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环境监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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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当前环境监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措施
当前环境监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措施
摘要:本文介绍了环境监测的.目的,在环境监测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从而重点分析了环境的应急监测,并阐述了环境监测技术及发展趋势.作 者:李丽锦 作者单位:揭西县环境监测站,广东,揭阳,515400 期 刊:中国科技纵横 Journal: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PANORAMA MAGAZINE 年,卷(期):, “”(15) 分类号:X8 关键词:环境监测 应急监测 监测技术篇2:当前建筑工程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论文
当前建筑工程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论文
随着消防体制改革的推进,消防建筑审核工作的开展也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目前,消防审核验收等仍属于消防部门防火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除火灾隐患,政府各个部门必须给予极大的支持。以下就消防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当前建筑工程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单位方面的问题
施工单位在主观意识上对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工程审核工作存在偏差,常降低对消防工程的投资,达到降低整个施工项目投资的目的。此外,部分报审项目所属的建筑消防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无法预测相关结果。由于主观认识存在偏差,施工单位未认识到自身的缺陷,但为了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常共同隐藏问题。这样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的提高,且会埋下安全隐患。
1.2 设计单位方面的问题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满足施工单位的要求,设计单位常未考虑施工规范中的客观要求,在审核中提供了设计图纸,但在实际施工中未按照图纸施工,导致工程存在先天缺陷,验收工作开展困难。比如,在许多办公区域、商店、地下停车场及其他一些较大的空间,理论上应符合消防规范的技术要求。在审核过程中,消防给水、报警啧淋设施等设计中的文字说明并未改变,甚至连工程地址的文字说明都未修改,但业主常在火灾后擅自更改和施工,造成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的变化,埋下了重大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开展困难。此外,部分工程的整套图纸中各专业的设计不协调、不配套,甚至平面布局设置都不一致。
1.3 未审核及未通过审核建筑存在的问题
建筑部门在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未严格按照程序将建筑防火设计评审意见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且未取得消防部门发放的同意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导致许多单位处于未施工或即将批准申报建筑防火工程设计审查的状态。部分企业简化了许多程序或采取了“特事特办”的原则,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致力于商业服务方面未能掌握合理的尺度,出现了过于宽松的标准或降低门槛的现象,进而减少了对各类工程质量的把关,企业形成了只注重效益,不注重传统建造的思想,导致建筑工程存在许多先天性的问题。由于政府部门的直接千预,消防部门的执法难度大大增加。
2.建筑工程审核工作的改善措施
2.1 提升消防审核设计质量
设计人员必须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有效掌握施工项目的规划、选址、可行性和消防工程的配套设计,明确消防建材、零部件和消防设备的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从而确保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不会产生偏差。
2.2 建立消防设计质量报告体系
消防部门和设计单位应定期审核具体项目,并定期交流业务受理及相关设计质量的通报情况。如果设计单位的图纸质量相对较差,则应在业内通报批评,消防部门可通过该单位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以提醒施工单位仔细选择设计单位,达到提醒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的目的。
2.3 建立交叉评估机制
消防部门应积极畅通与设计单位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规范的最新信息,收集最新的消防设计发展理念,共同解决临时消防设计理念问题以及新技术、新理念的应用问题,确保消防设计的质量。同时,消防部门也可以聘请或不定期邀请一些高水平的专业性优秀设计单位、个人来协助开展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积极落实跨部门考核制度。
2.4 实施消防审核人员认证制度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和后续建设项目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想做好消防工程审核监督工作,就必须加强消防人员对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消防综合能力。在图纸审核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防火设计,严格审核图纸。对于重点项目、自动消防设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核以及国家标准未明确规定的项目,应提交至相关专家和组研究,并召开消防性能化设计联合听证会,从而使监督和验收人员参加技术评审。
2.5 加强协调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消防部门应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施工单位检查建筑的建设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施工。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明确建设、扩建、室外装修、室内装修等工程中应掌握的规范,避免盲目操作和违反规章制度。
篇3: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该组织专家估算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情况:增值税流失率为44%,所得税流失率为79%,关税流失率为5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用税收能力指标估算的增值税征收努力为64.17%,营业税的征收努力为62.8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自至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件,查补收入1665亿元,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税款367亿元。上述列举不同层面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性。也使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的主题之一的内在用意。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关系重大;只有把握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才能保证税收足额入库。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沿着税收征管流程从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粗浅剖析,提出化解拙见,期盼同仁赐教。
一、税源管理概述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或来源,如源头、源泉等。据此理解“税源”即税收的“源头、源泉”,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应纳税行为”及国家税收的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实施监控、把握发展趋势的动态过程。税源管理既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并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又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状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和建议,并积极探索税收变动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从内涵上讲,税源管理是对形成税收的税基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的过程,具体讲就是对应征税收的监控过程。它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户户数、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二是了解和把握当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三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四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税收潜力和纳税能力,并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五是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进行分析和信誉等级评估等。从外延来看,税源管理应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收的全过程。
二、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
1、税务登记方面(1)税务登记证的漏办、逾期登记和逾期变更现象普遍存在。据《中国税务年鉴》、《中国工商年鉴》全国“国税局登记户数1296.35万户,地税局登记户数1664.7万户”。同期工商登记总户数则为3088.7万户;即使考虑交叉或重叠等原因,全国仍有127.65万户漏办税务登记证。1月18日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门联系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指出,“由于工商、税务等机关各自办理登记发证中的信息共享度低,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逃避国家税收”。20全国工商登记的总户数和税务登记的总户数来看,把不可比因素剔除,两者的差距还在20以上。由于税务登记覆盖不到所有的纳税人。漏管户或逾期登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的失控。另外,逾期变更税务登记证会使税务管理机关缺乏前哨信息。影响较大的如现行税制中的商业和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不同,企业的经营由商业转为工业或由工业转为商业时,税负就相应变化,税务登记证不及时变更,税务机关就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罚条例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日常中,由于缺乏工商部门反馈的资料和难以对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当处罚以上违章行为时,往往被“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噎”住。税务部门对此违章行为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2、纳税申报方面(1)应申报而未申报、超过纳税期限申报、进行虚假申报、申报不全,填写不规范,少申报税费的种类现象凸显。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一些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材料,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单是增值税申报表就达5份之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是一个主表9个附表,填写起来十分繁琐,在录入时不认真或操作技术生疏,造成申报数据错误,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宏观税源的分析和把握。(2)邮寄申报以邮局的挂号收条为准,纳税人信封里放了几张报表也说不清楚。
法律责任难界定。(3)现行的税收法规对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除按次进行临时申报纳税外,具体纳税期限核定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但也是在次月10日内一并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纳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相对比较杂乱无章。
3、纳税评估方面(1)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预警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别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有较大影响,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的效果和方向。(2)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不够顺畅。我们认为纳税评估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重点打击”作用。目前,评估还处在探索阶段,纳税评估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尚需积极的协调配合。(3)评估分析方法落后,方式单一,影响了评估质量。目前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手工操作,而纳税评估常常需要对纳税人不同时期、不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及数据比对分析,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和疑点,量大,计算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误差,从而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率。此外,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约谈的方式来举证,评估人员就审核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约谈来核查,这样很容易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比如企业会以“资金短缺,生产不正常,销售少”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不能对纳税人评深评透,从而影响纳税评估对税源把握的有效性。
4、税务稽查方面(1)目前增值税税务稽查中,鉴别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否真假、是否虚开,已成为税务稽查的一大内容。如何去取得准确无误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现在的常规做法是,请有关发票鉴定机关进行鉴别并出具书证或通过发票交叉稽核、网上协查来加以认定。但事实各地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单,大量石沉大海。即使收到回复,上面也只是笼统地写上一句话“查无此单位”或是“该票非我局发售”等。税源流向难确定,打击难。(2)对征收机关的过错追究难。目前我们所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纳税人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征收机关在日常管理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如某机械厂将税法规定应按17的某农机类产品按1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达数年之久,税务机关曾做出限期纠正的决定,仅因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致使纳税人迟迟不愿改正。这种因税务机关自身及税务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纳税人少缴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3年之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然而税务稽查机关对这样的问题在做出具体税务行政处理时往往不敢下手。一是有碍征管分局的“面子”;二是征管分局的意见与稽查机关的意见相左;三是征收机关的意见被纳税人获知后对稽查机关的意见持强硬态度;四是有资格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部门举棋不定。这样会造成税源量的“缩水”。(3)注重纳税大户,忽视缴税小户。注重具名来信,忽视匿名举报。这样会造成税源面的“缩水”。(4)查补执行入库难。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仅大、要案的税款入库极为困难,而且一些查补金额并不大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采取“失踪”、“关闭注销”的方法,逃、拒履行缴税义务。税款的入库也非常吃力。尽管有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实际运用中手续繁杂操作乏力。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效果也不理想。
5、税务行政处罚方面(1)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收税务行政处罚难。从近几年全国统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统计,各地查出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与国家税法不符的违规文件分别为:514份,466份,1048份,694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每年截流税源数千亿。另外“费挤税”现象令人忧虑。据不完全统计,至19底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4项,全国各类的基金有421项,收入达3000亿元左右。由于税费不分、政务腐败等问题,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日益侵蚀税基,造成了税源“变种”。严重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税务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几乎不起作用。(2)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容易寄生收人情税、罚人情款。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给予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本身的规范和监督。但事实上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屡见不鲜。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腐败问题也十分凸显。造成了税源的法外游离。
三、化解措施
