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检察长的个人心得体会
“neilh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检察院检察长的个人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检察院检察长的个人心得体会,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检察院检察长的个人心得体会
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在奔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要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一定要结合陕西铁路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做到坚持学思践悟、学通弄懂、学以致用,真正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会议精神切切实实转化为推动铁检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下面,汇报本人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党的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因此,我们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灵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把法定职能的行使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主动发挥重要作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把检察事业放到党的全局工作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提高政治能力,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运用法治方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在促进社会治理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通过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可触可感可信的公平正义,重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戾气、节约司法资源,通过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抓住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的有利时机,认真办理西安、安康两地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和涉铁公益诉讼案件,将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铁路安全作为铁检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切入点和发力点,10月以来,陕西铁检两级院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数量始终保持了稳步上升的势头;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三项核心指标平均办案数在全省排名第一,在全省率先消灭了基层院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空白,办理了全省首例当庭宣判的公益诉讼案件,首例分市院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案件等,通过公益诉讼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工作的做法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全路推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相比,陕西铁检机关的工作还有较大差距,还必须紧紧围绕我省追赶超越大局,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继续扎实做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两项监督”、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工作,把现有的各项职能任务做精、做细、做实,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在强化制度建设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十九届四中全会5000余字的公报中“制度”一词出现了77次,充分证明会议的主题词便是“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进入新时代,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继续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制度建设的分量更重、任务更加艰巨。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把握时与势,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检察工作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必须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共同战略目标任务转化为检察机关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才能增强执行力、展现执行力,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全面执行制度,同时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为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让制度管用见效做出积极努力。同时,检察机关也应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要会同各方建立健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机制,又要建立和完善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对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岗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以担当作为的务实行动,推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际成效。“打铁还得自身硬”,要完成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铁检机关将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掀起理论学习的高潮,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持续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以即将开展的铁检内设机构改革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夯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推动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的深化。以正在进行的“两房”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力争把铁检机关“两房”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成在全省具有先进水平的示范工程,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进铁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博大精深,意义重大,我必须深入地学、持久地学,并紧密结合铁路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铁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带领和团结铁检机关全体干警认真全面地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检察使命担当,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大会,大会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党的行动指南,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政治论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法治建设的协同跟进。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旗帜鲜明 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理论创新引领航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顺应了时代与人民的新需要,谋划了管党与治国的新方略,是我们党新时代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既要全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又要着重学习领会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方面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方略和新部署,指导实践。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我们要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地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司法工作中去。
精准履职 维护保障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嘹亮号角,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正在不断增强,我们检察干警只有坚持不懈推进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和谐、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一个永恒主题。我院将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厉打击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依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也将恪守“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做社会公正的“守卫者”。
抓实改革 奋力开创崭新局面
以改革促发展。我们要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运用发展的思维、领先的站位和积极的作为,持续推进改革创新。要以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加快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定等配套措施,落实工作机制,规范检察权运行。
以创新谋发展。武进检察院将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财产刑监督新机制,依法打击新型互联网领域犯罪,充分发挥“一站一港”观护帮教的辐射作用,全面打造“阳湖绿洲”未检品牌,以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新起点,积极探索智慧检察工作,加快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总体效能,不断提高应用科技和人工智能助力检务的能力。
从严治检 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打铁必须自身硬。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提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党章,全面增强学习和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等本领,打造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加有责任加强对自身的监督。武进检察院将坚持从严治检要求,强化党章党纪意识,夯实干警拒腐防变堤坝。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常态”,坚持“两个责任”落实督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牢法律底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初心不变,使命在肩,唯有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从自身出发,武进检察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检察事业,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立足于我院实际,做好表率,当好头羊,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旋律,全力为创造稳定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国家法治进程而不懈奋斗,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新征程中多作新贡献、再创新佳绩!
篇2:检察院检察长的个人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篇3: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X月_日―_日,通过参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我深受启发,更加充分认识到肩负的使命,也更清楚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要努力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做正风肃纪的标杆。培训时间虽短,但学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发人深省,催人警醒。主要体会有以下两点:
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大局意识。
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章规定党员八项义务的第一项。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创新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解决难题的方法。
要提升人格修养、强化廉洁意识。
公生明,廉生威。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洁,不仅关系到官德人品,更关系到事业成败。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艰苦创业、清正廉明,国家就能长治久安;骄奢淫逸、腐败,政权就会走向灭亡。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为官清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以正树威,以清树威,以廉树威,以明树威,以能树威。
篇4: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转眼间我到楠木村委会工作已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很荣幸通过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公开招考,成为楠木村精准扶贫工作队的一员。在这短短两个月里,让我感受到领导对工作的精益求精,大家对新成员关怀的无微不至。能加入这个大家庭,我感到无比自豪,这种自豪将使我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
对于刚进入全新工作环境的我来说,刚来到检察院驻村扶贫队工作,这一切都是陌生的,对这行没有什么工作经验,难免还是有点压力。可是转眼一想,现在工作的地方不就是我自己的家乡,服务自己的父老乡亲,帮助大家一起脱贫致富又有什么困难可言呢?为了能让自己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和适应工作环境,我积极学习工作需要的各项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有问题就及时请教同事。渐渐的,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慢慢的有所提高,日子也过得非常充实,累也是值得的!我要特别感谢在这段时间帮助过我的驻村工作队队员殷伦锋以及每位领导和同事,正因为有了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不厌其烦的帮助,才使得我尽早从紧张情绪中解放出来,使我尽快地适应了环境,全情地投入了工作!
