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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作简报

2023-09-08 09:41:4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到此一游”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人社局工作简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人社局工作简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社局工作简报

篇1:人社局工作简报

5月9日,市人社局举办局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业务辅导班。市文明办调研员石正福以“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为主题作了一场专题讲座。

石正福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申报、测评体系、测评方法,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创建工作中常见的问题等方面,结合其常年的工作经验进行了授课。

专题讲座后,市人社局要求全局上下尤其是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和创建领导小组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对照《市人社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社局关于分解20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除盲点、显亮点,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各责任单位、处室要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进度、工作节点控制表,采取挂牌销号的办法,及时跟进,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创建标准落实到位。

局创建领导小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责任单位和处室的督促检查,定期报告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局通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影响创建达标和测评结果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问责。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文明办的协调沟通,请示报告。同时,各单位、各处室也要加强与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组的联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篇2:人社局工作简报

为更好地服务于届高校毕业生,提高办事效率,高台县人社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工作。

一是简化办理流程,做好接待咨询。在县人社局网站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招聘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报到登记、求职招聘、政策咨询等服务。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即可办理报到手续,已在外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可由家长代替办理。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向毕业生和家长详细介绍报到程序,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疑难问题。

二是设立专门窗口,实施“一站式”服务。县人才服务中心专门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毕业生服务窗口,对报到登记、政策咨询、档案托管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为毕业生报到提供便利,高效完成报到事宜。此外,县人才服务中心专门设置的政策咨询窗口,为有创业梦想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登记服务,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库,完善基础台帐。建立健全信息台帐,将高校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是否就业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统一录入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四是设立求职招聘室,助力毕业生顺利就业。高台县人社局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对于前来报到的毕业生,仔细询问就业情况,热情提供求职招聘服务,力争做到使每位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篇3:人社局工作简报

五一节刚过,正是踏青旅游的大好季节,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社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特殊的“乡村游”,大家带着一颗爱心和满满的正能量,下到乡镇村社,走上田间地头。亲身体验基层农民生活,感悟贫困农民疾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阳光扶贫”活动,深入一线摸实情,解所忧。

此次“阳光扶贫”活动大家警记上级的“十不准”要求,要把“阳光扶贫”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放在全面建成小康大局中来谋划推进。进一步整合力量、完善体系,全力以赴帮助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大家通过实境体验,更加感悟为民务实的重要性,大家纷纷表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阳光扶贫”活动深入贯彻,想方设法为帮扶对象筹资金找项目,尽快实现经济脱贫。

利用信息平台优势,帮助困难家庭实现就近务工,也积极协调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防止因病返贫,对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动员家人积极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并动员全社会进行救助。有效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学。真正实现全社会共同致富奔小康目标,让所有人都充分感悟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篇4:人社局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简报

为破解辖区就业创业难题,区人社局积极落实“六大举措”,推动辖区实现更加充分、更加高质量的就业。

搭建平台帮就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计划在牡丹广场开专场招聘会,涉及二十多个行业,提供就业岗位8000余个;开发岗位帮就业,今年拟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人,缓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情况,实现空岗即补,及时补缺;技能培训帮就业,以中短期、“订单、定向、定点”式培训为特色,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率达到95%,同时还有引导性培训每年不低于人;创新载体助就业,利用劳动保障网络化信息平台,建立我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面向社会及时发布各类岗位信息,实现空岗即补安置;宣传补贴助就业,大力宣传“开创业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等国家优惠政策,助力职工创业;鼓励创业助就业,“一园一赛”促就业,扶持孵化基地1个,预计带动就业500人,大力支持涧西区创业大赛,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区创新创业。

篇5:人社局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简报

20以来,甘州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城乡统筹,以全区人社工作要点为目标,全面落实人社工作要求,以抓主抓重、改革创新、强化监督、夯实基础为重要措施,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将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新一轮双创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区“双创”工作总体要求,该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等各项组织机构,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双创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管理措施。在积极开展“双创”工作同时,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工作的'特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完善各项双创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以及双创示范园区奖励办法,加强制度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双创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园、众创空间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双创”宣传动员,营造双创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对“双创”工作重要性认识,让“双创”知识入脑入心,使群众明白“双创”的目的,积极鼓励群众投身“双创”工作中去。通过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创建双创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明确责任目标。在总结去年“双创”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特别是经过全区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的努力,创建一批典型的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新一轮“双创”工作打下基础。依照“双创”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双创”工作目标,为打造国家级双创示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篇6:人社局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简报

,竹溪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为了确保就业局势稳中求进,竹溪县人社局积极采取六大措施,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一轮政策,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200人,再就业1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实施“我选湖北.梦在竹溪”计划。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施高校毕业就业促进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设1个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分流职工再就业工作。重点推出劳务输出对接试点经验,加强就业精准扶贫,培训贫困劳动力820次,转移就业1600人。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大规模失业风险。

四、深入推进创业就业工作。运用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农家乐精准扶贫等创业扶持项目;推进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人才创业新超市。

