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法”与“交际法”的比较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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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听说法”与“交际法”的比较及启示
“听说法”与“交际法”的比较及启示
“交际法”与“听说法”到底孰优孰劣?在此,笔者想对“交际法”与“听说法”各自产生的理论根源及 特点作一番比较,以探索外语教学的规律。
一、理论依据
首先,让我们比较一下这两种教学法的理论依据――各自的心理学背景和语言学基础。
在语言学方面,听说法的理论基础是四十年代产生的结构语言学(structural linguistics ),
在美国又称其为描写语言学(descriptive linguistics ), 代表人物有Leonard Bloomfield ,Edward Sapir,Charles Hockett 和 Charles Fries等人。结构语言学家认为,语言学的任务就是严格地按照科学原则 去观察和描写人类的语言,并弄清楚这些语言在结构上的特征。根据结构主义理论,语言可以分解成若干较小 的单位(如句子、短语、单词、词素和音素),这些较小的语言单位都能用科学的方法加以描写;反过来,这 些较小的语言单位又可以被还原成分解前的整体。
交际法的语言学理论基础是本世纪六十年代创立的生成转换语言学(generative transformation),代表 人物是Noam Chomsky。 他认为,一个好的语言学理论不仅要能够描写语言,而且还能够解释语言。瑞士着名语 言学家Ferdinand de Saussure 早在八十多年前(19)就谈到过“parole”(“语言运用”, 相 当于Chomsky 所说的“performance”)和“langue”(“语言能力”,相当于Chomsky所说的“competence ” )的区别。 但是, 描写语言学只注重观察和分析“parole”,而忽略了“langue”。生成转换语言学家们打 破了描写语言学的这种偏见,研究了语言表层结构(surface structure )与深层结构(deep structure)的 关系。他们指出, 正是这种“隐藏的” 深层结构,生成了可以观察得到的表层语言行为。
在心理学方面,听说法属于行为主义(behaviorism)学派。 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语言学习同人类其它 学习活动一样,是行为或习惯的养成,而训练行为或培养习惯,人与动物是没有区别的。因此,行为主义心理 学主张,语言学习应采用“刺激――反应模式”(SR―Model )。行为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 教授B.F.Skinner。 他做过一个着名的实验:用SR―Model训练关在笼子里的老鼠, 让老鼠养成某种习惯。
交际法在心理学方面属于心理主义学派(mentalistic psychology),即认知心理学(cognitive psycho logy)。心理主义学派也是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乔姆斯基曾驳斥斯金纳的行为主义理论,认为:人类的语言 行为比动物的行为要复杂得多,两者之间没有可比性。因此,语言行为只能用人的天生能力(innate ability )才能解释得通。在语言教学中,重点应该放在学习者身上,即发展学生的认识能力,帮助学生逐步完善大脑 里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二、各自的特点
1.听说法具有规范性,却失之机械性
听说法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由着名结构主义语言学家Charles Fries所倡导。 听说法根 据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语言是言语,不是文字”和“语言是结构模式的体系”的理论,提出以口语为中心,以 句型或结构为纲的听说教学法的主张,教材用会话形式表述,强调模仿、强记固定短语并大量重复,极其重视 语音语调的正确,广泛利用对比法,在对比分析母语与外语的基础上学习外语的难点,并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 加以解决。听说法把语言结构分析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外语教学中,使教材的编写和教学过程的安排具有科学的 依据。这对提高外语教学的效率,加速外语教学的过程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用听说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在使用语言时缺乏灵活性。能熟练运用句型结构的学生不一定能进行有效 的交际。纽马克在《如何避免语言习得中的干扰》一文中指出:“一个能熟练运用语言学家所教句型的人,即 使他很聪明,也不一定知道当他想借火抽烟时,他应该走上前说:Do you have a light?(借个火)或Got a
match。(借支火柴),而不应该说:Do you have a fire ? (你有火吗? )或Are you amatch's owne r?(你是火柴的主人吗?)显然, 使用语言进行交际离不开一定的客观条件和背景,语言活动总是在特定的 时间、特定的空间、特定的情景和特定的人之间进行的。而听说法却过分地重视机械性训练,重视语言的结构 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和意义,存在“造作”的倾向。
