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新年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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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理工大学新年贺词
值此新元肇启之际,我们谨代表北京理工大学,向敬业乐群、勤耕不辍的全体教职员工,向孜孜向学、开拓进取的莘莘学子,向桑榆非晚、壮志不移的离退休同志,向情系北理工、助力发展的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
回首,北京理工大学立足于中国大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和第一价值追求,持续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谋划探索,推进改革,不断开创一流理工大学建设新局面。
静园挑灯,尽展学子风华。这一年,学校将人才培养作为首要任务,将学生成长发展放在中心位置,集全体师生智慧,开展人才培养大讨论,打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政策“组合拳”。同学们在国内外科技创新竞赛和实践活动中屡创佳绩,研究生产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大学生足球队蝉联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文化艺术活动蓬勃开展。
博雅杏林,秋收硕果累累。这一年,学校面向国际前沿,服务国家战略,开展协同创新。积极投入国家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军民融合、科技强军战略,在“长征五号”火箭发射、“神州十一号”与“空间二号”交会对接、新一代高能单质炸药工程化实现等任务中,表现出色,延续了科技创新和工程研发优势。斩获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奖,获批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牵头承担了一大批国防重点项目。
北湖清冽,孕育学者冰心。这一年,学校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储备青年拔尖人才。新增院士及“__”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万人计划”入选者等一批杰出领军人才,新增“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__”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等一批蓬勃青年骨干。推进“预聘-长聘-专聘”聘用体系,通过制度激励,逐步汇聚一流的创新人才队伍。
疏桐引凤,映照前路熙光。这一年,学校加快推进国际、国内合作进程,扩大办学影响力和辐射力。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将于20招生。与世界一流大学实质性合作不断扩大,与俄罗斯开展联合培养本-硕连读国防专业人才专项计划,与世界名校合作设立多个跨境联合实验室。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战略,学校与天津、贵州、湖南等多个省份深入推进战略合作。
站在年新年的门前,我们希望全体师生凝聚智慧力量,以争创一流的激情,加快世界一流理工大学的建设步伐。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期盼所有北理工人勇担国家和民族赋予的使命责任,团结进取,砥砺前行,共同谱写新一年的美好篇章。
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党委书记 赵长禄
校 长 胡海岩
篇2: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二О一一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系国家公办的全国重点大学。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北京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五条 如果北京理工大学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在分专业录取时,以高考实际考分为准,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坚持“高分走志愿,低分走服从”的原则,采取依据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招生的考生录取政策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自主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民族预科生招生政策,均依据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对于享受国家政策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四章 办学地点
第十九条 本科办学地点在北京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
第二十条 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习地点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京理工大学秦皇岛分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至少为AA,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退档时原则上分数优先,参考其它。其他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的方式。
上海市考生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物理或化学);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政治或历史或地理)。
第二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时除国防生外,无往届、应届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色弱、色盲考生不得报考我校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环境工程、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各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校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得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生体检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外语类专业:英语、德语、日语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部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法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含电子商务)、社会工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后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元;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
本硕博贯通培养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博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站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址:admission.bit.edu.cn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第二十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以上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3:北京理工大学章程
序 言
北京理工大学(下称学校)的前身是1940年成立于延安的自然科学院,历经晋察冀边区工业专门学校、华北大学工学院等办学时期,1949年定址北京,并接收中法大学校本部和数理化三个系,1952年定名为北京工业学院,1988年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
