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美文随笔
“猪笑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初识美文随笔,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初识美文随笔,希望能帮助大家!
篇1:初识三角梅写景美文
初识三角梅写景美文
数九寒冬,漫步于三亚街头,被盛开的三角梅陶醉其中,竟然忘了归路,错乱了季节。
在三亚解放路,不经意间被一株形状如花伞凉亭的树吸引,疑似盆景确有着垂柳的婆娑;酷似藤蔓确有着松柏的挻拔;坚韧不拔的藤条绕在一起向上伸展,肢一体向四周努力地攀爬,形成一个巨伞,人们在树荫底下歇息乘凉,一串一串粉、红、紫色的三瓣花,微风吹拂,招摇恣意。向路人请教,才知道这种植物叫三角梅,是三亚的市花。我不忍错过这样的机会,抓起照相机,各个角度拍个够。
我孤陋寡闻了,原来三角梅在三亚随处可见,只是不晓得她的大名,不认识她的芳容罢了,其实从凤凰机场出来第一个与你邂逅的鲜花就是三角梅,高速公路隔离带上长长的花龙,蜿蜒着伸向远方,为游人献上一份无言的真诚。椰风舞步的景观大道,原来片片点点绿色的墙,红色的花,那也是三角梅,扯着芭蕉的衣裙漫舞的更有三角梅。
要说城市的景观三角梅,有园艺师们的悉心呵护,艺术杰作,才造型别致,给人以美的视觉,花坛、树墙的美有人为的修饰,而我确发现大街小巷,农舍路旁,荒野石缝,穷乡僻壤,海边山巅,到处都有三角梅的身影,更具观赏价值。簇簇浓绿欲滴中,举着一串串火焰般的花一瓣,顺着条条枝梢,上下反转,一曲一弯,左右缠绕,结结成束,满枝随影,锦上添花,形成一个个花阵,嫣然一片彩霞飞落人间。给人以热烈、奔放、温暖的感觉。
春天来了,她初绽的蓓蕾染红了漫山遍野;夏天到了,她不与百花争艳,确让百花羞怯,既使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也望而却步;秋天来了,她与丹桂共同飘香妆扮秋色;临近隆冬,她依然笑傲江湖,馨香四溢。肆虐的台风到来,她在暴风雨中挺一立;和风细雨,她鹤立嫣红姹紫中独占鳌头;在乡村地头,荒漠野岭,悬崖峭壁上的三角梅魅力更显。由于三角梅的原因让更多的人了解爱上了三亚,在寒冷的冬季引来诸多的北方人候鸟,不光享受椰风的洗礼,在百花争艳的.南国,更爱上了三角梅。
也许在城市的街头她为你撑起一把伞,让你温馨;也许在小区内她为你垒砌一堵墙,让你明眸;也许她是富豪家的一株盆景,让你显赫;也许她是穷乡僻壤的一缕生机,让你勃一发。沉稳而不做作,大方而不羞怯,华贵而不娇一嫩,花朵虽小,只有三片像蝴蝶翅膀大小的花一瓣,确有着牡丹花的大气,不是梅确透一视着梅的韵味,在无路的绝壁上,静默地把环绕山峰的云染成红色,确不求任何回馈。农人劳作的田间地头,她为你遮蔽风雨,让汗水化作丰收的希望和憧憬。开在富丽堂皇的宫殿,就是一宠一儿,开在寒酸的庭院,就是娇女。飞流直下的瀑布旁,岩石林立的夹缝处,她的部落或星星点点,或排列成阵,或聚众为花海。为城市美容,为大地锦衣,为山川添彩,摄入人们眼眸的都是她的美丽,越是环境恶劣的地方,品格就愈加坚强。虽然不经历严冬风雪,生长在四季长春的南国,我对她产生了一种敬畏感,那是她骨子里韵含一着的一股魂魄。那枝条上的刺,又像极了玖瑰花的寓意,可她确比玖瑰更持久,只不过少了一些妩媚,多了一份真实。她无私地把美甚至是生命献给了山川,荒野,城市,显示了她勃勃生机的生命力。
三角梅在三亚迈向国际旅游岛的进程中,会让更多的人结识她,喜爱她。她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没有一点挑剔,哪怕有一点点阳光和水,不怕季节的反差,不怕土壤的瘠薄,只要有个容身之地,就生机勃一发。她对生命的企求近乎于低廉,微薄的所取,全身心的奉献,更不需要奖杯和掌声。
我不忍心折枝,确又爱不释手,于是我忍痛折几条嫩枝条,插到水瓶中等待,过半月余,我终于盼到了在枝条下端出现了白色的根须,兴奋之余常常静坐于旁仔细观察,屏吸顷听她的心声,枝条叶脉间仿佛流动着春天潺一潺的溪水。我几乎是用胸口护着,生怕下飞机被寒风冻伤,选一个漂亮的花盆栽好,用穷养男儿富养女的悉心照料,给东北冬天的暖室带来了一股南国的气息。
三角梅,一个迷人心魄的生命,如诗的韵一律,就像流淌的血液,使我的灵魂得到了生华!