2.交际法具有灵活性,却失之随意性
交际法是英国应用语言学家Christopher Candli和Henry Widdowson等人在六十年代后期创立的一种外语教 学法。交际法认为语言是人们交际的工具,人们用语言表达意念和情感。人们由于职业不同,对语言的需求不 同,教学内容也可以不同。交际法不象听说法那样以结构为纲,而是以语言的表意功能为纲,通过接触、模仿 范例和自由表达思想三个步骤来组织教学。交际法不再引导学生进行孤立的句型操练,而是从学生实际出发, 确定学习目标,使教学过程交际化,因而学生在运用语言中更具灵活性和实效性。
然而,交际法在注重语言交际功能的同时却忽视了语言的纯洁性。其实,语言的句型结构的正确,语音语 调的准确直接影响着语言的交际活动。再者,在交际法指导下编写的`教科书缺乏结构主义教学法那样把语言材 料按难易程度进行合理的安排。就交际法而言,把文化因素和社会因素融汇到交际情景中去是外语教学的一个 难题。课堂对话中的假设情景缺乏真实性,因为这些情景不同于母语习得的交际情景。在课堂言语交际中,功 能的选择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加之语言材料零乱,学生很难从交际中获得系统的语言知识。
三、启示
由于这两种教学法所依据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它们的特点也就不可避免地正好相反。听说法在句型 结构规则的教学方面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学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的进步,而交际法在培养交际能 力,注重语言的文化特点和社会功能方面见长。两者又各有局限性:用听说法训练出来的学生能熟练运用句型 结构却不一定能进行有效的交际,而以交际法学习为主的学生又因忽视语言的规范性和纯洁性而影响交际,在 功能的选择上亦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两者都面临着新的教学法的挑战。因此,在指导外语教学的研究和实践上 ,不论是听说法还是交际法都不可能单独对外语学习过程作出圆满的解释,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它们 是相辅相成的,各自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作为一个合格的外语教师,应从实际出发,吸取各派的经验教训,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教学中,我们不仅应培养学生的遣词造句能力,还应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外语教学 法的研究工作还处在摸索之中。外语到底怎么教和怎么学?哪种教学法最有效?哪些教材编得比较实用?哪种 测试手段最能反映出学生真实的语言水平?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不存在唯一的正确答案,而是要靠我们外语教师 在借鉴前人和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得出自己的结论。
篇2:浅谈中学外语教学中的“听说法”与“交际法”
浅谈中学外语教学中的“听说法”与“交际法”
浅谈中学外语教学中的“听说法”与“交际法”外语教学法是研究外语教学规律的科学。学习外语教学法并在教学中努力实践和探索是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的根本途径。本文想就“听说法”和“交际法”作番比较。
一、理论依据
1、语言学基础
听说法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它的语言学理论基础是结构语言学( Structural Linguistics), 也称描写语言学( Descriptive Linguistics)。代表人物有: 布龙菲尔德( L. Bloomfield), 弗里斯( C. Fries)。结构语言学家认为, 语言学的任务就是严格地按照科学原则去观察和描写人类的语言, 并弄清楚这些语言在结构上的特征。他们认为语言首先是说的话( speech), 所有的人在学会阅读之前都是先学会说话的, 文字是话语的表现形式。
交际法于七十年代初期产生于西欧共同体国家, 它的语言理论基础是社会语言学( Social Linguistics ), 代表人物乔姆斯基( Noam Chomsky)、费斯曼 (J.A.Fishman) 和海姆斯 ( D.H.Hymes)。费斯曼认为社会语言学应研究“谁在什么地方, 什么时候, 用什么样的语言变体, 带着什么样的个人目的, 就什么题目, 对谁说什么话, 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Who speaks what variety of language to whom, where, when, about what topic and with what
individual intent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
2、心理学理论基础
听说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学派( Behaviorism), 代表人物斯金纳(B.F.Skinner) 和华生 (J.B.Waston)。他们通过试验、观察和分析, 提出刺激――反应的理论, 把学习看成是刺激――反应的机械过程否认了人脑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