1、严格税务登记管理(1)密切与工商、国税、民政、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在对纳税人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交流与传递纳税人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税务登记内容的录入质量,切实把好税收管理的源头入口。(2)要加大户籍巡查力度。对已在征管软件中存在的一些找不到人、查无实体、无限期待经营、一个实体多个营业执照多个税务登记证的户头要加大清理力度,收回税务登记证,责令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要特别做好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和资格的确认,杜绝名不符实情形的发生。征管系统应开通变更法定代表人调查维护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变更发证。
2、强化纳税申报(1)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宣传,使纳税申报法律、法规和规章力争人人皆知。对不进行申报、不按期申报、不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和编造虚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赋予的权力,坚决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惩一儆百,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2)加大申报管理的考核力度。要明确受理纳税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要求。考核过程中要通过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分类报表抽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处理情况,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及分析利用情况等,通过严格的考核促进申报管理质量的提高。
3、深化纳税评估(1)建议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的范围、内容、岗位职责、执法方式、规程、评估程序、责任追究以及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与统一;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征管法》或《征管法实施细则》之中,使评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加快研发纳税评估的专业应用软件,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并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紧密结合,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3)要高度重视约谈、举证。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4、完善税务稽查(1)强化稽查刚性,完善税务司法。税务稽查刚性缺乏和税务司法体系的不完善,越来越成为税务稽查实践的突出问题。制约着税务稽查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使一些严重的税务违章案件得不到彻底查处。因此,建议立法上赋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对经营者的住所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纳税人利用两套帐或帐外经营进行偷税的行为。在立法上对税务机关赋予必要的拘留权和起诉权,可对严重的偷骗税犯罪活动,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彻底查处和打击。(2)要按《税务稽查规程》等有关法规结合当地税务稽查办案的实际情况,对税务稽查运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税务稽查制度,规范税务稽查执法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调查取证与处罚分开,听证、罚款与收缴相分离,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坚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
5、规范税务行政处罚(1)要建立典型案例的宣传,公开细化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制约机制。要做到对号准、把关严。(2)现行税收征管规程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因此七种税务行政处罚措施中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应当由县级税务机关做出。然而在《税收征管规程》中,对警告和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得不具体,在基层税务机关执行中很不规范。急需完善现存的税收征管规程中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当相对人违反税收管理秩序,需要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时,除警告和罚款外,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例如对欠缴税款的出境前,需要阻止出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欠缴税款情况及催缴文书报县级税务机关审理,县级税务机关将欠税情况及文书审理后向当事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然后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制作阻止出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并制作《阻出境通知书》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进出境管理机关执行,当事人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因此,对除警告、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的税务文书应当尽早制定,以便于税务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合理化。
6、切实提高干部执业素质税源控管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建立稳定性、连续性、全员性的学习制度。开展“以考促学、以赛促训”活动。加强考核,落实激励机制。抓好岗位技能的培训,开阔岗位人员的思路,提高税源控管的整体水平。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运用等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特别是要着重提高税收管理员在内的税源管理一线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展税源管理经验交流、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切实提高征管一线各个岗位人员的税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
1、安体富、秦泮义,《西方国家税源管理的经验及借鉴》。
2、刘新利,《税收分析概论》,中国税务出版社20出版。
3、《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出版)
4、《税法1》(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教材)。
5、《中国税务年鉴》(20中国税务出版社)。
6、《中国工商年鉴》(年中国工商出版社)。
7、中国政府网、中国税网、经济日报、国家税务总局公报。
法律责任难界定。(3)现行的税收法规对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除按次进行临时申报纳税外,具体纳税期限核定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但也是在次月10日内一并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纳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相对比较杂乱无章。
3、纳税评估方面(1)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预警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别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有较大影响,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的效果和方向。(2)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不够顺畅。我们认为纳税评估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重点打击”作用。目前,评估还处在探索阶段,纳税评估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尚需积极的协调配合。(3)评估分析方法落后,方式单一,影响了评估质量。目前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手工操作,而纳税评估常常需要对纳税人不同时期、不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及数据比对分析,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和疑点,量大,计算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误差,从而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率。此外,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约谈的方式来举证,评估人员就审核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约谈来核查,这样很容易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比如企业会以“资金短缺,生产不正常,销售少”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不能对纳税人评深评透,从而影响纳税评估对税源把握的有效性。
4、税务稽查方面(1)目前增值税税务稽查中,鉴别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否真假、是否虚开,已成为税务稽查的一大内容。如何去取得准确无误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现在的常规做法是,请有关发票鉴定机关进行鉴别并出具书证或通过发票交叉稽核、网上协查来加以认定。但事实各地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单,大量石沉大海。即使收到回复,上面也只是笼统地写上一句话“查无此单位”或是“该票非我局发售”等。税源流向难确定,打击难。(2)对征收机关的过错追究难。目前我们所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纳税人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征收机关在日常管理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如某机械厂将税法规定应按17的某农机类产品按1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达数年之久,税务机关曾做出限期纠正的决定,仅因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致使纳税人迟迟不愿改正。这种因税务机关自身及税务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纳税人少缴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3年之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然而税务稽查机关对这样的问题在做出具体税务行政处理时往往不敢下手。一是有碍征管分局的“面子”;二是征管分局的意见与稽查机关的意见相左;三是征收机关的意见被纳税人获知后对稽查机关的意见持强硬态度;四是有资格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部门举棋不定。这样会造成税源量的“缩水”。(3)注重纳税大户,忽视缴税小户。注重具名来信,忽视匿名举报。这样会造成税源面的“缩水”。(4)查补执行入库难。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仅大、要案的税款入库极为困难,而且一些查补金额并不大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采取“失踪”、“关闭注销”的方法,逃、拒履行缴税义务。税款的入库也非常吃力。尽管有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实际运用中手续繁杂操作乏力。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效果也不理想。
5、税务行政处罚方面(1)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收税务行政处罚难。从近几年全国统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统计,各地查出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与国家税法不符的违规文件分别为:19514份,年466份,191048份,年694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每年截流税源数千亿。另外“费挤税”现象令人忧虑。据不完全统计,至1997年底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4项,全国各类的基金有421项,收入达3000亿元左右。由于税费不分、政务腐败等问题,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日益侵蚀税基,造成了税源“变种”。严重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税务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几乎不起作用。(2)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容易寄生收人情税、罚人情款。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给予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本身的规范和监督。但事实上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屡见不鲜。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腐败问题也十分凸显。造成了税源的法外游离。
三、化解措施
1、严格税务登记管理(1)密切与工商、国税、民政、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在对纳税人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交流与传递纳税人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税务登记内容的录入质量,切实把好税收管理的源头入口。(2)要加大户籍巡查力度。对已在征管软件中存在的一些找不到人、查无实体、无限期待经营、一个实体多个营业执照多个税务登记证的户头要加大清理力度,收回税务登记证,责令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要特别做好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和资格的确认,杜绝名不符实情形的发生。征管系统应开通变更法定代表人调查维护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变更发证。
2、强化纳税申报(1)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宣传,使纳税申报法律、法规和规章力争人人皆知。对不进行申报、不按期申报、不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和编造虚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赋予的权力,坚决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惩一儆百,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2)加大申报管理的考核力度。要明确受理纳税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要求。考核过程中要通过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分类报表抽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处理情况,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及分析利用情况等,通过严格的考核促进申报管理质量的提高。
3、深化纳税评估(1)建议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的范围、内容、岗位职责、执法方式、规程、评估程序、责任追究以及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与统一;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征管法》或《征管法实施细则》之中,使评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加快研发纳税评估的专业应用软件,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并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紧密结合,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3)要高度重视约谈、举证。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4、完善税务稽查(1)强化稽查刚性,完善税务司法。税务稽查刚性缺乏和税务司法体系的不完善,越来越成为税务稽查实践的突出问题。制约着税务稽查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使一些严重的税务违章案件得不到彻底查处。因此,建议立法上赋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对经营者的住所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纳税人利用两套帐或帐外经营进行偷税的行为。在立法上对税务机关赋予必要的拘留权和起诉权,可对严重的偷骗税犯罪活动,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彻底查处和打击。(2)要按《税务稽查规程》等有关法规结合当地税务稽查办案的实际情况,对税务稽查运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税务稽查制度,规范税务稽查执法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调查取证与处罚分开,听证、罚款与收缴相分离,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坚决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
5、规范税务行政处罚(1)要建立典型案例的宣传,公开细化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制约机制。要做到对号准、把关严。(2)现行税收征管规程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因此七种税务行政处罚措施中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应当由县级税务机关做出。然而在《税收征管规程》中,对警告和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得不具体,在基层税务机关执行中很不规范。急需完善现存的税收征管规程中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当相对人违反税收管理秩序,需要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时,除警告和罚款外,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例如对欠缴税款的出境前,需要阻止出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欠缴税款情况及催缴文书报县级税务机关审理,县级税务机关将欠税情况及文书审理后向当事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然后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制作阻止出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并制作《阻出境通知书》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进出境管理机关执行,当事人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因此,对除警告、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的税务文书应当尽早制定,以便于税务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合理化。