篇2:初识乌鸫经典美文
初识乌鸫经典美文
知道乌鸫这个鸟名,与第广龙的短诗《在灯柱顶端叫着的鸟》有关。诗中写的鸟就是司空见惯的乌鸫。说它司空见惯,是因为这种鸟生活的范围很广,城市、乡村、山区、平畴……几乎处处都能见到它的踪影。说初识乌鸫,是因为我一直不知道它的学名,当然也就无从了解更多的有关它的知识,譬如它的生活习性、栖息环境、交媾时节、繁殖周期等。
我一直管它叫黑鸟。问题是现实中的黑鸟很多,如乌鸦、八哥、鹩哥、黑山雀等。我在多篇文章和诗歌中写到的黑鸟却是乌鸫。这种黑鸟比乌鸦要小一些,胸脯要壮一点。乌鸦通体黑色,几乎没有杂毛。而乌鸫的羽毛看上去也都是黑色,只是腿与蹼、长喙与眼眶,均是红色向黄色过渡的那种色彩。如果靠近它,仔细地观察,会发现有的乌鸫的羽翎也间杂一些灰色,甚至金黄色。当然,这些杂色或杂毛,抑或不是它们的本来面目,可能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而渐渐地发生了些许的变化,包括酸雨等对它们所起到的化学反应。相对八哥来讲,乌鸫可能要愚笨一点,身体也不太灵巧;最大的区别在于八哥的前额有竖起的羽簇,像老式官人的高翘帽,即便是翅展的面积也较乌鸫小,因此八哥是不擅长高空飞行的。而相形于鹩哥羽毛的金属光泽,乌鸫的那身皮囊,确实乌得有点太“乡气”了。
这样说来,我似乎不太喜欢乌鸫的。事实上恰恰相反。因为我生活环境里,不常见八哥和鹩哥的,而乌鸫却是我办公小院里的常客,人来熟的那种。前些年,我应该也在一些地方见到过它们,只是它们没有特别之处,当然引不起我的特别关注,况且当时的我也没有那种情趣。后来性情大变了,深居简出,渐安渐静,自然而然对周边的事物多了一分细心与观察,包括飞行的鸟类。
对乌鸫印象最深刻的,有两种时候。一种时候是在雨后,尤其是初春时节。大抵是青黄不接的缘故吧,它们缺乏可口的食品,一到雨后,天还没有放晴,它们就成群结队地飞到学校的操场上,专心致志地啄食湿润的草屑和浮土上的微生物,也包括一些于雨后露出地面呼吸新鲜空气的地虫。它们好像从来不惧怕人类的。即便你从它们身边经过,它们顶多跳几步或飞一小段距离,以示退让,但绝对没有怵人的表现。有时候我在想,这些黑鸟儿有点像进城的乡下人,刚开始或多或少还有点怯生,甚或自卑——至少我曾经是这样。它们觉得在城市寻觅生活确实不易,处处谨小慎微,时时赔着小心。记得我进城那会儿,无论是形表还是气质,一下子很难蜕去乡气。于是,便遭到一些人的不善的待遇。特别是两个出生在城市的'同龄人,自以为高我一等,优越感特别强烈,这让我受不了。后来,我发现他们外强中干,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并不比我好。生存条件渐好之后,大约是因为长期的文化熏陶,并不帅甚或还有点丑的我,文化气质越发卓尔不群。所以,我内心的自卑也随之变成了动力,最终烟消云散了。这是打个比方,来说明这些鸟儿的越发老道,有点像我。每次在雨后邂逅这些奋不顾身的黑鸟,我总是停下来,静静地望着它们。从来不惊动它们。它们觅、它们食,我欣赏它们,美丽自己的心情。
还有一种时候,便是构树果实成熟之际,小院里终日弥漫着果实发酵时散发的特有的芬芳,大量的乌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一起飞来了。多的时候,有四五十只。除了乌鸫,还有其他的鸟儿。但主角一直是乌鸫。那个时节,整个小院里一片欢腾,树枝一天到晚摇曳不止,真可谓鸟语不息,花香不绝。倘若是其他的嘈杂声,我一定会厌烦的,但乌鸫们的鸣叫却似美妙的乡村音乐。一声起,众声和,好像还有其他的鸟儿也跟着来一段大合唱。每逢其时,我便放下手中的活计,步到户外,伫足小院,聆听“百啭无人能解”的鸟语。我竟然发现,丑陋几乎如我的乌鸫像相声演员,能够发出多种腔调,音色也很柔美。原来我还以为它们不及八哥呢!我在想,它们是天才,还是后天为了适应生存环境而磨练出来的才能呢?每每及此,我便哑然失笑——它们真的像老包我呢!
篇3:初识香格里拉杂文随笔
初识香格里拉杂文随笔
第一次听到香格里拉这个名字是在,那一年的我16岁,上初三。记得那是在一堂语文课上,杨老师给班上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我最想去的地方”,老师说过她是在一个书香世家长大,家里住的房屋是清朝留下的具有浓郁的古代生活气息的古建筑,也许是因为受到环境的影响,从小便喜欢上了这些老房子,然而长大以后就深深的迷恋上了中国的很多古建筑群,特别是平遥古城,那是她最想去的地方。说起平遥古城的时候我们便问“除了平遥古城老师还知道其他地方么”?“丽江的大研镇、香格里拉的独克宗古城……”当老师说到“香格里拉”时我我猛的一惊,有一种梦里十分被惊醒一般,也有种触电般的感觉。这是为什么?我被这个奇妙而又美丽的名字所吸引了,不知怎么的就在想这世间竟还有这样名字的地方,听着这个名字有种人间仙境又或者世外桃源般的感觉,这感觉来自哪里?我不得而知,只知道那是我第一次知道香格里拉这个名字,而这四个字便“缠绵”了我很久很久。
记得上高三那年,有一次和朋友去书店买复习资料,在选好资料下到楼梯口的时候耳边悠悠的似乎听到柔美而又亲切的呼唤声,“有人在叫我?”“没有啊!”朋友说到。在我回头望去的时候发现的确没有人在叫我,可是,有几个字一下如磁石般的把我给吸引住了,《消失的地平线》,一本书,不知道是为什么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促使着我,让我在不经意间已经走到了这本书跟前,下意识的拿起这本书,随意的翻看了几页,啊……顿时才明白,我已不知道这是天意还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年前这几个字敲动了我的耳膜,三年后又这奇迹般的引入眼帘——香格里拉,没有犹豫我买下了这本书。