交际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是心理主义学派(Mentalistic) 代表人物乔姆斯基。他认为: 人类的语言行为比动物的行为要复杂得多, 语言行为只能用人的天生能力(innate ability) 才能解释得通。从心理学的角度说, 要学生的学习产生效果, 必须使学习内容和学习活动与学生的交际需要和他们的经验相联系, 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积极性对掌握知识和技能最为重要。
二、特点
听说法强调语音和口语训练, 主张先听说, 后读写的教学顺序, 把课堂教学的大部分时间在听说训练上, 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和控制下开展链式操练活动或在对话中担任角色, 要求用于理解和活动的`时间约占15%和85%。它强调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 主张用对话来呈现新的词汇和结构, 用模仿和重复来学习对话, 用对话中的句型来组织操练; 要求在句型教学的基础上讲授语法知识, 通过大量机械, 重复的言语实践活动从正面强化学生的正确反应, 以培养一整套正确的语言习惯, 达到自动化的程度。它主张限制母语和翻译的运用, 提倡利用直观手段、情景和上下文, 以及用英语直接释义。它重视母语和英语的对比分析, 以此作为确定教学难点的手段, 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同时也重视英语内部的对比练习, 如长元音和短元音, 单数和复数及各种时态之间的对比, 它要求教师通过预见难点和严格控制教学内容来努力防止学和犯错误。
听说法的局限是: 忽视人脑的认识和思维能力, 片面强调机械模仿和记忆, 既脱离语言的意义和交际, 又容易使学生厌倦; 忽视语法在教学中的作用; 忽视读写能力的培养。
交际法主张以具体的交际功能项目如问候、邀请、作客、看病等为主要线索来安排教学内容, 而不是以语言形式来安排内容, 并根据学生将来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其培养目标的侧重面。它认为学习外语是在真实的情景中恰当地使用真实的语言, 因而力求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适合不同阶段的各种方式进行交际活动, 使学生具备创造性地组合和运用所学的外语知识表达自己思想感情的能力。教师在课堂上设立交际情景, 学生是交际者, 积极参与题材的选定, 他们通常以小组形式活动, 可以选择说什么和如何说。老师发起学生间的活动, 有时自己也参加进去,而学生间的活动是大量的。教学以语段为基本单位, 学生从一开始就学习听、说、读、写, 先学习用于每种功能的简单形式, 然后再学复杂形式, 始终把重点放在选定的题材上, 学生的母语通常不起作用, 忽略学生在形式上的错误, 此外, 交际法还强调调动学生学习外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交际法的教学过程: 1、接触: 在逼真的情景中接触含多种语言形式的对话。2、模拟范例练习: 从对话中选取个别语法内容进行模拟练习, 不断重复, 并根据语言规则创造出大量的句子来, 通常使用自然的问答对话方式。3、自由表达思想: 提供情景, 让学生用所学的语言形式自由表达思想。
交际法的局限性: 在同一功能项目的教学中容易同时出现不同难易的语言结构, 往往给学生带来困难; 不强调随时纠正错误, 恐不利于培养学生使用语言的精确性。
三、启示
由于这两种教学法所依据的是截然不同的理论, 它们的特点也正好相反。听说法在句型结构规则的教学方面是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学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的进步, 而交际法在培养交际能力、注重语言的文化特点和社会功能方面见长。两者又各有局限性, 用听说法训练出来的学生能熟练的运用句型结构, 却不一定能进行有效的交际, 而以交际法学习为主的学生又因忽视语言的规范性和纯洁性而影响交际, 在功能的选择上亦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作为实践在教学第一线的英语教师,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不存在着一种能适应各种情况的万能教学法。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风格、经验和能力, 随时准备使用各种方法中最有效的方面, 来适应教学中的各种可变因素, 如学生的年龄, 原有的基础、班级的大小、课时和进度的安排、其他学科和活动的影响等。学习外语教学法的必由之路, 只能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实事求是。一方面, 认真学习外语教学法理论, 比较不同的教学法和过程, 掌握多种多样的措施和手段。另一方面, 坚持在教学实践中针对各种情况进行尝试和验证, 积累丰富的实际经验。只有这样, 教学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教学效果才能不断改善。
篇3:浅谈中学外语教学中的“听说法”与“交际法”
外语教学法是研究外语教学规律的科学。学习外语教学法并在教学中努力实践和探索是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的根本途径。本文想就“听说法”和“交际法”作一番比较。
