咦,这是活动肩颈,活动全身的一项运动呢,身体内不善于动弹的细胞都活跃起来了哎!
女儿说,今天我们提前进场,音乐厅里满场都是非洲鼓呢,先去感受一下。大约提前了十来分钟入场。
哇,已经坐定了好些观众,可能跟我的心情一样,要提前感受非洲鼓“坐镇”音乐厅的感受吧。每个座位上都是非洲鼓呢,一排排圆弧形座位上,立着一排排漂亮的非洲鼓,忒震撼了!
我第一次见到这种隆重的场面,差点惊叫出声。就凭这些琳琅满目的非洲鼓,就气场十足哎,我便仔细观察,拍照存念。
非洲鼓身高40厘米,上半身略粗,外观一律是喜庆的深红色——猪肝色,也像家具漆上生漆的暗红色,外用黑色粗尼龙绳呈现竖条编织,起到保护作用,还在上半部用黑色尼龙绳编织了提手,便于携带时抓握。
鼓的下部略细,颜色可谓是五彩缤纷,花色图案鲜艳夺目。好像没有两款花纹相同的鼓呢。有的像云南、广西等地少数民族漂亮服饰上的花纹或花边,有的像大象等动物的身形。
拍打时,双腿夹住鼓的中段凹槽处,即成为上、下半部分界线的地方,徒手击打紧绷的白色羊皮,沉浑,厚重,有穿透力的音效,便通过圆柱形底部的空心传出……
台上一直在欢快的说唱和舞动,时不时地交替上扬着臂膀,随着节奏有力地摆动,台下鼓声“咚咚”响,观众光着臂膀缓缓挥动,像成熟的麦穗迎风招展,一浪一浪。
演员欢快地说唱,什么《非洲丛林大探险》音乐故事——月亮下的非洲象啦,什么 《神秘埃及之旅》手语音乐——沙漠里的骆驼啦,什么《德国音乐之乡》童谣——从欢乐颂到摇滚知更鸟啦,什么 《澳大利亚动物大邂逅》童谣——笑翠鸟啦,什么 《美国摇滚世界》童谣——大家跟我一起来啦,等等。虽然听不清,也听不懂在说啥,在唱啥,但无疑都是快乐的表达,正所谓“音乐无国界”。给大人和孩子们上了一堂感悟快乐,感悟“节奏”的音乐启蒙课。
让孩子们感受到的是,打击乐欢快的节奏之美,不同手势变换的形象之美,透过肢体到音乐的律动之美,以期透过音乐节拍与鼓点节奏打击训练,提高孩子们的协调能力,感知节奏的力度,即音乐的力度之妙趣。
从始至终,演员仪态优雅如歌,自由奔放如歌,爽朗酣畅如歌,观众的每根神经在跳跃,观众的血液在奔流,观众的身心在舞蹈,这是一场“节奏总动员”的美丽冲撞,撼人心魄的冲撞。
当巍巍的天安门城楼、“CHINA”5个醒目的字母和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出现在大屏幕上时,全场报以经久不息的掌声,夹杂着欢呼声,尖叫声,响彻在整个音乐大厅……
记得在进场检票之前,我们在检票处的资料架上浏览相关宣传资料,惟孜一眼就瞅见了最下面一排《打开艺术之门》一书,因上下夹得很紧,她猫腰掏了一会儿才取出,一直揣在手里翻翻,回家时,我帮她放在包里。刚进门,惟孜就问:“我的书呢?”“在我这儿!” “在我这儿!”惟孜接过书本,嚷着:“妈妈,跟我‘讲书’撒!”真是一个爱学,爱问,爱书,惜书的“小同学”!
这四个人的组合“野心”大着呢,他们要环游世界!世界各国、各地的舞台,他们都要走一遭,有气魄!
我只要心爱的非洲鼓!就在每天敲响非洲鼓“咚咚”的欢快节奏中,开启人生的快乐幸福之旅……
篇4:生活随笔写作
有一种幸福叫我带爸妈父母旅行
人们常说,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双亲去,此生只剩归途。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
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家常便饭”。或是趁着孩子放假,带着孩子出行;或是和老公一起出行;或是和闺蜜一起带孩子出行;或是和闺蜜一起出行;或是和朋友一起出行,或是带着孩子和老爸一起出行,或是带着孩子和老妈一起出行,或是全家一起出行;或是带着......年年出行,各个假期出行,但却从没有单独带着我的爸妈一起出行。
初我在心理默默地许下了一个心愿----带着老爸老妈一起出游,来一次只有我们三口人的老年之旅。
爸爸身体不错,喜欢接受新鲜事物,愿意出去走走;而妈妈,腰腿不太好,走路不太方便,不愿意动,每次出行,都会想尽办法回绝我们,因为老妈担心自己会给我们添很多麻烦,担心她的出行会让我们的计划有变。所以经常是我们出行了,老妈一人在家。这次在我大侄女的巧舌如簧的说服下,在我的“一意孤行”下,终于在20的夏天完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带着爸妈一起出行。
根据老爸老妈的喜好,我选择了飞机出行,目的地是老爸挑选的上海,酒店位置是我选的徐汇区,出入交通方便,且是闹中取静的酒店。景点是我根据老妈每日的身体状况设计的,随时可调整,总之,这是一次有目的地而无固定行程的轻松旅行。
当然,第一次带着70岁的双亲一起出行,并不是想象中的轻松。从那个年代走过的老人,一生都在为生活奔波,对于我们的“大手大脚”,他们不适应,虽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能接受,但却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接受。因对我们的消费方式他们不是很理解,所以平日里就会产生“小摩擦”。套用老妈的一句话就是“我们那一代人过的是日子,你们这一代人是享受生活。”但这都不影响我们的快乐出行,反而成了我们旅行当中的“快乐调味剂”。
比如说,我们住的酒店是含有下午茶的。那天出门回来实在太热,老妈一屁股就坐在了大堂沙发上,说是要先喘口气再上楼。索性,我就带着他们到了对面的下午茶。进去后,问老两口喝什么吃什么,老两口一致都说不需要,聊会后得知他们看到了门口的牌子上写的“下午茶,一位58元,另加收15%服务费。”我知道他们又开始心理盘算花费了。我就故意说道“我刚刚已经付费啦!”老两口一起说我,“浪费,真不知道过日子!咋能这么乱花钱!”再我又一次强调,反正今天已经付过了,不喝也浪费啦的情况下,老妈看看周围,说要一杯龙井,爸爸则点了一杯咖啡。看着老两口踏实的喝了一口后,我就去给他们准备了点点心,然后悄悄地说道:“妈爸,这是含在房费里的,凡是在这个酒店住宿的,都可以免费享受下午茶的!”“再来一杯!”哈哈!可爱的爸妈!当然,后来老爸还是不放心,直到看到真的写着“住店客人免费”才真正的安心享受这美好的下午茶时光。
以前全家一起出行,要是有孩子,老爸老妈心理眼里全是孩子,吃的喝的都先可着孩子,不管你怎么说甚至发脾气,他们也不听,因为他们心理全是下一代。要是不带孩子,只有我们和老爸老妈,他们又该紧着女婿啦,因为在他们那个心理,女婿是最尊贵的,得尊重......总之,他们心理全是别人就没有自己。这次,没有孩子,没有女婿,没有......他们没得惦念,只能听我的,哈哈!第一次满足了我全身心照顾老爸老妈的心愿。
和老爸老妈一起出行,让我更加熟悉了老爸老妈现在的生活习惯,也让我更了解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和彼此需要的情感。
老爸,他的最爱竟然是咖啡,而且是喜欢偏苦味的,星巴克的咖啡每天一杯,也不会影响睡眠,反而会让老爸觉得特舒服,用老爸的话说“喝咖啡能缓解疲乏!”哈哈!而不愿意接受新鲜事物的老妈,现在竟然也会跟着老爸一起品尝咖啡;他们不光喜欢咖啡,还喜欢一边喝咖啡一边吃点脆脆的小点心,哈哈,原来老人也是会享受的生活的,也需要浪漫的小时光的!只不过平日里他们没机会或不舍得的!
老妈身体稍有不适,老爸必然在屋里陪着,一步不离开,总担心老妈。还悄悄地告诉我说,“甭看你妈胖。其实只是看着结实,一点儿都不禁磕么儿!”有一天傍晚,我和老爸单独遛弯,也就刚半小时,老爸就催促要回去,说“空调开着,万一你妈睡着了,感冒了,怎么办?玩是次要的,先回去吧!”就是性格倔强的老妈,这一出来,每次吃什么都是尊重老爸的意见,老爸说吃什么老妈就随着。有什么新鲜的美食,老妈都是先给老爸第一筷子。平常经常打嘴架的老两口,内心却是如此的相互惦记,原来这是他们一直认同的生活和交流方式啊。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但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全身心的带着老两口出行。我相信以后我还会带着他们二老一起出行的。生活是美好的,珍惜眼前!