学校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继承和弘扬延安精神,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一切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出发、一切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出发、一切从奉献伟大祖国出发,践行“德以明理、学以精工”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的学风,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教育科技发展前沿,促进国防科技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理工大学,英译名: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中文简称:北理工,英文缩写:BIT。学校网址:。
第三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办学场所包括北京中关村校区、良乡校区、西山实验区,河北秦皇岛校区,广东珠海校区等。学校根据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以实施包括留学生在内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类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自身条件,经主管部门核准,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第六条 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和第一价值追求,以“高远的理想、精深的学术、强健的体魄、恬美的心境”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第七条 学校坚持学术为基、育人为本,科学制定教学和科研评价标准,建立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发布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产出水平。
第八条 学校坚持面向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国防现代化重大需求,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强地、扬信、拓天”的学科特色,实施“学科优化、强师兴校、教育创新、科研提升、开放发展、深化改革”等战略,促进理工并重、理工融合、工理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与交叉融合,建设“特色鲜明、理工为主”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九条 学校尊重师生员工的主体地位,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学术自由和学术活动的独立性,为师生员工在教学、研究、学习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建立师生员工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
第十条 学校遵循平等、友好、互惠的原则,与地方人民政府、国(境)内外大学、教育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开展教育科研合作与文化交流。
第二章 举办者和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务院确定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管,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
第十二条 举办者依法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任命学校校长、副校长以及其他应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与办学质量;依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配置;核准学校章程,审查批准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对学校不当使用办学自主权的行为予以纠正等。
第十三条 举办者依法保障学校办学条件,为学校提供稳定的办学资金和教育资源;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提供办学自主权救济途径;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支持学校依法自主筹措、管理、使用和处置财产和经费;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预。
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实施自主办学,独立管理内部事务,实行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接受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学校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一)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招生和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二)依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颁发学业证书,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三)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文化交流和对外合作;
(四)聘用和使用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调整薪酬标准及分配方式,依法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给予考评、奖励和惩处;
(五)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六)管理和使用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声誉;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确定由学校自主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学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本章程;接受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办学标准;保护学校资产不受侵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向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理需求提供扶持和帮助;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教职员工、学生和校友
第十六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教职员工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职责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按职责使用学校公共资源、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三)按规定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机会和条件;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五)按规定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
(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八)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九)与学校约定的权利;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教职员工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责,勤勉工作;
(二)尊重和爱护学生;