一、理论依据
1.语言学基础
听说法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它的语言学理论基础是结构语言学( Structural Linguistics), 也称描写语言学( Descriptive Linguistics)。代表人物有: 布龙菲尔德( L. Bloomfield), 弗里斯( C. Fries)。结构语言学家认为, 语言学的任务就是严格地按照科学原则去观察和描写人类的语言, 并弄清楚这些语言在结构上的特征。他们认为语言首先是说的话( speech), 所有的人在学会阅读之前都是先学会说话的, 文字是话语的表现形式。
交际法于七十年代初期产生于西欧共同体国家, 它的语言理论基础是社会语言学( Social Linguistics ), 代表人物乔姆斯基( Noam Chomsky)、费斯曼 (J.A.Fishman) 和海姆斯 ( D.H.Hymes)。费斯曼认为社会语言学应研究“谁在什么地方, 什么时候, 用什么样的语言变体, 带着什么样的个人目的, 就什么题目, 对谁说什么话, 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Who speaks what variety of language to whom, where, when, about what topic and with what individual intent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
2.心理学理论基础
听说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学派( Behaviorism), 代表人物斯金纳(B.F.Skinner) 和华生 (J.B.Waston)。他们通过试验、观察和分析, 提出刺激──反应的理论, 把学习看成是刺激──反应的机械过程否认了人脑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
交际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是心理主义学派(Mentalistic) 代表人物乔姆斯基。他认为: 人类的语言行为比动物的行为要复杂得多, 语言行为只能用人的天生能力(innate ability) 才能解释得通。从心理学的角度说, 要学生的学习产生效果, 必须使学习内容和学习活动与学生的交际需要和他们的经验相联系, 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积极性对掌握知识和技能最为重要。
二、特点
听说法强调语音和口语训练, 主张先听说, 后读写的教学顺序, 把课堂教学的大部分时间在听说训练上, 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和控制下开展链式操练活动或在对话中担任角色, 要求用于理解和活动的时间约占15%和85%。它强调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 主张用对话来呈现新的词汇和结构, 用模仿和重复来学习对话, 用对话中的句型来组织操练; 要求在句型教学的基础上讲授语法知识, 通过大量机械, 重复的言语实践活动从正面强化学生的正确反应, 以培养一整套正确的语言习惯, 达到自动化的程度。
它主张限制母语和翻译的运用, 提倡利用直观手段、情景和上下文, 以及用英语直接释义。它重视母语和英语的对比分析, 以此作为确定教学难点的手段, 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同时也重视英语内部的对比练习, 如长元音和短元音, 单数和复数及各种时态之间的对比, 它要求教师通过预见难点和严格控制教学内容来努力防止学和犯错误。
听说法的局限是: 忽视人脑的认识和思维能力, 片面强调机械模仿和记忆, 既脱离语言的意义和交际, 又容易使学生厌倦; 忽视语法在教学中的作用; 忽视读写能力的培养。
交际法主张以具体的交际功能项目如问候、邀请、作客、看病等为主要线索来安排教学内容, 而不是以语言形式来安排内容, 并根据学生将来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其培养目标的侧重面。它认为学习外语是在真实的情景中恰当地使用真实的语言, 因而力求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适合不同阶段的各种方式进行交际活动, 使学生具备创造性地组合和运用所学的外语知识表达自己思想感情的能力。教师在课堂上设立交际情景, 学生是交际者, 积极参与题材的选定, 他们通常以小组形式活动, 可以选择说什么和如何说。老师发起学生间的活动, 有时自己也参加进去,而学生间的活动是大量的。教学以语段为基本单位, 学生从一开始就学习听、说、读、写, 先学习用于每种功能的简单形式, 然后再学复杂形式, 始终把重点放在选定的题材上, 学生的母语通常不起作用, 忽略学生在形式上的错误, 此外, 交际法还强调调动学生学习外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交际法的教学过程: 1.接触: 在逼真的情景中接触含多种语言形式的对话。2.模拟范例练习: 从对话中选取个别语法内容进行模拟练习, 不断重复, 并根据语言规则创造出大量的句子来, 通常使用自然的问答对话方式。3.自由表达思想: 提供情景, 让学生用所学的语言形式自由表达思想。
交际法的局限性: 在同一功能项目的教学中容易同时出现不同难易的语言结构, 往往给学生带来困难; 不强调随时纠正错误, 恐不利于培养学生使用语言的精确性。
三、启示