五、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和星级评定工作。

六、加强职业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计划。落实“两后生”参加技工教育、技能鉴定、就业创业培训免费政策,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篇7:人社局工作计划

一、就业工作

重点是启动两个工程、抓好四项工作。

两个工程:一是大众创业工程。探索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科技等多个部门创业扶持资源,合力实施xx市大众创业工程,总结推广海尔“创客”经验,促进大众创业、草根创业,带动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二是技能青岛工程。围绕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长远发展、技能传承,以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储备、技能提升、名师带徒5项计划为核心,实施技能青岛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技能素养。

四项工作:一是政策落实。配套落实好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政策,采取发布权力清单、政务服务清单等手段,通过社会力量督促落实。同时,从实施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城乡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将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载体建设。延长创业孵化平台链条,积极推动中德创业大学项目落地,促进创业大学向国际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建设一批与各区市重点产业和创业需求相结合的创业孵化基地,把创业孵化群体向大众层面延伸。三是服务提升。进一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一体失业登记制度,搭建公共就业“电子化”经办平台,实现就业创业全天候受理、网络化经办。四是重点扶持。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服务机制,简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确保青岛籍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以上。提高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针对性,采取跟进式等各种服务方式,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二、社会保障工作

关键是抓好两个重点、推动三项创新。

两个重点:一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抓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扎实推进“三险合一”实施。贯彻落实《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做好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和基金管控,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特药特材救助等创新制度,确保全市医疗保险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体系更加成熟。

三项创新:一是制度创新。统筹抓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量控制制度,出台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意见,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研究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服务创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逐步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稳步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健全社会保障卡经办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三是监管创新。制定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机构服务监控系统,推进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为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三、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是抓好一个工程、提升三个水平。

一个工程:是继续坚持并深入实施“111”引才工程,积极探索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办法,提高人才引进质量。进一步拓展引才活动外延,开展“高校行”校园招聘、组团赴外招聘等系列专场招聘,组织做好“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做好人才项目对接服务。创新引才方式,创新举办第六届“蓝洽会”,新建2-3个海外工作站,引进一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国内外专家。深入实施事业单位多元化招聘办法,建立高效便捷的人才引进落户机制,引进更多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确保完成年度引才目标任务。

三个水平:一是提升人才服务综合体建设水平。以现有的人才服务综合体为基础,调整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设置和运行管理机制,建设运营“海洋人才创业中心”,建设人才需求系统、人才引进实名制系统,推进人才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二是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水平。完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扩建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建设博士创业园三期工程,建设启用“湛山创意工厂二期”,积极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创业园、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打造高品质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三是提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水平。发挥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作用,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以卫生人机对话考试、工程面试答辩和教育说课评估为主要特点的“三位一体”职称社会化评价方式,健全高技能人才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境外培训基地,形成多元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重点是落实好五项改革、做好三项工作。

五项改革:一是继续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巩固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成果,指导用人单位发挥好首批聘任制公务员的作用,并以吸纳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为重点,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范围。二是启动教师聘用制改革。围绕打破“铁饭碗”和“终身制”,开展教师聘用制改革,面向社会按照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招聘引进所需教师,解决一线教师力量不足问题。三是扩大职员化管理范围。落实《xx市功能区职员化管理试行办法》,扩大改革范围,在仲裁、质监等专业部门和高新区等条件成熟的机构和功能区推进职员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做好公务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调整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整,完善事业单位特殊津贴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五是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按照中央、省部署,在全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并配套采取提高基层机关公务员招考比例、探索建立优秀基层公务员表彰奖励制度等措施,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效解决乡镇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三项工作:一是考录工作。加强面试考官和市民监督员队伍建设,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治理行动。同步抓好初任公务员和年轻公务员等人员的培训,保障他们适岗适职。二是军转工作。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出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登记办法,完善企业军转干部生活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企军干部群体稳定。三是考核工作。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方案,推行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的记实考核,进一步探索完善平时考核机制。

五、劳动关系协调

重点是抓好两项立法、四项规范。

两项立法:一是三方协调立法。借鉴外地经验,开展立法调研,研究起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规定,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二是劳务派遣立法。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管理立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四项规范:一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出台企业职工医疗期管理规定,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活动,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二是健全企业收入分配体系。根据省统一部署,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参考水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健全收入分配体系。三是加强源头预防,规范劳动监察执法。抓制度规范,健全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协同处理机制,做好搬迁、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加强执法,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企业欠薪预警监控机制,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围绕深化“仲裁、调解、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加大终局裁决力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篇8: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1、公开招聘、引进了部分人才。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年青人才短缺的问题,我们会同组织部,在报区委审定的基础上,引进了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2名、卫计1名、城管执法大队2名);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

2、强化了人才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

3、积极服务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职称申报。主动和相关单位联系,做好职称评审的宣传和摸底工作,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