(三)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四)爱护公共设备和设施;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六)参加学校公益活动;
(七)与学校约定的义务;
(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聘用制度;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三)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
(二)按规定使用公共资源,享受国家、学校的奖励和资助;
(三)按规定选择专业和选修课程;
(四)按规定获得学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五)依法组织和参加学生自治组织和学生社团;
(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九)与学校约定的权利;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学生履行以下义务:
(一)接受学校教育和管理,修德践行,完成学业;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四)爱护公共设备和设施;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六)参加学校公益活动;
(七)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履行获得资助所承诺的义务;
(八)与学校约定的义务;
(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校友包括曾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中外人士,以及被学校授予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人员等。
学校鼓励校友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定期向校友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听取校友意见和建议;联系和服务校友,关心和支持校友发展,并向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授予荣誉称号;支持校友依法成立具有届别、行业、地域特点的校友组织。
第四章 治理结构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下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建立符合国情、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校党委及其常务委员会(下称常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产生并履行职责。
校党委及其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遵循民主集中原则制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式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校党委有关决议、研究和处理学校行政重要事项的会议。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和校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参加。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对会议研究事项享有最后决定权。
第二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产生并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产生,按照自身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并行使职权。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科生、研究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依据校党委批准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设立二级学院,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学院的设立、变更、撤销等,由校长提出,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党委决定。
学院作为学校内设的办学实体,依据学校授权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管理和使用学校核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
学院实行党政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由院长、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等组成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按照校党委审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决定学院重要事项。
学院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授委员会及其他直属组织、机构。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教授委员会及其他直属组织、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参与学院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民主管理及其他工作。学院直属组织、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须经学校批准备案。
第五章 组织和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根据需要设置学术组织和管理、服务机构。
第三十条 学校设置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设置教育基金会、校友会;设置若干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学科分类设置若干学部。学部在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与学术相关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类组织、机构,依照相关规定产生并履行职责。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机构同步建立。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和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自身章程运行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立校院两级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组织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代表和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学校支持民主党派及其他社会团体依法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作出贡献。
第六章 资产和经费
第三十六条 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以及依法认定为学校所有的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实行“国家统一所有,学校主管部门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按照合法、平等、互利的原则争取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
第四十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产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保证其安全、完整。
第七章 标识
第四十二条 校徽、校标。校徽为圆形,由外圈中英文名和圈内图案组成。圈内中部图案整体造型呈树状,由下而上表现为雄鹰展翅高飞,到顶端演变成口衔橄榄枝的白鸽;圈内底部图案由延安宝塔和“1940”组成;校徽主色调为绿色,辅助色为墨绿色和褐色。校标为校徽中部的树状造型。