也许是在第一次听到香格里拉这个名字起,心中就已经种下了一粒种子,从此把我对香格里拉的思念化做养分,在心中迅速生根发芽。渐渐的我对香格里拉愈发的痴迷,在我心中它就如一位青春可爱的姑娘,她的微笑,像一束清洌的阳光照进了我的胸膛,那年你扬起的唇角让我拥有了一生最美的夏天,她总是有着属于她的魅力,一直吸引着我。每当在报纸、电视……上看到这几个字,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感觉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只是感觉我们应该是分别的太久了,彼此有些陌生了,对她有一种说不出的爱,这爱是天生的,与生俱来,也许是前世三生石上早已刻下你我的名字,这一生注定我们的相遇。在之后看完小说《失落的地平线》以后,觉得“它是一种超脱自然的存在,简单一点,就是心的方向,当你毫无杂念,心无旁骛时,你就会找到那种境界”。
人的这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些必须要去做的事,而在这些事中又会有那么最重要的一件是最为重要的,有的人想要登顶珠峰,有的人想畅游英吉利海峡,而有的人只想到一个从未到过而又期待已久的地方,而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要去香格里拉,这是来自心底的呼唤,从种子萌芽的那一刻起,渐渐长大所需要的养分一天天增加着。我对她就愈发的思念,没有办法去克制,睡梦中都是关于她。我想有一天我会踏入这片土地,带着内心那份厚重的'期待与思念去看她。记不得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分开的,虽然遥远,可我对她的思念却未曾减少过。
22岁那年一切安好,繁茂的树木正花开,空气中弥漫的都是醉人的花香。此刻的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赶赴这场期待已久的“约会”。一切都在准备中,期待着与她的相见。
七月,我坐上了前往香格里拉的大巴。在行程中我与身旁的游客攀谈了几句,明白了他们为什么去香格里拉,在他们心中,香格里拉是纯净、圣洁的象征,这里没有世俗的纷扰,是现代生活中难得的一片悠闲之地,这里有的只是人性的善与美,这里是人世间仅留的一片净土。在知道他人的想法之后我更加期待这一趟赴约了。出了丽江过了界桥就是香格里拉地段了,当车子驶如香格里拉的那一刻我浑身的血液沸腾了,无法克制没心的激动,此心跳加速,连我自己都可以听到“咚、咚……”的声响。一路上看到的是从未见过的高原风光,高山草场上牦牛悠闲的啃着草甸,三头一群或五头一群的,悠闲的享受着美味看它们是多美的满足,公路旁偶尔会有那么几头胆子很大的牦牛来拦车,我想他们应该是吃的太撑了,走不动了想搭顺风车吧。草场边是一片片的青稞地,青稞架子在草场上陪伴了一代又一代藏民。一路上随处可见的是藏族的碉房,在这高原上早晚温差大,厚实的墙壁起到了保暖的作用,整座房屋就如小型的碉堡一样了。在山间路口随处可见的白色玛尼堆勾起了我对高原藏族的无限想象。车子一路飞驰着,从丽江出发四个小时的车程到达香格里拉了。
下车后迫不及待的张开双臂拥抱香格里拉天空中那抹纯净而又幽深的蓝色,置身于香格里拉中,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湛蓝的天空,这种湛蓝,只存留在记忆的深处,偶尔间飘过几朵云彩,也是那么的悠闲,不急不忙慢慢远去。深深呼吸一口,感觉整个人都要被融化的,如果说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里的一切,那就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了,那就是“纯净”,没有一点杂质。这里的山苍劲而挺拔,这也许就是上古巨人的化身,正是他们的守护才能让这片土地一直以来都焕发出属于它自己的神秘光芒,这里的山也象征这这片土地上的名族自强不息的民族性格。
这一切远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好,山水之间炊烟袅袅,日出东方,人影斜长,房屋里酥油茶桶“咚、咚……”响着,清香弥漫在空气中,墙角下的老人裹着厚厚的藏袍,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发出金色的光芒,阳光是温暖的,老人是慈祥的。这里的生活和城市里相比悠闲了很多,没有灯红酒绿的通宵达旦,没有朝八晚五的来回奔走,一切都是随性而适,淳朴的藏民之间多了一份人性美。古城青石板街道见证了千百年来来来往往的马帮队伍,在夕阳之下街道更加明亮了,仿佛时间定格到了古代,给我们带来一次穿越之旅,重温曾经辉煌与繁华。
回想起当初的那份期待,来到这我才知道这里是安静的,她是一位安静的姑娘。静静的倾听你的诉说,在远方给你指出一条前方的路,在终点细细体会人心和自然的静,人只有在静下来的时候才会知道内心的状况,是好或是坏,她给我带来的是心灵的净化。
这就是我和她的缘分,花开结果,到了终点却一直在路上!