篇5:生活随笔写作
她喜欢上抖音
年8月28日。她是个来自西北农村的年轻妇女,10岁才上小学,还上的不连贯,有时去课堂,有时去放羊,她说上学头疼,放羊痛快。躺在绿草地上,看着蓝天下云朵般的羊群,比盯着黑板看粉笔字不知要舒坦多少倍,勉勉强强断断续续凑凑合合糊糊涂涂上到小学四年级,就死活不去学校了。14岁就外出打工,从西北县城到古城西安再到首都北京,越走离家乡越远,越走离都市化越近,越走眼界越开阔,越走生活方式越时尚,越走穿衣的品味越高,越走吃饭的口味越讲究,环境改造人,这话一点都不假。
她弟弟在北京混得很不错,除了在京城买了房子还在廊坊又买了一套,就把老家死去了老伴儿的父亲接到廊坊那一百多平方米的大楼房里住,从此这里就成了他们一家人新的老家,逢年过节兄弟姐妹们再也不回西北老家了,而是从祖国各地奔向廊坊探亲。告别了面朝黄土背朝青天的农民生活,完全过上了城里人的日子,一家人相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欢天喜地。
她在京城打工,是离新老家最近的人,每次家人团聚,她总是跑前跑后忙里忙外买东买西做饭做菜,尽孝女之心,念手足之情,她做起老家的饭菜得心应手,大家也都吃的很顺嘴。可是一顿两顿,总不能顿顿都吃浆水面羊肠面打卤面牛肉面吧。于是她想起了曾经在簋街吃过的小龙虾,这玩意可是家乡所没有的稀罕菜,做出来让老父亲和兄弟姐妹们尝尝鲜儿,换换口儿呗。
她上海鲜市场,一次就买了10斤小龙虾,又买了一大堆调料,做出了一大桌美味可口的麻辣小龙虾。全家人齐上阵,又是剥虾肉,又是蘸调料,又是品滋味,又是吃不够,10斤小龙虾全都给报销了。最后还忘不了嘬虾皮吮手指,人人连呼太好吃了。
大家问她你从小都没见过小龙虾,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麻辣款呢?她得意地说,我是从抖音上学的,没想到第一次就做成功了,以后我继续学抖音视频上教的各种鸡鸭鱼肉美味佳肴的做法。守着这么个现成的好老师,我可学的东西多着呢。
她喜欢养花,以前总是养不好,养着养着就养死了。自从学会了上抖音,无意中发现其中还有教怎么养花的视屏,她就跟着学,边学边实践,果然她养的花不但不死了,还越长越水灵,她这心里有多高兴。
有一次,她的裙子划了一个大口子,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缝,就上抖音去搜索,不一会儿就搜到了好几条缝补的视频,她按照视频里教的步骤,耳听眼观手动,不费劲儿就把裙子上那条大口子缝好了,还缝的不怎么露痕迹,不仔细看一点都看不出来,把她乐坏了。
她说抖音上有太多太多她喜欢看的视频,平时她不怎么看文字的东西,一来文化水平低,二来打工时间紧。现在有了抖音就不一样,抓空就可以看上两眼。每个视频都短小精悍,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喜欢搜索视屏。自从有了抖音,她说真是开眼了,看了很多以前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了解了社会,了解了生活,增长了见识,学会了手艺。
抖音真好,想看什么有什么,既有解决生活难题的小妙招,又有令人捧腹的小段子,还有了解中国的知识库,更有反映现实的人情味。这么短这么精这么逗这么好,她越来越离不开抖音。
篇6:生活随笔写作
雇用保姆的故事
晚上8点半多点,手机响了,82岁的母亲在电话那端小声但愤懑的话语传来:“你说说这个小王,你还多给了她三天的工资,她刚才竟然说明天早上七点就走,私自煮了4个茶叶蛋,说什么来不及吃早饭带着车上吃;东西也都收拾好了,把家里剩的那几个南果梨都装包里了;你明天早晨早点过来吧……”我压住内心的烦躁,无奈地安慰母亲道:“别计较了,明天我尽量早点过去。”这个周末又消停不了了,正是北方的冬天最冷的时候,本想懒床一天的。
我已经记不得这是雇用的第几个保姆了。父亲病病歪歪十几年,如今去世都已经三年了,这前前后后近二十年间,钟点工、白班保姆、24小时的护工、住家保姆,我几乎雇了个遍。雇用时间最长的三年半,最短的十几天,一般都在半年左右。有我辞掉人家的,也有人家主动离开的。总的来说还算幸运,虽然没有遇到亲如家人一样的,但也没遇到刁钻奸猾、连偷带拿的。每雇一个保姆都有一个故事。
有文化的“常奶奶”
“常奶奶”是母亲同事的遗孀,我儿子这样称呼她。她是我们家雇用的第一个保姆。父亲病重住院,儿子在父母家附近的小学上学,中午还得去老人那儿吃饭。 “常奶奶”没工作,和我父母同住在一个小区,一双儿女都在外地上班,经熟人说合就来 “帮忙”了。周一到周六,每天上午来打扫卫生、做饭,中午回她自己家吃饭、休息,傍晚再来做顿晚饭。
“常奶奶”长得高大魁梧,五官端正,但就是不好看,鼻子头还红红的。好在说话和蔼,礼貌中透着很好的教养,穿得也干净利索,所以孩子很愿意和她亲近。她虽然生长在农村,但上过高中——“老三届”,父亲曾是大队书记。年轻时,她看上了一表人才,但出身不好的一个北京下乡知青,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自然如愿以偿。这个北京知青没有抛弃她回北京,而是选择了这个北方小城工作。她成了城里人,但一直没有正式工作。
“常奶奶”非常会唠嗑,我母亲比较满意。我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颇有看法——“眼里没活儿”而且手脚慢;我下班进家想喝口热水,可暖水壶经常是空的;炸的花生米粘牙;烙的饼梆梆硬;除了素炒芹菜土豆丝味道不错,别的都不行。最“出彩”的是有一次,我买了一条儿五花肉,让她红烧,端上桌后看着就腻,儿子吃了三块儿,没一会儿就说头疼,然后就吐了,此后一年多不吃红烧肉。这件事现在偶尔还被拿来调侃。
父亲身体稍好些后,“常奶奶”就下岗了。老爷子自己做得一手好菜,自然也很难接受 “常奶奶”的厨艺。
要“面子”的“小高”
父亲腰椎骨折,加上哮喘、糖尿病,住进了医院。母亲血压不太稳定,又不太会做饭,最让人头疼的是她竟然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了,原有的钟点工不得不换掉。远房亲戚把“小高”介绍过来,我马上留用了。 “小高”是本市下岗职工,初中毕业,48岁,健壮结实,离异不久,有个正读大专的女儿,自己刚买了期房,还有些借款要还,暂时寄居在大姐家。
开始两个月,“小高”在家照顾母亲,偶尔陪老太太一起去医院看看父亲,我忙不开时她去医院送点饭,当时我还给父亲雇了个护工。小高话少,精通家务活儿,家常饭菜做得不错,而且干活儿自觉。母亲最满意的就是家里的水果等食物,自己不发话,她从不动;平时很少打电话,出门也不跟邻居们聊天。父亲出院后,行动不便,“小高”人高马大的,加上前期的相处,我挺放心。每天下班后买些生活必需品送过去,我就回自己家。
时间长了,我发现“小高”很要“面子”,性子太闷。小区里的好事之人和她攀谈时,她从不告诉人家自己是保姆,而是以我家亲戚自居。有一次碰上她大姐来看她,我才知道她已经两年多没见自己父亲了,仅因为她离婚时,父亲骂了她。还有一次,她女儿放假来看她,中午和我们一起吃饭时,父亲觉得那孩子没规矩,不太高兴地多看了她几眼,“小高”发现了,以后就再也没让女儿来过。我母亲话多,做事不够大气,经常分半个苹果、梨之类的给“小高”,总把 “我们老俩口吃不多”放在嘴上,而小高饭量却不小。特别是晚饭,父母就喝粥、吃点生菜蘸酱之类的。老人岁数大了,确实吃不多,但“小高”正值壮年,怎么行?我私下劝过父母,但老两口一致反驳我:“咱家吃得够好的了” 。我只好时不时地跟“小高”说,家里的水果随便吃,晚上自己炒个菜,又不是没有。但“小高”从没为自己单做过菜,最多是中午有意多炒点菜,剩下晚上自己吃。我有好几次发现她不高兴——活儿虽然照干,但脸拉得老长,嘴撅得老高。问她咋了,她说“没事儿。”我也就没法管了。
一晃儿就是一年多。哥哥一家回来看父母,第二天中午,哥哥亲自下厨,做了好多菜。吃饭时,“小高”说自己在厨房吃,我们礼让了下,就随她了。晚上哥哥又买了新鲜的鲍鱼、螃蟹,每人一份,她又推说不吃。父亲看了她一眼说:“这东西很贵的。”没想到她转身就回卧室收拾东西去了,然后告诉我们说自己不干了。
“小高”辞工,其实我是有预感的。自己父母——特别是母亲有意无意地表现出的那种优越感,时间长了确实让人不舒服;我自己清冷的性格也难以让人亲近。再有,“小高”的新房装修好了;她女儿不仅毕业了而且已经和男朋友谈婚论嫁。只是她以这种方式离开,实在是我没想到的。
八面玲珑的“老赵”
“老赵”是中介介绍来的,是我雇用时间最长的保姆。
父亲在去世前基本上是能自理的,母亲从心眼儿里不愿意雇用住家的保姆,只想雇上午半天的,她认为晚饭简单,我下班过来做就行,人多吃饭香,我家离得也不远。“老赵”来面试那天我单位有事没能赶回来,母亲做主雇用了她,理由是——人看着挺好;寡居;家住附近,走路10分钟就到;不在咱家吃饭;有事还能随叫随到。雇的人终究是得让父母满意,我也就没再说什么。
“老赵”给我的第一印象不太好。那天我一进家,母亲把我堵在门厅,小声跟我说:“保姆今天早早儿就来了,收拾厨房时看见咱家有两个新平底不粘锅,她要买一个。你说……”我无语地看了眼母亲,换鞋走进厨房。正在灶前煎鱼的人个子和我差不多高,挺壮。她扭头亲切地和我打招呼:“下班了?我姨说你比我小,叫我赵姐就行。”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她成功地堵住了我对她年龄的询问。我曾跟中介明确说过不要年龄太大的保姆,但我目测她得有60岁。直至现在我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虽然后来我看过她的身份证,但她说身份证上的年龄是换户口时虚报的,大4岁。随后,她又问我中午如果回来吃饭一般几点到家,以便她做菜,菜凉了不好吃,她不着急回家……最后也没提买锅的事。我犹豫再三还是主动、开诚布公地告诉她,家里的两个新锅不能卖给她,那是哥哥特意从国外给父母买回来的,如果她急用又不嫌弃的话,可以拿走今天煎鱼的这个。她笑着说不嫌,然后涮干净拎走那只半新的平底锅了。
我没想到的是“老赵”竟然不认识字,但她见识很多,特别会察言观色,很快就摸清了我们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哄得我父母挺乐呵。当然家务活儿干得也还过得去。最让我感动的是每天上午她会花十多分钟为父亲“按摩”(其实就是轻轻地摸搓、拍打)一下,冬天还给父亲缝制了厚厚的棉袜子、棉手捂。
从母亲口中,我陆续得知她父亲曾是附近县里的乡镇干部,因为母亲有病,她8岁就承担起了照顾母亲和弟弟们的责任,所以一天学也没上,也不想上。她十六岁开始外出打工,做木匠时,嫁给了同为木匠的“官二代”,老公公本想给她换个体面的工作,阴差阳错却让她彻底丢了工作。改革开放后期,她做买卖挣了点钱都让吃喝嫖赌的丈夫挥霍了,丈夫因酗酒换上了肝硬化,早早地上了黄泉路。唯一的儿子,不好好念书还早恋,她拼命反对却无效,未婚先孕的儿媳多次堕胎时可能烙下毛病了,结婚十多年了还没有孩子。婆媳关系比较尴尬。她想趁着自己能干多攒点养老钱。