6、切实提高干部执业素质税源控管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建立稳定性、连续性、全员性的学习制度。开展“以考促学、以赛促训”活动。加强考核,落实激励机制。抓好岗位技能的培训,开阔岗位人员的思路,提高税源控管的整体水平。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运用等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特别是要着重提高税收管理员在内的税源管理一线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展税源管理经验交流、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切实提高征管一线各个岗位人员的税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
1、安体富、秦泮义,《西方国家税源管理的经验及借鉴》。
2、刘新利,《税收分析概论》,中国税务出版社年出版。
3、《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
4、《税法1》(20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教材)。
5、《中国税务年鉴》(2004年中国税务出版社)。
6、《中国工商年鉴》(2004年中国工商出版社)。
7、中国政府网、中国税网、经济日报、国家税务总局公报。
篇4: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该组织专家估算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情况:增值税流失率为44%,所得税流失率为79%,关税流失率为5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用税收能力指标估算的增值税征收努力为64.17%,营业税的征收努力为62.8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自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件,查补收入1665亿元,20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税款367亿元。上述列举不同层面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性。也使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之一的内在用意。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关系重大;只有把握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才能保证税收足额入库。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沿着税收征管流程从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粗浅剖析,提出化解拙见,期盼同仁赐教。
一、税源管理概述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或来源,如源头、源泉等。据此理解“税源”即税收的“源头、源泉”,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应纳税行为”及国家税收的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实施监控、把握发展趋势的动态过程。税源管理既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并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又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状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和建议,并积极探索税收变动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从内涵上讲,税源管理是对形成税收的税基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的过程,具体讲就是对应征税收的监控过程。它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户户数、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二是了解和把握当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三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四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税收潜力和纳税能力,并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五是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进行分析和信誉等级评估等。从外延来看,税源管理应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二、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
1、税务登记方面(1)税务登记证的漏办、逾期登记和逾期变更现象普遍存在。据《中国税务年鉴》、《中国工商年鉴》20全国“国税局登记户数1296.35万户,地税局登记户数1664.7万户”。同期工商登记总户数则为3088.7万户;即使考虑交叉或重叠等原因,全国仍有127.65万户漏办税务登记证。年1月1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门联系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指出,“由于工商、税务等机关各自办理登记发证工作中的信息共享度低,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逃避国家税收”。2006年全国工商登记的总户数和税务登记的总户数来看,把不可比因素剔除,两者的差距还在20以上。由于税务登记覆盖不到所有的纳税人。漏管户或逾期登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的失控。另外,逾期变更税务登记证会使税务管理机关缺乏前哨信息。影响较大的如现行税制中的.商业和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不同,企业的经营由商业转为工业或由工业转为商业时,税负就相应变化,税务登记证不及时变更,税务机关就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罚条例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日常工作中,由于缺乏工商部门反馈的资料和难以对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当处罚以上违章行为时,往往被“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噎”住。税务部门对此违章行为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2、纳税申报方面(1)应申报而未申报、超过纳税期限申报、进行虚假申报、申报不全,填写不规范,少申报税费的种类现象凸显。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一些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材料,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单是增值税申报表就达5份之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是一个主表9个附表,填写起来十分繁琐,在录入时不认真或操作技术生疏,造成申报数据错误,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宏观税源的分析和把握。(2)邮寄申报以邮局的挂号收条为准,纳税人信封里放了几张报表也说不清楚。
篇5:当前园林景观环境设计中存在哪些问题?
当前园林景观环境设计中存在哪些问题?
对于园林景观环境设计来说,居民住宅区融入园林景观设计在我国这几年开始兴起,对于专业的园林景观环境设计师和理论指导相当缺乏,很多设计者也只是凭自己的想法创造出一些所谓的“理想国”,这些名不副实的“理想家园”很多时候并不能如实的反应出居民的居住情况,
1园林景观设施不足
住区园林景观设施较为缺乏,很少有为居民休闲娱乐设置的花架、草坪、假山、喷泉、曲桥眺台、景亭等设施,
2缺少绿化、配置混乱
绿化是住区景观环境中生态性的体现,很多地方的住区环境因诸方面的原因,往往很少配置绿化,而以硬质铺地代替,树种搭配没有规律可循更谈不上视觉美感,绿化配置混乱、随意。
3园林景观环境缺乏特色
千楼一面、千区一面的现象普遍存在。住区园林景观在空间的营造、形式的选择、排列以及色彩与材料的使用等方面过于雷同,缺乏可识别性,形式单一而缺乏个性。
4尺度失调、缺少亲切感
有些园林景观设施的尺度比例不当,缺少亲切感;有的则尺度偏小,难以满足居民的行为需求。
篇6:当前企业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 企业的营销观念没有转变,在计划经济根深蒂固的当今时代,一些国有企业对买方市场仍然奉行传统的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
第二,高层营销管理缺位,导致营销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不能充分发挥营销职能,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都比较重视营销工作,但是,这种“重视”具有明显的局部性、不确定性和非过程性,不系统、不全面、不到位,从而造成高层管理缺位。
第三,许多企业没有营销战略。
第四,开发新市场的能力欠佳。市场开发是企业自下而上发展的重要环节,而许多企业正是因为处于这样或那样的误区而不能做到合理地开发、启动自己可得的新市场。
第五,忽视了营销网络的功能。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的多数企业并没有在市场网络上下过功夫,它们只注重产品生产,无计划、无目标地销售产品,这样,不仅浪费营销资源,而且无法取得好的营销业绩。 另外,当前企业的市场定位、促销方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篇7: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现有x家律师事务所,其中x家合伙所,x家合作所,合作所执业时间最长的已有x年,成立时间最短的所为合伙所,也已执业x年。纵观x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无论从队伍的壮大、业务的拓展,还是收费的提高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我区社会政治稳定、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及至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合作、合伙所作为我国律师体制改革的产物,起步相对较晚,经验相对不足,内部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任忙于业务,难尽管理责任 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作(伙)人会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有增无减,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的方式必将会导致两者之间发生明显的冲突,要么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无暇顾及,要么本身的律师业务受到影响,管理与业务孰重孰轻?对大多数主任来讲,他们既是所里的业务骨干,又同时是创业大户。有些主任的收入在所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放弃业务是不可能的。要做业务,做大业务,势必要忙,忙于业务必然会疏于管理,疏于管理,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司法行政机关肯定不答应。这个矛盾在国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已作出了有益探索,即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聘请的高级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这是客观方面的原因。采取何种方式能缓解主任从事管理与业务的冲突,还需不断探索和借鉴。 二、内部管理机制存在某些缺陷 律师事务所不管是合作所还是合伙所,都有一套自己的内部管理机制,分析我区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有三种类型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如:“集体管理”型,这种类型在合伙所表现较突出,几个合伙人都是“老板”,实力相对均衡,于是齐抓共管,主任非常民主,重大事项均经合伙人讨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这种管理有利于形成合力,但其缺陷也逐渐暴露,即几个合伙人谁都说了算,不听谁的都不行,以至于做任何决定都“慢半拍”,因循守旧,无创新意识。还有一种“权力分散型”,这种类型表现在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忙业务的同时难以完成全部的管理工作,于是进行分工,你管行政,我管业务,他管财会,既分工明确,又减轻了主任的负担。但其缺点是合作人之间沟通不够,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各自为政,容易出现独立王国。另外一种为“权力集中型”,这种类型名为合作实为个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行政辅助人员工资等均由主任一人出资,所里创收主要靠主任,其他律师都是聘用人员。这种类型虽初具个人律师事务所雏形,可以不受任何干扰地去实现自己的经营思想,但因某些条件限制,目前还无法名正言顺地以个人所模式运作,以至发展规模受限,缺乏整体凝聚力。 三、律师队伍不稳,影响整体发展 目前的律师大都注重个人业务创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所里和其他人不闻不问,合伙人之间、合作人之间相互了解不够,缺少联系和沟通。有的还会因经营思想和发展理念的差异导致合伙(作)人的不合,在律师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上产生分歧,发生没有硝烟的“战争”。如律师事务所初办时,大家还能同甘共苦、共患难,使业务顺利的展开。几年之后,有了一定的原始积累,钱包鼓起来之后,问题也就多了:我想买汽车,你要置办公楼,他则要多分配,有的计划去进修,有的则打算重金引进人才等等,这种不同想法往往会在合作(伙)人之间伏下潜在的裂痕,或多或少地影响大家的情绪。一旦有人另起炉灶去实现他自己的理想,对原来的所都是一种打击,造成队伍的不稳定。律师队伍缺乏相对稳定性,人员流动过大,也影响了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四、重分配、轻积累,短期行为较突出 有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缺乏长远的奋斗目标和打算,没有正确处理好国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受利益驱动存在着重视个人经济利益的情况。他们没有把律师行业当作一种事业去追求、去奋斗,没有作为一种长久的发展打算,而只是把从事律师工作当作维持生计或挣钱的手段,只注重个人的收益分配。有的律师对标的大、收费高的案件争着办,而对收费较低的案子不屑一顾,少办或干脆不办,有的律师甚至乱收费、多收费,收费不办事或办案不负责任,引起一些当事人的不满,损害了律师的形象。有的律师事务所挣了钱全部分进律师的腰包,所有的支出再从律师个人的腰包里往外掏,搞分光用光,忽视或轻视律师事务所必要的财产积累。有的律师事务所为了鼓励多创收,在业务收入方面提高提成,因重分配、轻积累,以至于无法进行律师事务所的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律师事务所缺乏凝聚力和活力,律师没有后备力量,从而影响了律师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内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律师事务所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必备的和自备的)少说也有十几种,如果每个律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制度来管理、也行事,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也就不会存在那么多问题了。内部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没有落实是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懈的一个最主要表现。当前,有的律师事务所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是不健全或不完善,或某些制度已经落后、不实用;有的所即使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没有认真执行落实,只是为了应付司法行政部门的检查或做样子、面子,流于形式或形同虚设。如有的律师事务所虽然建有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但实际当中却没能很好执行,以致于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个人独办案件缺乏及时和有力的监督和指导,靠律师个人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经验不足的律师),难免就会出现该胜诉的案件而没有胜诉,该办好的`案件而没有办好的情况,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也由此导致当事人不满意或埋怨,影响律师的声誉。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素质、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事务所的分配机制、事务所的管理制度等密切相关。本人认为,要建设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关键。主任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才能,能够贯彻执行合伙人会议或合作人决议,能够积极、主动地完成日常管理事务,能够有效地协调事务所内部关系及对外关系,能够对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方向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主任要具有人格魅力和凝聚力,同时还应有一定的牺牲精神。内部管理模式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基础平台,平台没有建设好,其他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再好也无济于事,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律师队伍的稳定是事务所发展的核心问题,只有处理好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合作(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形成稳定、团结、有效率的团队,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才能快速而平稳。而律师事务所的规章管理制度是事务所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只有建立完善的、切合实际、相互协调的事务所管理制度体系,并加以落实,才能提升事务所的管理层次,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性,促进事务所的全面发展。篇8: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文章提出了目前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使用中存在重采购轻管理、缺乏协作、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交流少、维护维修环节薄弱等问题,通过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常规分析项目包括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仪器共享制度、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交流等建议.