篇4:初识诗人宁明随笔
初识诗人宁明随笔
偶尔写诗,早知道诗人宁明。虽然宁明是我们魏县人,但因工作性质却未能谋面。春节过后,宁明来县城拜访他的老师----魏县诗歌学会会长杨致富,又因工作性质与宁明得以会面,印象颇深,也颇有感触。
在基层工作多年,没见过太大的诗人,或许接触所谓的诗人太多的缘故,诗人在我的印象中总带点贬义的成份。他们有的用蓬头垢面表现自己的另类,有的躲进暗室展示自己的清高,有的以歇斯底里装扮自己的骨气,有的则在高高的梦的云端蔑视众生的无知。与书本上的鲁迅、贺敬之、郭沫若等儿时梦中的诗人反差极大,以至于认为我身边的诗人不过如此。
因有急事要办,与宁明见面的时候已是在宾馆的宴席上,因为在座的都是宁明的老师同学朋友,气氛十分活跃,初识宁明从此开始。身为解放军空军大校的宁明,并不伟岸,但他和蔼而谦逊;身为著有11本诗集,且颇有名气的诗人,他没有貌似酸楚的造作,也没有看见凡人的鄙视。他,就像街坊邻居的.兄弟,在田间劳作歇息短瞬,仍大声喧哗着广袤的空间,浑身上下全是浓浓的真诚的土味。初识宁明,完全没有隔阂。推杯换盏,家长里短,我们在面红耳赤的结果中与宁明分别。
初识宁明,忽然想到那句关于隐者的论述,“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其中之奥妙。白居易的诗《中隐》中说:“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丘樊太冷落,朝市太嚣喧。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似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唯此中隐士,致身吉且安”。也许,只有诗人才可有与隐者一样的仙风道骨;只有诗人,才在举止中透出气质中蕴涵的独特魅力;也只有诗人,能够把细腻的情感和脚下的大地、头上的苍穹融在一起,化作精彩的词句。
初识宁明,想到在翱翔蓝天的时候,诗人的感情一定和白云一样飘逸,心情一定和高空一样洁净,激情和灵感也一定在万里空防迸发和绽放。不几日,杨致富先生给我带来宁明的新诗集《祖国颂》,但还没有顾上翻看,就被基层来的同志强行掠走。虽然没有读到宁明豪放、沉稳的诗句,但我会感觉到,一个军人、一个诗人,他对祖国那颗赤诚之心。
初识宁明,就为魏县有这样一个军人、这样一个诗人而骄傲。在我眼里,宁明是个可称为诗人的人。
篇5:与茶初识杂文随笔
与茶初识杂文随笔
今年年初朋友和同事送了两盒茶叶,让原本对茶叶不感兴趣的我,竟然开始喜欢上了喝茶。
作为一个刚刚开始喝茶的新人,我并没有去买那些很专业的茶具,一是觉得没有必要,二是不想让别人误会我已经是资深人士。但是,如果没有一点仪式感,又总觉得欠缺点什么。
前几天看白岩松的书,他写到我们做事要认真一点,那样才好玩。比如打麻将,输的一定要抓耳挠腮,想尽办法翻盘,赢得就要兴高采烈,牌局热热闹闹,大家都尽兴,如果有人输多输少都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大家的兴致也就没了。
于是,上班的时候就用我的玻璃杯,家里有媳妇发的玻璃茶壶,再加上结婚时媳妇带的一套瓷具,也就足够了。有人说保温杯不利于散热,泡出来的茶不香,我觉得无所谓,自己喝,香气多几分少几分又如何,重要的是喝茶的乐趣。
说到喝茶的乐趣,可能每个人的方式都不相同。约一二好友,泡一壶香茗,谈家国论古今,好不惬意。或于午后,一个人独坐阳台,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沏一壶茶,与书为伴,以茶为友,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作为一个初级爱好者,我的乐趣要先从找茶说起,茶叶又分红茶绿茶,冬天宜喝红茶暖胃,夏天喝绿茶解暑。然后开始从网上找关于红茶绿茶的介绍,找各种茶叶老字号,比如红茶中正山堂的正山小种红茶和金骏眉,龙井茶中的狮峰牌龙井,三万昌的`碧螺春等等。每次找到一种茶,都好像发现一块儿新大陆,都说喝茶提神,我对着屏幕看也能起到相似作用。
每天都在找,找到了就加到购物车里,虽然朋友送的还没喝完,但还是忍不住买了两罐狮峰牌龙井。从找茶,到喝茶,体验升级版的乐趣。
往杯里放上茶叶,冲入热水,茶叶开始在杯里翻腾,然后漂浮到杯口,不一会儿又慢慢的一片一片往下落。水由透明变成浅绿色,茶香也扑鼻而来,由此发现,这冲茶看茶,也是一种乐趣。
冲上开水,隔几秒钟就可以喝了,但是我这属于保温杯,散热慢,得多等一会儿,但往往心里等不及,总忍不住尝一尝,喝下去,倒出一阵香气,回味无穷。如果喝茶的意境有十层,我现在也就体会到其中一二,不过这已经使我感到心旷神怡了。
有句老话说的好,知其然,不如知其所以然。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一定要再学一下如何采茶炒茶。在一个薄雾弥漫的清晨,我置身于茶园之中,体会茶的前世今生。
也许是我足够幸运,才能这么早的与茶相识,在以后的日子里,在茶刚入口时的苦与回味的甘之间,品味自己的人生。
篇6:随笔美文
随笔美文
把所有的记忆摔碎了,就再也拼凑不成原来的模样,有一天你对着镜子看时,那张脸还是那样,却再也看不懂自己的笑容。
一人静静的发呆时,脑海中的一切像是在昨日发生,有些东西,像烙在生命的印记,想抹去时做不到,不经意间却被忘却得一无是处,暮然回首间,支离破碎的记忆便成了伤,只敢在夜深人静时悄悄的回想,猛然发现时已是热泪盈眶。
时光让我们去珍惜一个人,我不贪心,只希望一眼遍是一世,又莫名其妙的被现实撕扯得支离破碎,感到恐惧、不安,以至于一次次的`骗自己,把花篮编织美丽动人,掩饰那些空洞,有一天发现,打水时,便成了别人眼中的笑话,其实发现结局注定,却不愿去相信。轻轻的诉说一些话语,不敢大声,像亏欠了别人什么,做了个袋子里的人,夏天时用皮大衣包裹自己,连眼睛看到的一切都需要去装饰,用黑黑的镜片去看世界才显得让自己找到那久违的安全感!