第四十三条 校旗。校旗为长方形,白色旗面,正中为校标,校标下方为赵朴初题写的“北京理工大学”及英译名大写字母;校旗旗面长宽比例为1:0.618。
第四十四条 校庆日为每年9月下旬的第一个星期日。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全会审定,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在学校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办学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应对章程进行修订。章程的修订程序与章程的制定程序相同。
章程的修订应由校长或校党委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
第四十六条 学校办学活动必须遵循本章程;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及文件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学校此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予以修改或废除。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工商管理硕士460100(MBA)、公共管理硕士490100(MPA)、法律硕士410100(非法学)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460100(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公共管理硕士490100(MPA)报考条件参照MBA要求,具体标准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要求为准。
3、报考法律硕士410100(非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2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二、报名
1. 20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强军计划、“MBA”联考、“MP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050403美术学、050404设计艺术学和430138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www.bit.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grd.bi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2286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信箱:yjszb@bit.edu.cn
篇5: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南理工校外学习中心关于08级专科
毕业实践报告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做好08级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工作,现将我学习中心此项工作安排、实施如下:
一、2010年6月21日――2010年6月24日08级学生学习下列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专科毕业实践(报告)工作相关材料,领会其精神。
A、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10年下半年校外学习中心(远程)工科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经管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专科毕业实践(报告)工作安排的通知。(见公共学习邮箱(wy84312372@163.com)附件一)
B、工科类、人力资源管理、经管类专业毕业实践(报告)资料包括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一)、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二)、人力资源管理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三)及自我鉴定报告、毕业设计书写打印排版格式(见附件四例文后)和要求以及毕业实践(报告)封皮填写说明。(见公共学习邮箱(同上)附件二)
二、学生可在我中心提供的各专业专科毕业实践(报告)选题方向中选题(见公共学习邮箱(同上)附件三),也可与各专业指导老师联系确定选题。指导老师及联系方式如下:
专业
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汽车检测维修技术
吴亚平
84314934
Wx.4315812@163.com
机械电子工程
史炯煜
13915940638
Sjy8501@sina.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徐荣
13770765779
njxurong@163.com
会计学 工商 人力资源
芮正宏
13851492429
Rzh84312372163.com@
三、为了便于工作联系,我中心建立了一个供所有学生学习的公共学习邮箱。邮箱为:wy84312372@163.com 邮箱密码:84312372
四、学生在完成毕业实践(报告)时,如有困难可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专业毕业实践(实习)报告”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参考。
五、为进一步做好08级学生毕业实践(报告)写作指导工作,我中心提供了毕业实践(报告)“例文”(分专业),学生必须按“例文”的写作格式撰写,具体内容可根据自己的毕业实践专业内容、选题方向确定。(例文见公共学习邮箱(同上)附件四)
六、学生必须按我中心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实践报告的写作(注意时间节点)
1、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毕业实践报告安排
A、2010年6月24日――2010年7月24日完成第一阶段毕业实践报告(一)的写作,并将电子稿发至相应的指导老师邮箱。
B、2010年7月25日――2010年9月25日完成第二阶段毕业实践报告(二)的'写作,并将电子稿发至相应的指导老师邮箱。
C、2010年9月26日――2010年10月8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完成第三阶段毕业实践报告(三)的写作。
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将装订好的毕业实践报告(一)、(二)纸质稿交至我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025-84312372
D、2010年10月9日――2010年10月15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将装订好的毕业实践报告(一)、(二)、(三)和学员自我鉴定四项纸质稿交至我中心。
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毕业实践报告写作安排:
A、2010年6月24日――2010年7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毕业实践报告(一)的写作,并将电子稿发至相应的指导老师邮箱。
B、2010年8月1日――2010年10月8日
篇6:北京理工大学的自荐信
尊敬的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负责领导:
您好!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中学高三学生***。我希望通过贵校的自主招生来实现我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习的梦想,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审阅我的申请材料。
我是个乐观向上的年轻人。热爱生活,逆境也不畏惧,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我坚信,我的努力会让我达到成功的梦想。我喜欢感受快乐,我希望把快乐传递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为强者欢呼,为弱者流泪,我相信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用自己的真诚,博得良好的同学缘,老师们也都对我非常认可,这多来自我单纯、直率、热情的性格。