作 者:程苏伟 作者单位: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徽,马鞍山,243011 刊 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英文刊名:CHINA HIGH TECHNOLOGY ENTERPRISES 年,卷(期): “”(23) 分类号:X85 关键词:环境监测 仪器设备 检测数据 设备管理篇9:浅谈当前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分析措施
浅谈当前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分析措施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站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村民委员会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式,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使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日益得到改善。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相比较,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水平落后、税收意识淡薄等矛盾日益突出,税款流失现象较为普遍,亟待解决和规范。一、基本情况
村民委员会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农村按村民居住地区设立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农村特别是具有地域和资源优势的村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村民委员会的各类收入逐渐增多,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租赁、村办实体承包承租给他人等。上述收入均属应税收入,须按规定申报纳税,然而,大多数村民委员会很少就此类收入主动缴税。据了解,我区共有行政村424个,按规定均应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实际在我局办理登记的仅为215个,只占应办登记数量的50%,加之村民委员会管理上不够规范,“白条”入账现象普遍存在,大大增加了税务部门监控的难度。近年来,针对村委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从我局受理情况来看,为2件,为3件、为4件、1-9月为4件,通过检查发现全部存在涉税问题。[找文章到大 秘书-/www.damish u.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二、主要问题
(一)税务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村民委员会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对税收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少数村民委员会税务登记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个别村民委员会保管税务登记证件不利,存在丢失税务登记证的问题。上述情况的存在,一方面暴露出村民委员会在涉税事项管理方面存在着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税务机关针对农村地区的税法宣传有待加强。
(二)应纳税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营业税 在对村民委员会实施检查的过程中,涉及营业税的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出租房屋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一些村民委员会将闲置的房产出租给个人或企业,收取固定的租金,却不申报缴税;
(2)出租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或者投资入股,获取固定租金或利润,未申报缴税;
(3)销售房屋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了旧村改造工程,部分村委会将建好的房屋对外销售,收取大量房款,不申报缴税;
(4)旧村改造自建或承包工程发生的建筑业务收入不申报缴纳税款。
2、企业所得税 一是村民委员会普遍认为自己不进行生产经营,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二是账簿设置、财务核算不够完整和规范;三是对于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划分不清,致使企业所得税核算不正确。
3、个人所得税 村委会人员的工资存在分次支付或年底一次支付的形式,很少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其它税款 当前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中,农村与外界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村民委员会签订的经济合同逐渐增多,这其中应税合同不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也较为普遍。此外,村民委员会出租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大多数协议中未按照税法规定明确双方纳税义务,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方面易产生问题。
三、原因分析
1、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村民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认为村民委员会是地方政府的基层组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应税行为发生,因而没有纳税义务。
2、财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强。大部分村民委员会的财务人员存在年龄较大、接受新知识较慢、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核算能力较差、税收政策了解不够的问题,由此导致了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上的混乱。
3、对村民委员会的税收监管不足。长期以来,“组织收入”成为税务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就重点税源而言,由于其对整体税收的影响较大,税务机关将更多的力量集中到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与管理上。而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认识不够,认为农村发生应税行为少、入库税款小,因此,管理上相对弱化。
4、税收宣传针对性有待提高。一直以来,税务部门非常重视税收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各类宣传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在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要下功夫,特别是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税法宣传还比较匮乏。
四、解决措施
1、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的税法宣传力度。尽管当前税收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促进了依法纳税氛围的形成,但是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深入的工作,要面向全社会,才能促使税法遵从度迈上更高层次。因此,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税收宣传,通过农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提高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纳税意识,并采取定期举办培训班的形式,集中对财务人员进行辅导,特别是对村委会出租土地使用权、房屋等涉及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充实、完善财务人员的财务、税收知识,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督促其建章建制,正确核算各项应税收入和支出,以保证村民委员会依法、足额缴纳税款。
2、加强对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税务约谈。针对村民委员会存在的涉税问题以及村民委员会自身具有的特点,仅采取税务稽查的方法,效果十分有限。因而,税务机关可以组织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其实施集体约谈,有助于涉税共性问题的解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另外,由于每个村委会的具体情况不同,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约谈。这样,一方面能够使税务机关更加深入的了解、发现村委会存在的税收问题,一方面还能够为其提供更加有效的纳税服务,帮助村委会查遗补漏。总之,对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实施税务约谈,可以及时发现村委会存在的涉税问题,督促村委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避免由于对税法理解有误增大未缴税款数额,减少一次入库困难的情况发生。
3、依托“村账镇管”模式,加强对村委会应税收入的监控。当前,农村财务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村账镇管”模式的推出,使村民委员会财务由自行核算,转变为由镇政府指派专人统一核算管理。这种变化制约了村委会在账簿管理及财务收支上的随意性,使村委会的财务工作更趋于规范。因此,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村账镇管”的模式,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协助,由其归集和整理村委会取得的应税收入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反馈,以达到对村委会的有效监管,促使村委会依法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4、完善村民委员会等特定组织的税收政策。由于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村民委员会的应税项目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新问题逐渐显现,个别税收政策需要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完善。例如某村委会实行旧村改造,建造房屋后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给本村村民。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村委会需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但一定意义上讲,此种行为并非纯粹的经营活动,而且受益者是农民。因此,针对此类行为,税收法规应给予新的界定和解释,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根据村委会应税收入的构成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税收政策给予支持,以降低村委会的税负,促进农村经济更快发展。
篇10:初探高中历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别义平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