我决定辞退她是在父亲去世一年以后。父亲去世前一个月,我母亲和“老赵”协商,给她加些工资,要她吃过晚饭后过来做个伴儿,早晨起床就可以回去,上午九点多再来。父亲去世后我们双方就默认延续了这种雇用方式。但不知不觉中我发现问题越来越多:母亲经常说“昨晚老赵都八点半了还没来”、“老赵今天上午10点多了才到”;家里有些东西不见了,虽然不算很贵重,一问母亲,回答总是一句话“老赵说用,我给她了”;每个月“老赵”除了正常休息,都会请两、三天假,不是说朋友给她报了旅游团就是老家来人了,要么就是去医院看病,回来上班的时候会带点礼物,我也不好意思扣她工资。让我下定决心辞退她的一件事是有一天下午,母亲感到有点不舒服,给她打电话,她说自己正在朋友家不能过来,事后也没有联系我。我意识到不能再迁就了,必须得换掉她,雇24小时住家保姆。
能人“小方”
腊月的时候,我从劳务中介领回来了“小方”,“年根儿”是最不好雇保姆的时间段,价钱也相对较高。“小方”53岁,初中文化,农村户口,两个儿子都在本市上班,均已成家且有自己的房子,她和老伴儿跟着二儿子过。老伴儿是乡镇退休干部,现在一个小工厂“打更”。“小方”在老家镇上开过小饭店、超市,但这几年一直在当保姆。她非常自信地对我说,从来都是她辞雇主,上个雇主家活儿太累了,现在她腰间盘突出,还有二型糖尿病,虽然都不严重,但也怕累。她就想找个人口少的清静人家,哪怕少挣点。
来到家后,小方非常满意,用她自己的话说——“在你们家都能把我的病养好了”。她很手脚麻利,做卫生粗拉点儿,但说得过去;饭菜做得真是不错,特别是“量”把握得恰到好处,基本上不剩饭菜。我中午不回家,她会把饭菜拍照,用微信传给我看。家里缺了啥佐料,她出去买回来也不计较钱。腊八那天,她煮了腊八粥,淹了腊八蒜……
母亲不太喜欢她,嫌她话多,粗门大嗓,电话多——管闲事。母亲还告诉我她好几次竟然在电话里和自己老公对骂,满嘴脏字。
母亲的话说完没几天,“小方”满脸歉意地跟我说,她不能在我家干了。年初时,她二儿子因为玩网游输了十多万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女方。现在放寒假,她老公非要把孙女接回来,却带不了。这几天她快气死了,她不愿回家——儿子不懂事,老公脾气不好还啥家务活儿都不干。她觉得很对不起我们,她说自己认识好多保姆,一定能找个靠谱儿的替她,如有可能,过完年她还想回来。
“小方”在我家干了17天,是最短的一个,她介绍来的人(一个老公在外打工一年多无音讯的农村妇女)在我家倒是干了好几个月。她后来回来了一次,还给我母亲买了点水果,向她介绍来的人收了100元中介费。
憨人“小王”
随着年纪的增长,母亲虽然耳不聋眼不花,但脑子反应有点迟钝,记忆力也减退了。我多少有些担心她受保姆的气(虽然家里有监控),所以留用了中介介绍来的“小王”——看着就憨,来自本市最贫困县的山区,地方口音很重,50岁,识字,儿女双全,最小的外孙子都5岁了,老公也在本市打工。她只有一年经验,据她说侍奉的是一个儿子极为不孝老太太。
“小王”告诉我,这个城市是她到过的最远的地方,她在上个雇主家干了一年,只去过附近的超市。她絮絮叨叨地表白,对我们家非常满意,如果发现她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就直说,她一定改,千万别辞退她,她会象侍奉自己亲妈那样对待我母亲。
“小王”绝对听我母亲的指挥,让干啥就干啥,就是干不好,半自动脱水墩布、全自动洗衣机、高压锅、微波炉、消毒柜、空调、电视没啥她会用的,教两三遍也记不住,学习态度倒是挺好,她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笨”。她做的饭菜也是差强人意,好在我母亲不挑吃的,牙不好,消化也不好,只要烂糊就行。我只好指导“小王”每周炖一锅鸡汤或猪骨头汤,装盒冻好后,再剁成块,给老太太炖菜、下面条用,剩下的鸡肉、排骨她随便吃,另给她了些零钱买自己想吃的蔬菜。刚来的几天,她很拘谨,不好意思吃。后来熟悉了,可谓“吃啥啥包了”,不到一个月就胖出了双下颌。
“小王”让我见识了什么叫“没文化”,她认识字却不读书、不看报,一旦有闲暇,就用微信跟家人视频聊天;她不爱看电视,更不听新闻,现任国家领导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告诉她也记不住;陪着母亲遛弯儿时,自来熟地跟邻居们打招呼,介绍自己和家人,尽管连儿子打工的城市名字都说错……小王有糖尿病,开始并没有告知我们,来我家几天后才说,还说她外甥是县医院院长,让她每晚打一次胰岛素就行。后来我母亲发现她打胰岛素针时竟然不消毒,而且经常忘记。我多次跟她讲糖尿病人应该多吃粗粮,少喝大米粥,但她根本不听;一个多月后,我发现她血压高,但她不吃药,说自己没感觉;所以我在还没找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就赶紧辞退了她,也引发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多年奔走于家政服务中介,我的感觉就是目前的家政保姆市场可谓人丁兴旺,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每个做保姆的人似乎都有不得已的因素——或婚姻不幸、或文化层次太低、或过于贫困等等,她们没有劳动法的保护与约束,我们雇主的权益也没有保障。我周围绝大多数的老年人,不接受去养老机构安度晚年,当然也有相当一部人没有条件选择这一养老方式。生活得继续,我们做儿女的,既要工作,又要顾及自己的家庭,还得照顾老人,真是力不从心,只好不停地在“繁荣”的家政服务市场中耐心寻觅,期盼着规范化管理的出台。
篇7:生活随笔写作
我是个糖尿病
8月27日。从去年夏天开始,我就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糖尿病人。刚发现那阵儿,我吓得要死,以为死亡离我不远了。可是一年多过去了,我还和去年一样,还和三年前一样。还和十年前一样,甚至觉得和年轻的时候也差不多,于是我越活越不觉得有什么死亡的威胁了。有什么呀,不就是每天少吃点,戒戒嘴馋而已。糖尿病在我心里变得一点也不可怕了。
不久前,就在不久前,我的一个老同学在与我聊天时谈到了我的糖尿病,他说你可不能掉以轻心呀,我嫂子就是因为糖尿病前不久去世了。
什么,不可能吧,她才比咱们大不了一岁,就是有糖尿病,也不至于这个岁数就......,
我早就认识他的嫂子,矮子不高,挺胖,说话咋咋呼呼。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她说过的一句话:攒钱?我家哪个挨千刀的早就把家里霍霍个大瓢底,我替他堵窟窿还来不及呢。
哈哈,大瓢底,第一次听这么逗乐的词儿,既幽默又形象,再加上她那夸张的表情和歇斯底里的声音,从此大瓢底三个字在我的脑海里再也挥之不去。我知道她有糖尿病,但是在我的印象中她绝没有病病殃殃的样子,总是底气十足的,说话大嗓门,离老远就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位大大咧咧的嫂子,竟然抛下带病的丈夫和女儿一家人过早离开了人世。
最后见他嫂子,是在他儿子的婚礼上。那天来了百十号人,她是由自己的女婿引导入席的,听他说嫂子的眼睛完全失明了。这时我才知道她有糖尿病,即使什么都看不见了,也没挡得住她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看着她把别人夹到她面前盘子里的鸡鸭鱼肉,来者不拒一扫而光的样子,我真没把她的糖尿病放在心上,甭管得啥病,只要能吃能喝,就啥病也没有。我这样无知的想,没想到大吃大喝终究让她命赴黄泉。
听到同学嫂子的离世,想着自己也有糖尿病,心里不免为自己的小命担忧,为自己这张馋嘴发愁,虽然我也在刻意控制食欲,可是总有不自觉的时候:
和朋友到餐厅吃饭,面对美味佳肴,永远处于控制不住的状态。只有打着饱嗝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才想起来节食这码子事。看到泛起亮光的绿皮西瓜,去年总算没出手买一个,今年就搂不住了,一共买过三次,反正又不多吃,大夏天一口西瓜都不吃,实在对不起自己。看到街边卖甜瓜的,心想绿油油的瓜皮,肯定含糖量低,于是就买了一大堆,每天吃一个,爱咋地咋地。至于西红柿,猕猴桃,火龙果,那是冰箱里的必备,每天还吃俩枣,俩核桃,还有一小包南瓜子还有时搭一些榛子松子什么的。没病之前我就这么活着,有了病我也这么吃着,只是不敢多吃而已。
我隔几天就测一下血糖,得出一个经验,少吃一口,血糖值就能降一些,只要多吃一口,血糖值噌就上去了。鉴于同学嫂子的经历,我还是管住嘴少吃一点吧,不是我惜命,我还有儿子,为了我儿子我也要活他个七老八十。
篇8:写作-生活随笔
关于写作-生活随笔
不只是近来,从很久以前伊始,就有人问过我:“如何写作呢?”我那时也未有思考过,所以也就混沌不清地推搡了事。而今天,我特地地深思了这“写作”的“秘诀”;鲁迅先生说过“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的“作文秘诀”,也算是围绕于此的,我写作了这篇文章,想说说关于写作的二三事。
首先,在“万事俱备、只欠动笔”的时候,在写作之前,不妨先询问自己几个问题:
我要写作的目的是什么?
我要写作的主题是什么?
我要写作的对象是什么?
这三个问题格式相同,却各有各的意义:
第一个问题,是要“我”这个作者明确自己写作的初衷,是为了得到认可赞美、抒发内心情怀,还是反映社会问题、教化大众人心。而如明确准了,在整个写作的过程中就要严格地规范自己,严禁偏离或是乱改这个写作的初衷;只有写作的初衷确立坚实了,其后的'写作才可以顺利进行。
第二个问题,是要“我”这个作者明确自己写作的意义。在写作时要时刻提醒自己,以免在下笔过程中失误偏跑了核心,致使读者无论是多大学问的学究也都被这主题不清的作品搞蒙。譬如我在写这篇文章,主题本应是谈我对写作的几点想法;而在此假如我突发奇想地讲起了我写跑题的故事,再在全文正中腰又话锋一回,这就会教读者观众搞蒙,纵使作者我自己还在津津有味地畅想者。
第三个问题,是要“我”这个作者明确自己写作的内容、语言是否合适。就像鲁迅先生的有些文章,在少儿少年们看来很可能就是奇怪、毫无逻辑甚至可笑至极的,这就正是由于他们悟性不够、理解能力不及、常识和知识不足的缘故,因此是读不透文章其中的深刻意义与思想的;而对于青少年以及更高水平的年龄段来讲,《幼儿画报》一类读物也许就未免过于简单轻浮。但是这写作对象也不只是由年龄段来区分,还要依人群。比如工农兵或许就会偏爱写工农兵自己的故事文章,他们会因为作者关切到自己的境遇生活而惊喜,故而好奇和激动地阅读起来,作品的意义思想也更易于他们理解和吸收。所以写作应当适事地寻找、明确写作对象,或者依照写作对象的特点来调改写作内容和语言。
完成作品后,也不妨在反思时重新问问自己:
我的作品是否符合写作的目的?
我的作品是否切合写作的主题?
我的作品是否适合写作的对象?