我热爱生活,始终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我享受着春花的美丽,秋月的温馨,夏雨的激情,冬雪的坚韧。我喜欢感受快乐,我希望把快乐传递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为强者欢呼,为弱者流泪,我相信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在班上有很好的同学缘不只是由于我的班干部职务,更来自我单纯、直率、热情的性格。我会常常不厌其烦地给同学讲一道已经讲过多少遍的数学题,我会郑重其事地给同学公开我学习英语的最佳诀窍,我会在学习之余和同学一起去图书馆遨游于知识的海洋里,一起去ktv陶醉在美妙的旋律中。
一流的心态造就一流的人生,理想的大学铸就祖国的未来。我坚信,选择我是您的明智。我会让北京理工大学以我为荣,我会让祖**亲露出欣慰的笑脸。因为未来会有一个出色的科学家董婷婷在北京理工诞生。那时,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就是伯乐,您就是共和国的功臣!你的选择不会错,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郑重地向北京理工大学的各位英明决策的领导推荐自己,一个卓越的具有非凡潜能的董婷婷在向您招手。她会让您看到北京理工大学美好的未来,她会让北京理工大学校园焕发青春的风采,更会让北京理工大学展示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新一代。
篇7:北京理工大学的自荐信
尊敬的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来自高三应届生,今年17岁。我希望通过贵校的自主招生来实现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习深造的理想,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材料,以下是我的个人情况及人生规划,渴望得到您的了解与垂青。
当我还不知道爱因斯坦的时候,连同这座融合传统与现代的城市,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埋藏在心中的种子,被勤奋努力的阳光和雨露照料成长。
未满四岁,因为一份对黑白键的好奇与向往,我与电子琴结下不解之缘。勤学八载,顺利通过了中国音乐家协会的九级考试并获得最高等级――优秀。在评审意见书上,评委这样写到:“音乐感觉好,演奏自然生动,有极强的感染力与表现力,基本功扎实,能把握乐曲风格理解其内涵并淋漓表达出来,学到这个程度很不容易。”如果说学习音乐只教给我一件事,那就是要力图做一个完美的人,在勤奋与坚毅中让汗水与心灵成就饱满深情完美无瑕的乐章。现在看来,这与北京理工大学“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校训竟不谋而合。都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的人生就是从大师们或激烈或悠远或深刻的乐章中开始的。
自幼贪恋读书,从儿童读本的《炎黄子孙四百轶事》到而今枕边的《世界史纲》、《西方哲学十四讲》;从配着插画的《唐诗三百首》到现在书橱中泰戈尔的《飞鸟集》、惠特曼的《草叶集》;从注音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到案头《果壳里的宇宙》、《量子物理史话》……在文学与科学的海洋中畅游,在历史与文化的广袤长路中上下求索,我看到岁月涤尽铅华,沉淀下来的,满目风景美不胜收。正如高中班主任对我的评价――视野开阔、涉猎广泛,思想独到而深刻,富有创造性。我深知这个学科高度细化的时代不再会有黑格尔时代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但当今社会已进入对能够学贯中西博通古今、高屋建瓴统率全局的既专且博的优秀人才极度渴求的年代。只有放眼全球思贯中西的年轻人,才能在未来成为秩序的制定者而不是执行者。这是我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也希望能在西安交大这所全国知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得到更好的提升与发展。
古人有言:“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志存高远固然重要,脚踏实地更是必不可少。从小到大,我的学习成绩都名列前茅,在中考中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本省最好的高中,为自己赢得了与更多优秀人才共同合作学习的机会。研究性学习、选修课、校园科技节、文艺节、体育节是我们自主创新的平台,从中科院院士、社会各届精英人物,到“嫦娥一号”的总设计师,南极科考队科学家,场场生动精彩的讲座实现了“言传身教”的影响力,也更加坚定了我成为一个优秀人才的信念。
在这所学风淳朴思想活跃的省级重点高中里,我收获的不仅是知识与学识,更是人与人的合作共赢,以及这个时代必不可少的领袖气质与领导才能。高一时就参加了化学竞赛辅导,向往揭开自然科学的神秘和美,于是怀着不带任何功利的心情快乐地学习着、发现着。不得不坦言与那些定位自己要靠竞赛保送的同学相比,我做的题实在太少,投入的精力也无法与之相较,结果自然是乏善可陈的,但我坚信生命是一个过程而非结局,在平日的自学、与同学们的交流中我培养了自己科学严谨的思维方式和对自然科学院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热爱,更懂得了与他人的团结合作中求同存异共同进步。这是竞赛带给我的,注定会影响我今后人生的,比一纸证书重要许多的真正意义与价值所在。高二开学不久,在生物老师建议下报名参加生物学联赛,虽然刚刚开设生物课,自己也没有参加过一天竞赛辅导,但凭着平时科普知识的积累和赛前一周的突击,我看完了近500页的大学课本,并在最后取得了省三等奖的成绩,也更懂得了几分耕耘几分收获的要义。
由于有着初中时学生会学习部长的工作经验,在高中担任组织委员时,我能得心应手,组织了多次文艺、体育活动和各色班级活动。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我还是一个主动、优秀的参与者。校园文化艺术节、班级诗朗诵、节目主持、《威尼斯商人》等英语话剧的排演中都有我忙碌的身影,在辩论会中作为反方主辩的我更是发挥自己知识与口才的优势,夺得了“最佳辩手”奖项。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对我校“高抱负、高修养高能力、高学识”的人才培养目标的真正诠释,也是我提高自己综合能力的最佳途径。
此外,在写作方面我有所专长,能够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世界的认识与感受,作品曾多次发表在校报、报刊和杂志上,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和认可。
回望来路:
――全国初中生化学竞赛二等奖
――校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一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特等奖
――第六届“新作文杯”放胆作文大赛全国一等奖
这些成绩已成为过往,鼓励我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未来的学习与生活中。有篇文章中写中国的大学生用二十年的时间才懂得西方学生四年就明确的东西,那就是高中时期对自己未来明确而灵活的规划。“钱学森问题”随着钱老的离世被社会广泛关注――我们中国为什么总是培养不出拔尖人才?我认为除却体制等外部原因,还在于我们的很多同学只知道要考上好大学,这是随波逐流的表现。当我们将自己的人生交给某个“好大学”打理的时候,自己却成为了命运的牵线木偶,将成功的人生变成了一种概率事件。真正有头脑的人不在于其学习成绩的优良或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在于抓住机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为自己所向往的生活奋斗。交大校园的安宁与优美,交大人的沉稳与卓越,正是我深深向往的未来――做一个优秀的人,以自己的才华、学识与能力影响世界。
文理兼容一直是我的一个理想,因而建筑学对我有无可替代的吸引力,科学与艺术的结合乃是人类的终极关怀。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无论是解构主义、未来主义还是超现实派,大师们的大手笔总是让我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境界心驰神往。作为一名理科生,自动化专业所具有的强大综合性和应用性也深深吸引着我,交大的基础课高标准严要求,专业课独具创新、探索精神,可谓是学习本专业的优良选择。此外性格开朗擅长与人交往的我对交大的工商管理的强势早有耳闻并心向往之。工商管理同样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带给我们的会是能力与学识并重、专才与通才并举的广阔未来。于我而言,是挑战,更是机遇。
“美哉吾校,真理之花,青年之楷模,邦国之荣华,科学之奥府,艺术之林园。英俊济跄,经营四方,宇土茫茫,山高水长,为世界之光。”听着这首校歌,不禁心潮暗涌,激荡回流。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希望北京理工大学能成为开启我未来的一扇门,引领我走向更高远的人生。也衷心祝愿北京理工大学的明天更加辉煌灿烂。
此致
敬礼!
