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anydi”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车库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就是小编整理后的车库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篇1: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未经培训过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2、操作设备前,请确认设备区内无人员。
3、检修设备时(尤其电气维修)必须最少有两人参加,确保一人监护。
4、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时,必须有两人参加,确保运行人身和设备安全。
5、除司机以外的人员禁止进入设备区内。
6、存车时:
a、请收起天线缓慢驶入车台板。
b、将车轮停放在车轮挡杆内。
c、熄火并拉手刹。
d、下车后,确认关好车门。
7、车辆进出过程中,引起警报声属于正常现象。(光电开关被挡)
8、设备运行时,若人员欲进入设备区或误挡光电开关,则警报声响,同时设备停止运行。
9、当设备出现异常而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找专业维修人员解决或与本公司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0、同一操作区同时只允许一个车位存取车,警示灯亮则表示该区处在使用状态中,如取车请稍后…
11、严禁酒后操作。
12、严禁不符合适停车辆尺寸和重量的.车辆停放。(每设备区均标示有适停车辆的尺寸及重量限制)。
13、停车设备附近严禁烟火。
二、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每天观察出库运转状况(含抖动、异音、水平)。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各传动部位状况。
2、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各操作器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各个限位开关、极限开关是否正常。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篇2:小区车库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车辆出入管理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职责
1、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控;
2、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3、负责监管进入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有序进出;
4、负责进入小区的物品查验并登记;
5、小区院内住宅楼群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暖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登记;
6、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7、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二、管理办法
1、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每晚不定时巡视小区各区域2-3次;
2、大门管理:
早晨6:00 点开敞;晚24:00点关闭(开小门)。
二、门灯管理
XX时--XX时保持照明状态。
若人为因素遭破坏,需照价赔偿。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并执行公务的警车、工商、税务、供电、消防、救护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小区的便利条件;
2、值班、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登记通知、交送;
4、对出入小区的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别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住户的姓名、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照明,发现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保安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制度,单位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记录;
2、按时开关大门,严格控制车辆、人员在小区出入,尤其非本小区人车辆和人员;
3、认真做好来访来客的车辆,人员进入登记,对外来车辆、人员注意检查,防止小区车辆被盗;
4、收发报刊、函件等当面查清,并做好登记,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5、加强夜间大门管理;
篇3:非机动车车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保障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广大用户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通园小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
3、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预案的修订与组织实施。
3.2 秩序维护部秩序班长负责预案的培训、落实与执行。
4、工作要求
4.1 停车场适用于本小区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客户停放普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摩托车等非机动车。
4.2 本车场为24小时免费停放的非机动车停车场。
4.3 进出本车场的车辆需服从本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将车辆停放整齐;严禁将车停泊于道路上、单元门栋、或其它非停车区域内,本车场管理人员将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本车场之正常秩序。
4.4 本车场为免费停车场,车辆停放后,将车锁好,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车辆停放期间,车辆的丢失、被盗均由车主或车辆使用者自行负责,本车场无任何赔偿责任。
4.5 请保持本车场的整洁及秩序,本车场区域内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强烈腐
蚀*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不得于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陈放物品,也不得于本车场区域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
4.6 由于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本车场内的设备、设施、车辆、人员的损坏、伤害均由肇事者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4.7 对任何违反本车场管理规定或本车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车辆使用人须提出令本车场认可之证据,为车主或有权领取车辆之人士。
4.8 本车场保留修改上述管理规定的权力。
篇4:非机动车车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非机动车存车秩序,保障存车安全。
2、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非机动车管理。
3、职责
3.1安管队负责对各项目非机动车管理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控检查。
3.2安管队长负责指导、检查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管理处主任负责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实施程序