而后,再据自己反问后所得出的结果,去毫不吝啬笔墨和心血地修正。要知道,倘若你动下写作之笔,那么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要诚实地富有质量,要对得起读者,也要对得起自己。其后再拿出来分享,亦或是发表等等;我想,那一刻才是骄傲又欣慰的。
当然,尽管有真切地如是写作,也未免会受到读者的质疑、指教和批评。万皆自然。倘若从不自信于自己的能力,那就不见得将有多少出息——既然连自己都对自己否认自卑、自己都承认自己是软弱低能的,那么万众的追捧也无济于事;而倘若从不质疑起自己的能耐,也不见得能获得多少成就——因为连自己都已经自命达到了难以被修改的至高境界了,那也就毫无需要任何“进步”了。同样,对于别人的评价也不要过激地去崇拜或者仇恨。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去采访一下读者观众们各自不同的感受和认识、建议和意见。毕竟我们写作就像厨师烹调或者药师配药——既要合人胃口心意、不教大众普遍地厌恶排斥,又要教写作对象体会到作品的意义与思想。同喻可比,有的饭菜更美味、有的药剂更可口,这就会利于“善的播种者”与“恶的铲除者”有效地被写作对象吸收;而至于这上面要下的工夫,似乎更耐人琢磨,便真正是技术活儿、更无“秘诀”可言了。
由此可想,在于写作上也不论什么秘诀与否。凡写作时都诚挚起笔和心来,对读者都怀有最起码的尊重的话,那么写作也不是个难事。
总结起来,似乎还应是要有真诚、实干、负责任的写作心态才是。
篇9: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
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
故乡的传说_随笔写作
提起董永,人们大多会想到他卖身葬父的传说,进而想到湖北省的孝感市。其实,在我的故乡河南省汝南县,也一直流传着他和七仙女的一些传说故事。
先从我老家所在的村庄说起吧。我老家的村庄名叫“董会”,1958年宿鸭湖水库建成时,由湖底迁移至现址,相传它名字的由来就和董永、七仙女的故事有关。
据说,董永乃山东青州人氏。母亲死后,为躲避战乱,董永用独轮车推着老父亲到中原投靠外祖母,一路颠沛流离来到了汝南郡。他的父亲由于体弱多病,再加上长途劳累,撒手人寰。董永为了埋葬父亲,把自己卖给了一个财主,用卖自己的银子埋葬了父亲。
董永在赶往外祖母家的时候,路过一个村庄。在村南的一座小石桥上,有一位美丽的姑娘拦住了他。董永问,你拦我做什么?姑娘笑道,我要嫁给你。董永吓坏了,赶忙调头下桥,绕到村后进村,谁知又碰上那位姑娘拦住去路。姑娘说,我是玉皇大帝的七女儿,在天上看到你卖身行孝的事,很感动。所以,我背着爹娘来到凡间,决定下嫁给你。
一席话说得董永感激万分,遂决定带姑娘到外祖母家成亲。成亲后的董永和七仙女恩恩爱爱,男耕女织,很快就还清了财主的钱,并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董仲。
后来,为纪念董永与七仙女的天仙之配,他们相会的村庄,就叫作了“董会”。村南二人相会的石桥,叫作了“遇仙桥”。
在董会村的东边,有条古老悠长的河流,它就是古代的练水,如今叫练江河。传说古时候练江河上没有桥,来往行人要靠坐船摆渡或蹚水才能过河,很是不方便。乡亲们曾几次捐款修桥,可钱都被贪心的葛员外侵吞了,桥却一直没有修成。七仙女十分同情乡亲们的不幸,决心替大伙儿在练江河上修一座石桥。她请天上的众姐妹帮忙,把天宫后花园石山上的石头偷偷搬了下来。很快,一座石桥就修成了。雄鸡一叫,众仙女起身升天,情急之中,她们的脚踏在石桥上,于是留下了深深的'脚印。那印有脚印的石头,被称为了“仙女脚印石”。
大石磙庄位于董会村的西北边,这个庄名也与七仙女有关。当初,在七仙女给乡亲们修桥时,为了方便运送石头,她巧施法术,把石头变成羊赶着走。走着走着,一只羊崴了腿,走不动了。眼看天快亮了,七仙女她们赶紧赶着其他的羊往前走,终于赶在鸡叫前修好了桥,但是这座桥却少了一个桥墩。那只崴了腿落在后面的羊,鸡一叫就变成了一个特大号的石磙,再也没人能搬得动了,于是,它就永远留在那儿了。它所在的村庄因大石磙出了名,就开始叫“大石磙庄”了。
董永和七仙女的这些故事,在我的故乡妇孺皆知,可谓是源远流长,体现了乡亲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六年前,这些传说故事顺利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篇10:怀念故乡的随笔写作
从读大学算起,我离开家乡的日子已近十五年了,家乡,终于称得上是“故乡”了吧。
时间的流逝,过滤掉了故乡中种种的苦涩的回忆,留下来的都是念念不忘的故乡人的温情, 故乡,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心里最柔软的一个寄托。
我的故乡是安徽最北面的一个小城,萧县,据说现在要撤县设市,升为“萧国市”了。我虽身居外地,却时刻关注家乡的境况。县里来了个新领导,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我高兴;高铁站建好通车,我自豪;城里几所学校,响应号召,顺应时势,来 个资源大整合,我关注;朋友去了皇藏峪,说你家那风景真美,我喜滋滋的……
故乡让我惦念的太多了,虽然妻子常常笑我关心的这些跟我没有一毛钱关系。
但我惦念故乡,痴心不改。要说最惦念的,还是那个生我养我的小村落,以及村落中的人。
印象中,那是个安静祥和的小村落,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中不息、日落而归的生活。忙碌似乎是乡亲们的主旋律,我从小也在这忙碌中度过。我喜欢故乡的冬天,自家地里的活儿忙完了,又有雪花飘飘洒洒从空中坠落,落在掌心,融化于心。我和两位哥哥来到村中一徐户人家,到时已经聚集了许多人,看来大家都知道,今天他家温室大棚里要移栽精心培育的辣椒苗了,都赶来帮忙。我脱去厚厚的棉衣,推着满载秧苗的平板车,负责运送到负责栽种的人的手上,我一箱箱搬下来,大家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埋着头,挖坑,然后一棵棵栽下去,不像是移栽秧苗,倒像侍弄自己家的婴儿般。
几车推下来,浑身热腾腾的,干脆用附着在塑料棚上密密麻麻的水珠洗个头,那种酣畅,无法言表。
棚外,雪花飘飘;棚内,温暖如春,其乐融融。
一车车的秧苗栽下去,一声声的欢笑传出来。不足半日活便忙完了,大家又陆续回到自己家里。徐家人又满村子找帮忙做活的人,请到自己家里喝酒吃菜,乡里人哈哈笑着,“都是一个村儿的,还客气个啥?不去不去!”却总是拗不过主人“死缠烂打”般地拉扯,到了家里上座。活,不足半日做完,而请人来家里喝酒却花了大半日的时间。席间,高谈阔论,大抵都是谈论今年雪下得很大,“来年枕着馒头睡”,谁家养的兔子明年就能卖个好价钱,谁家的小伙子大姑娘找了哪个村的姑娘做媳妇和嫁了哪个村的青年才俊做老婆……觥筹交错,一杯杯酒喝下肚,一声声爽朗的笑声又传出来。酒宴持续太晚,一家家的媳妇不放心,怕喝伤了身体,来劝少喝一些,却都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地唠起家常。
屋外依然落雪纷纷,屋内依然暖流飘逝,人声鼎沸。
一场雪,又一场雪地飘落,日子也随雪飘散。我家笑笑出生后,母亲也背井离乡,来到我们身边照看孩子,家里十几亩田只有老父亲一人照看。每至麦穗弯腰玉米飘香时,家里也会聚起许多憨厚的乡邻,他们不计回报,帮着父亲收割麦子,帮着收获我家田里的玉米,还热心地找个农用三轮车给运到家里的小院里。
院子里的太阳花也开得更加鲜艳了。
夕阳西下,暮色四合。白天帮着做活的叔叔伯伯们,你拎着一箱酒,他端着一碟菜,又陆陆续续集中在我家,说是借个地方喝酒,实则填满了父亲一人孤单的心,大家一起喝喝酒,聊聊天。而一向戒酒的父亲,每至此时,总会喝得酩酊大醉,然后给母亲打电话,说田里庄稼已经收好,让母亲不要挂念。
是啊,有这些比远亲要好的近邻在身边,的确不用过于挂念。
我总时时想起, 父亲和这些可爱的乡邻喝酒的画面;想起,乡邻们手里壳大坚硬的花生从秧子上掉落的画面;想起,还带着秋香的青豆黄在枝丫间,红红的高粱籽撒向天地间的画面;想起,许多许多,乡里相亲互帮互助的画面……
愈是远离故乡,故乡这样的画面,愈是让我惦念。
公众号:又见樱花雨
篇11:故乡恋歌生活随笔
故乡恋歌生活随笔
那一路的花朵,天真的情感,无忧无虑的虫鸣,清脆的鸟语,都随着三十多年的风尘渐行渐远了吗?
无法复制,生活继续。在某一个断章处,我们躺在坡地上任由风吹,小花在风中摇曳,一只蜜蜂来访,一只小鸟飞来又飞去,消失重现,我们捡起一粒石子,投入池塘,稍纵即逝的波痕隐匿一段童年的欢乐。诗意地生活,无法复制,粗糙的物质概念令我们无所适从。摘一片木叶,吹一段曲儿,吆喝一两曲信天儿,让雄浑的大山多些回想,放飞的梦越飞越远,浮燥的心何时才能享受一滴泪珠的晶莹?
我没完没了的埋怨是一段导火索,很容易就将自己引爆,你甘甜的泉水无法替代的.浦乳,羞愧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我骑在摩托车上,脑中忽然想到无法复制。一个眼神多么清澈,一双小手多么红润,一分钱的糖果满是诱惑,蝉的鸣唱那就是天赖,让人对自然心存感激。
在一个麦子成熟的季节,汗珠子摔落;在一个玉米狂长的季节,思想拔节,秋风中我们收获,收获中蹦出一只蚂蚱。
无法跨越,我喜欢那山山水水,水有名山也有名,就像黄瓜茹子,我们叫着顺口,甚至山上生长一棵百年老树,我们也殷勤地给它取一名字。
在老寨,我很容易就找出一棵草来,在大栗树,我闭着眼睛就能想起哪儿有一个村落,那是生我养我的故乡,我喝着山泉,享受着鸟儿在一个清晨唱歌。诗人周祖平多年前赠予诗集,亲切地称呼小弟,那是同根的暖,在一个季节变得潮湿容易发芽,八十后诗人左绍都,多么青春的面孔,还有杨凤金,在两年前的一个夜晚,相谈甚欢。
一条河流中的水直奔江海,留恋那些情愫,在叙述中让人无限怀念。
篇12:生活随笔写作:感恩
的中考前脚刚走,本学期的期末考就急匆匆地奔至沓来。借孩子们在测试、检验本学期学习所得的机会,我也给自己交一份特殊的答卷,而且自我测评得90分,比往常略高一点。(通常我会给自己打85分左右,算是刚过优秀线,但各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继续努力!)
那,多出的5分哪儿来的呢?这得从和闺蜜Z的一席谈话说起。
那天早晨突下大雨,我出行受阻,便躲入Z的店里避雨。一早上Z生意清冷,倒让我们畅聊了一番。说着说着,突然Z略带钦慕地对我说:“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
我没太当回事,就我这大众脸,天天有人说我像谁谁谁,不足为奇!
她扳过我的脸,郑重其事地说:“我觉得你像芈月!”
我一听,差点儿把茶直接喷她脸上。
“谁?芈月?战国时期秦宣太后,统治秦国36年的中国史上第一个女政治家?玩笑开大了吧!”
看我一脸的不敢相信,她沉思了一会儿,而后笃定地改口道:“准确地说,你像芈月的扮演者——孙俪,你们的眼神里都透着一股劲,身上好像有强大的力量!”
孙俪是我比较欣赏的演员之一,在我眼里她是成功人士,事业与家庭双丰收。能被说跟她像,其实我挺高兴的。
我只是很错愕,这么多年,我们一群同学当中,从来都是Z打扮得最姹紫嫣红,她总是批评我的穿着土得掉渣渣;从来都是她嬉笑怒骂,恨铁不成钢,埋怨我对人情世故愚钝之极。岂料有一天,她竟也会像小迷妹一样,仰视着我,我真是受宠若惊,有点儿手足无措。
几年前Z开始接触并经营某直销产品,从那以后她成长了许多,按她的话说甚至重组了三观。以前她是一名全职太太,日复一日,觉得今天和昨天相似,明天也无非如此。生活除了柴米油盐,就是家长里短,日子很无聊,人生太无趣。只有买买买,吃吃吃,玩玩玩,可以让她快乐一点,但是经济又完全依赖老公,让她觉得实在憋屈。现在她不仅越来越漂亮,而且经济独立、能言善谈、有自己完整的人生规划,当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我是打心眼里替她高兴。
最近他们领导在研究芈月,并改编了芈月的霸气演讲,再次成功地激发了她为梦想而奋斗的热情,同时也让她想到了我。
终于,她也发现了我身上的美,她说我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她把这一切归功于书籍的力量,知识的力量。这是我有史以来受到的最高赞赏,获得这么好的评价,我给自己加5分,不为过吧!(当然,这帽子未免戴得太高了些!)
从她店里走出门的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至少长高了0.5公分。回家的路上,天空清朗,轻风抚面,自信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想想这半年,虽没有上学期过得那么波澜起伏,但仍时有妖风吹皱我生活的一潭春水,好在还有一些小确幸,一点小温馨,让我的玻璃心日渐Q弹,轻易地打不破也击不碎。
放学回家一打开门,小宝屁颠屁颠地跑来,抱着我的腿,仰着头奶声奶气地叫道:“妈妈,抱抱。”看着她眉眼里纯纯的、甜甜的笑意,我立马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真想把她揉进我的怀里。
大宝看小妹摔倒了,赶忙抱起她,搂过头来拍着背说:“噢,不哭不哭,姐姐惜惜,姐姐带你去找好吃的。”看着姐妹俩手牵着手,一高一矮,一慢一快地走向远方,心里别有一般滋味。
老妈又开始唠叨了,把我和三岁小孩一起狠狠地训了一顿,声音越说越大。就在我要翻脸的一刹那,她突然咳了起来。“老太太,最近身体不错嘛,骂人时中气十足啊,整条六路都听得到我被你骂,以后我在这儿还怎么混?”我无奈地抗议着。
老爸好几天没拿正眼瞧我了,更别提和我说话,可我前脚一出门,在楼下就听到他给小宝唱“世上只有妈妈好”,然后又是把屎把尿的。唉!这个老顽童,不就是父亲节我忘了说节日快乐,至于这样区别对待吗?