篇8: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A.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B.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C.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D.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信息安全攻防对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A、B、C申请条件的获奖者,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示名单为准。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年3月20日—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六、资格初审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4月底前公布。
七、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八、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省份分科类确定自主招生各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范围。
2.认定结果将于6月22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上网公布。
九、优惠政策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相关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说明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篇9: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自主招生简章近日公布啦,有兴趣的考生可以留意下哦。
北京理工大学年自主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A.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B.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C.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D.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信息安全攻防对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A、B、C申请条件的获奖者,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示名单为准。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20日—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六、资格初审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2017年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
七、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八、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省份分科类确定自主招生各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范围。
2.认定结果将于6月22日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上网公布。
九、优惠政策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相关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说明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篇10:北京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年
招生省份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年份 | 科目类型 | 所在批次/段 |
---|---|---|---|---|---|
海南 | 744分 | 458 | 综合 | 本科批 | |
天津 | 698分 | -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海南 | 693分 | 1669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 |
天津 | 691分 | -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天津 | 676分 | 1672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北京 | 664分 | 1150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 |
河南 | 664分 | 2055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天津 | 663分 | 2883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四川 | 662分 | 1869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重庆 | 662分 | 1660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辽宁 | 660分 | 1336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河北 | 657分 | 980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安徽 | 654分 | 1796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四川 | 654分 | 2878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北京 | 653分 | 1983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 |
北京 | 649分 | 2309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 |
广东 | 649分 | 3142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福建 | 648分 | 1392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四川 | 648分 | 3852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安徽 | 647分 | 2620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安徽 | 645分 | 2875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山东 | 645分 | 2226 | 2021 | 综合 | 普通类一段 |
云南 | 643分 | 1438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湖北 | 642分 | 3945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广西 | 641分 | 835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湖南 | 641分 | 2239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江西 | 639分 | 1919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河南 | 638分 | 7501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云南 | 637分 | 1900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安徽 | 636分 | 965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 |
广东 | 636分 | 6226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湖北 | 636分 | 5133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北京 | 634分 | 3784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 |
河南 | 634分 | 1351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湖南 | 634分 | 3201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云南 | 634分 | 2158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江西 | 633分 | 2584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内蒙古 | 633分 | 571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湖北 | 632分 | 5988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湖北 | 632分 | 5988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山西 | 632分 | 1303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河南 | 631分 | 9815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江西 | 631分 | 2787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辽宁 | 631分 | 589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湖南 | 630分 | 3922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江西 | 629分 | 703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 |
四川 | 629分 | 8470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云南 | 629分 | 2665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北京 | 626分 | 4635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 |
广东 | 626分 | 9537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陕西 | 626分 | 2439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湖北 | 625分 | 7842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重庆 | 625分 | 862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广西 | 624分 | 1745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广西 | 624分 | 1745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河北 | 623分 | 793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湖北 | 623分 | 8434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湖北 | 622分 | 1427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黑龙江 | 620分 | 1387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福建 | 617分 | 5596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贵州 | 617分 | 1266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陕西 | 616分 | 3229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江苏 | 615分 | 3904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新疆 | 614分 | -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陕西 | 613分 | 725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湖南 | 611分 | 943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内蒙古 | 611分 | 1368 | 2021 | 理科 | 本科提前批A段 |
