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申请书范文 西安
“哆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入户申请书范文 西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入户申请书范文 西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西安入户申请书
长延堡派出所:
我叫XX,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XXXXXXXXXXXXXXXX ,现户口在陕西省XX县XX路XX号,非农业户口。
本人于20XX年上学来到西安,20XX年毕业。之后在西安参加工作至今。20XX年3月在贵辖区丈八东路X号XXX小区购买XX㎡住房一套,并于20XX年5月入住。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落户条件,现申请将户口转入贵辖区丈八东路X号XXX小区XXX室。
望早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10月
篇2:西安入户介绍信
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 在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二)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
1、迁入:
(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照片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
2、迁出:
(1)凭迁出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入学、招工、招干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或招工、招干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三)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分配凭派遣证办理迁出手续)
(四)大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落户
1、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大中专院校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委培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五)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迁入落户
1、统招学生、自费委培学生毕业分配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1)毕业分配到省级以上单位的(含省级单位),所需材料:
a、省教委或省人事厅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毕业分配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
a、《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教委分配介绍信;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凡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在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的,应持学校当年录取通知以及分配手续,由分、县局审批并开具《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3、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原系本市户口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参加统一分配,要求回西安家中落非农业户口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落户地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内迁移办理迁出手续,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
(3)学校出具的未参加分配工作的证明;
(4)迁入地户口簿;
(5)户口迁移证。
4、入学前系本市区县农村户口的1月1日以后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没有落实就业单位,且在市内无住房和落户条件,要求回农村家中落农业户口的,根据(市人发[]4号)文件规定,本个人提出申请,凭区、县人事局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5、本市生源201月1日以后的大学毕业生,已经将户口迁往西部地区单位工作而持证未落、要求返回西安家中落非农业户的,可凭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证明、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改迁手续后,在本市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不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6、20XX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本市以外生源的大学生,已分配到西部地区单位工作的,户口已从学校迁出,不能返回原学校落户;若户口未迁出,可根据本人意愿,暂时保留学校集体户口二年,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将其户口及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六)公民申请更改姓名的条件和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
2、18周岁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3、父母离婚后要变更子女姓名的,根据公安部(公治[]74号通知)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由恢复人或父母写出书面申请。”(16周岁以上人员变更姓名之后,应将原身份证交回)
符合以上三条规定的由派出所主管所领导审批,由户籍内勤办理。
(七)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的条件、材料和程序
根据《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族成份更改的条件和程序〉的通知》(市民宗发[]31号)规定:
1、未满18周岁,父母(或养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相同,父母(或养父母)要求其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
2、年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父母(或养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本人要求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
3、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子女,18周岁以前(注:已满18周岁不能变更)经由母和继父、继母或父商定,要求更改为现母和继父、继母和父一方的;
4、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同是少数民族,本人的民族成份因特殊原因填为汉族的,现愿意依据父母的。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未满18周岁由父母或养父母、继母和父母和继父写出书面协议;
(3)户口簿。
办理程序:
1、由区(县)民族工作部门初审,填写申请表后上报市民宗委;2、市民宗委审核,加盖西安市民族成份更改专用章上报省民宗委;3、省民宗委同意后发给《证明书》;4、申请人持省民宗委发给的《证明书》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更改民族成份相关材料。
(九)本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的,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请书、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2、被申请人户口常住地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迁入地户口簿。
二、分、县局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工人及随迁家属落户,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调入单位介绍信、16周岁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和迁出地户籍证明,审批后,开具《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二)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收、录用的干部、工人落户,凭招收录用通知书或人事部门行政介绍信、《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接收单位出具的办理户口介绍信、迁出地户籍证明,审批后,开具《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三)职工退休子女顶替工作落户的,凭退休人员有关退休手续和市劳动局开具的招收人员录用通知书、《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接收单位介绍信、迁出地户籍证明,审批
后,开具《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四)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的,凭省、市军转办接收安置介绍信或自主择业报到介绍信、《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接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五)由本市、县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回本市、县家中落户的,凭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户口注销证明、区县复退军人安置办介绍信、《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六)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接收的外地离退休干部、工人投靠本市配偶、子女落户的',凭人事、劳动部门安置介绍信、迁出地户籍证明、《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审批后,开具《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祖籍是本市农村,现已退休或离休的人员,在农村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将户口迁入的,若按程序被批准,只能落居民户口,不能落农业户口。
