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工伤理赔?工伤认定流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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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怎么办理工伤理赔?工伤认定流程解读
对于很多员工来说,遇到工伤该如何走程序?当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不作为的时候,员工该如何快速解决自己的工伤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员工了解工伤的办理流程,知道如何去为自己维权,显得尤为重要。
解读:工伤认定要分步走
问:现在员工的维权意识比较强了,但在进人企业之初,并不知道保护好自己。出了事故,如何得到工伤认定呢?
答:员工出了事故,从快速得到工伤申报到认定完毕,所有程序走下来,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所以了解申报步骤很重要。
首先需要认定劳动关系。一旦发生事故,先要进行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就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仲裁不行,就需要到法院。在用人过程中,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说,牵扯到工伤时,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伤,且属于无过错方,需要在一年之内进行工伤认定。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企业往往与员工之间是劳务关系,就是所说的雇佣关系。出现意外,就要区分过错大小。
最让人担心的是,在那种没有资质的企业,出现问题时,双方之间没有办法进行认定,既损害了劳动者,也让这些无良的用人单位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就会向上一级人社部门申请复核,最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鉴定伤残级别,劳动者可获得残疾辅助器具费。另外,停工留薪期也需要鉴定。
解读:出现工伤要及时申报
问: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在一个月期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最终认定工伤,对单位有无影响?
答:记者了解到,受伤员工如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在职工受伤一个月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记者从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工伤的申报除了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之外,如果工伤者本人还能走路,或者职工亲属愿意跑腿,单位盖章同意后,由当事人自己在一个月内去申请也是可以的。该政策的主要意图是督促单位尽早、主动地替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事宜,否则将由单位承担后果。
举例说明,参加了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等,原本由基金来支付,若单位或个人是第60天去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前60天的费用(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都由单位来承担。专家:新疆文刚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文龙
这样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公司认定决定书。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和检查检验单以及影像等诊疗资料。
解读:工伤待遇与医保有差别
问:同属社会保险,发生事故后,劳动者走工伤与走医保有何区别呢?
答:工伤待遇比医保更有针对性,更能保护劳动者权益。
首先是工资待遇。如果是工伤,住院、康复期间享受的是正常工资待遇,即劳动者拿自己以前的平均工资;而医保则针对的是正常疾病,住院、康复期间算是病假,劳动者一般拿的是基本工资。
其次是医疗费。如果是工伤,正常情况下应该全部报销。而医保则有药品目录、报销比例等限制,需要个人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最后是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等。如果是工伤,住院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护理费。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将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解读:工伤保险应由企业缴纳
问: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就工伤保险来说,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相关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而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挥其行政职能,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补绵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应当全部由单位来承担,对于员工来说,不存在实际上的损失。
篇2:天津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图
1.申请
职工提出:
职工或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提出: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
2.受理
3.调查
4.作出决定
5.送达
6.复议及诉讼
篇3:海口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海口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篇4:工伤认定流程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什么是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2.工伤认定业务流程指南
3.宁波工伤认定办理流程指南
4.青海省职工工伤认定流程图
5.天津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图
6.工伤认定申报流程指南
7.申请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8.开封市工伤认定流程注意事项
9.怎么办理工伤理赔?工伤认定流程解读
10.工伤认定流程及申请条件(广东惠州)
篇5:武汉工伤认定办理指南
工伤认定标准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备注:从业人员有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备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委托单位工伤认定的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委托事项、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等);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5、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6、首次就诊原始病历及出院小结;
7、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8、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
9、工伤认定后需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由社保处(东湖分局)存档。
备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30日内,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地点:武汉各区社保局
篇6: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一个月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请工伤认定,如未及时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这就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必须及时,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申请的,则一个月期满至申请之日发生的费用,主要是医疗费、陪护费、食宿费均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2、工伤责任主体的选择
一般来说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都是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但是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下工伤主体责任的转移。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职工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事故发生时工作的的单位承担责任”、“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事故的,指派单位承担责任”、“用工单位非法转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个人挂靠经营的,个人聘用人员发生事故,挂靠单位承担责任”。
3、工伤事实举证责任倒置
工伤认定中有两类事实需要加以证明,一是劳动关系归属或者其责任主体归属证明,这类事实一般需要申请人加以证明,其举证责任在申请人一方;二是工伤事实的举证责任。对工伤事实的证明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7条,由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举证,则会根据职工和工伤部门调查的证据予以认定。
4、工伤认定的时限
工伤认定时限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要素,《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了一年的认定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同时一年时效也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是一个固定的时间段。这就提醒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及时申报工伤,以免因超过一年时效丧失工伤认定的机会。
但随着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行,一年时效的规定也有所松动,解释第7条规定了超过一年时效认定工伤的特殊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限制、用人单位原因、社保登记不完善、劳动关系诉讼”。
1.工伤认定流程
2.工伤认定流程及申请条件(广东惠州)
3.申请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4.申报工伤保险流程与工伤认定申请
5.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6.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7.2014宁波工伤认定办理流程指南
8.工伤认定业务流程指南
9.工伤认定申报流程指南
10.青海省职工工伤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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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申请流程
9.工伤认定办法程序
10.工伤认定办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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