但是对于我来说,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仍然是一个区别于以往的新事务,作为一名职场“菜鸟”,我应该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学习激情,不断地补充知识。在工作中我可能会有迷惑和压力,但是我相信只要能端正心态,有十足的信心勇敢地走下去,就一定会取得成功。社会在发展、信息在增长、挑战也在加剧。我不仅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更要通过学习他人的经验,来提高自身的素质。
我虽入职时间不长,但在工作和活动中感受到的领导关怀、同事关心,这些都让我觉得加入检察院工作是一项多么正确的选择,即使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是忙碌的、充实的、辛苦的、但也是快乐,我会加倍珍惜和努力!
篇5: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_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_指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七项重要任务:其中第四项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我们检察机关工作尤为密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十八大对依法治国的最新阐述。
一,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二,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应发挥职能作用
1、树立法治理念,认识宪法定位
随着社会的进步,依法治国的推进,党中央鲜明地提出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也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决定》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两院”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两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由此可见,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十分重要。必须围绕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推进检察制度的改革步伐,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宪法和法律,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检察工作的灵魂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始终树立四个理念:
一是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只有具有,被公众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检察人员必须自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表率,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二是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而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所以,检察机关树立和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求检察人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悖于这一理念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公正,以维护和保障这一理念的实现。
三是树立严格依法办案的理念。严格依法办案,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执法活动。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宪法赋予的检察权予以依法监督纠正,但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方面,也要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察职能。如果检察机关不带头严格依法办案,超越法律规定去扩张检察权、滥用检察权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崇尚法治,也会破坏法制的。
四是树立强化权力监督的理念。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吏,基本要求是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而要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从依法执政的角度讲,就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和保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并通过对其职务犯罪行为的追究,促使各项公务活动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根据我国宪法,确立检察权不同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具有自身独立特性的法律监督权的基本理念,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设设置,是分权制衡原理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具体运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专门监督,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监督所不能替代的,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容质疑。
篇6: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
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拓宽检察工作视野,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的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检察工作在参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是目前检察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薄弱甚至空缺的环节。对此,要利用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理论调研和探索,不断拓宽检察工作视野。要加强对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加大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公害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以促进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篇7:区检察院检察长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一年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中,我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私人交往中,我坚持谨慎小节,注意影响,维护形象,对分管科室人员,我反复教育大家要严以律己,不做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努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
工作上,我能够与其他党组成员协调配合,带领分管科室干警,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主管的公诉监所科、办公调研室、民行检察科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公诉科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6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7件495人,不起诉28件28人。监所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件2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在实际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提倡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对干警报批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常到科内与同志们研究业务,探讨案件,指导办案,从而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1—10月公诉科追诉人犯8人,办理抗诉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书面或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0余次,监所部门对全区的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全面考察,建议收监2人,很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年以来,监所部门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清理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自清超以来没有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70余次,确保了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市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与公诉科负责人一起狠抓了公诉改革并加强了对公诉人队伍的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负责制,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使其涵盖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作为主诉官选任的主要依据,从而减少了主诉官选任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更便于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项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全科干警的认可,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尽快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的试点单位。我们与宽城区法院经过协调,共同制定了量刑建议权实施方案,并于年初开始试行。截止目前,我们已经有五件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推动这项改革深入进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和《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在今年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赢得了资金援助,也为宣传我院的科技成果创造了方便的条件。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狠抓了、档案、信息、通讯等项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内局域网,为实现办公网络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调研方面,我们采取了把调研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人,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的办法,并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融入各科室及每个人的包保责任制,在年终加以考评。为了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我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全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两篇。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一年中,我院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48篇,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干警实际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我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与全科干警一道探讨打开工作局面的方法和途径,千方百计寻找案源。1—10月民行科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11人,同比上升11%。通过办案,提请市院抗诉1件1人,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6件6人,超额完成了市院要求的达标数。
一年来,我忠实的履行了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是尽力、称职的,但客观地说,也存在一些不足,那就是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够,主管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有些还很薄弱,争先创优的意识还应增强。这些都有待于我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加以总结、改进。
篇8:检察院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自我检查报告
检察院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自我检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本院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带领院党组一班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了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抓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情况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全院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到全院总体工作思路当中, 制定了《xx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纯洁干部队伍、维护司法公正的头等大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二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xx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并按照工作分工对党风廉正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 落实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科室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明确落实了具体的责任人, 真正做到责任、工作、指导、监督、追究“五个到位”,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模式。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院干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制度层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坚持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基础,切实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形势,结合工作实情、行业特点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我院根据县委及上级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学教”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全院干警中积极开展公正执法教育、思想信念教育以及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院被县上评为先进集体,受到了县委的表彰。三是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我院十分注重学习执法如山、不谋私利的先进典型和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默默奉献、甘于清贫、勤廉兼优的优秀人物事迹,使全院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组织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邦闹、方工、白云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使全院上下形成了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争先进和做好事氛围越来越浓。在“6.21”中梁岩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我院被评为先进集体,两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县委、县府的表彰。四是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日常性对干警进行针对性批评教育。我院结合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根据不同时期干警的思想状况,对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使部分干警存在的作风散漫、办事拖踏、马虎从事的状况得到了根本好转。
3、整章建制,完善制度,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约束力。从加强管理、强化纪律、严肃查处上入手,一是建立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今年,我院在过去已有的《加强八小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意见》、《案件跟踪监督制度》、《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洁自律评议、考核、追究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二○○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今年我院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检察委员会对清理出的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总结,查找发生错案的原因,研究减少和杜绝发生错案的对策,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本院原《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修订补充,强化了对错案责任的追究,规范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程。
4、加强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办案工作严格实行 “一案三卡”的追踪监督管理,对重大案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和办案第一线廉政建设的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案件管理,今年我院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规则》,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以及《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工作规定,积极探索构建适合
检察院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仅供学习,请注明出处。篇9: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矗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h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s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孝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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