4.1非机动车辆进入后统一停放在指定停放区,严禁乱停乱放。车主应自觉服从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4.2非机动车出入小区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小区范围内不准洗车。
4.3小区只提供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车主自行锁好车辆、保管好停车牌及车上物品,避免车辆、财物丢失。
4.4严禁外来非机动车辆进入小区。
4.5紧急情况下,车辆管理员可拒绝任何非机动车进入小区范围。
4.6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非机动车的犯罪活动。
4.7管理处将定期清查无证无照和无主非机动车,一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关有关制度处理。
篇5:机动车库管理制度
(一)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大院。
(二)出入大院时的车辆应按规定方向减速行驶,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大声鸣号,不准在大院内学习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须下车进出大院。
(三)进入大院停放的车辆,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指挥,大院门口、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区域禁止停车,机关部门车辆停放在停车库内,外来车辆按规定的地点停放。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注意安全,保持车位清洁,因车辆行驶不当而撞坏公共设施,须追究责任,予以赔偿。
(四)进入停车库的车辆必须严格按划定的车位停放,不得占道乱停,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他机动车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整齐停放,停车库内严禁吸烟。
(五)为确保停车库道路畅通,通道上不准堆放物品,不准乱扔纸屑和脏物;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消防设施,保证完好无损,确保安全。
篇6: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一、场内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场内消防设施,停放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二、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记录,保持其时效及完好性。
三、停车库内不准无关人员留宿,不准用易燃易爆材料搭建设施。保持消防通道与主干道的`畅通。
四、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在停车场停放。
五、严禁在停车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严禁在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七、严禁在停车库内加油,维修机动车辆。
八、车库管理人员每天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排除潜在消防安全隐患。
篇7: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停车场的保安员要积极维持和疏导停车场的.秩序,提前做好车位安排,送货车工作完毕后要及时疏导离开。
第二条、车主停好车后,要检查车辆的外表情况,减少不必要纠纷。
第三条、停车场内发生一般车辆刮蹭事故,可让双方车主自行解决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条、如发生较大事故,保卫部应视情况向交管机关报案,在交管机关人员赶到现场前,要注意保护现场,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绕行、回避。
第六条、在停车场因发生事故或从外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如果发生汽油、机油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通知司机关闭电路,现场要禁止烟火,防止发生火灾。漏油事故处理完毕后要清楚记录车辆资料、司机情况等事项。
第七条、意外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停车场设备、设施及建筑物损坏,应做好详细记录,会同工程部对受损部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要求司机进行赔偿。事故记录及处理结果要求肇事司机签字认可。对损坏的设备、设施须通知工程部尽快进行修理恢复。
第八条、当发现有嫌疑人盗窃车辆时,要观察嫌疑人数量,被盗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特征,记下嫌疑人相貌特征、服饰及是否携带凶器等。及时通知保卫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拦截车辆,抓捕盗窃嫌疑人。
第九条、停车场内如发生车辆丢失,应尽快联系车主,对丢失车辆进行登记,记录车辆丢失时间、地点、车型、车牌号、颜色等,并立即报案,通知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篇8: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1、在安管领班的领导下,做好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2、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保持热情服务、文明礼貌。
3、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对没有上锁的车辆进行专门保管,并且做好登记,有业主前来认领时要核对清楚,经领班同意后,业主登记确认后,发还车辆。
5、负责对自行车库的车辆停放整理,卫生打扫,保持自行车库清洁整齐。
6、对业主的有关问题要做好解答,对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班,并且注意收集业主意见,并及时上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9: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万科金域缇香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保障地下车库安全有序和车位业主的权益,根据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业主规约》)的有关规定,长沙市万科物业有限公司金域缇香苑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经过小区业委会监事会的同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应服从物业服务中心车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车库内的秩序。
第二条: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地下车库充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和电力部门(95598)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负。
第三条: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应严格按照车库规定的路线行使,支路车应礼让干路车,禁止逆行、超速、抢行抢道,不得以任何理由封堵车库出入口和车库内的公共车道,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肇事车主承担。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位。
第五条:严禁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地下车库。严格遵守车库限高标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