一天,当找不到归属的地方,在心间建做小屋,装了那些记忆,安一个过滤器,把那些不好的东西过滤,打开窗户,看看阳光,多把心情晒晒,风干,重拾的一切虽然并不完整,但多了许多快乐和心安。多看看镜子,对自己微笑,当太阳落山时,天并不会黑,学会适应现在的一切,相信看多了太阳的眼睛是明亮的。
如果有一天,现实欺骗了你,不要颓废,静静的思考,在这个本不公平的世界中,对我们来说何不是一种公平,你需要记住:烟火只是会绽放在黑暗的空间。
篇7:美文随笔
美文随笔
上天在我们出生时便赋予我们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世间的人情的冷暖,看日出日落,我看过太多的东西,看过你的眼睛,为何却没有看透你的心? 有人说,没有晚霞的夕阳,便不是完整的黄昏。我想也是吧,若没有一次让你忘记时间,甚至忘记自己的相恋,便不是完整的人生。
或许当我们来时便懂得伤悲,而后才学会的快乐,伤悲便伴我们一生,让我们轻易的老去。孩童时,我们眼中的童真,很温暖,甚至可以融化冰雪,当泪流多了,便显得浑浊,让我们不能看太多东西,直到没有了色彩,变为黑色,永恒的黑色。
年轻的我们,总是苛求完美的`世界,不要黑色,我想却伤了眼睛的心,眼里的黑色赐给我们的是七彩,当我们拥有时不要太过贪婪,或许一切都是别人赐予的,学会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当星星出现时,给他们起好听的名字,把所有关心的人的名字写在天空,祝福他们。
篇8:美文随笔
算上今天,我已经和调丰小学的小朋友们一起度过了5天,课堂时间给他们上课,课间时间和他们一起谈天论地,游戏玩耍。在这期间,我发现了调丰小学学生的一个秘密,那就是他们十分喜欢和逐光社会实践队的支教老师们合影留念。而这也是我的一个哄娃法宝,当他们吵闹,不听老师们讲话的时候,我说那就不和你们合影了,或者说现在要合影啦,大家快过来的时候,他们就会十分迅速地安静或者集中。
因此,在课室,在走道,在操场,在篮球场,在调丰小学的每一处,都记录下了学生们和支教老师们的身影。在我的手机里存满了的是和调丰小学学生们或是微笑或是搞怪或是佯装生气的照片,而这些照片的共同点大概是在我们眼底盈满的笑意和愉快吧。
其实,不仅是他们想和我一起拍照,我也很愿意。我是一名岭南师范学院的大学生,但并非师范专业,换句话来说,这很有可能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一个老师,一个知识运输者的身份和小朋友相处。只要这样稍微想想我就很想为这段很有意义,很难得的旅程进行记录。
有人说小孩子的记性不好,可能你现在一起玩得很开心,很融洽,他们很快就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是,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愿意付出努力,只为给他们带来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影响。这也许是因为我感受到他们很喜欢我,而好巧,我也好喜欢可爱的'他们。所以,调丰小学的小朋友们我们一起来拍照吧!
篇9:美文随笔
今天是来到调丰小学的第七天,听说今天海南有台风登陆,我们调丰这边会受到影响,大暴雨即将来临,搞得我提心掉胆了一天,害怕下雨时小朋友来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害怕下雨到处都是湿嗒嗒的,大家做什么都不方便,但幸好的是今天阳光明媚,一切都顺顺利利的进行着,使调丰小学充满了欢笑的声音。
在我的课程安排里,今天将是我给a,b班授课的最后一节课,这节课过后,晚上我就可以随心所欲的玩手机,爱多晚睡就多晚睡,白天,我也可以安安心心的赖床,但我心里还是莫名其妙的失落了起来。是的,今晚12点过后,我虽然还会待在调丰三天,我也还可以和小朋友们相处三天,但时间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流逝,一点一点……
最后一节课是手工课。我和小朋友一起开展了历史悠久的剪纸课,目标是让孩子们了解我国民间艺术的博大精深,发扬我国优秀民族文化,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课堂中,小朋友们善于模仿,勤有思考,动手做了许多小作品,有小窗花,有小兔子,有可爱的小牛,有蝴蝶……最令我感动的是,有的小朋友竟然在他的作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送给了我。
欢快的笑声,愉快的歌声,小小的礼物,都让我的三下乡充满了满满的爱意……
篇10:美文随笔
早晨起来,鸟儿在枝头上欢快歌唱,悦耳动听。然而我却被楼下的孩子吸引了。他们在干什么呢?我抱着好奇心到了楼下,耳边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这就奇怪了,孩子们今天怎么比以往还要积极努力了呢?原来他们在为下午的朗诵比赛做准备呢!看着他们认真的样子自己都不忍心去打扰了,孩子们的天真无邪让我想起了童年时代,他们那样无忧无虑,快乐美好。
下午上了两节课后,小老师和同学开始在教室布置比赛场地:有的同学积极打扫场地的卫生;有的不吵也不闹,安静地等待比赛的开始;还有的参赛选手在台下努力地在做准备。班长作为主持人在讲台上宣布比赛的开始,我们坐在台下作为评委有耐心地听着孩子们朗诵。我原以为他们都会很紧张,面对台下的老师同学会羞怯。可是却没有,他们都充满自信地走向讲台,大声有感情的朗诵,这让我很佩服他们的勇气,希望他们在面对未来的人生道路的时候也能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很快比赛就结束了,我们评委开始计算总分,并且为前三名的孩子们颁发奖状和精美的奖品,没有获奖的小孩子我们也颁发了小礼品作为鼓励,希望他们不要灰心难过,以后继续努力。
又是美好的一天,望明天与孩子们更加美好!
篇11:美文随笔
来到调丰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的第三天傍晚,只因我踏上了那个小小的滑板,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有一群学生在玩溜冰鞋和滑板,我用脚掂了下滑板,我觉得要是双脚一起站在上面,肯定被它颠下来,搞不好还要擦伤膝盖。所以,整个过程我都是小心翼翼,不敢太大幅度去摆动滑板。第一天接触这个东西,我甚至不能在上面站稳,以至于被学生调侃,他们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仅会滑板,还会溜冰。
后来的每一天傍晚,只要能让我玩到滑板,我都觉得是一件非常让我开心的事情,特别是当我找到诀窍,感受在滑板上那种潇洒,随心而动的感觉,如同光脚站在海边的沙滩时,海浪扑上岸边,把人往岸上推的快感。
篇12:永远美文随笔
爱情这东西是少量坚实物质加上大量虚妄而热烈的幻想构成的。
造物主让男人以隆起的方式显示和宣告我们的欲望,而女人的欲望则是隐匿的,藏在体内的,而且造物主给她们的器官也不适于炫示,只适于防守。
爱情若不暴烈便不符合爱情的本质,爱情若始终如一便不可能暴烈,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我讨厌看到那些年过五旬的男人因为还有那点少得可怜的、每周使他冲动三次的精力便迫不及待、蠢蠢欲动,好像腹中有股雄壮的、势不可挡的力量似的:其实是一簇十足的废麻火,持续不了多久。但我赞美他们在生命黯淡的寒冬还感到一种强烈的、不安的烧灼。欲望本该只属于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不信你试试看,若是你追随身上那股不知疲倦、饱满的、高尚的感情,它准会把你抛在半路上。若是你把自己的欲念引向某个柔能的、不知世事的、在男人面前还会发抖和脸红的少女。第二天,当你迎着那双目睹你的粗鲁和无能的美丽的眼中的轻蔑表情,你能不羞死吗?