周末深夜,吴先生又是一身酒气地回到家,我气急败坏地打开微信群,想要寻求御夫神术,这回绝对不会放过他。无意中翻到一张他一手抱小宝,一手牵大宝的背影照,想起他答应女儿,要把天上的白云摘下来让我们仨当棉花糖吃。唉,算了,手机关机,早点睡吧。
第四节课上完,饥肠辘辘,声音嘶哑,筋疲力尽,一句话也不想说。回到办公室,看到了同样疲惫的大家,彼此眼里会心一笑。一小伙默默地分享了他抽屉里的饼干和水果,大家边吃边又开始热烈地讨论学生、讨论教学。然后一位姐姐温馨提示到:“最近天气异常,大家生活中要防虫,防蚁,防大灰狼噢!”
某天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许久不见的旧友,他特意走过来对我说:“伟桦,我一直都有关注你。你写的文章就像那白菜炖豆腐,看似平淡无奇,但是清清爽爽,嚼起来颇有滋味。要坚持下去,加油!”
真的,一切文章皆有性格。
有的幽默老辣,看着看着,你总不禁要拍案叫绝,一语中的,那个痛快,那个酸爽!
有的优美多情,只需一眼,你就会被里面的文字深深吸引,如痴如醉,好想和他一起浪际天涯呢!
有的温情默默,慢慢看下去,细细品味,不知不觉,它的文章似乎融进了你的心里,柔柔的,暖暖的,意犹未尽!
有的乐观多娇,时而激情似火,时而柔情似水;那么美,那么飞扬。就算烈日当头,那也是太阳在向我们笑!
……
我的文章算是朴实真诚吧,且我很爱用“成长”这个词。现在可以说是我们师生成长的关键期,不过学生是身体与智力的迅猛成长,而我主要是思想的再成长。
想来幸运的话,我大概还可以教25年的书。在这25年里,如果我仍能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地教学,不因循守旧亦不随波逐流,只做我喜欢的,适合我和我的学生的;如果我还可以坚持手写笔录,凝结成篇,不断地思考,不断地修炼,百年之后,就算成不了仙,也该是一棵参天耸立的白桦了吧。
知足常乐!感谢生活在打我一拳之后,总不忘赏我一颗糖,哪怕只是一颗小小的冰糖也足以甜蜜我整个身心。
感谢父母,从小教育我坚忍与独立,尤其给我取了这么一个好名字!
感谢身边的人对我温柔相待,让我在生活中看到的尽是这个世界的美好。
感谢我是一个老师,感谢我选择了初中语文。
因为是老师,我依然可以用干净、纯色的眼光,去看待这个有时让人伤心,甚至绝望的世界。因为是老师,我仍然可以活在一个单纯、天真的世界里。
因为选择了初中语文,我才有了看书写文、辩证思考的习惯。因为选择了初中语文,我有了自己的“桦语课堂”、“游游桦梧”。
虽然我确实是一个极普通、极平庸的人,生活清贫,寄人篱下,但我认为我拥有很多常人看不到的财富。“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最后,偷偷告诉你们我们家祖传的美容养颜的秘方,那就是“善”——与人为善,广结善缘,心和面善,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的!
公众号:游游桦语
篇13:关于生活的随笔写作
你配不上你想要的生活
月见小姐在决定辞职之前,曾经在微信上对我们进行了每日一吐槽的狂轰滥炸。
“每天都要看老板脸色说话,没完没了的加班和出差,对着吹毛求疵的上司和同事,真是够够的了。真想像XXX一样啊,在家做自由职业者,每天轻轻松松的写个文案做个翻译,时间又自由又不耽误挣钱,人家那才叫生活。”
这抱怨来的太过频繁,以至于开始时经常回应她的那些人都默默失踪,直到她终于发了大招“告诉你们啊,我终于鼓起勇气辞职了。赶快表扬我一下。”,纷涌而来的鼓励换来她频频发来那个大笑的表情,“我终于要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啦~”
我几乎都能脑补出她笑出八颗大白牙神采飞扬的笑脸。
“哎,你帮我介绍个翻译能赚钱的活儿呗,我这刚刚起步,只要靠谱就行了。”她问我。
对于月见小姐的第一次拜托,我极其认真的辗转找了许多个朋友,终于给她找到一份虽然报酬不多但是绝对轻松的翻译兼职。她在那头连着发来好多个谢谢,开心的不得了“一想到马上就要新生了,真是太开心。”
她仿佛从一个满身怨气的小白领一下子进入了岁月静好的阶段,晒一晒自己种的花草,拍一拍自己画的涂鸦或是镜子里练瑜伽的身影,每天一发自己的健身记录,还有在读的那本名字拗口的厚厚的巨著。
就这么静好了好几个月,终于有天忍不住拉我聊天“哎你说,这些人怎么就那么难伺候呢,我翻完5000字才给100块,进度还催的那么紧。还有上次找我做文案的那家,我改了8遍啊,他们还挑挑捡捡,居然晚上十一点打电话给我要改方案,气的我直接就挂断了电话,有没有礼貌啊这些人。”
她气势汹汹的在那边抱怨了许久,终于轮到我插话的时候,我劝她“刚开始就配合一点嘛,等人脉建立起来了怎么样都行。”
换来月见小姐好像听到外星球电码一样的惊讶和不解“你傻啊,我辞职了自己单干不就是图个自由嘛,我要这么逼我自己,又被人使唤又看人脸色的,跟上班有什么区别?”
紧接着她又不甘心的絮叨几句,“人同命不同啊,你看那个XXX多好运气,年纪轻轻开始做自由职业,做一笔够吃一个月,是不是什么二代啊,有人脉有家底什么都不愁。”
月见小姐口中的XXX,曾经是许多人羡慕的对象。
一次公司活动的时候见过她,妆容精致举止文雅,带着一点独特的慵懒气质,像一只吃饱了准备入睡的与世无争的猫。寒暄之后我凑过去聊天“我有位朋友特别喜欢你,简直要以你的生活当作模版了。”
她苦笑一声指指自己的黑眼圈,“羡慕的人多,能做到的人少。我现在的作息比上班族还要辛苦,每天五六点就得起床看看做的方案甲方有没有意见,常常大半夜还被叫起来改图。做翻译就更别提了,看得我眼睛都花了,就那么一点点钱。”
许是看到我的表情太过吃惊和同情,她安慰似的拍拍我的肩“这都已经好多了,刚开始的时候好多钱少事多态度差的客户,我天天跟孙子一样的跟在人家后面追帐,动辄被骂个狗血淋头就为几百块钱。跟那时候比起来,现在真是好太多了。”
“自己做事居然也要这么辛苦?”我忍不住感叹一声。
“每一种自由都辛苦,”她笑容温柔眼神坚定,“但是值得。”
我想起自己刚刚毕业的时候,曾经特别崇拜一位“高冷”的前辈,他不拉帮结派的笼络同事,也从不花言巧语的奉承老板,从不刻意去争取什么,却能把每一项任务都完成的很出色,每一年都在高升直至高管。
那时候我在想,这就是我想要成为的人,又独立又淡定,又优秀又个性。
直到有机会跟这位前辈聊天,换来他语重心长的一句“想要做什么样的人,需要先考虑好,自己愿不愿意付出相应的代价。”
用别人聊天吃饭打游戏的时间钻研业务的代价,每个夜里都在苦学然后清早起来跑步的代价。
对重要的客户做小伏低百般应承的代价,对上级错误的指示咬牙做完然后自己去补洞的代价。
曾经努力去变成另一个人,才能做回自己的代价。
东野圭吾在那本《彷徨之刃》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话。
下西洋棋的时候,一开始我们拥有全部的棋子,如果一直维持这样就会平安无事,但是我们要移动,走出自己的阵地,越移动就越可能打到对方,可是自己同时也会失去很多的东西,就像是人生一样。
我们常常以为自己喜欢某一种生活,或是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可是这样的想法往往只停留在了解别人最光鲜亮丽的一面,羡慕她自由,羡慕他成功,羡慕他年纪轻轻就升了高管,羡慕她不动声色就自费出国。
而他们背后不为人知的艰辛和努力,就是我们尚未做好的觉悟。哪里有不会辛苦的自由,哪里有不曾妥协的成功。
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样的人还远远不够,去了解这样的日子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你想要成为的那个人都经历过什么样的生活。造就他们的和他们放弃的,你愿不愿意也作出同样的选择?
愿你落棋不悔,愿你终得所爱,即便这并不是一个人人都配拥有的结局。
精致与粗糙
(一)
不知何时,人们开始追求精致的生活。我以为这是富足的象征。如同江南园林与美食的出现,就是因为商业的繁荣与经济富足,商人们不遗余力地将精神放在了经营园林与讲究美食上的缘故。
眼看着一种叫精致的品味铺天盖地而来,喝茶、种花、绘画、摄影、手工、烘焙、乐队、小众电影、小众阅读......被满眼的精致包围,有点喘不过气。
当精致与有趣由一种自得其乐的生活细节变成一种可操作的具化目标,成为一门生活必修课,商家就自觉承担了生活导师,后面尾随着无数在学步的燕国人。
商家告诉你:精致的标准有很多,琳琅满目,总能挑到一款去努力。化妆品、饮食、服饰、车子......甚至艺术和阅读,都成了他们宣传的对象。你总是要加倍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你是不美的陶器,你要努力打磨成花瓶,花瓶要努力装满水,装满水的花瓶一定要养花,养着花的花瓶一定要找到合适的位置去安放,找到了合适的位置还要有漫天的彩霞映衬......总之,你要努力地优雅地精致地老去。
商业影响下的我们,病态地追求一种被潮流认可的精致。
可是,生活明明是自己的事,凭什么每一个人都非要活成芭比娃娃?