摘 要:高中历史教学作为一项覆盖范围广且较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实施下逐渐显露许多与新课改要求相悖的问题,对高中历史提出了更高的教学挑战。针对这些问题,献身于高中历史教学的教育家积极开拓创新,在思路和方法上不断改进,创造出新时期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制订相应的目标,为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更加符合新课改要求出一份力,以求能更好地开展高中历史教学。
篇11:初探高中历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在新课程改革的贯彻落实后,我们才发现,限制高中历史教学的发展创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认知上的错误和理念上的落后;另一方面是教学的方法和内容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现如今,广大教师虽然明白自身的教学已不适用于当代的教学发展形势,希望推翻过去传统的教学方式,从而用新的模式和思路教学,实现超越以往的教学目标,学会运用历史的观点看待问题,锻炼学生提高历史的素养,但是在历史教学中仍然有受诸多因素影响而存在的问题。
一、高中历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历史教学与实际生活脱离
历史的教学是中华五千年来的鉴证,通晓古今中华的演变,历史也不仅仅是以往的人物和事件的反应,关键是在对历史的学习中学会用历史的观点看问题。高中历史教学并不能脱离实际生活而单独存在,在教学中融合现实更能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而在教学中我们发现,学生在学习了相应的历史知识后,仅仅是在对中华历史都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了解了一部分历史的事件和人物,更甚者学生在学习历史知识后觉得没有用处就产生了厌学情绪。
2.教学模式的落后
素质教育这一说法虽然在中国早期就被大家所提倡,但是在流传已久的考试制度的影响下,教师还是难免以分数作为评判学生优秀与否的标准之一,而教学质量的校验只看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能力。基于以上情况,依旧处于“灌输式”的教学上的高中历史课堂的教学依旧是教师讲解的模式,学生在教学上的作用被弱化。不可否认的是,历史学科的学习与其他学科的学习相比确实有许多要记忆的知识点,例如历史上的事件以及所发生的年代、地点和人物,这些都是冗长又繁琐的知识点,并且由于历史学科知识点的某些相似性,极易产生混淆,长此以往,学生自然而然地产生厌学情绪,枯燥的学习只能导致学生为应付考试机械地记忆历史知识,效率低下。
3.课程设置不合理
高中历史与初中历史有明显的差异性,在课程设置上不够紧凑,在初中至高中的过渡中没有自然而然地进行衔接,让学生感到突兀不适应,硬将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拼接在一起;并且在教学课程内容的'设计上看,都围绕着理论展开教学,缺乏实践性,没有形成真正的教学课程体系。
4.教学方法和观念需改进
教师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在理念和模式上逐渐地改进,形成了独特的高中历史教学,并且逐渐摆正了学生的地位。在高中历史教学中,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也融入了教学活动中去,促进了高中历史学科的不断变化发展。但是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说,在教学的模式、理念和方法上仍然存在着传统性质,限制了高中历史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创新。
二、改进高中历史教学的措施
1.创新教学观念
教学观念可以说是教学效率的灵魂,它决定着教学效率的高低,因此,落后的教学观念必然导致低下的教学效率。教师要在深刻理解现如今新课改对教学创新的要求后,在教学的精神层次进行实质性的变革,把握住新课改中的精髓所在,真正做到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树立教学理念,应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营造出和谐且向上的课堂学习氛围,培养学生在精神和能力上不断创新。
2.创新教学模式
以往教师都是采用传统的教师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教学,教学成效不大,所以现阶段首要的就是对过去的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进,创新教学表现形式,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吸引学习的学习兴趣:(1)在符合教学需要的基础上,将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融入其中,整合启发式、多媒体等教学方式,实现多种多样的教学方式不断整合创新,构建出在传统教学基础上的现代教学的模式。(2)在教学中也要将课堂情景进行合理的创设,以便于师生间的和谐沟通,加强学生参与课堂教学中的热情,达到有效教学的目的。
3.创新教学目标
历史课本作为教师和学生之间在知识学习上的载体,就要与高中历史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进行有机的融合,虽改变不了几千年来的应试教育传统,但是可以有机地与素质教育进行有机的结合,根据各个方面,如教材的内容、教学的目标,再加上新课改的要求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与学生在学习上的实际情况结合,将教学目标阶段性地划分,再细化至具体教学目标上,在保证达成既定的教学目标的情况下,也保证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锻炼。
4.创新教学内容
高中历史课程所涉及的知识点众多,不全面的知识点无法实现真正有效的教学,所以教师在教学活动开展之前就要注意搜集全面的教学材料,并且学习多方面的知识以应对学生对知识的需求,更新拓展自身的知识库,将高中历史知识与其他学科的知识进行合理的联系,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度,深度挖掘历史学科的内涵所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做足准备。
总而言之,我国现如今大力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新课改也在既定目标上不断实施并完善,高中历史教学将在这次的重大机遇与挑战中不断创新改进,真正做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岸映。新课程改革条件下高中历史教学方法的创新[J]。科教文汇,(09)。
[2]辛志强。新课程标准下高中历史教学的思考[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06)。
[3]李晓梅。如何开展高中历史教学[J]。考试周刊,(41)。
篇12:当前幼儿德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幼儿德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 王乃正)
不同时代的要求、特定的教育目标、社会的性质以及社会现实状况等,决定着德育的内容。德育是培养人 格的,这点毫无疑问,但着重发展和培养人格中的什么,则存在不同的看法。
我国传统的德育,是一种道德性单一发展的模式,即以伦理为核心,以人为载体,把人抽象成为人的道德 性,从而规范人的道德性发展目标,并通过一整套道德规范使人实现道德性的发展,这种模式是我国儒学以后 各代道德教育的主流。另一种模式是经济性单一发展模式,其要点是把人的发展变成一种外在的发展过程,所 关心的是人的认知能力,而忽略人的内在的道德和精神的发展,把人变成改造和征服自然的工具和经济增长的 依附。然而,多少年来,我国德育长期处于不平衡、不稳定状态,忽而强调德育的政治性,忽而又强调德育的 经济性,未能真正明确德育在个体成长中的应有作用。
我们认为,德育的内容要适应时代的需要。时代的进步向人的发展提出了全面的、综合的要求,这个全面 的、综合的要求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个人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是适应社会的发展 。
然而,在我们传统的德育中似乎很少提到个人自我价值的发展,而只是一味要求个人的性格或品德等诸方 面都必须符合社会的公德,强调伦理对个体的制约性。
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的观念也已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即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进 步的同时,人们原有的思维方式、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如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倾斜,理想信念淡化,过分注 重实惠,只重眼前利益,追求物质享受,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作为人生的唯一目标,把物质待遇的优劣作为衡量 一个人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的唯一尺度,从而出现了“拜金主义”、“功利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思想 ,而把人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置于脑后。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希望藉我国丰富的道德遗产,把传统的道德价值再以原则的形式加给儿童,也不管适 应不适应当前的'形势,把“忠孝”、“本份”、“规规矩矩做人”、“老老实实干事”等思想灌输给儿童。诚 然,你我们有优良的道德传统,但现在更重要的不是一味地继承,而应该赋予其新的内容、新的涵义,即道德 价值的现代化。在这一点上,日本做得比较成功。他们将传统的效忠天皇的精神转化为效忠企业的精神;将武 士道精神转化为向科技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将传统文化转化为合金文化;将急功近利的价值观转化为质量第 一,服务第一,以优取胜,利益共享的新价值观,从而推进了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在这方面有比 日本更大的优势,应该使之发挥出来,让传统的道德价值为现代化服务。须知,我们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的建 设人才,不是夸夸其谈者,也不是默守成规的“儒夫子”,所以必须要把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地结合 起来。
当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转盘中,幼儿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 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波及。正如皮亚杰在《儿童道德判断》一书中指出的,儿童的道德形成是一 个由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儿童在6岁前,多是他律,慢慢地才形成自律。儿童正是在观察父母及他人处理日常事 务中学会处事的态度和对道德的初步判断。
综上所述,现阶段在幼儿德育任务的确定中存在着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即怎样使幼儿既继承优良传统又 具备适应下一世纪社会发展的各种能力?在幼儿道德教育中如何能使他们免受或少受市场经济中一些不利因素 的影响,而培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备的能力?
事实表明,在实施幼儿德育的过程中,仍有几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这些情况不仅会对幼儿良好道德观的 形成产生不利的影响,而且也增加了幼儿德育的难度:
其一,在幼儿园,教师对幼儿主体性的认识不够,或认识不深刻。虽然理论上教师都懂得,在教育中要尊 重幼儿主体性,但是,具体到实际当中,有不少教师仍然把自己高高地凌架于幼儿之上,动辄对孩子发号施令 ,长此以往,不但不可能充分发挥幼儿的主动性,反而会使幼儿唯唯诺诺,唯命是从,胆小怕事,无一点闯的 精神。这样的性格怎么可能适应当今及未来社会的竞争呢?
其二,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的教育措施欠妥。在家庭中,由于孩子是独生子,不少家长对孩子的一 切采取包办代替的办法,理由是,孩子年纪小,应避免出危险;上学的孩子功课重,不能再增加孩子的负担。 这样做,似乎是爱孩子,其实是在剥夺孩子学习独立生存的能力,使孩子形成懒惰、不爱动脑子、事事依赖他 人的习气。另外,还使幼儿形成一种观念,即一切都是现成的,完全可以不费力地得到,使幼儿从小到大毫无 竞争意识,如此下去,又如何适应当今和未来的社会?