4、加大就业服务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了“春风行动”。针对我区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二是积极开展“人才项目一对一”等服务活动。发布招聘信息1850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7人次。开展招聘活动5场次,吸纳企业55家,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职业指导600人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0余份,开展创业指导59人次。

5、事业单位管理更加规范。今年来,我们围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力宣传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度实施方案。我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新一轮岗位设置聘期统一为12月1日至11月30日。

6、工资福利管理更加有序。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区相应实施方案,并严格依照方案组织实施。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实现4080万元政策资金不折不扣足额发放。

篇9: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深刻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使民主监督成为促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

今年6月份以来,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到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一致认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全区人社工作的一个促进,我局自觉接受监督,班子会确定由一把手亲自分管这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与民主监督小组保持工作联系和沟通,根据《关于对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民主监督的工作的通知》(点协办文〔2014〕11号)精神,制定了《区人社局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为接受民主监督奠定了基础。

二、改进工作方式,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创造履职条件

今年6月,我局接到区政协对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后,积极响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大力支持民主监督员工作。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我局结合人社业务工作实际,积极与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沟通,汇报目前我区人社工作重点、难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民主监督小组一同深入到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区属重点企业进行调研,让民主监督小组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区人社工作出谋划策。二是保障民主监督员知情权。我们在接受监督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每次重要业务工作部署,都提前告知民主监督小组,主动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三是密切联系,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与民主监督小组的信息沟通,邀请他们参加座谈,广泛听取监督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不断改进人社工作,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区内部分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了解人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干部职工在履职、工作作风、遵守纪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三、认真履职,突出实效,人社工作再创佳绩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今年,我们针对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两个热点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重点、热点工作

1、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升被地农民参保意识。组织区、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学习,吃透政策精神。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座谈会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走村入户,将政策送到乡镇、村,送到用地单位,送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帮助群众算细账,解疑难,突出政策的普及性和惠民性,营造了人人关心养老保险、人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良好的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仅逐步解决“征地难”的问题,而且完善了社保体系,在服务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二是被征地农民参保提供优质服务。由于我区办理被征地农民人数较多,审核任务重,我局积极与市人社局居保科协调,请市人社局居保科工作人员到我区集中审核参保资料,极大的方便了被征地农民参保。截止目前,全区五个乡镇(街办)共有被征地农民14244人,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104人。

2、千方百计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针对全区征地项目多,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二是开展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拓宽被征地农民就业门路。针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被征地农民层次普遍偏低,就业难度大等新问题,年初,我们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意愿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分片区、分专业开展技能培训。在街办、桥边镇分别举办挖机、家政服务培训5期,共培训300余人,其中在街办巴王店村开展挖机培训班2期,160人参加培训,分别在巴王店村、塘上村举办家政培训班1期,培训72人;在桥边李家湾村、偏岩村举办家政培训班2期,培训69人。三是印制宣传手册。我们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2万份,组织专班人员到征地任务重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截止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11092人,其中外出务工5754人,自主创业986人,在企业上班2599人。

3、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我们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导向,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一是开展普法活动抓宣传。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二是开展年检工作抓监管。自3月以来,通过网络平台和网格员对全区用人单位下发了劳动保障年检通知,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通过年检工作,规范了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秩序。三是开展监察执法抓规范。4月到6月,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四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活动。今年10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区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共计检查用人单位24家,督促用人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并实行跟踪监管。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其中立案受理32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

(二)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实践证明,自觉、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这不仅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对人社工作的一种促进,今年以来,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立足创新,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一是开展“人才·项目一对一”活动。我们在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和项目之后,组织企业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举办的赴武汉高校招聘周活动。同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不定期收集用工需求,并通过各乡镇(街办)、村(社区)发布招聘信息,积极为用工单位服务。二是制定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三是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四是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

2、立足惠民,就业创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申办和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应发尽发,持证人员凭证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截至目前,新增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35本。二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区申报审批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27人,发放贷款总额183万元。三是严格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严格按照“社保补贴由本人登记申请、乡镇和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就业局再审、财政部门终审”程序,全区共有72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发放社保补贴25万元。

3、立足保障,社保服务保持优质高效。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乡、村和责任人。局领导深入到乡、村(社区)进行督办,并对全区53个村(社区)代办服务点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乡居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联动机制。配合市社保征稽机构加强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征收、稽核、接续工作。加大社保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力度。继续开展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代理服务,扩大了代理服务规模,提升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区完成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89人次,占全年目标的72.6%。预计到2014年12月底,预计完成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500人次;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达到28456人,参保缴费率达95%。

4、立足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一是规范人事调动、任免、招录、调任等程序,完成了2014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二是完成了全区355名机关工作人员和10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累计为全区54个机关事业单位(包含二级单位)1604人晋档、职务变动等工资调整工作。四是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4号)文件精神,规范全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五是启动我区第二轮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及调整、竞聘上岗等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2013〕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六是完成了2014年度市下达军转干部安置计划2名。对辖区企业军转干部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全面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全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确保了零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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