(二)
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女人,像我一样粗糙地生活。
购物直奔主题,把逛街看成负担,除非必要很少花钱。按照这种行事作风来看,我该是男人的。
朋友曾戏称:“给你钱你都不见得会花。”还真是如此。
衣服够穿就行,不大讲究潮流跟品味,基本就是经典样式。贵的就多穿几次,完全出于经济学的考虑,通过使用价值把价值给变现。对喜欢的衣服,表达喜欢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它实现作为衣服的最大价值,把它穿旧。
长年留着长发,不用常打理,一年进不了两次理发店。不到重要的场合不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是不会化妆的,化妆品不是被用掉的是因为过期被扔掉的。
只爱正餐,不挑食吃什么都行,没什么想吃的也没什么不想吃的。基本不吃零食,尤其对甜食深恶痛绝,水果之类更是多久不买都想不起来,偶尔买点,也是吃的不如扔的多。
不大讲究住,简约就行,不乐意纠缠琐碎的细枝末节,维持家的基本功能,就觉得很舒服。
对车则完全不懂,自行车公交车私家车在我看来,跟小时候坐拖拉机没什么区别,只是个代步工具而已,走着上下班也很自得其乐。
活得不精致,也不觉得纠结。
在文字里天荒地老
沏一杯清茶,品一沫幽香,书一筏墨迹,撅一首诗词,写一篇散文,把不想说的话,穿梭在字里行间。一字一词一句,都是情感的表达,文字的魅力,往往来源于我们的生活,也是传达感情的最佳方式。
——题记
不知从何时起,逐渐的被散文所感染,每天无所事事的时候,喜欢读那么几篇散文,她就像是春里弥散的芬芳,让人沉醉,让人迷离。又像是夏里漫山的绿,让人心情爽朗,精神抖擞,整个生命充满活力。也像是秋里的硕果累累,给人希望,给人盼头。更像是冬日里的暖阳,给人以温暖,让整个世间充满爱。
一首诗词陶醉了多少文人墨客,一笔墨香安慰了多少受伤的心灵。纵观悠悠历史,有多少人把多少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寄托在诗词里,又有多少人把对社会的不满穿插在诗词的字里行间,更有多少人把他们的雄心壮志写进诗词里。
李白把对家乡对亲人的思念寄托给月夜,抬头是明月,低头是思念。杜甫的一首茅草屋所破秋风,写出了他生活的辛酸,也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写出了老将军雄心壮志,人老心未老,誓死效忠朝庭。
文字是很奇妙的东西,她可以陶醉一个人的情操,也可以渲染一个人的品质。墨落纸筏,情染其间,一首墨香,可以让人充满爱,也可以让人充满恨,可以让人向往生活,也可以让人情绪低落。在你提笔落墨的时候,你的心里所想,就是它尘念墨落的内容。它可以是一首诗,也可以是一首词,一篇抒情的散文,更可以是你生活的点点滴滴。
一篇好的文学,需要你细细的去品味,有时候,它就像是一盘美味佳肴,只有你慢慢的尝,细细的嚼,才能尝出它的酸甜苦辣来。有的时候它又像一杯淡淡的清茶,入口平淡无味,入喉后光滑细腻,清淡中飘出一股优雅的清香,让人回味无穷。可有的时候,它又像是一杯浓浓的咖啡,入口,苦味扑朔迷离,其后便是淡淡的清香,让人清新爽口,给人以无尽的遐想。
墨香清雅,笔染红尘,当我孤独的时候,喜欢沐浴在文学的海洋里,情感散文,时时牵动着我的心,让我那平静的心,泛起涟漪,多年尘封的感情得到释放,看着那小说里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也盼望着自己有那么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与自己心爱的人共度一生,那该是多么辛福的事。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勇敢的狂奔,夜幕降临的时候,一颗孤寂的心得不到安慰,一刻颗痴痴的心等待爱的归来。励志文学,让我对生活充满自信,每当被生活磨练的心智丧失时,我总是喜欢看那么几篇励志散文,它让我重新看到阳光,重新发出热的光,踏着坎坷大步向前走。
春似忙碌,鸟语花香;夏似安然,绿意盎然;秋似喜悦,硕果累累;冬似寒意,冷冷清清淡淡。一丝忧伤爬上我的额头,一股焦虑盘旋在我的眼前,那安逸的心焦躁不安。提笔落墨,字落纸筏,顿时我的执念翻江倒海,犹如千军万马奔腾,又如寂静的夜,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更如打翻的五味散,酸甜苦辣咸,啥味都有,心像是被堵了一块石头;慢慢的那狂躁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它就像是一泓清泉绕石而过,轻轻地,温柔般的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
时间煮酒,岁月静好,冬夜寒意倾泻在窗前,月光浩洁,凝霜满地。寂寞停留在小屋里,一笔墨香,寄托出孤独,思念是一首歌,被我穿插在字里行间,温文尔雅,不失大体,狂躁不安,略显平静。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用文字敲打成一个个故事,催人泪下,却又脉脉含情,波波涟漪,荡漾开去。
笔落江南,渲染千年,留芳万古,是儒家思想,是墨家之挣,是道家之辨,也是文人墨客笔下真实的写照。提笔落字,情寄天涯,清新脱俗,方显书生意气;义气勃发,生机盎然,不失儒雅之典;壮志凌云,精忠报国,却似非凡之士。
一指飞花留心香
陌上花开,绿萼红瘦,你是否踏着春的旋律,翩翩而舞?花开时节喜逢君,姗姗来迟的你呀,恰好你来,恰好我在,不早不晚,一挑眉的惊喜,原来你也在这里!
——题记
不知不觉,春天迈着轻盈的步履,莲步轻移,悄无声息地款款而来啦!
推开窗,眼前是一派明媚的春光,尽管还没有显现她曼妙的风姿,但春的讯息已经潜入心底。那蛰伏了一季的枯草,也露出了隐隐的绿意,小鸟栖息在枝头上,有点迫不及待,声声清脆的鸣叫,似乎在唤醒着桃红柳绿尽快的到来。和煦的春风吹醒了大地,也温暖了人间,唤起了心中的美好与期盼。
春暖花开,总想采撷一袭明媚鲜艳的色彩,植一枚粉红色的心事入怀,让桃红柳绿的芬芳,晕染了一季的春光。让蛰伏了一冬的眷恋,终于迎来了这一季锦瑟韶光,温暖而轻盈地在春的枝头上绽放。
春天终于来啦!一年四季中,春,是最惹人怜爱的季节。
昨夜的梦还依然清晰,心随梦动,梦随春动。那是心底里的一首歌,听,那是着春的旋律,流年里点点滴滴的欢喜,在内心里随着这音符跳啊,跳啊;和着柔柔的眸光,些许甜蜜,些许慌张,青纯的小溪,静静地流淌。
一纸素笺,一笔凝香,穿越悠悠的岁月,在时光的长河里沉淀,在文字的王国里翩跹。总有一种感动,是穿越灵魂而来的,此岸彼岸,红尘摆渡,只为遇到你今生要等的那个归人。千帆过尽,总有人在为你守候,总有人在为你寻觅,两颗心的交集,是生命的美丽,是灵魂的皈依,是流年里生生不息的期许。
始终相信,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一见倾心,再见依然,不是恨早就是恨晚,总会在最深的红尘里遇见。人生的路上,风景无限,总会有那么一处,是你心中无可替代的美景。在这个争奇斗妍、姹紫嫣红开遍的春天,邂逅一份美丽如桃花的情缘,心中注满了明媚,眼眸里流淌着温婉。
最美的遇见,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上,最美的邂逅,没有早晚,是心灵的隔世重逢。一眼万年,刹那永恒,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更是“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陌上花开,绿萼红瘦,你是否踏着春的旋律,翩翩而舞?花开时节喜逢君,姗姗来迟的你呀,恰好你来,恰好我在,不早不晚,一挑眉的惊喜,原来你也在这里!
春风吹绿了杨柳,阳光饱满了思念,一季韶光妖娆了锦瑟流年。一抹温情的微笑,执意在枝头上盛放着极致的娇艳,一次深情的凝眸,注定是人生只若初见的感动。
春天是诗意的,也是羞涩的,乍暖还寒中,犹抱琵琶半遮面,又似一朵半开的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那一低首的温柔啊,回眸惊艳,萦绕着生命里的至诚,是命运的眷顾,是我心中亘古不变的人间四月天。
一些思念,那么近,又那么远,如飘落在风中的花瓣雨,暗香缕缕,盈香满怀。初见的嫣然里,始终婉约着温情的感动,正如灵魂的邂逅,总能唤起两颗心的共鸣。不知,你能否读懂我如莲的心事?我知道,你即使沉默不语,我依然能读懂你,隐藏在时光深处的那些情意,浅相遇,深典藏。我读懂了你脉脉的深情,正如你,也读懂了我临水照花的心境,和为你织就的一帘幽梦!
拾一枚风花雪月,将你我的故事,在心底安放,氤氲了殷殷的期盼,潋滟了如水的时光。就让那一阙心念,绽放成一树花香,开满心房,那花,是心的渴望,尽管,是沾了露滴的忧伤。
暖一场相逢,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邂逅。捻一指花香,书一页明媚,为你静守天涯,红尘相念,只因一份懂得,时光静好,流年的光阴如飘零的花瓣雨,带着幽幽暗香在指间流淌。喜欢在这妖娆的春光里,盈一怀似水柔情,红笺小字,为你谱写脉脉心语,任那淡淡的相思,掠过你的眼,润了我的眸。掌心的记忆中,溢满了初遇的芬芳。
携一份美好,书一笔红尘眷恋,前世注定的缘,一见倾心,再见倾城,回眸嫣然,但惜相见不恨晚。
捻一指飞花,为你留住一瓣心香,珍惜一份美丽的邂逅,典藏一种唯美的心动。阡陌红尘,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相约这醉人的春天,与你,共赴一场春暖花开的盛世欢宴!
你可以飞为什么要走路
特别喜欢三四点的太阳,本能里觉得那是照着回家的轨迹。我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耳朵里单曲循环的是BLUR的歌,心已经飞起来了。
我曾在一个温暖的冬日里希望下雪,可是这个城市从来不会有雪铺满地面跟有弹性的棉花糖一样的天气,南方总是给人一种分不清季节的错觉。想起前些日子,路上遇到了一个满头白发、骨瘦如柴的老爷爷在卖橘子,每次都想多买点让他可以早点回家,因为这个城市晚上特别冷。我能想象他欢喜地推着空车回家吃晚饭的情景。可惜这个城市冷冰冰,就算华灯初上车水马龙也是人来人往互不相干。或许这里实在太大,本地人太多,容不下我的心。我也从未想在这里认真生活下去,或许几年之后就能离开。