由于这两种教学法所依据的是截然不同的理论, 它们的特点也正好相反。听说法在句型结构规则的教学方面是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学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的进步, 而交际法在培养交际能力、注重语言的文化特点和社会功能方面见长。两者又各有局限性, 用听说法训练出来的学生能熟练的运用句型结构, 却不一定能进行有效的交际, 而以交际法学习为主的学生又因忽视语言的规范性和纯洁性而影响交际, 在功能的选择上亦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作为实践在教学第一线的英语教师,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不存在着一种能适应各种情况的万能教学法。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风格、经验和能力, 随时准备使用各种方法中最有效的方面, 来适应教学中的各种可变因素, 如学生的年龄, 原有的基础、班级的大小、课时和进度的安排、其他学科和活动的影响等。学习外语教学法的必由之路, 只能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实事求是。一方面, 认真学习外语教学法理论, 比较不同的教学法和过程, 掌握多种多样的措施和手段。另一方面, 坚持在教学实践中针对各种情况进行尝试和验证, 积累丰富的实际经验。只有这样, 教学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教学效果才能不断改善。
(福州八中 陈瑞榕)
篇4:外语教学中听说法和交际法的比较与互辅
外语教学中听说法和交际法的比较与互辅
[作者] 吴玉玲
[内容]
一、听说法(Audio-Lingual Approach)
听说法是结构语言学理论和斯金纳(S・B・Skinner)的心理学理论完美结合
的产物。由于这一教学法根置于 人们所信服的理论,五六十年代一直享有很高
声誉,统治着外语教学的课堂。
斯金纳的行为方法论认为:语言是人们总行为中最基本的一部分。他研究的
对象是语言行为中显而易见的 方面,即可观察到的对周围事物事态的反应。他
认为有效的语言行为是对刺激(周围事态)产生反应的结果。 倘若反应得到强
化,它便形成,即产生条件反射。斯金纳认为,语言行为与其它行为一样是受结
果制约的。这 种结果表现在课堂上便是老师的赞许、鼓励或否定。当某一行为
产生好的结果时,它便存留下来并得到强化和 运用;反之,结果若是惩罚性的
或完全缺少鼓励,它便受到削弱,最终消失。
这种语言学习理论(条件反射和习惯形成)与四五十年代结构语言学家们所
从事的语言“科学描述分析” 可谓珠联璧合。两种理论的结合便产生了听说法。
听说法有以下特点:
1.教材为对话形式,授课以语言结构为大纲,顺序按照语法项目安排。
2.侧重模仿、牢记。句型和词组通过反复操练来掌握,不着意解释语法,靠
归纳法理解。每一堂课严格限 制词汇范围,生词在上下文中学习。
3.教师尽量用外语讲课,高度注重学生发音的准确性,极力使学生不说错句。
对学生正确的反应要立刻鼓 励、赞许,使其得到强化。
4.充分运用磁带、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具。
二、交际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 Approach)
八十年代初,外语教学出现了一个新焦点,即交际语言教学。它旨在培养听、
说、读、写技能,以达到交 际目的。社会语言学家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
称之为“交际能力”交际能力指的是人与人在交流过程中的 外在表现,是在特
定的交流环境中,促使交流者能够传递和理解信息的能力。它不仅包括语法形式
的正确,语 言的可接受性,还必须考虑语言是否恰当。海姆斯在1972年把这种
能力归结为四个方面:1)语法能力:能够辨 别和构成合乎语法的句子。2)语言
能力:口笔交流中的能力。3)社会语言学能力:能够选用和理解适合语言环 境
的语言形式的能力,即语言是否恰当。4)语言策略:为达到交际的目的,操纵和
使用语言的能力。
交际能力这一概念的提出,对语言教学研究的影响尤为重大,许多语言学家、
语言教师纷纷从培养学生交 际能力的角度开始重新考虑语言教学。从而出现了:
“意念教学大纲”,“功能教学大纲”。交际法便是“功 能教学大纲”的产物。
它有以下四个特征:
1.课堂教学的目标集中在交际能力诸方面,而不限于语法或语言能力。
2.组织和安排课时,以语言功能(function)为单元,而不是以语法结构为框
架。
3.传递信息为主,发音、语法的准确性为副。交际成功的标准是能够传达和
接受想要表达的意思。
4.课堂上鼓励学生即兴表达,用大量真实性的语言流畅地说,最终达到在接
受(听、读)和表达(说、写 )方面使用语言。
三、听说法和交际法的比较
1.听说法和交际法都强调一个“练”字。不同的是听说法练的内容是教师精
心安排准备的,课文材料大都 经过删改加工以配合某语法项目或句型重点。学
生在课堂上处于被动,在教师的控制下反复地、机械地练。交 际法鼓励学生随
意说、即兴说,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用真实的语言在非排练的场景练。
2.听说法重视如何说,交际法强调说什么。前者重形式,后者看内容。由于
听说法基于结构语言学和行为 方法理论,它首先把语言看成是语音、语法、词
汇的形式。学生首先要培养良好的语言习惯,说得准,说得熟 ,才能生巧,产
生条件反射。交际法认为语言是交际工具,学会一种语言不仅要掌握其形式和使
用规则,还要 知道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因此,它的选材不限于某个语法项目,