(七)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在本市区、县家中落户的,凭本人申请、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证明、劳改、劳教单位释放、解教证明,经派出所审查后上报分、县局审批(市区落户的须在市局备案发给《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解除少管回西安家中落户的,凭父母申请书、少管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迁出证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八)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本市学生,因退学或除名要求返回本市家中落户的,凭其母亲(或父亲)申请书、原迁出地派出所迁出证明、学校的退学证明或除名文件,经派出所审查后上报分(县)局审批(市区落户的须在市局备案发给《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九)本市生源2001年1月1日以后的大学毕业生,已经在西部地区单位工作落户的,根据本人意愿,可迁回西安家中落非农业户口。凭父母(或本人)申请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证明;毕业分配派遣证(报到证);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公安分局审批开具户口准迁证,在本市区家中落户,报市局备案。
(十)本市区县农业人口与外省市农业人口婚迁的,以及农村之间投靠等需迁转户口的由派出所上报分、县局审批,并开具《户口准迁证》。
(十一)更改出生日期的,按照公安部公信传(86)594号传真文件规定:“对更改出生日期的,要持慎重态度,原则上不予更改,特殊情况要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对确因工作失误造成差错的给予更改。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申请;2、原始户口底页或迁移证存根;
3、申请人原始档案资料。
申请人将以上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由所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分(县)局审批。
(十二)被征地农民的转户的,市政府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对“城中村”实施改造和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由分、县局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公治发[]41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市属县公安局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市辖县“农转非”和“城镇投靠”、“随军”等户口、农业人口的投靠、收养及各类无户口人员由派出所上报县公安局审批。
(二)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01]126号)文件精神,做好小城镇户口的审批办理和管理工作。
四、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院士、博士后、研究生在本市落户的,凭人事部门分配、接收通知,具体接收单位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审批后发给《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落户。
(二)技工学校招生、分配学生在本市区落户的,招生:凭招生计划、录取通知书、《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户口迁移证、学校落户介绍信、新生入户名册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分配:凭分配计划,技工学校毕业就业介绍信、《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户口迁移证、落户单位介绍信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三)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的,凭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门调令、任命书或干部行政介绍信、家属原随军审批表、结婚证、家属常住户口地户籍证明、家属无业证明(由户口常住地劳动就业部门),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家属有工作的,由人事、劳动部门审批)。
(四)异地入伍及因家庭变迁来本市区安置的退伍战士落户的,凭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五)在本市新设立的干休所、招待所及各种办事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落户的,凭市政府批文、迁出地户籍证明、《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六)在西安的驻军部队、地方干休所、招待所及各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落户的,凭市政府原批文及人员编制情况、迁出地户籍证明、《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七)市民政部门批准接收的离退休干部及其随迁家属进住干休所落户的,凭市民政局《接收安置军队退休人员申报户口介绍信》、上级民政部门安置文件、《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随迁家属有工作的,凭省、市人事、劳动部门调令、迁出地户籍证明)。
(八)成建制单位及增编人员由外地迁入落户的,凭市政府批文、《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迁入人员名册、迁出地户籍证明,审核批准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九)依照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安置到本市市区就业或落户的下列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要办理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申请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迁入人员现户口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市人控办核发的《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审批后,开具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1、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或地方离退休干部移交本市管理的人员。
2、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
3、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
(十)因出国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后要求在本市区恢复落户的,凭原户口注销证明、回国护照到恢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出国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持审批表等材料到市局户政处审批并发给《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在恢复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十一)本市区出国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送回国内落户的,凭母亲及子女的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子女在国外的出生证明(含翻译件)、母亲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簿和申请书,审批后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十二)港、澳、台胞,归侨人员回国定居在本市区落户的,凭省、市台办、统战、侨务部门接收安置介绍信及陕西省公安厅定居证,审批后并发给《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篇3:入户申请书
某市公安局:
我叫XXX,性别XXX,出生日期XXXXXXXX,户口所在地XXXX省XXX市XXX办事处(镇)XXXX村,现住址XXXX省XXX市XXX办事处(镇)XXXX村。根据鲁公户[20xx]61号《山东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关于印发〈户口管理业务有关问题解答〉(续)的通知》第23条,本人XXXXXXXXXXXXXXXX,符合办理条件,特申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请予以批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证件以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的证件及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4:入户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XX,XX岁,XX人,于XX年XX月XX日于贵辖区XX处购买了XX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根据办理“购房落户”指南的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XX处的本人及妻子、孩子的`户口迁到贵辖区。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XX
年月日
篇5:入户申请书
×××派出所或公安局:
我叫×××,性别男,汉族,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现户口所在地为××区××路××号×××××,为居民户口,在××××工作。妻子×××,性别女,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为×××××××××,现户口所在地××××××××××,为农村户口,现在为×××××××××的职工。我们于×××年××月××日登记结婚。
由于妻子×××的户口在×××,给我们生活与工作上带来诸多的不便,现申请将妻子×××女士户口迁移至××市××区××路×号。请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申请
篇6:入户申请书
我叫XXX,男,年月日出生,户口在东城区XX街道XX胡同XX号。系初婚(或再婚无子女)。
我爱人叫XXX,年月日出生,户口在省市县乡街(村)组号,系初婚(或再婚无子女)。
我们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个女(男孩),姓名:,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我们夫妻申请随父入户。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篇7:入户申请书
一、儿童情况中文姓名:性别:现住址:所持护照号码:
二、父母情况父亲姓名:何时前往何国:联系电话何时加入外国国籍:现住址:何时前往何国:联系电话:何时加入外国国籍:现住址:出生:年英文姓名:月日出生地:联系电话:入境时间二寸、正面免冠相片
何时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户口所在地:母亲姓名:
何时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户口所在地:申请理由:
监护人签名:
申请日期:
篇8:入户申请书
xxxxx公司:
本人(姓名),现为XXXXXXXX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因不具备落户条件,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内,并同意以下条款:
1、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并主动将户口迁出中智集体户,确认中智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期间,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贵司做好相关工作。
3、本人承诺,具备落户条件后,会及时将户口迁出贵司集体户。
4、离职后,户口迁出时,若本人所在公司存在异议,本人负责与所在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同时,本人同意在未妥善处理好上述事宜前,本人户口将继续接受贵司的管理,暂缓迁出,并按每月50元的标准交纳户口管理费。
5、若本人所在公司未履行与贵司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如在此期间拖欠贵司户口管理费的,本人需使用户口卡,本人将要求所在公司补交或自行补交所拖欠的管理费集体户口落户申请书集体户口落户申请书。否则,贵司有权拒绝提供户口卡及相关服务。
6、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中)止后,本人承诺在解除或终(中)止当月及时将户口从贵司集体户迁出。未能迁出时,视为自动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户口管理的.规定,自解除或终(中)止的次月起,本人应向贵司按月缴纳户口管理服务费人民币50元/月,直至户口迁出为止.
7、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聘用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中)止后,如本人未交或欠交管理服务费,贵司有权不予办理与本人户口有关的事项,本人无条件的在补交管理费后的当月将本人户口迁出。
8、本人联系方式变更,将及时通知中智。因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yjbys
20xx年xx月xx日
篇9:入户申请书
Xxxx派出所:
本人 ,性别 ,身份证 ,是 xxxxxxxx的户主,现有申请人,性别证 ,原户口在 ,为本人xx,现正向你单位申请将其户口迁入我户内,我同意将他的户口报入我户内,请予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户主:
年 月 日
篇10:入户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姓名***,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为*****,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配偶基本情况:**,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儿子基本情况:***,男,*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均为:******,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父亲基本情况:***,男,*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为:******,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母亲基本情况:***,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为:******,属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父母婚后只生育我一人,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我大学毕业后迁往**市工作,现已辞职。为了照顾父母饮食起居生活等问题,根据**市现行户籍管理政策规定,符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条件,特申请本人、配偶***及儿子***的户口从**市迁来**市非对非(或非转农、农对农、农转非)随父母落户。
请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11:入户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是XX村(居)人,于20xx年X月和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结婚,于20xx年X月生育(如果是计划外一定要注明)一孩,取名XX。为了方便孩子以后生活,现将孩子申请入户贵所。望公安部门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篇12:入户申请书
xxx公安局城内派出所:
本人叫xxxx(身份证:xxxxxxxxxxx) ,女,xxxx年xxx月xx日生 于广东xxxx,户口在xxxxxxxxxxx,于 XX 年x月x日与xx(身份证: xxxxxxxxxxxx)初婚,
并于 20xx年x月x日在xx人民医院生一儿子, 名为xxx。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及时上环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 请贵所办理xxx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13:入户申请书
本人___,性别:女,文化程度: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非农业户口。配偶___,性别:男,文化程度: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非农业户口。___年___月___日与配偶___在本市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均属晚婚(初婚),无子女。由于本人户口所在地___省___市离配偶居住户口所在地___省___市相隔较远,加之配偶于___年___应招在___市___单位工作,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___的户口从异地迁入户本市___,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4:入户申请书
本人XXX,系XXXX迁出地址XXXXXX居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购房地址XXXXX 购置房屋,为方便生活和工作,现申请将本人的户口迁移到惠州市XXXXX迁入地址XXXXXXXXX.请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15:入户申请书
你应该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带到你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如果是你现在的派出所要你写申请书你就自己写一份就行了!!
落户申请
××公安局××派出所:
我叫×××,××年×月×日出生,户口在×××,非农业户口,自20××年××××××。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现申请将户口转入×××。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号
篇16:入户申请书
分(县)局 派出所:
本人 xx,性别xx ,身份证 xxxxx,是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现有申请人xx ,身份证 xxxx,原户口在 xxx,正向你所申请将其户口迁入我户内,我同意将他的户口报入我户内,请予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 (盖章)
xxxx年 xx月xx 日
篇17:入户申请书
XXXX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岁,已婚,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为___市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为___路___号。现由于___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的推进,需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沪无住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现寄居亲戚家中,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故申请将户口迁至该处“社区公共户”,垦望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入户申请书范文 西安】相关文章:
1.西安入户介绍信
3.大学生入户申请书
4.新生儿入户申请书
5.入户申请书参考
6.入户申请书范文
8.非转农入户申请书
10.外省婚迁入户申请书范文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