其三,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不少家长的价值观、人生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反映在对孩子的教育上, 出现了不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如,不加选择地滥用奖罚手段,不恰当地使用物质奖励等等。一些家长 还把金钱观念直接用在了孩子的身上,如让孩子完成作业给多少钱,帮父母干一件家务给多少钱,考第几名给 多少钱等等。这样做的结果是完全混淆了孩子的道德认识,使孩子错误地认为金钱就是一切。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当前社会现状和经济潮流的影响有着极大的关系,我们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现阶 段,我们在对幼儿进行德育时,不妨从这些方面多加注意,在传统做法的基础上,正面地赋予幼儿德育新的观 念,改革幼儿德育的内容及方法,从注重培养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以及动手、动脑、合作、公平竞争等能力入手,使儿童的身心发展跟上时代改革的步伐,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为此,幼儿德育可否考虑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培养幼儿参与、竞争的能力
要使儿童将来具备竞争能力,就必须从小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品行,培养他们自强、自立以及吃苦耐 劳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毅力和顽强拼搏的勇气。如让他们从小锻炼与伙伴的公平竞争,不轻易放弃目标,以培 养幼儿的竞争意识和知难而进的精神。不要将孩子闭塞在小家庭或一个小环境中,“两耳不闻窗外事”只能培 养出呆子、蠢才。
人际关系的指导
未来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各种竞争加剧,人际关系复杂,结果不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以 及良好的交往能力,就难以适应未来的生活。因此,教孩子处理好人际关系是很重要的德育内容。再则,在竞 争的社会中,合作的精神愈显可贵,它是关系到一个人事业成败的关键。而现实中,我们的教育在这点上是很 薄弱的,无论是幼儿园还是家庭,都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城市居住环境的改变,家长往往把孩子关在家 中,孩子之间从小缺乏合作的机会,合作的精神也就难以培养,孩子所表现出的要么是争强好胜、任性自私, 要么是郁郁寡欢、自甘落后,至而随波逐流,因而教给孩子处理好人际关系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对儿童性格的指导
由于社会竞争加剧,家长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存在着竞争。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有出息,于是对孩子过 于严格,搞专制,久而久之使孩子孤僻、压抑、自卑、胆怯、多疑;而一些家长则过分宠孩子,使之妄自尊大 、急躁、好冲动、固执等。这些性格都不利于个体走向成功。在这方面,我国教育界及社会各界已给予了重视 ,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跨世纪中国青少年雏鹰活动”,旨在培养孩子们具有“自学、自护、自理、自 强、自律”的能力,这些措施不但把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要求提了出来,而且结合了传统的“服务、助人、求真 知”等内容。
事物的发展,在于新旧事物的更替和求新的过程。如果一味沿袭传统事物,则发展必将缓慢,幼儿德育也 是这样。我们教育者有责任去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使德育更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系)
篇13: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现状
以无极县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该县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地方税各税种的征收中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左右。据统计,1-7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82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万元,增长1.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89.1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10.7%,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1.25%。由于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还不完全到位,导致该税种一定程度的大量流失。比如:从在地税办理登记情况来看,无极县境内办理个体登记纳税人为3952户,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的纳税人仅为24户。这24户中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的也仅有16户,由于收入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难以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由于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县工商部门接收过来的年度数据与税务登记比对情况来看,尚有619户纳税人已在工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占登记总户数的18.7%。此外在农村中还有大量农闲时利用机动三轮车搞运输、赶集户、盖房班(农村小建筑施工队)等等,这些经营者抱有“税务机关查着就软磨硬泡,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查不着就是便宜”的心态,且大多是无证、无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极易造成该税种税款的流失。
(二)、征管手段力不从心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往往集征收、管理、检查三项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无暇顾及,税收流失防不胜防。单就无极县大陈税务所为例,该所共有正式干部4名,一名所长、一名征收人员兼会计、两名管理人员,却所辖两个乡40多个自然村的税费征收工作,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三)、收入不透明,申报不实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征收严重不足于准确计量
(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制、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从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执行代扣代缴制,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相当大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的。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些有源泉控制的环节放松,必然导致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良好的治税环境能够促进纳税意识的增强,凡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社会氛围。要营造公民自觉纳税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系统的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媒体对税法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方位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公民有资料,使税法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其次,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同时,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压力。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处罚力度。个
篇14: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现状 以无极县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该县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地方税各税种的征收中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左右。据统计,201-7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82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万元,增长1.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89.1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10.7%,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1.25%。由于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还不完全到位,导致该税种一定程度的大量流失。比如:从在地税办理登记情况来看,无极县境内办理个体登记纳税人为3952户,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的纳税人仅为24户。这24户中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的也仅有16户,由于收入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难以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 由于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县工商部门接收过来的年度数据与税务登记比对情况来看,尚有619户纳税人已在工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占登记总户数的18.7%。此外在农村中还有大量农闲时利用机动三轮车搞运输、赶集户、盖房班(农村小建筑施工队)等等,这些经营者抱有“税务机关查着就软磨硬泡,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查不着就是便宜”的心态,且大多是无证、无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极易造成该税种税款的流失。 (二)、征管手段力不从心 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往往集征收、管理、检查三项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无暇顾及,税收流失防不胜防。单就无极县大陈税务所为例,该所共有正式干部4名,一名所长、一名征收人员兼会计、两名管理人员,却所辖两个乡40多个自然村的税费征收工作,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三)、收入不透明,申报不实 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征收严重不足于准确计量 (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制、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从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执行代扣代缴制,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相当大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的。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些有源泉控制的环节放松,必然导致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良好的治税环境能够促进纳税意识的增强,凡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社会氛围。要营造公民自觉纳税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系统的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媒体对税法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方位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公民有资料,使税法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其次,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同时,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压力。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处罚力度。个人所得税要有大的起色,必须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和处罚拒不履行扣缴义务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严格进行补税、罚款和惩治,不允许姑息迁就和搞下不为例。实践证明,执法手段越强硬,税收违法行为就越少;法律制裁越严厉,偷税投机心理就越小,对个人所得税而言,莫不如此。 (二)、实行部门联合治税,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实施联合治税新机制,可以从根本上把住个人所得税税收源头,防止税收流失。无极针对税收征管现状,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召开国地税、财政、审计、工商、医疗、城建等部门联席会议,今年3月初在县财政局成立了税源管理科。在目前国地税不能微机联网的情况下,由国税和地税基层单位每月3日对全县所有纳税户分一般纳税人、国地共管户、地税单管户三类,逐户、逐月填报上月纳税、停复业、新办登记等情况,数据统一集中到财政局税源管理科,根据采集到的国、地税数据进行数据对比,对那些已纳增值税未纳城建税、在国税办理登记而未在地税登记的纳税人一一列出,取得较好效果。该局从今年初开始实现联合治税后,清理出漏征漏管户413户,新增办证91户,清理税款95.5万元。 (三)、实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源泉扣缴双轨制 当前推行自行申报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高收入阶层中选择一些纳税意识强、条件好、素质高的对象,推行自行申报,以积累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实行申报制,使国家干部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起带头作用。与此同时,继续加大源泉扣缴力度,落实和强化代扣代缴的责任机制。要在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代扣代缴的法律约束力。对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予以经济的的重罚,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定行业管理办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一是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和联席制度。无极县地税局针对所管辖区面积大、户数多、分步分散等实际情况,全面推行《段管片管责任制》,建立《税源户籍簿》,做到每户的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等情况在户籍簿上有登记、有记录,特别是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建立了重点税源档案和联席制度,按月填报重点税源监控表和登记征收台帐,每季填报重点税源变更统计表,对税源的变化做到适时监控,随时掌握其变化情况。二是从源头上完善对双定户的管理。该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负责,征管科牵头,税政、监察、稽查等科室参加的双定户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双定工作会议,由管理部门提交新开业户应纳税款额,既从源头上完善对双定业户的管理,又推行公开办税,从而强化了税源控管力度。三是创新和改进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皮革、建筑、砖瓦窑等10个行业税收专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流失。截止到今年七月份,该局农村个人所得税税收入库××万元,同比增加××%。篇15:当前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当前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自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来,人们对“和谐社会”的理念日趋认同。所谓和谐社会,就是一个全面健康协调的发展的社会,而不是只在少数几个领域的寻求高速度发展的畸形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要构建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首先必须建设一个温馨和睦的和谐家庭。可近些年来,在我国的家庭教育,尤其是城市家庭教育领域,发出越来越强烈的不和谐的声音:青少年身体体质明显下降,心理素质日趋脆弱,道德素养不堪直面!十年种树,百年树人,要是少年一代垮掉了,我们靠谁来建设未来的和谐社会?面对是少年身心健康的严峻现实,我们必须深刻反省啊!一、学习负担过重造成学生身体素质明显下降
早上6点之前起床,午休时间难有保障,下午放学已近傍晚,吃完晚饭继续做家庭作业,晚上10点之前,一般难得上床,平均每天睡眠不足8小时。双休日至少得上半天学,还得完成大量家庭作业,许多学生还要参加提高班、补习班、家教辅导等。这就是一个普通中学生平时生活的写照!如果希望学习成绩再提高一点,还得在时间上深入挖潜,除了吃喝拉撒睡,其余所有时间都成了老师和家长打主意的地方。笔者曾经做过调查,一般城市小学生每周的学习时间超过60小时,初中生超过80小时,高中生超过100小时。若以成年人每周工作40(8小时7天)小时计算,他们的学习时间分别是成年人工作时间的1.5、2和2.5倍。
有人做过调查,80年代以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书包重量达3-5公斤。升入初中书包增重到10公斤左右。
解放前资本家剥削童工劳动大概也没有超过这个强度!长期以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据南京《金陵晚报》报道,南京市某重点中学十里挑一,选出10名成绩优异、体质较好的学生报考飞行员。在文化考试合格后,大多数人却因不同程度地患有“青春期前原发性脊柱侧弯”而被淘汰。
广州市教委体的资料显示,19广州市中学生的近视率高达62%,小学生的近视率也达27%。十年后的今天,这种状况更加严峻,广州市大约有80%的应届高中生因近视等身体原因而受到大学专业报考的限制。
据了解,在广西招生的共15家军事院校,除外语、技术类等对视力要求较低的院校外,大部分军校的提档和争取的比例在8:1以上,绝大部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
大量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的近视、肝炎、心脏病、龋齿、高血压、肥胖、痔疮、胃溃疡等多种疾病的患病率大幅度上升。历史上,只有出现大规模的战争或饥荒,才会导致百姓体质普遍下降。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对青少年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绝不亚于一场旷日持久的内战。
二、学习压力过大造成学生心理素质日趋脆弱
不仅是时间上、体能上的严重超负荷,精神上的重压更是让学生们喘不过气来。初、高中生每周至少有一门功课要考试或测验,并要公布考试成绩和名次。有些学校说是不许公布学生成绩,但绝大多数班主任仍用不同形式在班上公布学生的成绩。笔者曾询问一些学生家长:“假设某公司每月都要进行一次业务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实行末位淘汰制,奖金与考试成绩的排名挂钩。如果要你到这样的公司工作,你最多会工作多久?”八成以上家长的回答是不超过一年。可孩子们却是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啊!