而是选自实际运用的语言如:报刊、广告、新闻广播、谈话录音等内容。学生
学的是语言功能如:怎样表达自己的意见、打招呼等。
3.在教师的作用方面,听说法的教师是课堂的中心,指挥和控制学生训练;
时刻注意要学生对“刺激”做 出正确的“反应”,即说出正确的语句;及时给于
鼓励以使其“反应”得到强化和固定。对学生的语音语法错 误,随时随地给予
纠正,让学生从开始就养成说正确语句的习惯。交际法的主张则大相径庭。根据
第二语言习得(acquisition)的.理论,学生在掌握外语学习之前使用一种中继语
言(interlanguage),在学习过程中不断使 中继语言接近所学外语的规范。学生
犯的错误不但被视为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被认为是改进教学,提高学生 对外
语掌握的有利条件和依据。因此,在教学中,教师不急于纠正学生的错误,只是
组织课堂活动,指导学生 更好地完成任务,使学生学了就用。
四、听说法和交际法的互辅作用
根据我国学生的特点,无论是辉煌一时的听说法还是被趋之若鹜的交际法都
单独解决不了语言学习中的所 有难题。鉴于我国学生的交际需要和语言环境等
因素,两种教学法若合二为一,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侧重点 ,则能取得良好
的效果。
在初级阶段,可多用听说法。学生要增强交际能力,须首先获得能让人听懂
的语音语调,具有语法和语言 能力,否则,交际能力会成为无本之木。另外,
我国学生缺少英语语言环境,说英语机会少,采用听说法让学 生大量地听、模
仿和背诵有英美人录音的材料;让学生多做句型和习惯用法替换练习,对于培养
语感和语言行 为大有好处。
正确的使用语法、词汇、语句只能说明学生已具备语言能力和语法能力,为
交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交际 法的教学顺序是:用已知语言交际→学习新项目
→使用。学生此时已经有了口语基础并初步具备了自我监视错 误的能力,这时
使用交际法可事半功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创造较真实的语言环境使学生有
讲外语的欲望 ,有说话的要求。根据学生的水平和学的内容,可以组织做游戏、
上台演讲、表达或辨论,为其增添学习的成 就感和自信心。
听说法和交际法各有千秋,听说法的使用能帮助学生打下良好的语言基础,
获得好的语音语调。交际法对 提高学生使用语言交际的能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
用。过多使用听说法会使课堂缺少生机,乏味做作。同样的道 理,交际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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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早会导致学生说出不地道的英语;由此可见,对我国学生来讲,听说法和交际法可谓一个立 本,一个繁枝茂叶,两者互助互辅,缺一不可。教师在不同阶段
可以轻此重彼,但切勿不可丢弃一种而珍爱另 一种。
(责任编辑 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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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外语教学中听说法和交际法的比较与互辅
外语教学中听说法和交际法的比较与互辅
[作者] 吴玉玲
[内容]
一、听说法(Audio-Lingual Approach)
听说法是结构语言学理论和斯金纳(S・B・Skinner)的心理学理论完美结合
的产物。由于这一教学法根置于 人们所信服的理论,五六十年代一直享有很高
声誉,统治着外语教学的课堂。
斯金纳的'行为方法论认为:语言是人们总行为中最基本的一部分。他研究的
对象是语言行为中显而易见的 方面,即可观察到的对周围事物事态的反应。他
认为有效的语言行为是对刺激(周围事态)产生反应的结果。 倘若反应得到强
化,它便形成,即产生条件反射。斯金纳认为,语言行为与其它行为一样是受结
果制约的。这 种结果表现在课堂上便是老师的赞许、鼓励或否定。当某一行为
产生好的结果时,它便存留下来并得到强化和 运用;反之,结果若是惩罚性的
或完全缺少鼓励,它便受到削弱,最终消失。
这种语言学习理论(条件反射和习惯形成)与四五十年代结构语言学家们所
从事的语言“科学描述分析” 可谓珠联璧合。两种理论的结合便产生了听说法。
听说法有以下特点:
1.教材为对话形式,授课以语言结构为大纲,顺序按照语法项目安排。
2.侧重模仿、牢记。句型和词组通过反复操练来掌握,不着意解释语法,靠
归纳法理解。每一堂课严格限 制词汇范围,生词在上下文中学习。
3.教师尽量用外语讲课,高度注重学生发音的准确性,极力使学生不说错句。
对学生正确的反应要立刻鼓 励、赞许,使其得到强化。
4.充分运用磁带、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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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法”与“交际法”的比较及启示】相关文章:
4.道德与法
10.与法同行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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