第六条: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车库内停车秩序、照明及车库卫生的维护,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七条:地下车库属专用停车场,为了广大业主及其家人的安全,禁止在车库内进行体育、文娱等活动。不得在车库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存放私人货物,不得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作非停泊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禁止社会上的外来车辆无故进入车库。因接送老人、病人、运送大件货物等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外来车辆,由车库管理人员核实登记信息后放行,来访房号业主/住户有责任为临时车指导停放位置。严禁乱停其它私人车位、通道,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锁车进行处理。
第九条: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口、单元门口、主干道线,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前。所有入库车辆违反规定乱停,乱占他人的车位,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物业服务中心和相关业主有权采取在车上张贴提示、在小区公告栏和微信群公布、由车库管理人员锁车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条:地下车库车位以外的区域均为公共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或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长期停放在车库公共区域没有开动的`无车位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要自行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处理,由物业服务中心报*、交警部门拖走处理,并由车主承担拖车费用及停车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车场的干净整洁。禁止在车库内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随地吐痰、大小便,禁止在车库内洗车,严格控制噪声源,严禁烟火,禁止在地下车库遛狗。
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无家长带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自行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或者因未成年儿童的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车辆损坏的,由未成年儿童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或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检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置、报告。任何人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对违停其它私人车位并造成业主投诉及违停非车位划线区域的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临时车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并由物业客服管家,将相关情况,反应给对应业主或住户,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A版。临时车来访房号超过3次违停记录,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该房号的来访临时车进入地下车库。需当事房号业主住户签署规范停车承诺书B版,并在小区线上线下公示7天,方可暂时恢复,否则将禁止来访此房号的临时车进入地下车库。
月租车辆/地库车辆(即有购买车位的)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B版。超过3次违停锁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违停记录进行朋友圈曝光。
第十五条:向门岗报告登记虚假来访房号的临时车辆,以及临时车车主或随行人员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或随地大小便的,监控查证属实,物业服务中心将把临时车辆的车牌录入地下车库停车系统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再进入地下车库。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因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车辆的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以上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可上报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事会,依据《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相关条款,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9日起实施。
篇10: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1.临停车辆:
请停放在地下车库负二无挂牌的车位上,如有发现超出3次以上占停私家车位或违停,系统将自动取消进入车库,需重新递交资料才能录入系统;
2.租赁其他产权车位:
车主请自觉停在对应的车位上,不能贪图一时的'便利任意占停其它车位,否则相应的责任由车主自行负责;
3.租赁负二人防车位:
车主请自觉停放在负二层的租赁车位上,如发现超出3次以上违停或占停,将取消租赁关系,不得再续约。
篇11: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车库门安装同土建的两次移交界面。
第一阶段移交应具备的条件:
1、场地内无影响安装施工因素(人员、材料等);
2、土建墙面抹灰完成;
3、土建地坪层施工完成;
4、车库内配电箱及线盒调节,补洞抹灰完成;
5、门洞抹灰完成,门洞尺寸调节完成,并形成交接门洞尺寸表格;
6、车库门安装所需尺寸检查无误;
7、标高控制线清晰;
8、车库内的垃圾和堆放的材料清理完毕;
9、抹灰、涂料、艺术石等表面无损坏或有照片记录;
10、土建垃圾已按《重庆康润实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清理干净;
11、按《重庆康润实业工程移交表》之内容各方确认签字完善;
第二阶段移交应具备的条件:
1、车库门设备安装工作已按国家规范和设计施工完成完毕,电机,按钮开关,红外对射安装完毕,线路敷设完成;
2、车库门安装调试完成,由监理,甲方,交接下游进行安装质量和功能的.验收并通过,验收记录齐全;
3、观感质量达到《龙湖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标准(20xx版)》要求;
4、车库门清洁完成,门的表面保护膜完整,门的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
5、土建已完工作表面(铝合金门窗、玻璃栏板、抹灰、涂料、艺术石等)表面无损坏或已修复;
6、安装产生建筑垃圾已清理完;
7、按《重庆康润实业工程移交表》之内容各方确认签字完善;
车库门安装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进场前和离场前按《重庆康润实业工程移交表》之内容与总包单位进行移交,未经移交不得在现场进行安装。
2、厂家或分包单位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在现场随意进行车库门的安装。
3、车库门厂家须遵守总包单位和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在现场乱堆放材料,违者按《重庆康润实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
4、车库门厂家在现场进行安装,需做到工完场清,包装材料和废弃物当天须进行清理,不得在现场乱倒到垃圾。
5、如发现现场有车库门安装后未清扫的建筑垃圾,按《重庆康润实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
篇12: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1、地下车库是存放车辆及通往各楼的管理重地,除管理人员、业主和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车库。
2、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车库人员必须有车库安管员陪同,除工作外不准随意走动。
3、车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4、车库值班室不准其他人员聚堆、闲聊,不准在车库内打闹。