我们的生活半是疯狂,半是谨慎。谁若是恭恭敬敬、循规蹈矩地写生活,他便只能写出生活的一小半。
在爱情方面,哲理教导我们选择这样一个对象.它不仅仅满足我们的肉体需要,却也不会扰乱我们的心灵,因为爱情不是心灵的事,心灵之需要无条件地跟随和帮助肉体。
爱情是受没有生活经验者统辖的天地。‘它无规无矩’。诚然,充满意外和混乱的爱情更令人神魂颠倒,连其中的过失和事与愿违的结果也是奇妙的,令人回味无穷的。只要爱得强烈,爱得如饥似渴,理智和谨慎都无关紧要了。你看爱情就像醉鬼般摇摇晃晃、跌跌绊绊、疯疯癫癫;谁若用明智和巧计引导它,便是给它戴上镣铐;谁若要它听信老年人的教诲,便是限制它神圣的自由。
然而我很明白,爱的能力是很难恢复的。由于身体弱而阅历深,我们的口味变得娇嫩了,精细了,我们的要求越来越多,而我们给予的越来越少。我们变得越来越挑剔,而我们也越来越不被人接受。正因为了解自己,我们变得胆怯、多疑,我们没有丝毫把握能得到女人的爱,因为我们熟悉自己,也熟悉她们。我置身于生气勃勃、热情炽烈的年轻人中往往自惭形秽,何苦把我们的凄惨呈现于她们的面前呢?
爱情是没有经验者的天地。它无规无距。诚然,充满意外和混乱的爱情更令人神魂颠倒,连其中的过失和事与愿违的结果也是奇妙的,令人回味无穷的。
我常见男人为了女人的肉体的美丽而原谅她们精神上的脆弱,不过我还从未见女人因看重一个男人的睿智和成熟而愿意向他衰败的身体伸出自己的手。
在结束这篇宏论时,我要说,男人和女人都是在一个模子里铸造出来的,除了所受教育和社会阅历差异,他们之间没有多大区别。
指责异性永远要比原谅异性要容易得多。
篇13:永远美文随笔
“我还是个孩子,给我个拥抱好不好?不要嘲笑我的偶尔发脾气和撒娇......”不知怎地,现在总是会时不时的想起这首歌,想起以前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光。有一种愿望叫“时光逝去,我们不变”。时光如愿地流逝了许多,但我却与当时的每个人渐行渐远。
曾经坚定不移地相信不会忘记,不会生疏。但生活总是会借助光阴的力量慢慢模糊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脸庞,他们的体型,他们与我的种种。奇怪的是,时光模糊了那么多的东西,却没有模糊我们对他们的想念,反而还增加了。这大概是是时光让我用它的方式去让我和他们保持着仅存的一点关系—想念。
太阳不会因为他们的离去就停止东升西落,生活会继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虽然周围还是有许多人,还是有许多欢声笑语。但总是觉得缺了些什么东西,好像有什么宝贝找不到了。
记得以前老是不知道冬天是怎么来的,感觉不到它来的过程,总是不知不觉得就穿上了冬天的厚厚衣服。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时都会抱怨自己怎么不多留意些。话虽这么说,但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在天气大冷的才意识到冬天来了。直到前几天,天气突然降温,狂风肆虐,树枝乱晃。这才意识到原来冬天来得这么突然。
本以为它会慢慢地,缓缓地。不曾想到它竟然这么急,这么猛。我也曾想过,究竟和他们是怎么才生疏起来的。怎么一点都没察觉到。就像这天气一样,根本就没什么过程,或许只是因为一次偶然的交谈,一次随性的打招呼,让我们的关系骤变。只不过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没有这么突然,没有在意罢了。
不管怎样,他们只能说是我人生路上的过客。纵使我对他们有万般的不舍,但必须接受,因为这就是生活。在最美的年华里,我们曾真心相对。这就足够了。最近有部电影叫《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没看过,但它的名字感动了我。虽没有那样的好运气去拥有一个从我全世界路过的人,但曾经坚定地相信可以有也足够温暖我。
现在很少对朋友说出永远这个词,同时也没有听到一个朋友和我说过。可能我们都曾经历过永远给我们带来的失意。永远的情谊固然美好,但我们已经长大了,不是吗?我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天不怕地不怕,也不能只顾着自己开心。生活给了我们很多的身不由己,有时不是我们想分离,而是不得不分离。
我不是说如今的生活没有永远的情谊,而是没有那时我们定义的那种永远。那种还未涉世的永远。也不是说现在的生活不好,只是我很怀念那过去的永远。
篇14:永远美文随笔
不一样的,不一样的感受!明明和他已经没任何关系了,但是今天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那头问我国庆有没有时间,尤其是在30度的高温下,并且在刚吃完火辣火辣的火锅之后,心里异常烦躁!