广东 | 609分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
山西 | 609分 | 597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云南 | 609分 | 5641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湖南 | 608分 | 9355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甘肃 | 607分 | 1071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I段 |
内蒙古 | 607分 | 327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江西 | 605分 | 7386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江苏 | 603分 | 1340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福建 | 603分 | 1055 | 2021 | 历史 | 本科批 |
新疆 | 602分 | -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贵州 | 601分 | 2433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内蒙古 | 601分 | 1868 | 2021 | 理科 | 本科提前批B段 |
四川 | 600分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 | |
甘肃 | 599分 | 1456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黑龙江 | 599分 | 2624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贵州 | 598分 | 2664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宁夏 | 597分 | 283 | 2021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江苏 | 594分 | 10390 | 2021 | 物理 | 本科批 |
内蒙古 | 594分 | 2291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陕西 | 594分 | 5643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黑龙江 | 592分 | 3189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宁夏 | 590分 | 361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 |
青海 | 571分 | 331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段 |
甘肃 | 567分 | 3661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I段 |
上海 | 563分 | 3504 | 2021 | 综合 | 本科批 |
宁夏 | 551分 | 1110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青海 | 519分 | 1298 | 2021 | 理科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甘肃 | 492分 | 16454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批I段 |
青海 | 360分 | 12909 | 2021 | 理科 | 本科一段 |
高考志愿怎么填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首先要了解今年可以填报几个志愿。今年很多省份都合并了高考批次,这些政策上的改变,都会对考生报考志愿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批次合并后,考生的选择变多,在志愿选择上也增加了一些难度。考生和家长对于志愿填报时间、批次、录取规则等都要了解清楚。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重要的就是找准自己的定位。最常用的定位方法就是线差法,考生在报考时可以看看近几年的录取线来大致估算自己的定位。
考生在选择学校的时候,要尽量选择名校,因为在就业方面名校有很大的优势。另外要尽量选择好的城市的大学,这样对考生的以后的见识和未来就业前景都有很大帮助。最后就是尽量选择以后想要定居的城市的大学,这样毕业后对身边的环境会比较熟悉。
考生在选择专业时,不要只顾选择热门专业,要尽量结合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之后兼顾着未来发展前景。专业的好坏时瞬息万变的,现在热门不一定在考生大学毕业后还热门,所以单纯的看专业是否热门是不科学的,要多方面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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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2北京理工大学分数线预测
大学名称 | 大学分类 |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考生类别 | 批次名称 | 最低分数线 | 最低位次 | 选科要求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海南 | 2021 | 综合 | 本科 | 744 | 458 | 物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海南 | 2021 | 综合 | 本科 | 693 | 1669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河南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64 | 2055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重庆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62 | 1660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四川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62 | 1869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辽宁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60 | 1336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河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57 | 980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安徽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54 | 1796 | |
北京理工大学(工科类其它) | 理工 | 四川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54 | 2878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广东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49 | 3142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浙江 | 2021 | 综合 | 1段 | 648 | 7885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福建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48 | 1392 | 物理+不限选考科目 |
北京理工大学(民族班) | 理工 | 四川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48 | 3852 | |
北京理工大学(理科类专业) | 理工 | 安徽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45 | 2875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山东 | 2021 | 综合 | 1段 | 645 | 2226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云南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43 | 1438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42 | 3945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广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41 | 821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41 | 2188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江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39 | 1919 | |
北京理工大学(单列专业) | 理工 | 河南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38 | 7501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安徽 | 2021 | 文科 | 本一 | 636 | 965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广东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36 | 6226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36 | 5133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民族班) | 理工 | 云南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34 | 2158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河南 | 2021 | 文科 | 本一 | 634 | 1351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34 | 3146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内蒙古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633 | 571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山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632 | 1303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32 | 3487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32 | 5988 | 物理+化学 |