5、车库内未经批准不准动火,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化学污染物品。
6、不准擅自允许未经主任同意的`外来车辆停放。
7、任何人不准驾驶及毁坏业主车辆。
8、车库内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车库内防火安全。
篇13: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地下车库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障地下车库车位拥有人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条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
第二条车辆凭门禁智能IC卡刷卡出入车库,通过门禁道闸系统时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
第三条业主在领取车辆门禁智能IC卡时,请提供车辆完整信息,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变更,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能够及时联系车主。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车库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
第五条地下车库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停放车辆,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非机动车请停放于物管公司指定位置。
第六条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第七条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车主须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门禁IC卡、车内请勿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及车锁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 第八条人员及非机动车进入车库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第九条未成年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条不按规定停车,物管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一条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2米。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
第十二条业主应自觉保持车库卫生,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污染车库。
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四条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
第十五条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暴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车库内车辆损毁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归金信翰林苑业主委员会所有。管理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或需调整,请广大业主积极给予我们建议及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篇14: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制度。
1、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校门开关时间按学校适时规定执行。
2、非开门时间,学生有特殊事情要进出校门,及时询问、登记;教学时间,无教导处批准外出的学生不得让其外出;非教学时间,严禁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3、教师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门卫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来学校视查、检查的领导和村小学办事教师进出校门,并作好登记。家长、住校教师客人及其他进入校园办事的人,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制止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劝阻家长接送止步,不得进入校内。
5、督促摩托车经过校门放慢速度行驶;禁止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外来人员在校内停放车辆、摆摊等。
6、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7、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8、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9、门卫室及室内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10、学校放学以后,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遣送工作。
11、夜间巡视校园2次以上,检查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师住宿楼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并作好登记。
13、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4、接受学校领导对保卫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15、及时向校长和分管领导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16、积极协助值班教师处理好校内或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作好记录。
17、认真做好迟到师、生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一日常规”的严格执行。
篇15: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一、车库负责人员加强管理,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
三、机动车在安全动行的`基础上加强防火。凡是进入充装站的车辆一律配戴防火帽、灭火器。
四、车辆带瓶时(没充过气的除外)不得携带易燃品,不得穿铁钉鞋、带打火机、火柴等。
五不准载瓶加油。
六、任何人不准在车库内外吸烟和动火。
七、修车用过的刷件、油盒不得过夜,油污物、抹布及时处理。
八、一旦出现意外事故,立即抢救,不得延误,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篇16: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地下车库的管理,规范小区车辆停放,保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障地下车库车位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条:小区车辆凭车牌识别进出地下车库、所有车辆靠右行使,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保持限速5公里/小时。
第二条:车辆进入地库,应避让公共设施和其他车辆,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
第三条:车辆进出地下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支干路车辆应礼让主干路车辆先行,不得堵挡道路和地下车库的出入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按照物业管理规定,为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保护公共设施,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五条:地下车库禁止随地倾倒垃圾,杜绝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发生。车库内严禁烟火。