我有一颗漂泊的心,从来不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留太久,于是在某一天的夜里我发现我长出了翅膀,彩色而且闪闪发光还有薄荷的味道,就像百无聊赖中咀嚼的薄荷糖。从那天开始我想去哪里就飞到哪里,就像得到了任意门一样。别人羡慕不已,我已实现了我漂泊的梦。可是有一天,我再也不想用我的翅膀,我把它收起来好像没有一样。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因为有一个中秋节我想飞回家吃汤圆,可是那天到处张灯结彩,每个家庭都围着桌子聊天吃饼干,而我一个人却还在飞,黑夜让我找不到方向,等我到家时,外面已经到了黎明。我孤独的一个人寻找了一夜回家的路,我多么希望有太阳或者有人陪我一起飞,我站在天台上看了日出,发誓再也不用这对翅膀了。
篇14:生活随笔感悟写作
在熙熙攘攘的早上,人们都在做什么呢?是在追逐高品质的生活。清晨,有句古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晨”,在朱自清的《春》中也说到“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
迈着轻快的步伐,进出小区。车辆时不时地经过,早上的空气似是纯真的娃娃。小区栅栏外面郁郁葱葱的植物,那一枝枝刚出的鲜嫩的芽儿,似一个个刚出生的婴儿般。
来来往往的车流中,每个开车的人都不一样。像大多数人,他们接着电话,看着一秒一秒的过去,还看着“飞车”,还有的年过半百的老夫妇,一起拿着钓鱼竿,开心地互看对方,在湖畔度过美好时光。更有的“妈、爸,我在这很好,不用担心”。上进的年轻人,每日努力打拼来回报每日担心他们的亲人。
随着二孩政策的开放,孩子们越来越多了,这些新时代祖国的“花朵”正在一点一点长大,娃娃的哭声也是随处都可以听见,而母亲们也越来越忙了。
我们做的是追求品质生活,不追求随波逐流的混日子。
熙攘的早晨是一天另一个自己的起点。
公众号:最好的我们一直在路上
篇15:随笔写作《记忆里的故乡古桥》
古桥在村子的西面,黑龙岗河自南向东绕村而过,分出一条支流向西绕过村子,古桥就在这条绕村的支流上。古桥的两面是村子里最大的水塘,每到夏日,古桥倒影,荷花绽放,莲蓬争香,岸边柳树妖娆多姿,美不胜收。
儿时的记忆里,古桥是西去十几里外镇上的唯一通道,青砖圆拱的古桥上,竟日里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夏日里的古桥也是我与小伙伴们的最爱,站在高高的古桥上,脱成光屁股猴,一跃而下,深深的水塘里被激起无数的浪花,笑着、闹着,在这水塘里泡过炎夏酷暑的时光。
冬天的古桥绿苔褪尽,青砖和石条尽露出来,站在厚厚的冰上,小伙伴寻找着青砖和石条露出的孔洞,手脚并用的往桥上爬,孔洞内的苔藓粘腻湿滑,往往爬到中间就会掉下来,好在那时候每个人都穿着厚厚的大棉袄,不用担心摔坏。有的时候,也从古桥长长的桥洞两侧,分成好人坏人玩打仗的游戏,小伙伴们嘻嘻哈哈的玩闹声,为这冬日的古桥和水塘增加了几分生气。
春天的水塘残冰消融,古桥的倒影重又摇曳在水塘里,小伙伴们站在古桥上,望着水塘下自己的影子,憧憬着夏日里飞跃而下的畅快。柳笛声声中,天气渐渐暖和,古桥上红男绿女你来我往,古桥下,水中的撅嘴鲢鱼也顶流捕捉流蝇。小伙伴们拿着竹竿制成的鱼竿,拿着挖来的蚯蚓,站在古桥上钓鱼。这时候,往往会引来贪吃的大鲶鱼,它们摇摆着大大的尾巴,一下子连钩也给拽走了。偶尔会有小伙伴钓上一条一尺长的.鲤鱼,引起大家的欢呼和羡慕。我曾经用爷爷弯成的鱼钩钓上一条3斤多重的鲶鱼,好长时间都被小伙伴当成羡慕的谈资。
荷花吐蕊,莲花飘红的季节,游泳的季节也到了。这时候,如果水势不大,大人们会用撒网或者挂网在水塘里捕鱼。挂鱼的时候,在古桥的一侧放上挂网,捕鱼的乡亲就会动员整日泡在水中的我们帮忙赶鱼,小伙伴们在水中一字排开,几十个人一起从水塘的一侧往桥的一侧虚张声势的击打水面,有的鱼受惊就会一直在前面跑,当鱼儿惊慌失措的游过水桥,就会直接撞在挂网上脱身不得。捕鱼结束,捕鱼的乡亲会分给小伙伴每人一二条大鱼,我与小伙伴就赤脚光着身子,一手提溜着衣服,一手提溜着鱼,兴高采烈的回家找父母邀功去。还有一年,碰到了枯水的年份,只有古桥下的深水里还存有一些水,大人们合伙把那些水排干,没想到水底下会隐藏着那么多的鱼,鲶鱼、鲢鱼、鲤鱼和鲫鱼,足足抓了半晌午,最大的一条鲶鱼竟然有十几斤重,长度都快赶上了我的身高,大大的嘴足能吞下一条小孩的胳膊。
深秋的季节是踩藕的季节。大人们穿上长长的皮裤,顺着古桥两侧,在枯黄的荷花丛里,踩出又白又长的藕来,这时候岸边的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新藕,咔嚓咔嚓的吃着,涩中有甜,现在想来还令人回味。
古桥随着村子建设开发早已经被拆除,一条笔直的沥青路取代了它,水塘也早已经消失无踪,故乡的古桥、水塘成了今时的回忆。古桥伴随我度过了童年,随着全家搬到城市,上学、当兵,离它越来越远。它那青灰的影子,却铭刻在我的心里,偶尔在梦中,走过它青石铺就的桥面,相伴着小伙伴们的欢声笑语,香甜梦境的时光。人到中年,岁月渐老,那些儿时的幸福岁月,长长成为面对繁复生活,坚强下去的理由。故乡的水塘、古桥啊,你是我一生走不完的路,一辈子忘不掉的爱和情。
篇16:故乡的冬天生活随笔
故乡的冬天生活随笔
故乡的冬天,清晰于镇上的一场古会。
那场古会,不知道起始于什么时间,在立冬前后,阴历的十月初开始,持续一周多,我们叫十月会。在我的想象和理解中,古会就是一场欢迎冬天到来的仪式,祈求上天赐给来岁的丰年。汉魏时期,立冬,也就是冬天来临的这天,天子要率群臣迎接冬气,对为国捐躯的烈士及家小进行表彰与抚慰,请逝者保护生灵,鼓励民众低于外敌或恶寇的掠夺和侵袭。这场乡村的仪式,绝对没有了古时皇家的正式和盛大,但这种排场,在乡村,却是最隆重的。
二十四节气中,四季都有一种节气作为开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立,建始也,每个开始意味着季节的正式来临。立冬、草木凋零,蛰虫休眠,万物活动趋向休止。记得以前的十月会前后,总是会迎来家乡的第一场雪,伴随着阴沉沉的天空,这场雪会如约而至,不大,冰冷的细雨夹杂着雪粒子,敲打在枯黄的草木上、树干上,窸窸窣窣的作响,一望到头的田野上、山坡上,会慢慢地覆盖上一点白色,裸露部分的土,湿漉漉的,给刚刚种下的冬小麦送去了第一次满足的滋养。上天总是平衡的,不会忘记和落下他的每一个角落,该给予得一定会给予。
古会上,秦腔的表演是这场古会的盛宴。早在九月底,乡邻们就不断的邀约亲朋来逛会,无非是趁着这个机会大家聚一聚,说说家长里短,增近彼此间的情感。其余摆摊设点的大小买卖,都是这场盛宴的陪衬,那些再上口,再让人垂涎的小吃,只能是舌尖上瞬间的.美味,秦腔留下的余味不仅是眼耳的快意,还有精神上的寄托和丰富。这个自西周传承下来,相当古老的剧种,形成于秦、精进于汉、昌明于唐,完整于元,成熟于明,广播于清。古会上的曲目,大多是经典,有时是折子戏,有时是本戏,折子戏时间不是很长,人们看完一段后可以欣然回家。要是本戏,很多人便留恋于其中的情节,非要看完才罢休,特别是老人们,拿着小凳子,在戏台下一座就是一下午或者大半晚。其实,看戏的乐趣不是所谓的生旦净末丑的拿捏和表演的多出彩,而是戏曲里的哲理,农村人的很多哲理都来自于戏曲,上下几千年的秦腔,是黄土地的灵魂,也是心灵的抚慰,即便是那一声声吼,也能在刺破云霄之间平复任何心情,这便是他的魅力所在。
西北的四季格外分明,夏有凉风秋有月,春有百花冬飘雪。深秋后,就能隐隐约约看到冬天的影子了。田地里的玉米早早的收了,留下的玉米杆枯黄的迎着下山风哗哗的作响,吟唱着这一生短暂的辉煌。很快,村民们就下地了,一根根的挖出秸秆,成捆的捆好,拉回家,堆放在房前屋后,作为冬日里引火热炕的材料,一捆玉米杆,放进炕洞,点燃,慢慢的等抗热,一家老小围坐在炕上,说笑着。家的温暖不仅是一顿团圆的饭食,也是这一家老小围坐一起的欢笑。
那条流经的小河,是故乡的血脉。进入十月,河水不知不觉的变浅、变小了。伸手下去,有些冰冷,但小河的季节似乎是河岸山坡上的植被掌握的,那些曾经葱茏、绿意盎然的草木,也变黄、变枯了,只有常绿的松柏象监督者一样的一成不变,默默地看着大家在四季轮回。
暮色中的炉火,是家乡冬季最温暖的写意。黄昏,暮色四合,家家户户开始烧火做饭,炊烟旋绕在小村的上空,柴火燃烧后点滴的糊味,饭菜的香味远远的就能闻到,让小村的依恋瞬间荡漾在心头。
从秦岭深山吹来的风是冬的号角。其他日子,风其实没有停歇过,春来带来的是泥土和草木的清香,夏天夹杂着收获的小麦的香气,初冬的风带着呼啸,跃跃欲试,似乎要和谁化解一场恩怨,就等着冬的大刀阔斧了。宋人的词里这样写道:“落水荷塘满眼枯,西风渐作北风呼,黄杨倔强尤一色,白桦优柔以半疏,门尽冷霜能醒骨,窗临残照好读书,拟约三九吟梅雪,还借自家小火炉”。在家乡,能和诗里符合的大概就是这呼叫的风了,诗中的黄杨可以换成白杨,尤其是一排排伫立在村边、路边的高大的白杨,我一直觉得冬季带着哨音的风的呼叫,就是白杨树发出的,其实也未必就是白杨,但我的心里一直认为白杨是最大的发声者。他的呼叫,不知道是不是一种不屈和倔强。在这执拗的背后,可能是那不肯弯腰,挺立的不屈不挠的身躯吧。
立冬过后,便是小雪,若是以往,等待着的即是那一场场飘落的雪花,也就是说,十月会后,故乡的冬天就真的来了。干净、清冽、寒的有些刺骨。此后,人们不再多出门劳作了,守在家里,安稳的等着,等着下一季漫山的绿,清清的河水,柔和的山风,和每个冬天过后的繁花似锦。
篇17:故乡的春地生活随笔
故乡的春地生活随笔
生居闹市,夜晚看街灯,听汽车的轰鸣,心中却在向往乡村的静谧,想这春夜月光,在乡下,那是多么迷人的意境啊!
生在农村,最得意的时刻莫过于走在松软的土地上,像小时候扑进母亲的温暖怀抱里撒娇一般,你尽可以在那一马平川上面翻几个跟头,打几个滚,而不用担心扭伤脖颈,摔断了骨头。“母亲”始终张开手臂在围护着她的儿女们哩!
故乡的春地是令人陶醉的母亲胸脯;一条缓缓流去的'小河穿越地中央,那便是母亲流出的甘甜乳汁。多少次我和我的伙伴们徜徉在那一片黑土中和那宽敞清澈的小河里,做着我们童年的游戏。
后来的日子不管走到哪里,做梦都还梦见那一大片黑土地。我曾深深地思索,那故乡的那片春泥为什么那么肥沃?那么黑?那么软?直到长大了,我才明白,那是父老乡亲们一代代用汗水浇灌的结果。
可庆幸的是,我也曾抛洒汗水在那一片土地上,也曾因青春的骚动向大地母亲一诉衷肠,扑进她的怀抱里放声痛哭,那种哭是无所顾忌的,就像小时候的笑一般酣畅。想一想,也只有大地母亲不厌弃自己的儿女,无论是对她哭还是对她笑,她都能给以理解和安慰。在那春风荡漾的夜晚,我不止一次踏进豁达的春地,这对于我来说,那儿简直如同人间天堂。有时候,我会躺在绿油油的麦苗上对天畅笑,仿佛躺在亲人的怀里尽情歌唱一般。
我爱故乡的春泥,她说能给人一片自由的空气!