北京理工大学(国家专项) | 理工 | 湖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32 | 5988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工科类其它) | 理工 | 江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31 | 2787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辽宁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31 | 589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较高收费) | 理工 | 河南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31 | 9815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30 | 3858 | 物理+化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江西 | 2021 | 文科 | 本一 | 629 | 703 | |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 | 理工 | 四川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29 | 8470 | |
北京理工大学(精工科技专业) | 理工 | 云南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29 | 2665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陕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26 | 2439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广东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26 | 9537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重庆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25 | 862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25 | 4777 | 物理+化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25 | 7842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精英班) | 理工 | 广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24 | 1718 | |
北京理工大学(民族班) | 理工 | 广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24 | 1718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河北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23 | 793 | 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吉林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623 | 1129 | |
北京理工大学(国家专项) | 理工 | 湖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23 | 8434 | 物理+化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北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22 | 1427 | 历史+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黑龙江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620 | 1387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贵州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17 | 1266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福建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17 | 5596 | 物理+不限选考科目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江苏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15 | 3904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新疆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14 | 389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陕西 | 2021 | 文科 | 本一 | 613 | 725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南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11 | 903 | 历史+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山西 | 2021 | 文科 | 本一A | 609 | 597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广东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09 | 1999 | 历史+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湖南 | 2021 | 物理 | 本科 | 608 | 9226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甘肃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07 | 1071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内蒙古 | 2021 | 文科 | 本一A | 607 | 327 | |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 | 理工 | 江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05 | 7386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江苏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03 | 1340 | 历史+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福建 | 2021 | 历史 | 本科 | 603 | 1055 | 历史+不限选考科目 |
北京理工大学(理科试验班) | 理工 | 新疆 | 2021 | 理科 | 本一 | 602 | 629 | |
北京理工大学(特殊类型) | 理工 | 吉林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601 | 2190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四川 | 2021 | 文科 | 本一 | 600 | 2013 | |
北京理工大学(精英班) | 理工 | 黑龙江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599 | 2624 | |
北京理工大学(车辆类) | 理工 | 贵州 | 2021 | 理科 | 本一 | 598 | 2664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宁夏 | 2021 | 文科 | 本一 | 597 | 283 | |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 | 理工 | 陕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 | 594 | 5643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江苏 | 2021 | 物理 | 本科 | 594 | 10390 | 物理+不限 |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 | 理工 | 内蒙古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594 | 2221 | |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 | 理工 | 黑龙江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592 | 3189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宁夏 | 2021 | 理科 | 本一 | 590 | 361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吉林 | 2021 | 文科 | 本一A | 588 | 575 | |
北京理工大学(A1) | 理工 | 山西 | 2021 | 理科 | 本一A1 | 576 | 8962 | |
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 | 理工 | 吉林 | 2021 | 理科 | 本一A | 574 | 4299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青海 | 2021 | 理科 | 本一 | 571 | 331 | |
北京理工大学(民族班) | 理工 | 甘肃 | 2021 | 理科 | 本一 | 567 | 3661 |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上海 | 2021 | 综合 | 本科 | 563 | 3504 | 物 |
北京理工大学 | 理工 | 上海 | 2021 | 综合 | 本科 | 560 | 3965 | 物 |
北京理工大学(单列专业) | 理工 | 甘肃 | 2021 | 理科 | 本一 | 492 | 16454 | |
北京理工大学(特色专业) | 理工 | 青海 | 2021 | 理科 | 本一 | 360 | 12909 |
志愿填报为什么这么重要
数据显示,中国高校毕业生由2015年的749万人增长至2022年的1076万人,达到历史新高,且中国城镇16到24岁人口失业率由2018年的10.1%上升至2021年14.3%,应届生就业形式严峻。疫情之下,企业面临困难增加,社会就业环境压力较大,需要花费更多成本培养的应届生在应聘市场不具备优势。根据1999至2009人口出生情况判断,未来10年新增就业人员仍较多,2022年考生未来面临就业压力仍较大,考生需要提前规划未来发展方向利于抓住就业机遇。
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是提前了解政策规定、搜集信息。全面了解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了解自己所属类别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时间、投档录取规则等情况。根据高考成绩、成绩排序位次和有关高校的情况,确定拟报考院校专业组或专业范围。
二是预填志愿样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今年的志愿样表,进行预填和修改。正式上网填报志愿时再按照志愿样表内容进行录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填报志愿失误。
三是必须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考生个人信息(含成绩、志愿、录取等信息)只能凭考生本人的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
四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每一轮次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如果考生错过了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不能补填。
五是必须适当提早上网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填报,更不要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几小时集中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以免出现网络访问量大、网速缓慢等情况,影响自己顺利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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