是真的还在乎他吗?不能 不能产生任何想法,何况人家已经快要结婚了,我也有我爱的人,还记得初三中考那会,印象中后面有个男生踢我凳子,条件性的转过头,是个满脸痘痘的男生,只不过感觉个子好大,好魁梧!也许是缘分吧,高中我们竟然分在了同一个班,发课本那天 感觉一个好熟悉的身影飘过,转头一看,四目相对!留下的竞是嫣然一笑,有可能他心里在想,看!!当时没抄上你的,我还是和你在同一教室呢,抑或也是对我们缘分的肯定吧,高中两年就这么平凡的过,很天真的玩,很认真的学,没有那么多的情感,只是到了高三那年 在同学那儿得知他给别人说喜欢我,那时的自己还是个很害羞的小女生,对于感情,真的不敢多想,
那时的我们,真的有时很天真,喜欢晚自习坐在教学楼上谈理想,谈梦想!时间匆匆,三年的时光一转眼就过了,高三那年同学们都彼此写毕业册,而他,是唯一一个我没有留言的 也是唯一一个给我没留言的,因为彼此明白,将那一份理不乱的情压与心底!而就在那年的六月,我们都失败了,面临的只能是复读,我们都选择了复读,而他则是选择了一家私立学校。我就在一个重点中学,在这一年中,我们几乎没见过面,那时的手机还没有普及到我们,给彼此留下的仅仅是那一份思念与回忆!痛苦的一年就那么煎熬着、、、
七月份,等来了那份梦寐以求的录取通知书,自己就按部就班的'忙碌,办手续,等待自己的大学生活,在大一的时候,突然一个电话打乱了我的思维,久违的问候后得到的是他去广州打工了,此时自己很震撼,那时的观念中我们只有上大学才是出路,对于他的决定 真的很难接受,他只能说有些事我们不懂,我也就不理解,我们也就一直那样联系着,互诉着自己的生活,他也就说出了那句“我喜欢你”,说在高中那会一直对我有感觉,就是怕影响我学习不敢打扰我之类的,我还是他的初恋,,,,,哎!!我就在想,现在说出有撒作用啊,现在我们都各奔东西了,为了自己的生活只能努力了,还记得那年他来看我,一个大男生抱了那么一个大狗熊,在火车站,远远的看见一个大男生抱了一个狗熊,并且还是黄色的,颜色那么亮 哎!!真不可思议,或许就是所谓的”力量“吧!!
那次的见面或许能挽回点什么,但就是他的一个小小举动,实在是我看不惯,或许对一个人报的希望越大就会越追求完美,不能容忍对方的一小点瑕疵,从那以后,就一直很委婉的拒绝,后来,两个人就是很少联系,也就是收到的是对彼此的问候,后来,在人生的道路上 自己看待问题也慢慢变得理性了,没那么天真了,人无完人,而就在今年三月份得知他订婚了,心里也默默的只能祝福他了!!
今天,得来的是他国庆要结婚了,哎!!现在的自己感觉很奇怪,心里就是很难受,不一样的疼痛,只能他了,愿他能过的幸福!!和他的人白头偕老,我也将有我的夫,那一份纯洁的情,只能深深埋入心底!!祝福彼此!!
篇15:永远美文随笔
岁月的风,
让盛开的玫瑰飘零,
滴血的花蕊,
望不穿秋水,
脑海中的影子,
芬芳着冬日的漫长。
天上的彩虹,
倒映着你的笑容,
季节已经更迭,
月圆了又缺了,
你还在彩虹中。
你的名字是心海里最旖旎的诗行,
有你的往昔,
在心中扎成一束花的样子,
淡淡的花香,
妖娆着记忆中每一寸光阴的剪影,
你深情的双眸,
是月色下的琥珀光。
氤氲的夜晚,
飘零的玫瑰在寻找过往的足迹,
脑海中只有你的影子,
和深深的思念,
只是,
害怕思念被风吹乱了方向,
到不了你在的天涯。
把你藏在梦里,
为你织下晚霞般的锦缎·,
种下十里桃花,
点燃璀璨的烟花,
任那时光老去,
你,永远在我的梦里……
篇16:永远美文随笔
冬风刮来的时候,万山破残枯败。
冬风挟带来枯枝,也带来了故乡一年年的冬。
我的故乡,在鄂西北的大别山麓下。不可否认,那里有很多山,可相比临近乡镇山上成片齐整的森林,我故乡的山上并没有成森的树,一座座光秃秃的山在堆堆零星灌木丛的衬托下诉说着冬日里的悲情。后来得知那些原本葱郁的森林全部在“大跃进”大炼钢的如火岁月里毁于一旦,总在想那是的人们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树可以成钢吗?就如同石能成金吗?或许在那个年代里有很多我们现在认为不合常理的异事在他们看来他们一日三餐那么平常,尽管那时的人们或许一日吃不到一餐。我也很钦佩当时的镇长的那份决绝是如何贯彻的,几十万顷的森林就这样在狂热爱国者的侵袭下轰然倒坍,或许当时是无尚的光荣,但现在却是无尽的悲伤,伐树易育树难啊!所以有次在历史课本上面看到那副“大炼钢的乡村小土炉”时,顿时就感到本来离自己东西就那么生硬硬嵌进你的脑海中,内心很是紧张,原来四五十年前的故乡就是那样啊。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坐在回故乡的客车上,望着越来越近的群山。想着故乡的山,故乡的老屋,更想到那个我令我魂牵梦绕的碾盘,因为听说修路要把那个早已废弃不用的老“古董”“处理”掉,而童年的生活早已在它老朽的身躯上印下了深深的痕迹,怎能让我安心。
虽然才仅仅几个月没回家,想家的思念却与这些远逝的日子成正比增长。车逐渐减速内心却心跳加速,告诫自己有那么激动吗,但却得到眼睛的默许。窗外山上的树木渐渐变矮,我知道我的故乡就要到了。待到灌木探头时,正是吾辈到家时。
离开公路,走过一段山路,就到了我的故乡,尽管有一条通往村子的大路,却在我的眼里显得异常陌生。同样是路,不同的是在山路上走过,从村道上走过,山下已收割的稻田,山麓已翻新的土地却让人倍感亲切。
要过年了,村里的人也就多啦,叶终究是要落地的,不管当时它是多么好看。
记得秋天上大学那会儿,很少的一部分人,留守村庄,喂养着村里的牛羊,耕种着全村的土地。童年时的伙伴一个都不在村里,见到是父辈以上的一二十老人。只有秋之气息,只有山雀字的鸣叫,只有满世界的草木。
虽未进村却早已听到孩童们的嬉闹声,不知怎么的,就有一种由衷的欣慰。