篇18:关于生活随笔散文之故乡
关于生活随笔散文之故乡(一)
在北方,看见叶落絮飞的景象,便想起故乡,我的故乡在四川南方一个依山傍水的城市,那里有山的绿意和水的清凌,时常让我魂牵梦绕,寤寐思服,那是一个小城,无论是大江或是小河,一到了这里便舒缓下来,那水的样子,伴着年轮缓慢地流进我的心里,长成梦的模样,若影若现,周围的小山和丘陵间常常在薄雾中延宕,这样的景致让我对故乡有些许的期望,期望她更加的温润,清亮,仿若是山里的摩登,或若是城市里的乡村,近年来,由于长期在外地工作,隔上一段时间,回到故乡,那里的变化,越来越让我感到亲切,而在以前的时候,这样的感觉是没有的,假期结束后,当我离开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愁绪和思量,但是,在北方呆久了,每当看到季节的变化,风里冷冽的气息,黄叶飘落满地的时候,心中故乡的蔓藤,像花儿一般在渐渐绽放,令我生出诸多的惆怅,来对映生命的眷念,思念就像长了翅膀,便在瞬间,回到故乡;
在南方,我的故乡,有众多的山峦掩映着绿色的衣裳,山下的河,像温柔的女儿,守护着那岸边的万家灯火,像神女峰的坚持,延续远古的梦想,河的蜿蜒,水的潺潺,在两河间的狭长地带,孕育了一方水土的儿女,生长出许多青绿,在蓝天白云与广阔的田野间弥漫;那里有农田的稻香,有瓜果的芬芳,有菜籽的金黄,有蚕丝的曼妙,还有那城市里的现代化大道与老城之间交映的历史和文化,当夜的黑来临的时候,河上、岸上的灯火,繁衍南方不尽的妩媚和安逸;
故乡的酒,散落在陋巷的酒馆里,酒馆里有简单的条凳,红黑相间的方桌,还有那酒缸里透出的味道,纯纯的,散发着谷物的绵柔,流连的芳香,酒馆里的人,或是乡里的农人,或是小街上的商贩,在川南俚语中,古往今来、奇闻异事、花鸟虫鱼、世界万象,如江水汩汩不息,仿若世界的今天,在酒与话中,变得这样的具象;偶尔的插科打诨、夹杂着对老板娘的戏谑,下午的时光在一个日头下,慢慢的地走向黄昏,斜进的阳光,照耀着尘埃,时光仿佛凝固,一切变得如此的静谧和安详,那样的日子,是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此前的情景,飘若回声,过了,便是一晒;
时光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在故乡的平凡世界里,有的是人性美好的和百姓的善良,那里有太多的温存,用语言或笑声,来回应一点点历史的底蕴和文化的厚重;
向南便是赤水河,那里有泸州、宜宾这样的酒城,或许正是在这样的环境,故乡的微醺,便多了几分媚态,夹着川剧的高亢和撕裂,动人心彻,我常常穿梭在故乡小城的各类小巷,思考着这简陋设施的酒肆,里面藏着多少动人的故事和流淌着的关于酒的传奇;尽管在现代大都市概念中,那样的里巷渐次凋零,而我或许在某个清冷而微风习习的日子,去寻找故乡的味道,这味道中的酒意,在心里早就酿造好了,等待着某个时刻,散发开来,回应那些清晨和傍晚,在那里有我儿时的记忆,和对故乡无尽的缠绵;
故乡的寺庙,在晨钟暮鼓中,已越千年,九宫十八庙,就是故乡对寺庙的尊荣集中描述,那里有太多关于佛的故事,有太多关于观音的传说,无论灵泉寺还是广德寺,都集中体现了中国寺庙的经典建筑,做为“西来第一禅林”的广德寺,自唐代宗永泰元年(765)高僧克幽禅师来遂主持开山阐教后,高僧倍出,香火兴盛,遐迩闻名,多少年,历尽沧桑,几度被毁,又数次重建;早年间,我常常看到进香路上的鼓声和钵声,在无数老幼妇孺的虔诚中,延续着每个人的祈望和膜拜,无论严寒或是酷暑,那朝圣的路上,行者如一,络绎不绝,千年如斯,而那些在高堂大殿上的佛,伴着金钟的颤声,在山中古刹传播大音希声的彼岸智慧;
而另一处佛地,则是灵泉寺,灵泉寺位于遂宁城东灵泉山,与广德寺隔涪江相望。寺庙依山而建,苍松古柏,绿树成荫。山间有一泉,色碧味甘,终年不溢不涸,名曰“灵泉”,据载,苏东坡曾于石壁题书“七泉”一首,现已不存。灵泉寺始建于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时寺号为圣佛寺,明孝宗弘治三年(1490)重建后,寺方以山名,无论毁坏还是重建,期间历代虔诚的佛教徒,在这盘山的路上,守望天国的声音,期许传递出生命的永恒,那些看起来粗布长衫的老弱妇孺,在朝圣的路上,守望一份平安,以延续家庭的鼎盛与和睦;
故乡的书法,穿梭在现代与古代之间,尤以蓬溪的书法为最,我曾经看到了书法之乡蓬溪的文化风起,一个亭台、一个楼阁、一个小桥、一个回廊,都是那样的墨香连绵,笔走龙蛇,意蕴若兰,那是黑色的艺术,在黑白之间的一次纵情奔放、或是一次人性燃烧的烈焰,交织的意象,在技术和艺术之间,留下太多飞白,让想象的空间得到了释放,那是动与静、黑与白、空间与时间等流向的表达,那里有你的影子、我的声音、他的未来,有音乐的灵动、有诗歌的悲喜、有山水的跳跃,那是一个人对世界的一次巡礼;
山水的空灵,孕育了人性的清高,那些在书法路上的行者,保持着千年如一的姿态,守望者文化中的艺术瑰宝,每当看到各地的书法作品,心里闪耀的还是那故乡墨池里,溢出的墨香,那是不忘的记忆,那是故乡这片土地,对我成长的洗礼;
春天的时候,无论是阳光明媚或是风清水绿,坝上的风景在田埂间舒展,油菜的黄,连片似的,向着阳光奔跑,那是希望的微笑,那是金灿灿的绿,长在农人的烟袋里,流在水牛的呼喝中,还有那些乡间相望的鸡犬之声,透过薄雾的清晨,传递着收获的吆喝,从青砖黑瓦的农舍里,溢出的炊烟,夹着这南方的晨曦,四处蔓延开来,一份宁静和安详,让人长久的思量;
故乡的河,无论如何都是我无法回避的记忆,70年代在城西修了一条人工河,取名叫渠河,那是从渠江顺流而下,到了我的家乡便决堤围坝,沿着船山的脚下,水草相间的绿,是我对它长久的记忆,那是我童年的乐园,那是我对河流第一次的感知,那是对游泳概念的见证,我的童年、少年时代,在渠河的川流不息中,沉淀了太多的故事,今天,它变得很美,但是,我发现它老了,像个安静的中年妇人,静静地流淌,我想它一定会怀念它过往的青春和繁华时节,今天,它被现代灯光的修饰,变得时尚而美丽,却失去了往昔的喧嚣,它的静是一种失去或是得到,让年轮给它一个答案吧;
人到中年总是想起过去的事,对家乡的热烈是近年开始的,每次看到故乡的变化,心里的感觉总是随着它的变化而起伏,欣然中那份浅浅的遗憾,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动,过去的东西未必全好,但是,未必全不好,看见蜿蜒的滨江路上车水马龙、灯火辉煌,看见涪江沿岸,垂柳掩映、游人如织,看见连接中心岛与岸边的船,在来来回回之间奔忙,我觉得故乡在现代节奏中,疲于应付,难道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游人如织是故乡现代化的结果?我想故乡的美一定在人的心里,在每个灿烂的笑容中,甚至在家人相聚时浓浓的蜜意中,人的幸福应在故乡的梦里有一平平淡淡的模样,是每个人需要的温暖。
关于生活随笔感悟之孩子,你要知道(二)
孩子,你要知道,学无止境。世间上还有许多许多你不懂得的道理,要你去学。你要不恥下问,虚心学习,即使只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也要不厌其烦地慢慢探究下去,可能会有另一个不同的答案,让你的知识更丰富,亦能扩阔你的视野,也要做个学习的好榜样。
孩子,你要知道,不要对你爸妈的苦口婆心觉得厌恶,他们也是为了你好。一直以来,父母为了给我们良好的生活,也花了不少心思。父母悉心照顾我们,为求我们能健康成长,可他们却一天天地衰老,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但仍惦记着我们。这伟大无私的爱,我们要好好珍惜,将来亦要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孩子,你要知道,除了自己,还要为別人着想。不能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伤害別人。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不同的事物,试一试站在別人的立场里想一想,这些是让你迈向美丽真挚友谊的第一步。
孩子,你要知道,要知足。拥有太多並不是好事,不能得寸进尺,还要懂得分享。固执地占据一样东西,只会让你更寂寞更孤獨。你不能拥有所有美好的事物,亦无法操控全世界,就算有更慾望,最终你还是会失望。拥有自己该有的东西,才叫值得。
孩子,你要知道,要能捨能离。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注定了就不会改変,所以你学会放手,放开不属于你的一切,就是拋下心中的包袱。可能你的決定,能让更多人幸福,又或许你今次的放手,能有意外收获,取得更美好的事物。有时侯不再固执,亦是一件好事。
孩子,你要知道,自己争取回来的幸褔才是叫幸褔。用自己的努力去达成自己的梦,是特別有成功感的。成功你会高兴,而这些,都是幸福的源头之一。
孩子,你要知道,不用太在乎別人对自己的看法说法,要相信自己,支持自己。做得好,別人会赞赏你,也会对你改观的。
孩子,你要知道,你是为自己而活。多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不要让自己后悔了。
孩子,你要知道,要学会接受和纠正自己的缺点。不要自暴自棄。別忘记,每人也不完美,你除了有缺点还有优点,这是你的特別之处。
孩子,你要知道,做事要全力以赴。不只是为自己,还是为別人。
孩子,你要知道,不要辜负別人对你的期望。別人之所以会对你抱有期望,是因为別人对你有信心。若令人失望了,那就失去別人对你的一份信任。
孩子,你要知道,我也希望你会知道。世事无常,最重要是借鑿过去、把握现在,決定未来!
篇19:我的故乡生活随笔
我的故乡生活随笔
我的故乡位于崇山峻岭的大别山深处。那里千峰竞秀,万岩峭立。一片好大好深的尾斗湖,包围了我们村。
我们村有七个小岛,点缀于湖的中心。
何以曰“尾斗”?这里有一段美丽的传说。古时候,这里程家塆有户做豆腐的人家,可是有一段时间,每天夜里满满的一缸豆腐水会不翼而飞。户主惊异不解,夜晚守候查因。忽然发现,一匹浑身闪光的“金马”偷饮缸水。户主诧异之间,顺手举起一把铁铲,朝“金马”的尾部铲去。“金马”的尾巴被斩断了,负伤后朝屋后高山奔逃而去。不料,留下的马尾神秘地变成了一斗金子。人们为了纪念那匹金马,将屋后那座高山叫“尾斗山”,将湖更名为“尾斗湖”。
我们这儿的山,很多,很翠。山峦起伏,连绵不断。山有高有低。高的齐天,可挡白日,可遮曦月;低的如坡,树木繁茂。春花秋叶,红如火,艳如锦,碧如茵。野兔在林间散步;百鸟在树梢高歌。青山守护着湖水,湖水倒映着青山。山有水的灵气,水有山的葱茏。
尾斗湖长百余公里,宽二三里。有阔有窄。阔处如洞庭湖,一眼望不见对岸;窄处也有一二十米,搭两个竹排式的浮桥可通。最浅处仅一米多。湖底的'螺、蚌、魚、虾,一目了然。鱼腥草、菱角、青荇,随风摇曳,婀娜多姿。最深处据说也有100多米。旭日东升,波光粼粼。极目远眺,水天相接。时而苍鹭翻飞于湖面。时而鸥鸟戏水于波心。每至夜深,一轮皓月,当空朗照,倒映在水中,伸手可揽入怀中,对饮可倾吐心曲。泛舟湖上,或唱或笑,或吟或跳。畅怀,自由,轻松,惬意。偶尔锦鳞一跃,鸥鸟一呼,百鸟狂噪。俄而月沉星坠,万籁俱寂。天地间似乎仅存一人,并现两月,大有“遗世而独立”“羽化而登仙”之感。
说来惭愧,守着偌大个清水湖,乡亲们总是生活紧张,纷纷外出打工。山荒了,湖瘦了。一条泥巴路,坑坑洼洼,更脏了,更窄了。每次放月假回家,路上“铳也打不到个人影”,村里只十来个“留守老人”,照家,看孩子。
我表哥到广东打了几年工,掘得了“第一桶金”。他是党员,说“党员致富,不能忘了乡亲”。市“扶贫工作组”也派专人常驻我们村,搞“攻坚脱贫”。他们首先筹资,修了一条近二十里的水泥公路。我表哥也出资在湖上修了几座悬索铁桥,方便乡亲们进出。表哥又买来水箱在湖里养鱼。一个水箱有十几个立方的空间,凭空放进湖里,再买两三斤的草鱼喂养,饲料全是青草,无化工饲料,无污染。到年底,草鱼可长到四五斤,在市场上极畅销。
今年初,在扶贫领导的支持下,表哥牵头,组织几家农户搞“农家乐”餐馆,搞水上游艇游乐园,搞鳜鱼、小龙虾养殖,搞土鸡养殖……
前次放假回家,乡亲回来了十几家。表哥说今年单小龙虾一项,村里就赚了好几万,藕也赚了好几万,草鱼已签了十几万的合同呢……
啊!我祖祖辈辈贫困的故乡啊,您真的在党的领导下,富起来了吗?今年过年,我一定要回到故乡,好好看看。
【作者系湖北省麻城实验高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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