第六条:物业公司不负责看管业主车辆内所有的物品,业主停车后锁好车门,关好车窗玻璃,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第七条:未成年儿童不得进入地下车库玩耍,监护人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未成年儿童擅自进入车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小区业主不按规定行车、停车,第一次物业公司警告,如再次发现违规行驶、停放车辆的业主,物业公司将其车辆托离并上锁,托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九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为水岸华庭业主委员会和鸿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篇17: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一、车库管理员要坚守岗位,有事离岗,应经主管领导批准或其他警卫人员顶替后方可离开,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二、按公司规定的`停放办法指挥车辆行驶和泊位,禁止外来未办手续的车辆随意出入或停泊。
三、配合经营部门作好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工作,认真核对费用收据。
四、指挥车辆停放时,动作要规范,举止语言要文明,进场车辆要认真检查,作好记录,出场车辆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填写驶出时间。
五、车管员必须时刻警惕,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要及时盘问和处理,对现行犯罪,应挺身而出,保护企业和住户的财产不受损失。
六、认真填写车辆存放记录,妥善保存,以备及时调用。
七、经常检查检测车场防火设施和器具,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存在隐患。
八、对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理打扫,做到整洁有序。
篇18: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1机房内严禁吸烟及堆放无关杂物,保持机房整洁及设备的完整。
2机房内须配置必要的灭火设备,严防火灾发生。
3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严谨认真,熟悉业务,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制度。
4巡检人员应负责设施的保养、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并做好巡检记录,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篇19:车库管理管理制度
一、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未经培训过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2.操作设备前,请确认设备区内无人员
3.检修设备时(尤其电气维修)必须最少有两人参加,确保一人监护
4.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时,必须有两人参加,确保运行人身和设备安全
5.除司机以外的人员禁止进入设备区内
6.存车时:
a.请收起天线缓慢驶入车台板
b.将车轮停放在车轮挡杆内
c.熄火并拉手刹
e.下车后,确认关好车门
7.车辆进出过程中,引起警报声属于正常现象。(光电开关被挡)。
8.设备运行时,若人员欲进入设备区或误挡光电开关,则警报声响,同时设备停止运行。
9.当设备出现异常而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找专业维修人员解决或与本公司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0.同一操作区同时只允许一个车位存取车,警示灯亮则表示该区处在使用状态中,如取车请稍后…
11.严禁酒后操作。
12.严禁不符合适停车辆尺寸和重量的车辆停放。(每设备区均标示有适停车辆的尺寸及重量限制)。
13.停车设备附近严禁烟火。
二、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每天观察出库运转状况(含抖动、异音、水平)。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各传动部位状况。
2.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各操作器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各个限位开关、极限开关是否正常。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三、机动车的停放制度:
1.使用人员须注意和遵守停车库的交通标志并遵从管理人员的指引。对高度的限制及限速处应小心驾驶。
2.停车库最高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遵守车辆的限高及限重。
3.在停车库有空位及允许进入停车库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进入停车库进行停放。
4.临时停车按停车库收费标准管理制度支付临时停车场地费。
5.使用人员在本停车库内驾驶或停泊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处的合法指示(无论是口头、书面或符号均属有效)任何进入停车库的使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6.使用人员不得将车辆停放在他人之固定车位、预留车位或非泊车位置及任何通道妨碍其他车辆出入停泊。
7.未经管理处批准使用人员不得在停车库范围内维修,清洗车辆;严禁任何使用人员在车库内加油、洗车、学车。
8.严禁任何使用人员将载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库内,如有违反本规定的损害及一切损坏由该使用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任何使用人员驾驶车况不良或有任何故障隐患之车辆进入停车库
内,违反此规定,使用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及损失。
10.任何使用人员装卸货物必须经管理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11.本停车库车位仅供泊车辆之用,严禁使用人员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12.任何使用人员不得在本停车库范围内进行泊车以外的任何活动。
13.使用人员应将车辆停泊在规定之车位内,不得干扰妨碍本停车库其他车辆的停放。
14.任何使用人员应保持本停车库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杂物及沾有油渍的擦布或棉纱。
15.严禁任何使用人员在停车库范围内吸烟、使用明火,违者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及一切损失。
16.所有停车费用等一概恕不退还。
17.管理处有权拒绝任何人使用本停车库,而勿须解释理由。
四、停车库停放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人员不得在停车库范围内装卸可能对他人或其他车辆构成危险之车辆或物品。
2.使用人员请勿在车库内放置贵重物品,离开时请予检查,锁好门窗、后盖箱、取走钥匙。对于使用本停车库人及车辆(包括车辆附件及车内任何物件)若被偷窃、损坏或蒙受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3.管理处雇员,代理人或职工无权接受任何物品加以保管。若任何人声称已将任何物品交托管理处保管或发生遗失、损坏或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管理处概不负责。
4.因违反停车库管理制度而发生人身伤亡及车辆事故,管理处概不负责。
5.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钥匙、停车卡等。因故遗失或其他原因使任何人驾驶移动车辆凭已交费停车卡离开停车库而引起的损害和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6.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使用人员出示有关身份证和车辆证明以确认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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