他来的那么迟那么晚,只在冬天来到我身边。如果秋天是满世界空旷的羊咩、牛哞和狗吠声,那么冬天充盈着的便是全村孩童们的嬉闹声、劝酒声和爆竹声。
家中大门上吊着一把风雨剥蚀的老铁锁,又走到后门处,小门虚掩着,推门进屋却发现没人,把行李放下,想到父亲说到二爹爹病危的消息,便径直走向二爹爹的那件老屋。村子里的人都从山上搬到山下道路两旁新建的楼房里。偌大的老村庄也只能对着山脚下的新村绝望的呐喊,但同时大家同为一个村里的人却深深刻进每个人的心房。所以山上基本就剩下我家还有几个孤寡老人,我二爹爹就是其中之一。
当我踏入二爹爹那间破旧不堪的老屋时,那里早已聚集了不少同村的人,看来他老人家真的不行啦。辛苦一辈子啊,我的二爹爹。很多很多我都不想写,只因他想见的人竟然是我,当他从休克的状态中醒来时,母亲在他耳旁大声的喊道:瑶瑶回来时,晓得就点头?他竟然奇迹般的点头,颤颤巍巍的伸出枯萎的手握住我的手,那一刻,我好想大声的说:二爹爹!我回来了,你孙子回来了,你可以安心啦!却不知怎么的就是说不出来,或许或许……
迄今为止,人类的意识中最美好的思想之一,便是灵魂的轮回转世之说,这个美丽的假设是死亡变得异常美丽,然而,如果真有此事,我相信二爹爹一定希望他变成他小时候山上成森的一棵松树,因为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同植物一样朴素、自然,那么肉体的消失也就不那么可怕了。二爹爹临终前很安静,并没有什么遗言。
第二天起得很早,因为村子里的法师要做法事晚辈要去叩头,特别是男孩子。四点多就被叫醒。叩头的时候脑海中一直被那三个法师峰回婉转的声调所充斥,一丁点都听不懂,或许那是唱给逝者听得。
做完后,感到家里确实已经人满为患,围着村子瞎转悠。我说的是山上的老村庄,到处是垮掉的老房子,走进又是满地的破瓦片,里面还能看到老一辈人用过的老家具,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会用这些破东西呢,哎……
有些垮掉的老屋里甚至长出了参天的大树在众多的小树的簇拥下似乎显得很高大,但却摆脱不了被围住的命运,老家的人无论搬到哪儿,却搬不掉老屋的根。儿时玩耍的路已不成路,走的人少了,也就被杂草占据了。
村口的那个碾盘依旧躺在那儿,只是已经记不起多久没用了,变更显得沧桑和古老,儿时便总在上面爬上爬下,躲在它巨大的身子下面捉迷藏,现在站在它身旁屈身便能坐在它的身上,它老了,我大了。
走了一遍才发现原来生我养我的村子这么小,竟不自觉的回到了原点。以前的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安静仔细的走过,是以前忙碌吗?还是不成熟?说不上来。
二爹爹永远地离开了老屋,走过村里的路,走过山里的路,去了大山岭上长眠。
故乡的小河,山路上,是再也不会留下他的脚印啦,不知他是否也像我这样在村子的四周徘徊着……
我终于看到了时间是怎样从小村一步一步走过的……
在这些地方,曾经留下了我无数的脚印。
现在我又会在这里怎样把我的脚印留下?留下一些什么样的脚印,只要能回故乡踏踏迈迈,我想,就是一种享受。故乡,是母亲,是跟、根。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是悲哀的。一个有故乡却很少能回来的人,心里也是悲哀的。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但我知道我在故乡徘徊不了几次,这是我的悲哀。
我曾无数此想过,你写下这些文字有何意义?后来把它写下,是因为我看到,在时光的长河中,我们什么都留不住,只有这些文字,或许能给养育自己的这个村庄留下点什么。冬风刮来的时候,万山破残枯败。
篇17:永远美文随笔
尊一位友人嘱,写一篇关于紫色的,以此篇兼怀念我那些遗失的美好,以及坚持对真理永远的追求,这也是我最近唯一收拾心情后的文章,顺便向各位问好!-----题记
阳光暖暖的,浅蓝的天空,几朵浮云,有如鱼儿悠哉嬉戏,让人心旷神怡,静静地,安逸地仰躺在那古朴的靠椅上,茶几上,香茗正袅袅的游荡在我的周围,音响里传来了“渔歌晚唱”,我都能想象乐手那纤细的柔荑,拨弄焦尾时的神态安详,丝丝缕缕,引诱着我心房阵阵悸动,阳台前一阵风吹过,拂起那轻巧的紫色窗纱游过我的身体,直至脸庞停下,满眼现在全是我最喜欢的这种颜色------紫色,它贵而不媚俗,华而不妖,卓而不亢。
而且我特别钟爱那种淡淡的紫色,带着一种忧郁的气息,好像无时不刻都在思考,有些时候都能感觉她们就在身边,可以把他们嗅到肺里,从此与她们共生。紫色在我看来是一种浪漫的颜色,无与伦比的颜色,像薄薄的纱罗一般,温柔的,伸出她的手,抚摸你的面庞,能够止戈心中的争斗,让人稍享片刻的宁静,有人说紫色是一种王者的气息,其实细想起来,真的就是那么一回事,“古来王者多寂寞,称孤道寡衣锦帛,一朝天雷震龙吟,紫色绫帐道残破。”紫色与生俱来的高贵,让她风骚于各色,可这也注定了她孤独的命运,曲高而和寡,这样的因果,总会无限的轮回。
亲爱的,请不要为我悲伤,也不要为我哭泣,莫道秋风无情扫落叶,流水无情成涟漪,风口浪尖的事件总是那么多的争议,泰山之巅的人物总是那么的寂寥。但是王者的气息依然在传流,孤独可以使得灵魂升华,进化,虽然带着那几许的凄楚,和些许的困顿,你看看那夜空中的紫薇,他与我们同在,一直感受着我们的情怀,你再想想老君过函谷的紫气,他也一直为我们祈福。
忧郁的紫色,带来的是无尽的孤独,既然选择了,我愿意继续。因为没有哪种颜色适合我,没有比她更了解我,我愿与她相伴,到永远。
独行
负剑着紫衫,
独影成形单。
五岳足下过,
惟留半身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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