笔者曾与一些中小学生交流,发现六层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生活不快乐,相当一部分学生私下表示有生不如死的感觉。调查显示,我国目前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出现率为17-22%,每5个孩子中就有一个的心理健康亮起了红灯,近来青少年自杀率增加的200%,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青少年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统计显示,从至,全国法院共审判未成年罪犯20多万人,而且呈逐年递增的态势。这些都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
三、重分轻德的学校和家庭教育导致学生道德素养几近沦丧
现在的学校教育完全围着中、高考的分数棒转,中、高考没有的科目几乎完全取消。整天死记呆背所谓的标准答案,完全扼杀了青少年活跃的自主思维能力。造成现在的`学生如同一架考试机,除了做考题,其他常识性知识极度贫乏。思想僵硬,动手能力差。道德教育更是几近空白,公德理念模糊。
不少中学的班主任老师公开对学生灌输这样的理念:大家只要把自己的成绩搞好,不准相互交流,浪费时间;只要成绩好才是真的,其他都是虚的;不许多管闲事,哪怕是做了好事,出了问题学校也一概不负责任……在这些道德理念教育下成长的孩子,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啊?不敢想象,令人心怵。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家庭教育势必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父母对孩子的学习给予过高的期望,不顾一切地给孩子施压。而孩子们因不堪重负,表现出强烈的逆反情绪。加上家庭教育同样忽略道德教育,孩子不尊重父母,甚至打骂父母的现象日趋增多。笔者在平时的咨询工作中,因这样的家庭教育问题前来咨询的案例越来越多。笔者曾接待过一个案例:孩子得了绝症,不知还能活多久,可母亲仍逼着孩子要去参加高考,导致孩子病情急剧恶化。重病中医生问他需要什么,他的回答是:要和母亲分家。畸形的教育导致畸形的家庭,畸形的学生,并且必然会发展影响到社会??
马家爵杀人、大学生伤熊、女高中生杀母……近年来这样的青少年恶性犯罪事件不断见诸报端,我们还需要多少这样的血的教训才能清醒呢?这些犯罪的是少年也是受害者啊,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我们的教育制度,是我们不和谐的家庭教育。
四、应对策略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众多问题。面对当今我国教育青少年所面临的如此众多的问题,在社会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如,加强全社会的社会主义公德教育,提高全民道德修养;提倡多元文化价值体系,改变现今盛行的过分重视学生学分的现象;改革教育体制,加重道德、体质、心理素质教育的力度;拓宽教育渠道,广开个人成才门路;政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尽快缓解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现状;等等。
本人作为一名心理工作者,结合自己的多年工作经验,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提出“和谐家教”的理念,作为应对目前我国青少年教育存在问题的策略。所谓“和谐家教”,是一种协调和兼顾社会需求、家庭期望及个人理想的教育模式。和谐家教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孩子能够真正有益于社会,并能够幸福地生活。
古往今来的大量实践证明,要想让孩子真正的幸福生活,首先要教育孩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怎样才算有道德的人呢?要从小立志服务于社会、学会关爱他人、学会感激他人和父母。第二要教孩子学会自我生存,一个连自我生存都不会的人是不可能找到幸福的。第三要培养孩子去感受幸福。幸福是一种感受,需要从小培养。只有在一个和睦温馨、充满感激和关爱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孩子,才能体会到什么是幸福。反之,一个成天抱怨、自私自利、贪婪无度的人,即便腰缠百万、声名显赫、权重倾城,也感受不到幸福。
和谐家教并不需要多少理论和技术水平,它强调的是一种心态,一种不随波逐流,始终把孩子的道德健康和心理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教育理念。为了推广普及这种教育理念,笔者将其变成通俗易懂的和谐家教歌:
和谐是法宝,家教不可少。教育忌浮躁,同心创美好。
孩子像树苗,浇灌要有道。营养须适度,心灵更重要。
切勿拔和剪,莫要疑和包。不能贬和抗,最忌压和抛。
家教如航行,父母领航跑。迷雾要看清,风浪不弯腰。
教儿有雄心,明天堪憧憬。教儿有恒心,能干大事情。
教儿有爱心,人人皆可亲。教儿有孝心,家和人安宁。
教儿有诚心,坦荡邪难侵。教儿有信心,循规蹈矩行。
教儿有常心,荣辱皆不惊。教儿有耐心,心情稳且定。
教儿有开心,趣广人高兴。教儿有宽心,容人万事轻。
十心归一心,全家要齐心。和谐享天伦,天下保太平。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愿我们的父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的幸福,做些实事吧!
篇16:略论我国当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略论我国当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立法的直接目的是要使法得到实施,最终目的则是调整、规范社会关系,使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这既取决于法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又取决于法的体系内部是否和谐。?由于立法的不周延以及立法侵权等原因,直接造成了法的体系内部不和谐,其突出表现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等相互之间不协调一致。由此便带来了法的实施困难重重:要么无所适从,要么各取所需,妨碍了法的统一实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日益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保护主义。本文拟结合实例分析我国立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立法权限问题?
在立法实践中存在着严重的侵权现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有人称之为“立法无序”??〔1〕?。表现在:?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情况。一方面,存在着立法混乱,本该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民事诉讼法》,却是由其常委会制定,直到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才修改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先由全国人大“原则通过”,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加以修改后颁布;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直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时,有些实际上已从根本上修改了该法律。1979年全国人大制定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1982年由全国人大进行了第一次修正,1986年和1995年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两次修正,修改补充的条文数分别都占了一半以上。《刑法》自198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已补充修改了17次,先后通过了24个单行刑事法律,并在70多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这些修改补充涉及:空间效力、法律溯及力、犯罪主体、共同犯罪定罪和处罚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一罪和数罪问题、缓刑制度、分则罪名(由110多个增加到近200个)、罪状(即犯罪构成)、法定刑、罚金适用、法条适用等13个方面。??〔2〕?如此众多的补充修改,有些不仅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且直接修改了一些基本原则。如在空间效力上增加了普遍管辖权原则,在法律溯及力方面,也采用了与刑法第9条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不同的原则。?
(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情况。有关收容审查,没有法律来对此加以调整,而是由国务院于1980年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规定了收容审查的对象。据不完全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多的时间里,大约有80%-90%的被判刑者,一开始并不是被逮捕或者被拘留,而是以收容审查的方式被羁押于公安机关,人身自由受到长达数月的.完全限制。??〔3〕?从近几年湖南省收容审查的情况来看,经审查符合扣留或者逮捕条件的仅占30%,给予劳动教养或其他治安处罚的占20%,解除收审(即无罪)的占50%。??〔4〕?总之,收容审查制度不仅损害了不少无辜者的权利,而且是违背宪法的。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同时,收容审查制度还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刑诉法从保障基本人权出发,对侦查手段的使用和侦查羁押期限的限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收容审查却导致诉讼外羁押时间过长,诉讼内的羁押期间又没有用足。?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情况。有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只对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考虑得多,而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则考虑得少,或者根本就置之不理。这是地方保护主义在立法中的集中表现。《渔业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没有规定必须先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然而,某市修改水产养殖保护条例的决定却规定,当事人必须先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之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使得行政复议成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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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当前外国文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外国文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位著名的日本教授曾说,“什么叫大学生?他们的学习是主动的自觉的,不需要依赖任何人,只需凭借学校为他们提供的一切有利条件,按照自己个人设想的方向去充实自己,造就自己……大学老师从你们的考卷中,希望更多地看到你们独立的思考、探索和新观点.”由这样一群风华正茂,精力充沛,求知若渴的大学生和学识渊博的`教师组成的课堂,本该是活泼热烈的,然而,当前外国文学课堂教学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师生之间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对话,缺乏精彩激烈的讨论,缺乏思想的碰撞,更多的是单向度的“输出”与“输入”.
作 者:陈利娟 作者单位:山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刊 名: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TIANJIN ACADEMY OF EDUCATIONAL SCIENCE 年,卷(期): “”(2) 分类号:H3 关键词:篇18:当前幼儿德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幼儿德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 王乃正)
不同时代的要求、特定的教育目标、社会的性质以及社会现实状况等,决定着德育的内容。德育是培养人 格的,这点毫无疑问,但着重发展和培养人格中的什么,则存在不同的看法。
我国传统的德育,是一种道德性单一发展的模式,即以伦理为核心,以人为载体,把人抽象成为人的道德 性,从而规范人的道德性发展目标,并通过一整套道德规范使人实现道德性的发展,这种模式是我国儒学以后 各代道德教育的主流。另一种模式是经济性单一发展模式,其要点是把人的发展变成一种外在的发展过程,所 关心的是人的认知能力,而忽略人的内在的道德和精神的发展,把人变成改造和征服自然的工具和经济增长的 依附。然而,多少年来,我国德育长期处于不平衡、不稳定状态,忽而强调德育的政治性,忽而又强调德育的 经济性,未能真正明确德育在个体成长中的应有作用。
我们认为,德育的内容要适应时代的需要。时代的进步向人的发展提出了全面的、综合的要求,这个全面 的、综合的要求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个人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是适应社会的发展 。
然而,在我们传统的德育中似乎很少提到个人自我价值的发展,而只是一味要求个人的性格或品德等诸方 面都必须符合社会的公德,强调伦理对个体的制约性。
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的观念也已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即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进 步的同时,人们原有的思维方式、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如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倾斜,理想信念淡化,过分注 重实惠,只重眼前利益,追求物质享受,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作为人生的唯一目标,把物质待遇的优劣作为衡量 一个人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的唯一尺度,从而出现了“拜金主义”、“功利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思想 ,而把人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置于脑后。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希望藉我国丰富的道德遗产,把传统的道德价值再以原则的形式加给儿童,也不管适 应不适应当前的形势,把“忠孝”、“本份”、“规规矩矩做人”、“老老实实干事”等思想灌输给儿童。诚 然,你我们有优良的道德传统,但现在更重要的不是一味地继承,而应该赋予其新的内容、新的涵义,即道德 价值的现代化。在这一点上,日本做得比较成功。他们将传统的效忠天皇的精神转化为效忠企业的精神;将武 士道精神转化为向科技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将传统文化转化为合金文化;将急功近利的价值观转化为质量第 一,服务第一,以优取胜,利益共享的新价值观,从而推进了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在这方面有比 日本更大的优势,应该使之发挥出来,让传统的道德价值为现代化服务。须知,我们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的建 设人才,不是夸夸其谈者,也不是默守成规的“儒夫子”,所以必须要把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地结合 起来。
当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转盘中,幼儿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 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波及。正如皮亚杰在《儿童道德判断》一书中指出的,儿童的道德形成是一 个由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儿童在6岁前,多是他律,慢慢地才形成自律。儿童正是在观察父母及他人处理日常事 务中学会处事的态度和对道德的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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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探讨当前非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探讨当前非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对非税收入征管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制改革、建章建制,非税收入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如: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统一财政专户;清理核实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收费项目库;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统一领销、专人管理;采用计算机技术、依托信息网络系统,开发并实施适合当地情况的资金管理核算模块等等。关键词:非税管理;非税收入;财政收入
前 言
非税收入的运作模式基本上采取“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方式,以非税收入管理处(局)为主、其它科(局、股)室为为辅,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缴入财政的各项非税收入除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外,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非税收入的具体操作中,笔者认为部分地方还未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总体概貌和规模不清、管理意识不强、监督力度欠缺,表现在:
一、征收力度不大,应收尽收不到位。
1、缺乏过硬的征收手段,征收成本大,效果差。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因执收主体自已征收效果甚微,只能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按征收数超额累进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一般要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行政干预大,随意减免。执收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越权减免基(资)金收入,有的由领导出面批条子,随意减免或缓交,导致应收不收或少收。再加上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确保重点项目而颁布的一系列规费减免的非税优惠政策,收入流失较大。
3、征管部门不重视、不跟踪问效,导致非税收入流失。部分征管部门对改制、转制和国有股本投资等国资企业无偿占有专营权、经营权及其他无形资产,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降低国有股权比例、不同股同利分红等现象不及时关注、跟踪问效,致使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流失较大,有的甚至还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任意处置,谋取小集体利益。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
1、混用票据。少数单位对收费(基金)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的使用规定的政策界限分不清楚,收费不开具规定的收费(基金)收据,而是用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和地税部门的服务性统一结算收据收费,人为混用、串用票据。
2、自印票据。个别单位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而是自印票据或从市场上买来的收款收据收费。
3、票据填列不全。经抽查,相当部分票据未列明收费项目、代码、性质、标准等基本要素。
三、统计工作未建全,非税收入核算过于笼统。
1、未建立非税收入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门对种类繁杂、管理分散的非税收入统计工作还未启动,没有形成专门的统计报告反映非税总体征管情况,对非税收入的总体概貌不清。
2、对非税收入核算不具体,欠科学。目前开发的非税收入管理核算模块,对非税收入的核算没有分清具体的收入性质、管理方式及收费明细项目,从数据库中无法识别某个单项收费的入库及管理情况,整个非税收入核算体系比较笼统、粗放。
四、资金管理分散,方式未定型。
1、统管范畴不清,资金管理分散。由于财政部门对非税资金的统管主要采取分类操作、归口管理的`方式,有些管理人员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总体概念不清晰,整个非税资金未完全纳入财政预算及专户管理的总盘子,相当部分非税资金游离于归口部门或直接坐支。
2、预算资金人为调剂。财政部门对国家规定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不是依据资金性质划分确定管理范围,而是根据财政预算总规模和税负比重来确定非税收入的预算入库额,有意识地调剂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规模。五、使用结构不合理,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
1、用于投放生产性支出比例小,用于单位经费比例相对较高。所征收入基本用于养人,投放生产项目的比重很小。
2、人员经费挤占了专项基(资)金。按规定,专项基(资)金应设专帐,专款专用,但有些单位人员经费和专项基(资)金捆梆使用,人为地挤占了专项基(资)金。
以上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各执收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进―步增强缴费义务人的缴费意识,为依法执收创造良好的环境。
2、全面推行非税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收单位与市财政、代理银行联网,对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的票据填开、资金缴存、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过程,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获据共享和信息交换,以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监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3、规范执收行为,从严减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依法征收、依标准征收,规范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明确减免权限,坚决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关系费”的行为。未经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执收单位不得减免政府性基金。
4、对改制企业及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专门的非税收入清理活动,对国有股权及资产进行评估确认,既要体现政策优惠,又要避免财政性资金流失,对恶意贱估国有资产价值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改进非税收入核算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核算行为。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库或统计台帐、报表制度。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释义》规定的分类口径,把税收之外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完善项目管理库和统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核算系统。通过系统升级,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拨付、核算的信息化和具体化管理,改进收入明细核算和对账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确保非税收入安全、公开、透明。
3、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与核销的日常管理,票据的开具必须规范、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完整,严把票据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4、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锻炼,熟悉国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
(三)改进非税收入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统管力度。
1、将目前分散在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处(科、股)室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归口集中非税收入管理处(局)统一核算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2、对照非税收入的有关政策法规,按规定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未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要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3、结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善“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分配格局,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和财政预算、统一支出口径和标准核定单位支出,将财政专户直接返拨逐步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由国库按使用计划或进度拨款,真正做到缴拨分离。
(四)合法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1、理顺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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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人事改革,定编定岗,将单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并予以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因财力不足,“以费养人”运行现状,预防征收单位合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加大专项资金生产性支出投放比重,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政府性基金统一由预算安排调配、按项目及其进度核拨,将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1、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依法征收,合法使用;
2、加大对非税资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执收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进行查处,不得姑息迁就。
篇20:当前人学研究中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当前人学研究中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
当前中国人学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宏观研究视角与个体存在的`微观研究视角彼此分离,对中、西、马三种不同的思想文化资源的利用存在偏颇和失衡,贯穿在多层面、多维度人学研究中的核心理念缺失.当代中国的人学理论的科学建构必须综合利用中、西、马三种不同的文化资源,实现中国传统人学与当代人学的双向对话,真正做到宏观与微观两个研究视角的统一,确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理念的人学研究主线.
作 者:孙熙国 于欣 作者单位:孙熙国(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于欣(聊城大学管理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刊 名:理论学刊 PKU英文刊名:THEORY JOURNAL 年,卷(期):2006 “”(6) 分类号:B261-262 关键词:人学 问题 出路【当前环境监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措施】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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